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度管理办法.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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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度管理办法
工程进度管理办法
一总则
第一条编制目的
1、确保目标工期实现。
2、合理节省造价、降低投资。
3、提高工程管理水平。
第二条使用范围及解释权
1、适用于XX高速公路建设期全过程。
2、解释权归业主。
二进度计划的编制
第二条编制原则
1、通俗易懂、清晰明了,方便管理交流。
2、切合实际,能指导和监控施工。
3、考虑周全、重点突出,能反映施工生产全部活动及相互关系,并主次分明。
4、贯彻合同、符合规范,科学合理。
5、紧扣施工方案、工艺方法,统筹调配并利用充分工、料、机。
6、分析周密,科学预测,实施预控。
第三条编制依据
1、国家、部及行业有关的法律、法规、办法、条例、规范、标准。
2、政府监管部门的行政指令性文件。
3、工程建设承包合同规定的总工期、开工日期、交工日期。
4、招投标文件及工程承包合同中阐明的施工方案、工艺方法、进度要求。
5、合同中约定的重点工程或工程重点部位工期目标。
6、周边施工环境。
7、承包人施工经验、施工技术实力、机械设备与材料供应能力。
8、承包人工程进度控制目标。
第四条编制内容
1、总体进度计划
(1)项目总工期(合同工期或指令性工期)。
(2)单位工程及分部分项工程的工期、最早开始时间、最迟结束时间。
(3)单位工程及分部分项工程所需人力与机械设备数量。
(4)单位工程及分部分项工程计划完成的工程量及所需资金(现金流量)预备。
(5)单位工程及分部分项工程的施工方案与施工组织设计。
(6)施工组织机构设置和质量保证体系(人员配备、检测控制等)。
2、年进度计划
(1)本年度计划完成的单位工程、分部分项工程的项目内容、工程量、投资目标。
(2)施工队伍及主要机械设备的转移顺序。
(3)不同季节、气温条件下单位工程和分部分项工程的时间安排。
(4)在总体进度计划前提下,对各单位工程及分部分项工程的进度计划进行局部调整或修改的详细说明。
3、季进度计划
(1)本季度计划完成的单位工程、分部分项工程的内容,以及顺序安排。
(2)本季度计划完成的工程量、投资额。
(3)在本年度进度计划前提下,对单位工程及分部分项工程的进度计划进行局部调整或修改的详细说明。
(4)紧前一个季度完成计划情况,分析未完成的客观与主观影响因素,以及本季度的针对性补救措施。
(5)本季度计划投入的机械设备、人员数量、资金(现金流量)等。
4、月进度计划
(1)本月度计划完成的单位工程、分部分项工程的内容及其顺序安排。
(2)本月度计划完成的工程量、投资额。
(3)在本季度进度计划前提下,对单位工程及分部分项工程的进度计划进行局部调整或修改的详细说明。
(4)上个月度完成计划情况,分析未完成的客观与主观影响因素,以及本月的针对性补救措施。
(5)本月度计划投入的机械设备、人员数量、资金(现金流量)等。
5、重点工程或工程重点部位进度计划
(1)本工程或部位的具体施工方案、施工方法。
(2)本工程或部位的总体进度计划,以及各道工序的控制工期、最早开始时间、最迟完成时间。
(3)本工程或部位的资金计划(现金流量)。
(4)本工程或部位的施工准备,以及结束后清场的时间安排。
(5)对项目总体进度计划及与本工程或部位相关性工程的控制、关系、说明等。
第五条表现形式
1、文字说明
(1)总说明(施工方案、施工工艺)
(2)分类分项说明(组织措施、管理措施、经济措施、技术措施)
2、图形表示
(1)横道图
(2)双代号时标网络图(工期控制性工程及重点工程必须编制;关键线路、非关键线路、时差)
(3)曲线图(累计曲线、分期曲线、对比曲线、范围曲线)
(4)形象进度图(单位工程、重点工程或工程重点部位、分部分项工程)
3、统计分析表格表示
(1)施工计划分阶段任务表、施工计划累计任务表
(2)施工进度分阶段完成表、施工进度累计完成表
(3)施工计划与施工进度同期对比分析表
(4)施工进度阶段性发展变化分析表
三进度计划的报批
第六条进度计划提交时间
