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现场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标准手册新.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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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现场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标准手册新

 

合肥香馨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项目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指导手册

  

 

二0一五年四月

目录

一、项目安全生产管理目标…………………………………………………2

二、项目安全生产管理组织体系……………………………………………2

三、项目安全生产岗位职责…………………………………………………3

四、安全投入管理制度………………………………………………………5

五、安全教育管理制度………………………………………………………7

六、安全检查管理制度………………………………………………………8

七、设备管理制度……………………………………………………………10

八、重大危险源管理制度……………………………………………………11

九、施工组织设计及方案管理制度…………………………………………12

十、项目文明施工管理制度…………………………………………………13

十一、安全防护………………………………………………………………19

十二、安全资料管理制度……………………………………………………21

十三、应急救援预案及演练…………………………………………………24

 

编制说明

为了不断提高施工现场安全管理水平,保证建筑施工现场安全标准化管理有序开展,实现安全标准化管理的各项目标任务,根据《建筑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等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规定,结合我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手册。

对于本手册未涵盖的内容,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相关标准、规程执行。

本指导手册自颁布之日起执行。

 

一、项目安全生产管理目标

(一)、要求

施工现场应根据本项目的实际情况,依据企业所制定的年度目标和主管部门的相关要求,制定本项目部现场质量、安全文明施工的目标和指标,并将目标管理内容按月进行分解,责任到人;确定申报市级文明安全工地,要制定文明安全施工的具体创优方案和具体落实措施;现场达标应按分部分项工程确定具体目标,根据《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进行检查,确定达标的合格率和优良率;同时制定目标的考核办法和安全生产奖惩措施,对目标指标的完成情况分级考核,考核与实际情况相符且与绩效挂钩。

(二)、安全文明生产目标

1、安全生产零死亡事故

2、重伤率控制在千分之五以下

3、轻伤事故率不超过1.5%

4、三级教育率100%,三类人员、特殊工种持证上岗率100%

5、杜绝重大火灾、设备事故的发生

6、创标准化工地(由实际情况决定)

二、项目安全生产管理组织体系

(一)、说明

建设工程项目应当成立由项目经理负责的安全小组,小组成员为项目技术负责人、项目副经理、企业委派到项目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项目科室负责人及各班组负责人。

(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配置至少人数

  1、建筑工程、装修工程按照建筑面积:

   1万平方米及以下的工程为1人;

    1~5万平方米的工程为2人;

     5~10万平方米的工程为3人;

    5万平方米以上的大型工程应当设置安全总监,按土建、机电设备等专业设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2、土木工程、线路管道、设备按照安装总造价:

     5000万元以下的工程为1人;

     5000万-1亿元的工程为2人;

     1亿元-2亿元的工程为3人;

    3、 1亿以上的大型工程应设置安全总监,按土建、机电设备等专业设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三)、项目组织机构必须以公司红头文件形式任命下发,项目存档备查;关键岗位必须持证上岗。

(四)、组织体系以组织机构图形式表现,在项目现场会议室上墙公示。

3、项目安全生产岗位职责

(一)、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职责

1、项目经理是项目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项目安全生产负全面责任。

2、建立健全项目安全管理组织体系,按规定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层层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并确保体系的正常运行。

3、制定项目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并保障制度的有效执行,尤其是安全生产奖罚制度的执行。

4、组织编制项目安全教育培训计划,保证培训制度的落实。

5、选择合格的作业队伍和作业机械,为施工安全提供基础性保障。

6、定期组织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的学习,确保操作人员掌握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7、组织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的施工,并严格执行安全技术措施审批、安全技术交底和设备设施验收使用制度。

8、定期组织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活动,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9、按规定提取和使用安全生产费用,保证安全生产投入。

10、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应做好现场保护与抢救工作,及时上报事故,组织配合事故调查。

(二)、项目总工安全生产职责

1、对项目生产经营中的安全生产负技术责任。

2、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方针、政策,严格执行安全技术规程、规范、标准。

结合项目工程特点,主持项目工程的安全技术交底。

3、组织编制或参加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和专项安全施工方案,编制、审查施工方案时,要制定、审查安全技术措施,保证其可行性和针对性,并跟踪实施。

4、组织上岗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教育。

认真执行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与安全操作工艺、要求,预防新工艺实施中可能造成的事故。

5、主持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防护设施和设备的验收。

发现设备、设施存在事故隐患应及时采取措施处理。

严格控制不合标准要求的防护设备、设施投入使用。

6、参加安全生产检查,对施工中存在的不安全因素,从技术方面提出整改意见和办法予以消除。

7、参加或配合因工伤亡及重大未遂事故的调查,从技术上分析事故原因,提出防范措施和意见。

(三)、项目安全员安全生产职责

1、认真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公司、公司各项规章制度,履行项目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

