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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运输统计报表制度

 

道路运输统计报表制度

 

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制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统计局批准

2012年10月

本报表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的有关规定制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第七条规定:

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以及个体工商户和个人等统计调查对象,必须依照本法和国家有关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提供统计调查所需的资料,不得提供不真实或者不完整的统计资料,不得迟报、拒报统计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第九条规定:

统计机构和统计人员对在统计工作中知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信息,应当予以保密。

《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第二十五条规定:

统计调查中获得的能够识别或者推断单个统计调查对象身份的资料,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对外提供、泄露,不得用于统计以外的目的。

 

 

一、总说明

(一)为准确、及时、全面了解全国道路运输业发展情况,满足各级政府及交通主管部门制定行业政策和发展规划的需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有关规定,特制定本统计报表制度。

(二)本报表制度的主要统计范围为全国所有从事道路运输(道路旅客运输、道路货物运输)以及道路运输相关业务(包括站场经营、机动车维修经营、汽车综合性能检测、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汽车租赁等)的经营业户。

(三)本报表制度由各级交通主管部门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组织实施,统计数据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道路运输管理机构采用数据光盘、电子邮件或网络传输方式上报。

(四)各级统计人员必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细则》的要求,如实填报各项统计数字。

(五)各填报单位应严格按照本制度规定的计量单位填报报表。

统计报表中的各项数字栏内不能出现空格,不能有任何文字。

某一项数字与上面或相邻一格数字相同时,不得用“同上”、“同左”等词填写,应填出相同的数字。

表中数字需保留小数的,应保留两位小数。

(六)上报统计资料须标明单位负责人、统计负责人、填表人、联系电话、报出日期,并加盖单位公章。

(七)本报表制度由交通运输部道路运输司负责解释。

二、报表目录

表号

表名

报告期别

填报范围

报送单位

报送日期及方式

页码

(一)年报

交运1表

道路运输经营业户

年报

所有从事道路旅客运输和道路货物运输的经营业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

道路运输管理机构

次年1月31日,

报表、邮件

4

交运2表

道路运输相关业务经营业户

年报

所有从事道路运输相关业务的经营业户

7

交运3表

道路运输从业人员

年报

道路运输业中所有从事生产、经营和管理的人员

10

交运4表

道路运输经理人

年报

所有道路运输企业经理人

12

交运5表

道路客货运站

年报

所有经核定并取得经营许可的客运站、货运站

14

交运6表

机动车维修业及汽车综合性能检测站

年报

所有从事机动车维修检测业务的经营业户

17

交运7表

机动车驾驶员培训

年报

所有从事机动车驾驶员培训业务的经营业户

20

交运8表

汽车租赁

年报

所有从事汽车租赁业务的经营业户

23

交运9表

道路客运班线

年报

所有经批准并已开通的国内道路客运线路

25

交运10表

农村道路客运

年报

所有从事农村道路客运的业户、车辆及客运线路

27

交运11表

道路危险货物运输

年报

所有从事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的业户、车辆

30

交运12表

国际道路运输

年报

通过陆地边境口岸由中、外双方承运者完成的国际道路客货运输量(含内地与香港、内地与澳门特别行政区间)、中方国际道路运输车辆数量

内蒙、辽宁、吉林、黑龙江、广东、广西、云南、西藏、新疆等省、自治区道路运输管理机构

次年1月31日,

报表、邮件

33

交运13表

港澳台及外商投资道路运输业

年报

港澳台及外商投资道路运输业的独资、合资、合作企业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

道路运输管理机构

次年1月31日,

报表、邮件

38

交运14表

道路运输车辆、业户及从业人员市场退出情况

年报

退出市场的从事道路运输的车辆、业户及从业人员

45

(二)定期报表

交运1表

道路运输经营业户

半年报

所有从事道路旅客运输和道路货物运输的经营业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

道路运输管理机构

