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高镇总体规划文本.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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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高镇总体规划文本
第一章总则
为适应江高镇经济社会发展和城镇〔市〕建设需要,指导江高镇一定时期内的城乡建设,提供本镇发展建设与土地开发利用的标准控制依据,便于各有关部门实施对本镇范围内各项建设事业的管理,到达可持续发展的建设目标,特编制本〔总体〕规划。
本规划的编制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的规定,按照《城市规划编制方法》要求进行具体操作,符合有关标准和技术标准的要求,与省、市有关规定相协调。
本规划编制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力求全面和具体地表达地区工业化、城市化进程中的特征与趋势,协调好与白云区、广州市及至于更大区域范围内城乡发展建设战略调整的关系,满足本镇城乡建设用地扩展的基本要求。
规划对大城市地区的城乡结合部在城市化过程中所涉及的村镇规划编制、土地利用模式、城乡建设管理等方面从理论到方法进行新的探索,力求走出一条适合于该类地区的城镇发展的具体建设的引导控制和实施管理的新路子。
第二章规划方向与目标
第一节规划依据与期限
规划依据
国家有关城市规划法规、技术标准、文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
●城市规划编制方法实施细则;
●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J137-90〕;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土地管理切实保护耕地的通知〔中发[1997]11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省、市关于经济社会与城市发展规划、计划
●珠江三角洲城市群规划〔1995年〕;
●广州市城市总体规划战略(深化);
●广州市“十五”计划、白云区“十五”计划,江高镇“十五”计划;
●白云区中北部地区发展规划研究指引(市规划局);
●广州市区加油〔气〕站规划〔2001—2010〕;
●广东省中心镇规划指引〔参考〕;
●其它与城市发展相关的专项规划、可行性研究报告等;
以可持续发展思想为指导,区域整体协调与可持续发展战略,表达广州市和白云区整体发展建设思路和新发展战略,落实中心镇规划战略部署,地方特色的保留与塑造。
2.2.规划期限:
近期为2004-2010年,
远期为2010-2020年,
2.3.规划范围与规划层次划分:
规划将全镇96km2土地纳入统一的规划控制范围。
协同国土等部门〔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进行对区〔镇〕域土地综合利用的引导与控制—空间管制。
按综合利用的方式与目标差异,分镇域土地综合利用规划和镇中心区总体规划两个层次。
第二节规划发展方向与目标
2.2.1江高镇的发展将是在充分利用自身的交通区位与自然环境优势,保持产业和城镇发展建设态势基础上大力调整产业发展方向、调整城镇的扩展方向与空间布局。
2.2.2保持都市农业的发展空间、大力发展技术含量较高的无污染工业、大力发展以各类综合性或专业性农产品批发市场为主体的仓储、物资转运、商贸服务业(物流业)。
建设城乡协调发展的现代化城镇。
2.2.3规划性质--江高镇是广州市中北部的卫星城之一。
是以工业为基础,商贸物流产业得到大力发展的现代化城镇。
第三节人口规模的规划控制
2.3.1江高镇镇域规划总人口至2010年17万人,到2020年为20.5万人。
