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川区基层财政规范管理工作实施意见讨论稿精品.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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崇川区基层财政规范管理工作实施意见讨论稿精品
崇川区基层财政规范管理工作实施意见
(讨论稿)
为认真贯彻落实《财政部关于印发切实加强乡镇财政资金监管工作的指导意见的通知》(财预〔2010〕33号)和崇川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崇川区街道财政垂直管理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崇川政发[2010]72号)精神,进一步深化财政改革,规范基层财政管理,全面提高财政管理水平,树立务实、廉洁、高效的财政形象,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工作职责
基层财政的主要职责是:
(1)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各项方针、政策,严格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和各项财政制度,遵守财经纪律。
(2)负责街道范围内各项收入和支出的组织与管理。
遵守依法理财、民主理财的原则,建立规范的预算管理制度。
不断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不断增强街道实力,促进经济和社会事业的全面发展。
(3)负责具体编制和执行街道财政收支预算方案;组织、管理和监督预算内、外各项收入和支出;管理和监督街道单位预算的执行;编制街道财政年度决算。
(4)负责组织街道各相关单位的财务管理和监督,对各项资金实行收支两条线,使财政管理工作实现制度化、规范化。
建立健全会计核算制度。
(5)协助区财政局做好本街道范围内的会计管理工作。
负责街道行政事业单位的票据管理和街道财政的会计档案管理。
(6)参与街道各项基本建设招投标、政府采购基础性工作及其经济业务收支活动的全过程,实施财务管理和监督。
(7)负责管理监督街道行政事业单位和其它经济组织的国有和集体资产和资金,确保其保值、增值。
(8)统筹协调街道协税护税、个体税收社会化征管等工作。
(9)完成上级财政部门和街道交办的其它工作。
二、内部管理
1、制度建设
(1)建立学习教育制度。
坚持全员培训、学以致用、理论联系实际和按需施教的原则,制定切实可行的学习规划,采取多种学习形式,力求培养一支懂经济、懂业务、懂法规,会电脑、会公文写作、善管理的财政干部队伍。
(2)健全工作纪律制度。
加强机关作风建设,工作效率上推行“限时办结制”,服务态度上推行“投诉追究制”,工作纪律上推行“现场查处制”。
严格考勤制度,请销假制度,会议点名制度,遵守“十不准”规定,即不准上班时间办私事;不准上班迟到、早退、串岗、脱岗;不准上班时间上网聊天,玩游戏等干与工作无关的事;不准对待服务对象态度简单粗暴;不准互相推诿;不准办事拖沓,效率低下;不准吃拿卡要;不准参与赌博,工作日酗酒;不准酒后驾车;不准工作日关闭通讯工具。
(3)完善内部财务管理制度。
坚持民主理财监督制度和廉政建设制度,控制经费支出,降低行政成本,规范运作程序,严格财经纪律,促进廉政建设。
2、会计管理
(1)会计人员。
会计从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积极参加业务培训,提高人员素质和从业水平。
(2)会计岗位。
根据工作需要,涉农街道基层财政部门统一设置:
所长:
负责财政所全面工作,协助街道领导抓好本街道财政经济工作,组织财政收支,抓好财政监督和民生工程实施进度。
总预算会计:
从事街道财政预算内、预算外资金和资产营运核算,编制年度部门预决算。
部门会计:
从事街道各部门财务支出核算和固定资产登记管理。
惠民补贴资金管理员:
从事财政补贴农民资金发放管理和家电、汽摩下乡补贴审核等。
综合治税专管员:
从事组织税收收入核查及从事个体税收社会化征管等综合治税工作。
出纳:
从事现金收付及票证管理相关工作。
城市街道基层财政统一设置:
所长兼职单位会计:
负责财政所全面工作,协助街道领导抓好本街道财政经济工作,组织财政收支,财务核算、抓好财政监督和民生工程实施进度。
惠民补贴资金管理员:
从事财政补贴农民资金发放管理和家电、汽摩下乡补贴审核等。
出纳:
从事现金收付及票证管理相关工作。
上述岗位可在不违反《会计法》岗位兼容规定前提下交叉设置,可设置副所长一名兼职上述岗位工作。
(3)会计核算。
按照《财政总预算会计制度》规定,统一设置乡镇预算帐簿,按照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设置单位会计帐簿。
在统一建帐基础上,对发生的经济业务依法登记和核算,做到日清月结。
