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法生育常规.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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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法生育常规
计划生育诊疗常规目录………………………………………………1
第一章早期妊娠的诊断……………………………………………2
第二章宫内节育器放置……………………………………………3
第三章宫内节育器取出……………………………………………7
第四章负压吸宫术………………………………………………11
第五章钳刮术………………………………………………………15
第六章米非司酮配伍前列腺素终止早期妊娠……………………17
第一章早期妊娠的诊断
临床将妊娠全过程共40周分为3个时期:
妊娠12周末以前称早期妊娠;
症状与体征
1、停经育龄有性生活史的健康妇女,平时月经周期规则,一旦月经过期,应考虑到妊娠。
停经是妊娠最早的症状,但不是妊娠特有的症状。
2、早孕反应在停经6周左右出现畏寒、头晕、乏力、食欲缺乏、恶心、晨起呕吐等症状,称为早孕反应。
3、尿频前倾增大的子宫在盆腔内压迫膀胱所致,当子宫增大超出盆腔后,尿频症状自然消失。
4、乳房变化自觉乳房胀痛,乳头增大、乳晕着色加深,乳晕周围皮脂腺增生出现深褐色结节,称为蒙氏结节。
5、妇科检查阴道黏膜和宫颈阴道部充血呈紫蓝色,子宫逐渐增大变软,呈球形。
辅助检查
1、妊娠试验孕妇尿液中含有HCC,用免疫学方法检测,可呈阳性。
2、超声多普勒检查在增大的子宫轮廓中,可看到妊娠环,若在妊娠环内见到有节律的胎心搏动和胎动,可确诊早期妊娠活胎。
3、宫颈粘液检查涂片干燥后光镜下见到排列成行的珠豆状椭圆体,这种结晶见于黄体期,也可见于妊娠期。
4、基础体温测定双相型体温的已婚妇女出现高温相18天持续不降,早孕可能性大。
第一章宫内节育器放置
【适应证】
1、育龄妇女自愿要求放置宫内节育器而无禁忌证。
2、用于紧急避孕,更适于愿继续以宫内节育器(IUD)作为避孕而无禁忌证者。
【绝对禁忌证】
1、妊娠或妊娠可疑者。
2、生殖器官炎症,如阴道炎、急性或亚急性宫颈炎、急慢性盆腔炎、性传播性疾病等,未经治疗及未治愈者。
3、3个月以内有月经频发、月经过多(左炔诺孕酮—IUD除外)或不规则阴道出血者。
4、子宫颈内口过松、重度撕裂(铜固定式IUD除外)及重度狭窄者。
5、子宫脱垂Ⅱ0以上者。
6、生殖器官畸形,如子宫纵隔、双角子宫、双子宫。
7、子宫腔小于5.5cm、大于9cm者(人工流产时、剖宫产后、正常产后和有剖宫产史者放置及铜固定式IUD例外)
8、人工流产后子宫收缩不良、出血多,有妊娠组织物残留或感染可能者。
9、产时或剖宫产时胎盘娩出后放置,有潜在感染或出血可能者。
10、有各种较严重的全身急、慢性疾患。
11、有铜过敏史者,不能放置载铜节育器。
【相对禁忌证】
1、产后42天后,如恶露未净或会阴伤口未愈者,应暂缓放置。
2、葡萄胎史未满2年慎用。
3、有严重痛经者慎用(左炔诺孕酮—IUD及含消炎痛IUD除外)
4、生殖器官肿瘤,如子宫肌瘤、卵巢肿瘤等慎用。
5、中度贫血,Hb<90g/L者慎用(左炔诺孕酮—IUD及含消炎痛IUD除外)
6、有异位妊娠史者慎用。
【放置时间】
1、月经期第3天起至月经干净后7天内均可放置,以月经干净3-7天为最佳。
2、月经延期或哺乳期闭经者,应在排除妊娠后放置。
