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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商务法每章练习题集

第1章

一、单选题

1.电子商务法的调整对象是(B)。

A.商家与消费者之间的服务关系

B.电子商务交易活动中发生的各种社会关系

C.实体社会中的各种商事活动的法律规X

D.企业与员工之间的劳务关系

2.电子商务立法要排除多种技术的影响,这符合电子商务法的(B)。

A.全球协调一致原则

B.技术中立原则

C.促进电子商务发展原则D.安全原则

3.世界X围内第一部全面确立电子商务运行的法律文件是(A)。

A.联合国《电子商务示X法》B.美国《数字签名法》

C.美国《统一计算机信息交易法》D.马来西亚《电子签名法》

4.我国最早关于电子商务的立法是(C)。

A.《中华人民某国电信条例》

B.《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

C.1999年的《中华人民某国合同法》

D.《中华人民某国电子签名法》

5.我国首次承认传真、电子等数据电文具有法律效力的法规是(C)。

A.《中华人民某国电子签名法》B.《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

C.《中华人民某国合同法》D.《电子签章条例》

5.继《电子商务示X法》后又一部里程碑式的电子商务国际法是(C)。

A.《数字签字法》

B.《全球基础电信协议》

C.《电子签字示X法》

D.《全球电子商务统一框架》

二、多选题

1.电子商务法的基本框架应当由《电子商务法》与配套的法律规X构成,配套法律规X大致包括(ABCD)。

A.电子商务经营法律规X

B.电子支付法律规X

C.电子签名法律规X        D.安全认证法律规X

2.电子商务法律关系的构成要素有(ABC)。

A.电子商务法律关系主体B.电子商务法律关系客体

C.电子商务法律关系内容D.电子商务法律关系对象

3.电子商务立法的原则有(BCD)

A.打击黑客的原则

B.促进电子商务发展的原则

C.技术中立原则

D.全球协调一致原则

三、判断题

1.电子商务法的基本目标就是在电子商务活动中建立公平的交易规则。

(对)

2.电子商务法律关系客体是指电子商务的各方参与者,即享有权利、承担义务的当事人。

(错)

3.1999年的《中华人民某国合同法》增加了“数据电文”的规定。

(对)

4.电子商务法律关系的主体是指电子商务的各方参与者,即享有权利、承担义务的当事人。

(对)

5电子商务法律关系的构成要素包括主体和客体。

(错)

四、简答题

1.简述电子商务法的调整对象X围。

2.电子商务法律关系主体有哪些?

 

第2章

一、单选题

1、某商业在其广告页上称某品牌某型号笔记本电脑八折出售给某日访问该的前三位访问者,该网络广告属于(B)

A.要约

B.要约邀请

C.承诺

 

二、判断题

1.(对)电子承诺的意思表示形式可以是数据电文也可以是行为方式,还可在合同成立之前,要求签订确认书。

2.(错)要约一经承诺,合同即告生效。

3.(错)要约的撤回与撤销是一回事。

4.(对)合同成立后,当事人不得对自己的要约与承诺随意撤回。

5.(对)X某看到某出售VCD影碟的广告后,依照该网页的要求用鼠标点击了标有“同意”字样的键钮,X某与之间的合同成立。

6.(对)承诺的生效地点就是电子合同成立的地点。

7.(错)要约邀请是受要约人同意要约的意思表示。

8.(对)承诺可以撤回但不可以撤销

9.(对)在电子合同被确认为无效或被撤销后,双方当事人也应进行财产返还,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的承担。

10.(错)要约的生效地点就是电子合同成立的地点。

11.(对)X某看到某出售VCD影碟的广告后,依照该网页的要求用鼠标点击了标有“同意”字样的键钮,X某的行为完全可以构成一个有效的承诺。

12.(错)要约邀请具备合同的主要条款。

13.(错)当事人在网上进行协商的话,要约不可以撤销。

要约与要约邀请的比较

 