2、监督检查项目(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并及时向项目经理报告。

3、时时监督检查项目施工过程的安全生产事故隐患及排除情况,及时提出整改意见,监督整改落实,发现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和违反劳动纪律现象,应及时制止处理。

4、负责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施工方案实施过程中的旁站监督。

5、参与制定项目安全培训计划,组织计划的实施。

6、负责劳保用品质量的监督检查。

7、负责安全管理资料的收集、整理,建立安全管理台帐。

(四)、施工员安全生产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规定,对所管辖班组(分包队伍)的安全生产负直接责任。

2、认真执行安全技术措施及安全操作规程,针对生产任务特点,向班组(分包队伍)进行书面安全技术交底,履行签字手续,并对执行情况检查,随时纠正违章作业。

3、经常检查所辖班组(分包队伍)作业环境及各种设备、设施的安全状况,发现问题及时纠正解决。

做到不违章指挥。

对施工现场安全防护装置和设施进行验收,合格后方准使用。

4、定期和不定期组织所辖班组(分包队伍)学习安全操作规程,开展安全教育活动。

接受安全部门或人员的安全监督检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5、对分管工程项目应用的新材料、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严格执行申报、审批制度,发现问题,及时停止使用,并上报有关部门或领导。

6、发生因工伤亡或未遂事故,要保护现场,立即上报并接受事故调查处理。

(五)、班组长安全生产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及安全操作规程,合理安排班组人员工作,对本班组人员在生产中的安全和健康负责。

2、定期组织班组人员学习安全操作规程,监督班组人员正确使用个人劳动防护用品。

3、作业前应对本次作业所使用的机具、设备、防护用品及对作业环境进行安全检查,保证安全警示标牌按规定设置,标识方法和内容准确完整,消除事故隐患,确保在安全状况下进行施工。

4、安排生产任务时,同时安排安全生产工作,作业中随时检查安全技术交底落实情况。

组织班组开展安全活动,做好班前讲话。

每周组织一次班组安全生产会,对本周安全情况进行讲评,布置下周安全工作。

不违章指挥,冒险蛮干。

5、经常检查班组作业现场安全生产状况,发现隐患及时解决,不能解决时要及时上报项目施工员或项目经理。

6、负责做好新工人上岗前安全教育和交底工作。

(六)、作业工人安全生产职责

1、认真学习并严格执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不违章作业。

2、自觉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严格按照操作规程和安全技术交底的要求进行作业。

3、正确佩戴和使用个人防护用品。

4、爱护各种安全设施,未经领导批准,不得随意挪动拆除安全设施。

5、接受安全管理人员的监督,积极参加安全教育和安全生产活动。

6、有权对不安全作业提出意见,并拒绝违章指挥。

(七)、分包队伍安全生产管理职责

1、劳务分包队伍和专业分包队伍应在企业评价确定的合格分包方中选用。

2、分包队伍必须提供与工作相适应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负责人的安全生产考核证和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的原件并留存复印件。

3、签订分包合同和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明确双方的责任和义务。

四、安全投入管理制度

 

(一)、说明

按照财政部、安全监管总局以财企〔2012〕16号印发《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等有关文件规定,结合具体工程项目,提取专项安全资金做到专户储存,专款专用,项目开工之前应根据工程的具体情况编制安全生产投入的计划,确保安全生产资金的到位和合理使用,发挥其最大作用。

项目部根据企业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保障安全生产资金投入,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落实“加强劳动保护,改善劳动条件”的政策。

(二)、安全投入范围

安全防护投入、安全教育投入、临时设施投入、文明施工投入、劳动防护用品投入、落实安全技术措施资金的投入、事故处理等相关费用;企业为作业人员办理的团体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或个人意外伤害保险、职业防治、工伤保险、医疗保险所需费用,不在安全费用中列支。

(3)、提取标准

以建筑安装工程造价为计提依据,各工程类别安全费用提取标准如下:

1、房屋建筑工程为2%;

