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33+633水榕树水库大桥桩基安全专项施工方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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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33+633水榕树水库大桥桩基安全专项施工方案

广西路桥建设有限公司

防城至东兴高速公路No.4合同段

K35+633水榕树水库大桥

桩基安全专项施工方案

编制:

审核:

审批:

 

2011年3月1日

K35+633水榕树水库大桥

桩基安全专项施工方案

第1章工程概况

防城至东兴高速公路No.4合同段的施工任务,施工里程为K33+000~K44+000。

在两阶段施工图纸下发后我标段积极组织工程技术人员对图纸和现场进行符合,本高架桥设计的高程及角度均能满足实际要求,经精心施工准备现决定开工K35+633水榕树水库大桥桥桩基施工。

桥位区地处低矮丘陵地貌,水库两岸地形起伏,库岸坡度较大,水库水面宽约80米,水深约2米。

两岸为山坡,植被茂盛。

桥位附近未发现坍塌、滑坡等不良地质现象。

根据地质调查及钻探显示,桥位区地质覆盖层为淤泥,桥位区下伏基岩为三叠系下统地层,岩性为砂岩。

按风化程度可划分为全风化砂岩、强风化砂岩、中风化砂岩。

综合考虑地形、地质及水文情况,本桥按分离式双幅错幅设计,桥梁净宽为2x11.7m,交角90°,上构采用6x20m后张法先简支后结构连续预应力混凝土箱梁,左幅桥长为132.884m,右幅桥长131.983m,下构桥墩采用双圆柱形墩配桩基础;桥台采用U形桥台,明挖扩大基础。

本桥面位于R=1500m左偏圆曲线和A=600左偏缓和曲线上,墩台等角度布置,上构按等梁长预制,曲线上内外侧长度差通过墩顶F4250x65型四氟滑板橡胶支座,1号墩、5号墩采用GYZF4350x65型四氟滑板橡胶支座;其余桥墩采用GYZF300x63型板式橡胶支座。

两桥台各设置一道GQF—E80型伸缩装置。

本桥设置SA级防撞护栏。

第二章编制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2、、《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3、《公路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程》;

4、《广西路桥建设有限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办法》;

5、业主、总监办下发的有关安全文件、要求;

我项目始终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根据国家有关标准规范和施工图设计文件及施工图设计文件的要求,结合本工程的特点和实际情况,编制安全专项施工方案。

第三章编制原则

1、安全第一的原则

在安全方案编制中始终按照技术可靠、措施得力、施工顺序安排合理、确保安全的原则确定施工方案。

重点是钢筋笼及钢筋骨架吊装、挖孔桩作业人员上下井、挖孔桩爆破作业等重要环节的施工安全。

工程开工前作到安全保证措施首先落实到位,在确保万无一失的前提下组织施工。

2、坚持规范、规程的原则

贯彻执行桥涵施工规范、安全施工规程。

执行业主、监理对本工程建设的各项要求,采取现代化的管理手段和管理模式,优化各种资源配置,以适应施工组织安排。

 

第四章施工主要危险源及可能造成的伤害

(一)施工过程中主要危险源及其危害分析:

本标段桩基施工包括人工挖孔施工和钻孔桩施工。

1、人工挖孔桩施工主要危险源有:

高空坠落、起吊设备、爆破、不良地质等。

1.1坠落

本项目挖孔可能的坠落事故主要包括如下类型:

⑴人员坠落

人工挖孔作业,属于井下作业,在施工过程中或当班作业结束后,稍有不慎,极易造成人员坠落事故。

因此,在施工过程中及当班作业结束后,应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人员坠落。

造成人员坠落事故的具体原因主要有:

作业人员上下井过程中,爬升用的软梯不牢靠;上下井作业人员麻痹大意,没有系安全带;当班作业结束后,井盖没有盖,经过孔口的行人踏空;有井盖,但井盖质量差。

⑵物件坠落

除了防止人员坠落外还应防止地面石块及杂物、吊桶等物件的坠落,井下作业物件坠落的具体原因主要有:

起吊钢丝绳突然断裂,吊桶坠落;吊桶与钢丝绳连接部不牢靠,吊桶承重后脱落下坠;提升过程中,桶内装土石太多,超出桶口边沿,石块坠落;挖孔弃土弃石在孔口堆积太高或离孔口太近;孔口砼护壁没有高出原地面30cm,孔口四周没有防护网,物件直接滚落入井中。

1.2起吊设备

本工程人工挖孔机电设备主要是电控提升设备,提升设备主要由钢支架、底座、滑轮组、电动机、制动装置、钢丝绳、吊桶等组成。

施工时可能会因为设备漏电、触电、制动失灵、提升设备故障、起吊设备配重不合理、操作不当等引起的起吊设备烧毁、坠落、倾翻、损坏、事故伤人等。

1.3爆破

本工程因人工挖孔过程中要穿越岩层,不可避免要进行爆破作业,爆破采用浅孔爆破。

在作业过程中,爆破作业人员违反爆破作业安全操作规程、爆破信号没有按三级信号设置,警戒信号不明确、人员没有撤出到安全距离以外、爆破药量控制不当、爆破后立即下井作业等造成人员伤亡、损害作业人员身心健康、抛石伤人等事故。

1.4不良地质

本标段地处广西东南沿海丘陵地区,十万大山的南侧,山脉和谷地走向与构造大体一致,主要呈南西-北东方向平行展布,地势总体由西北向东南倾斜。

路线沿丘陵山坡或丘顶布设,基岩主要为二系上统粉砂岩、泥质粉砂岩、粉砂质泥岩,胶结强度差,遇水易软化。

岩层倾角较大,一般在40~80度之间。

残坡积层以粉质粘土、砂质粘土、粘土质砂、碎石土为主,厚0.5~3米,同时有软土,在开挖过程中,稍有不慎,极易造成洞壁局部滑塌,或作业人员踩空坠落;在松散、局部破碎处,砼护壁不当,造成塌孔,伤及井下作业人员。

2、钻孔桩施工主要危险源有:

物体打击、机械伤害、触电、淹溺等。

2.1物体打击

本项目钻孔灌注可能的物体打击事故主要包括如下类型:

⑴钻机倾覆

在施工过程中如果由于钻机平台不平整或有软弱土层时以及由于操作不当,稍有不慎,极易造成人员钻机倾覆事故。

因此,在施工过程中及当班作业结束后,应采取有效措施防止钻机倾覆。

造成钻机倾覆事故的具体原因主要有:

由于桩位位于斜坡上或位于石方边缘,平台修整不到位;由于桩位处存在软弱土层,没有进行处理;由于操作时冲击速度过快或出现偏心导致失稳。

⑵物件坠落

本工程钻孔桩机电设备主要是钻机,主要由钢支架、底座、滑轮组、电动机、制动装置、钢丝绳、锤头等组成,起重设备主要是25吨吊车。

因此在施工过程中可能由于锤头帮扎处松动,在修理时掉下伤人,也有可能出现吊车在吊装钢筋笼时由于帮扎不到位掉下伤人。

2.2机械伤害

在进行钢筋笼加工时有可能会出现由于操作不当导致出现机械伤害的事故发生

2.3触电

施工时可能会因为钻机设备或者电焊设备以及钢筋加工设备等漏电、操作不当等引起触电事故,或由于吊车吊装钢筋笼时没有注意附近的电线而导致出现触电事故。

2.4淹溺

施工时有可能会由于管理不到位或标志不明显,出现施工人员或外来人员掉入泥浆沉淀池以及附近的河中发生淹溺事故。

(二)可能造成的伤害:

死亡、重伤事故。

第五章主要安全技术措施

施工现场总指挥由分管桥梁项目副经理李金明和项目总工李晓杰统一组织协调,处理好质量、进度和安全的关系,开展全面质量、安全管理,提高工程质量,减少事故,避免窝工。

(一)人工挖孔桩安全技术措施

1、人工挖孔作业

⑴施工人员上岗前进行安全教育。

施工过程中随时进行安全检查,作业人员配备安全帽及安全带,衣着要灵便,脚下要穿软底防滑鞋,决不能穿拖鞋、硬底鞋和带钉易滑的鞋。

(2)严禁使用手摇式提升设备,必须使用电动提升设备,并且制动性能良好,底座基础用砼或片石砼浇注,底座与基础必须牢固相接。

在正式使用前,必须对提升设备进行配重试验,确认安全后,方可正常使用。

(3)孔下作业只允许一人进行,严禁孔下2人或多人作业。

(4)必须有护壁安全措施。

在有井壁护圈的支承下才允许继续延伸作业,护圈的底部距桩孔的底部距离不应大于1米。

孔口围护必须高出原地面30cm。

严禁抓绳子或坐吊桶上下孔井;夜间作业应悬挂示警红灯;暂停施工时,孔口应设置结实牢固罩盖和设置栏杆围护及警示牌,严禁闲人、当地居民尤其是儿童进入施工场地。

(5)在开挖中发现桩孔内有异物、异臭时应暂停作业,并及时报告安全员及施工员,待查明原因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后才能准许继续开挖。

(6)在易坍塌的松散层开挖时,必须及时护壁,护壁砼采用钢筋砼,以防止松散层塌坍伤人。

(7)在开挖遇到孔内有石块需要吊运清出时,要用绳索绑好石块,待孔内人员上到地面后才能提升石块。

(8)桩孔内应设安全挡板,装碴时不宜装得太满以防提(吊)时碴、石落下伤人。

(9)挖出的土方应随出随运,暂时不能运走的,应堆放在孔口边1M以外处,且堆土高度不得超过1M。

凡孔内有人作业时,3M以内不得有机动车辆行驶或停放。

(10)孔内人员作业时,孔上必须有监护人员,并要随时与孔下的人员保持联系,不得擅自撤离岗位,孔上监护人员必须随时注意孔壁变化及孔底施工情况,发现异常时,应立即协助孔内人员撤离,并向有关人员汇报发现的情况。

人工挖孔,除应经常检查孔内的气体情况外,并应遵守下列规定:

①挖孔人员下孔作业前,应先用鼓风机将孔内空气排出更换;

②二氧化碳含量超过0.3%时,应采取通风措施。

对含量虽不超过规定,但作业人员有呼吸不适感觉时,亦应采取通风或换班作业等措施。

③空气污染超过现行的《大气环境质量标准》(GBHZ-1-82)规定空气污染三级标准浓度值时,禁止人工挖孔作业。

④空气污染超过现行的《大气环境质量标准》(GBHZ-1-82)规定空气污染三级标准浓度值时,禁止人工挖孔作业。

(11)人工挖孔深度超过10m时,桩底应设置通风措施保证连续通风,当使用风镐凿岩时,应加大送风量。

(12)下井前必须进行有毒气体检测,再通风数十分钟后才能施工,经常检查孔内的有害气体含量,孔内经常通风,以防有毒害气体中毒.

(13)如遇大雨天气,应停止作业。

作业人员必须身系安全绳,头戴安全帽,口戴防尘口罩。

(14)施工结束,桩孔内人员及工具等应撤出孔底,然后盖好孔口井盖。

(15)孔口周围如有道路,必须设置安全标牌,提示行人、车辆注意安全。

孔口边1米以上的地方,应及时运走,以防落入孔内伤人。

(16)提(吊)孔内土、石碴时,固定装置、滑车的钢丝绳及绳卡等其他设施必须检查达到安全可靠,如有隐患,应及时排除。

(17)孔口人员提(吊)装碴、石提筒或框时,应与孔底人员密切配合,接到孔底人员信号时,方准提(吊),返回孔底提筒(框)时同样要给孔底人员以安全信号,并用提环挂钩缓慢下入孔底,严禁向孔内抛掷物件。