1、总体施工进度计划在项目开工30天前提交。
2、重点工程或工程重点部位施工进度计划在其开工前20天提交。
3、年工程进度计划在上年末12月15日前提交。
4、月进度计划在上月25日前提交,旬进度计划与月进度计划一同提交。
5、因应管理需要而编制的进度计划,在文件规定的时间内及时提交。
第七条进度计划提交与审批流程
进度计划送交与审批流程图如下:
第八条进度计划审查
1、重点类别审查
(1)符合性审查
a、各种工期安排与合同工期的一致性。
b、重点工程或工程重点部位与关键线路工程的一致性。
(2)合理性审查
a、特殊季节如炎热与雨季等与工期安排及工程量比例的科学性。
b、各阶段生产规律与物资调配进度的协调性、工艺方法与工期顺序流程安排的正确性。
(3)可靠性审查
a、项目施工准备阶段及各工序前杜绝外界因素干扰的周全性。
b、各种物资与人员配备的充足性。
c、内部各管理在相互协作与配合方面的稳定性。
(4)适应性审查
a、施工方案、施工方法、工艺流程、工期安排与投资控制目标、工程量比例、承包人机械设备及人员投入时间的预期适应。
b、各种创新与已有经验和技术水平之间的能力适应。
c、进度计划与质量、安全、计量支付、设计变更等之间的关系适应。
2、审查的重点内容
(1)年度投资进度分配比例(业主方)
(2)桥梁(包括交界墩)基础施工
(3)特大桥现浇箱梁
(4)软土路基与地基处理
(5)预制梁板生产与安装
(6)高边坡开挖与高路堤填筑
(7)路面铺筑
(8)房建主体工程
(9)交通工程设备安装与调试。
四进度计划的检查
第九条检查规定
1、执行定期、不定期进度检查制度。
2、每年、每季度期末22~28日,业主工程管理部召集相关单位及个人,对全线实施生产进度定期大检查。
3、标段业主代表每周日会同驻地办专业监理工程师对所管辖标段的生产进度实施定期检查。
4、总监理工程师必须根据实际进展情况,每月定期向业主提交一份工程月进度分析报告。
5、业主、总监办等,根据总体进度情况,不定期举行生产进度专项大检查,如旱季前大检查、雨季前大检查等。
第十条检查内容
1、业主检查内容
(1)总监理工程师进度计划与投资控制执行情况。
(2)监理驻地办与现场监理人员进度计划执行情况。
(3)各级监理人员对承包人进度的跟踪与督促情况。
(4)承包人实际投入与合同书承诺条件的一致性。
(5)承包人落实各级整改措施的执行情况。
(6)标段业主代表进度控制与各种检查记录的台帐建立情况。
2、总监理工程师月进度报告
(1)总说明。
(2)分段关键线路与非关键线路的分类进展情况。
(3)总体与分段工程进度双代号时标网络图。
(4)总体与分段工程进度累计曲线图。
(5)各承包人机械设备与人员变动对进度的影响。
(6)监理督促承包人合理加快进度的针对性整改措施。
(7)承包人进度滞后时,对监理责任人和承包人责任人的处罚措施。
3、标段业主代表检查内容
(1)驻地办及现场专业监理工程师进度控制情况。
(2)现场监理进度管理台帐建立情况。
(3)承包人施工人员进度计划落实情况。
(4)承包人现场管理人员整改措施执行情况。
(5)承包人现场管理人员台帐建立情况。
第十一条台帐制度
1、台帐类别
(1)日进度计划台帐
a、承包人施工、质检、测量、试验人员等日进度计划台帐。
b、现场监理、试验监理、测量监理、结构专业监理人员等日进度计划台帐。
c、标段业主代表日进度计划台帐。
(2)周进度计划台帐
a、承包人施工、质检、测量、试验人员及施工项目经理部等周进度计划台帐。
b、现场监理、试验监理、测量监理、结构专业监理人员以及监理驻地办等周进度计划台帐。
c、标段业主代表周进度计划台帐。
(3)月进度计划台帐
a、承包人月进度计划台帐。
b、监理驻地办月进度计划台帐。
c、总监理工程师办公室月进度计划台帐。
d、标段业主代表月进度计划台帐。
e、业主工程管理部月进度计划台帐。
(4)年进度计划台帐
a、承包人年进度计划台帐。
b、监理驻地办年进度计划台帐。
c、总监理工程师办公室年进度计划台帐
d、标段业主代表年进度计划台帐。
e、业主工程管理部年进度计划台帐
(5)重点工程或工程重点部位进度计划台帐
a、承包人重点工程或工程重点部位进度计划台帐。
b、监理驻地办重点工程或工程重点部位进度计划台帐。
c、总监理工程师办公室重点工程或工程重点部位进度计划台帐
d、标段业主代表重点工程或工程重点部位进度计划台帐。
e、业主工程管理部重点工程或工程重点部位进度计划台帐。
