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峡西岸经济区发展规划.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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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峡西岸经济区发展规划
海峡西岸经济区发展规划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1年3月
目录
前言
第一章发展基础
第一节发展优势
第二节机遇和挑战
第二章总体要求和发展目标
第一节指导思想
第二节战略定位
第三节发展目标
第三章空间布局
第一节功能区划分
第二节总体布局
第四章构筑两岸交流合作的前沿平台
第一节建设两岸经贸合作的紧密区域
第二节建设两岸文化交流的重要基地
第三节建设两岸直接往来的综合枢纽
第四节建设两岸合作的平潭综合实验区
第五章加快建设现代化基础设施
第一节加强综合交通运输网络与对外通道建设
第二节建设海峡西岸能源基地
第三节加强信息网络体系建设
第四节提高防灾减灾能力
第六章构建现代产业体系
第一节大力发展现代农业
第二节建设海峡西岸先进制造业基地
第三节加快发展现代服务业
第四节建设现代化海洋产业开发基地
第五节加强海峡西岸区域创新体系建设
第七章统筹城乡和区域协调发展
第一节加快建设海峡西岸城市群
第二节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
第三节促进欠发达地区发展
第四节建立城乡协调发展长效机制
第八章加强区域合作
第一节推进区域经济一体化发展
第二节推进与港澳侨更紧密合作
第三节加强与国内其他地区的合作
第九章加快社会事业发展
第一节大力推进人力资源建设
第二节优先发展教育
第三节大力发展文化事业
第四节提升医疗卫生服务水平
第五节构建和谐社会
第十章加强生态文明建设
第一节加强资源节约利用
第二节加强生态建设和保护
第三节强化环境综合整治
第四节大力发展循环经济
第十一章提升改革开放水平
第一节积极合理有效利用外资
第二节加快转变外贸发展方式
第三节深化经济体制改革
第四节充分发挥经济特区改革开放先行作用
第十二章规划实施的保障措施
第一节着力先行先试
第二节加大资金支持力度
第三节加强组织协调
前言
海峡西岸经济区东与台湾地区一水相隔,北承长江三角洲,南接珠江三角洲,是我国沿海经济带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全国区域经济发展布局中处于重要位置,具有对台交往的独特优势。
福建省在海峡西岸经济区中居主体地位,在对台交流合作中发挥着重要作用。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海峡西岸经济区的建设。
2009年5月,国务院出台了《关于支持福建省加快建设海峡西岸经济区的若干意见》(国发〔2009〕24号,以下简称《意见》)。
这是党中央、国务院审时度势、着眼全局,在两岸关系出现重大积极变化、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进入关键时期作出的重大战略决策,意义重大,影响深远,标志着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进入了一个新的阶段。
为谋划好海峡西岸经济区发展布局,指导和促进海峡西岸经济区在更高的起点上实现又好又快发展,根据《意见》要求,特制定本规划。
本规划范围包括福建省全境以及浙江省温州市、衢州市、丽水市,广东省汕头市、梅州市、潮州市、揭阳市,江西省上饶市、鹰潭市、抚州市、赣州市,陆域面积约27万平方公里。
规划期从2011年至2020年。
本规划是指导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和编制相关专项规划的重要依据。
第一章发展基础
海峡西岸经济区区位优越,对台合作优势独特,山海资源丰富,生态环境良好,经济发展水平较高,具备加快发展的有利条件。
第一节发展优势
优越的区位条件。
海峡西岸经济区地处长江三角洲和珠江三角洲、台湾地区和祖国大陆的结合部,邻近港澳,发挥着承南启北、贯通东西的桥梁纽带作用,是加强两岸交流合作、推动两岸关系和平发展的重要前沿平台和纽带。
良好的资源环境和人文优势。