2、市政公用工程1%。

(四)、自营项目安全费用的管理

1、成本编制中安全经费单列

各施工项目在编制目标成本时,必须同时按规定将安全费用列入成本,明确安全经费提取的总金额和月使用计划。

2、安全费用的提取

根据月进度计划,按拟完成的产值的百分比暂提取,或按工程付款(含预付款)到位后的比例暂提取安全费用,但要保证每季度提取安全费用满足本规定第五条规定的比例。

提取的费用,公司财务单独列入工程施工安全费用,专款专用。

3、安全费用的使用

安全费用实行计划申报制,项目申报计划、项目安全员复核、公司安监科长批准。

项目报安全费用月使用计划到公司,公司安监科长批准并汇总按季报公司安监科。

安全费用使用报账时,必须是计划内的费用,经公司安监科长汇总签字后,并符合财务报销制度方可入账。

财务单列安全费用科目并每半年汇总一次报安全管理部门备案。

4、对分包工程,安全费用必须明确提取比例并单列,不得作为降价内容,实行按提取的费用限额报账制,纳入项目统一管理。

超额部分分包方自理。

(五)、联营合作项目安全费用的管理

1、合同管理

在与联营合作项目签订合同(协议)、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时,必须明确安全费用的提取和使用相关内容要求。

2、安全费用的提取

安全费用按项目资金(含预付款)到位比例提取,具体数额在双方协议中明确,但总的额度要满足本规定第五条规定的比例。

提取的资金仍放在项目账户上,由我方派出安全员控制。

3、安全费用的使用

联营合作方安全费用的使用,实行限额报帐制。

合作方凭安全投入的发票和结算单,经我方安全管理人员核准后由项目部报账支付,超出部分由合作方支付。

项目结束结余费用归我方,上交公司调剂其他项目安全管理使用。

5、安全教育管理制度

 

(一)、培训计划

  项目部根据施工现场的实际情况,编制项目部的职工培训计划,包括现场所有人员的继续教育的培训计划和需要取得相应资格证书人员的培训需求和计划。

  现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培训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及标准;安全生产管理、安全生产技术、职业卫生等知识;伤亡事故统计、报告及职业危害的调查处理方法;应急管理、应急预案编制以及应急处置的内容和要求;国内外先进的安全生产管理经验;典型事故和应急救援案例分析;其他需要培训的内容。

  

(二)、对新进场的从业人员进行三级教育

  1.新进场从业人员是指新进场的实习生、合同工、新分配的院校学生、临时借调人员、劳务分包人员等等。

  2.三级教育分为公司级、项目部级、班组级安全教育。

  

(1)、公司级岗前安全教育内容应当包括:

国家、省市及有关部门制定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标准、规程;安全生产基本知识;本单位安全生产情况及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权利和义务;有关事故案例等。

  

(2)、项目级安全教育的主要内容包括:

本项目的安全生产状况;本项目工作环境、工程特点及危险因素;所从事工种可能遭受的职业伤害和伤亡事故;所从事工种的安全职责、操作技能及强制性标准;自救互救、急救方法、疏散和现场紧急情况的处理、发生安全生产事故的应急处理措施;安全设备设施、个人防护用品的使用和维护;预防事故和职业危害的措施及应注意的安全事项;有关事故案例;其他需要培训的内容。

  (3)、班组级安全教育的内容包括:

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岗位之间工作衔接配合的安全与职业卫生事项;本工种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劳动纪律、岗位责任、主要工作内容、本工种发生过的案例分析;其他需要培训的内容。

  (三)、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

  1.特种作业人员是指容易发生人员伤亡事故,对操作者本人、他人及周围设施的安全有重大危害的作业。

建筑行业(包括分包企业)特种作业人员主要包括电工、电焊工、架子工、起重操作工等。

特种作业人员必须取得有关主管部门颁发的资格证才能上岗操作。

未按规定复审的证件作废。

  2.施工现场建立健全特种作业人员名单并实行动态管理,调出人员应及时标明,其特种作业操作证应及时撤出,确保与现场的实际操作人员相符合。

  (四)、其他人员教育

  1.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施工时,应对操作人员进行有针对性的安全教育。

  2.对安全生产管理有重大影响的重要、关键岗位人员(包括:

重要操作岗位人员、技术人员、管理人员等)应进行具有针对性的专业技能和岗位教育。

  (五)、安全技术交底等班前安全活动

  施工单位技术人员应每天对作业人员进行安全交底,并保存交底记录和操作人员的签字记录。

班组长应认真执行班前活动制度,生产班组必须认真执行班组安全活动制度。

在班前要对所有机具、设备、防护用品及作业环境进行安全检查,并针对专业特点、当天施工任务和生产条件,提出注意事项和防范措施。

班组安全活动每天进行,并有记录,尤其是变换工作内容或工作地点的时候要组织所有人员进行安全教育。

由班组兼职安全员填写并保存相关记录。

不得以布置生产工作替代安全活动内容。

附件:

安全教育表格

六、安全检查管理制度

(一)、参加检查人员范围

上级主管部门领导、公司领导、项目经理、各部门负责人、安全员、项目班组长等。

(二)、定期检查

1、检查的主要内容

安全责任制落实情况,项目安全管理情况。

2、定期检查要求

(1)、项目经理每月带队检查四次,每周一次。

(2)、专职安全员每天对项目进行安全检查。

(三)、季节性、节假日检查

1、包括节假日加班及节假日前后安全生产检查以及冬雨季施工安全检查。

2、检查人员主要是:

项目经理、施工员、安全员和项目班组长。

(四)、安全检查记录与隐患整改

1、安全检查记录

(1)公司安监科以及公司领导及上级主管部门到项目检查,对存在的隐患应下达书面整改通知单并明确反馈日期。

(2)项目部的安全检查可参照《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的内容和水利、交通等行业检查标准执行,用其评分表。

(3)各类经常性检查及季节、节假日检查可记录在相应的“施工日志”上。

(4)项目安全员、项目班组长的检查记录在“项目日巡回安全检查记录本”上,重大事件记录在安全信息周报上。

2、隐患整改、复查

(1)检查中查出的安全隐患应下发“隐患整改通知单”,指定整改责任人、整改措施、时间、复查人员,以督促整改消除隐患。

对有可能发生事故的隐患,检查人员应责令停工,立即整改。

(2)被检查的项目收到“隐患整改通知单”或“停工通知单”应立即进行整改,整改完成后及时通知有关部门进行复查。

(3)检查人员应及时对隐患整改情况进行复查,签署复查意见,复查人员要签名,整改合格才能销案。

如整改不合格,应责令被查项目暂行施工继续整改,并对相关责任人按公司安全处罚规定予以处罚。

安全检查和隐患整改复查记录应存档备查。

附件:

公司安全检查记录表;项目安全检查记录表

七、设备管理制度

(一)、设备的购置和租赁管理

1、使用的机械设备必须是正规厂家生产,有生产许可证和产品出厂合格证的产品。

2、严禁购置和租赁不符合安全技术标准规定的机械设备和国家明令淘汰的机械设备。

(二)、特种设备的安装、拆除管理

1、特种设备(如吊车、人货电梯等,下同)在安装、拆除过程中必须由具有相应资质的企业和单位实施安装和拆除,相关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2、特种设备在安装和拆除前必须有安装、拆除施工方案,并经上级技术主管部门审批后,方可进行安装、拆除工作。

3、特种设备安装、拆除时要安排专人进行监控,禁止非工作人员进入安装、拆除施工现场,确保安装、拆除工作顺利进行。

(三)、设备进场检测验收管理

1、特种设备安装完成后,必须经省、市质量技术监督管理部门进行检测检验,检测检验合格后方可使用。

2、新进场的各种施工机械设备,由公司设备管理部门组织机械设备产权单位、使用单位对设备进行验收,填写设备验收单,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四)、机械设备的使用、维修、保养管理

1、机械设备操作人员必须经过安全操作技术培训、考核,取得操作证后方可单独操作。

机械设备操作人员必须定期参加安全培训教育。

2、设备要专人专机,严禁无证人员操作机械设备。

3、操作人员必须严格执行机械安全操作规程和安全技术交底,不得超载、超速使用机械。

机械运转中不得进行保养、调试工作,操作人员不得擅离工作岗位。

4、设备运行过程中要听从施工人员指挥,正确操作机械。

对违反机械性能、安全操作规程和可能引起事故的指挥,操作人员有权拒绝执行。

5、设备使用过程中要定期对设备进行维修和保养,设备的各级维修保养应严格按照维修保养技术要求、质量标准和操作规程执行。

设备维修保养应该留有文字记录。

(五)、机械设备的安全检查

1、班前检查

设备操作人员每天上班前负责检查、试验设备的安全保护装置和运转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2、不定期检查

(1)项目分管设备领导或调度不定期深入现场巡视、询问、检查设备的运行情况和安全状态,发现隐患及时安排解决,对违章指挥、违章作业予以制止、纠正和处理。

(2)及时关注天气变化,恶劣天气到来之前(如暴雨、大风、大雪等),项目分管设备领导或调度要召集相关人员对机械设备进行检查和防护,确保机械不受影响。

3、定期检查

(1)安全员每周对使用的机械设备进行一次安全检查,对存在的问题及时安排解决。

(2)公司设备管理职能部门每月对所属项目使用的机械设备,特别是特种设备的安全状况、运行情况进行一次检查,对检查出来的问题制定整改措施限期解决,并及时进行复查。

八、重大危险源管理制度

(一)施工现场危险源

  由于建筑施工活动,可能导致施工现场及周围社区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环境破坏等意外的潜在不安全因素。

