考勤休假及外出管理办法.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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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勤休假及外出管理办法
宏达荣盛投资管理(北京)有限公司文件
京宏达荣盛发【2013】004号
宏达荣盛投资管理(北京)有限公司
员工考勤、休假及外出管理办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若干条令:
《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劳动法》、《北京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北京市实施<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若干规定》、《劳动部关于女职工生育待遇若干问题的通知》,现制定我公司员工考勤、休假及外出管理办法,经各部门负责人研究讨论,并报总经理审批通过,现公布给大家,请遵照执行。
一、工作时间
1、公司实行标准工时工作制,每周5天,自每周一至周五;
2、作息时间:
9:
00—18:
00
午饭时间:
12:
00—13:
00
二、指纹考勤管理规定
1、指纹考勤说明
员工在以下情况,均需通过考勤台账或指纹考勤系统进行签到/签退操作,以便记录考勤:
1.1上午上班时间及下午下班时间。
1.2员工因公外出,未能进行指纹考勤,需在前台《员工外出登记表》上进行备案登记,并由部门负责人签字审核。
2、指纹考勤制度
2.1员工的考勤操作,需由本人亲自完成,任何人不得代为进行;
2.2代考勤行为属严重违纪行为,第一次出现代考勤的情况:
对代考勤者及被代考勤者给予通报批评,同时罚款200元,在当月工资中扣除;第二次出现代考勤的情况:
属严重违纪行为,立即解除代考勤者及被代考勤者的劳动合同。
3、忘考勤行为
3.1指员工上下班时,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考勤打卡操作。
3.2忘考勤行为:
罚款20元/次。
三、考勤管理规定
1、迟到、早退
1.1迟到说明
1.1.1迟到:
指距上班开始时间30分钟(含)以内的签到;
1.1.2迟到时间30分钟以上至3.5小时(含)的,视为0.5天事假;半天以上未到公司,且未按照公司规定程序履行请假、休假及外出审批手续者,视为旷工。
1.2早退说明
1.2.1早退:
指距下班结束时间30分钟(含)以内的签退;
1.2.2早退时间30分钟以上者,按照公司规定程序履行请假、休假及外出审批手续,否则视为旷工。
1.3迟到、早退扣款
迟到早退一次扣款20元。
2、缺勤管理
员工请假须按公司规定时间及手续到前台进行登记。
员工的缺勤(病假、事假),如无特殊原因(突发的病情、事件发生,致使员工无法事先履行请假手续的),均须按规定时间提前进行请假申请。
2.1病假
2.1.1病假说明
病假指员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须停止工作治疗休息的情况。
员工休病假连续两天以上者(含2天),须提供医院开具的病休诊断证明书。
公司有权按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核准医疗期。
无证明、证明虚假或病假单过期不到岗者,未到岗期间按旷工处理。
员工如在公司,须按照正常程序,填写《请假审批单》,交部门负责人签字审核,并交前台备案;员工请病假两天以上者,部门负责人签字审核之后,交人力资源部审批,并交前台备案留存;员工不在公司的情况下,可电话请假,获准回公司后补办正常的请假审批手续。
累计病假超过十五天者,需在看病当日起五日内提供公司指定医院开具的长期病假诊断证明书。
2.1.2病假工资
一年内累计病假五天以内者(含五天),不扣工资;
一年内累计病假五天以上者,按照本人基本工资的60%发放病假工资;病假工资低于北京市最低工资标准80%的,按照北京市最低工资标准的80%发放病假工资。