6月30日,

报表、邮件

4

交运2表

道路运输相关业务经营业户

半年报

所有从事道路运输相关业务的经营业户

7

交运3表

道路运输从业人员

半年报

道路运输业中所有从事生产、经营和管理的人员

10

交运4表

道路运输经理人

半年报

所有道路运输企业经理人

12

交运5表

道路客货运站

半年报

所有经核定并取得经营许可的客运站、货运站

14

交运6表

机动车维修业及汽车综合性能检测站

半年报

所有从事机动车维修检测业务的经营业户

17

交运7表

机动车驾驶员培训

半年报

所有从事机动车驾驶员培训业务的经营业户

20

交运8表

汽车租赁

半年报

所有从事汽车租赁业务的经营业户

23

交运9表

道路客运班线

半年报

所有经批准并已开通的国内道路客运线路

25

交运10表

农村道路客运

半年报

所有从事农村道路客运的业户、车辆及客运线路

27

交运11表

道路危险货物运输

半年报

所有从事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的业户、车辆

30

交运12表

国际道路运输

半年报

通过陆地边境口岸由中、外双方承运者完成的国际道路客货运输量(含内地与香港、内地与澳门特别行政区间)、中方国际道路运输车辆数量

内蒙、辽宁、吉林、黑龙江、广东、广西、云南、西藏、新疆等省、自治区道路运输管理机构

6月30日,

报表、邮件

33

交运13表

港澳台及外商投资道路运输业

半年报

港澳台及外商投资道路运输业的独资、合资、合作企业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

道路运输管理机构

6月30日,

报表、邮件

38

交运14表

道路运输车辆、业户及从业人员市场退出情况

半年报

退出市场的从事道路运输的车辆、业户及从业人员

45

三、调查表式

表号:

交运1表

制定机关:

交通运输部

批准机关:

国家统计局

批准文号:

有效期至:

计量单位:

个(户)

(一)道路运输经营业户

填报单位:

201年(半年)

 指标名称

代码

合计

企业

个体

运输户

100辆及以上

50-99辆

10-49辆

5-9辆

5辆以下

1

2

3

4

5

6

7

一、道路旅客运输经营业户数

01

其中:

班车客运

02

旅游客运

03

包车客运

04

其中:

国际道路旅客运输

05

二、道路货物运输经营业户数

06

其中:

普通货运

07

货物专用运输

08

内:

集装箱运输

09

大型物件运输

10

危险货物运输

11

其中:

国际道路货物运输

12

三、道路客货运输兼营业户数

13

其中:

国际道路客货运输兼营

14

补充资料:

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在册数张。

单位负责人:

统计负责人:

填表人:

联系电话:

报出日期:

201年月日

交运1表指标解释及填报说明

一、本表填报范围为持有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核发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从事道路旅客运输和道路货物运输经营活动的经营业户。

二、指标解释

1、道路旅客运输经营业户数:

指持有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核发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从事道路旅客运输经营活动的企业和个体运输户的数量。

道路旅客运输经营业户数根据经营范围分别按班车客运、旅游客运、包车客运、国际道路旅客运输四类统计。

不包括公共汽电车运输经营业户和出租汽车经营业户。

2、道路货物运输经营业户数:

指持有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核发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所有从事道路货物运输经营活动的企业和个体运输户的数量。

道路货物运输经营业户数根据经营范围分别按普通货运、货物专用运输(集装箱运输业户数单独统计)、大型物件运输、危险货物运输、国际道路货物运输五类统计。

3、道路客货运输兼营业户数:

持有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核发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且经营许可证中核定的经营范围既包括道路旅客运输又包括道路货物运输的经营业户数。

国际道路客货运输兼营业户数单独统计。

4、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在册数:

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核发的有效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张数,不包括公交和出租。

不包括公共汽电车运输经营业户和出租汽车经营业户的经营许可证数量。

三、填报注意事项

1、本表统计的每一项经营范围的业户数,是将有效经营许可证中核定的经营范围作为统计对象,只是说明经相关部门核准、具有该项经营范围的业户数量。

由于存在一个经营业户从事多项目经营,即具有多项经营范围,所以存在其中项数之和大于等于总项数的现象。

例:

某道路运输经营业户持有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中核定的经营范围为“普通货运,危险货物运输,省际班车客运”,则填报本表时,“道路旅客运输经营业户数”=1;“班车客运”=1;“道路货物运输经营业户数”=1;“普通货运”=1;“危险货物运输”=1;“补充资料:

