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清明节安全应急预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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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清明节安全应急预案
学校清明节平安应急预案
学校清明节平安应急预案
清明节是我国人民寄托哀思悼念亲人的传统,清明节期间群众祭扫活动是每年一次的大规模群众性活动。
以下是为大家分享的学校清明节平安应急预案,供大家参考借鉴,欢送浏览!
清明节是祭祀、外出游玩等活动集中时间,也是森林火灾、交通事故、溺水事故等易发多发时段,为有效预防火灾、学生交通和溺水等事故的发生,现就做好清明节期间学校平安稳定工作安排如下:
一、组织好平安隐患排查整改工作。
各学校要进一步深化校园平安隐患大排查快整治严执法活动,前组织全体教职工开展一次校园平安自查活动,重点排查校舍、食堂、宿舍、实验室及校园各项设施设备的平安情况,发现问题要安排专人负责,建立台账,立即整改,确保把各类平安隐患和问题消灭在萌芽状态。
二、开展好平安活动。
各学校要利用平安课、主题班会、告家长书、黑板报等方式做好清明节前的学生平安教育工作,告知学生节日期间的平安考前须知,增强学生平安意识。
要根据节日特点,重点加强祭祀活动的用火平安、森林防火,外出活动的交通平安和防溺水平安等工作,进一步增强学生及家长的忧患意识,防止发生平安事故。
三、强化校园平安管理。
清明节期间,各学校要严格校园管理和治安防范,严格控制闲散人员进入校园。
要关心学生的生活和学习,保证学生的平安和健康,要加强校园门卫值守和治安巡逻,强化对重点要害部位和场所的巡查监控,确保校园平安稳定。
四、抓好值班值守和信息报送工作。
清明节期间,各学校要严格执行假期值班制度,落实带班领导和值班人员,保持通讯畅通,一旦发生突发事件,要立即妥善处置并逐级上报。
对谎报、瞒报、迟报和延报的学校要按照有关规定追究相关领导和责任人的责任。
一、总那么
1.编制目的
正确、有效和快速地处理清明节祭祀活动中发生的交通堵塞、火灾、人员拥挤造成踩踏、爆炸、群体性事件等突发事件,最大程度地减少人民群众的生命和财产损失,维护事发地社会稳定。
2.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突发事件应对法》、《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广西壮族自治区《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革命烈士纪念建筑物管理保护方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原那么,结合我县实情,制定本预案。
3.适用范围
凡我县清明节祭祀活动中在龙州烈士陵园及其周边地区内发生的交通堵塞、交通事故、火灾、人员拥挤造成踩踏、爆炸、群体性事件等突发事件到达启动条件的,适用于本预案。
4.工作原那么
(1)预防为主。
坚持“平安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加强清明节期间交通、防火、人流疏导等平安管理工作,落实事故预防和隐患控制措施,有效防止重特大事故发生;加强和行政执法力度,采取各种有效措施劝阻、制止公众燃放鞭炮、燃烧纸钱香火祭拜等习俗,提高公众文明祭扫的意识;开展交通疏导、交通事故救援、灭火救援、踩踏事故救援等紧急处置训练,提高对清明节祭祀活动中突发事件的处理和应急救援综合处置能力。
(2)以人为本。
最大程度地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和财产平安。
(3)统一指挥。
在县民政局应急管理领导小组统一指挥和协调下,通过应急指挥机构,组织开展事故处理、应急救援、维护社会稳定等各项应急工作。
(4)分工负责。
按照属地管理、各负其责的原那么建立突发事件应急处理体系。
县民政局按部门职责要求,组织做好应急准备和处置工作。
提请政府成立领导指挥机构。
龙州烈士陵园按照管辖范围制订和完善应急处理工作预案。
二、启动条件
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启动本预案。
在每年祭祀顶峰期即清明节假期前后十五天,在龙州烈士陵园及其周边地区内,因祭祀活动发生的交通堵塞、火灾、人员拥挤造成踩踏、爆炸、群体性事件等突发事件,一次突发事件过程出现以下情况之一的:
在祭祀场所内及周边3公里范围内出现人员车辆严重拥挤堵塞达3000人以上或200辆车以上;
因祭祀活动造成祭祀场所内及周边地区火灾持续5小时仍未得到有效控制;对周边居民地、重要设施构成极大威胁;因灾造成死亡1人以上或需紧急转移安置群众3000人以上及重大财产损失;因祭祀活动造成祭祀场所内人员拥挤踩踏造成挤伤人员达10人以上或死亡人员1人以上;
因祭祀活动在祭祀场所内发生闹事造成受伤人员达10人以上或死亡人员达1人以上;
在祭祀场所内发生爆炸事件造成受伤人员10人以上或死亡人员1人以上;
因接待效劳事件受损失群众或参战人员退役后对政策不满的退役人员借清明节时机聚集上访人员冲击政府机关或烈士陵园达50人以上。
三、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任务
1.成立县民政局清明节祭祀活动期间突发事件应急管理领导小组
组长:
主要职责:
负责对清明祭祀活动期间突发事件应急处理的统一领导、统一指挥、统一协调。
副组长:
主要职责:
在领导小组的统一指挥下,按照职责分工进行充分准备。
具体指导、现场指挥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组织实施与处置工作有关的各项具体工作。
2.领导小组办公室
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唐军同志兼任。
:
0771-8812607。
主要职责:
(1)在局应急管理领导小组统一指挥下,发挥民政应急管理工作的运转枢纽作用,当好局领导处置突发事件的参谋助手。
(2)协调制订并组织实施全县清明节祭祀活动期间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协助局领导对突发事件和紧急要情进行快速协调和处置。
(3)承当局总值班工作,保证与自治区民政厅、市民政局、县政府各有关部门的联络畅通,向自治区民政厅、市民政局、县政府各部门报送紧急重要事项,协调办理县政府应急办和县民政局有关决定事项,催促县政府应急办交办事项和局领导批示、指示的贯彻落实。
(4)及时收集、汇总、分析、上报各类应急信息,协调配合有关部门做好重大突发事件的预防预警、应急演练、应急处置、调查评估、信息、应急保障等工作。
(5)建立龙州县清明节群众祭祀接待工作应急网络体系,进一步完善清明节群众祭祀接待工作应急信息平台建设。
(6)承当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值守应急事项。
四、预警预报与信息管理
县民政局要建立应对清明节祭祀活动期间突发事件的预测预警、信息报告、应急处置、恢复重建及调查评估等机制,提高应急处置能力和指挥水平。
县民政局要会同有关部门,整合各有关方面资源,建立健全应急处置快速反响系统,各有关部门应当予以支持配合。
清明祭祀顶峰日,在龙州烈士陵园设立观察点。
观察点的任务是每天向民政局清明节办公室报告情况、经验、问题和动态以及活动结束后报告总体情况。
县民政局必须每天将本县总体情况汇总向崇左市民政局、县政法委办公室报告。
五、应急响应
按照“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的原那么,清明节祭祀活动期间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以地方各级门为主。
事件发生后,各级门要根据事态开展情况,按照分级管理、各司其职的原那么,启动相关层级应急预案,做好应急处置工作,做好事件进展监测、调查、评估和报告工作,最大程度地减少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损失。
根据突发事件危害程度等因素,县民政局应急预案设定两个响应等级:
一级响应和二级响应。
一级响应由应急管理领导小组组长统一组织、领导应急处置工作;二级响应由应急管理领导小组副组长统一组织、领导应急处置工作。
领导小组各成员根据响应等级的需要,切实履行好本职责。
1.一级响应
事件发生情况
在每年祭祀顶峰期即清明节假期前后十五天,在烈士陵园及周边地区内,因祭祀活动发生的交通堵塞、火灾、人员拥挤造成踩踏、爆炸、群体性事件等突发事件,一次突发事件过程出现以下情况之一的:
在祭祀场所内及周边3公里范围内出现人员车辆严重拥挤堵塞达5000人以上或200辆车以上;
因祭祀活动造成祭祀场所内及周边地区火场持续6小时仍未得到有效控制;对周边居民地、重要设施构成极大威胁;因灾造成死亡1人以上或需紧急转移安置群众4000人以上及重大财产损失;因祭祀活动造成祭祀场所内人员拥挤踩踏造成挤伤人员达20人以上或死亡人员1人以上;因祭祀活动在祭祀场所内发生闹事造成受伤人员达20人以上或死亡人员1人以上;