病假期间无餐补。
2.1.3病假审批权限
申请人
病假天数
审批人
普通员工
2天以内
部门负责人
2天以上(含2天)
部门负责人、人力资源部
部门经理
2天以内
副总裁
2天以上(含2天)
总裁、人力资源部
2.2事假
2.2.1事假说明
事假指员工在工作时间因私人事务须请假的情况。
员工请事假须至少提前一天填写《请假审批单》,交部门负责人签字审核,部门负责人根据工作需要批准或不准,如果获部门负责人签字批准,同时将审批单交前台进行登记留存;员工如未获批准而休假,将视为旷工。
员工请事假2天以上者(含2天),须最终由人力资源部进行签字审批。
员工请事假至少提前半天,员工因故未能提前请假,须在事假当日上午9:
00以前向部门负责人电话说明原因,上班后当天应主动补办请假手续,否则,按旷工处理。
员工请事假获准后应向部门负责人交清已办、未办、急办事务,事假期间应保证通讯工具联络畅通。
2.2.2事假工资
事假无薪;事假半天以上者(含半天),取消当天餐补;事假不足半天者,按实际请假时间扣缴相应比例的工资。
全年事假累计不超过5天;全年事假超过五天者,扣除年终奖。
2.2.3事假审批权限
申请人
事假天数
审批人
普通员工
2天以内
部门负责人
2天以上(含2天)
部门负责人、人力资源部
部门经理
2天以内
副总裁
2天以上(含2天)
总裁、人力资源部
2.3旷工
2.3.1旷工说明
以下情况视为旷工,旷工时间按实际未出勤时间确定:
(1)未履行请假手续或请假申请未获批准而未出勤者;
(2)涂改或伪造休假证明者;
(3)假期届满未申请续假或申请续假未被批准而未到岗者;
(4)未请假以及请假未获批准而在上班时间擅自离开工作岗位者;
(5)未经批准不参加公司或部门召开的工作会议的;
(6)经查明请假理由不实的;
(7)未事先请假,事后在规定时间内未向相应负责人请假;
(8)因不胜任工作,不服从公司工作调动安排,不到新岗位报到者;
(9)未事先获得批准而因公外出者;
(10)擅自离职经部门通知仍未出勤者;
2.3.2旷工处理
连续旷工3天(含3天)或旷工4次(含4次)以上的;一年内累计旷工3天(含3天)或旷工4次(含4次);按严重违纪处理,除扣罚相应薪资以外,立即解除劳动关系。
旷工一天以内者(含一天),扣除同等时间事假工资的二倍。
旷工两天者,扣除当月奖金及年终奖。
3、因公外出
3.1上班时间内因公外出,需要填写《外出请示单》,并由部门负责人签字确认,出门前交予前台进行登记留存。
四、休假规定
1、法定年休假
1.1年假天数
实际工作年限
年休假天数(工作日)
满1年不满10年
5
满10年不满20年
10
已满20年及以上
15
1.2年假说明
(1)公司年假统计标准是:
以员工入职时填写的《员工基本情况登记表》上的员工参加工作时间为准。
特殊情况的需提交证明材料。
(2)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若员工已享受当年的年假,年度内又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享受下一年度的年假:
◆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员工,请病假累计2个月以上的;
◆累计工作满10年不满20年的员工,请病假累计3个月以上的;
◆累计工作满20年以上的员工,请病假累计4个月以上的。
(3)员工申请休年假,应提前一个月填写《请假审批单》,报部门负责人审核,部门负责人有权根据工作安排,决定是否予以批准,并最终由人力资源部审批,将《请假审批单》交前台备案登记。
(4)员工应在本年度内休完年休假,年假可分开或者一次性休完,并可冲抵病事假。
(5)公司安排员工休年假,但因员工个人原因提出不休年假的,公司可仅支付其正常工作期间工资报酬。
(6)为保证业务正常开展,各部门人员休年假应该分开进行,不得批准同一部门两人以上同时休年假。
(7)根据国家规定,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
(8)关于年假未尽事宜,按照国家规定执行。
2、婚假
2.1婚假天数
符合我国《婚姻法》各项规定结婚而申请的假期为婚假;员工达到法定结婚年龄,可享受婚假3天。
