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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装工程细则

 

江苏太仓氨纶工程

(建筑给排水、建筑电气安装)

监理实施细则

 

编制:

审核:

批准:

 

上海万扬建设托管监理有限公司工程项目监理组

 

二00七年八月

 

1工程概况……………………………………………………2

2编制依据……………………………………………………2

3监理工作范围和安装工程监理工作要求…………………3

4监理工作流程………………………………………………4

5安装监理工作的控制要点…………………………………8

6实施监理细则的方法和措施………………………………43

7各安装专业工程应有的报审、报验资料…………………44

 

1工程概况

1.1工程名称:

江苏太仓氨纶工程

1.2工程简介:

厂房建筑层数:

三层;建筑面积30000㎡,建筑物总高度16.2m,框架剪力墙结构体系,建筑耐火等级为二级,抗震设防烈度为丙类(按7级设防),屋面防水等级为Ⅱ级(二道设防)。

1.3工程地点:

江苏太仓氨纶工程

1.4计划工期:

2007年9月至2008年5月

1.5参建单位

1.6建设单位:

江苏万荣氨纶有限公司

1.7勘察单位:

1.8设计单位:

江苏纺织工业设计有限公司

1.9监理单位:

上海万杨建设托管监理有限公司

1.10总包单位:

2编制依据

2.1设计交底及图纸会审纪要;

2.2经批准的工程监理规划;

2.3经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

2.4相关的建筑安装施工及验收标准、规范,有关政府法令、文件,

有关标准图集;

a.关于提高本市住宅工程质量的若干规定(沪建建(96)第037号);

b.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建设部2000.4.20)

c.上海市工程建设地方标准强制性条文(沪建建(2000)第754号)

d.《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01

e.《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303-2002

f.《建筑给排水及采暖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42-2002

g.《通风与空调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43-2002

2.5相关建筑安装的专业技术标准,

a.《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JGJ/T16-92

b.《建筑给水排水设计规范》GBJ15-88/97版

c.《建筑排水硬聚氯乙稀管道工程技术规程》CJJ/T29-98

d.《建筑给水聚丙稀管道(PP-R)工程技术规程》DBJ/CT-501-99

e.《采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GBJ/19-87/2001版

f.《城市煤气管道技术规程》DBJ08-10-92

g.《建筑给水钢塑复合管管道工程技术规程》CECS125-2001

h.《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气设备交接试验标准》GB50150-91

2.6上海市质监总站的质量监督核查要点(质监65条)

3监理工作范围和安装工程监理工作要求

3.1本细则监理工作范围

a.建筑给排水和消防、空调水管道安装;

b.建筑给排水和消防、空调附属设备安装;

c.建筑内部电力分配、箱柜安装、电力线路敷设;

d.建筑内部照明系统及其线路敷设;

e.建筑内部弱电系统线路敷设及设备安装;

f.建筑内部通风与空调管道及设备安装;

g.采暖和煤气管道安装;

3.2安装工程监理工作要求

a.建筑内部给排水和消防、空调水管道,其材质有热镀锌钢管(消防等)钢塑复合管(给水干管)、PP-R聚丙稀管(生活给水管)和UPVC建筑排水管等管类,应各按其专业规范要求进行施工和实施监理查验,其安装敷设工艺必须符合相应专业规范,暗管必须有隐蔽工程验收手续;生活饮用水系统必须符合国家《生活饮用水标准》;

b.消防和空调水管路系统还必须按相关专业标准、规范实行连接、试压、冲洗和调试,由消防主管部门验收,现场监理应根据规范要求和消防审图意见进行核查,并配合其验收;

c.建筑内部的动力配电、箱柜安装、电气管路和线槽敷设及电线电缆穿接,按照规范要求实行监理,并作相应的隐蔽工程验收;

d.建筑内部照明系统,按设计图(及合法变更)进行验收,并督促通电试验等的进行;

e.通信和其他弱电系统的监理,按设计要求和对应规范进行查验,并配合建设方的验收;

f.通风与空调系统的安装,按设计要求和对应规范实施查核,验收;

g.采暖和燃气管道系统,按设计要求和对应规范实施验收;