  

(二)危险源分类

  建筑施工企业的危险源大概可分为以下几类:

高处坠落、物体打击、触电、坍塌、机械伤害、起重伤害、中毒和窒息、火灾和爆炸、车辆伤害、粉尘、噪声、灼烫、其他等。

  施工现场内的危险源主要与施工部位、分部分项(工序)工程、施工装置(设施、机械)及物质有关。

如:

脚手架(包括落地架,悬挑架、爬架等)、模板支撑体系、起重吊装、物料提升机、施工电梯安装与运行,基坑(槽)施工,局部结构工程或临时建筑(工棚、围墙等)失稳,造成坍塌、倒塌意外;高度大于2m的作业面(包括高空、洞口、临边作业),因安全防护设施不符合或无防护设施、人员未配备劳动保护用品造成人员踏空、滑倒、失稳等意外;焊接、金属切割、冲击钻孔(凿岩)等施工及各种施工电器设备的安全保护(如:

漏电、绝缘、接地保护等)不符合,造成人员触电、局部火灾等意外;工程材料、构件及设备的堆放与搬(吊)运等发生高空坠落、堆放散落、撞击人员等意外;人工挖孔桩(井)、室内涂料(油漆)及粘贴等因通风排气不畅造成人员窒息或气体中毒重大危险源。

施工用易燃易爆化学物品临时存放或使用不符合、防护不到位,造成火灾或人员中毒意外;工地饮食因卫生不符合,造成集体中毒或疾病。

  (三)危险源识别

  在对危险源进行识别时应充分考虑正常、异常、紧急三种状态以及过去、现在、将来三种时态。

主要从以下作业活动进行辩识:

施工准备、施工阶段、关键工序、工地地址、工地内平面布局、所使用的机械设备装置、有害作业部位(粉尘、毒物、噪音、振动、高低温)、生活设施和应急、外出工作人员和外来工作人员。

重点放在工程施工的基础、路基工程、路面工程及危险品的控制及影响上,并考虑国家法律、法规的要求,特种作业人员、危险设施、经常接触有毒、有害物质的作业活动和情况;具有易燃、易爆特性的作业活动和情况;具有职业性健康伤害、损害的作业活动和情况;曾经发生或行业内经常发生事故的作业活动和情况。

  (四)风险评价及控制

  风险评价是评估危险源所带来的风险大小及确定风险是否可容许的全过程,根据评价的结果对风险进行分级,按不同级别的风险有针对性地采取风险控制措施。

  极高:

作为重点的控制对象,制订方案实施控制。

  高:

直至风险降低后才能开始工作。

为降低风险有时必须配备大量资源。

当风险涉及正在进行中的工作时,应采取应急措施。

在方案和规章制度中制订控制办法,并对其实施控制。

  中:

应努力降低风险,但应仔细测定并限定预防成本,在规章制度内进行预防和控制。

  低:

是指风险减低到合理可行的,最低水平不需要另外的控制措施,应考虑投资效果更佳的解决方案或不增加额外成本的改进措施,需要监测来确保控制措施得以维持。

9、施工组织设计及方案管理制度

(一)、施工组织设计

  其中必须包括保证安全生产的安全技术措施和预防职业病的技术措施、施工现场安全标志平面图和现场排水平面图,安全生产技术措施必须根据工程特点、施工方法、劳动组织和作业环境等具体情况制定,要求内容全面,有针对性、可行性和可操作性。

施工组织设计应由技术人员编制,经企业技术负责人审批,并经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审批。

遇特殊情况,需要修改的,应由编制人出具变更通知单,审批人签发后方可实施。

  

(二)、专项施工方案

  对达到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应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并附具安全验算结果,经企业技术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签字后实施,由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现场监督。

危险性较大的工程主要包括:

基坑支护与降水工程、土方开挖工程、模板工程、起重吊装工程、脚手架工程、拆除、爆破工程、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规定的其他危险性较大的工程。

专项施工方案编制主要内容:

编制依据、工程概况、作业条件、人员组成及职责、具体施工方法、受力计算和要求、安全技术措施、环境保护措施等内容组成。

  施工单位应当根据建设单位提供的施工现场及毗邻区域内的供水、排水、供电、供气、供热、通信等地上、地下管线资料,气象和水文观测资料,毗邻建筑物和构筑物、地下工程的有关资料制定现场周边管线设施保护方案,并按方案组织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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