(6)总体进度计划台帐
a、承包人总体进度计划台帐。
b、监理驻地办总体进度计划台帐。
c、总监理工程师办公室总体进度计划台帐
d、标段业主代表总体进度计划台帐。
e、业主工程管理部总体进度计划台帐
2、台帐整理
(1)日进度计划台帐必须于每日早上八点半之前列明昨日进度、今日计划。
(2)周进度计划台帐必须于每周一早上九点之前列明上周进度、本周计划。
(3)月进度计划台帐必须于每月第一日下午两点之前列明上月进度、本月计划。
(4)年进度计划台帐必须于每年12月25日下午三点半之前列明上一年度以完成进度和本年度施工计划。
(5)重点工程或工程重点部位进度计划台帐必须于各分项工程施工前三天列明施工计划和已完成情况。
(6)总体进度计划台帐必须于项目开工30天列明每次编制或调整前已完成施工进度,以及本次调整后的施工计划。
3、台帐检查
(1)标段业主代表每天、每周一督促监理驻地办检查承包人的日进度计划和周进度计划台帐。
(2)业主工程管理部、总监理工程师办公室每月5~10日联合检查标段业主代表、驻地办、承包人的月进度计划台帐,以及重点工程或工程重点部位进度计划台帐。
(3)业主工程管理部、总监理工程师办公室每年一月5~15日联合检查各单位、部门及个人的年进度计划台帐及重点工程或工程重点部位进度计划台帐。
(4)项目开工前、编制剩余工程总体进度计划前,业主工程管理部、总监理工程师办公室联合检查各单位、部门的总体施工进度计划台帐。
4、台帐处罚制度
(1)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通报批评,并发出书面整改通知。
(2)对整改不到位的责任人,提请相关单位实行辞退处理。
(3)对极不称职的情节严重者,若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交由相关公检法单位处理。
五进度计划的调整与索赔
第十二条不可索赔性调整
1、当发生如下任何情况之一时,业主(标段业主代表除外)有权以书面形式调整进度计划,承包人无权提出索赔:
(1)缘于不可抗力因素(如战争、地震、瘟疫、传染病大面积传播、集体罢工等);
(2)国家主管部门的指令性文件影响;
(3)国家、部或行业颁布新的施工技术标准及规程。
2、当发生如下任何情况之一时,监理工程师(现场监理除外)有权以书面形式调整进度计划,承包人无权提出索赔:
(1)总监理工程师预期关键线路无法实现时,在争得业主书面同意后,其有权调整总体进度计划;
(2)驻地高级监理工程师或专业监理工程师预期非关键线路无法实现,且经过专业性分析,发现非关键线路可能影响关键线路的实现,或甚至非关键线路可能直接转变为关键线路时,在经过总监理工程师书面同意后,其有权调整相应部位的非关键线路进度计划;
3、当发生如下任何情况之一时,承包人项目经理或总工程师、技术主办人员,有权以书面形式调整进度计划,但承包人无权提出索赔:
(1)客观因素影响导致关键线路无法如期实现,经过总监理工程师审批,并经过业主确认后,有权调整进度计划;
(2)承包人因内部管理需要,在不增加业主投资的情况下,采取相应措施加快施工进度,在经过监理工程师和业主书面同意后,有权调整有关进度计划。
(3)承包人为落实各种检查的整改通知,在不增加业主投资的情况下,经过监理工程师和业主书面同意后,有权调整有关进度计划。
(4)承包人由于管理不善、投入不足、水平不够、盲目施工、违规施工等自身原因导致工期拖后,由此引起被各管理单位籍于管理需要而执行的处罚措施,以及由此引起地方或其他部门及个人等因合法权益遭受损失而阻挠施工,承包人有权调整有关计划。
第十三条可索赔性调整
当且仅当产生如下任何情形之一时,设计、监理、承包人才能提出工期变更申请和索赔要求,但必须采用业主规定的书面工程变更形式:
1、工程所在地的土地征用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而导致工程项目在实施过程中突然连续性终止时间较长,并对参建方已形成数额巨大的经济损失。
2、业主明显违反合同约定的生产技术标准、规范、规程等作出的盲目指令性要求,严重导致生产不能正常进行,使受损方在事实上已形成了不可避免的关键线路工期拖后非常明显,并已造成了较大的经济损失。
3、业主主管部门对诉求处理问题的正式书面文件比正常审批程序连续性拖后很长时间,且仍未作出回复或批复意见,并造成了关键线路工期拖后较长,还事实上造成了较大的经济损失,可提出工期变更申请和索赔要求。