保证会计资料真实、完整,帐帐、帐证、帐实完全相符。
(4)会计报表。
总预算会计按月编制并报送资产负债表、支出月表、支出明细表及附表、工资发放表、人员报表、往来款项明细表,同时按季上报收支分析;年度终了报送决算报表及年度工作总结。
其它会计按时按规定报送相关报表。
(5)档案管理。
严格按照《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管理会计档案。
会计人员工作调动或离职必须办理会计移交手续,编制移交清单,所长工作调动或离职,由区财政和街道相关负责人共同监交,其他同志工作调动或离职,由所长监交。
3、信息调研
加强信息和宣传调研工作,注重收集相关素材,及时总结基层工作经验,努力探索财政管理的新方法、新思路、新举措,积极撰写调查报告和工作信息,每月向局办公室报送两条以上信息或有价值的新闻线索,全面完成年度和专题调研信息宣传任务。
4、文明创建
大力开展文明建设活动。
引导全体干部职工学理论、学业务、学技能、爱岗位、讲奉献,树立先进典型,形成爱岗敬业、无私奉献、努力学习的良好氛围;举办丰富多彩的文体活动;组织争先创优活动;参加扶贫帮困和社会公益活动。
5、严格考核
实行人定岗、岗定责、责定分、分定奖惩,层层签订工作目标责任书。
切实转变工作作风,增强服务意识,强化责任意识,严格办事程序,提高办事效率。
深入基层,结合实际,认真调研,及时发现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
参照《崇川区基层财政目标考核办法》(全文另发),年底严格组织考核,并根据任务完成好坏、贡献大小以及民主测评情况,按规定进行奖惩。
三、收支管理
1、协调税收征管。
建立规模以上税源登记台账,协调税收及时入库,开展重点税收调查分析工作。
2、强化非税收入监管。
所有非税收入一律纳入财政管理,及时按照资金性质缴入区金库或区财政专户,严禁挪用、截留、坐支非税收入,确保非税收入计划完成。
3、规范票据管理。
统一使用各种财政票据,加强票据管理,实行专人负责、统一管理、专柜保管,建立票据领、用、存台账。
严格执行票据领、用、存、缴等环节的管理程序,严禁违规使用票据。
4、加强支出管理。
严格实行支出“一支笔”审批制度,坚持支出有预算,开支有标准,审批按程序。
四、预算管理
1、预算编制。
根据现行财政体制,按照统筹兼顾、确保重点、量入为出、收支平衡原则,参考上年度街道预算执行情况和本年度收支预测,科学合理编制年度综合财政预算草案,报区财政局预算科、基层财政管理科进行合规性审核备案后,经区级人民代表大会批准后实施。
(1)收入预算。
包括当年收入和上年结余转入,即街道可安排财力。
当年收入预算由预算内财力收入、预算外收入、专项拨款收入和其他收入构成。
街道收入预算要严格按“先上年结余,后预算外,再预算内”的顺序编制。
上年结余(扣除结转项目支出)、各类预算外收入和街道经济实体收益等其他收入,应首先安排用于当年预算支出。
(2)支出预算。
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基本支出是指街道办事处及下属事业单位为维持正常运转和完成日常工作任务发生的支出,主要包括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包括一般项目支出(社区管理专项业务和社区公共服务项目、综合治理、文明城市复检、企业改制等)和基础设施建设支出(社区管理与服务相关基础设施、资产购置)及其维护支出。
街道支出预算安排要紧紧围绕政府年度工作任务目标,按照有关规定和社区管理与服务工作实际编制。
(3)政府采购预算。
主要包括采购项目、采购时间、数量、计划金额、资金渠道等。
凡设备购置等属于政府采购目录范围的支出事项,都应在编制预算的同时编制政府采购预算。
2、预算执行。
街道预算经区级人民代表大会批准后,必须严格按照批准的预算执行。
街道要强化预算约束,做到“先有预算,后有支出”和专款专用,严格按批复的预算指标和支出项目执行,严禁擅自改变资金用途、提高开支标准和突破预算。
要加强预算执行管理,规范资金运作,抓好预算执行进度,尽早发挥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3、年终决算。
预算年度终了,按照财政管理体制的规定,在区财政局相关科室指导下办理年终结算、决算。
五、银行帐户和现金管理
1、帐户统设。
取消基层财政和预算单位在各金融机构开设的所有帐户(企业性质资金账户除外),建立国库单一帐户体系。
根据街道工作实际,涉农街道在代理银行开设三类帐户:
(1)零余额账户。
专门用于财政性资金支付的账户。
实行先由集中支付代理银行垫付,每日终了向清算银行进行资金清算,日终余额为零,无实质资金结余的账户。
共分为二种账户:
一是财政零余额账户。
由街道财政所在商业银行开设,用于记录、核算和反映实行财政直接支付的财政性资金支出活动,并与区财政国库单一账户、预算外资金财政专户和特设专户进行清算。
该账户按支出类型和预算单位设置总分类账和明细分类账,由街道财政所使用和管理,区财政局国库科进行监督;二是预算单位零余额账户。
