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用灭火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等消防器材配置说明.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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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用灭火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等消防器材配置说明

A类火灾场所的灭火器最大保护距离

上灭火器形式

危险等级

手提式灭火器

推车式灭火器

严重危险级

15

30

中危险级

20

40

轻危险级

25

50

A类火灾场所灭火器的最低配置基准

危险等级

严重危险级

中危险级

轻危险级

单具灭火器最小配置灭火级别

3A

2A

1A

单位灭火级别最大保护面积

50

75

100

B、C类火灾场所的灭火器最大保护距离

上灭火器形式

危险等级

手提式灭火器

推车式灭火器

严重危险级

9

18

中危险级

12

24

轻危险级

15

30

B、C类火灾场所灭火器的最低配置基准

危险等级

严重危险级

中危险级

轻危险级

单具灭火器最小配置灭火级别

89B

55B

21B

单位灭火级别最大保护面积

0.5

1.0

1.5

工业建筑灭火器配置场所的危险等级举例

危险等级

举例

厂房和露天、半露天生产装置区

库房和露天、半露天堆场

严重危险级

1、闪点<60ºC的油品和有机溶剂的提炼、回收、洗涤部位及其泵房、罐桶间

1、化学危险物品库房

2、橡胶制品的涂胶和胶浆部位

2、装卸原油或化学危险物品的车站、码头

3、二硫化碳的粗馏、精馏工段及其应用部位

3、甲、乙类液化储罐区、桶装库房、堆场

4、甲醇、乙醇、丙酮、丁酮、异丙醇、醋酸乙酯、苯等的合成、精制厂房

4、液化石油气储罐区、桶装库房、堆场

5、植物油加工厂的浸出厂房

5、棉花库房及散装堆场

6、洗涤剂厂房石蜡裂解部位、冰醋酸裂解厂房

6、稻草、芦苇、麦秸等堆场

7、环氧氢丙烷、苯乙烯厂房或装置区

7、赛璐珞及其制品、漆布、油布、油纸及其制品,油绸及其制品库房

8、液化石油气罐瓶间

8、酒精度为60度以上的白酒库房

9、天然气、石油伴生气、水煤气或焦炉煤气的净化(如脱硫)厂房压缩机室及鼓风机室

10、乙炔站、氢气站、煤气站、氧气站

11、硝化棉、赛璐珞厂房及其应有用部位

12、黄磷、赤磷制备厂房及其应用部位

13、樟脑或松香提炼厂房,焦化厂的精萘厂房

14、煤粉厂房和面粉厨房的碾磨部位

15、谷物筒仓工作塔、亚麻厂的除尘器和过滤器室

16、氯酸钾厂房及其应用部位

17、发烟硫酸或发烟硝酸浓缩部位

18、高锰酸钾、重铬酸钠厂房

19、过氧化钠、过氧化钾、次氯酸钙厂房

20、各工厂的总控制室、分控制室

21、国家和省级重点工程的施工现场

22、发电厂(站)和电网经营企业的控制室、设备间

危险等级

举例

厂房和露天、半露天生产装置区

库房和露天、半露天堆场

中危险级

1、闪点≥60ºC的油品和有机溶剂的提炼、回收工段及其抽送泵房

1、丙类液体储罐区、桶装库房、堆场

2、柴油、机器油或变压器油罐桶间

2、化学、人造纤维及其织物和棉、毛、丝、麻及其织物的库房、堆场

3、润滑油再生部位或沥青加工厂房

3、纸、竹、木及其制品的库房、堆场

4、植物油加工精炼部位

4、火柴、香烟、糖、茶叶库房

5、油浸变压器室和高、低压配电室

5、中药材库房

6、工业用燃油、燃气锅炉房

6、橡胶、塑料及其制品的库房

7、各种电缆廊道

7、粮食、食品库房、堆场

