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宣讲内容.docx

上传人:b****5 文档编号:7432387 上传时间:2023-01-23 格式:DOCX 页数:19 大小:481.50KB
下载 相关 举报
《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宣讲内容.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19页
《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宣讲内容.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19页
《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宣讲内容.docx_第3页
第3页 / 共19页
《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宣讲内容.docx_第4页
第4页 / 共19页
《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宣讲内容.docx_第5页
第5页 / 共19页
点击查看更多>>
下载资源
资源描述

《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宣讲内容.docx

《《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宣讲内容.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宣讲内容.docx(19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宣讲内容.docx

《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宣讲内容

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本规范包括总则、术语、基本规定、模板分项工程、钢筋分项工程、预应力分项工程、混凝土分项工程、现浇混凝土结构工程、装配式结构分项工程、混凝土结构子分部共十章内容。

主要内容是在《建筑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GBJ301-88中的第五章、《预制混凝土构件质量检验评定标准》GBJ321-90、《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04-92的基础上修订而成的。

与《建筑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GBJ301-88相比的一些特点:

1)内容变化大,增加了较多的过程中的验收,体现了“过程控制”的编制原则。

项目

模板

钢筋

混凝土

构件

预应力

GBJ301-88

4

10

9

7

10

新规范

13

17

16

13

28

增加现浇结构分项工程、结构实体检验、模板拆除等,并入预制构件相关内容。

2)每个分项中验收的内容多;验收项目检查量大,很多项目要求全数检查。

3)规范中牵涉到的相关规范多。

4)对基本规定及一般规定的理解:

“基本规定”内容包括分项、检验批的划分方法及划分原则,子分部、分项、检验批的验收内容及合格规定;“一般规定”为所在分项施工及验收过程中应遵守的重要的共性的内容。

5)工艺要求方面的内容很少。

第一章,总则

1.0.5涉及到的有关标准包括:

设计标准

《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50010-2002

工程技术标准

《钢筋机械连接通用技术规程》JGJ107-96

《带肋钢筋套筒挤压连接技术规程》JGJ108-96

《钢筋锥螺纹接头技术规程》JGJ109-96

《钢筋焊接及验收规程》JGJ18-9

《普通混凝土配合比设计规程》JGJ55-2000

《冷轧带肋钢筋混凝土结构技术规程》JGJ95-95

《无粘结预应力混凝土结构技术规程》JGJ/T92-93

《冷拔钢丝预应力混凝土构件设计与施工规程》JGJ19-92

《建筑工程冬期施工规程》JGJ104-97

《混凝土减水剂质量标准和试验方法》JGJ56-84

《钢筋焊接及验收规程》JGJ18-96

《混凝土泵送施工技术规程》JGJ/T10-95

产品、原材料标准

《钢筋混凝土有热轧带肋钢筋》GB1499-1998

《钢筋混凝土用热轧光圆钢筋》GB13013

《钢筋混凝土用余热处理钢筋》GB13014

《预应力混凝土用钢绞线》GB/T5224

《预应力筋用锚具、夹具及连接器》GB/T14370

《预应力混凝土用金属螺旋管》JG/T3013

《冷轧扭钢筋》JG3046-1998

《冷轧带肋钢筋》GB13788-92

《镦粗直螺纹钢筋接头》JG/T3057-1999

《硅酸盐水泥、普通硅酸盐水泥》GB175-1999

《矿渣硅酸盐水泥、火山灰硅酸盐水泥及粉煤灰硅酸盐水泥》GB1344-1999

《复合硅酸盐水泥》GB12958-1999

《混凝土拌合用水标准》JGJ63-89

检验方法标准

《钢筋焊接接头试验方法标准》JGJ/T27-2001

《普通混凝土用碎石或卵石质量标准及检验方法》JGJ53-92

《普通混凝土用砂质量标准及检验方法》JGJ52-92

《混凝土结构试验方法标准》GB50152-92

《普通混凝土长期性能和耐久性能试验方法》GBJ82-85

《普通混凝土力学性能试验方法》GBJ81-85

《普通混凝土拌合物性能试验方法》GBJ80-85

《混凝土质量控制标准》GB50164-92

《混凝土强度检验评定标准》GBJ107-87

《回弹法检验混凝土抗压强度技术规程》JGJ/T23-2001

当有关规范在验收上与本规范有冲突时应以本规范为准。

(1.0.1条)

