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汇核销程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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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汇核销程序
程序:
-先备好相关单证:
出口收汇核销单;出口结汇证明报关单;银行水单;
网上交单(电子口岸)录入-单证-发送单证-完成后
正常报核:
按收汇比执行,选择核销单-选择水单(可多次分批使用报核)-选择抵扣进口报关单证明联达成备案收汇比例打印-2份-报送-送外汇审核-先审进料抵扣证明联-进口核查清单一式三联10万以上的;1万以下的要列印(打印在最后)超出10份要发电子邮件或
用U盘拷备至外汇局用于进料核查.复印未抵扣完的水单与进口核查清单\报关单证明联.
注:
水单\核销单\进料抵扣证明联交单后约5天左右有资料,
进口报关单和国内收汇水单要自行录入,外汇管理局另有通知的除外.
系统登录
在系统登录之前,必须连接互联网。
第一步:
双击桌面上“出口收汇核销网上报审系统”图标,启动系统,出现系统登录界面(图2.1),操作员输入自己的代码和口令。
如果您是第一次使用报审系统,“在线登录”和“离线登录”选项将不可见,系统默认为“在线登录”,请输入初始用户代码ADMN和初始口令为ADMN(注:
英文字母为大写)。
图2.1
第二步:
按【确定】,进入程序主界面(图2.2)
注意:
密码三次输入不正确,将退出系统.
图2.2
第三步:
第一次成功登录报审系统后请及时添加新的业务员。
业务员的添加在【企业内部管理】中的【业务员登记】模块中添加(图2.3)。
点击【新建】,添加业务员代码、姓名、密码等信息和权限设置(图2.4),点击【保存】,系统提示保存成功,点击【确定】(图2.5),完成添加。
以后使用【业务员登记】功能时需以具有“管理员”权限的业务员代码登陆系统。
图2.3
图2.4
图2.5
第四步:
添加完业务员后退出报审系统,使用新的业务员代码重新登录报审系统(图2.6),
图2.6
登录成功后请及时修改密码,以免XX者使用系统。
密码可在【系统设置】中【用户密码设置】中修改(图2.7)。
图2.7
注意:
本系统仅在数据提取及数据报送时要求企业的电脑必须连接互联网,并选择在线登录。
用户再次登录报审系统时,可选择离线登录进行数据关联操作。
数据提取
数据提取是指企业通过互联网从外汇局的业务数据库把属于本企业的相关数据下载到自己的计算机上,在企业首次使用报审系统时,必须首先下载本企业的数据及折算率
1、全部数据提取
点击主菜单中的【数据交换】,点击【数据提取】(如图3.1所示)
图3.1
选择【全部数据提取】,将弹出对话框(图3.2)
【数据提取选择】中各项选择的含义如下:
企业领单记录:
指企业在外汇局申领的核销单信息;
收汇信息:
指企业在银行的外汇收入信息(用于核销的收入信息);
核销单信息:
指企业已用于报关出口的核销单信息;
加工合同信息:
指企业的加工贸易合同备案信息;
公告栏信息:
指企业收到外汇局反馈的核销审核信息以及外汇局发布的其它相关政策法规信息。
(每次下载完数据之后,系统会自动弹出新的公告信息,如图3.3)
进口信息:
指企业补录入并上报到外汇局的进口货物信息。
在选择要提取的信息及数据提取条件后,点击【开始】即可以下载数据。
全部数据提取完成后,系统自动提示“数据下载完成,是否继续下载折算率信息”(图3.4),点击【是】继续下载,或点击【否】退出。
图3.2
注意:
在选择【数据提取条件】中,第一次下载数据时,一定要选择【下载全部可用数据】;从第二次起,可选择【下载最新数据】,以节省下载时间。