由基层财政所在商业银行为预算单位开设,用于记录、核算和反映实行财政授权支付的财政性资金支出活动,并与国库单一账户、预算外资金财政专户和特设专户进行清算。
该账户按收支类型设置分类账进行明细核算,由预算单位(财政所)使用,区财政局国库科进行监督。
(2)财政资金特设专户(简称“特设专户”)。
用于记录、核算和反映特殊专项支出活动,如拆迁专用帐户。
(3)往来过渡户。
专门用于管理街道预算单位的一些零星收入,如代收的水电费、上级单位给下级单位拨付零星补助以及往来款项和其它等资金的收支活动。
该账户分部门和开户银行设置总分类账和明细分类账,由财政所管理和使用。
资金性质为单位往来。
城市街道在代理银行开设三类帐户:
(1)零余额账户。
专门用于财政性资金支付的账户。
实行先由集中支付代理银行垫付,每日终了向清算银行进行资金清算,日终余额为零,无实质资金结余的账户。
由街道财政所在商业银行开设,用于记录、核算和反映实行财政直接支付和授权支付的财政性资金支出活动,并与区财政国库单一账户、预算外资金财政专户和特设专户进行清算。
该账户按支出类型和预算单位设置总分类账和明细分类账,由街道财政所使用和管理,区财政局国库科进行监督;
(2)财政资金特设专户(简称“特设专户”)。
用于记录、核算和反映特殊专项支出活动。
(3)往来过渡户。
专门用于管理街道预算单位的一些零星收入,如代收的水电费、上级单位给下级单位拨付零星补助以及往来款项和其它等资金的收支活动。
该账户分部门和开户银行设置总分类账和明细分类账,由财政所管理和使用。
资金性质为单位往来。
2、印鉴管理。
实行内部牵制制度,帐户印鉴分别保管,确保资金安全。
3、现金管理。
现金使用必须按《现金管理暂行条例》的规定办理,单位报帐员凭财政支付凭证到代理银行支取现金,基层财政总预算会计不得发生现金业务。
六、国库集中收付
1、集中收付。
基层财政部门依托区国库集中收付延伸街道平台,统一实行国库集中收付,规范财政收支管理。
基层财政收入全部纳入区级财政管理,财政支出实行网上申报、审核、支付和查询。
国库集中收付严格按程序办理。
2、支付方式。
基层国库集中支付采取直接和授权两种支付方式:
直接支付由区级财政部门通过国库集中支付程序直达用款单位和用款人;授权支付通过基层财政零余额帐户直接办理。
七、政府采购
1、采购统办。
凡属于区政府集中采购目录规定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类项目(《关于公布2010、2011年度崇川区区级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分散采购限额标准和公开招标数额标准的通知》<崇财发〔2010〕6号>)均应实行政府采购。
2、采购程序。
政府采购项目由基层财政部门提出申请和计划,报区财政局审核预算和资金来源后,由政府采购部门按批准的采购方式进行采购。
3、付款程序。
采购完毕,集中采购项目经验收合格后,由国库将资金直接支付给供应商;零星采购项目(自行采购项目)由基层财政按程序报批后支付。
八、国有资产管理
1、日常管理。
实行专管员日常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固定资产购建、验收、登记、保管和日常维护管理制度,加强固定资产配置、使用、处置等各环节的管理,做到帐帐相符,帐实相符。
2、处置程序。
处置(出售、调拨、置换、捐赠、报废、报损)固定资产或抵押贷款,按规定程序报区财政资产管理部门审批。
严禁用国有资产对外提供担保。
3、保值增值。
国有资产有偿使用收入和处置收入全额缴入区财政专户,严格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
九、专项资金管理
1、完善专项资金管理制度。
严格执行上级规定,完善专项资金管理制度。
实行专人负责、专户管理、专帐核算、专款专用,严禁擅自改变资金用途。
2、规范资金拨付。
农村税费改革转移支付资金、惠农资金等专项资金使用时必须编制合理的分配方案,经过相关审批手续后,按照规定程序拨付。
3、加强监督检查。
适时开展专项资金检查,确保专款专用,杜绝违纪行为发生。
十、债权债务管理
1、全面锁定债权债务。
以区审计局认定的债权债务金额为基数,对呆帐和死帐进行核定和财务调整,全面锁定债权债务,建立债权债务台账。
2、积极清收债权。
加强对帐面往来款项清理,结合本地实际,运用经济、行政或法律手段清收单位和个人欠款。
清收回来的资金原则上用于化解债务,不得挪作他用。
3、建立偿债机制。
制定切实可行的化债方案及措施,逐步化解债务。
十一、其他财政管理工作
1、强化会计管理工作。
建立基层会计人员档案信息库,负责组织辖区内会计从业资格后继教育培训工作。
2、加强项目库建设。
建立农业、农发、经建项目库,按标准格式和要求报送项目,力求向上多争取项目。
3、深化农村综合改革。
按照区统一部署,全面落实农村综合改革各项政策。
4、组织财政政务公开工作。
加大宣传力度,对涉农有关政策、法规、扶持专项资金及时上报公开。
组织好基层查询点服务工作,接受广大群众公开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