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形势与政策专题南海问题由来和现状

形势与政策专题:

南海问题的由来与现状

(资料整理:

李海滨)

南海诸岛是南海中中国许多岛屿、沙洲、礁、暗沙和浅滩的总称。

它们分布的范围很广,南北绵延1800公里,东西分布约900公里,共有岛、礁、沙和滩200多个。

诸岛北起海岸附近的北卫滩,西起万安滩,南至曾母暗沙,东北至黄岩岛。

自北向南大致可以分为东沙、西沙、中沙、和南沙四大群岛。

其中西、南、中沙群岛位于中国南海的西南部,由200多个岛、礁沙组成,海域面积200多万平方公里,是我国最南端的领土。

”南沙群岛则是分布范围最广、岛礁数量最多的一组大群岛,国际习惯称其为“斯普拉特利群岛”。

南海问题的焦点就是最南端的南沙群岛。

目前,周边许多国家不仅对岛群提出了主权要求,而且还占领了大部分岛礁,对其附近海域进行疯狂的资源掠夺。

中国的海洋领土和海洋权益受到了前所未有的威胁和挑战。

1、南海与南海诸岛概况

(一)南海概况及战略地位

  南海位于我国东南方向,是一个由东北朝向西南走向的典型的半封闭海。

整个海区南北绵延1800公里、东西分布900多公里,水域面积约360万平方公里。

其中属于中国的海域210万平方公里,位于北23°37ˊ,南迄北纬3°00ˊ;西自东经99°10ˊ,东至东经122°10ˊ,南北横越约2000公里,东西纵跨约1000公里。

整个海域面积约350万平方公里,是我国海区面积最大的海。

它背靠华南大陆,东临菲律宾诸岛,南接印尼、文莱等国,西邻越南、马来半岛,战略地位十分重要。

“南海诸岛”(包括岛屿、沙洲、礁、暗沙和浅滩)270多个,其分布北起海岸附近的北卫滩、南至曾母暗沙;西起万安滩、东至黄岩岛,从北向南,大致可以分为东沙群岛、西沙群岛、中沙群岛、南沙群岛四大群岛,已经命名的岛礁有258座。

  东沙群岛位于南海北部距汕头港160海里的大陆架上,由一群珊瑚礁组成,呈新月形,主要岛屿有东沙岛,北卫滩、南卫滩等,露出水面的东沙岛,东西长约2.8公里,南北宽约0.7公里,面积约1.8平方公里,平均海拔6米左右。

  西沙群岛由35个岛礁组成,位于海南岛东南约182海里的大陆架边缘。

东部为宣德群岛,主要由永兴岛、石岛、赵述岛和东岛等7个较大的岛屿组成。

其中永兴岛最大,东西长1800米,南北宽1160米,面积约1.85平方公里,平均海拔10米。

西部为永乐群岛,有珊瑚岛、甘泉岛、金银岛、琛航岛、晋卿岛、中建岛等8个较大的岛屿。

其中甘泉岛面积约0.3平方公里,因有淡水而得名。

  

中沙群岛位于西沙群岛东约70海里处,是一个略呈椭圆型、绵延达75海里的珊瑚礁环。

礁环附近还分布着许多岛礁、暗沙。

最东处的黄岩岛(又名民主礁),是中沙群岛中唯一露出水面的岛屿,是一个长约10海里的巨型环礁,礁盘大都没入水下约1米。

  南沙群岛位于海南岛东南约550海里,岛群绵延数百里,是南海诸岛中分布面积最广、岛礁最多、位置最南的群岛。

由多个面积极为狭小且无法维持人类居住或支持各种经济活动的岛礁组成,露出水面的岛礁有60多个,主要有太平岛、南威岛、中业岛、郑和群礁、万安滩等9个面积较大的岛屿。

太平岛是南沙群岛中面积最大、自然条件最好的岛,总面0.432平方公里。

南沙群岛海域面积多达82万平方公里,约占中国南海海域面积的2/5,占中国海洋国土总面积的1/4。

  