3、人工流产负压吸宫术和钳刮术后,中期妊娠引产流产后24小时内清宫术后可即时放置。
4、自然流产正常转经后、药物流产两次正常月经后放置。
5、产后42天恶露已净,会阴伤口已愈合,子宫恢复正常者。
6、剖宫产半年后放置。
7、剖宫产或阴道正常分娩胎盘娩出后即时放置。
8、用于紧急避孕,在无保护性性交后5天内放置。
【术前准备】
1、询问病史、做体格检查、妇科检查。
做血常规、凝血谱、血型、不完全抗体、阴道分泌物与传染病原检查。
特别要了解高危情况,如哺乳、多次人流史、近期人流或剖宫产史、长期服避孕药史等。
2、做好术前咨询,受术者知情并签署同意书。
3、测血压、脉膊、呼吸、体温(术前两次体温相隔4小时以上,均在37.5℃以上者暂不放置)。
4、术前排空小便。
5、检查手术包和节育器的有效灭菌日期。
【放置步骤】
1、手术者穿清洁工作衣、戴帽子、口罩。
常规刷手后戴无菌手套。
2、受术者取膀胱截石位,常规冲洗、消毒外阴及阴道。
3、常规铺巾:
套腿套、垫治疗巾、铺孔巾。
4、阴道双合诊检查:
仔细查明子宫大小、位置、倾屈度及附件情况后,换手套。
5、窥阴器暴露阴道和宫颈,拭净阴道内积液。
6、消毒液消毒宫颈及穹窿。
7、子宫颈钳钳夹宫颈前唇或后唇。
8、拭净粘液后,用棉签蘸消毒液消毒颈管。
9、子宫探针沿子宫方向探测宫腔深度,遇有剖宫产史和宫颈管异常时,宜探颈管长度。
10、根据宫颈口的松紧和选用节育器的种类与大小,决定是否扩张宫颈口。
如宫腔形节育器、γ型节育器、金塑铜环、药铜环165等,需扩至5.5-6号。
11、取出选用的节育器:
撕开节育器外包装袋,取出节育器。
有尾丝者测量尾丝总长度。
如使用消毒液浸泡的节育器,需用无菌生理盐水或注射用水冲洗。
12、将准备放置的节育器,告知受术者,并示以实物。
13、缓缓牵拉宫颈,拉直子宫轴线。
14、置入节育器。
【术中注意事项】
1、严格无菌操作,在放置IUD的过程中,避免进入宫腔的器械和IUD等与阴道壁接触。
2、遇宫颈较紧或使用需要扩张宫口的IUD时,均须扩张宫口,不能勉强行事。
3、操作轻柔,以防止心脑综合反应。
对高危的妇女更宜小心,以防子宫损伤。
4、放置时如感到IUD未放至宫腔底部时,应取出重放。
5、放置环型IUD时,放环叉应避开环的接头。
6、手术过程中,如遇多量出血、器械落空感、宫腔深度异常、受术者突感下腹疼痛等,应立即停止操作,进一步检查原因,采取相应措施。
【术后处置】
1、填写手术记录表。
2、发宫内节育器随访卡。
3、告知受术者注意事项:
(1)放置后可能有少量阴道出血及下腹不适感为正常现象如出血多、腹痛、发热、白带异常等,应及时就诊。
(2)放置宫内节育器后三个月内,在经期及大便后应注意宫内节育器是否脱出。
(3)放置带尾丝节育器者,经期不使用阴道棉塞。
(4)一周内不做过重的体力劳动。
(5)两周内不宜房事和盆浴,保持外阴清洁。
(6)告知放置IUD的种类、使用年限、随访时间。
[定期随访]]
了解主诉和月经情况。
做妇科检查及节育器定位检查(尾丝判断检查、B超检查、X线检查等)。
如有异常,给予相应处理。
第二章宫内节育器取出
【适应证】
1、因副反应或并发症需取出者。
2、带器妊娠者(包括带器宫内妊娠或异位妊娠)。
3、要求改用其他避孕方法或绝育者。
4、围绝经期月经紊乱、闭经半年以上者。
5、到期根据实情需要更换者。
6、计划妊娠或不需继续避孕者。
【禁忌证】
1、全身情况不良或处于疾病急性期者暂不取,待好转后再取。
2.并发生殖道炎症时,需在抗感染治疗后再取节育器,情况严重者可在积极抗感染的同时取出节育器。
【取出时间】
1.以月经干净后7天内为宜。