(18)使用潜水泵排水时,要叫孔底作业人员返回地面,严禁在孔内停留。

(19)密切注意孔壁情况,如发现孔壁变形应立即停止掘进并报告施工人员及时排除处理。

(20)施工结束必须待孔底人员及工具、设备等撤返地面,然后盖好桩孔口板或其他安全措施后才能离开。

(21)听从孔岗指挥,提吊时必须集中精力。

(22)严禁脱岗指挥,严禁单人提(吊)放。

2、人工挖孔桩爆破作业

(1)孔内爆破,必须经项目相关负责人员同意;未经许可,不得爆破,否则给予相应处罚。

(2)石方爆破作业,以及爆破器材的管理、加工、运输验和销毁等工作均应按国家现行的《爆破安全规程》(GB6722—2003)执行。

(3)爆破器材的领取应遵守项目相关规章制度,爆破应由专业人员作业。

(4)爆破器材应严格管理,必须实行实报实销,剩余的爆破器材必须当日退库,严禁私自收藏,乱丢乱放,更不得用爆炸物品炸鱼、炸兽等。

发现爆破器材丢失、被盗应立即报告,等候处理。

(5)使用凿眼机时,扶钻工必须配带手套,防护眼镜、口罩和安全帽。

禁止用胸部紧顶把手。

(6)风钻钻眼时,应先检查机身、螺栓、卡套、弹簧和支架是否正常完好;管子接头是否牢固,有无漏风;钻杆有无不直、带饬以及钻孔堵塞现象;湿式凿岩机的供水是否正常;干式凿岩机的捕尘设施是否良好。

不合要求者应予修理或更换。

(7)电钻钻眼应检查把手胶套的绝缘和防止电缆脱落的装置是否良好。

电钻工必须手戴绝缘手套,脚穿绝缘胶鞋,并不得用手导引回转钢钎,不得用电钻处理被夹住的钎子。

(8)在工作面内不得拆卸、修理风、电钻。

(9)严禁在残眼中继续钻眼。

(10)电爆机钥匙要由主持人负责保管,必须等电线完全接妥,人员全部避入安全地带,一切准备完成后,方可由主持人启电点炮。

(11)爆破作业和爆破器材加工人员严禁穿着化纤衣物。

(12)禁止使石块和易燃材料填塞炮眼。

不得破坏起爆线路。

装药完毕应做好标记,以防遗漏点炮。

(13)孔内爆破应采用浅眼爆破。

炮眼深度,硬岩层不得超过0.4m,软岩层不得超过0.8m;装药量不得超过炮眼深度的1/3。

孔内爆破应采用电引或导爆管起爆。

(14)爆破前,对炮眼附近的支撑应采取防护措施。

护壁混凝土强度尚未达到2.5MPa时,不宜爆破作业。

(15)放炮后,施工人员下井前,应事先测定孔底有无毒气,如有毒气,应迅速排除。

(16)爆破后相距15分钟,准许检查人员进入工作面,施工人员下井后,应检查孔壁支撑是否被冲击损坏,对破损支撑应重新支护加强。

经检查确认无危险源后,方可井下作业。

(17)严禁由同一人同时搬运炸药与雷管。

严禁电雷管与带电物品一起携带运送。

爆破器材的运送,应避开人员密集地段,并直接送往工地,中途不得停留,并不得随地存放或带入宿舍。

药卷应用和雷管同样直径的竹、木锥子扎一个深为1.5倍雷管长度的小孔,然后放入接好引线的雷管,封闭扎口。

雷管不得露在药柱外面。

加工的起爆药包(柱),不应超过当班爆破作业的需要量。

(18)装炮工在装药前应对炮眼进行验收和清理;对刚打成的炮眼应待其冷却后装药。

湿炮眼应擦干后才能装药。

严禁烟火和明火照明;无关人员应撤离现场。

应用木制棍装药;严禁使用金属器皿装药。

(19)已装药的炮孔必须当班爆破,装填的炮孔数量应以一次爆破的作业量为限。

(20)爆破工作必须有专人指挥。

确定的危险区边界应有明显的标志,警戒区四周必须派设警戒人员。

警戒区内的人、畜必须撤离,施工机具应妥善安置。

预告、起爆、解除警戒等信号应有明确的规定。

(21)爆破时,应清点爆炸数与装炮数量是否相符。

(22)采用电雷爆破时,按国家现行的《爆破安全规程》(GB6722—2003)有关规定执行。

(23)电力起爆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①在同一爆破网路上必须使用同厂、同型号的电雷管,其电阻值差不得超过规定值(应控制在±0.2Ω以内);