南海资源丰富,战略地位重要。

南海诸岛有各种热带植物为主的林木;盛产各种海产品,有海洋生物2850多种以上。

南海海底蕴藏着丰富的矿物质资源,含有锰、铁、铜、钴等35种金属和稀有金属的锰结核,是具有较高经济价值的海底矿产,是提炼核能的重要原料。

石油、天然气是南海最重要的矿产资源。

该地区被地质界、石油界誉为“第二个波斯湾”和“四大海底储油区之一”;主要有曾母盆地、沙巴盆地、万安盆地等。

在航道方面,它是连接东北亚——西太平洋与印度洋——中东地区的重要航道,占世界海运总量的一半以上,每天过往的船只平均达270多艘,日本、韩国、台湾80%以上的石油是经这里运输的。

东盟5国由南海经过的进出口货物占这些国家的外贸总额的一半以上。

(2)南海的历史概况

1、中国对南沙群岛拥有主权的历史依据。

中国是历史上最早发现并命名、最早开发经营和最早管辖南沙群岛的国家。

中国最早发现、命名南沙群岛中国人民对南海诸岛的最早发现可以上溯到汉朝。

东汉杨孚《异物志》有"涨海崎头,水浅而多磁石"的记载。

这里的"涨海"是当时中国人民对南海的称呼,"崎头"则是当时对包括西沙群岛和南沙群岛在内的南海诸岛的岛、礁、沙、滩的称呼。

三国东吴将领康泰所著《扶南传》不仅提到了南沙群岛,而且对其形态描述道:

"涨海中,到珊瑚洲,洲底有盘古,珊瑚生其上也。

"唐宋年间,许多历史地理著作将西沙和南沙群岛相继命名为"九乳螺洲"、"石塘"、"长沙"、"千里石塘"、"千里长沙"、"万里石塘"、"万里长沙"等。

宋元明清四代,以"石塘"、"长沙"为名记述南海诸岛的书籍多达上百种。

元代,对南海诸岛地理位置的记载更为详细。

汪大渊所著《岛夷志略》中有"万里石塘,由潮洲而生,迤逦如长蛇,横亘海中......原其地脉。

历历可考。

一脉至爪哇,一脉至渤泥及古里地闷,一脉至西洋遐昆仑之地"。

其中"万里石塘"指包括今南沙在内的南海诸岛。

明代《混一疆理历代国都之图》中标有石塘、长沙和石塘。

从图中标绘的位置看,后一个石塘是今南沙群岛。

清代《更路簿》记载了中国海南岛渔民所习用的南沙群岛各个岛、礁、滩、洲的地名具体方位,其中南沙计73个地名。

中国最早开发经营南沙群岛,中国人民至迟明初就到南沙群岛从事开发渔业生产了。

早在明代,有海口港、铺前港和清澜港渔民及文昌县渔民到南沙群岛去捕捞海参等物。

1868年《中国海指南》记载了我国渔民在南沙群岛活动情况,郑和群礁有"海南渔民,以捕取海参,贝壳为活,各岛都有其足迹,亦有久居礁间者,海南每岁有小船驶往岛上。

携米粮及其他必需品,与渔民交换参贝。

船于每年十二月或一月离海南,至第一次西南风起时返。

"清末以来,我国海南岛和雷州半岛各地渔民都有人到南沙群岛去捕鱼,其中以文昌、琼海两县最多,每年仅从此二地去的渔船就各有十几条到二十多条。

《更路簿》是中国人民明清以来开发南海诸岛的又一有力证明。

它是中国海南岛渔民在西沙和南沙群岛进行生产活动的航海指南,积累了许多人航行实践经验的集体创作,它孕育于明代,后不断完善,记载了渔民从海南岛文昌县的清澜或琼海县的潭门港起,航行至西沙、南沙群岛各岛礁的航海航向和航程。