2.如因子宫出血而需取出者,则随时可取,并酌情同时做诊断性刮宫,刮出物应送病理检查。
术后给予抗生素治疗。
3.月经失调者,也可在经前取器,并作诊断性刮宫,同时取内膜送病理检查。
4.因带器早期妊娠需做人工流产者,应取出节育器,可根据节育器所在部位,先取器后吸宫或先吸宫后取器。
带器中、晚期妊娠应在胎儿、胎盘娩出时检查IUD是否随之排出,如未排出者,可在产后3月或转经后再取。
5.带器异位妊娠,应在术后出院前取出节育器。
并发内出血、失血性休克者可在下次转经后取出。
6.更换IUD者,可在取出IUD后立即另换一个新IUDI(因病取出除外),或于取出后待正常转经后再放置。
【术前准备】
1、术前咨询,了解取器原因。
受术者知情并签署同意书。
2、取器前,应对IUD作定位诊断(如尾丝判断检查、超声检查、X线透视等)。
尽可能了解IUD的种类。
3.询问病史、做体格检查与妇科检查,做血常规、凝血谱、血型、不完全抗体、阴道分泌物与传染病原检查。
4.测血压、脉搏、体温、呼吸。
5.术前排空膀胱,检查手术包有效灭菌日期
6.绝经时间较长者的取器、估计取器有—定困难,需在有条件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和医疗保健机构取器。
必要时在取器前行宫颈准备,改善宫颈条件后再取IUD。
【操作步骤】
1、无尾丝IUD。
(1)至(8)同IUD放置术。
(9)探针探查宫腔深度,同时轻轻探查IUD在官腔内的位置。
(10)视宫口情况和所用IUD,酌情扩张宫口。
(11)用取出器(取环钩或取器钳)勾住IUD的下缘或钳住IUD的任何部位轻轻拉出,如遇困难,必须扩张宫口,切勿强拉,以免损伤宫壁。
(12)必要时将带出的子宫内膜送病理检查。
(13)环形节育器部分嵌顿肌壁内可拉丝,剪断后取出。
(14)如节育器嵌顿、断裂、残留可用特殊取出器夹取或在B超监导下取出。
亦可在宫腔镜下取出。
(15)节育器异位于子宫外,需在腹腔镜下或进行开腹手术取出。
2、有尾丝的IUD:
(1)至(8)同IUD放置术。
(9)用钳或镊子在近宫颈外口处夹住尾丝,轻轻向外牵拉取出IUD。
(10)如尾丝断裂,按无尾丝IUD取出法取出。
(11)T型节育器横、纵臂嵌顿颈管造成取出困难时,可酌情扩张宫口,用止血钳或填塞钳夹住T型节育器纵臂向宫腔内推人约1cm,边旋转后即可顺利取出。
【术后处置】
1、填写手术记录表。
2、告知受术者注意事项:
(1)两周内禁止性交及盆浴。
(2)需继续避孕者,应落实避孕措施
第三章负压吸宫术常规
适应证
1、妊娠在10周以内自愿要求终止妊娠而无禁忌证者。
2、因某种疾病(包括遗传性疾病)不宜继续妊娠者。
禁忌证
1、各种疾病的急性阶段。
2、生殖器炎症,如阴道炎、急性或亚急性宫颈炎、急慢性盆腔炎、性传播性疾病等,未经治疗者。
3、全身健康状况不良不能耐受手术者。
4、术前两次体温在37.5℃以上者暂缓手术。
术前准备
1、术前咨询,解除思想顾虑。
讲明负压吸宫术可能出现的异常情况,受术者签署知情同意书。
2、详细询问病史及避孕史,特别注意高危情况。
如:
年龄≤20岁或≥50岁,反复人流史、剖宫产后半年、哺乳期、生殖器畸形或合并盆腔肿瘤、子宫极度倾屈、有子宫穿孔史及子宫肌瘤剔除术史、带器妊娠及有内外科合并症等。
3、检查心、肺、测量血压、体温。
必要时做相应的辅助检查。
4、做体格检查、妇科检查、测尿妊娠试验与B超检查。
做血常规、凝血谱、血型、不完全抗体检查、阴道分泌物与传染病原检查。
如有异常发现,应治愈后再行手术。
5、术前排空膀胱,检查手术包有效灭菌日期
手术步骤
1、术者应穿清洁工作服、戴帽子、口罩。
