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3东北大学寒假勤工助学招生宣传社会实践指导手册.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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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3东北大学寒假勤工助学招生宣传社会实践指导手册
东北大学2015年寒假勤工助学招生宣传
社会实践指导手册
共青团东北大学委员会
2014年12月
实践团及个人上交实践成果及相关材料
实践团队和个人须在3月10日之前将实践详细成果提交到本学院分团委处,由分团委统一于3月15日之前报送到校团委,提交要求如下:
一、勤工助学招生宣传社会实践重点团队
1.电子提交内容
(1)团队实践过程总结报告一份,包括成果汇报、交流计划;
(2)团队实际参加人员名单;
(3)团队个人总结(每人一份)。
例子:
其中团队总结报告和个人总结的文件名分别为“××(简称)学院赴××(实践地)‘××’(考察主题)社会实践调研报告”和“××(简称)学院××同学赴××(实践地)‘××’(考察主题)社会实践个人总结”。
(4)至少10张比较有代表性的、体现实践活动实际内容的电子版照片(要求配图片说明)。
照片分辨率要求1280×960以上,存为JPEG格式;并将所有照片统一压缩后上交;
2.需上交的书面材料包括:
(1)东北大学寒假勤工助学招生宣传社会实践活动反馈表;
(2)东北大学2015年寒假招生宣传社会实践中学联系表;
(在本文件后几页)
3.实践团若不按时提交材料,将无法获得资助。
二、其他主题社会实践活动
1.电子提交内容
(1)社会实践个人总结。
例子:
“××(简称)学院××同学赴××(实践地)‘××’(考察主题)社会实践个人总结”。
(2)至少5张比较有代表性的、体现实践活动实际内容的电子版照片(要求配图片说明)。
照片分辨率要求1280×960以上,存为JPEG格式;并将所有照片统一压缩后上交。
东北大学寒假勤工助学招生宣传社会实践
专项经费使用管理制度
东北大学学生社会实践专项经费是为了鼓励和支持学生参加社会实践活动而设立。
为保证资助的严肃性和有效性,使更多的社会实践团(队)得到学校社会实践专项经费的资助,保证社会实践工作顺利开展,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经费资助
1.实践活动经费的筹集主要采取学校、学院和个人(或团队)三方共同出资的方式。
各学院应加大对社会实践活动的资助力度。
2.学校资助的经费主要是指实践团队的交通等基本费用,不涵盖其他活动费用。
3.学校鼓励各团队积极吸纳社会资源开展社会实践活动,不需要学校资助的社会实践活动也可以立项,参加学校组织的社会实践成果展、评选表彰等工作。
4.学生乘座火车按硬座票,汽车按公交车、长途公共汽车票计算交通费用;在当地开展活动期间,鼓励乘坐公共交通工具,不提倡打车,其他交通费不予报销。
5.对于虚报实践经费的团(队),不论出于何种原因,一经核实,学校将取消团队资助资格及社会实践活动的任何评优资格。
6.由学校统一为勤工助学招生宣传社会实践团的成员购买保险。
二、经费报销
1.经费报销在学校财务处规定期限内报销。
2.报销发票均须写明具体用途和物品,如只写文具、办公用品、礼品、日用品等字样的发票不予报销。
所有发票的名头应填写为“东北大学”。
3.报销程序
(1)活动开始前,在收到团队资助确认单(经费审批单)后,按照计划实施社会实践活动,经费由团队垫付。
(2)活动过程中,实践团(队)成员因公花费的开销须开具正式发票并交实践团(队)负责人汇总,以便作最后报销凭据;
(3)活动结束后,返校上交总结报告和实践成果汇报,同时各团(队)负责人须提交报销凭证和《报帐项目明细表》,经审核后给予报销结算。
三、经费管理
1.实行经费成果控制,即实践经费由团队预付,按照成果质量,结算资助经费。
2.资助经费设置最高限额,由学校、学院、社会和学生个人共同承担。
3.所有支出必须有正式发票,收据无效。
正式发票须由实践团(队)负责人和具体经手人在发票背面共同签字后方可报销,实践团(队)负责人与发票具体经手人不得是同一人。
4.凡有下列情况者,学校将降低资助比例或取消资助资格。
(1)没有向学校通报,私自不按申报内容确定的时间、地点、人数开展活动的,取消资助资格;
(2)很好完成学校要求和申报书所提出的成果或效应的,给予100%结算报销;基本完成的,给予80%结算报销;完成很差的,取消资助资格和评优资格。
(3)实践活动过程中因不遵守实践守则或国家法律造成严重后果的,取消资助资格和评优资格。
四、附则
本制度解释权在东北大学团委,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共青团东北大学委员会
2014年12月
2015年东北大学寒假勤工助学招生社会实践
安全责任书
本人自愿参加2015年东北大学寒假勤工助学招生宣传社会实践活动,并保证本人身体和心理状况适合参加本次社会实践,对本次社会实践的目的、性质、实践地的情况以及可能的风险有清楚的了解,详细阅读并全部理解教育部令第12号《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2002年9月1日生效)。
在社会实践期间,本人保证将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纪律,严格执行学校关于暑期社会实践的各项规定。
如出现下列情况,依据本责任书和有关规定处理:
1、本人财物的遗失、被盗、毁坏等经济损失由本人承担。
2、由于本人过错、不可抗力、意外事件导致的自身人身伤害依据《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12号)第十二条处理。
3、本人实施的违法行为或违反实践当地各项规定以及民族习惯等行为所造成的损失和引起的法律责任由本人承担;
4、由于本人的过错造成的第三方的人身伤害或经济损失由本人承担。
5、为保障参加社会实践同学安全,学校出资为组队参加社会实践的同学每人提供10元的保险费。
对于私自不购买保险的,因为没买保险造成的后果由团队自己承担。
本人已经详细阅读并认可本责任书,对整体内容和各项规定均无异议。
学院:
年级:
(本、硕、博)
团队名称:
团队成员签字:
2015年月日
东北大学寒假勤工助学招生宣传社会实践活动反馈表
团队名称
实践时间
实践地点
实践接收单位党团组织评语
单位负责人签字(盖章)
2015年月日
此表可复印共青团东北大学委员会
东北大学社会实践团(队)报帐明细表
团队名称:
团队编号:
实践时间:
实践地点:
审批报销金额(含保险费):
报帐明细表
乘车
费用
(硬座、汽车
票等)
自至单价×人数=
自至单价×人数=
自至单价×人数=
自至单价×人数=
自至单价×人数=
自至单价×人数=
自至单价×人数=
自至单价×人数=
自至单价×人数=
自至单价×人数=
自至单价×人数=
自至单价×人数=
自至单价×人数=
自至单价×人数=
自至单价×人数=
其它
费用
日期
内容
数量
单价
总金额
经手人
共计
以上情况均如实,有正式发票。
领队签字:
注:
请另附报销凭证。
共青团东北大学委员会
东北大学2015年寒假招生宣传社会实践中学联系表
中学名称
(学校公章)
中学地址
邮编
校长姓名
办公电话
移动电话
日常工作
联系人
职务
办公电话
移动电话
电子邮箱
高三年级负责人
职务
办公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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