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交通技术监控违法行为证据保存系统建设方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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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交通技术监控违法行为证据保存系统建设方案
版本号:
T_0902
道路交通技术监控违法行为证据保存系统
建设方案
厦门交警支队科技处
二〇〇九年八月
目录
第一章概述1
1.1编写目的1
1.2背景1
1.3遵循标准2
第二章需求分析3
2.1整体需求3
2.2功能需求3
第三章接口约束5
3.1设备编码规则5
3.2图片文字叠加规范6
3.3本地记录中间表7
3.4省违法系统监控写入接口8
3.5超速自动抓拍图像取证规范10
3.6闯红灯自动抓拍图像取证规范11
第四章开发进度及费用预算13
4.1开发进度13
4.2费用预算13
第一章概述
1.1编写目的
为规范我市道路交通技术监控违法行为查处工作,固定相关执法证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及公安部、福建省交警总队等相关工作规范,制定本建设方案,旨在约束软件开发边界,明确软件开发需求,规范软件提供商根据本建设方案有效实施软件开发任务,进一步保障双方的合法权益。
1.2背景
目前,我市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业务处理系统采用“省集中”模式,采用B/S架构,系统运行于福建交警总队,各地市通过浏览器访问的方式进行道路交通违法行为的录入与处理。
此外,除了传统的应用层面处理外,该违法系统通过WebService的方式提供了相关违法行为的录入接口,道路交通技术监控违法行为录入接口便属于所开放的接口之一。
早在2003年初,支队便开发了《非现场证据保存系统》,通过该系统实现多渠道、多格式、多数据源的非现场证据保存模式,基本满足我市非现场执法的需要,该系统采用C/S架构,所采集的证据信息(文本+图片)存放于本地,后通过定时任务方式提交入总队系统。
公安部发布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图像取证技术规范》公共安全行业标准将于2009年10月1日实施,现有的证据保存系统已无法满足该标准的技术规范,为此,需根据技术规范要求对系统进行升级改造,由于原有的系统采用C/S架构,维护困难,为此本建设方案,将考虑根据最新的技术标准开发新的证据保存系统。
1.3遵循标准
新证据保存系统的技术要求、数据库设计及数据交换格式,必须遵循以下标准要求:
GA408-2006道路交通违法管理信息代码
GA648-2006交通技术监控信息数据规范
GA/T833-2009机动车号牌图像自动识别技术规范
GA/T832-2009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图像取证技术规范
第二章需求分析
2.1整体需求
系统采用B/S模式、J2EE架构,采用WEB2.0的技术标准,具有良好的人机界面。
2.2功能需求
新的证据保存系统,具有以下功能模块:
1.后台管理模块。
需具有:
(1)录入人管理模块,具有分级权限,可根据角色配置;可直接从旧证据保存系统导入;
(2)执勤民警管理模块,从违法系统的警员代码表定时自动更新。
(3)道路地点代码管理模块,从违法系统的地点代码表定时自动更新;(4)违法行为管理模块,从违法系统的违法行为表定时自动更新;(5)证据图片表管理模块,根据设定的规则自动异地备份后清除,以释放空间。
(6)图像取证设备管理模块,设定唯一的设备编码。
2.监控违法行为录入模块。
可支持文本信息+图片信息的监控违法行为录入功能。
本模块需有良好的人机界面,具有
(1)号牌自动识别技术。
(2)本省车辆自动显示车身颜色、厂牌型号。
(3)自动调取违法系统同一天现场违法行为和非现场违法行为记录,以便分析比对是否重复执法。
(4)根据违法行为代码,自动识别图像取证的模式,并以文字信息显示。
(5)违法地点根据拼音首字母自动识别。
(6)支持从视频采集卡截取视频帧作为证据照片的功能(具有自动识别监控设备编号)。
(7)黑名单车辆自动比对功能。
(8)从电子警察临时表的自动导入功能。
3.图片叠加处理模块。
需具有:
(1)文字信息的自定义位置叠加功能。
(2)防伪信息的叠加及辩伪功能。
4、数据上传模块。
需具有:
(1)根据总队违法系统的接口自动定时上传本地数据。
(2)具有上传过程的全过程日志审计功能。