常规刷手并戴无袖套及手套,整理手术器械。
2、受术者取膀胱截石位。
常规冲洗外阴及阴道,消毒方法和顺序同放置宫内节育器。
3、常规铺巾。
4、复查子宫位置、大小、倾屈度及附件情况。
更换无菌手套。
5、窥阴器扩开阴道,拭净阴道积液,暴露出子宫颈,2.5%碘酒及75%酒精或碘伏等其它消毒液消毒宫颈及颈管后,用宫颈钳夹宫颈前唇和后唇。
6、探针依子宫方向探测宫腔深度及子宫位置。
7、用宫颈扩张器以执笔式逐号轻轻扩张宫口(扩大程度比所用吸管大半号到1号)。
如宫颈内口较紧,应避免强行扩张,可加用润滑剂。
8、吸管及负压的选择:
根据孕周及宫颈口大小,选择适当号的吸管,负压一般在400-500mmHg左右。
9、吸引:
(1)将吸管与术前准备好的负压装置连接。
试负压。
(2)依子宫方向将吸管徐徐送入宫腔,达宫底部后退出少许,寻找胚胎着床处。
(3)开放负压400-500mmHg,将吸管顺时针或逆时针方向顺序转动,并上下移动,吸到胚囊所在部位时吸管常有震动并感到有组织物流向吸管,同时有子宫收缩感和有宫壁粗糙感时,可折叠并捏住皮管,取出吸管(注意不要带负压进出宫颈口)。
再将负压降低到200-300mmHg,继续用吸管按上述方法在宫腔内吸引1-2圈后,取出吸管。
如组织物卡在子宫口,可用卵圆钳将组织取出。
10、必要时可用小刮匙轻轻地刮宫底及双角,检查是否已吸干净。
测量术后宫腔深度。
11、用纱布试净阴道,除去宫颈钳,取出阴道窥器。
如需放置宫内节育器者,可按常规操作。
12、每例手术结束前,将吸出物过滤,检查吸出胚胎与绒毛组织是否完全。
分别测量血及组织物的容量。
术后处理
1、填写手术记录表。
2、受术者在观察休息半-1小时,注意阴道出血及一般情况,无异常方可离去。
3、酌请给予子宫收缩药及抗生素。
4、告知受术者术后注意事项:
(1)嘱两周内或阴道出血未净前禁止盆浴,但应每日清洗外阴。
(2)嘱1月内禁止性交。
(3)指导避孕方法。
(4)如有阴道多量出血、发热、腹痛等异常情况,随时就诊。
一般术后1月应随诊一次。
注意事项
1、供人工流产专用的电动吸引器,必须设有安全阀和负压储备装置,不得直接使用一般的电动吸引器,以防发生意外。
2、如吸引负压较大,吸管将宫壁吸住,应解除负压(打开吸管的通气孔或将吸管所连接的负压管分离)。
也可应用装有减压装置的吸引器。
3、吸引时先吸孕卵着床部位,可减少出血。
4、带器妊娠者,应在术前检查节育器情况。
人工流产时,如节育器取出困难应进一步作定位诊断。
5、子宫倾屈明显、子宫畸形、宫角妊娠等可在B超监导下手术。
6、人工流产时未吸出绒毛胚囊,应将吸出物送病理检查。
动态观察血、尿妊娠试验及B超检查。
警惕异位妊娠、残角子宫妊娠及滋养细胞疾病漏诊。
7、对高危妊娠孕妇应在病历上注有高危标记。
术前向家属及受术者说明手术难度及可能发生的并发症。
将该手术作为重点手术对待,由有经验的医师承担。
疑难高危手术需在区(县)以上医院或计划生育服务机构进行。
第四章钳刮术
适应症
1、妊娠在10-14周以内自愿要求终止妊娠而无禁忌症者。
妊娠12周或以上必须住院。
2、因某此疾病(包括遗传性疾病)不宜继续妊娠者。
3、其它流产方法失败者。
禁忌证
同负压吸宫术。
术前准备
1、术前咨询,解除思想顾虑。
讲明负压吸宫术可能出现的异常情况,受术者签署知情同意书。
2、详细询问病史及避孕史,特别注意高危情况。
如:
年龄≤20岁或≥50岁,反复人流史、剖宫产后半年、哺乳期、生殖器畸形或合并盆腔肿瘤、子宫极度倾屈、有子宫穿孔史及子宫肌瘤剔除术史、带器妊娠及有内外科合并症等。
3、检查心、肺、测量血压、体温。
必要时做相应的辅助检查。
4、做体格检查、妇科检查、测尿妊娠试验与B超检查。