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在册数”=1。

2、按车辆拥有规模统计:

指实际从事某项具体道路运输业务所拥有车辆规模的企业数量,例:

某个道路旅客运输经营业户拥有200辆车,其中班线客车100辆、旅游客车80、包车20辆,那么对应“100辆及以上的道路旅客运输经营业户数=1”;“100辆及以上的班车客运=1”;“50-99辆的旅游客运=1”;“10-49辆的包车客运=1”。

3、根据《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第八条,申请从事“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经营”需满足“自有专用车辆5辆以上”。

根据《国际道路运输管理规定》第五条,申请从事国际道路运输经营活动应为已经取得国内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的企业法人。

四、表内逻辑关系

行逻辑关系:

01行≥02行;01行≥03行;01行≥04行;01行≥05行;06行≥07行;

06行≥08行;06行≥10行;06行≥11行;08行≥09行;06行≥12行;

13行≥14行;

补充资料:

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在册数≥01行1列+06行1列-13行1列。

列逻辑关系:

1列(合计)=2列+3列+4列+5列+6列+7列。

(二)道路运输相关业务经营业户

表号:

交运2表

制定机关:

交通运输部

批准机关:

国家统计局

批准文号:

有效期至:

 

 

填报单位:

201年(半年)

指标名称

计量单位

代码

数量

1

道路运输相关业务经营业户数

01

其中:

站(场)

02

内:

客运站

03

货运站(场)

04

机动车维修

05

汽车综合性能检测

06

机动车驾驶员培训

07

汽车租赁

08

其它

09

内:

客运代理

10

物流服务

11

货运代办

12

信息配载

13

补充资料:

客运代理点个。

单位负责人:

统计负责人:

填表人:

联系电话:

报出日期:

201年月日

交运2表指标解释及填报说明

一、本表填报范围为持有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核发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或者在交通运输行业管理机构备案,或者纳入交通运输行业管理,从事道路运输相关业务(包括站(场)、机动车维修、汽车综合性能检测、机动车驾驶员培训和汽车租赁)经营活动的业户。

二、指标解释

1、道路运输相关业务经营业户数:

持有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核发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或者在交通运输行业管理机构备案,或者纳入交通运输行业管理,从事道路运输相关业务经营活动的业户数。

道路运输相关业务经营业户数根据经营范围按站(场)、机动车维修、汽车综合性能检测、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汽车租赁和其它六类分别统计。

“其它”指专门从事客运代理、物流服务、货运代办、信息配载等道路运输相关业务的经营业户数。

2、客运代理:

指代办道路旅客运输客源组织、售票、检票、发车、运费结算以及办理行李托运和交付手续、办理退票及退包手续等的行为。

客运代理是客运站最重要的服务内容之一。

3、货运代办:

指受货物收货人、发货人的委托,以委托人或自己的名义,为委托人办理货物运输及相关业务,并收取劳务报酬的行为。

通常货运代办方为中间人并非承运人。

4、物流服务:

指对“在供应链中商品要在企业和供应商/顾客之间移动,与每笔交易相关的资金和信息移动相关的业务流程”进行管理的一种服务,包括订单管理、退货管理和运输管理等业务流程。

物流是一种包括运输、搬运、储存、保管、包装、装卸、流通加工和物流信息处理等基本功能的经济活动,是由供应地流向接受地以满足社会需求的活动。

5、信息配载经营业户:

指经营许可证上核定的经营范围包括信息配载的经营业户。

货物信息配载一般指利用专门的信息化网络平台,通过在网上提供供求双方(如货主企业和运输企业)信息(如运输企业车辆的可利用情况、货源信息),有效整合供求双方的需求,并能实现运输环节的信息跟踪,为用户提供一个透明的运输信息服务。

三、填报注意事项

本表在填报时,由于存在一个经营业户从事多项目经营,即具有多项经营范围,所以存在其中项数之和大于等于总项数的现象。

客运代理在统计时,客运代理经营业户和客运代理点分别统计,客运代理点应大于等于客运代理经营业户数。

四、表内逻辑关系

01≥02;01≥05;01≥06;01≥07;01≥08;01≥09;

02≥03;02≥04;02≤03+04;