第二章,术语

P251含义,从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的角度赋予名词含义。

不合格:

未满足要求。

缺陷:

未满足与预期或规定用途有关的要求。

注1:

区别缺陷与不合格的概念是重要的,这是因为其中有法律内涵,特别是与产品责任问题有关。

因此,术语“缺陷”应慎用。

以上定义表明,不合格和缺陷是有差别的。

不合格指对规定要求来说偏离或缺少一种或多种质量特性或质量体系要素;而缺陷的定义则包括对预期使用要求来说偏离或缺少一种或多种质量特性。

“规定要求”与“预期使用要求”之间往往是有差别的。

了解:

严重缺陷、一般缺陷的含义。

第三章,基本规定P185,对子分部、分项、检验批划分、验收的统一规定。

3.0.1与统一标准3.0.1条相适应,是使用本规范的前提,开工前按统一标准附录A进行检查。

施工组织设计中除常规技术内容外,尚应包括:

根据工程的施工特点及图纸要求,确定划分分项工程及检验批;结构实体检验方案;

;模板设计;明确各部位采用绑扎接头的钢筋的搭接长度及搭接范围内箍筋直径及间距;施工缝留置的位置及接缝处理;后浇带处理方案;混凝土表面常见的严重缺陷与一般缺陷的处理方案。

3.0.2子分部、分项、检验批的划分原则,其中子分部的划分是与统一标准相统一的,“可”表示“有选择,在一定条件下可以这样做”。

3.0.3子分部验收的内容。

3.0.4分项验收的内容。

3.0.5检验批验收的内容。

关于检验的基础知识

第一,全数检验。

即100%检验,对全部产品逐个进行检验和测定,并根据标准将产品划分为合格和不合格品,同时,将不合格品剔除掉。

一般全数检验适用于下述几种情况:

1.单件产品或产品数量很少。

2.在产品批中不允许有不合格品点

3.测试简单,并且所花的工时和费用不多。

4.产品批遭到拒收,需要剔除其中的不合格品。

5.工序能力不足,抽查不能保证产品质量。

第二,抽样检验。

即从产品总体中随机抽取样本,对样本中的每个样品进行测试,将所得结果与判断标准进行比较,进而推断产品总体合格或不合格,做出接收或拒收的结论。

通常,抽样检验适用于下列情况:

1.测试要破坏产品

2.在产品批中允许有少量不合格品。

3.产品数量大或为连续体

4.希望能节约检验时间和费用。

5.调查生产过程的稳定性。

所谓计量抽样(见P3),在抽样检验的样本中,对每一个体测量其某个定量特性的检验方法,是指对产品的评价按测量尺度而计。

所谓计数抽样,是在抽样的样本中,对每一个体有某种属性或计算每一个体中的缺陷数目的检查方法,是指测量工作是以通过或不通过的量度为依据的。

3.0.6检验批合格的条件。

对于一般项目的偏差未作极限值要求,一般应以“不影响结构构件的受力性能和安装使用性能”为原则。

全数检查的项目,所有检查点均应符合要求。

3.0.7检验批验收记录的格式及验收程序。

第四章,模板分项工程

第四章到第九章每章为一个分项的检查内容。

为便于及时检查验收,模板工程检验批可将“安装”与“拆除”分别划分检验批。

一般情况下,应将垂直构件与水平构件分别划分为独立的检验批,分别进行验收。

第五章,钢筋分项工程

钢筋加工可按工作班划分检验批,也可按施工段或楼层划分检验批。

为避免混乱,建议统一按施工段或楼层划分

5.1.1

5.1.2在浇筑混凝土之前,应进行钢筋隐蔽工程验收,其内容包括:

1纵向受力钢筋的品种、规格、数量、位置等;

2钢筋的连接方式、接头位置、接头数量、接头面积百分率等;

3箍筋、横向钢筋的品种、规格、数量、间距等;

4预埋件的规格、数量、位置等。

5.2原材料

5.2.1

检验方法:

检查产品合格证、出厂检验报告和进场复验报告。

见条文解释P258

钢筋种类

验收批钢筋组成

每批数量

取样数量

热轧钢筋

每批应由同一牌号、同一炉罐号、同一规格同一交货状态的钢筋组成;