图3.3
图3.4
折算率下载
点击主菜单中的【数据交换】,点击【数据提取】,点击【折算率下载】,将弹出对话框(图3.5),选择起始日期、截止日期、币别代码,如果不选择以上相关内容,则下载全部折算率(建议不要填写任何条件而提取全部折算率),点击【开始】,系统自动读取数据。
数据下载完毕,点击【确定】(图3.6),完成下载。
图3.5
图3.6
单笔数据更新
单笔数据更新可单笔下载或更新核销单信息或收汇信息数据(如图3.7)
图3.7
(1)单笔核销单更新
如果用户进行数据关联时发现核销单信息有误或缺少,可以通过该功能输入核销单号提取相关数据(图3.8),更新或插入该核销单信息。
点击【确定】,进入对话框,再点击【确定】(图3.9),开始提取数据。
提取完毕后,点击【确定】(图3.10)。
图3.8
图3.9
图3.10
(2)单笔银行收汇信息更新
如果用户进行数据关联时发现银行收汇信息有误或缺少,可以通过该功能输入银行申报单号提取数据更新该收汇信息(图3.7)。
用户在直接录入银行申报单号进行单笔收汇信息更新时,如果银行申报单号总长为22位,例如:
440181000137040929P009,请在日期编号前即040929前或第12位后加一空格将银行申报单号补充为23位,如图3.11。
图3.11
如不直接选择申报单号,请将“直接选择收汇信息”选项前的勾选取消,输入地区代码、金融机构代码、金融机构顺序码、银行业务编号,点击【确定】进行数据提取(图3.12)。
并按系统提示点击【确定】(图3.13、14)。
图3.12
图3.13
图3.14
核销报审
企业可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进行核销数据报审,报审结果上报外汇局后,根据不同报审方式和贸易方式进行后续的业务处理。
报审方式主要分为逐笔报审、批次报审、来料加工批次报审及进料加工批次报审4种,以下是4种报审方式适用的贸易方式表
报审方式
适用范围
适用贸易方式
逐笔报审
主要用于单笔核销单少收汇超过500美元或多收汇超过2000美元的差额收汇核销。
除加工贸易外的所有贸易方式。
批次报审
适用于一般贸易等需全额收汇的出口业务。
是由企业集中报告,外汇局按批次为企业核销的核销方式。
除加工贸易外所有需全额收汇的贸易方式。
来料加工批次报审
适用于来料加工项下的出口业务,由企业将核销单证分批集中进行出口收汇核销报告,外汇局按批次为企业办理核销手续。
来料加工、来料深加工。
进料加工批次报审
适用于进料加工项下的出口业务,由企业将核销单证分批集中进行出口收汇核销报告,外汇局按批次为企业办理核销手续。
进料对口、进料深加工、进料料件复出、进料料件退换、进料非对口、进料边角料复出。
逐笔报审
一、业务适用范围
本报审方式主要用于单笔核销单少收汇超过500美元或多收汇超过2000美元的差额收汇核销业务。
二、操作流程
新建--选择贸易方式--录入核销单号--录入银行收汇信息--调整收汇“本次核销额”--录入抵扣的进口信息--调整进口信息“本次抵扣额”--录入差额--录入汇率差--保存本次操作--预览打印--放入待报审业务--数据报送
1、新建报审
如图4.1所示,点击【核销业务处理-关联】,在【正处理业务】模块中选择【逐笔报审】,然后点击【新建】。
图4.1
2、选择贸易方式
如图4.2所示,点击【贸易方式】栏下拉键,选择贸易方式。
图4.2
贸易方式选定后,该贸易方式项下的核销单将显示在左侧的【核销单信息】列表中。
3、录入核销单号
选择式录入:
如图4.3所示,在左侧【核销单信息】信息列表中,选中所需要的核销单(逐笔只能选一份),然后点击【添加】按钮,所选中的核销单相关信息将自动填入到界面右方的相应栏目中。
手工录入:
如图4.3所示,在界面右方的【核销单号】黄色框中,输入核销单号,按【Enter】回车键,该核销单的相关信息也会自动填入到界面右方的相应栏目中。