要约

要约邀请

意思表示

希望和他人订立合同

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

约束力

只要受要约人承诺,合同即成立

要约人受到要约的约束

不具备成立合同的全部要素

要约邀请人不承担约束力

主要内容

具备主要条款

不具备主要条款

发出的对象

特定的对方

无特定的对象

法律效力

 

第4章

一、单选题

1.国内第一家网上银行是( A )

A.招商银行网上银行B.中国农业银行网上银行

C.中国银行网上银行D.中国建设银行网上银行

2.电子银行业务不包括( D )

A.网上银行业务        B.银行业务

C.手机银行业务        D.柜台取款业务

3.我国开展电子银行业务主要依据(A)

A.《电子银行业务管理办法》B.《关于改进个人支付结算服务的通知》

C.《电子支付指引(第一号)》D.《网上银行业务管理暂行办法》。

4.客户按规定已变更或撤销指定办理电子支付业务账户的,如银行已确认该账户被变更或撤销后,仍发生电子支付交易并造成资金损失,(C)应承担全部责任。

A.付款人B.收款人C.银行D.CA认证中心

二、多选题

1.电子支付法律关系当事人包括(ABC)。

A.买方B.卖方

C.银行D.数据通信网络

2.下列属于电子认证服务机构的义务的是(ABC)。

A.信息披露的义务B.某义务

C.使用可信赖系统的义务D.妥善保管自身私钥的义务

3.由于银行和转发人保管使用不当,造成客户资料信息泄露、破坏,导致客户资金受到损害,(CD)应负相应责任。

A.客户B.CA认证中心C.银行D.转发人

三、判断题

1.支付宝属于第三方支付。

(对)

2.发放电子证书既是电子认证服务机构的权利,又是电子认证服务机构的义务。

(对)

3、付款人与收款人之间的法律关系是由商品买卖合同所规定的,由商品交易行为所引起的债权债务关系。

(对)

4、付款人未按合同规定发出电子支付指令,违反《合同法》的规定,应当承担刑事责任(错)。

5、对拒不申请电子银行账户或不能提供指定收款账户者,银行拒绝为其提供电子支付收款服务。

(对)

 

第5章

多选题

1.以下属于网络作品著作精神权的有()

A.发行权B.发表权

C.出租权D.信息网络传播权

E.修改权F.保护作品完整权

2.以下属于网络作品著作财产权的有()

A.发行权B.发表权

C.出租权D.信息网络传播权

E.修改权F.保护作品完整权

3.以下关于“著作权的合理使用”的叙述中,正确的有()

A.其主体X围是表演者、录音制作者、广播组织、报刊社

B.无主体X围的限制

C.不必向著作权人支付报酬

D.著作权人声明不许使用的,不得使用

E.必须注明作者某、作品名称

F.只能使用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

4.以下关于“著作权的法定许可”的叙述中,正确的有()

A.其主体X围是表演者、录音制作者、广播组织、报刊社

B.无主体X围的限制

C.不必向著作权人支付报酬

D.著作权人声明不许使用的,不得使用

E.必须注明作者某、作品名称

F.只能使用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

 

著作权法定许可

著作权合理使用

主体X围

付报酬否

附加条件否

 

多选题

1.以下属于网络作品著作精神权的有(BEF)

A.发行权B.发表权

C.出租权D.信息网络传播权

E.修改权F.保护作品完整权

2.以下属于网络作品著作财产权的有(ACD)

A.发行权B.发表权

C.出租权D.信息网络传播权

E.修改权F.保护作品完整权

3.以下关于“著作权的合理使用”的叙述中,正确的有(BCEF)

A.其主体X围是表演者、录音制作者、广播组织、报刊社

B.无主体X围的限制

C.不必向著作权人支付报酬

D.著作权人声明不许使用的,不得使用

E.必须注明作者某、作品名称

F.只能使用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

4.以下关于“著作权的法定许可”的叙述中,正确的有(ADEF)

A.其主体X围是表演者、录音制作者、广播组织、报刊社

B.无主体X围的限制

C.不必向著作权人支付报酬

D.著作权人声明不许使用的,不得使用

E.必须注明作者某、作品名称

F.只能使用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

 