≤60t

在任意2根钢筋上,分别从每根上切取1根拉力试件和1根冷弯试件

热处理钢筋

每批由同一外形截面尺寸、同一热处理制度、同一炉罐号钢筋组成;同钢号混合批不超过10个炉罐号

≤60t

取10%的盘数(不少于25盘)每盘做一个拉力试件

碳素刻痕钢丝

同一钢号、同一形状尺寸、同一交货状态

取5%的盘数(不少于3盘),优质钢丝取10%(不少于3盘)每盘做一个拉力和一个弯曲试件

钢绞丝

同一钢号、同一规格、同一生产工艺

≤60t

任取3盘取一根拉力试件

冷拉钢筋

同级别、同直径

≤20t

任取两根钢筋上分别从每根上切取1根拉力和1根冷弯试件

冷拔低碳钢丝

同一钢号、同一规格、同一直径、同一交货状态

5t

当检测不合格时,一般应再取双倍数量的试件进行试验。

5.2.2

5.2.3

5.3钢筋加工

钢筋名称:

为适应我国市场经济的发展,使产品标准逐步由生产型向贸易型标准转变,逐步与国际标准接轨,最大限度地适应我国钢筋生产和使用要求,并为产品进行国际贸易、国际交流创造条件,国家将《钢筋混凝土用热轧带肋钢筋》(GB1499-1991)修订为(GB1499-1998)。

修订的主要内容是标准取消了钢筋的强度等级代号,一律改用钢筋牌号(HRB335、HRB400、HRB500)来表示。

H、R、B分别为热轧、带肋、钢筋三个词的英文字首。

牌号HRB400、HRB335为《钢筋混凝土有热轧带肋钢筋》GB1499-1998中的HRB400、HRB335(原牌号为20MnSi及20MnSiV、20MnSib、20MnTi),HPB235级钢筋系指现行国家标准《钢筋混凝土用热轧光圆钢筋》GB13013中的Q235(Ⅰ级圆钢),RRB400级钢筋系指现行国家标准《钢筋混凝土用余热处理钢筋》GB13014中的KL400(月牙肋,Ⅱ级钢,原牌号20MnSi)。

5.4钢筋连接

5.4.1若施工图中未注明连接方式,应要求设计明确。

5.4.2钢筋机械连接的定义:

通过连接件的机械咬合作用或钢筋断面的承压作用,将一根钢筋中的力传递至另一根钢筋的连接方法。

包括挤压套筒连接、锥螺纹套筒连接、直螺纹套筒连接等。

接头质量检查包括外观检查及力学性能检查,根据JGJ107-96、JGJ18-96其力学性能检查数量及外观质量要求:

焊接类别

力学性能检验抽取数量

外观质量要求

闪光对焊

a.在同一台班内,由同一焊工完成的300格同级别、同直径钢筋焊接接头应作为一批。

当同一台班内焊接的接头数量较少,可在一周之内累计计算;累计仍不足300个接头,应按一批计算;

b.外观检查的接头数量,应从每批中抽查10%且不得少于10个;

c.力学性能试验时,应从每批接头中随机切取6个试件,其中3个做拉伸试验,3个做弯曲试验;

d.焊接等长的预应力钢筋(包括螺丝端杆与钢筋)时,可按生产时同等条件制作模拟试件;

e.螺丝端杆接头可只做拉伸试验。

a.接头处不得有横向裂纹;

b.与电极接触处的钢筋表面,Ⅰ~Ⅲ级钢筋焊接时不得有明显烧伤;Ⅳ级钢筋焊接时不得有烧伤;负温闪光对焊时,对于Ⅱ~Ⅳ级钢筋,均不得有烧伤;

c.接头处的弯折角不得大于4。

d.接头处的轴线偏移,不得大于钢筋直径的0.1倍,且不得大于2mm。

对于不合格的接头,应切除热影响区后重新焊接。

电弧焊

a.在一般构筑物中,应从成品中每批随机切取3个接头进行拉伸试验;

b.在装配式结构中,可按生产条件制作模拟试件;

c.在工厂焊接条件下,以300个同接头形式、同钢筋级别的接头作为一批;

