枣庄市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2.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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枣庄市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2

第五篇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控制要点

第一部分室内空间、构件尺寸

一、技术要求

(一)室内净高

1、同一房间室内净高最大负偏差不得大于20mm;同一房间室内净高测量最小值与最大值之差不得超过20mm。

2、混凝土现浇结构标高(每层)的允许偏差为4-10mm;砖砌体标高(每层)允许偏差为±15mm。

3、地面找平层标高的允许偏差为±8mm,表面平整度允许偏差为5mm;水泥混凝土或水泥砂浆地面面层的表面平整度的允许偏差为5mm

4、顶棚一般抹灰的表面平整度的允许偏差为4mm。

(二)室内净开间、进深

1、同一房间室内净开间、进深测量最小值与最大值之差均不得超过20mm;

2、混凝土剪力墙轴线的允许偏差为5mm,截面尺寸的允许偏差为+8mm/-8mm、-5mm;

砌体轴线的允许偏差为lOmm。

3、墙面一般抹灰的表面平整度的允许偏差为4mm。

(三)构件尺寸

室内梁、窗台等构件尺寸控制应准确,不得有明显大小头现象。

二、施工及验收注意事项

1、在主体施工阶段必须加强对于房间室内净高、净开间及进深、构件尺寸的质量控制。

通过加强模板标高检查控制及现浇板厚度的检查控制,确保主体结构楼层标高控制准确;通过对墙体轴线、截面尺寸的检查控制,确保主体结构开间、进深、构件尺寸控制准确。

2、装饰施工前,应严格对每一房间结构净高、开间、进深、构件等进行测量。

对误差较大的应进行处理,对确无法处理的应做好记录,以备在装饰施工中消除缺陷。

3、装饰施工阶段,对结构净高等误差较大的房间应在地面、墙面施工中通过适当技术措施进行有效处理,消除缺陷。

4、室内地面、顶棚、墙面施工结束后应按照附表3要求用激光测距仪辅以钢卷尺对每一房间进行全数检查,并形成记录.同时对房间内所有构件进行目测或尺量检查。

空间尺寸测量宜按下列程序进行:

(1)在分户验收记录所附的套型图上标明房间编号。

(2)净高每个房间测量不少于5处,净开间、进深尺寸每个房间各测量不少于2处,测量部位宜在距墙角(纵横墙交界处500mm处及房间几何中心处(详见下图)。

特殊形状的自然间可单独制定测量方法。

测量部位及数据应在房间内相应位置标记清楚。

室内净空尺寸测量示意图

第二部分楼地面、墙面、顶棚

一、技术要求

1、水泥地面面层与基层应结合牢固,无空鼓、裂纹。

注:

空鼓面积不应大于400m2,且每自然间(标准间)不多于2处可不计。

2、水泥地面面层表面应洁净,无裂纹、脱皮、麻面、起砂等缺陷。

3、墙面各灰层之间及抹灰层与基体之间必须粘接牢固,抹灰层应无脱层、空鼓和裂缝。

4、现浇结构的外观质量不应有严重缺陷。

对已经出现的严重缺陷,应由施工单位提出技术处理方案.并经监理(建设)单位认可后进行处理。

对经处理的部位,应重新检查验收。

二、施工及验收注意事项

1、水泥地面施工前应将基层清理干净;施工中应注意按要求设置好界格。

2、抹灰工程应分层进行。

当抹灰总厚度大于或等于35mm时,应采取加强措施。

不同材料基体交接处表面的抹灰,应采取防止开裂的措施。

当采用加强网时,加强网与各基体的搭接宽度不应小于100mm。

3、在主体工程施工中应严格标准,精心施工,确保主体结构本身不出现裂缝、不留有缺陷。

(1)在建筑物的阳角,现浇板内必须按规定设置防止开裂的加强钢筋;

(2)现浇板、剪力墙等砼施工缝留置位置必须正确;

(3)砼施工中必须保证振捣和养护质量;

(4)现浇板及剪力墙接茬部位、梁柱交接部位砼施工前必须对模板支设认真处理,确保牢固、接缝严密;