4监理工作流程

4.1安装监理流程主要是质量过程控制,对各个分部分项的质量控制流程如下图:

施工单位三级自检后填报工程报验资料

监理师审核及全检或抽检

监理师签署工程报验单

准予下道工序的施工

4.2监理工程师对于质量过程的控制,不论是施工过程或报审、报验过程,都有责有权根据需要签发《监理工作联系单》或《监理工程师通知单》前者提请施工方及时注意施工过程中妨碍质量的行为和某些通病的克服;后者对不合格行为和不合格项目,要求施工方予以整改,且不准其进行下道工序。

4.3对施工过程中出现有重大隐患或已造成事故时,由总监理工程师及时报告业主,并签发《工程暂停令》,要求施工单位停工整改;对于停工的分部、分项,经施工承包单位整改完成并申请复工时,监理师核验其申请复工报告及现场工程实物,如实物与申报相符,则由总监理工程师征得业主同意,签发工程复工报审表,准予复工。

4.4安装监理师参加单位工程的质量控制,签证安装部分的工程申报资料和竣工初验、复验文件;参加工程质量评估,提出安装各分部的质量评估报告内容(供汇总);协助业主对安装单位工程和各分部/分项工程的验收。

4.5当工程竣工并获业主验收后,在整理、归档安装工程内业资料和向业主提交监理服务记录的基础上,提出《监理工作总结》的安装部分内容(供汇总)。

4.6安装监理师对总包/分包单位申报的安装用进场材料,构配件和设备的质量证明资料进行审核,对进场的实物进行抽样检查、见证取样或封存留样;对施工过程中的材料、构配件等实物,随时检查是否符合报审资料,如出现实物和报审质量证明不符情况,应制止使用且通知其整改、退场,防止不合格或不符合设计要求的材料、构配件、设备被用于工程实际。

4.7督促施工承包单位对隐蔽工程在隐蔽前做好“三级自检”,在其合格基础上填报“报验申请表”(附自检记录,隐蔽工程验收单),送监理复查。

监理对现场实物进行检查,确认全数合格,才能签证,准予隐蔽。

否则,施工单位必须按监理指出的问题及时整改,在监理再复查确认合格后,才能隐蔽。

监理人员对待隐蔽工程实施旁站或巡视,做好记录。

未经监理验收或查验不合格者,监理师将拒绝签证,且禁止隐蔽,禁止下道工序施工。

隐蔽工程的验收流程如图:

 

4.8对于安装工程的进度控制,造价控制及安全文明管理工作流程,将和结构专业及施工总进度,总造价控制相配合,和总的监理过程相协调,并根据总监理工程师的安排参与。

5安装监理工作的控制要点

5.1给排水系统通用控制要点

5.1.1一般规定

a.施工单位应配备有必要的施工标准、规范,有健全的质量管理体系和自检自测制度;施工按照设计要求和规范规定进行,变更应手续齐全;施工前应提出施工组织设计或方案报审批;施工时的分部、分项、检验批的划分要合规合理;分包施工单位还要提交资质资料供审查。

b.主要材料成品、半成品、配件、器具和设备必须具有中文合格证、准用证及性能检测报告,要符合设计要求或国家标准,进场验收应经专业监理师确认;主要器具和设备须有安装使用说明书。

已验收的应妥加管理。

阀门应作装前试验:

被试数量为批数量的10%(至少一件),对在主干管路起切断作用的,应全数试验;试验压力:

强度试压为1.5P,严密性试验为1.1P(P-工作压力,后同),试验过程和持续时间按GB50242-2002的规定。

凡实行国家“CCC”认证的安装建材产品,要同时具有认证标记。

5.1.2施工过程的质量控制:

a.外墙有管道穿过的,应采取防水措施,对有严格要求的建筑物,必须采用柔性防水套管。

(注:

有下划线的,是强制条文)

b.管道穿过结构伸缩缝、抗震缝或沉降缝时,应采取的保护措施有:

墙两侧用柔性连接或管道保温层外皮上、下各留≥150mm净空或在穿墙处做成水平的方形补偿器。

c.明装管道的平行性控制,管道支、吊、托架安装和防腐,管道穿墙、穿板的套管放置,管道的弯制等工艺要求均应符合相关规范规定。

d.各种承压管道系统和设备应做水压试验,非承压管道系统和设备应做灌(蓄)水试验。

5.2建筑内部给水系统

5.2.1给水管道和配件安装:

a.DN≤100的热浸镀锌消防管或衬塑镀锌给水钢管应采用丝扣连接;DN>150的消防用镀锌无缝钢管,采用法兰或卡箍连接,二次热镀锌安装;给水管件必须是和管道管材相适配的管件;生活给水系统所用材料必须达到饮用水卫生标准。

b.室内给水支管,凡直径φ25及以下的严禁使用镀锌钢管,塑料生活给水管除按标准印有厂家标识外,其冷、热水管还应有分别有兰色和红色线条标记。

c.给水管道水压试验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当设计未注明时,给水管道水压试验压力均为1.5倍,且均不得小于0.6Mpa,但PP-R型冷水管≥1.0Mpa,热水管应为2.0P且≥1.5Mpa;

检验方法:

对镀锌管或复合管道,系统在试验压力下保压10min,压力降≤0.02Mpa,然后降压到工作压力下检查,应不渗不漏;对塑料管,应在试验压力下保压1h,其压力降≤0.05Mpa,然后降为1.15P下保压2h,压力降≤0.03mpa,同样不渗不漏,则为合格;消防给水管道的安装应同时符合消防专业规范要求。

(如:

进入消火栓箱的管道应“横平竖直”等。

d.生活给水系统管道在交付使用前,必须冲洗和消毒,必须进行通水试验,有相应记录;必须经有关部门取样检验,符合国家《生活饮用水标准》并提供相关检测报告,方可使用。

e.待隐蔽的金属管道,应进行防腐处理;塑料管应不得有轴向扭曲或强制校正,并不得为丝接或法兰连接。

管道在隐蔽前必须试验合格,记录齐全,监理签证同意隐蔽。

f.塑料给水管穿越墙、梁、楼层时,必须设套管;其中穿楼层处,其上端高出80-100MM;穿楼板和屋面处须用金属套管,且严密防水防渗漏。

g.对(PP-R)聚丙稀给水管道的热熔连接工艺,必须选用适配专用熔接设备,按材料供应商的使用说明实施熔焊连接,并符合DBJ/CT501-99中的规定。

h.给水引入管和排水排出管间的水平净距应≥1m,室内管道,当给、排水管道平行时,最小水平净距应≥0.5m;交叉净距应≥0.15m,并且给水管应敷在排水管上方,否则给水管应加套管,其长度应≥3倍排水管径。

i.管道和管件焊接的焊缝表面质量应符合设计要求,且焊缝高度不得凹入母材表面。

焊缝及热影响区表面应无裂纹、未熔合、未焊透、夹渣、弧坑和气孔等缺陷。

j.给水管水平坡度应有2‰~5‰,且坡向泄水装置;管道的支架、吊架应平整、牢固,当设计或专业技术规程未予规定时,其间距应符合下二表:

钢管水平安装支架的最大间距(表一)

公称直径

(mm)

15

20

25

32

40

50

70

80

100

125

150

200

250

300

最大间距m

温管

2

2.5

2.5

2.5

3

3

4

4

4.5

6

7

7

8

8.5

不保温管

2.5

3

3.5

4

4.5

5

6

6

6.5

7

8

9.5

11

12

喷淋管道的吊、支架布置中与喷头间距不宜小于300mm;与未端喷头间距不宜大于750mm。

塑料管、复合管支架的最大间距(表二)

