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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法真题

卷二,一、单项选择题,每题1分。

  43.李某长期吸毒,多次自费戒毒均未成功。

某公安局在一次检查中发现后,将李某送至强制隔离戒毒所进行强制隔离戒毒。

强制隔离戒毒属于下列哪一性质的行为?

  A.行政处罚

  B.行政强制措施

  C.行政强制执行

  D.行政许可

   【考点】具体行政行为的性质(类型区分)

   【答案B】

   【解析】

    A选项,行政处罚指行政机关或其他行政主体依法定职权和程序对违反行政管理秩序尚未构成犯罪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给予制裁的具体行政行为。

B选项行政强制措施,是指行政机关在行政管理过程中,为制止违法行为、防止证据损毁、避免危害发生、控制危险扩大等情形,依法对公民的人身自由实施暂时性限制,或者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财物实施暂时性控制的具体行政行为行为。

行政强制措施具有限制其采取对象保持一定状态的程序上的控制行为的特点!

强制隔离戒毒根据《行政强制法》第3条第2款规定、《禁毒法》第38条规定的及行政法原理属于行政强制措施的一种。

   C选项,行政强制执行是指在行政相对人拒不履行国家行政主体所作出的,并且已经生效的具体行政行为所确定的义务,有关国家机关依法强制该相对人履行该义务,或者由国家机关本身或第三人直接履行或代为履行该义务,然后向义务人征收费用的法律制度;

   D选项,行政许可是指在法律一般禁止的情况下,行政主体根据行政相对方的申请,经依法审查,通过颁发许可证、执照等形式,赋予或确认行政相对方从事某种活动的法律资格或法律权利的一种具体行政行为。

   

   44.国家海洋局为国务院组成部门管理的国家局。

关于国家海洋局,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A.有权制定规章

  B.主管国务院的某项专门业务,具有独立的行政管理职能

  C.该局的设立由国务院编制管理机关提出方案,报国务院决定

  D.该局增设司级内设机构,由国务院编制管理机关审核批准

  【考点】国务院行政机构性质

     【答案:

C】

【解析】

国务院部委代管的国家局(即归口局、副部级)无部门规章制定权,所以A选项错误。

依据《国务院行政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条例》第六条第六款之规定“国务院组成部门管理的国家行政机构由国务院组成部门管理,主管特定业务,行使行政管理职能”。

其设立无须经国务院编制管理机关提出方案,报国务院决定且无权增设司级内设机构;由此可知C选项正确当选。

B选项的内容属于国务院直属机构的性质表述!

     45.田某为在校大学生,以从事研究为由向某工商局提出申请,要求公开该局2012年度作出的所有行政处罚决定书,该局拒绝公开。

田某不服,向法院起诉。

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A.因田某不具有申请人资格,拒绝公开合法

  B.因行政处罚决定为重点公开的政府信息,拒绝公开违法

  C.田某应先申请复议再向法院起诉

D.田某的起诉期限为3个月

【考点】信息公开诉讼时效

【答案:

D】

【解析】

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9、10、11、12条之相关规定可知工商局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上不属于政府应主动公开的重点政府信息,另依据第13条规定可知田某从事研究---符合该条的科研的特殊需要(不能仅理解为自然科学的实验室的研究),有权申请公开,具有申请人资格。

   根据《行政诉讼法》第39条“应当在知道作出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3个月内提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的规定 以及《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33条第二款之规定可知上述情形不属于复议前置的情形,田某可以可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

 

   46.因关某以刻划方式损坏国家保护的文物,公安分局决定对其作出拘留10日,罚款500元的处罚。

关某申请复议,并向该局提出申请、交纳保证金后,该局决定暂缓执行拘留决定。

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A.关某的行为属于妨害公共安全的行为

  B.公安分局应告知关某有权要求举行听证

  C.复议机关只能是公安分局的上一级公安机关

  D.如复议机关撤销对关某的处罚,公安分局应当及时将收取的保证金退还关某

【考点】治安处罚保证金退还

【答案:

D】

【解析】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三章第四节(妨碍社会管理)第63条的规定: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刻划、涂污或者以其他方式故意损坏国家保护的文物、名胜古迹的;

(二)违反国家规定,在文物保护单位附近进行爆破、挖掘等活动,危及文物安全的”的相关规定可知,关某的行为属于妨害社会管理,而非妨害公共安全,因此A选项说法错误。

   根据《行政处罚法》第42条规定,行政机关作出的上述处罚行为不属于听证范围只有“行政机关作出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人有要求听证的权利,当事人要求听证的,行政机关应当组织听证。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98条规定“公安机关作出吊销许可证以及处二千元以上罚款的治安管理处罚决定前,应当告知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有权要求举行听证;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要求听证的,公安机关应当及时依法举行听证”。