②爆破网路土线应绝缘良好,并设中间开关,与其它电源线路应分开敷设;

③必须严格检查屯线、区域线、端线、电源开关和插座等的断通与绝缘情况,在联入网络前各自的两端应短路;

④爆破网路的联接必须在全部炮孔装填完毕,无关人员全部撖至安全地点后进行;联接应由工作面向起爆站依次进行,两线的接点应错开10cm,接点必须牢固,绝缘良好;

⑤用动力或照明电源起爆时,起爆开关必须放在上锁的专用起爆箱内,起爆开关箱和起爆器的钥匙在爆破作业时间里,必须由爆破工作的负责人严加保管,不得交给他人;

⑥装好炸药包后,必须撤除工作面的一切电源;雷雨季节应采用非电起爆法。

(24)爆破时,个别飞散物对人员的安全距离不得小于表4.3.18。

别飞散物对人员的安全距离表表4.3.18

爆破类型及方法

个别飞散物对人员的安全距离(m)

1、破碎大块岩矿

裸露药包爆破法

400

浅眼爆破法

300

2、浅眼爆破法

200(复杂地质条件下未修成台阶工作面时不小于300)

3、浅眼药壶爆破法

300

4、蛇穴爆破

300

5、深孔爆破

按设计,但不小于200

6、深孔药壶爆破

按设计,但不小于300

7、浅眼眼底扩壶

50

8、深孔孔底扩壶

50

9、峒室爆破

300

(25)爆破前必须同时发出音响(吹哨、喊话等)和视觉信号(摇红旗等),使危险区内的人员都能清楚地听到和看到。

使职工和附近居民事先知道警戒范围、警戒标志和声响信号的意思,及发出信号的方法和时间。

(26)第一次信号:

预告信号。

所有与爆破无关人员应立即撤到危险区以外,或撤到指定的安全地点。

第二次信号:

起爆信号。

确认人员、口、设备全部撤出危险区,具备安全起爆条件时,方准发出起爆信号。

根据这个信号准许爆破员起爆。

第三次信号:

解除警戒信号。

未发出解除信号前,岗哨应坚守岗位。

除爆破员进入现场检查爆破情况外,不准任何人进入危险区。

经检查确认安全后方准发出解除警戒信号爆破后,如发现盲炮或怀疑有盲炮,必须查清和处理完毕,确认安全后方准解除警戒,否则任何人不得进入禁区。

各种类型的“盲炮”处理应如下规定办理:

①难处理的盲炮应设立明显的标志,应请示爆破工作专职负责人,派有经验的爆破员处理,大爆破的盲炮处理方法和工作组织,应由总工程师批准;

②处理盲炮应在确定安全的时间进行,无关的人员不准在场,应在危险区边界警戒,危险区内禁止进行其他作业;

③处理盲炮时禁止直接拉出或掏出炸药,应该在炮眼内注水,然后再进行排除;

④盲炮应当班处理,当班不能处理或未处理完毕的,应将盲炮情况(数目、炮眼方向、装药数量和起爆药位置、处理方法和意见)在现场交接清楚,由下一班作业人员继续处理。

盲炮未处理完毕,不准在禁区内进行其他作业;

⑤电力起爆发生盲炮时,须立即切断电源,及时将爆破网短路;