在祭祀场所内发生爆炸事件造成受伤人员20人以上或死亡人员1人以上;
因接待效劳事件受损失群众或参战人员退役后对政策不满的退役人员借清明节时机聚集上访人员冲击政府机关或龙州烈士陵园达60人以上。
启动程序
县民政局应急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接到事发地上报的事件发生信息后,组织成员分析信息,向副组长提出特别重大级响应建议,再由副组长向组长报告,由组长决定该级响应。
响应措施
由应急管理领导小组组长组织协调应急处置工作。
(1)县民政局成立应急处置指挥部,有关科室取消休假和一般性出差,实行联合办公,组成紧急处置组、信息组、宣传报道组和后勤保障组等应急处置工作小组,统一组织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2)立即开展以下综合协调工作:
及时组织召开领导小组成员会议,沟通事件发生信息;分析事件发生形势,落实对事发地应急处置的支持措施;共同听取有关县的情况汇报;向事发地派出指导工作组。
(3)事件发生5小时内,派出由县民政局长带队的应急处置工作组赶赴事发地安抚受影响的群众,了解事态进展工作情况,了解事发地门的处置能力和需求,指导地方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4)收集、评估、报告事件进展信息
每2小时与事发地门联系一次,必要时可直接与事发地直接联系,及时掌握事件进展和处置工作动态信息。
事件发生后5小时内编发《龙州县突发事件应急处置信息》,报送县人民政府和县政法委办公室和局领导。
响应的.终止
事件处置工作稳定后,由领导小组副组长提出终止建议,并向组长报告,由领导小组组长决定终止该级响应。
2.二级响应
事件发生情况
在每年祭祀顶峰期即清明节假期前后十五天,在烈士陵园及周边地区内,因祭祀活动发生的交通堵塞、火灾、踩踏、爆炸、群体性事件等突发事件,一次突发事件过程出现以下情况之一的:
在祭祀场所内及周边3公里范围内出现人员车辆严重拥挤堵塞达3000人以上或100辆车以上;
因祭祀活动造成祭祀场所内及周边地区火场持续3小时仍未得到有效控制;对周边居民地、重要设施构成极大威胁;因灾造成死亡1人以上或需紧急转移安置群众3000人以上及重大财产损失;因祭祀活动造成祭祀场所内人员拥挤踩踏造成挤伤人员达10人以上或死亡人员1人以上;
因祭祀活动在祭祀场所内发生闹事造成受伤人员达10人以上或死亡人员1人以上;
在祭祀场所内发生爆炸事件造成受伤人员10人以上或死亡人员1人以上;
因接待效劳事件受损失群众或参战人员退役后对政策不满的退役人员借清明节时机聚集上访人员冲击政府机关或烈士陵园达50人以上。
启动程序
县民政局应急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接到事发地县级门上报的事件发生信息后,组织成员分析信息,向副组长提出特别重大级响应建设,再由副组长向组长报告,由组长决定该级响应。
响应措施
由领导小组副组长组织协调应急处置工作。
(1)事件发生后,领导小组立即开展以下工作:
及时向成员联系,沟通事件发生信息;落实对事发地处置工作的支持;向事发地派出工作组。
(2)领导小组办公室进入紧急状态,实行24小时待班。
(3)事件发生后5小时内,派出由领导小组副组长带队的民政局事发现场协调工作组赶赴事发地安抚受影响的群众,了解处置工作情况,了解事发地门的处置能力和需求,指导地方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4)收集、评估、报告、信息。
每3小时与事发地门联系一次,必要时可越级与事发地直接联系,随时掌握事件动态信息;组织开展事件处置会商、评估,分析事件进展形势,提出对策。
事件发生后5小时内编发《龙州县突发事件应急处置信息》,报送县政法委、县人民政府和局领导。
响应的终止
事件处置工作稳定后,由领导小组副组长提出终止建议,并向组长报告,由领导小组组长决定终止该级响应。
六、突发事件善后处理
突发事件发生后,由事发地县民政局负责组织安排事故调查、责任追究和蔼后处理工作。
对认真执行上报制度,工作负责、重大事件处理得当的工作人员给予表扬。
对因不负责任、擅离职守、工作不力、信息不畅造成不良影响和后果的工作人员,进行责任追查,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七、附那么
本预案由县民政局负责解释与组织实施。
县门按照本预案的规定履行职责,并制定相应的应急预案。
县民政局根据实际情况的变化,及时修订本预案。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