d.在现场安装条件下,每一之二楼层中以300个同接头形式、同钢筋级别的接头作为一批;不足300个时,仍作为一批。

a.焊缝表面应平整,不得有凹陷或焊瘤;

b.焊接接头区域不得有裂纹;

c.咬边深度、气孔、夹渣等缺陷允许偏差,应符合表5.5.2条的规定;

d.坡口焊、熔槽帮条焊和窄间隙焊接头的焊缝与高不得大于3mm。

外观检查不合格的接头,经修整或补强后可提交二次验收。

电渣压力焊

a.a.在一般构筑物中,应以300个同级别钢筋接头作为一批;

b.在现浇钢筋混凝土多层结构中,应以每一楼层或施工区段中的300个同级别钢筋接头作为一批,不足300个接头仍应作为一批。

a.四周焊包凸出钢筋表面的高度应符合本规程第4.5.4条d款的规定;

b.钢筋与电极接触处,应无烧伤缺陷;

c.接头处的弯折角不得大于4。

d.接头处的轴线偏移,不得大于钢筋直径的0.1倍,且不得大于2mm。

外观检查不合格的接头应切除重焊,或采取补强焊接措施。

机械连接

钢筋连接工程开始前及施工过程中,应对每批进场钢筋进行接头工艺检验,工艺检验应抽取每种规格钢筋的接头试件不应少于3根,3根接头试件的抗拉强度均应满足强度要求。

同一施工条件下采用同一批材料的同等级、同型式、同规格接头,以500个为一个验收批进行检验与验收,不足500个也作为一个检验批。

对接头的没一个检验批,必须在工程结构中随机截取3个试件作单向拉伸试验,按设计要求的接头性能等级进行检验与评定,如有1个试件的强度并不符合要求,应在取6个试件进行复验。

5.4.3

5.4.4接头外观检查的内容。

5.4.6受拉钢筋绑扎接头的搭接长度与原规范变化较大。

钢筋的搭接长度应按表B.0.1取值后再根据搭接接头面积百分率、钢筋的直径及类型、结构的抗震等级、受力状况等因素进行调整。

搭接接头连接区段长度范围内接头面积百分率放宽了,但搭接长度控制相对严格了。

若图纸中未注明建筑物的抗震等级,会审时应要求设计单位明确。

抗震等级与当地设防基本烈度、场地类型、建筑高度、结构体系与类型有关,见GB50010,分一、二、三、四级,数值越高等级越低。

【例.1】某构件二级抗震等级,混凝土强度等级C35,纵向受拉钢筋采用RRB400(III)级Φ28环氧树脂涂层钢筋,綁扎接头面积百分率为40%,试确定其搭接长度。

解:

   最小搭接长度=40d×1.2×1.1×1.25×1.15=75.9d=2126mm。

钢筋每个接头可按增加2150mm长度备料。

5.5.2若图纸中未注明保护层厚度,应在会审时要求设计单位明确。

注意对保护层厚度验收的特别规定。

第六章,预应力分项工程

三条强制性条文

第七章,混凝土分项工程

7.1.1规定了混凝土强度应按GB107进行分批检验评定。

《混凝土强度检验评定标准》

2.1.2条混凝土强度应分批进行检验评定。

一个验收批的混凝土应由强度等级相同、龄期相同以及生产工艺条件和配合比基本相同的混凝土组成。

对施工现场的现浇混凝土,应按单位工程的验收项目划分检验批。

4.1.1(统计方法一):

当混凝土的生产条件在较长时间内能保持一致,且同一品种混凝土的强度变异性能保持稳定时,应由连续的三组试件组成一个验收批。

4.1.3(统计方法二)当混凝土的生产条件在较长时间内不能保持一致,且混凝土强度变异性不能保持稳定时,或在前一个检验批内的同一品种混凝土没有足够的数据用以确定验收批混凝土立方体抗压强度的标准差时,应由不少于10组的试件组成一个验收批,其强度应同时满足下列公式的要求:

   (4.1.3-1)

       (4.1.3-2)

式中:

—验收批混凝土强度的标准差(N/mm2),当

的计算值小于0.06

时,取

=0.06

——合格判定系数,按表4.1.3取用。

混凝土强度的合格判定系数   表4.1.3

试件组数

10~14

15~24

≥25

1.70

1.65

1.60

0.90

0.85

 