⑥盲炮处理后,应仔细检查爆堆,将残余的爆破器材收集起来,未判明爆堆有无残留爆破器材前,应采取切实可行的防预措施。

(二)钻孔桩安全技术措施

A、钻孔

1、钻孔机械就位后,应对钻机及配套设备进行全面检查。

钻机安设必须平稳、牢固;钻架应加设斜撑或缆风绳。

2、冲击钻孔,选用的钻锥、卷扬机和钢丝绳等,应配置适当,钢丝绳与钻锥用绳卡固定时,绳卡数量应与钢丝绳直径相匹配。

冲击过程中,钢丝绳的松弛度应掌握适宜。

3、钻机作业中,必须由本机或机管负责人指定的操作人员操作,其他人不得任意登机,操作

人员在当班中,不得擅自离岗。

4、正、反循环钻机及潜水钻机使用的电缆要定期检查,接头必须绑扎牢固,确保不透水、不漏电;对经常处于水、泥浆浸泡处应架空搭设。

挪移钻机时,不得挤压电缆线及风水管路。

5、卷扬机卷筒上的钢丝绳,不得全部放完,最少保留3圈。

严禁手拉钢丝绳卷绕。

钻机钻进时,卷扬机变速器的换挡,应事先停车,挂上档后,方可开车操作。

6、采用冲抓或冲击钻孔当钻头提到接近护筒底缘时应减速、平稳提升,不得碰撞护筒和钩挂护筒底缘。

7、钻孔使用的泥浆,宜设置泥浆循环净化系统,并注意防止或减少环境污染。

8、钻机停钻,必须将钻头提出孔外,置于钻架上,不得滞留孔内。

9、对于已埋设护筒未开钻或已成桩护筒尚未拔除的,应加设护筒顶盖或铺设安全网遮罩。

10、开机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11、钻孔中,发生故障需排除时,严禁作业人员下孔内处理故障。

B、钢筋笼吊装

1、钢筋笼采用起重机吊装,起重机在工作前,应将支撑脚撑起,其撑脚底板应用木板垫实,使机构保持水平。

行驶前应先将支撑脚收起固定。

2、工作时,驾驶室内禁止人员停留(载荷行驶例外)。

装卸车时,吊起的物件不得超越汽车或拖车的驾驶室;若受条件限制,必须超越时,则驾驶室内除驾驶员外不准停留任何人。

上班前不喝酒。

3、起重机司机必须认真做到“十不吊”:

(1)超过额定负荷不吊;

(2)构件重量不明不吊;(3)捆绑不牢固、不平稳不吊;(4)埋在土中的物件不吊;(5)不斜吊,不拖拉起吊;(6)指挥信号不明或多人指挥不吊;(7)六级以上风力和雷暴雨时不吊;(8)没有足够照明或光线差不吊;(9)在斜坡上或坑沿、堤岸边不吊;(10)构件上站人或有活动物件不吊。

4、吊装前,必须注意先观察吊机周围是否有人,架空电线是否在操作范围内,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避免吊装时伤人或触电。