著作权法定许可

著作权合理使用

主体X围

表演者、录音制作者、

广播组织、报刊社

无主体X围限制

付报酬否

支付

不支付

附加条件否

著作权人声明不许使用的,

不得使用

无此条件

 

第六章域名

1.(错)域名不能被许可使用,也不可以转让。

2.(对)域名注册服务机构必须是依法设立的企业法人或事业法人。

3.(错)从事域名注册服务活动,应当具备的条件之一是注册资金不得少于人民币150万元。

4.(对)一个公司如果希望在网络上建立自己的主页,就必须取得一个

域名。

5.(错)域名的组成可以是文字,还可以是图形。

6.(对)域名的注册规则除“在先原则”、“惟一性原则”外,不承担检索责任。

7.(对)域名一经注册,其他人休想染指。

8.(对)域名不直接用于商品或服务。

9.(错)按照“先申请先注册”的原则受理域名注册,并受理域名预留。

 

域名与商标的比较

 

域名

商标

形式

不直接用于商品或服务

附着于商品或服务

注册规则

“在先原则”、“惟一性原则”,

在先原则及显著性原则外

作用

区别主页提供者

区分商品或服务的来源,并对相同或相似的商品不允许出现相同或相似的商标

组成

目前仅限于英文字母、数字及符号组合

文字,图形,还可以是两者的组合

地域

全球性

地域性

必须注册与否

非经正式注册不能在互联网中使用

自愿原则

3.案例题

ICQ是一种著名的网络通讯和及时交流软件,其名称“ICQ”最早由该软件开发公司自1996年11月起公开使用。

本案申请人美国在线公司在收购这家公司后,开始在全球X围内巨资推广ICQ软件,并已就“ICQ”标记取得了9项商标注册。

而本案被申请人中国某腾讯通讯公司(以下简称“腾讯公司”)则以ICQ软件为母本,开发出具有类似网络及时交流功能的中文软件,取名为OICQ。

OICQ软件在中国互联网用户中享有较高声誉,至案发时拥有逾250万注册用户。

腾讯公司于1998年11月7日和1999年1月26日分别注册了域名和.oicq.,这两个域名主要起到“跳板”作用,用户一旦键入以上两个域名,即会被最终导引入腾讯公司自己的.tencent.。

2000年2月9日,美国在线公司向国家仲裁论坛提出申请,认为腾讯公司恶意注册并使用了同其所持有的“ICQ”标记混淆性相似的和.oicq.域名。

腾讯公司则辩称OICQ主要针对的是汉语用户,不会与主要针对英语用户的ICQ发生市场重叠。

2000年3月21日,争端解决专家组作出了最终裁决,认定:

(1)腾讯公司在所争议域名中使用的“OICQ”与美国在线公司享有商标权利的“ICQ”混淆性相似;

(2)腾讯公司对于所争议域名的使用不享有正当的权利,其将所争议域名利用为“跳板”的行为是不正当的;(3)两个所争议域名被腾讯公司恶意注册,目的在于通过制造与“ICQ”的混淆诱使用户访问其自有谋取商业利益;(4)腾讯公司关于不同于言语不同国际市场的抗辩理由并不能为两个相互混淆性相似的标记或域名可以共存提供理由,因为互联网络具有无国界、无处不在的特质。

依此,争端解决专家组裁定将由腾讯公司注册的域名与.oicq.转让给投诉人美国在线公司。

请分析与思考:

1.如果你是中国某腾讯通讯公司的代表,请你谈谈有利于腾讯公司的事实和理由。

2.如果你是美国在线公司,请谈谈有利于本公司的事实和理由。

3.你认为中国某腾讯通讯公司使用的OICQ是否构成对美国在线公司的侵权?

为什么?