民国以来我国渔民开发经营南沙群岛的史实,中外史料均有记载。

日本小仓卯之助《暴风之岛》记载1918年他组织的探险队到达北子岛时发现三位"文昌县海口人"。

1933年日本三好和松尾到南沙调查时看到北子岛有中国人2名、南子岛有中国人3名住在那里。

日本《新南群岛概况》记载,中业岛有渔民"栽种之甘薯","昔时有中华民国渔民居住于此岛,并种植椰子、木瓜、蕃薯和蔬菜等"。

中国最早对南沙群岛行使管辖迟至元代,南沙群岛已归我国管辖。

《元史》地理志和《元代疆域图叙》记载元代疆域包括了南沙群岛。

其中《元史》记载了元朝海军巡辖了南沙群岛。

明代《海南卫指挥佥事柴公墓志铬》记载:

"广东濒大海,海外诸国皆内属","公统兵万余,巨舰五十艘",巡逻"海道几万里"。

表明南沙群岛属于明代版图,明代海南卫巡辖了西沙、中沙和南沙群岛。

在清代,中国政府将南沙群岛标绘在权威性地图上,对南沙群岛行使行政管辖。

1724年的《清直省分图》之《天下总舆图》、1755年《皇清各直省分图》之《天下总舆图》、1767年《大清万年一统天下全图》、1810年《大清万年一统地量全图》和1817年《大清一统天下全图》等许多地图均将南沙群岛列入中国版图。

1932年和1935年,中国参谋本部、内政部、外交部、海军部、教育部和蒙藏委员会共同组成水陆地图审查委员会,专门审定了中国南海各岛屿名称共132个,分属西沙、中沙、东沙和南沙群岛管辖。

1933年,法国侵占我国南沙群岛的太平、中业等九个岛屿,立即遭到我在南沙群岛生活和从事生产活动的渔民强烈反抗,中国政府也向法国政府提出抗议。

1935年,中国政府的水陆地图审查委员会编印《中国南海各岛屿图》详细标明包括南沙群岛在内的南海诸岛各岛礁的具体名称。

1939年,日本侵占了南海诸岛。

1946年根据《开罗宣言》和《波茨坦公告》精神,中国内政部会同海军部和广东省政府委派肖次尹和麦蕴瑜分别为西沙群岛和南沙群岛专员,前往接管西沙群岛和南沙群岛,并在岛上立主权碑。

1947年,中国内政部重新命名包括南沙群岛在内的南海诸岛全部岛礁沙滩名称共159个,并公布施行。

1983年,中国地名委员会授权公布包括南沙群岛在内的南海诸岛标准地名。

综上所述,大量翔实的史实证明,南沙群岛是中国人民最早发现和开发经营的,中国政府早已对其行使管辖和主权。

南沙群岛自古以来就是中国领土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2、中国对南沙群岛拥有主权的法理依据。

中国对南沙群岛拥有无可争辩的主权,这是有充分的法理依据的。

中国政府对南沙群岛行使管辖还表现在一系列持续和有效的政府行为。

自唐贞元以来,中国已将南沙群岛列入了中国的版图,至明、清则进一步明确了这一点。

大量的中国官方文件、地方志和官方地图都记载了中国历代政府对南沙群岛的管辖,并将其列入中国的领土范围。

直至本世纪初,中国政府一直在没有争议的情况下对南沙群岛行使着和平管辖。

本世纪初以来,历届中国政府都持续不断地维护中国对南沙群岛的主权。

20世纪30年代,法国曾侵占南沙群岛的九个小岛,中国政府及时进行了外交交涉,中国渔民进行了有组织的抵抗。

民国时期,中国政府采取了一系列积极维护主权的措施,如给在南沙群岛及其附近海域作业的中国渔民和渔船发放中国国旗,组织对南沙群岛的历史和地理调查,由政府地图出版审查机构重新命名和审定南海诸岛包括南沙群岛的群体和个体名称等。