所以B选项错误。

  通常表述为复议机关只能为上一级主管部门的是实行垂直领导体制的机关,公安机关属于双重领导体制,而非垂直领导体制。

根据《行政复议法》第12条规定:

“对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工作部门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由申请人选择,可以向该部门的本级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向上一级主管部门申请行政复议。

”故而C选项表述错误。

讲审题规律时涉及“只能”通常都是错的!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111条规定:

“行政拘留的处罚决定被撤销,或者行政拘留处罚开始执行的,公安机关收取的保证金应当及时退还交纳人”。

所以D选项正确。

  47.某公司向规划局交纳了一定费用后获得了该局发放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刘某的房屋紧邻该许可规划用地,刘某认为建筑工程完成后将遮挡其房屋采光,向法院起诉请求撤销该许可决定。

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A.规划局发放许可证不得向某公司收取任何费用

  B.因刘某不是该许可的利害关系人,规划局审查和决定发放许可证无需听取其意见

  C.因刘某不是该许可的相对人,不具有原告资格

  D.因建筑工程尚未建设,刘某权益受侵犯不具有现实性,不具有原告资格

  【考点】许可收费

  【答案:

A】

   【解析】

    根据《行政许可法》第五章关于行政许可费用的第58、59条规定可知,原则上行政许可不收取任何费用,但“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而本案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的申请根据《城乡规划法》第37、38条规定可知不收取费用,因此不在另有规定范围内,A项说法正确;

  尽管刘某非该具体行政行为的相对人,但该行政行为的作出对其有直接影响,该影响不以是否具有现实侵害为前提,因此作为该具体行政行为的利害关系人,刘某具有诉讼原告资格,根据《行政许可法》第48条之规定,有被告知听证举行,在听证中申诉抗辩的权利,B、C、D选项说法错误。

  【提示】回答本题可以用排除法,B、C、D三个选项明显错误,逐一排除后只剩下A当选!

  

  48.关于部门规章的权限,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A.尚未制定法律、行政法规,对违反管理秩序的行为,可以设定暂扣许可证的行政处罚

  B.尚未制定法律、行政法规,且属于规章制定部门职权的,可以设定扣押财物的行政强制措施

  C.可以在上位法设定的行政许可事项范围内,对实施该许可作出具体规定

D.可以设定除限制人身自由以外的行政处罚

【考点】部门规章设定处罚(许可、强制措施)权限

【答案:

C】

【解析】

    A选项错误不选!

根据《行政处罚法》第12条规定:

“国务院部、委员会制定的规章可以在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给予行政处罚的行为、种类和幅度的范围内作出具体规定。

尚未制定法律、行政法规的,前款规定的国务院部、委员会制定的规章对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行为,可以设定警告或者一定数量罚款的行政处罚。

罚款的限额由国务院规定”,部门规章仅可以设定警告和小额罚款,故而A选项错误。

  关于B选项,根据《行政强制法》第10条规定:

“行政强制措施由法律设定。

尚未制定法律,且属于国务院行政管理职权事项的,行政法规可以设定除本法第九条第一项、第四项和应当由法律规定的行政强制措施以外的其他行政强制措施。

尚未制定法律、行政法规,且属于地方性事务的,地方性法规可以设定本法第九条第二项、第三项的行政强制措施。

法律、法规以外的其他规范性文件不得设定行政强制措施。

”所以B选项错误!

  另,根据《行政处罚法》关于行为能力罚之规定原则上由原颁发许可证机关实施,根据该法第12条之规定,部门规章可在上位法规定的范围内作具体规定,另,根据第9条规定“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处罚,只能由法律设定”因此A、D选项表述错误。

   关于C选项,《行政许可法》第16条规定:

“行政法规可以在法律设定的行政许可事项范围内,对实施该行政许可作出具体规定。

地方性法规可以在法律、行政法规设定的行政许可事项范围内,对实施该行政许可作出具体规定。

规章可以在上位法设定的行政许可事项范围内,对实施该行政许可作出具体规定。

”C选项的表述符合该法第三款的规定,所以正确当选!

【这是一道经典的发散性题目】

      49.某法院以杜某逾期未履行偿债判决为由,先将其房屋查封,后裁定将房屋过户以抵债。

杜某认为强制执行超过申请数额而申请国家赔偿,要求赔偿房屋过户损失30万元,查封造成屋内财产毁损和丢失5000元,误工损失2000元,以及精神损失费1万元。

下列哪一事项属于国家赔偿范围?