(5)现浇板、剪力墙内附设电器等线管位置必须正确(线管应设在两层钢筋中间);后开槽设置线管的部位,开槽应整齐.线管敷设结束后必须用细石砼或水泥砂浆处理密实;

(6)填充墙与砼交接部位砂浆必须饱满,填充墙应严格皮数控制,梁底采用45。

斜砌,两端和中间部位宜采用预制砼构造砌块。

4、室内顶棚宜采用免粉刷工艺。

当采用顶棚砂浆抹灰前,首先应检查室内标高是否符合《室内空间》有关要求,如超差应对基层进行处理。

室内顶棚验收时应检查抹灰层与基层的粘结质量,先观察检查,当发现顶棚抹灰有起鼓、裂缝时,再采用小锤轻击检查。

第三部分门窗

一、技术要求

1、建筑外门窗及部品制作安装应符合建筑门窗节能工作相关要求。

建筑外门窗的抗风压性能、空气渗透性能和雨水渗漏性能及保温性能应经检测机构抽检合格。

2、建筑外门窗的安装必须牢固。

使用空心砖和轻质砌块等作为砌体材料时,门窗膀固定位置应采用实心砼砌块或实心砖进行构造处理。

在砌体上安装门窗严禁用射钉固定。

外窗膀有保温要求的应采取构造处理,确保窗框固定牢固。

3、门窗应开关灵活、关闭严密,无倒翘。

推拉门窗扇必须有防脱落措施。

4、建筑外门窗及周边不得有渗漏。

5、下列情况必须使用安全玻璃:

无框玻璃门(且玻璃厚度不小于10mm);有框玻璃门玻璃面积大于0.5平方米。

;单块玻璃大于1.5平方米;沿街单块玻璃大于1.0平方米;7层及7层以上建筑物外开窗;玻璃底边离最终装饰面小于500mm的落地窗。

安全玻璃必须有3C安全标识。

6、门窗应按图集要求设置密封条。

其中门窗的橡胶密封条应在转角处断开,并用密封胶在转角处固定。

7、有排水孔的门窗,排水孔应畅通,位置数量应满足排水要求。

窗台流水坡度、滴水线、鹰嘴设置位置合理到位。

二、施工及验收注意事项

1、施工总承包及监理单位必须参与对门窗专业分包单位制作及安装的质量管理。

2、门窗施工必须坚持样板领路。

在样板中重点注意单(双)玻、安全玻璃、固定方法、企口后塞安装法中与土建的配合等问题。

3、对照图纸检查,不得将双层玻璃随意改为单层玻璃,不得将安全玻璃改为非安全玻璃。

4、加强对外门窗及周边渗漏的检查处理,详见防水部分有关要求。

第四部分栏杆

一、技术要求

1、外窗窗台距楼面、地面的净高低于0.90m时,应有防控设施。

注:

(1)窗外有阳台或平台时可不受此限制。

(2)窗台的净高或防护栏杆的高度均应从可踏面起算保证净高0.90m。

2、飘窗防护栏杆是否加进去。

2、栏杆必须采用防止少年儿童攀爬的构造;对于采用水平杆件的栏杆或花式栏杆应设防攀爬措施(金属密网、安全玻璃等)。

3、六层及六层以下住宅的阳台、外廊、内天井及上人屋面等临空处栏杆净高不应低于1.05m,七层及七层以上其净高不应低于1.1m。

栏杆高度应从楼地面或屋面至栏杆扶手顶面垂直高度计算,如底部有宽度大于或等于0.22m,且高度低于或等于0.45m的可踏部位,应丛可踏部位顶面起计算(如下图)。

4、防护栏杆的垂直杆件间净距不应大于0.11m,正偏差应不大于3mm。

5、护栏玻璃应使用公称厚度不小于12mm的钢化玻璃或钢化夹层玻璃。

当护栏一侧距楼地面高度为5m及以上时,应使用钢化夹层玻璃。

安全玻璃必须有3C安全标识。

二、施工及验收注意事项

1、认真审查图纸,必须按规范要求设置护栏,不得遗漏。

2、施工总承包及监理单位必须参与对栏杆专业分包单位制作及安装栏杆的质量管理。

3、栏杆施工必须坚持样板领路。

在样板中重点注意栏杆的形式(是否横向设置杆件)、杆件间距、栏杆高度、栏板玻璃(是否为安全玻璃、是否应为钢化夹层玻璃)等。

4、对每一户住宅户内及公共部分分别按附表1及附表2进行全数检杳验收。

 