2.3.2镇中心区规划人口至2010年人口为16.5万人,至2020年人口为20万人。
第四节建设用地规模的规划控制
2.4.1镇域城镇建设用地规模,近期〔2010年〕控制在18平方公里,远期〔2020年〕控制21平方公里。
2.4.2镇区建设用地规模,近期〔2010年〕控制16平方公里,远期〔2020年〕控制20平方公里。
第三章镇域土地综合利用规划
规划范围包括镇域行政区范围,总用地96平方公里。
3.0.2镇域土地综合利用,按“三区六线”进行划分和控制。
.1三区
●不准建设区
●非农建设区
●控制发展区
3.0.2.2六线
●城镇建设区规划控制黄线:
●交通设施规划控制红线:
●建设区规划控制绿线:
●水域岸线规划控制蓝线:
●市政公用设施规划控制黑线:
●历史文物保护规划控制紫线:
规划镇域形成“带状城市地域”结构形态。
3.0.4规划镇域建设用地(非农建设区)总规模为28.85平方公里,其中镇中心区规模控制为20.22平方公里。
分别占镇域土地总量的30.08%和21.08%
(各类用地规划布局情况详见镇域规划“三区六线”图”和表3--1镇域土地利用规划汇总表)。
表3--1镇域土地利用规划汇总表
类型
面积
〔ha〕
占总用地
比例〔%〕
备注
非农
建设
区
镇中心区建设用地
不包括编组站、武广线部分用地及其相关附属用地
镇东部工业组团
0.30
综合性建设用地区〔组团〕
〔过境〕道路交通用地
包括镇中心区内市政道路,但包括镇中心区以外的的编组站、武广线部分用地,新广花路、广清高速公公路和白云五线以及北二环高高速公路
市政设施用地
变电站、加油站、邮件分拣中心等
镇域巴江河仓储码头用地
建设性用地小计
其中纳入镇域用地指标计算地2106.43(ha)
控制
发展
区
耕地
12.70
园地
水面
控制发展用地小计
1892.4
7
不准
建设
区
基本农田保护区
生态防护用地
水面
752.93
5
不准建设用地小计
总计
9600
100
第四章镇中心区总体规划
第一节规划结构与总体建设用地布局
镇中心区规划建设用地范围,规划控制面积为2202公顷。
其中包含了11条行政村:
江村、珠江村、塘贝村、泉溪村和何布村、茅山村、大龙头村、雄丰村、中八村、五丰村、郭塘村。
4.1.2规划形成沿广北铁路站场为及广花公路之间、沿主干交通线方向南北轴向扩展的南北两大片狭长带状城区。
东西城区通过滨江路〔下穿铁路线〕、环镇中路〔下穿铁路线〕、白云五线〔高架跨铁路〕、神山大道、白云六线等连接。
并通过合理的功能组织与用地布局整理,空间上构成“一主两副、两片多组团”的空间布局形态。
4.1.3“一主两副”:
规划在原江高镇城镇北部的江村种苗场一带构造新的行政办公与文化、商业活动的主中心区。
规划保留原有的江高和神山两个镇中心,改造建设环境,完善配套继续发挥中心的功能,作为镇区的两个副中心。
“两片多组团”:
规划以北二环分界的南部片区和北部片区两个城市功能相对完善的带形城镇建设片〔分〕区。
片区内又分别由多个(建设)组团形成,包括北部片区的居住(建设)组团、产业(建设)组团、商贸物流(建设)组团;和南部片区的物流(建设)组团、核心(建设)组团、商住(建设)组团、教育(建设)组团、产业(建设)组团、西部物流(建设)组团等。
4.1.5南北向及东西向的假设干交通干道构成本次城区扩展的主轴线和次轴线。
南北两片区由近期的相对独立发展逐步联片形成整体。
4.1.6流经本镇中心区的流溪河是广州市重要的饮用水源区和重点景观保护带,本规划各项建设项目布置和用地布局安排,尤其是旧城镇建设区和沿岸的村建设用地的功能调整和景观设计方面,将严格按“流溪河沿岸地带的水源保扩与景观规划”控制要求进行。
4.1.7镇中心区江仁路、江同路和向南延伸的爱国路一带约有20—25公顷的建设用地范围,仍保留较浓郁的历史街区面貌和有保留价值的建筑形式。
本规划将其作为“历史文化整理”街区控制。
江村、珠江村、塘贝村、泉溪村和何布村、茅山村、大龙头村、雄丰村、中八村、五丰村、郭塘村等村的大部分建设用地被纳入规划镇中心区范围,对未来的中心镇建设面貌和城市形象产生深刻的影响。