8、油淬火处理车间

8、电脑、电视机、收录机等电子产品及家用电器库房

9、橡胶制品压延、成型和硫化厂房

9、汽车、大型拖拉机停车库

10、木工厂房和竹藤加工厂房

10、酒精度小于60度的白酒库房

11、针织品厂房和纺织、印染、化纤生产的干燥部位

11、低温冷库

12、服装加工厂房、印染厂选毛厂房

13、麻纺厂粗加工厂房、毛涤厂选毛厂房

14、谷物加工厂房

15、卷烟厂的切丝、卷制、包装厂房

16、印刷厂的印刷厂房

17、电视机、收录机装配厂房

18、显像管厂装配工段烧枪间

19、磁带装配厂房

20、泡沫塑料厂的发泡、成型、印片、压花部位

21、饲料加工厂房

22、地市级及以下的重点工程的施工现场

轻危险级

1、金属冶炼、铸造、铆焊、热轧、锻造、热处理厂房

1、钢材库房、堆场

2、玻璃原料熔化厂房

2、水泥库房、堆场

3、陶瓷制品的烘干、烧成厂房

3、搪瓷、陶瓷制品库房、堆场

4、酚醛泡沫塑料的加工厂房

4、难燃烧或非燃烧的建筑装饰材料库房、堆场

5、印染厂的漂炼部位

5、原木库房、堆场

6、化纤厂后加工润湿部位

6、丁类液化气储罐区、桶装库房、堆场

7、造纸厂或化纤厂的浆粕蒸煮工段

8、仪表、器械或车辆装配车间

9、不燃液体的泵房和阀门室

10、金属(镁合金除外)冷加工车间

11、氟里昂厂房

民用建筑灭火器配置场所的危险等级举例

危险等级

举例

严重危险级

1、县级及以上的文物保护单位、档案馆、博物馆的库房、展览室、阅览室

2、设备贵重或可燃物多的实验室

3、广播电台、电视台的演播室、道具间和发射塔楼

4、专用电子计算机房

5、城镇及以上的邮政信函和包裹分检房、邮袋库、通信枢纽及其电信机房

6、客房数在50间以上的旅馆、饭店的公共活动用房、多功能厅、厨房

7、体育场(馆)、电影院、剧院、会堂、礼堂的舞台及后台部位

8、住院床位在50张及以上的医院的手术室、理疗室、透视室、心电图室、药房、住院部、门诊部、病历室

9、建筑面积在2000平方米及以上的图书馆、展览馆的珍藏室、阅览室、书库、展览厅

10、民用机场的候机厅、安检厅及空管中心、雷达机房

11、超高层建筑和一类高层建筑的写字楼、公寓楼

12、电影、电视摄影棚

13、建筑面积在1000平方米及以上的经营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的商场、商店的库房及铺面

14、建筑面积在200平方米及以上的公共娱乐场所

15、老人住宿床位在50张及以上的养老院

16、幼儿住宿床位在50张及以上的托儿所、幼儿园

17、学生住宿床位在100张及以上的学校集体宿舍

18、县级及以上的党政机关办公大楼的会议室

19、建筑面积在500平方米及以上的车站和码头的候车(船)室、行李房

20、城市地下铁道、地下观光隧道

21、汽车加油站、加气站

22、机动车交易市场(包括旧机动车交易市场)及其展销厅

23、民用液化气、天然气灌装站、换瓶站、调压站

中危险级

1、县级以下的文物保护单位、档案馆、博物馆的库房、展览室、阅览室

2、一般的实验室

3、广播电台电视台的会议室、资料室

4、设有集中空调、电子计算机、复印机等设备的办公室

5、城镇以下的邮政信函和包裹分检房、邮袋库、通信枢纽及其电信机房

6、客房数在50间以下的旅馆、饭店的公共活动用房、多功能厅和厨房

7、体育场(馆)、电影院、剧院、会堂、礼堂的观众厅

8、住院床位在50张以下的医院的手术室、理疗室、透视室、心电图室、药房、住院部、门诊部、病历室

9、建筑面积在2000平方米以下的图书馆、展览馆的珍藏室、阅览室、书库、展览厅

10、民用机场的检票厅、行李厅

11、二类高层建筑的写字楼、公寓楼

12、高级住宅、别墅

13、建筑面积在1000平方米以下的经营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的商场、商店的库房及铺面