第五部分防水

一、技术要求

1、坡屋面在雨后目测观察检查,不应渗漏;坡屋面的檐沟及平屋面分别蓄水24h后应无渗漏,蓄水深度不低于20mm。

2、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等地面经蓄水试验后无渗漏,蓄深度不低于20mm,蓄水时间不少于24h。

3、外墙(含与住户相关联的地下室、车库的外墙)应经不少于1h持续淋水试验或雨后观察无渗漏。

4、外窗及周围应经不少于1h持续淋水试验或雨后观察无渗漏。

二、施工及验收注意事项

1、所有防水材料必须经抽检合格后方可用于施工。

2、地下室防水施工中,必须对找平层、墙体基层进行清扫,表面应洁净;对找平层阴阳角、墙体施工缝、底板后浇带等部位应进行细部附加层防水处理,经监理工程师验收后,方可进行大面防水层施工。

回填前应对外防水层做防护处理,回填时应按规定分层夯实。

3、屋面防水施工中,必须先将檐沟、女儿墙、出屋面通气孔等细部的防水附加层施工完毕,经监理工程师验收并做好检查记录(须留存相关照片备查)后,方可进行大面防水昙施工。

4、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等地面的防水施工,铺设防水隔离层时,在管道穿过楼板面四周,防水材料应向上铺涂,并超过套管的上口;在靠近墙面处,应高出面层200一300mm或按设计要求的高度铺涂。

阴阳角和管道穿过楼板面的根部应增加铺涂附加防水隔离层。

5、外墙必须做好脚手架孔、支模孔的封堵。

砖砌体脚手架孔的嵌堵应按设计要求进行施工,设计无要求时应用细石混凝土分层捣实,或铺灰砌砖,用1:

3干硬性水泥砂浆将砖其余三面分层嵌严。

混凝土墙体螺栓孔眼应使用发泡材料进行封堵。

6、多层住宅外窗安装必须按有关规定采用企口后塞安装法。

7、蓄水或淋水试验必须形成记录(须留存相关照片备查)。

第六部分外墙保温

一、技术要求

1、外墙保温必须有明确的设计做法,并经过图纸审查。

2、保温材料、厚度等变化必须出具正式设计变更,并履行审图手续。

3、外墙保温材料品种、厚度、粘结方法、节点细部处理,必须符合图纸及标准图集的要求。

二、施工及验收注意事项

1、施工总承包及监理单位必须参与对外墙保温专业分包单位施工质量管理。

2、施工总承包及监理单位必须对保温专项施工方案进行审查。

3、外墙保温施工必须坚持样板领路,现场应单独设置样板墙,样板墙应显露出构造做法,有关单位必须对样板墙进行验收并形成记录。

4、外墙保温材料必须按要求进行材料检验。

5、外墙保温的粘接方法必须与图纸一致,并做好隐蔽。

6、监理及总承包单位对外墙保温施工质量每一楼层至少抽查一次,每次抽查不少于四个点并做记录(留存照片备查)。

 