海峡西岸经济区生态环境良好,森林覆盖率比较高;岸线资源丰富,港口优势突出;旅游资源独特,拥有福建武夷山、福建土楼、福建泰宁、江西三清山、江西龙虎山、江西龟峰和浙江江郎山等世界自然遗产、世界文化遗产及风景名胜区。
海峡西岸经济区是著名侨乡,旅居世界各地华人华侨2100多万人,港澳同胞400多万人,人文优势明显。
独特的对台合作优势。
海峡西岸经济区处在两岸交流合作的前沿,与台湾地区经济文化交流源远流长。
海峡西岸经济区是大陆距离台湾本岛最近的区域,平潭岛距离台湾新竹仅68海里。
80%以上台湾民众祖籍地在福建。
台湾的民间信仰和民俗文化大部分传自海峡西岸经济区,闽南文化、客家文化、潮汕文化、妈祖文化等在台湾地区有广泛影响。
海峡西岸经济区与台湾地区商贸往来历来十分密切。
闽台政治法律关系渊源深厚。
率先对外开放的沿海地区。
海峡西岸是我国改革开放以来最早对外开放的沿海地区之一,依托毗邻台港澳优势,率先建立开放型经济体系,基本形成了全方位、多层次、宽领域的对外开放格局;充分发挥经济特区改革“试验田”作用,率先推行市场化改革,市场化程度高、民营经济发达。
较好的经济社会发展基础。
海峡西岸经济区经济综合实力不断增强,2009年地区生产总值超过2万亿元,人均地区生产总值近3500美元;自主创新能力不断增强,先进制造业逐步发展壮大;人口和产业不断集聚,城镇化水平不断提高;基础设施建设加快推进,综合交通运输网络初步形成;城乡、区域协调发展不断增强,人居环境不断优化。
第二节机遇和挑战
经济全球化和区域经济一体化深入发展,国际间产业转移不断加快,两岸关系和平发展不断推进,这些都为海峡西岸经济区加强与台湾地区的合作、实现较快发展提供了重要机遇。
国家区域发展总体战略深入实施。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对海峡西岸经济区加快发展提出了新的要求,赋予了新的使命,为加快发展注入了新的活力和强大动力。
深入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促进中部地区崛起和鼓励东部地区率先发展等政策的实施,为海峡西岸经济区加快发展提供了更为广阔的空间和有力支撑。
两岸交流合作全面推进。
近年来,两岸实现直接“三通”,签署两岸经济合作框架协议,两岸关系发展迎来了难得的历史机遇。
海峡西岸经济区与台湾经济联系更加密切,以闽南文化、客家文化、潮汕文化、妈祖文化和祖地文化为纽带的交流交往更加活跃,台商投资区等载体平台已成为台湾产业转移的集聚区,海峡论坛等重大涉台经贸文化交流活动影响日益扩大。
随着两岸关系不断改善,海峡西岸经济区在加强两岸交流合作、推动两岸关系和平发展中的地位与作用将进一步凸显。
区域经济一体化进程加快。
海峡西岸经济区在地理上连为一体,在自然、文化上具有相似性,地区间的经济发展、市场体系内在联系紧密。
闽粤赣、闽浙赣等跨省区域协作组织发挥了重要作用,有力地促进区域协调发展。
出海通道建设加快推进,将在更大范围内促进生产要素合理流动和优化配置,加快区域经济一体化进程。
同时,海峡西岸经济区加快发展也面临着严峻挑战,主要是发展方式还比较粗放,自主创新能力不够强,经济发展整体水平和产业素质有待提升;区域中心城市实力还比较弱;港口资源开发利用还不充分,交通、能源等基础设施建设相对落后;区域内原中央苏区县、革命老区、少数民族地区、海岛、水库库区等地区发展基础薄弱,城乡公共服务水平差距较大;促进要素合理流动的制度环境和市场体系有待进一步完善;体制机制有待进一步改革创新,改革攻坚的任务仍比较繁重。
第二章总体要求和发展目标
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支持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的重大决策部署,进一步解放思想、勇于创新,凝心聚力、乘势而上,努力开创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的新局面。