09≥10;09≥11;09≥12;09≥13。

五、表间逻辑关系

本表03(客运站)≤交运5表01(等级客运站数量)+交运5表10(简易站及招呼站数量);

本表04(货运站(场))≤交运5表20(货运站数量合计);

本表05(机动车维修)=交运6表01(业户合计);

本表06(汽车综合性能检测)=交运6表14(检测站合计);

本表07(机动车驾驶员培训)=交运7表01(机动车驾驶员培训业户合计)。

本表08(汽车租赁)=交运8表01(汽车租赁业户合计)。

(三)道路运输从业人员

表号:

交运3表

制定机关:

交通运输部

批准机关:

国家统计局

批准文号:

有效期至:

计量单位:

 

填报单位:

201年(半年)

指标名称

代码

人数

持证上岗

1

2

道路运输从业人员合计

01

一、道路旅客运输经营从业人员

02

其中:

客运驾驶员

03

乘务员

04

其中:

国际道路旅客运输从业人员

05

二、道路货物运输经营从业人员

06

其中:

道路货物运输驾驶员

07

内:

危险货物运输驾驶员

08

危险货物运输押运员

09

危险货物运输装卸管理员

10

其中:

国际道路货物运输从业人员

11

三、站(场)经营从业人员

12

其中:

客运站经营从业人员

13

货运站(场)经营从业人员

14

四、机动车维修经营从业人员

15

其中:

技术负责人

16

质量检验员

17

其他维修技术人员

18

五、汽车综合性能检测站从业人员

19

六、机动车驾驶员培训从业人员

20

七、汽车租赁从业人员

21

八、其它相关业务经营从业人员

22

单位负责人:

统计负责人:

填表人:

联系电话:

报出日期:

201年月日

交运3表指标解释及填报说明

一、本表填报范围为道路运输业中从事生产、经营和管理的人员。

二、指标解释

1、道路运输从业人员数:

在道路运输业中从事生产、经营和管理的人员数,分别按道路旅客运输经营、道路货物运输经营、站(场)经营、机动车维修经营、汽车综合性能检测、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汽车租赁和其它相关业务经营从业人员八大类统计,按辖区内所有经营业户的实际从业人员数来统计。

其中,从事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的驾驶人员、押运人员和装卸管理人员指经所在地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考试合格并取得相应从业资格证的人员。

从业人员不包括公共汽电车运输和出租汽车运输的从业人员。

2、其他维修技术人员数:

从事机修、电器维修、钣金(车身修复)及涂漆(车身涂装)等维修业务的人员数。

3、其它相关业务经营从业人员数:

指具有从事客运代理、物流服务、货运代办、信息配载等道路运输相关业务的经营业户中的从业人员数。

4、持证上岗人数:

指经考试合格并取得从业资格,在道路运输业中从事生产、经营和管理的持证上岗人员数。

三、填报注意事项

当经营业户从事上述七大类中的一类或几类业务经营,其从业人数难以准确分类时,允许根据从业人员的主业进行估算,但估算的分类从业人数之和必须等于该业户总的从业人数。

四、表内逻辑关系

行逻辑关系:

01行(道路运输从业人员合计)=02行+06行+12行+15行+19行+20行+21行+22行;

02行≥03行;02行≥04行;02行≥03行+04行;02行≥05行;

06行≥07行;06行≥09行;06行≥10行;07行≥08行;06行≥11行;

06行≥07行+09行+10行;

12行=13行+14行;

15行≥16行+17行+18行;

列逻辑关系:

1列≥2列;03、07、08、09、10行中:

1列(从业人数)=2列(持证上岗人数)。

(四)道路运输经理人

表号:

交运4表

制定机关:

交通运输部

批准机关:

国家统计局

批准文号:

有效期至:

计量单位:

 

填报单位:

201年(半年)

指标名称

代码

人数

1

道路运输经理人合计

1

一、道路旅客运输经理人

2

二、道路货物运输经理人

3

其中:

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经理人

4

三、站(场)经理人

5

其中:

道路客运站经理人

6

道路货运站(场)经理人

7

四、机动车检测维修经理人

8

五、机动车驾驶培训经理人

9

单位负责人:

统计负责人:

填表人:

联系电话:

报出日期:

201年月日

交运4表指标解释及填报说明

一、本表填报范围为道路运输经理人。

根据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管理规定(2006年11月23日交通部令2006年第9号),道路运输经理人包括道路客货运输企业(不含公交企业和出租企业)、道路客货运输站(场)、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机动车检测维修企业的经营管理人员。

二、根据交通运输部文件“关于印发《道路运输经理人职业能力评价管理规定》和《高级道路运输经理人资格考核认定办法》的通知”(交评价发〔2011〕55号),道路运输经理人职业能力评价分为初级道路运输经理人、中级道路运输经理人和高级道路运输经理人3个级别和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经理人、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经理人、机动车检测维修经理人和机动车驾驶培训经理人4个专业。

中级道路运输经理人从业资格基本条件为:

(1)高中学历或者中专学历人员,累计从事道路运输企业经营管理工作满8年或相关企业经营管理工作满10年,并担任企业部门负责人及以上职务满6年;

(2)大专学历人员,累计从事道路运输企业经营管理工作满5年或相关企业经营管理工作满7年,并担任企业部门负责人及以上职务满3年;(3)本科及以上学历,累计从事道路运输企业经营管理工作满3年或相关企业经营管理工作满5年,并担任企业部门负责人及以上职务满1年。

高级道路运输经理人从业资格基本条件为:

(1)大专学历人员,累计从事道路运输企业经营管理工作满10年或相关企业经营管理工作满12年,并担任企业部门负责人及以上职务满8年;

(2)本科学历人员,累计从事道路运输企业经营管理工作满8年或相关企业经营管理工作满10年,并担任企业部门负责人及以上职务满6年;(3)研究生学历人员,累计从事道路运输企业经营管理工作满7年或相关企业经营管理工作满9年,并担任道路运输企业部门负责人及以上职务满5年;(4)取得中级道路运输经理人资格满4年,且担任道路运输企业部门负责人及以上职务满3年。

高级道路运输经理人考核认定条件:

取得大专及以上学历或者学士及以上学位,具有一定企业经营管理能力,其所在单位近两年的质量信誉考核结果不低于AA,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道路运输企业在职经营管理人员:

(1)担任二级(类)以上或者具备相应条件的道路运输企业副总经理及以上职务累计满5年;

(2)担任一级(类)或者具备相应条件的道路运输企业部门经理及以上职务累计满5年。

三、本表统计时,如本辖区未完全执行《道路运输经理人职业能力评价管理规定》和《高级道路运输经理人资格考核认定办法》,道路运输经理人可统计道路客货运输企业(含国际道路运输企业)、道路客货运输站(场)、机动车维修企业、汽车综合性能检测机构、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等道路运输企业的总负责人、负责安全生产的负责人以及企业内部生产、经营和安全管理三个部门的负责人。

四、逻辑关系

1=2+3+5+8+9;3≥4;5<=6+7。

(五)道路客货运站

表号:

交运5表

制定机关:

交通运输部

批准机关:

国家统计局

批准文号:

有效期至:

 

填报单位:

201年(半年)

指标名称

计量单位

代码

数量

1

一、客运站

(一)等级客运站数量合计

01

其中:

配备危险品安全检测仪的客运站

02

1、一级站

03

2、二级站

04

其中:

配备危险品安全检测仪的二级站

05

3、三级站

06

其中:

配备危险品安全检测仪的三级站

07

4、四级站

08

5、五级站

09

(二)简易站及招呼站数量合计

10

(三)客运站本期完成投资合计

万元

11

其中:

政府投资

万元

12

(四)客运站站务人员合计

13

(五)客运站平均日发班次

班次/日

14

其中:

一级站

班次/日

15

二级站

班次/日

16

(六)客运站平均日旅客发送量

人次

17

其中:

一级站

人次

18

二级站

人次

19

二、货运站

(一)货运站数量合计

20

一级站

21

二级站

22

三级站

23

四级站

24

(二)货运站本期完成投资合计

万元

25

其中:

政府投资

万元

26

(三)货运站平均日换算货物吞吐量

万吨

27

其中:

一级站

万吨

28

单位负责人:

统计负责人:

填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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