图4.3
4、录入银行收汇信息
选择式录入:
如图4.4所示,在左侧【收汇水单信息】列表中,选中本笔核销单对应的银行收汇(可多选),然后点击【添加】按钮,所选中的银行收汇信息将出现在界面右方的银行收汇列表中。
手工录入:
如图4.4所示,在【申报单号】栏目下单击鼠标左键,可在列表框中直接输入需要核销的银行申报单号码(可只输入后十位),按【Enter】回车键,系统将自动调出相应的银行收汇信息;用户也可以在【申报单号】栏目下单击鼠标右键,弹出一个对话框,选择【插入一条新的数据】,出现对话框(图4.5),在对话框内输入银行申报单号码(可只输入后十位即可),按【Enter】回车键,系统也将自动调出相应的银行收汇信息。
图4.4
图4.5
用户可根据本次核销的实际情况,在界面右方的银行收汇信息列表中调整银行收汇信息的【本次核销】,调整时可直接录入原币金额或折美元金额,但本次核销额不可大于该收汇金额的可核销额。
删除某笔收汇信息:
如图4.6所示,鼠标选中所要清除的银行收汇信息,单击鼠标右键,弹出一个对话框,选择【清除该条数据】,点击【确定】,系统将自动清除选中的银行收汇信息。
图4.6
5、录入进口信息
如有进口报关单用于抵扣时(如退货、易货贸易等),可录入相应的进口报关信息。
如系统中无相应的进口信息,用户需先进行数据补录入(详见本操作指南的第五章<补录入信息申报>的<进口信息管理>)。
选择式录入:
如图4.7所示,在界面左下方【进口信息】列表中,点击本次核销所需的进口报关单(可多选),然后点击【添加】按钮,所选择的进口报关单信息将出现在界面右方的进口信息列表中。
手工录入:
如图4.7所示,在【报关单号】栏目下单击鼠标右键,弹出一个对话框,选择【插入一条新的数据】,出现对话框(图4.8),在对话框内输入进口报关单号码,按【Enter】回车键。
用户可根据实际情况,调整进口报关单的【本次抵扣额】。
调整时可直接录入原币金额或折美元金额,但【本次抵扣额】不可大于该份进口报关单的可抵扣额。
删除进口报关单:
如图4.7所示,鼠标选中所要清除的进口报关单数据,单击鼠标右键,弹出一个对话框,选择【清除该条数据】,按【Enter】回车键,系统将自动清除该条进口报关单数据。
图4.7
图4.8
6、录入核销差额
如果本笔核销单需录入差额,可在【原因】栏目下单击鼠标右键,弹出一个对话框,如图4.9所示,选择【插入一条新的数据】;或单击【原因】的空白栏,点击下拉键,选择差额原因后在金额框输入差额(差额值可以参看界面右上方的信息提示窗中的最后一行“=:
”的折美元金额),按【Enter】回车键。
此处录入的差额是以出口报关单的币别计算的,也可直接在【折美元】栏输入差额。
如差额录入错误,用户可在相应的差额栏点击鼠标右键,选择【清除该条数据】,清除该项差额。
上述步骤完成后,系统将自动计算本笔核销单的相关信息,并显示在界面右上方的【信息提示窗】中。
图4.9
7、录入汇率差
如果该笔核销单存在汇率差,在界面右上方【汇率差】栏内输入本笔核销单的汇率差金额(如图4.9所示)。
8、保存本次关联数据
点击【保存】按钮(图4.9),将本次操作存入【正处理业务】的数据库中。
9、预览打印
点击【预览打印】按钮,系统将关联好的数据按照固定的报审表格式显示,用户可点击打印按钮进行打印。
10、放入待报审业务(只有放入待报审业务中的核销数据才可以向外汇局报送)
点击【放入待报审邮箱】按钮,点击【是】(见图4.10),点击【确定】(见图4.11),将本次已关联的数据放入【待报审业务】中。
图4.10
图4.11
若该批数据的关联结果不满足“出口总价=收汇总计+进口冲减总计+差额总计+汇率差总计”的条件,系统将会出现提示窗口,如图4.12,用户应返回上述界面修改数据后放入【待报审业务】。
图4.12