第一节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抓住国家鼓励东部地区率先发展、支持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的重大历史机遇,全面贯彻落实《意见》,进一步解放思想、与时俱进,牢牢把握两岸关系和平发展的主题,着力推进两岸交流合作,促进两岸互利共赢;着力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和增强自主创新能力,提高经济发展质量和水平;着力统筹城乡和区域发展,提高经济社会发展的协调性;着力深化改革开放,增强发展的动力和活力;着力改善民生,推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着力加强生态文明建设,提高可持续发展能力,将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成为经济持续发展、文化更加繁荣、综合竞争力不断增强、人民群众安居乐业的和谐区域。
第二节战略定位
加强统筹协调,推进分工协作,不断增强海峡西岸经济区在全国发展大局中的战略地位。
——两岸人民交流合作先行先试区域。
发挥海峡西岸经济区独特的对台优势和工作基础,努力构筑两岸交流合作的前沿平台,实施先行先试政策,加强海峡西岸经济区与台湾地区的经济全面对接,推动两岸交流合作向更广范围、更大规模、更高层次迈进。
——服务周边地区发展新的对外开放综合通道。
从服务、引导和促进区域经济协调发展出发,大力加强基础设施建设,构建以铁路、高速公路、海空港为主骨架主枢纽的海峡西岸现代化综合交通网络,使之成为服务周边地区发展、拓展两岸交流合作的综合通道。
——东部沿海地区先进制造业的重要基地。
加快转变发展方式,走新型工业化道路,立足现有制造业基础,加强两岸产业合作,积极对接台湾制造业,大力发展电子信息、装备制造等产业,加快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建设成为具有较强竞争力的先进制造业基地和两岸产业合作基地。
——我国重要的自然和文化旅游中心。
充分发挥海峡西岸经济区的自然和文化资源优势,增强对两岸游客的吸引力,拓展两岸共同文化内涵,突出“海峡旅游”主题,使之成为国际知名的旅游目的地和富有特色的自然文化旅游中心。
第三节发展目标
认真贯彻落实《意见》精神,进一步解放思想,大胆探索,先行先试,加快推进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
通过持续努力,到2020年海峡西岸经济区综合实力显著增强,文化更加繁荣,社会更加和谐,成为我国新的经济增长极。
——科学发展之区。
着力科学发展先行,力争在一些领域走在全国前列,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取得重大进展。
到2015年,在优化结构、提高效益、降低消耗、保护环境的基础上,综合实力显著增强,经济社会实现又好又快发展,其中福建省人均地区生产总值达到东部地区平均水平,地方财政收入较大幅度增长;到2020年,经济社会发展取得新成效,区域发展协调性显著增强,其中福建省综合实力迈上新台阶。
海峡西岸经济区与台湾地区经济融合不断加强,形成两岸共同发展的新格局。
——改革开放之区。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更加完善,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取得突破,建立起充满活力、富有效率、更加开放、有利于科学发展的体制机制;对外开放水平明显提高,全方位、多层次、宽领域的对外开放格局进一步完善;区域合作不断拓展,区域经济一体化加快发展,服务两岸直接“三通”的主要通道基本形成并不断完善,两岸人民交流合作的前沿平台功能更加凸显。
——文明祥和之区。
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取得新突破,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繁荣发展,全民受教育程度和创新人才培养水平明显提高,建立比较完善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收入分配结构更加合理,社会就业更加充分,人民生活更加富足,人均基本公共服务水平进入全国前列,人民安居乐业。
——生态优美之区。
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不断取得新成效,资源利用效率明显提高,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耗持续下降,节能减排得到落实,森林覆盖率继续保持较高水平,生态文明建设位居全国前列,成为人居环境优美、生态良性循环的可持续发展地区。