5、分析统计模块。
(1)根据大队、中队及民警个人工作量统计功能;
(2)根据设备分析统计的功能;(3)报表打印功能。
6、旧数据导入功能。
将旧的非现场证据保存系统导入新系统中。
第三章接口约束
3.1设备编码规则
按以下编码规则,对所有的图像取证设备进行唯一编码。
3-4位图像取证设备类型
5-7位图像取证设备编码
XXYYZZZ
1-2位采集机关代码
表3-1:
采集机关代码表
采集机关代码
采集机关名称
00
厦门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03
厦门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思明大队
06
厦门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湖里大队
05
厦门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海沧大队
11
厦门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集美大队
12
厦门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同安大队
13
厦门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翔安大队
30
厦门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直属大队
31
厦门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高崎国际机场大队
33
厦门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监控中心
32
厦门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110指挥中心
表3-2:
采集取证设备类型表
编码
类型
01
闯红灯设备
02
公路卡口设备
03
固定测速设备
04
闭路电视
05
移动摄像
06
警务通
07
数码相机
08
移动测速设备
09
其他电子设备
3.2图片文字叠加规范
图3-1:
文字叠加样式
如图3-1所示,文字叠加区域分为A区、B区、C区。
其中:
A区用于叠加根据文本信息生成的公共信息。
格式:
图像取证设备编号|违法日期|地点
B区用于叠加电子警察特有的信息。
格式:
限速值|实测值|方向
C区用于存放图像取证设备特有的特征信息,如监控设备的编码及位置等。
格式:
01将军祠
3.3本地记录中间表
建立本地监控记录中间表XMJJ_SURVEIL_LOCAL,数据上传模块定时将该中间表数据通过3.4的接口上传至总队,上传时,由后台叠加相关文字信息。
注意:
该表的数据为已审核数据,本地平台不再校验。
表3-3:
本地监控记录中间表
字段名
类型
备注
CJJG
VARCHAR2(10)
CLFL
CHAR
(1)
HPZL
VARCHAR2
(2)
HPHM
VARCHAR2(15)
JDCSYR
VARCHAR2(128)
SYXZ
VARCHAR2
(2)
FDJH
VARCHAR2(30)
CLSBDH
VARCHAR2(30)
CSYS
VARCHAR2(5)
CLPP
VARCHAR2(32)
JTFS
VARCHAR2(3)
FZJG
VARCHAR2(10)
ZSXZQH
VARCHAR2(10)
ZSXXDZ
VARCHAR2(128)
DH
VARCHAR2(50)
LXFS
VARCHAR2(128)
TZSH
VARCHAR2(30)
该位置存放图像取证设备的编号
TZBJ
VARCHAR2
(1)
置为1
TZRQ
VARCHAR2(50)
CJFS
VARCHAR2
(1)
WFSJ
VARCHAR2(50)
WFDD
VARCHAR2(12)
WFDZ
VARCHAR2(128)
WFXW
VARCHAR2(5)
SCZ
NUMBER
BZZ
NUMBER
ZQMJ
VARCHAR2(30)
ZPSTR1
BLOB
ZPSTR2
BLOB
ZPSTR3
BLOB
NOTE
VARCHAR2(1000)
错误记录,写入该字段
3.4省违法系统监控写入接口
(1)对外公布方法名:
publicStringwriteSurveilNoCheck(Stringwsxlh,StringxmlDoc)
序号
参数
参数名称
注释
1
调用序列号
wsxlh
需向无锡所申请
2
监控信息
xmlDoc
监控信息的XML封装
(2)监控信息封装格式
xmlversion="1.0"encoding="GBK"?
>
-
-
……..