二战期间,日本侵占了中国的南沙群岛。

中国为收复被日本占领的南沙群岛进行了不懈努力。

1943年中美英三国《开罗宣言》宣布此次战争的宗旨之一是"使日本所窃取于中国之领土,例如满洲、台湾、澎湖群岛等归还中国"。

当时的南沙群岛被日本划归台湾管辖,《开罗宣言》要求日本归还的中国领土当然包括南沙群岛。

1945年《波茨坦公告》再次确认了中国收复失地的立场。

根据《开罗宣言》和《波茨坦公告》的精神,中国于1946年收复南沙群岛,同时以一系列法律程序向全世界宣告中国恢复行使对南沙群岛的主权,包括举行接收仪式和派兵驻守,绘制南沙群岛地图,重新命名南沙群岛及其群体和个体的名称,编写和出版最早的南沙群岛地理志。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后,南沙群岛先后被划归广东省和海南省管辖,中国政府一直坚持并采取实际行动积极维护对南沙群岛的主。

综上所述,中国政府对南沙群岛享有无可争辩的主权。

有的国家声称南沙群岛在其大陆架或专属经济区内,并据此主张对南沙群岛的主权。

根据国际法和海洋法,领土主权是海洋权益的基础,海洋权益是从领土主权派生出来的。

任何国家都不能将海洋管辖权扩展到别国的领土上,更无权以主张专属经济区或大陆架为由侵占他国领土。

总之,任何国家对南沙群岛岛礁的军事占领或其它行动,都是对中国领土主权的侵犯,在国际法上都是非法和无效的,不构成主张领土要求的依据,也不能改变中国对南沙群岛拥有主权这一无可争辩的法律事实。

3、中国对南沙群岛的主权得到国际上的承认。

世界上许多国家、国际舆论和出版物承认南沙群岛是中国领土。

(1)英国

英国海军部测绘局1912年编印的《中国航海志》(ChinaSeaPilot),多处载明南海诸岛常有中国人民的足迹。

1971年,英驻新加坡高级专员说:

"斯普拉特利岛(指我南威岛)是中国属地,为广东省的一部分……在战后归还中国。

我们找不到它曾被任何其他国家占有的任何迹象,因此只能作结论说,它至今仍为共产党中国所有。

"(载香港《远东经济评论》,1973年12月31日,39页。

(2)法国

据1933年9月法国出版的《殖民地世界》杂志(LEMONDECOLONIALILLUSTRE)所载,1930年法国炮舰"马立休士"号测量南沙群岛的南威岛时,岛上即有中国居民三人;1933年4月,法国人强占南沙9岛时,见各岛居民全是中国人,南子礁上有7人,中业岛上有5人,南威岛上有4人,南钥岛上有中国人留下的茅屋,水井、神座等,太平岛上有一中国字牌,指示储粮处所。

1965年出版的法国《拉鲁斯国际地图》不但用法文拼音标明西沙、南沙和东沙群岛的中国名称,而且在各岛名称后注明属于"中国

(3)日本

1966年出版的《新中国年鉴》说:

"中国的沿海线,北从辽东半岛起到南沙群岛约一万一千公里,加上沿海岛屿的海岸线,达二万公里。

”1972年出版的《世界年鉴》说:

"中国……除大陆部分的领土外,有海南岛、台湾、澎湖列岛及中国南海上的东沙、西沙、中沙、南沙各群岛等。

"

(4)美国

1961年出版的《哥伦比亚利平科特世界地名辞典》写道,南沙群岛是"南中国海的中国属地,广东省的一部分。

"1963年美国出版的《威尔德麦克各国百科全书》说:

中华人民共和国各岛屿,还包括伸展到北纬4度的南中国海的岛屿和珊瑚礁。

1971年出版的《世界各国区划百科全书》说:

"人民共和国包括几个群岛,其中最大的是海南岛,在南海岸附近。

其他群岛包括南中国海的一些礁石和群岛,最远伸展到北纬4度。

这些礁石和群岛包括东沙、西沙、中沙和南沙群岛。

"

(5)越南

1956年6月15日,越南外交部副部长雍文谦见我国驻越领事馆临时代办李志民时表示:

根据越南方面的资料,从历史上看,西沙、南沙群岛应当属于中国领土。

当时在座的越外交部亚洲司代司长黎禄说:

从历史上看,西、南沙群岛早在宋朝时就已属中国了。

1958年9月4日,我国政府发表领海宽度为12海里的声明,适用于中国一切领土,包括南海诸岛。

越人民日报于9月6日详细报道了这一声明。

越南总理范文同于9月14日向周总理表示承认和赞同这一声明。

1974年越南教育出版社出版的普通学校地理教科书,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一课中写道:

从南沙、西沙各岛到海南岛、台湾岛……,构成了保卫中国大陆的一座长城。

4、将南海诸岛标注为中国领土的其他国家出版的地图。

1954、1961和1970年联邦德国出版的《世界大地图集》;1954至1967年苏联出版的《世界地图集》;1957年罗马尼亚出版的《世界地理图集》;1957年英国出版的《牛津澳大利亚地图集》、《菲利普地图集》和1958年出版《大英百科全书地图集》;1960年越南人民军总参地图处编绘的《世界地图》;1968年民主德国出版的《哈克世界大地图集》;1968年英国出版的《每日电讯世界地图集》;1968、1969年版,法国出版的《拉罗斯地图集》;1968年法国国家地理研究所出版的《世界普通地图》;1972年越南总理府测量和绘图局印制的《世界地图集》;1973年日本平凡社出版的《中国地图集》。

5、有关承认中国对南沙群岛主权的国际会议

(1)1951年旧金山对日和约会议规定日本应放弃西沙群岛和南沙群岛。

当时,苏联代表团团长葛罗米柯在会上发言指出:

西沙群岛和南沙群岛等岛屿是中国"不可分割的领土"。

虽然旧金山对日和约没有明确提及日本将西沙、南沙群岛交还中国,但在签署旧金山对日和约的第二年,即1952年,由当时日本外务大臣冈崎胜男亲笔签字推荐的《标准世界地图集》第十五图《东南亚图》,就把和约规定日本必须放弃的西沙、南沙群岛及东沙、中沙群岛全部标绘为中国。

(2)1955年10月27日,在菲律宾首都马尼拉召开第一届国际民航组织太平洋地区飞行会议。

出席这次会议的有16个国家和地区。

除澳大利亚、加拿大、智利、多米尼加、日本、老挝、南朝鲜、菲律宾、泰国、英国、美国、新西兰、法国等国外,当时南越和中国台湾当局也都派代表参加了会议。

大会由菲律宾首席代表担任主席,法国首席代表为大会第一副主席。

会议认为南海诸岛中的东沙、西沙、南沙群岛位于太平洋要冲,这些地区的气象报告对国际民航关系很大。

所以,与会代表通过第24号决议,要求中国台湾当局在南沙群岛加强气象观测(每日四次)。

当时,通过这项决议时,包括菲律宾和南越代表在内,没有任何一个国家的代表对此提出异议或保留意见。

 二、南海争端的由来与发展

(一)南海争端的由来

  对于南海诸岛的主权属于中国,国际上长期并无争议。

不少国家政府和国际会议的决议都承认这一点。

1930年召开的“远东气象会议,要求中国在西沙群岛建立气象站;1955年10月,美国、英国、法国、日本、加拿大、澳大利亚、新加坡、泰国、菲律宾、越南等国家在马尼拉召开“国际民航组织太平洋地区航空会议”,通过第24号决议,要求中国在南沙加强气象观测;1978年,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政府间海洋委员会召开第14届年会,要求中国在西沙、南沙分别建立海洋观测站。

美国和西班牙1898年签订的“巴黎条约”和1900年签订的“华盛顿条约”曾明确规定了菲律宾的领土范围,并未包括南沙群岛。

1951年签署的“菲美军事同盟条约”、1953年的菲律宾宪法也对此作了进一步的确认。

1958年9月14日,越南政府总理范文同致函周恩来总理,表示坚决尊重、支持中华人民共和国的领海要求。

越南人民军1960年绘制的《世界地图》均将西沙和南沙群岛以中国名称标示,并注明它们属于中国。

越南教育出版社1974年出版的地理教科书也清楚地写道:

“从南沙和西沙延伸到海南岛的群岛……形状如钩,构成保卫中国大陆的长城。

”20世纪70年代以前,英、美、法、苏、日等许多国家出版的《世界地图集》,以及各种文献和权威的百科全书均清楚地将南海诸岛标属中国,因此,在战后相当长的时间里,并不存在所谓“南海问题”。

问题的起因主要是60年代末南沙群岛海底发现蕴藏量丰富的油气资源,以及1982年通过《联合国海洋法公约》(1994年11月16日正式生效),使许多国家把南海地区视为攫取更广阔海域和资源的新目标。

由于经济建设迅速发展及油气资源需求的增加,从70年代开始,越、菲、马等南海周边国家乘中国“十年动乱”之机,纷纷对南诸岛提出领土要求并以军事手段实施侵占。

特别是1973年世界“石油危机”前后,在南沙群岛及其附近海域掀起一股瓜分岛礁、开发石油资源的狂潮。

一些邻国开始侵占部分南沙岛屿,在岛上兴建永久性设施,设立行政机构,向岛上移民,制定有关法令、驻扎军队等,妄图永久占领。

1982年《联合国海洋法公约》获得通过,尤其是大陆架、专属经济区及群岛主义等法制的确立,使南海诸岛礁被认为是国家获取广大海域和更多天然资源的基础。

由于划分专属经济区引发了南海周边国家之间的海上纠纷。

南海周边的菲、马、越等国在批准《联合国海洋法公约》时,都发表一份附带声明,重申本国在南海水域的权利,促使周边国家进一步加紧争夺岛礁和开发资源,最终造成目前中国的南沙群岛被占领、广大海域被瓜分、海底资源遭到掠夺的状况。

  中国政府多次申明对南海诸岛的主权和有关权益,对周边一些国家侵占我主权、掠夺我资源进行了有理、有利、有节的斗争。

70年代、80年代初期,中国政府都对这些侵犯我主权的无理现象提出过外交主张和抗议。

1988年1月后,中国人民解放军先后进驻南沙的永署礁、华阳礁等,竖立主权碑、行使捍卫南沙主权的职责。

进入90年代,随着冷战的结束,各国纷纷把发展重心转到经济建设上来,中国计划在南海地区进行正常的石油勘探和开采。

1992年中国通过《领海及毗连区法》,宣布“中华人民共和国领海基线采用直线基线法划定,由相邻基点之间的直线连线组成”,并赋予解放军舰艇飞机有追踪外国舰船的权限,以更有效地在南海地区行使保卫我主权的职责。

  越、马、菲等国,对中国上述举动非常敏感,认为是中国“南下扩张的信号”。

1992年5月,中国与美国克里斯通(Response)石油公司签订条约在南沙万安滩附近水域开采石油,遭到越南的强烈抗议;菲律宾担心中国收回其所占岛礁,要求东盟各国明确表态,对华采取一致立场。

东盟其他国家担心南海争端影响地区稳定,在1992年7月召开的东盟外长会议上发表了《东盟南海问题宣言》,要求与中国建立“南海行为准则”,试图约束中国在南海地区的行为。

  90年代中期以来,我军加强了驻守岛礁的基础设施建设,改善守备条件,防卫能力有明显的提高,为维护我海洋权益奠定了基础。

但越、菲、马等国一边加强对南海诸岛的占领和在有争议海区采取单方面行动掠夺资源,一边密切关注我在南海的行动,稍有风吹草动便大肆渲染,试图给国际社会造成中国“入侵东南亚海域”的印象。