14、建筑面积在200平方米以下的公共娱乐场所

15、老人住宿床位在50张以下的养老院

16、幼儿住社宿床位在50张以下的托儿所、幼儿园

17、学生住宿床位在100张以下的学校集体宿舍

18、县级以下的党政机关办公大楼的会议室

19、学校教室、教研室

20、建筑面积在500平方米以下的车站和码头的候车(船)室、行李房

21、百货楼、超市、综合商场的库房、铺面

22、民用燃油、燃气锅炉房

23、民用的油浸变压器室和高、低压配电室

轻危险级

1、日常用品小卖店及经营难燃烧或非燃烧的建筑装饰材料商店

2、未设集中空调、电子计算机、复印机等设备的普通办公室

3、旅馆、饭店的客房

4、普通住宅

5、各类建筑物中以难燃烧或非燃烧的建筑构件分隔的并主要存贮难燃烧或非燃烧材料的辅助房间

灭火器配置设计计算

计算单元的最小需配灭火器级别应按下式计算:

Q=KS/U

其中:

Q——计算单元的最小需配灭火级别(A或B)

S——计算单元的保护面积(M2)

U——A类或B类火灾场所单位灭火级别最大保护面积(M2/A或M2/B);

K——修正系数(按下表)

计算单元

K

未设室内消火栓系统和灭火系统

1.0

设有室内消火栓系统

0.9

设有灭火系统

0.7

设有室内消火栓系统和灭火系统

0.5

可燃物露天堆场

甲乙丙类液体储罐区

可燃气体储罐区

0.3

歌舞娱乐放映游艺场所、网吧、商场、寺庙以及地下场所等的计算单元的最小需配灭火器级别应按下式计算:

Q=U

计算单元中每个灭火器设置点的最小需配灭火级别应按下式计算:

Qe=Q/N

式中:

Qe——计算单元中每个灭火器设置点的最小需配灭火级别(A或B)

N——计算单元中的灭火器设置点数(个)

火灾事故照明设置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第条规定:

公共建筑和乙、丙类高层厂房的下列部位,应设火灾事故照明:

一、封闭楼梯间、防烟楼梯间及其前室,消防电梯前室;

二、消防控制室、自动发电机房、消防水泵房;

三、观众厅,每层面积超过1500M2的展览厅、营业厅,建筑面积超过200M2的演播室,人员密集且建筑面积超过300M2的地下室;

四、按规定应设封闭楼梯间或防烟楼梯间建筑的疏散走道。

条规定:

疏散用的事故照明,其最低照度不应低于,消防控制室,消防水泵房,自备发电机房的照明支线,应按在消防配电线路上。

条规定:

医院的病房楼、影剧院、体育馆、多功能礼堂等,其疏散走道和疏散门、均宜设置灯光疏散指示标志。

歌舞娱乐放映游艺场所和地下商店内的疏散走道及和主要疏散路线的地面或靠近地面的墙上应设置发光疏散指示标志。

条规定:

事故照明灯宜设在墙面或顶棚上,应设玻璃或其他非燃烧材料制作的保护罩。

疏散指示标志的设置

条规定:

疏散指示标志宜放在太平门的顶部或疏散走道及共转角处距地面高度一米以下的墙面上,走道上的指示标志间距不宜大于20M。

应设玻璃或其他非燃烧材料制作的保护罩。

民用建筑的安全疏散

条规定:

公共建筑和通廊式居住建筑安全出口的数目不应少于2个,但符合下列要求的可设一个:

一、一个房间的面积不超过60M2,且人数不超过50人时,可设一个门;位于走道尽端的房间(托儿所、幼儿园除外)内由最远一点到房门口的直线距离不超过14M,且人数不超过80人时,也可设一个向外开启的门,但门的净宽不应小于。

歌舞娱乐放映游艺场所的疏散出口不应少于2个,当其建筑面积不大于50M2时,可设置1个疏散出口。

二、二层或三层的建筑(医院、疗养院、托儿所、幼儿园除外)符合表的要求时,可设一个疏散楼梯。

设置一个疏散楼梯的条件

耐火等级

层数

每层最大建筑面积(M2)