做血常规、凝血谱、血型、不完全抗体检查、阴道分泌物与传染病原检查。
如有异常发现,应治愈后再行手术。
必要时作肝功能及心电图检查等。
5、术前排空膀胱,检查手术包有效灭菌日期。
术前宫颈准备
钳刮术前必须行宫颈准备(可选下列方法之一)。
1、机械扩张法:
应用本法扩张宫颈,必须术前阴道冲洗上药2-3天。
(1)术前24小时用18号专用无菌导尿管一根,放入宫腔内,留下部分用无菌纱布卷住,置于后穹窿。
(2)术前24小时用灭菌宫颈扩张棒或亲水棒扩张宫颈。
2、药物准备(选其中之一)
(1)术前2-3小时口服米索前列醇0.4-0.6mg。
(2)术前1-2小时将卡孕栓0.5-1mg置入阴道后穹窿。
手术步骤
1-7与负压吸宫术相同。
8、用大号吸管或卵圆钳进入宫腔,破羊膜,流尽羊水。
其后才能酌情应用宫缩剂。
9、取胎盘
(1)用卵圆钳沿子宫前或后壁逐渐滑入达宫底。
(2)到达宫底后,退出1cm在前壁、后壁或侧壁寻找胎盘附着部位。
(3)夹住胎盘(幅度宜小),左右轻轻摇动,使胎盘逐渐剥离,以便能完整地或大块地钳出胎盘。
10、取胎体时,应保持胎儿纵位为宜,避免胎儿骨骼伤及宫壁。
如妊娠月份较大,可先取胎体后取胎盘。
11、保留取出的胎块,手术结束时核对是否完整。
12、用中号钝刮匙或6-7号吸管清理净宫腔内残留组织,测量术后宫腔深度。
13、观察宫腔有无活跃出血及子宫收缩情况。
14、用纱布拭净阴道,除去宫颈钳。
如宫颈钳钳夹部位出血,用纱布压迫止血。
取出阴道窥器。
15、填写手术记录
术后处置
同负压吸宫术
注意事项
1、凡进入宫腔的任何器械严禁碰触阴道壁,以防感染。
2、胎儿骨骼通过颈管时不宜用暴力,钳出时以胎体纵轴为宜,以免损伤颈管组织。
3、出血较多时,可宫颈注射缩宫素10u。
必要时可静脉滴入缩宫素。
4、警惕羊水栓塞。
第五章米非司酮配伍前列腺素终止早期妊娠
药物流产应在具备抢救条件,如急诊刮宫、给氧、输液、输血(如无输血条件的单位必须有就近转院条件)的区、县级以上医疗单位或计划生育服务机构进行。
实施药和物流产单位及医务人员,必须依法获得专项执业许可,方可进行。
适应证
1、确诊为正常宫内妊娠、停经天数(从末次月经第1天算起)不49天、本人自愿要求使用药物终止妊娠的18-40岁健康妇女。
2、手术流产的高危对象:
生殖道畸形(残角子宫例外)、严重骨盆畸形、子宫极度倾屈、宫颈发育不全或坚韧、疤痕子宫、产后哺乳妊娠、多次人工流产等。
3、对手术流产有顾虑和恐惧心理者。
禁忌证
1、米非司酮禁忌证:
肾上腺疾患、糖尿病等内分泌疾患、肝肾功能异常、妊娠期皮肤瘙痒史、血液疾患和血管栓塞病史与甾体激素有关的肿瘤。
2、前列腺素禁忌证:
心血管系统疾病、高血压、低血压、青光眼、胃肠功能紊乱、哮喘、癫痫等。
3、过敏体质。
4、带器妊娠。
5、异位妊娠或可疑异位妊娠。
6、贫血(血红蛋白低于95g/L)。
7、妊娠剧吐。
8、长期服用下列药物:
利福平、异烟肼、抗癫痫药、抗抑郁药、西米替丁、前列腺素生物合成抑制药(阿司匹林、消炎痛等)、巴比妥类药物。
9、吸烟超过10支/天或酗酒。
10、对象居住地如远离医疗单位或计划生育服务机构而不能及时随访者。
操作方法及程序
1、接纳程序
(1)医生应向用药对象讲清用药方法、流产效果(完全流产率约90%)和可能出现的副反应,如对象自愿选用药物流产并签署知情同意书后方可用药。
(2)询问病史,进行体格检查和妇科检查,确诊是否为宫内妊娠,注意子宫大小与停经天数是否相符。
(3)实验室检查:
查血常规、尿妊娠试验,必要时进行血hCG测定。
取阴道分泌物查阴道清洁度、滴虫和念珠菌。