4、因设计图纸明显违背国家或交通部设计标准、规范、规程,监理单位或施工单位在实施前已书面申请设计变更,但设计方拒绝变更原设计而导致施工质量经检测不合格,其造成的经济损失,由施工单位向设计单位进行索赔,业主负责协调但不承担赔偿责任;若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或甚至造成刑事责任,交由国家公检法部门处理。
根据经总监理工程师批复后下发的总体施工进度网络计划,若该分部工程为关键线路,则可在总工期不变的前提下对该分部工程提出工期变更与索赔;若该分部工程为非关键线路,则无权提出工期变更与索赔。
5、因监理人员违反现行相关技术标准、规范、规程的盲目指挥,或监理人员利用职务之便为谋取不正当利益而干涉正常施工生产作业,受损失一方可向监理单位提出工期变更引起的索赔事项。
根据经总监理工程师批复后下发的总体施工进度网络计划,若该分部工程为关键线路,则在书面争求业主同意的前提下可向监理单位提出工期变更与索赔,业主负责协调,但不承担赔偿责任;若该分部工程为非关键线路,则无权提出工期变更与索赔。
6、因设计考虑不完善、不周全,以及设计尺寸差、错、漏等导致工期延后并造成经济损失,受损方可以提出工期变更申请及索赔要求,但须先经业主组织未参建本项目的专家5~9名召开审查会论证,专家会审查结论作为受损方提出申请变更和业主批复的必要依据。
7、监理单位、施工单位总体进度计划调整或关键线路调整,可以提出不超过原总体进度目标的工期变更申请,但不得依此进行索赔诉求。
8、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在原合同承诺以外增加材料、机械、设备、人员等方面的投入,引起工期的提前和费用的增加,可以提出工期变更索赔,但无权提出费用索赔。
六进度计划的考核
第十五条执行制度
1、进度计划的下发顺序
(1)总体进度计划由业主通过总监理工程师签发到总监办、监理驻地办、承包人、标段业主代表等。
(2)总监办、驻地办、承包人接收到总体进度计划任务后,分别拟出对应策略督促相应下级人员执行。
(3)监理驻地办接受到工作任务后,须及时拟出相应的实施细则并分派给现场监理具体落实。
(4)承包人接受到总体进度计划后须及时制定相应管理目标与实施细则,要求各管理人员、工班及时贯彻实施。
1、进度计划的执行时间
(1)总体进度计划业主采用计算机管理软件在网络上直接发布各相关单位须在业主总体进度计划、重点部位进度计划等公布后两天内拟出实施计划。
(2)要求各相关单位的实施计划必须于业主公布总体进度计划后的第三天内,下发到标段业主代表、现场监理、承包人施工技术管理人员、工班队长及其技术员。
(3)监理驻地办、承包人技术主办或总工程师等及时制定执行计划下发现场管理人员,具体执行计划必须严格采取列明质安目标、计划完成时间、具体管理责任人、工班主要负责人、奖罚措施的书面形式,杜绝没有统一指挥和部署的散乱作业现象。
第十六条奖惩制度
1、进度计划管理严格执行进度计划奖罚制度。
2、对于路基合同段项目承包人的进度奖罚分为阶段性进度奖罚、关键点进度奖罚两类。
3、对于交通工程承包人实行关键点进度奖罚。
4、详细奖惩内容结合施工合同另行规定。
七进度计划与计量支付、工程变更
第十九条进度计划与计量支付
1、日进度计划台帐采取形象进度图(平面图、立面图)和工程进度计划累计台帐表同时表达,作为工程计量审核的重要参考依据。
2、进度计划管理采取图形形象化和报表细目准确化,将进度报表以日历天为主,按照周进行详细准确的累计,月度汇总直接以天为单位进行累计,便于计量支付实施过程审查。
3、若没有进度计划奖罚款项,将直接列入当月计量与支付汇总台帐,并在当月计量支付表中列出,作为当月最终计量支付的依据。
4、进度计划报表台帐、现场形象进度须详细、准确、细致,作为杜绝超计量、超支付现象可追溯的重要依据。
第二十条进度计划与工程变更
1、工程变更申请一旦批复,即刻加入进度管理台帐清单,并严格按照进度管理规定执行。
2、工程变更项目不必单独列出,为方便进度计划管理和投资控制,所有变更项目须按照清单细目在进度管理台帐中详细列出,并在形象进度图表中及时添加,防止遗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