若数据关联结果符合批次报审的条件即-2000美元≤出口总额-收汇总额≤500美元,系统将会出现提示窗口,如图4.13,用户应将本次关联数据删除后,使用批次报审方式重新进行核销报审。
图4.13
11、数据报送
企业通过Internet向外汇局服务器报送核销报审数据。
点击主菜单中的【数据交换】,点击【数据报送】(如图4.14所示),点击【核销数据报送】后,系统弹出图4.15的窗口,选择需要报送的数据(可多选),点击【开始】即可进行数据报送。
再点击【确定】(见图4.16),数据报送成功。
再点击【OK】(见图4.17),同时进行数据库备份。
图4.14
图4.15
图4.16
图4.17
注意:
如果已经报送但外汇局没有收到该报审数据,可在已报送数据重新报送中输入报审流水号或者报审批次号重新报送,点击【开始】即可进行数据重新报送。
(图4.18)
图4.18
数据报送成功后,该批次数据将存入“已报审业务”中,等待外汇局的审核结果。
12、后续业务处理
企业通过本报审方式关联的数据报送完毕后,企业还需带备出口收汇核销单、出口报关单、发票等相关凭证并按照法规要求提供差额核销的有关材料或提供以进料抵扣的进口报关单,如有收汇还应提供出口收汇核销专用联到外汇局现场办理核销。
(请参照当地外汇局的具体要求)
外汇局审核通过或不通过,均自动发布相应的审核信息。
企业利用“数据提取”功能提取最新的公告信息后,系统将自动根据审核信息的内容把该批数据存入“已核销业务”或放回“正处理业务”。
三、其它相关功能键说明
1、【增加一批】:
继续新建一个报审。
如图4.9所示,点击界面中【增加一批】按钮,系统将新建一个逐笔报审。
2、【删除这批】:
删除本笔数据。
如图4.9所示,点击界面中【删除这批】,系统将会出现对话框,选择【是】,系统将删除本笔已关联的数据。
批次报审
一、业务适应范围
批次报审方式适用于一般贸易等全额收汇的批次核销业务。
二、操作流程
新建--选择贸易方式--录入核销单号--录入银行收汇信息--调整收汇“本次核销额”--录入汇率差--保存本次操作--预览打印--放入待报审业务--数据报送
1、新建报审
如图4.19所示,点击【核销业务处理-关联】,在【正处理业务】模块中选择【批次报审】,然后点击【新建】。
图4.19
2、选择贸易方式
点击【贸易方式】下拉键,选择贸易方式。
(图4.20)
图4.20
贸易方式选定后,该贸易方式项下的核销单将显示在界面左侧的【核销单信息】列表中。
3、录入核销单号
选择式录入:
如图4.21所示,在界面左侧【核销单信息】列表中,选中需要核销的核销单号(可多选),然后点击【添加】按钮,所选中的核销单相关信息将自动显示在界面右方的【核销单信息】栏目中。
手工录入:
如图4.21所示,在界面右方的核销单号对话框处单击鼠标左键直接输入需核销的核销单号码,按【Enter】回车键,系统将自动找到相应的核销单信息显示在【核销单信息】列表栏中;用户也可在核销单号对话框处单击鼠标右键,出现一个菜单,选择【插入一条新的数据】,出现对话框(图4.22),在对话框内输入核销单号码,按【Enter】回车键。
所录入的核销单相关信息将自动显示在界面右方的【核销单信息】列表栏中。
删除所选的核销单:
如图4.21所示,鼠标选中所要清除的核销单数据,单击鼠标右键,弹出一个对话框,选择【清除该条数据】,按【Enter】回车键,系统将自动清除该条核销单数据。
图4.21
图4.22
4、录入银行收汇信息
详见【逐笔报审】。
5、输入汇率差
详见【逐笔报审】。
6、保存本批次数据
详见【逐笔报审】。
7、预览打印
详见【逐笔报审】。
8、放入待报审业务
点击【放入待报审邮箱】,将关联好的数据放入【待报审业务】的【批次报审】中。
若批次报审差额超过N×[+500,-2000]USD,系统将会有信息提示窗口出现,要求用户返回主界面修改关联数据。
(其中N代表是本批次中的核销单数量)(图4.23).