人数

一、二级

二、三层

500

第二层和第三层人数之和不超过100人

三级

二、三层

200

第二层和第三层人数之和不超过50人

四级

二层

200

第二层人数不超过30人

三、单层公共建筑(托儿所、幼儿园除外)如面积不超过200M2且人数不超过50人时,可设一个直通室外的安全出口。

四、设有不少于2个疏散楼梯的一、二级耐火等级的公共建筑,如顶层局部升高时,其高出部分的层数不超过两层,每层面积不超过200M2,人数之和不超过50人时,可设一个楼梯,但应另设一个直通平屋面的安全出口。

条规定:

剧院、电影院、礼堂的观众厅安全出口的数目均不应少于两个,且每个安全出口的平均疏散人数不应超过250人。

容纳人数超过2000人时,其超过2000人的部分,每个安全出口的平均疏散人数不应超过400人。

条规定:

体育馆观众厅安全出口的数目不应少于两个,且每个安全出口的平均疏散人数不宜超过400~700人。

条规定:

地下、关地下建筑内每个防火分区的安全出口数目不应少于2个,但面积不超过50M2,且人数不超过10人时可设1个。

歌舞娱乐放映游艺场所的疏散出口不应少于2个,当其建筑面积不大于50M2时,可设置1个疏散出口,其疏散出口总宽度,应根据其通过人数按不小于百人计算确定。

条规定:

建筑中的安全出口或疏散出口应分散布置。

建筑中相邻2个安全出口或疏散出口最近边缘之间的水平距离不应小于5M。

条规定:

民用建筑的安全疏散距离,应符合下列要求:

一、直接通向公共走道的房间门至最近的外部出口或封闭楼梯间的距离,应符合下表的要求。

名称

房门至外部出口或封闭楼梯间的最大距离(M)

位于两个外部出口或楼梯之间的房间

位于袋形走道两侧或尽端的房间

耐火等级

耐火等级

一、二级

三级

四级

一、二级

三级

四级

托儿所、幼儿园

25

20

——

20

15

——

医院、疗养院

35

30

——

20

15

——

学校

35

30

——

22

20

——

其他民用建筑

40

35

25

22

20

15

二、房间的门至最近的非封闭楼梯间的距离,如房间位于两个楼梯间之间时,应按上表减少5M;如房间位于袋形走道或尽端时,应按上表减少2M。

三、不论彩用何种形式的楼梯间,房间内最远一点到房门的距离,不应超过上表中规定的袋形走道两侧或尽端的房间从房门到外部出口到楼梯间的最大距离。

条规定:

剧院、电影院、礼堂、体育馆等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其观众厅内的疏散走道宽度应按其通过人数每100人不小于计算,但最小净宽度不应小于1M,边走道不宜小于。

条规定:

剧院、电影院、礼堂等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观众厅的疏散内门和观众厅外的疏散外门、楼梯和走道各自总宽度,均应按下表规定计算:

观众厅座位数(个)

宽度指标(M/百人)耐火等级

疏散部位

≤2500

≤1200

一、二级

三级

门和走道

平坡地面

阶梯地面

 

 

楼梯

条规定:

体育馆观众厅的疏散门以及疏散外门,楼梯和走道各处宽度,均应按不小于下表规定计算。

观众厅座位数(个)

宽度指标(M/百人)耐火等级

疏散部位

3000~5000

5001~10000

10001~20000

一、二级

一、二级

一、二级

门和

走道

平坡地面

阶梯地面

1.43

1.37

 

楼梯

条规定:

学校、商店、办公楼、候车(船)室、歌舞娱乐放映游艺场所等民用建筑中的楼梯、走道及首层疏散外门的各处总宽度,均应根据疏散人数,按不小于下表规定的将宽度指标计算。

层数

耐火等级

一、二级

三级

四级

一、二

三层

≥四层

1.65

1.75

1.75

2.00

——

——

条规定:

疏散走道和楼梯的最小宽度不就小于,不超过六层的单元式住宅中一边设有栏杆的疏散楼梯,其最小宽度不应设置踏步。

条规定:

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观众厅的入场门、太平门不应设置门槛,其宽度不应小于,紧靠门口内不应设置踏步。

太平门应为推闩式外开门。

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的室外疏散小巷,其宽度不应小于3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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