案例题

1:

腾讯公司开发的OICQ是具有类似网络及时交流功能的中文软件,它在中国互联网用户中享有较高声誉,已拥有逾250万注册用户。

因此,OICQ主要针对的是汉语用户,不会与主要针对英语用户的ICQ发生市场重叠。

2:

美国在线公司近年来一直在全球X围内巨资推广ICQ软件,并已就“ICQ”标记取得了9项商标注册。

这个事实作为同业的腾讯公司应该知道。

而腾讯公司于1998年11月7日和1999年1月26日分别注册了域名和.oicq.,这两个域名主要起到“跳板”作用,用户一旦键入以上两个域名,即会被最终导引入腾讯公司自己的。

腾讯公司属恶意注册行为,它使用了同“ICQ”标记混淆性相似的和.oicq.域名。

其目的就是为了提高其的访问率。

3:

腾讯公司使用的OICQ构成对美国在线公司的侵权。

因为腾讯公司与美国在线公司的经营内容基本相同,而腾讯公司使用的OICQ与美国在线公司注册的“ICQ”发生混淆性相似,而且用户一旦键入和.oicq.域名,即会被最终导引入腾讯公司自己的。

 

第七章

案例题(12分)

原告:

某电大女生被告:

某网络信息服务公司

原告于2006年上半年在被告网上订购了“KOSE特效者喱”一瓶,后发现系假货。

为进行网上购物纠纷诉讼的需要,原告于2006年8月29日前往公证处,申请对其在网上购物的整个过程进行保全证据。

于是在公证员在场的情况下,原告操作计算机在被告的网上订购了“美美化妆品专卖店(化名)”的护肤品中心的“KOSE特效银杏减肥者喱”一瓶,价值人民币88元,并在订货表上确认了送货地点和送货时间。

公证员在该时间至原告家中等候。

届时,该化妆品专卖店的一名送货员将原告订购的“KOSE特效银杏减肥者喱”一瓶送到,原告付清货款人民币88元,在送货单上签字后,当场取得盖有该化妆品某的发票专用章的发票和送货单各一X。

之后,经中日合资春丝丽某某分公司及高丝国际贸易(某)某工作人员证实,该产品并非日本KOSE公司制造。

为此,原告诉至法院,要求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判令被告承担退一赔一的民事责任,共计人民币176元;并赔偿公证费400元。

另查,被告是外商独资企业。

2000年6月28日被告与筹建中的美好化妆品某(化名)签订了合作协议书,协议书就该化妆品公司在被告的网上设立网上专卖店销售其经营的系列产品事宜,确定了合作原则、合作目标、协议签订的必要条件、合作方式、双方责任与义务、信息确认及结算方式、纠纷处理等条款。

根据协议,美好化妆品公司应支付被告一次性店铺入驻费1000元,一次性网页制作费5000元,一次性商品登录费1000元和每月网页维护费500元;被告在商家专卖区域设立美好公司的网上专卖店标志;顾客将在美好公司的网上专卖店内选购物品,被告及时将顾客订单E-mail传递给美好公司;美好公司负责开具发票及产品送达事宜,并负责产品的质量保证和售后服务。

请分析:

1.本案的起因是什么?

2.本案例中是否存在侵犯消费者权益的行为?

责任应由谁承担?

为什么?

3.结合本案例,分析在电子商务中应如何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1)起因是:

原告从被告某上所购的产品“KOSE特效者喱”为假货。

(2)案例中存在侵犯消费者权益的行为。

责任应由美好公司承担。

因为案例中提到:

美好公司负责产品的质量保证和售后服务。

(3)建立电子商务中有助于保护消费者的信用体系;

完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产品质量法》等法律法规,建立电子商务环境中有助于保障消费者权益的法律体系;

加强网络经营者和网络销售商的行业自律,提高它们的诚信意识。

 

第九章

1.在税收管辖权问题上,我国应坚持居民管辖权与来源地管辖权并重的原则。

(对)

2、我某取“网上贸易零关税”(对)

3、离线型电子商务按我国现有税法规定征税,在线型电子商务暂不征税。

(对)

4、电子商务企业不应当办理公司或其它商业登记和营业登记,进行税务登记,并依法申报缴纳相关税款。

(错)

5、比特税主X对网上交易的货币数量按比例征税。

(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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