管径(mm)

16

18

20

25

32

40

50

63

75

90

110

最大间距m

立管

0.7

0.8

0.9

1.0

1.1

1.3

1.6

1.8

2.0

2.2

2.4

水平管

冷水管

0.5

0.5

0.6

0.7

0.8

0.9

1.0

1.1

1.2

1.35

1.55

热水管

0.25

0.3

0.3

0.35

0.4

0.5

0.6

0.7

0.8

-

-

对于钢管垂直安装(如楼层立管),当层高≤5m时,每层装一管支架,层高>5m时,每层支架数≥2个;支架距地可为1.5~1.8m,但应一致性好,且应固定牢靠;在金属管件和塑料管连接时,支架应设置在管件一侧,且应尽量靠近管件;给水立管要安装可拆连接件,以便维修。

 

k.按照下表规定控制和检查管道和阀门的安装偏差:

项次

项目

允许偏差

(mm)

检查方法

每米

全长

1

水平管

道弯曲

钢管

全长25m以上

1

≯25

水平尺、直尺、拉线、尺量

塑料/

复合管

全长25m以上

1.5

≯25

水平尺、直尺、拉线、尺量

2

立管

垂直度

钢管

全长5m以上

3

≯8

吊线和尺量

塑料/

复合管

全长5m以上

2

≯8

吊线和尺量

3

成排

管路阀门

在同平面

上间距差

3

尺量

l.水表的坐标,标高应符合设计要求。

安装处应便于检修,不受暴晒、污染和冻结,(安装螺翼式水表时,表前与阀门应有不小于8倍的直线管段。

)水表外壳距墙10~30mm;其水表口中心标高按设计要求,允差±10mm。

5.2.2室内消火栓系统安装

a.箱式消火栓安装应符合以下规定:

栓口朝外,并不应装在门轴侧;栓口中心距地1.1m,允差±20mm;阀门中心距箱侧面140mm,距内壁100mm,允差±5mm;箱体垂直度允差3mm。

b.水龙带、水枪和快速接头绑扎好后,应按箱内构造将水龙带挂放在箱内的挂钉、托盘或支架上;箱内消防火警按纽装后要配齐小锤。

c.室内消火栓系统安装完成后,应取屋顶层(或水箱间内)试验栓和首层取二处消火栓试射试验,达到设计要求为合格。

5.2.3给水设备安装及保温

a.水泵在就位前,其基础混凝土强度和坐标、标高、尺寸和地脚螺栓孔位置必须符合设计要求;立式水泵不得采用弹簧减震器;立式泵体垂直度和卧式泵体水平度均为0.1mm,联轴器轴向倾斜≤0.8mm/m,经向位移≤0.1mm。

b.水泵试运转时,轴承温升必须符合设备说明书的规定。

c.敞口水箱的满水试验和封闭水箱的水压试验必须符合设计和规范规定:

满水试验——静置满水24h,不渗不漏;

水压试验——在试验压力下10min,不渗不漏;

d.水箱支架或基座,安装尺寸应符合设计要求,设置应平整、牢固。

e.水箱溢流管和泄放管应在便于排水处附近,且不得与排水管直接连接。

f.管道及设备保温层应符合设计要求,其厚度允差为+0.1δ-0.05δ(δ为保温层厚度),其表面平整度,对卷材允差5mm,对涂抹层允差10mm。

5.3建筑内部排水系统

本工程的内部排水和雨落水系统均采用UPVC塑料排水管、管件和雨水管件;连接方式均为承插式粘结连接。

5.3.1承插式粘结连接

a.管材和管件除有合格证、准用证、检测报告及必要的认证标识外,还应有间距均匀、字迹清晰的厂名、材料名、规格尺寸符合标准等标识;适配的粘结剂应当有完整标签;其上裁明厂家名、主要性能、用途、使用注意点及有效期限等,粘结剂内不得有团块、不溶物等杂物,不同型号的粘结剂不得混用。