第七部分水暖安装

一、技术要求

1、管道支、吊架埋设和固定应牢固,位置、间距应符合规范要求。

2、管道安装应顺直,水平度、垂直度、坡度符合规范要求。

3、卫生洁具安装牢固,给排水管道接口严密,配件启灵活闭

4、塑料排水管道必须按设计要求设置伸缩节、检查口或清扫口,位置应正确。

5、高层建筑中明设排水塑料管(管径大于或等于110mm)应按要求设置阻火圈或防火套管。

6、卫生间地漏水封深度应大于50mm。

精装修住宅地漏应低于地面0.5mm。

7、各种暗埋管道应在饰面做醒目标志。

8、散热器应安装牢固、端正,防腐及面漆附着良好,色泽均匀。

9、分、集水器安装牢固、端正,管道出地面处应附加保护套管。

1O、分户验收时给水、采暖管道应保持工作压力,不渗不漏。

11、各种阀门、水表及配件性能应符合要求,安装位置应便于检修、维护和观察。

12、采暖系统应在每户入户处安装热计量表,散热器上应安装热分配表。

13、地面辐射采暖系统应在分、集水器每个房间回路上安装远传温控阀,散热器采暖应在支管上安装温控阀。

14、管道保温层应厚度均匀、接缝严密,管道及支架应防腐良好。

二、施工及验收注意事项

1、手动检查给水、排水、采暖管道、散热器、卫生器具等支架安装是否牢固,尺量检查给水、排水、采暖管道支架间距是否符合规范要求。

2、用线坠、卷尺、水平管、水平尺检查管道是否顺直,水平度、垂直度、坡度符合规范要求,检查排水横管顺水坡度是否符合要求。

3、尺量检查地漏水封深度不小于50mm。

4、给水、采暖、消防系统通水,保持在工作压力,检查管道、散热器、卫生器具等的接口有无渗漏,然后通过卫生器具放

水,检查排水管道的接口有无渗漏。

5、检查管井内各种阀门、水表、热计量表安装质量是否符合规范要求,检查室内散热器、温控阀、热分配表安装质量是否符合规范要求。

6、检查管道防腐、保温质量情况。

 

第八部分电气工程

一、技术要求

(一)分户配电箱安装

1、配电系统的器件极数、参数及性能与设计图纸一致。

2、除壁挂空调插座外其它插座回路应设置漏电保护装置.动作电流不大于30mA,动作时间不大于0.1s。

3、回路功能标识齐全、准确。

4、导线分色符合要求,配线整齐、无绞接,导线不伤芯、不断股,端子接线不多于2根。

PE干线直接与PE排连接,零线和PE线经汇流排配出。

5、导线连接紧密。

(二)开关、插座安装

1、开关为同一系列,通断位置一致,安装位置距门框边宜15~20cm。

2、安装高度在1.8m以下的电源插座应采用安全型插座,卫生间、非封闭阳台应采用防溅型开关、插座;洗衣机、电热水器、空调电源插座应带开关。

3、无设计要求的插座高度应距地面30cm,成排插座安装高度允许偏差±0.5mm;单相三孔插座左零线、右相线、上接地;PE线不得串接。

4、面板安装应紧贴墙面,面板四周无缝隙。

(三)导线敷设

1、导线线径应符合设计要求。

2、导线敷设不得出现死线。

3、单股导线连接采用标准绕接、搪锡并包缠防水和绝缘两层胶带;或用质量合格的压线帽顺直插入,填塞饱满、压接牢固。

(四)等电位联结

1、设洗浴设备的卫生间应作等电位联结,应使用标准带铜端子排的等电位箱(具体做法见图集)。

2、卫生间等电位应与卫生间楼板钢筋(结构施工时应与等电位干线连成一体)、卫生间内插座PE线、金属散热器(无论是否金属立管)以及其它较大金属物体连接。

(五)灯具安装

1、灯具接线相线和零线要接线正确,并且压线要可靠;

2、灯具安装高度低于2.4m时,金属灯具外壳要做好接地,初装修工程应预留地线。

二、施工及验收注意事项

1、电气配管预留预埋阶段应严格做好隐蔽验收工作。

后安箱盒情况,箱盒周边堵洞之前必须报监理验收。

2、配管、电线电缆及配电箱等重要材料要严格进场检验制度。

要对照规范和设计图纸检查是否符合要求,并按规范做好现场简易检测工作。

3、电气调试和测试工作,监理单位应做好旁站监理。

 