  A.2000元

  B.5000元

  C.1万元

D.30万元

【考点】财产权赔偿标准

    【答案:

B】

      【解析】

   根据《国家赔偿法》第38条“人民法院在民事诉讼、行政诉讼过程中,违法采取对妨害诉讼的强制措施、保全措施或者对判决、裁定及其他生效法律文书执行错误,造成损害的,赔偿请求人要求赔偿的程序,适用本法刑事赔偿程序的规定”

另,根据《国家赔偿法》第36条规定:

“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财产权造成损害的,按照下列规定处理:

  

(一)处罚款、罚金、追缴、没收财产或者违法征收、征用财产的,返还财产;

  

(二)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解除对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造成财产损坏或者灭失的,依照本条第三项、第四项的规定赔偿;

  (三)应当返还的财产损坏的,能够恢复原状的恢复原状,不能恢复原状的,按照损害程度给付相应的赔偿金;

  (四)应当返还的财产灭失的,给付相应的赔偿金;

  (五)财产已经拍卖或者变卖的,给付拍卖或者变卖所得的价款;变卖的价款明显低于财产价值的,应当支付相应的赔偿金;

 (六)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的,赔偿停产停业期间必要的经常性费用开支;

 (七)返还执行的罚款或者罚金、追缴或者没收的金钱,解除冻结的存款或者汇款的,应当支付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八)对财产权造成其他损害的,按照直接损失给予赔偿。

”可知本案赔偿数额仅限查封造成屋内财产毁损和丢失5000元,至于屋内财产毁损----由于题目中没有交待数额所以没有在选项中出现,但5000丢失显然属于直接损失!

误工费通常认为属于间接损失。

至于精神损害赔偿问题2010年修订的国家赔偿法第35条只对人身自由权、生命健康权造成侵害且有严重后果的才予以支持!

本案中仅为针对财产权,不产生精神损害赔偿问题。

D选项中的30万应当属于民事偿债判决的应当履行的义务,不属于法院违法执行查封造成的直接损失!

这30万即便有问题最多属于执行回转的问题!

故而本案中的国家赔偿标准仅支持5000元的丢失损失。

  50.甲市乙区政府决定征收某村集体土地100亩。

该村50户村民不服,申请行政复议。

下列哪一说法是错误的?

  A.申请复议的期限为30日

  B.村民应推选1至5名代表参加复议

  C.甲市政府为复议机关

D.如要求申请人补正申请材料,应在收到复议申请之日起5日内书面通知申请人

  【考点】行政复议申请期

  【答案:

A】

  【解析】

    根据《行政复议法》第9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但是法律规定的申请期限超过六十日的除外。

”可知复议期限至少为60日,A选项表述错误。

    根据该法第13条“对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上一级地方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

”可知B选项表述正确。

    根据《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第8条“同一行政复议案件申请人超过5人的,推选1至5名代表参加行政复议。

”可知C选项表述正确。

   另根据《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第29条“行政复议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表述不清楚的,行政复议机构可以自收到该行政复议申请之日起5日内书面通知申请人补正。

”可知D选项表述正确。

  二、多项选择题,每题2分。

   76.合法行政是行政法的重要原则。

下列哪些做法违反了合法行政要求?

  A.某规章规定行政机关对行政许可事项进行监督时,不得妨碍被许可人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

  B.行政机关要求行政处罚听证申请人承担组织听证的费用

  C.行政机关将行政强制措施权委托给另一行政机关行使

D.行政机关对行政许可事项进行监督时发现直接关系公共安全、人身健康的重要设备存在安全隐患,责令停止使用和立即改正

   【考点】合法行政原则

   【答案BC】

【解析】

合法行政原则是行政法的首要原则和灵魂,其具体要求行政机关实施管理活动时,依照法律、法规、规章的明确授权行事。

没有相关明确条文规定,不得作出影响相对人权益或增加其义务的决定。

    A选项符合合法行政要求,《行政许可法》第63条规定:

“行政机关实施监督检查,不得妨碍被许可人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不得索取或者收受被许可人的财物,不得谋取其他利益。

    B选项违反合法行政要求,行政处罚中当事人不承担行政机关组织听证的费用。

    C选项违反合法行政要求,行政强制措施的实施组织为国家有权机关和法律、行政法规授权的组织。

《行政强制法》第17条明文规定行政强制措施的实施不可委托。

   D选项符合合法行政要求,《行政许可法》第68条第2款规定:

“行政机关在监督检查时,发现直接关系公共安全、人身健康、生命财产安全的重要设备、设施存在安全隐患时,应当责令停产建造、安装和使用,并责令设计、建造、安装和使用单位立即改正。

 

  77.权责一致是行政法的基本要求。

下列哪些选项符合权责一致的要求?