(3)监控信息对应字段说明:
字段名
字段描述
类型
长度
备注
cjjg
采集机关
Varchar2
10
clfl
车辆分类
Char
1
hpzl
号牌种类
Varchar2
2
hphm
号牌号码
Varchar2
15
jdcsyr
机动车所有人
Varchar2
128
syxz
使用性质
Varchar2
1
fdjh
发动机号
Varchar2
30
clsbdh
车辆识别代号
Varchar2
30
csys
车身颜色
Varchar2
5
clpp
车辆品牌
Varchar2
32
jtfs
交通方式
Varchar2
3
fzjg
发证机关
Varchar2
10
zsxzqh
住所行政区划
Varchar2
10
zsxxdz
住所详细地址
Varchar2
128
dh
电话
Varchar2
50
lxfs
联系方式
Varchar2
128
tzsh
通知书号
Varchar2
15
tzbj
通知标记
Varchar2
1
0:
未通知,1:
已通知,2:
无需通知
tzrq
通知日期
Date
Yyyy-MM-dd
cjfs
采集方式
Varchar2
1
wfsj
违法时间
Date
Yyyy-MM-ddhh24:
mi
wfdd
违法地点
Varchar2
12
wfdz
违法地址
Varchar2
128
wfxw
违法行为
Varchar2
5
scz
实测值
Number
bzz
标准值
Number
zqmj
执勤民警
Varchar2
30
zpstr1
照片1
Varchar2
Base64编码
zpstr1
照片2
Varchar2
Base64编码
zpstr1
照片3
Varchar2
Base64编码
(4)返回结果封装格式:
XML
3.5超速自动抓拍图像取证规范
超速自动抓拍图像取证需遵循下列标准:
1.采集不少于2幅不同时间或者不同位置的机动车全景特征图片。
2.每幅图片上叠加有交通违法日期、时间、地点、方向、图像取证设备编号、防伪、限速值和行驶速度值,且采用雷达技术测定机动车行驶速度的违法图片上还应叠加有雷达测速方向。
(注:
只需将限速值、行驶速度值)叠加于图片的右下角即可,格式:
限速值:
70KM/h,行驶速度值:
90KM/h)
3.对于机动车行驶过程中发生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叠加在交通违法图片上的违法时间应精确到0.1s;
4.图片采用JPEG编码,以JFIF文件格式存贮,压缩因子低于70。
5.图像取证设备24h内计时误差不超过1.0s,并确保每月至少校准一次计时时钟。
6.图像取证设备采集的机动车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图片至少为24位真彩图像,单幅图片尺寸不少于(768×576)个像素点。
7.图片中包含清晰辨认机动车行驶方向上的机动车行驶特征、机动车尾部全景特征和号牌号码等信息。
3.6闯红灯自动抓拍图像取证规范
闯红灯自动抓拍图像取证需遵循下列标准:
1.采集不少于2幅不同时间或者不同位置的机动车全景特征图片。
2.每幅图片上叠加有交通违法日期、时间、地点、方向、图像取证设备编号、防伪。
(注:
只需将方向)叠加于图片的右下角即可,格式:
方向:
由西往东)
3.对于机动车行驶过程中发生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叠加在交通违法图片上的违法时间应精确到0.1s;
4.图片采用JPEG编码,以JFIF文件格式存贮,压缩因子低于70。
5.图像取证设备24h内计时误差不超过1.0s,并确保每月至少校准一次计时时钟。
6.图像取证设备采集的机动车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图片至少为24位真彩图像,单幅图片尺寸不少于(768×576)个像素点。
7.图片中包含清晰辨认机动车通过停止线时的交通信号灯指示状态、机动车尾部全景特征和号牌号码等信息。
第四章开发进度及费用预算
4.1开发进度
采用“分步实施”策略:
第一步,先满足10月1日新标准的要求;第二步,完成新证据保存系统的开发。
9月06日-9月10日:
确定软件提供商,进行需求确认。
9月10日-9月25日:
图片数据模块及数据上传模块开发完成,根据格式预留相应接口。
9月25日-9月30日:
图像取证操作规范的培训(秩序处)。
10月1日:
根据新标准正式上线运行。
10月1日-12月20日:
开发新的证据保存系统剩余模块。
12月20日-12月30日:
旧数据导库,并培训新系统使用。
2009年1月1日:
新系统正式上线运行。
4.2费用预算
费用预算:
?
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