图4.23
9、数据报送
详见【逐笔报审】。
10、后续业务处理
在数据报送完毕,外汇局审核之后,企业可以通过“数据提取”功能提取最新的公告信息,查询该批报审数据是否通过了自动审核,已通过的,系统将该批数据存入“已核销业务”,企业不需要再到外汇局现场办理;如信息提示需现场办理人工审核的,企业应带备在网上报审系统打印的报审清单、出口收汇核销单、出口收汇核销专用联到外汇局现场办理核销。
外汇局人工审核通过或不通过,均自动发布相应的审核信息。
企业提取公告信息后,系统将自动根据审核信息的内容把该批数据存入“已核销业务”或放回“正处理业务”。
三、其它相关功能键说明
详见【逐笔报审】。
来料加工批次报审(按合同)
一、业务适应范围
来料加工批次报审(按合同)适用于来料加工出口项下按合同办理核销业务,由企业按加工贸易合同号将核销单证分批集中进行出口收汇核销报告,外汇局按合同批次为企业办理核销手续。
二、操作流程
新建--选择贸易方式--选择合同号--录入核销单号--录入银行收汇信息--调整收汇“本次核销额”--录入差额--录入汇率差--保存本次操作--预览打印--放入待报审业务--数据报送
1、新建报审
如图4.24所示,点击【核销业务处理-关联】,在【正处理业务】模块中选择【来料加工批次报审】,然后点击【新建】。
图4.24
2、选择贸易方式(可不选)
如图4.25所示,单击【贸易方式】下拉框,选择贸易方式。
图4.25
3、选择合同号
点击【合同号】下拉框(如图4.25所示),选择已经登记备案的合同号,系统将在【预计收汇比例】栏自动显示本合同的收汇比例。
如该次核销是该合同最后一次办理核销,企业需向外汇局申报合同结案,请单击【合同结案?
】的选择框。
选定贸易方式及合同号后,界面左上方的【核销单信息】列表中将显示此贸易方式及合同下的核销单信息(如不选择贸易方式,将显示此合同项下的全部核销单信息)。
4、录入核销单号
详见【批次报审】。
5、录入银行收汇信息
详见【逐笔报审】。
6、录入核销差额
来料加工批次报审可为每份核销单单独录入差额。
在界面右方的【核销单信息】列表栏中选中核销单号码后,在【差额】栏中所输入的差额信息将关联到相应的核销单项下。
差额信息的录入详见【逐笔报审】。
7、保存本批次数据
详见【逐笔报审】。
8、预览打印
详见【逐笔报审】。
9、放入待报审业务
点击【放入待报审邮箱】按钮,将本笔关联好的数据放入【待报审业务中】,等待数据报送时,提交到外汇局。
10、数据报送
详见【逐笔报审】。
11、后续业务处理
参照【批次报审】的后续处理。
来料加工项下办理合同结案或收汇比例超过允许范围的,需带备报审清单、出口收汇核销单、出口报关单、发票、出口收汇核销专用联等相关单证,收汇比例超过允许范围的,还需提供有关的情况说明及证明材料;办理合同结案的,还需提供海关的合同核销结案表等相关凭证到外汇局现场办理。
三、其它相关功能键说明:
详见【逐笔报审】。
来料加工批次报审(不按合同)
一、业务适应范围
来料加工批次报审(不按合同)适用于来料加工出口项下不按合同办理核销业务,由企业将核销单证分批集中进行出口收汇核销报审,外汇局按批次为企业办理核销手续。
二、操作流程
新建--选择贸易方式--录入核销单号--录入每份核销单的料值--录入银行收汇信息--调整收汇“本次核销额”--录入差额--录入汇率差--保存本次操作--预览打印--放入待报审业务--数据报送
1、新建报审
详见【来料加工批次报审】。
2、选择贸易方式(必选)
详见【来料加工批次报审】。
选定贸易方式后,界面左上方的【核销单】列表中将显示此贸易方式项下的核销单信息。
3、录入核销单号
详见【批次报审】。
4、输入每份核销单的料值
点击【核销单信息】中的【料值】栏,手工输入相应的料值。
可直接输入原币金额或折美元金额。
(如图4.26)
图4.26
5、录入银行收汇信息
详见【逐笔报审】。
6、录入核销差额