按国家规定达到晚婚年龄者(男25周岁,女23周岁,初婚者),增加晚婚假7天。
婚假均含节假日。
2.2婚假说明
婚假为带薪假期,员工应在结婚登记之日起半年内休完,未休完者不再补休。
若因工作需要不能连续休婚假的,在规定婚假期限内最多可分2次休完;员工申请婚假时,需提前一个月向人力资源部及部门负责人申请,并填写《请假审批单》,交前台备案留存,同时需提交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入职前结婚登记的不享受公司婚假规定。
2.3婚假福利
员工领取结婚证,可给予一天的带薪假期;
3、产假
3.1产假天数
凡已婚女职工合法生育可享有产假,具体标准如下表:
分娩情况
产假
顺产
98天(含产前假15天)
难产
113天(含产前假15天)
多胞胎生育
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15天产假
根据国家及当地政府的规定,晚育女职工(已婚妇女年满二十四周岁初育的为晚育)另增加30天产假。
产假时间按自然天数计算;
男员工配偶生育,可享受3天的护理假。
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生育的(如非婚生育、计划外生育二胎),不享受产假政策,按事假处理,此期间不支付工资福利待遇,生育费用员工自行承担。
3.2产假说明
怀孕的女员工在工作时间内进行产前检查,正常支付工资。
产前检查按照医院要求进行,但每次检查前必须向人力资源部出示医院的病历证明,否则将按旷工处理。
女员工休产假需提前1个月向人力资源部及部门负责人提出申请,并填写《请假审批单》,交前台备案留存。
同时出示结婚证和生育服务证原件、复印件及医院出具的预产期证明;产假开始时间为预产期的前15天。
如有特殊情况,必须出示医院证明,并按公司规定进行请假审批后,可按病假处理。
连续病假10天以上,进入医疗期,按国家医疗期规定执行。
男员工休护理假(3天)需提前一周申请,并出示结婚证及生育服务证原件及复印件;
3.3产假工资
未参加生育保险的员工,产假工资按照员工上年度月平均工资计算。
参加当地生育保险的员工,由生育保险支付生育津贴,不足部分,由公司补足差额。
4、哺乳假
4.1哺乳假天数
女员工自生育后哺育不满1周岁婴儿的期间,公司每天给予其哺乳假1小时;多胞胎者,每多一个婴儿另增加1小时哺乳时间。
4.2哺乳假说明
哺乳假为带薪假。
哺乳假因个人原因未休不补,亦不可累计;超过的时间应履行请假手续,按事假处理;未请假的,按旷工处理;
5、计划生育(流产)假
5.1计划生育(流产)假天数
按国家有关政策,已婚女职工享有计划生育假,具体规定详见下表:
流
产
情况
假期
妊娠不满四个月
15天
妊娠四个月以上
42
5.2计划生育(流产)假工资
未参加生育保险的员工,计划生育假期间按产假标准发放工资。
对于符合要求,参加了当地生育保险的员工,计划生育假期间工资按生育津贴发放。
5.3员工休计划生育假,需出具医院开据的诊断证明。
6、丧假
6.1丧假天数
员工的直系亲属(配偶、父母、子女)去世,可休丧假;丧假为3个工作日,奔丧地为非工作地的,另增加2个工作日。
6.2丧假说明
丧假为带薪假,应一次休完,未休作废;
员工申请丧假,需出示直系亲属关系证明及直系亲属死亡证明复印件。
五、补充说明
1、本办法由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工作。
具体标准与国家法律、法规及北京市规定不符的,以国家法律、法规及北京市规定为准。
2、本办法自2013年5月1日起执行。
宏达荣盛投资管理(北京)有限公司
人力资源部
2013年4月15日
附件一:
请假审批单
姓名
部门
工作委托人
请假事由:
□事假□病假□婚假□产假
□丧假□指定加班倒休□其他
请假期间:
自年月日时至年月日时
共日时
签字:
部门负责人:
HR部门:
请假人:
日期:
附件二:
考勤统计表
考勤统计表2013年____月份
部门
姓名
事假
病假
迟到(次)
早退(次)
加班小时
旷工天数
忘打卡次数
出差
天
签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