建议按镇中心区总体规划空间布局与公共服务与市政公用设施配置的要求,这些〔中心〕村再进一步做新一轮的控制性详细规划。
4.1.9规划各类建设用地数量和分布情况,详见“土地利用规划图〔总图〕”和“表4—1江高镇中心区规划建设用地平衡表”。
表4—1江高镇中心区规划建设用地平衡表
用地类别与代码
面积
〔ha〕
占规划总用地比例〔%〕
人均用地(m2/人)
备注
R居住用地
R1一类居住用地
R2二类居住用地
C公共设施用地
8
C1行政办公用地
C2商业金融用地
其中大部分为与物流产业发展密切相关的专业市场
C3文化娱乐用地
0.68
C4体育用地
2
C5医疗卫生用地
0.49
江高医院等
C6教育科研用地
0
中学〔示范中学〕、专科学校等占地纳入此项
M工业用地
本镇工业用地大部分布置在镇区以南的私企工业园区和北部神山产业园区用地
一类工业用地
W仓储用地
8.81
T对外交通用地
公路用地
0
0
站场用地
长途客运站
S道路广场用地
道路用地
0
广场停车场用地
4
U市政公用设施用地
2
G绿地
17.33
公园绿地
防护绿地
E水域及其他
3.08
水域
合计
注:
镇中心区规划控制人口20-21万人〔人均用地指标按2万人计,中心区用地平衡不包括广州铁路北站、武广客运专线、广清高速公路、新广花路和白云五线及其相关附属用地约320公顷〕。
第二节道路系统规划
江高镇规划道路系统是以上层次区域〔广州市〕道路交通建设和道路网络系统规划为基本框架,根据本镇的发展建设实际需要,尤其是根据镇中心区发展建设的实际情况,对局部规划路段的走向和红线宽度进行调整。
规划全镇的路网规划为方格网格局。
其中分为三个层次的路网,与相对独立的各分区〔组团〕的类似环形道路系统相结合为基本特征的路网结构形式〔见图〕。
第一层:
是以高速公路及过境、交通性干道组成“五横三纵”〔横向的 白云六线、镇南路、北二环高速路、白云五线、南岗北路和纵向的槎神大道、广清高速路、新广花快速路〕。
第二层:
以区域及镇主干道组成“五横六纵”〔神山大道、塘贝北路、塘贝同-泉溪-茅山南路〔暂名〕、环镇西路—环镇东路—夏花三路、〔旧城区中新开辟的〕江滨路—爱国西路-江三路-三元路及振华路、广清高速路东辅路〔又名大南路〕、铁路站西线〔金沙北路〕、铁路站东线、旧广花路〔广花四路〕、江村直街等。
第二层路网与第一层路网有较直接的联系。
第三层:
以镇区次干道及支路组成,与第二层路网衔接。
4.2.6中心区旧村的道路疏通,原则上要减少拆迁量,尽量利用河涌、水塘、空地,以拓宽原有村路为主。
参照上层次规划〔广州市区道路网络规划〕相应道路红线控制宽度和断面设置形式,保持其中A-A〔60m〕、B-B〔50m〕、B1-B1〔40m〕、C-C〔30m〕、D-D〔26m〕、E-E〔20m〕等6种红线宽度和6种断面形式。
各种红线宽度道路的断面形式,详见“道路交通规划图”所示。
规划在江长路边地块另新设汽车站和公交站场各1处,用地面积分别控制在2000~3000平方米;另在东北部片区物流产业园区临广花路侧处,预留新汽车货运站用地1处,用地面积控制5000~6000平方米。
镇中心区范围内设社会停车场14处,每处占地3000-4000平方米,总占地面积7-8公顷。
规划保持现状加油站中的4处〔镇区内及边上2处〕,并在其中的3个增加留足加气站功能用地,可发展成为“加油加气”双料站,为中远期实现公交车辆燃气化做准备。
每个单纯加油站控制用地3000平方米,双料站控制用地4000米,共规划用地2.0公顷。
第三节仓储用地规划
仓储用地主要布局在临近铁路及交通干道的位置,工业区内根据工业发展的需要布置一些配套仓储用地。
仓储用地的绿地率≥20。
普通仓库的库址选择、总体设计应符合《商品仓库设计标准》〔SBJ01-88〕和《建筑设计防火标准》。
仓储用地主要布局在镇区内布置三片,一片位于郭塘,一片位于塘贝、泉溪,还有一片位于茅山。
第四节居住用地规划
居住用地应具有良好的自然条件,具有良好的卫生条件;新建居住区应进行居住区公共服务设施的配套建设;积极进行安居工程建设,重点考虑工业区内居民点搬迁安置工作。
规划指标