第三章空间布局
按照战略定位和发展目标,明确功能区定位,进一步优化空间布局,促进区域经济一体化,形成资源要素优化配置、区位优势充分发挥的协调发展新格局。
第一节功能区划分
充分发挥发展基础较好、资源环境承载能力较强等有利条件,进一步细化功能分区,优化产业布局,加强陆海统筹、山海联动发展,推动形成科学合理的主体功能区。
一、东部沿海临港产业发展区。
发挥沿海港口优势,引导产业集聚,大力发展高技术产业和现代服务业,发展和壮大化工、装备制造、能源和港口物流业,建设沿海临港重化工业基地,形成沿海产业密集带。
大力发展海洋经济,引导发展滨海旅游、港口航运、生态养殖等产业,加强对重要江河的入海口、海湾、岛屿及其周边区域的保护。
二、中部、西部集中发展区。
中部以丽水-南平-三明-龙岩-梅州、西部以衢州-上饶-鹰潭-抚州-赣州等中心城市为支撑点,形成以点状分布的增长极。
依托生态、资源等优势,大力发展循环经济,积极发展果林竹、生物医药、绿色食品、旅游等产业,进一步吸引人口和产业集聚。
大力发展集约型的绿色有机农业,建设优势农产品生产基地。
三、生态保护和生态产业发展区。
以闽江、九龙江、晋江、汀江(韩江)、瓯江等为主要水生生态廊道,以武夷山脉和洞宫山-鹫峰山—戴云山—博平岭两大山脉为核心的生态功能保护带,积极开展生态保护和生态建设,加强生物多样性和物种资源保护,实施水源涵养保护工程,发展休闲旅游业、林竹业和绿色有机农业等生态产业。
第二节总体布局
按照功能区定位,统筹区域发展空间布局,加快形成分工明确、布局合理、功能互补、错位发展的“一带、五轴、九区”网状空间开发格局,推动区域协调发展。
一、加快建设沿海发展带。
利用市场化程度高、民营经济发达的优势,积极推动海峡西岸沿海一线率先发展,形成南北两翼对接长三角和珠三角的桥头堡;按照全国主体功能区规划要求,大力发展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推动临港产业和高新技术产业集聚发展;优化提升城市功能,推动城市之间的融合发展,建成特色鲜明、具有竞争力的海峡西岸城市群。
二、纵深推进五个发展轴。
以福州、厦门、泉州、温州、汕头为龙头,依托铁路、高速公路,由沿海地区向内地辐射,带动沿线地区发展,形成以点带面、联动发展的新格局。
重点建设福州-宁德-南平-鹰潭-上饶发展轴、厦门-漳州-龙岩-赣州发展轴、泉州-莆田-三明-抚州发展轴、温州-丽水-衢州-上饶发展轴和汕头-潮州-揭阳-梅州-龙岩-赣州发展轴。
三、培育壮大九个集中发展区。
充分考虑现有开发强度、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和未来发展潜力,重点发展九个集中发展区,建设成为产业集聚区和城镇密集带。
——厦门湾发展区。
以厦门为龙头,以漳州为纵深,增强高端要素集聚和综合服务功能,提升港湾一体化发展水平,推动形成集装箱运输干线港和现代物流中心。
厦门市要加快岛内外一体化发展,重点发展现代服务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建设先进制造业和创新产业的集聚区和示范区。
漳州市要加快发展制造业和现代农业,与厦门形成产业互补格局。
——闽江口发展区。
以福州为核心,以罗源湾、江阴为两翼,大力发展临港产业,推动福州港成为综合性港口。
以平潭开发开放为突破口,着力先行先试,探索两岸合作新模式。
积极发展高技术、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建设先进制造业基地和对台产业合作基地,推动形成现代制造业集聚区和城镇密集带。
——湄洲湾发展区。
依托沿海港口,加强南北岸合理布局和协调开发,重点发展大宗散货运输,成为服务临港产业发展的区域重要港口。
推动石化产业集聚发展,建设临港重化工基地、能源基地。
开发建设莆田湄洲湾石门澳,推进港城共同发展,大力发展临港重化工业。
——泉州湾发展区。
以泉州为核心,统筹环泉州湾产业、港口、城市发展,拓展城市规模,增强城市的集聚辐射、综合服务功能。
加快传统优势产业转型升级,大力发展高技术、高附加值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建设先进制造业基地、两岸产业对接基地、民营经济创新发展示范区。
——环三都澳发展区。
统筹环三都澳发展布局,合理有序推进岸线开发和港口建设,引导装备制造、化工、冶金、物流等临港产业集聚发展。
承接长三角产业转移,加强与浙西南、赣东北地区的区域合作,积极加强与闽江口、温州等地对接,建设成为海峡西岸东北翼新的增长极。