第九部分其它

一、技术要求

1、排油烟道、通气道必须按规定采用变压式通道。

2、上人屋面通气孔高度应超过1.8m。

3、外墙必须按要求预留空调孔,位置必须与电器插座协调,统一、美观。

4、屋面金属栏杆应与避雷带连接,不锈钢等金属栏杆如作为避雷带的组成部分,必须经设计单位认可。

二、施工及验收注意事项

l、做好图纸审查,对图纸中明显考虑不周到的问题应及时提出进行修改。

2、空调开孔应避免破坏外墙保温。

 

第十部分公共部分

一、技术要求

(一)外墙

1、外墙不得出现渗漏。

2、外墙窗角及大面均不得出现裂纹。

(二)楼(电)梯间

1、楼梯梯段净宽不应小于1.10m。

六层及六层以下住宅,一边设有栏杆的梯段净宽不应小于1m。

注:

楼梯梯段净宽系指墙面至扶手中心之间的水平距离。

2、梯段改变方向时,扶手转向端处的平台最小宽度不应小于梯段宽度,并不得小于1.2m。

3、楼梯踏步的宽度、高度应符合设计要求。

楼层梯段相邻两步高度差不应大于10mm,每踏步两端宽度差不应大于10mm;旋转楼梯梯段的每踏步两端宽度的允许偏差为5mm。

楼梯踏步的齿角应整齐,防滑条应顺直。

4、扶手高度不应小于0.90m。

楼梯水平段栏杆长度大于0.50m时,其扶手高度不应小于于1.05m。

楼梯栏杆垂直杆件间净空不应大于0.11m。

楼梯井净宽大于0.11m时,必须采取防止儿童攀滑的措施:

5、候梯厅深度不应小于多台电梯中最大轿厢的深度,且不得小于1.5m。

(三)走廊和通道

1、走廊和公共部位通道的净宽不应小于1.20m。

2、走廊和公共部位通道局部净高不应低于2.10m。

(4)地下室

1、人行通道的净高度不小于2.0m;

2、机动车库车道净高不应低于2.2m;车位净高不应低于2.0m;

3、自行车库净高不应低于2.0m

二、施工及验收注意事项

1、外墙淋水试验结合对外窗的淋水试验一并进行。

2、主体施工中应注意考虑楼梯梯段及休息平台净宽问题(注意设计是否满足要求)、踏步高度超差问题(尤其应考虑装修厚度,注意控制第一步及最后一步的高度)。

3、对于梯段及休息平台净宽的控制,还应注意结合楼梯扶手安装位置来进行。

4、应注意审查图纸中公用走道宽度及净高是否能满足要求。

 

附录1

住宅工程竣工验收服务指南

(建设/开发单位):

你公司建设的的工程在竣工验收申请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一、外窗淋水试验相关资料;

二、分户验收相关资料;

三、与检测中心的联办单;

四、消防、电梯等相关验收资料;

五、完整的技术档案和施工管理资料;

六、提供竣工验收申请表;

七、基础、主体验收记录表;

八、单位工程验收记录;

九、工程概况表;

十、竣工验收申请通知书、验收方案、验收人员组成表等;

十一、竣工验收标识牌;

十二、各方责任主体的质量检查或评估报告;

十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其委托的工程质量监督机构等有关部门责令整改的问题全部整改完毕。

枣庄市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站

附录2

关于实行住宅工程外墙(窗)淋水试验的通知

枣建质监字[2011]30号

 

各区(市)工程质量监督(分)站、站各科室:

为切实解决住宅工程外墙及外窗渗漏问题,经研究决定在我市住宅工程中实行外墙(窗)淋水试验(以下简称“淋水试验”)。

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枣庄市行政区域内的住宅工程在外窗安装(含密封胶)结束、外墙施工结束(可剩余最后一遍面涂)后,由建设单位组织对工程的整个外墙及全部外窗进行淋水试验,以检验外墙及外窗的渗漏情况。

精装修工程,淋水试验应在精装修进场前完成。

如因精装修施工过程改变或破坏外墙及外窗原始状态,有可能诱发渗漏的,应待精装修完成后重新做淋水试验。

二、淋水试验可分段进行,淋水量应控制在3升/(平方米.每分钟)以上,每次持续淋水时间应不少于20分钟,或淋水至发生严重渗漏止,最远端淋水点水压力一般不宜小于1.5公斤。