b.管材和管件均应色泽一致,内外光整,无明显的痕纹、凹陷、异向弯曲等缺陷;管件和粘结胶水必须与管材相匹配,应为同一厂家产品。

5.3.2排水管道及配件安装

a.隐蔽或埋地的排水管道在隐蔽前必须做灌水试验,其灌水高度应不低于底层卫生器具上的边沿或底层地面高度,满水15min水面下降后再灌满,观察5min,液面不降,管道及接口无渗漏为合格。

b.生活污水塑料管坡度应符合设计要求或下列数值

管径De(mm)

50

75

110

125

160

标准坡度(‰)

25

15

12

10

7

最小坡度(‰)

12

8

6

5

4

c.排水塑料管按设计要求装设伸缩节。

一般伸缩节间距应≤4m,伸缩节内预留间隙应为10~15mm(夏季)或15~20mm(冬季);对于排水塑料管立管支架,应每楼层设2个,上下对称,支架和管材适配;在高层建筑中明装的De≥φ110排水塑料管道应按设计要求设置阻火圈或防火套管,且在穿墙和楼板处设防水套管,并做好阻水圈。

d.排水主立管及水平主管应做通球试验,其球径不小于排水管径的2/3,且通球率必须达到100%。

e.生活污水管道上的检查(清扫)口,按设计要求装设。

如设计未明确时,应按以下要求做:

立管上每隔一层设一个检查口,但最底层和有卫生器的最高层必须装设。

其中心高度为1m±20mm,其朝向应便于检修;暗装立管的检查口处应有检修门。

在连接有2个及以上大便器或3个及以上卫生器具的污水横管上,应设清扫口。

如该污水横管悬吊于楼板下时,其清扫口可设在上一层楼地面上;污水管起点的清扫口与管道相垂直的墙面距离不得小于200mm;若用堵头代清扫口,则与墙面距离应≥400mm。

在转角小于1350时,污水横管上应设置检查(清扫)口。

污水横管的直线管段,应按设计要求设检查(清扫)口。

f.埋地或地板下的排水管检查口应设在检查井内。

g.排水塑料管道支、吊架间距应如下表规定:

(m)

管径De(mm)

50

75

110

125

160

立管

2.5

1.5

2.0

2.0

2.0

横管

0.50

0.75

1.10

1.30

1.60

但楼层立管的支架应为每层2个,且上下宜对称;短横管段,长度超过0.5m时,应加设支架固定。

h.排水通气管不得与风道或烟道相连。

通气管应高出屋面300mm,但如其出口4m以内有门窗时,则应高过门窗600mm或引向无门窗处;在经常有人停留的平屋顶上,通气管应高出屋面2m,(均从隔热层算起)且考虑有防雷措施。

i.通向室外的排水管,需下翻墙基时,应采用450的三通或弯头连接,并在垂直管段顶部设清扫口,埋地下翻墙基或穿基础预留洞处,管顶上部净空≥150mm,管底应可靠垫实。

j.室内的排水管道连接中,水平互连或由水平连向立管,均应采用450三通或450四通和900斜三通或900斜四通;立管与排出管端部的连接,应采用双450弯头或曲率半径≥4倍管径的900弯头,其下部应充分垫实或装托架固定或砌墩保护。

k.室内排水和雨水管道安装允许偏差如下表:

项目

允许偏差(mm)

坐标/标高

15/±15

横管的弯曲

钢管

管径≤100的:

1mm/m;管径>100的:

1.5mm/m

塑料管

1.5mm/m

立管垂直度

钢管

3mm/m,但全长≤10mm

塑料管

3mm/m,但全长≤15mm

5.3.2建筑雨水管道及配件安装

a.室内雨水管道安装后应做灌水试验,灌水高度须到每根立管上部雨水斗。

且试验持续1h,不渗不漏为合格;

b.塑料雨水管应按设计要求设伸缩节;悬吊式雨水管坡度不得小于5‰;埋地雨水管坡度不得小于下表规定:

埋地雨水排水管道的最小坡度

管径De(mm)

50

75

110

125

160

200~400

最小坡度(‰)

20

15

8

6

5

4

c.雨水管道不得与生活污水管道相连接。

d.雨水斗管的连接应固定在屋面承重结构上。

雨水斗边缘和屋面相连处应严密不漏。

连接管管径≥φ100。

e.悬吊式雨水管道的检查口或带法兰堵口的三通的间距≮15m(对≤160mm管径)或20m(对≥200mm管径)。

5.4卫生器具安装

a.必须执行上海市建管委、市经委、市技监局关于淘汰落后产品的通知:

禁用螺旋升降式铁水咀,推广陶瓷片密封水咀;同时禁用一次冲水量大于9升的便器,推广使用一次冲水6升的坐便器。

(产品上应标明)

b.“卫生器具”的范围包括:

室内污水盆、洗涤盆、洗脸(手)盆、盥洗槽、浴盆、淋浴器、大小便器(槽)、妇女卫生盆、化验盆、排水栓、地漏、加热器、煮沸消毒器和饮水器等;卫生器具安装应采用预埋螺栓或膨胀螺栓固定。

但严禁在多孔砖、气体砌块或轻型隔墙中使用膨胀螺栓固定各种卫生器。

卫生器具的安装高度、位置应符合设计要求。

其给水配件安装高度、位置亦由设计给定。

如果设计无要求时,应符合下表规定:

卫生器具的安装高度(mm)(表一)

项次

卫生器具名称

卫生器具安装高度

备注

住房和

公共建筑

幼儿园

1

污水盆(m)

架空式

落地式

800

500

800

500

2

洗涤盆(池)

800

800

自地面至器具上边缘

3

洗脸盆、

洗手盆(有塞、为塞)

800

500

4

盥洗槽

800

500

5

浴盆

≯520

6

蹲式

大便器

高水箱

低水箱

1800

900

1800

900

自台阶面至高水箱底

自台阶面至低水箱底

7

坐式

大便器

高水箱

1800

1800

自台阶面至高水箱底

自台阶面至低水箱底

外露排水管式

虹吸喷式

510

470

370

8

小便器

挂式

600

450

自地面至下边缘

9

小便槽

200

150

自地面至台阶面

10

大便槽冲洗水箱

≯2000

自台阶面至水箱底

11

妇女卫生盆

360

自地面至器具上边缘

12

化验盆

800

自地面至器具上边缘

卫生器具给水配件的安装高度(mm)(表二)

项次

给水配件名称

配件中心距地面高度

(mm)

冷热水龙头距离(mm0

1

架空式污水盆(池)水龙头

1000

-

2

落地式污水盆(池)水龙头

800

-

3

洗涤盆(池)水龙头

1000

150

4

住宅集中给水龙头

1000

-

5

洗手盆水龙头

1000

-

6

洗脸盆

水龙头(上配水)

1000

150

水龙头(下配水)

800

150

角阀(下配水)

450

-

7

盥洗槽

水龙头

1000

150

冷热水管

上下并行其中热水龙头

1100

150

8

浴盆

水龙头(上配水)

670

150

9

淋浴盆

截止阀

1150

95

混合阀

1150

-

淋浴喷头下沿

2100

-

10

蹲式大便器

阶面

高水箱角阀及截止阀

2040

-

低水箱角阀

250

-

手动式自闭冲洗阀

600

-

脚动式自闭冲水阀

150

-

拉管式冲水阀

(从地面算起)

1600

-

带防污助冲器阀门

(从地面算起)

900

-

11

坐式大便器

高水箱角阀及截止阀

2040

-

低水箱角阀

150

-

12

大便槽冲洗水箱截止阀

(自台阶面算起)

≮2400

-

13

立式小便器角阀

1130

-

14

挂式小便器角阀及截止阀

1050

-

15

小便槽多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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