——温州沿海发展区。
以温州为依托,充分发挥民营经济发达的优势,加快建设沿海先进制造业基地、港口物流基地,构筑海峡西岸东北翼的增长极,带动丽水、衢州、宁德等地发展,建设成为连接长三角和中西部地区发展的重要区域和出海口、两岸产业对接基地和民营经济创新发展示范区。
——粤东沿海发展区。
以汕头为龙头,以潮州、揭阳为两翼,推进汕头、潮州、揭阳同城化发展。
进一步发挥汕头经济特区的辐射、带动作用,建设以高技术产业和传统产业升级为先导、先进制造业为主体的新兴产业基地。
依托沿海港口,加快建设重化工业为主的临港工业基地,建设成为海峡西岸南翼的增长极。
——闽粤赣互动发展区。
以龙岩、三明、赣州、梅州等城市为中心,大力承接沿海产业转移,加快发展旅游、现代物流、生态农业、矿产资源综合利用和精深加工等产业,建设成为承接沿海产业转移基地,闽粤赣边连接沿海、拓展腹地的生态型经济枢纽,全国重要的客家文化中心和红色旅游基地。
——闽浙赣互动发展区。
以南平、鹰潭、抚州、上饶、衢州、丽水等城市为中心,充分利用生态和能源资源优势,建设绿色农产品基地、能源供给基地和铜产业基地。
依托武夷山、三清山、龙虎山等丰富的旅游资源,大力发展旅游、生态休闲观光农业等产业,建设成为国际知名的生态文化休闲度假旅游目的地。
第四章构筑两岸交流合作的前沿平台
抓住当前两岸关系和平发展的有利时机,充分发挥对台的独特优势,先行先试,努力构建一个吸引力更强、功能更完备的两岸交流合作前沿平台。
第一节建设两岸经贸合作的紧密区域
推动建立更加紧密的两岸经济合作机制,实现优势互补、共同发展,为两岸关系和平发展奠定更为扎实的物质基础、提供更为强大的经济动力。
一、加强产业深度对接
推进两岸产业对接集中区建设。
按照同等优先、适当放宽的原则,以信息、石化、机械、船舶、冶金等产业为重点,加强两岸产业深度对接,形成厦门湾、闽江口、湄洲湾等沿海一线的产业对接集中区。
温州、汕头等其他地区要发挥各自优势和产业基础,加强与台湾产业对接。
提升台商投资区载体作用。
适时推进厦门、福州台商投资区扩区和新设立泉州台商投资区。
加强台商投资区、开发区、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功能整合,推动台商投资集聚发展,提高产业承载力。
拓宽两岸产业对接领域。
推进光电、生物医药、节能环保、新能源、新材料、海洋等产业的对接,大力吸引与之配套的上下游企业投资。
推动与台湾相关行业协会、科技园区、企业等建立更紧密合作机制,共同建设两岸产业对接专业园区。
提升产业合作关联度。
进一步完善产业链配套建设,依托福州、厦门台商投资区及其他台商投资集中地区,建立大陆台资企业所需的零部件、原辅材料中心,鼓励本地企业投资台资企业配套行业。
支持大陆台资企业就地转型升级。
鼓励和支持有条件的企业到台湾投资兴业,推动建立两岸产业优势互补、互利双赢的合作机制。
二、深化农业合作。
充分发挥海峡两岸农业合作试验区、现代农业示范区、现代林业合作实验区、台湾农民创业园的窗口、示范和辐射作用,促进对台农业资金、技术、良种、设备等生产要素的引进与合作。
支持建设海峡两岸农业技术合作中心,建设对台良种引进繁育中心和示范推广基地。
加快台湾农民创业园建设,支持有条件的地方增设海峡两岸农业合作试验区和台湾农民创业园。
加快建设对台农产品出口加工基地,打造两岸农产品集散中心。
三、提升服务业合作水平
建设两岸区域性金融服务中心。
推动两岸银行、保险、证券等机构双向互设、相互参股,同等条件下,优先批准台资银行、证券等金融机构在区域内设立机构或参股区域内金融企业。
推动对台离岸金融业务发展,促进两岸银行卡通用和结算。
建立两岸物流业合作基地。
积极承接台湾现代服务业转移,加强两岸物流企业、项目对接,合作建设物流配送或专业配送中心。
加快海峡西岸国际采购和区域物流中心建设,推动两岸物流产业标准化和网络化建设。
加强旅游合作。
建立两岸旅游互动合作机制,加强两岸旅游景区和线路对接,做大做强“海峡旅游”品牌。
支持开拓对台旅游市场,逐步增加大陆居民从福建口岸赴台旅游。
全力打造“小三通”黄金旅游通道,使之成为大陆对台旅游先行先试示范区和两岸旅游合作重要基地。
四、扩大对台直接贸易。
在两岸建立长期、稳定的经贸合作机制过程中,允许海峡西岸经济区在促进两岸贸易投资便利化、台湾服务业市场准入等方面先行试验。
实行更加开放的对台贸易政策,扩大大陆台资企业所需的零部件、原辅材料进口,积极推动优势产品对台出口。
第二节建设两岸文化交流的重要基地