三、每次淋水试验结束24小时后,由建设、施工、监理和外窗安装单位技术人员共同对外墙及外窗进行观察检查,并填写《外墙(窗)淋水试验检查记录表》(附件1)。

对通过淋水试验检查出的渗水部位,各方必须共同分析原因,整改处理;处理后,应按要求重新对渗漏的部位进行淋水试验,直至不再出现渗漏点为止。

 四、对淋水试验过程,必须留存影像资料备查。

五、在建设单位组织全面淋水试验的基础上,由工程所属地监督机构对辖区内的住宅工程进行现场抽查,并签署抽查意见。

对抽查发现渗漏的工程,建设单位必须重新组织进行淋水试验。

六、单位工程淋水试验结束后,应填写《外墙(窗)淋水试验检查汇总表》(附件2),送工程所在地质监机构存档。

未通过淋水试验合格的工程,不得组织竣工验收。

七、建设单位为淋水试验的第一责任人。

八、淋水试验的具体做法参照《淋水试验方法》(附件3)进行。

九、各参建单位要重视做好淋水试验工作,并不断改进施工工艺,严格操作标准,加强检查验收,从源头上解决外墙及外窗渗漏问题。

十、公共建筑工程可参照执行。

十一、住宅工程外墙(窗)淋水试验自2012年1月1日起实行。

附件1:

《外墙(窗)淋水试验检查记录表》

2:

外墙(窗)淋水试验检查汇总表

3:

淋水试验方法

附件1:

外墙(窗)淋水试验检查记录表

工程名称

淋水时间

检查时间

检查部位

渗漏情况

渗漏处理情况

建设单位

参加人:

 

年月日

监理单位

监理工程师:

 

年月日

施工单位

参加人:

 

年月日

门窗安装单位

参加人:

 

年月日

 

附件2:

外墙(窗)淋水试验检查汇总表

工程名称

建筑面积

建设单位

监理单位

施工单位

门窗安装单位

 

建设单位

项目负责人:

(公章)

年月日

监理单位

总监理工程师:

(公章)

年月日

施工单位

项目经理:

(公章

年月日

门窗安装单位

项目负责人:

(公章)

年月日

质监机构

抽查情况及意见

 

签名

年月日

 

附件3:

淋水试验方法

淋水试验是通过加压水泵将水送至附设于外墙(窗)外侧的喷淋管从而对外墙(窗)进行加压喷淋以检验外墙(窗)的渗漏情况的一种现场检验方法。

淋水试验可参照以下方法进行,也可根据工程具体情况对此方法进行适当调整。

一、淋水设备准备

淋水设备可依据样品自行加工或购买。

二、淋水试验人员要求

1、淋水单位根据喷淋设备的准备情况,编制好合理的喷淋计划,并安排专人负责跟踪,配备好维修人员。

2、门窗安装单位必须安排人员在喷淋现场进行检查,便于对发现的渗水点共同分析原因,进行妥善处理。

3、建设单位应安排专人对淋水试验全过程进行跟踪。

4、监理工程师必须对淋水试验的全过程进行旁站监理。

三、淋水试验方法

1、淋水试验一般自上而下进行。

2、淋水之前应注意检查外窗是否关闭。

3、对于高层和小高层住宅,一般从上向下按每2-3层为一淋水段挂设喷淋管。

为保证喷淋水源的压力和水流量,不宜挂设多道。

4、淋水时根据压力表指示调整控制阀大小,最远端淋水点水压力一般不宜小于1.5kg,且确保压力不过大(不影响喷淋)。

淋水量应控制在3L/(m².min)以上,每次持续淋水时间应不少于20min,或淋水至发生严重渗漏止。

5、每一部分淋水试验结束24h后,由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外窗安装单位技术人员共同对外墙及外窗进行观察检查,并形成检查记录备查。

对淋水试验检查出的渗水部位,各方必须共同分析原因,进行整改处理后,重新对渗漏的部位进行淋水试验,直至不再出现渗漏点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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