 

4.1.4混凝土立方体抗压强度的标准差

可按下式计算:

        (4.1.4)

  式中  

—验收批内第i组混凝土试件的强度值(N/mm2);

      n—一个验收批混凝土试件的组数。

4.2.1按非统计方法评定混凝土强度时,其所保留强度应同时满足下列要求:

1.15

(4.2.1-1)

0.95

(4.2.1-2

4.3.1当检验结果满足4.1.1条或第4.1.3条或第4.2.1条的规定时,则该批混凝土强度判为合格;当不能满足上述规定时,该批混凝土强度判为不合格。

4.3.2由不合格批混凝土制成的结构或构件,应进行鉴定。

对不合格的结构或构件必须及时处理。

4.3.3当对混凝土试件强度的代表性有怀疑时,可采用从结构或构件中钻取试件的方法或采用非破损检验方法,按有关标准的规定对结构或构件中的混凝土的强度进行推定。

7.1.2《普通混凝土力学性能试验方法》GBJ81-85

第2.0.3条所有试件应在取样后立即制作,确定混凝土设计特征值、标号或进行材料性能研究时,试件的成型方法应根据混凝土的稠度而定。

坍落度不大于70毫米的混凝土,宜用振动台振实;大于70毫米的宜用捣棒人工捣实.检验现浇混凝土工程和预制构件质量的混凝土,试件成型方法应与实际施工采用的方法相同。

第2.0.6条人工插捣时,混凝土拌合物应分二层装入试模,每层的装料厚度大致相等。

插捣用的钢制捣棒长为600毫米,直径为16毫米,端部应磨圆。

插捣应按螺旋方向从边缘向中心均匀进行,插捣底层时,捣棒应达到试模表面,插捣上层时,捣棒应穿入下层深       度为20~30毫米,插捣时捣棒应保持垂直,不得倾斜。

同时,还应用抹刀沿试模内壁插入数次。

每层的插捣次数应根据试件的截面而定,一般每100平方厘米截面积不应少于12次。

插捣完后,刮除多余的混凝土,并用抹刀抹平。

第2.0.7条根据试验目的不同,试件可采用标准养护或与构件同条件养护。

确定混凝土特征值,标号或进行材料性能研究时应采用标准养护。

检验现浇混凝土工程或预制构件中混凝土强度时,试件应采用同条件养护。

  试件一般养护到28天龄期(由成型时算起)进行试验。

但也可以按要求(如需确定拆模、起吊、施加预应力或承受施工荷载等时的力学性能)养护到所需的龄期。

7.1.3规定了同条件养护试件。

7.1.4试件不合格时的处理方案。

7.1.5室外日平均气温连续5d稳定低于5Co

7.2.2(GB50164-92)3.1.15选用外加剂时,应根据混凝土的性能要求、施工工艺及气候条件,结合混凝土的原材料性能、配合比以及对水泥的适应性等因素,通过试验确定其品种和掺量。

3.1.16选用的外加剂应具有质量证明书。

7.2.3《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50010-2002,其中氯离子一般来自于外加剂中,会对钢筋产生腐蚀。

碱一般来自于水泥、外加剂、掺合料及骨料。

碱骨料反应是指混凝土中水泥、外加剂、掺合料和水中的可溶性碱溶于混凝土孔隙液中,与骨料中能与碱反应的活性成分(SiO2)在混凝土凝结硬化后逐渐发生反应,生成含碱的胶凝体,吸水膨胀,使混凝土产生内应力而导致开裂。

7.2.4粉煤灰:

出厂合格证:

内容包括:

厂名、批号、合格证编号、日期、粉煤灰的级别、数量和质量检验结果。

复验:

连续供应的相同级别以200t为一批,不足200t者按一批论。

符合技术要求的为等级品,若其中任何一项不符合要求的,应加倍取样复试。

低于技术要求中最低级别技术要求的粉煤灰为不合格品。

7.3配合比设计

7.3.1耐久性,参见7.2.3。

不得采用经验配合比。

7.3.2

7.3.3砂(石)含水率试验,工地可采用非标准方法试验,提供施工参考数据:

向干净炒盘中加入试样(砂子为500克,石子按表规定),置于电炉(或火炉)上,用小铲不断的翻拌,至试样表面全部干燥后,切断电流,再继续翻拌1分钟,待冷却后称量试样与炒盘的重量,并按下式计算其含水率W:

式中:

g1—炒盘(或容器)的重量;

g2—湿试样与炒盘(或容器)的重量;

g3—干试样与炒盘(或容器)的重量;

石子含水率试样重量

石子最大粒径(mm)

10

15

20

30

40

60

80

试样重量(kg)

2

2

2

3

3

4

6

例:

某工程所采用的混凝土,实验室配合比为水泥:

砂:

石子;1:

2.454:

4.295,水灰比为

=0.69,1m3混凝土水泥用量C=277kg,现场测得砂的含水率为3%,石子的含水率为1%,试计算施工配合比及每立方米混凝土各种材料的用量。

解:

1.施工配合比为:

水泥:

砂:

石子=1:

2.454×(1+3%):

4.295×(1+1%)

=1:

2.528:

4.338

2.按施工配合比1m3混凝土各种材科的用量为:

水泥:

C’=277(kg)

砂:

G砂’=277×2.528=700(kg)

石子;G石’=277×4.338=1202(kg)

水:

W’=277×(0.69-2.454×3%-4.295×1%)=159(kg)

7.3.4

7.4.1施工记录格式可参照92规范附录,可增加上坍落度检查记录等内容。

  附4.1混凝土工程施工记录

  年月日气温:

气候:

  建设单位名称:

  单位工程名称:

  浇筑部位及结构名称(标明轴线和标高):

  混凝土数量(当班完成量m3):

  混凝土强度等级:

  混凝土配合比设计报告单编号:

  混凝土配合比:

材 料

水泥

外加剂名称及用量

外掺混合材料名称及用量

 

 

 

 

配合比

 

 

 

 

 

 

每立方米数量

 

 

 

 

 

 

  混凝土捣实方法:

  试件数量、编号及试压结果:

  拆模日期:

试件

留置组数

试压结果

 

 

 

 

 

 

 

 

同条件养护

 

 

 

 

 

 

 

 

 

标准养护

 

 

 

 

 

 

 

 

 

  注:

试压结果栏中应注明试压报告编号和试压龄期

7.4.2

7.4.4

第4.4.11条浇筑混凝土应连续进行。

当必须间歇时,其间歇时间宜缩短,并应在前层混凝土凝结之前,将次层混凝土浇筑完毕。

  混凝土运输、浇筑及间歇的全部时间不得超过表4.4.11的规定,当超过时应留置施工缝。

  混凝土运输、浇筑和间歇的允许时间(min)        表4.4.11

混凝土强度等级

气    温

不高于25℃

高于25℃

不高于C30

210

180

高于C30

180

150

  注:

当混凝土中掺有促凝或缓凝型外加剂时,其允许时间应根据试验结果确定。

7.4.5

第4.4.18条施工缝的位置应在混凝土浇筑之前确定,并宜留置在结构受剪力较小且便于施工的部位。

施工缝的留置位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柱,宜留置在基础的顶面、梁或吊车梁牛腿的下面、吊车梁的上面、无梁楼板柱帽的下面;

  二、与板连成整体的大截面梁,留置在板底面以下20~30mm处。

当板下有梁托时,留置在梁托下部;

  三、单向板,留置在平行于板的短边的任何位置;

  四、有主次梁的楼板宜顺着次梁方向浇筑,施工缝应留置在次梁跨度的中间1/3范围内(图4.4.18);

  五、墙,留置在门洞口过梁跨中1/3范围内,也可留在纵横墙的交接处;

  六、双向受力楼板、大体积混凝土结构、拱、穹拱、薄壳、蓄水池、斗仓、多层刚架及其他结构复杂的工程,施工缝的位置应按设计要求留置。

  第4.4.19条在施工缝处继续浇筑混凝土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已浇筑的混凝土,其抗压强度不应小于1.2N/mm2;

  二、在已硬化的混凝土表面上,应清除水泥薄膜和松动石子以及软弱混凝土层,并加以充分湿润和冲洗干净,且不得积水;

  三、在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外语学习 > 韩语学习

copyright@ 2008-2022 冰豆网网站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鄂ICP备2022015515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