C、水泥砼灌注

1、砼灌注采用水泥砼输送泵或罐车灌注,砼输送泵应稳固安装在坚实的地面上,且离施工工作面尽可能近、干扰小、环境安全的地方。

2、检查输送管道,对于损伤裂纹或壁厚太薄的配管不得使用。

3、当垂直向上泵送高度较高时,应把新的、无磨损的管子或管壁厚的管子配置在管路开始处。

4、输送管道的布置应利用地形裁弯取直,尽量越少弯管数量。

各管卡一定要紧到位,保证接头密封严密,不漏浆。

管道要支撑稳固,弯管处要加设牢固的固定装置,水平管路不应悬空。

5、为了应付可能发生的堵管或其它故障,要准备好各种检修及管道吹用具,并安排好相应的应急措施。

6、向砼料斗加入一定量清水,以洗润料斗、分配阀及输送管道。

7、向料斗加入一定量的水泥浆,润滑整个输送管道,并观察输送管道有无渗漏现象。

8、砼加入料斗以前,砂浆平面应保留在料斗搅拌轴线以上,泵送中,砼平面应维持在搅拌中心线以上,但不超过距搅拌轴以上20cm的高度。

供料跟不上时,要及时停泵。

9、开始或停送砼时应与前端软管操作人员取得联系。

操作人员不准站在管子出口处,防止砼料突然喷出伤人。

10、在作业中不得随意移去料斗上的方格网,严禁把手伸入料斗、水箱。

严禁蹬踏料斗。

11、输送泵和管道发出不正常杂音时,应及时检查处理。

12、料斗网格上超规格料或其它杂物应及时清除。

搅拌轴卡住不转或反向失灵时,要暂停泵送,及时采取措施排除。

13、前端浇筑处软管要垂直安放,如确需水平放置的,忌过分弯曲,严禁将软管折弯。

14、操作人员不得站在构造物或模板支架的边角,手握末端软管进行操作。

软管的摇晃或砼喷射,有可能导致操作人员坠落的危险。

15、临时停泵期间应间隔4~5分钟正反泵1—2个行程,以防管路内砼凝结,当长时间停泵重新工作时,应先启动搅拌器,再开始泵送。

16、不得随意向料斗加水。

严禁泵送搅拌后已停放90分钟以上的砼。

17、发现堵塞等事故后,应及时检查及处理。

检查时严禁用金属器物敲打管道。

18、工作期间,严禁折卸管道,不得把手伸入阀体操作,不得攀登或骑在输送管道上。

19、当泵送工作接近完毕时,应预先估计剩余工作量和管道中砼体积,以便停止供料。

三、作业后的要求

20、按以下顺序停机:

(1)停止泵送,同时给蓄能器卸压。

(2)关掉动力源。

停泵后,立即清除料斗内和管道中的砼。

清洗(水洗或汽洗)泵机、料斗、阀箱、管道等。

在清洗时,人员要离开排料管口及弯管气接头处,以免发生事故。

输送管体拆卸清洗后,应逐件检查是否完好。

管段及卡箍等必须堆放整齐、不得乱扔。

清洗泵机外部时,注意不要使水进入电气箱、电磁阀等部位。

清洗后把电气箱,机罩外部的水擦干净。

D、泥浆池、沉淀池

1、泥浆池、沉淀池应位于行人较少的地方,四周应制作有效的防护措施和警示标志。

2、夜间施工时泥浆池旁要有警示照明设施。

3、要向周围村民进行安全宣传,并设立闲人不得进入标志。

第六章安全生产、文明施工保证体系及措施

1、建立安全负责机构

针对本合同段桥梁施工的具体情况,建立并调整相应的施工安全机构。

项目经理部成立以项目经理总负责的安全领导机构,项目总工程师、项目副经理、各专业技术工程师负责防火、用电安全等措施的具体检查、监督与落实工作。

安全管理网络由项目经理牵头负责,由项目副经理、总工程师两条线分管共抓。

项目副经理分管安全工程师和材料、机务部,具体负责进行安全措施的制订落实;总工分管工程部、质检部,从技术方案角度来落实安全生产措施;项目经理分管财务部,主要考虑安全生产措施的预结算和资金。

项目经理通过安全工作还要建立专职安全员和分包安全员责任制度,并由他们去抓好班组长和兼职安全员,将安全生产落实到人,为保证项目的顺利实施及施工安全成立 桥梁施工安全领导小组:

组长:

覃荣斌

副组长:

韦华军、李金明、李景信、李晓杰

成员:

甘泷、闭昆宗、罗辉、黄鹏成、王瑞云、李宏

刘炎安、杨力、罗文、黄耀飞

专职安全员:

李景信、李育林

2、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

(1)建立、健全各级各部门的安全生产责任制,责任落实到人。

各经济承包队有明确的安全指标和包括奖惩办法在内的保证措施。

有劳务使用和机械租用安全生产协议书。

(2)进入新工种的工人必须进行安全技术培训。

工人应掌握本工种操作技能,熟悉本工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3)施工组织设计

施工组织设计应有针对性的安全技术措施,经技术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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