  A.行政机关有权力必有责任

  B.行政机关作出决定时不得考虑不相关因素

  C.行政机关行使权力应当依法接受监督

D.行政机关依法履行职责,法律、法规应赋予其相应的执法手段

   【考点】权责一致原则

    【答案ACD】

    【解析】

 权责一致要求行政机关在行政管理中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违法受追究。

行政机关在进行行政管理时,由法律、法规赋予其行政手段,体现了行政机关行政职权与职责的统一。

行政机关违法或不当行使职权时,应当依法承担责任,体现了职权和责任的统一。

据此,ACD选项符合权责一致的要求,当选。

    B选项中行政机关作出决定时不考虑不相关的因素是合理行政原则的体现,不当选。

 

  78.某县政府发布通知,对直接介绍外地企业到本县投资的单位和个人按照投资项目实际到位资金金额的千分之一奖励。

经张某引荐,某外地企业到该县投资500万元,但县政府拒绝支付奖励金。

县政府的行为不违反下列哪些原则或要求?

  A.比例原则

  B.行政公开

  C.程序正当

D.权责一致

  【考点】行政法基本原则、诚实守信原则

  【答案ABCD】

   【解析】

    A选项,比例原则属于合理行政原则的内容,它要求行政机关在行政活动中所采用的手段必须能达到其行政目的或者至少有利于目的的达成,且在有多种手段可供选择时,采用必要且对相对人侵害最小(保护最大)的手段,最终手段侵害的利益要小于目的所追求的利益。

县政府的行为不违反比例原则。

   B选项,行政公开要求行政机关的信息和行政行为的过程、结果等的公开。

县政府的行为不违反行政公开的要求。

   C选项,程序正当原则即行政程序合理原则,其内容包括程序公正、程序公开和程序参与。

县政府的行为并不违反程序公正、公开和参与的要求。

   D选项,权责一致要求行政机关在行政活动中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违法受追究。

行政机关在进行行政管理时,由法律、法规赋予其行政手段,体现了行政机关行政职权与职责的统一。

行政机关违法或不当行使职权时,应当依法承担责任,体现了职权和责任的统一。

县政府的行为并不违法权责一致的要求。

   本题中,县政府的行为违反了诚实守信原则。

 

  79.孙某为某行政机关的聘任制公务员,双方签订聘任合同。

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A.对孙某的聘任须按照公务员考试录用程序进行公开招聘

  B.该机关应按照《公务员法》和聘任合同对孙某进行管理

  C.对孙某的工资可以按照国家规定实行协议工资

D.如孙某与该机关因履行聘任合同发生争议,可以向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考点】聘任制公务员

    【答案:

BCD】

【解析】

A选项错误,《公务员法》第96条第1款规定:

“机关聘任公务员可以参照公务员考试录用的程序进行公开招聘,也可以从符合条件的人员中直接选聘。

”公开招聘并非必须。

    B选项正确,《公务员法》第99条规定:

“机关根据本法和聘任合同对所聘公务员进行管理。

    C选项正确,《公务员法》第98条第3款规定:

“聘任制公务员按照国家规定实行协议工资制,具体办法由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规定。

    D选项正确,《公务员法》第100条规定:

“人事争议仲裁应当根据合法、公正、及时处理的原则,依法维护争议双方的合法权益。

    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根据需要设立。

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由公务员主管部门的代表、聘用机关的代表、聘任制公务员的代表以及法律专家组成。

    聘任制公务员与所在机关之间因履行聘任合同发生争议的,可以自争议发生之日起六十日内向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接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仲裁裁决生效后,一方当事人不履行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执行。

 

  80.某工商分局接举报称肖某超范围经营,经现场调查取证初步认定举报属实,遂扣押与其经营相关物品,制作扣押财物决定及财物清单。

关于扣押程序,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A.扣押时应当通知肖某到场

  B.扣押清单一式二份,由肖某和该工商分局分别保存

  C.对扣押物品发生的合理保管费用,由肖某承担

D.该工商分局应当妥善保管扣押的物品

   【考点】扣押程序

   【答案:

ABD】

   【解析】

   A选项正确,《行政强制法》第24条规定查封、扣押的实施应当遵守强制法第18条的规定,第18条规定了行政强制措施实施的一般程序,其中规定了应当通知当事人到场。

   B选项正确,《行政强制法》第24条3款规定:

“查封、扣押清单一式二份,由当事人和行政机关分别保存。

   C选项错误,根据《行政强制法》第26条第3款的规定:

“因查封、扣押发生的保管费用由行政机关承担。

    D选项正确。

根据《行政强制法》第26条第1款的规定,对查封、扣押的物品,行政机关应当妥善保管,不得使用或毁损,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81.2012年9月,某计划生育委员会以李某、周某二人于2010年7月违法超生第二胎,作出要求其缴纳社会抚养费12万元,逾期不缴纳每月加收千分之二滞纳金的决定。

二人不服,向法院起诉。

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A.加处的滞纳金数额不得超出12万元

  B.本案为共同诉讼

  C.二人的违法行为发生在2010年7月,到2012年9月已超过《行政处罚法》规定的追究责任的期限,故决定违法

D.法院不能作出允许少缴或免缴社会抚养费的变更判决

【考点】共同诉讼、滞纳金封顶制度、变更判决

【答案:

ABD】

【解析】

选项A,《行政强制法》第45条规定:

行政机关依法作出金钱给付义务的行政决定,当事人逾期不履行的,行政机关可以依法加处罚款或者滞纳金。

加处罚款或者滞纳金的标准应当告知当事人。

加处罚款或者滞纳金的数额不得超出金钱给付义务的数额。

B选项,首先共同诉讼,分为必要共同诉讼和非必要的共同诉讼。

非必要的共同诉讼很容易辨认,指的是因类似行政争议而共同参见诉讼的,本题就一个争议显然不是非必要共同诉讼。

而必要共同诉讼是指当事人一方或者双方为两人以上,因同一具体行政行为而发生的诉讼。

如两人共同所有的财产被行政机关所没收,两个共有人可以共同提起诉讼,原告为两人。

因此本题中二人为共同诉讼。

   C选项不适用行政处罚追溯时效的2年制度,因为案中的行政行为种类属于行政征收!

该条为《行政处罚法》第29条:

违法行为在二年内未被发现的,不再给予行政处罚。

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前款规定的期限,从违法行为发生之日起计算;违法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从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

D选项,变更判决适用的条件是:

①必须是行政处罚行为且行政处罚显失公正的,本题中,行政行为的类型系行政征收,当然不适用变更判决。

不能一看到行政行为的内容是让相对人缴纳一定的金钱就以为是行政罚款!

【陷阱】行政处罚行为才受处罚追溯时效2年的限制,如果不是处罚就不受其约束、规制!

本题中计生委的---缴纳社会抚育费的行政行为类型是行政征收,所以不受《行政处罚法》2年追溯时效的限制。

 

    82.一公司为股份制企业,认为行政机关作出的决定侵犯企业经营自主权,下列哪些主体有权以该公司的名义提起行政诉讼?

  A.股东

  B.股东大会

  C.股东代表大会

D.董事会

【考点】股份制企业的原告资格

【答案:

BCD】

【解析】

     最高人民法院《行诉解释》第18条规定:

股份制企业的股东大会、股东代表大会、董事会等认为行政机关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企业经营自主权的,可以企业名义提起诉讼。

  83.当事人对下列哪些事项既可以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提起行政诉讼?

  A.行政机关对民事纠纷的调解

  B.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对外国人采取的遣送出境措施

  C.是否征收反倾销税的决定

D.税务机关作出的处罚决定

   【考点】行政复议与诉讼对接

  【答案:

C、D】

  【解析】

   A选项,处理二者关系时,以当事人选择为主,行政复议前置与行政终局裁决为例外,即除非法律、法规明确规定,一般情况下,相对人都可以选择向法院起诉,也可以选择申请复议。

行政机关对民事纠纷的调解,根据《行诉法解释》第一条的规定不属于行政诉讼受案范围,因此不可以提起行政诉讼,A选项错误不选。

   B选项,根据2013年7月1日生效的《出境入境管理法》第29条第2款规定,B选项所述内容系是行政终局裁决行为,不可以向法院起诉,故而B选项不当选。

    C选项,根据《行政诉讼法》第37条的规定,关于是否征收反倾销税的决定,法律、法规并没有规定其为复议前置的情况,因此应当作为选择式,当事人可以自由选择复议或者起诉,C选项正确当选。

    D选项,《税收征收管理法》第88条第2款规定:

“当事人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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