(4)必须经B型超声检查证实为宫内妊娠方可药物流产,如胚囊的平均直径大于25mm,并有胚芽伴有胎心者不宜药物流产。
经检查合格者,应予填写记录表,确定服药日期、随访日期,告之注意事项,发给月经卡,嘱对象记录阴道出血情况及不良反应。
2、用药方法:
药物流产必须联合应用米非司酮和前列腺素类药物。
(1)米非司酮:
服用方法有两种:
顿服法和分次服法。
每次服药前后各禁食1小时。
顿服法:
用药第1天顿服米非司酮200mg,服药后36-48小时(第3天上午)加用前列腺素。
分次服法:
1)用药第1天:
晨空服首剂服米非司酮50mg(2片),8-12小时并禁食2小时后再服25mg(1片)。
用药第2天:
早晚各服米非司酮25mg(1片)
用药第3天:
早上7时左右空腹服米非司酮25mg(1片),1小时后在原就诊单位加用前列腺素。
2)或第2天和第1天同样服法。
(2)前列腺素:
于首次服米非司酮36-48小时(第3天上午)来原就诊单位,空腹口服米索前列醇600ug(阴道用药尚未注册故不宜置阴道),或卡前列甲酯栓(卡孕栓PG05)1mg置阴道后穹空窿。
留院观察6小时。
3、用药后观察
(1)服用米非司酮后:
注意阴道开始出血时间、出血量,如出血量多或有组织物排出,应及时来院就诊,必要时将组织物送病理检查。
(2)使用前列腺素类药物后留院观察期间:
观察体温、血压、脉搏变化及恶心、呕吐、腹泻、头晕、腹痛、手心搔痒、药物过敏等副反应,警惕过敏性休克及喉头水肿等严重不良反应,副反应较重者应及时对症处理。
密切注意出血和胚囊排出情况。
胚囊排出后如有活动性出血,应急诊处理。
胚囊排出后再观察1小时无多量出血方可离院,并嘱过2周左右来院随诊。
6小时内胚囊未排出且无活动性出血者可离院,并预约在1周左右来院随诊。
(3)对所有对象需告知离院后注意事项。
4、填写药物流产记录表
随访
1、用药后1周随访:
重点了解胚囊未排出者离院后阴道出血和胚囊排出情况。
胚囊仍未排出者应做超声检查。
确诊为继续妊娠或胚胎停止发育者,应作负压吸宫术。
胚囊已排出且出血不多者,预约用药后2周来诊。
2、用药后2周随访:
如胚囊排出后,至来诊时尚未止血、出血如月经样者,应作超声检查或hCG测定,诊断为不全流产者,应行清宫处理,刮宫组织物应送病理检查。
如出血不多,根据临床情况,可继续观察。
观察期间有活动性出血或持续性出血,需随时积极处理。
3、用药后6周随访:
作流产效果评定了解月经恢复情况。
告知服药者注意事项
1、服药必须按时,不能漏服,用药期间不可同时服用消炎痛、水杨酸、镇静剂及广谱抗菌素。
2、按期随访。
3、用药者在开始阴道出血后,大小便应使用专用便器或用一次性杯置于阴道口,以便观察有无组织物排出。
如有组织物排出,应及时送至原就诊单位检查。
4、如胚囊排出后3周仍有阴道流血应就诊。
5、如突然发生大量活动性阴道出血、持续腹痛或发热,均需及时急诊。
6、药物流产后,转经前应禁止性交,转经后应及时落实避孕措施。
7、药物流产过程中医护人员应随时注意鉴别异位妊娠、葡萄胎及绒毛膜上皮癌等疾病,防止漏诊。
药物流产评定标准
1、完全流产:
用药后胚囊自行完整排出,或未见胚囊完整排出,但经超声检查宫内无妊娠物,未经刮宫,出血自行停止,尿hCG转为阴性,子宫恢复正常大小。
2、不全流产:
用药后胚囊自然排出,在随诊过程中因出血过多或时间过长而施行刮宫术者。
刮出物经病理检查证实为绒毛组织或妊娠蜕膜组织者。
3、失败:
至用药第8天未见胚囊排出,经B超证实胚胎继续发育或停止发育,最终采用负压吸引术终止妊娠者,均为药物流产失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