它们还积极加强沟通和磋商,联手对华趋势增强。

它们不断对中国在南海地区进行正常的勘探考察和岛屿建设,以及军舰巡逻进行指责,甚至使用武力对中国的行动进行干涉。

因而发生中国与菲律宾之间的“美济礁事件”、“黄岩岛纠纷”,以及与越南在开采石油问题上的海域之争。

为了报复中国,菲、越常常寻衅闹事,将在我国水域内正常作业的渔船扣留并将渔民关押甚至杀害。

同时,东盟某些国家还加强了与西方国家的军事合作,企图借此达到限制中国在南海的行动的目的。

  南海争端的内容包括岛屿主权归属、海域划分和资源开发三大类。

争端的核心一方面是岛屿、沙洲、暗礁等的主权归属,如中国与越南、菲律宾、马来西亚有关南沙群岛主权、中国与越南关于西沙群岛的所有权的争议;另一方面是大陆架及海域的划分,主要是各国宣布专属经济区后造成相邻或相近国家的海域重叠。

焦点集中在南沙群岛,尽管它是由面积极小的岛礁组成,但以国际海洋法的眼光观察,主张这些岛屿的所有权的确十分重要。

因为这些岛礁即使无法符合1982年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第121条规定,可拥有其经济区或大陆架,但可作为划定海基线的基点。

这些岛屿的主权国可由此基线主张由此延伸不等距离的水域,从而拥有该水域内资源的主权和管辖权。

加之南沙群岛位于国际重要海上交通线上,各国基于政治、经济、法律、战略重要性的考虑,一般都采取不妥协立场,甚至表示将用武力捍卫主权。

  

(二)南海分割现状及其论据

  根据国际法,获取领土主要有5种方式:

先占、征服、添附、时效和割让。

中国对南海诸岛的主权要求是基于在历史上“先占”的原则,而南海周边国家多数是以早先国际公认的大陆架“自然延伸原则”、1982年通过的《联合国海洋法公约》规定的专属经济区及对岛礁的“有效管理”原则作为其主张海域、大陆架及占领南海岛礁的法理依据。

  1、越南宣称拥有南沙群岛全部的岛屿主权。

目前在南沙群岛侵占了鸿麻岛、南威岛、南子岛等30多个岛礁,在南威岛上设立军事指挥机构,将侵占的一系列岛屿命名为“长沙群岛”;越南还借宣布其200海里专属经济区,将整个南沙海域划入版图,实际控制我南沙海域7万多平方公里。

此外越南还长期占领我白龙尾岛,它位于海南岛以西的北部湾(越南称“东京湾”)海域,历来属于中国,法国曾侵占该岛。

我人民解放军1950年解放海南岛时,收复该岛,后在援越抗法、抗美斗争中,将该岛屿辟为援越补给点,交由越方守卫。

但越南胜利后却拒不交还,并宣称对该岛拥有主权,加紧军事控制。

此外,越南还提出北部湾的“垂直划线法”,企图将两国共同拥有的北部湾2/3以上的海域据为己有,造成沿越南海岸线,中国和越南宣布的主权海域有一连串的重叠,如中国在西沙划分的“湾北—21”(WAB—21)海区位于越南宣布的133、134、135海区内,越南的“大雄”(DayHung)油田则位于中国宣布的海域边界上。

越南还不时对我1974年收复的西沙群岛提出领土、海域要求。

  越南对以上岛屿、海域提出主权要求的法理依据,主要是根据历史上“先占”、“大陆架法则”,以及对岛礁的“有效管理”原则。

越南认为,法国占领越南后,即于1933年对南沙群岛实施了占领和控制,并将其并入交趾支那的波地省。

1939年日本人占领该岛屿,1951年日本签署旧金山条约时,宣布放弃其占领的领土,中国人未出席这次会议,越南代表宣布行使对南沙及西沙群岛主权,未造成异议。

实际上1933年当时的中国国民党政府,以及1951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都提出了强烈抗议;1946年中国政府和军队已收复南沙和西沙群岛。

另外,越南认为“四政滩”(我“万安滩”,距离越南200海里,距中国800海里)及其以西的岛礁均属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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