以中华文化为纽带,多领域、多层次、全方位地开展与台湾各界的往来,推动文化交流、人员互动,增强民族意识,凝聚共同意志,为两岸关系和平发展增添活力。
一、推进文化交流合作。
加强祖地文化、民间文化交流,进一步增强闽南文化、客家文化、潮汕文化、妈祖文化等连接两岸同胞感情的文化纽带作用。
加快推进闽南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建设,加强对妈祖信俗、南音等人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名录项目的保护,进一步提升闽台缘博物馆功能。
支持设立客家文化(闽西)生态保护试验区,加快海峡客家论坛中心和客家始祖文化园建设。
加强两岸少数民族交流。
提升各类涉台展会层次,把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成为两岸重大经贸文化活动中心。
深入开展两岸文化、艺术、广播影视、新闻出版等方面交流互动。
推动宗亲文化、宗教、民间信仰的交流,推进闽台族谱对接,吸引更多的台湾同胞来闽寻根谒祖、探亲访友。
二、推进科技交流合作。
以中国·海峡项目成果交易会、粤台经济技术交流会为平台,加强与台湾在技术研发、成果转化等方面的合作。
加强厦门、泉州、汕头等两岸科技交流合作平台建设,鼓励两岸科研机构、高等院校、企业共同设立两岸合作研发机构,联手培养研发团队和技术人才。
深化气象、海洋、地质、地震、环保等方面交流合作。
三、推进教育交流合作。
进一步拓展两岸职业教育合作,推进两岸校际合作、职业培训、资格考试和认证、专业技术资格评审、人才引进和人力资源开发等试点工作,积极推动两岸院校学生互招、学历互认、师资互聘。
开展两岸合作办学试点,做好台商子女在区域内就读服务工作。
扩大区域内高校对台招生规模,推动区域内学生到台湾就学。
四、推进卫生交流合作。
加大卫生领域对台开放,鼓励和支持台商在区域内投资建设医院等设施。
鼓励台胞比较集中的福州、厦门等地医院提供就医及结算便利,为台胞提供医疗服务。
以海峡中医药合作发展中心为载体,建立两岸中医药交流合作基地。
支持符合条件的台胞申请参加医师资格认定、考试、执业注册和短期行医。
第三节建设两岸直接往来的综合枢纽
充分发挥两岸交流合作的前沿平台作用,进一步拓展两岸直接往来的范围,把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成为两岸交流交往、直接“三通”的主要通道和平台。
一、构建服务两岸的客运枢纽。
加快完善两岸直接“三通”基础条件,提升对台开放合作整体功能。
进一步扩大口岸开放,加强口岸基础设施和大通关机制建设,实现福建电子口岸互通和信息共享。
健全两岸人员往来的便捷有效管理机制,允许外省居民在福建办理证件,方便两岸人员直接往来。
适时发展对台客滚直航运输和海上邮轮,完善厦门、福州等机场两岸空中直航的设施条件,增加航线、航班,打造两岸空中快线。
二、构建服务两岸的货运枢纽。
充分利用沿海港口优势,完善港口功能,加快海峡航运业发展。
鼓励台湾企业投资区域内交通等基础设施建设,密切两岸港口合作。
支持增开两岸集装箱班轮航线、散杂货不定期航线,加快福州、厦门、泉州、温州、汕头等两岸直航港口建设。
支持台资企业在闽设立航运公司,鼓励船舶在闽港口登记。
推进两岸港区对接,推动运输业、仓储业、船舶和货运代理合作。
三、构建服务两岸的信息枢纽。
支持福州、厦门邮政物流中心建设,做大做强对台邮政和物流业务。
扩大厦门-金门、马尾-马祖航线包裹业务的服务范围和对象。
加强对台通邮基础设施建设,推动建立对台邮件总包交换中心。
进一步发挥福建作为两岸事务重要协商地的作用,支持国家有关部门、两岸相关团体在福建设立办事机构。
第四节建设两岸合作的平潭综合实验区
根据《意见》中关于“在现有海关特殊监管区域政策的基础上,进一步探索在福建沿海有条件的岛屿设立两岸合作的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实施更加优惠的政策,探索进行两岸区域合作的试点”的要求,设立平潭综合实验区,开展两岸区域合作综合实验,努力把平潭建设成为两岸同胞合作建设、先行先试、科学发展的共同家园。
一、探索两岸合作新模式。
按照创新合作模式、深入推进交流合作的要求,借鉴台湾有效的管理经验和方法,积极探索更加开放的合作方式,开展两岸经济、文化及社会等各领域交流合作综合实验,争取率先突破,为两岸交流合作开辟新路、拓展空间、创新机制。
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