来料加工批次报审可为每份核销单单独录入差额。
在界面右方的【核销单信息】信息列表栏中选中核销单号码后,在【差额】栏中所输入的差额信息将关联到相应的核销单项下。
差额信息的录入详见【逐笔报审】。
7、保存本批次数据
详见【逐笔报审】。
8、预览打印
详见【逐笔报审】。
9、放入待报审业务
点击【放入待报审邮箱】按钮,将本笔关联好的数据放入【待报审业务】中。
若该批数据的关联结果不满足“出口总价=收汇总计+料值总计+差额总计+汇率差总计”的条件,系统将会出现提示窗口,如图4.27,用户应返回上述界面修改关联数据。
图4.27
10、数据报送
详见【逐笔报审】。
11、后续业务处理
参照【批次报审】的后续处理。
来料加工项下不按合同办理核销的,需带备报审清单、出口收汇核销单、出口报关单、发票、出口收汇核销专用联等相关单证到外汇局现场办理核销。
三、其它相关功能键说明
详见【逐笔报审】。
进料加工批次报审(按合同)
一、业务适应范围
进料加工批次报审(按合同)适用于进料加工出口项下按合同办理核销业务,由企业按加工贸易合同号将核销单证分批集中进行出口收汇核销报审,外汇局按合同批次为企业办理核销手续。
二、操作流程
新建--选择贸易方式—选择合同号—录入核销单号--录入银行收汇信息—调整收汇“本次核销额”--录入抵扣的进口报关单—调整进口报关单“本次抵扣额”—录入差额—录入汇率差--保存本次操作--预览打印--放入待报审业务--数据报送
1、新建报审
如图4.28所示,点击【核销业务处理-关联】,在【正处理业务】模块中选择【进料加工批次报审】,然后点击【新建】。
图4.28
2、选择贸易方式(可不选)(图4.29)
详见【来料加工批次报审(按合同)】。
3、选择合同号(图4.29)
详见【来料加工批次报审(按合同)】。
4、录入核销单号(图4.29)
详见【批次报审】。
5、录入银行收汇信息(图4.29)
详见【逐笔报审】。
6、录入进口报关单信息(图4.29)
注意:
1、在进行进料加工抵扣报审时,如系统中无相应的进口信息,用户需先进行数据补录入(详见本操作指南的第五章<补录入信息申报>的<进口信息管理>)。
2、进料加工全额收汇的,无需录入进口报关单信息。
详见【逐笔报审】。
图4.29
7、录入核销差额(图4.29)
进料加工批次报审可为每份核销单单独录入差额。
在界面右方的【核销单信息】列表栏中选中核销单号码后,在【差额】栏中所输入的差额信息将关联到相应的核销单项下。
差额信息的录入详见【逐笔报审】。
8、输入汇率差(图4.29)
详见【逐笔报审】。
9、保存本批次数据(图4.29)
详见【逐笔报审】。
10、预览打印(图4.29)
详见【逐笔报审】。
11、放入待报审业务(图4.29)
详见【逐笔报审】。
如果数据关联的结果不符合“成交总价累计=本次核销额累计+本次抵扣额累计+差额累计+汇率差累计”的条件,系统将会出现提示窗口,如图4.30,用户应修改数据后再放入【待报审业务】。
图4.30
12、数据报送
详见【逐笔报审】。
13、后续业务处理
参照【来料加工批次报审(按合同)】的后续处理。
对需以进口报关单抵扣核销的报审业务,企业应带备报审清单、出口收汇核销单、出口报关单、发票、出口收汇核销专用联、相应的进口报关单等相关凭证到外汇局现场办理核销。
三、其它相关功能键说明
详见【逐笔报审】。
进料加工批次报审(不按合同)
一、业务适应范围
进料加工批次报审(不按合同)适用于进料加工出口项下不按合同办理核销的业务,由企业将核销单证分批集中进行出口收汇核销报审,外汇局按批次为企业办理核销手续。
二、进料加工批次报审流程
新建--选择贸易方式—录入核销单号--录入每份核销单的料值--录入银行收汇信息—调整收汇“本次核销额”--录入抵扣的进口报关单—调整进口报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