.1新建居住区中绿地率不低于30%;逐步提高旧居住区中的绿地率。
.2旧居住区改造的最小日照间距控制为1:
0.8;新建居住区的最小日照间距控制为1:
1;低密度发展区的新建居住区最小日照间距控制为1:
1.5。
.3居住区环境应舒适、卫生、美观、方便、安全。
与一类工业用地相邻布置的职工住宅用地,其面积应计入居住用地。
主要发展高档住宅、普通住宅、商业住宅、写字楼和外来工宿舍,形成高档住宅区、普通生活居住区、农民安置区和外来工宿舍区。
居住区在原中心区村居民点的基础上,发展配套完善的二类居住用地,滨流流溪河的河心洲南段居住用地〔现五、六居委所在〕,配合滨河保护和景观控制要求,将通过疏解建设密度、完善设施配套,逐步调整改造为一类居住用地。
各街道制订城市社区服务规划,居民委员会应协助政府开发便民利民的社区服务活动。
居住区粮店、菜场、副食店、储蓄所、邮电所等应结合商业街布置。
街道所需社区服务设施,可结合街道办事处配置。
加强路、桥、各种管线、园林绿化等设施建设,逐步改善居住环境。
完善居住区建设、经营、管理。
居住用地包括旧城区和江村中心村所在地块的改造与配套整理居住小区、现珠江村所在地块的旧村改造和滨河新区建设居住小区以及江村东侧临新广花路边的以新开发建设和少量调整的居住小区,铁路北站以西茅山一带,原神山镇区及雄丰、中八、五丰村居住进行城市化改造。
多处集中居住小区均以布置二类用地为主,共占地427.89公顷。
另滨流流溪河的河心洲南段居住用地〔现五、六居委所在〕,配合滨河保护和景观控制要求,将通过疏解建设密度、完善设施配套,逐步调整改造为一类居住用地,面积为公顷。
居住用地共,占总用地21.14%,人均。
第五节公共服务设施用地规划
规划设置的大型公共设施有:
文化活动中心、图书馆、电影院、体育中心、医院、科研部门、行政管理中心等,以满足本镇基本需要为主。
详镇中心区规划公共服务与市政公用设施配置一览表
镇区东北部以新政府大院-城镇广场等为中心的行政办公与文体娱乐中心区、旧城改造区和城市新中轴线的商业金融用地集中布局的商业服务主中心区、高塘的集贸市场改造和滨河景观带建设为主体的商业贸易和观光休闲区。
原神山镇中心继续完善服务该片区的共用服务功能。
表4--2镇中心区规划公共服务与市政公用设施配置一览表
类型、名称
用地要求〔ha〕
规划数量〔个、处〕
规划用地〔ha〕
备注
文化教育、娱乐
中学
7
江高三中,广州65中,江村中学为市示范中学
小学
16
16
图书馆
2
青少年宫
—
2
文化馆
2
影剧院、娱
乐中心
6
6
社区文化中心
5
体育活动
体育中心
8—10
1
12.58
社区运动场
1.3—2
5
10
医疗卫生
综合医院
—
2
1300标准床位
卫生院
—
卫生防疫站
—
2
1
商业活动
肉菜市场
10
12
道路交通
汽车客运站
2
公交站场
11
货运站场
5
停车场
14
市政设施
变电站
3
3
加油站
6
消防站
3
垃圾站
6
电信模块局
2
2
污水处理厂
1
10
注:
1、镇中心区作为本镇和周边地区的中心〔镇〕,也为外围工业区等提供相应服务,表中设施多按规划人口20—21万人标准配置
2、公建设施的数量和规模按千人指标进行核算〔取高端数据〕
第六节商业金融用地规划
4.6.1建设服装、农产品等大型批发市场、物流园及物流平台,吸引国内外物流企业前来发展商业。
4.6.2在传统商业聚集地布置商业服务用地〔江村、高塘〕,沿镇的主要道路布局条状的商业服务用地,在新城市中心布局商业中心。
〔见“表4-2江高镇中心区规划公共服务与市政公用设施配置一览表”和“公共与市政公用设施规划图”。
〕
第七节工业用地规划
用地布局调整:
按照城市用地总体协调,紧缩用地、相对集中建设的原则,以现有工业区为基础,扩大用地,并逐步调整其它用地;改善工业区的基础设施,提高工业区服务水平,提高单位用地的产值;原则上新的工业区只布置一、二类工业,并逐步改造现在的三类工业;
工业区分布于原两镇的中心区内,北边是现有的神山工业区,南部是广州市私营企业区。
第八节绿化用地规划
江高镇域南部、东部土地,大部分已作为基本农田〔绿地〕、果林及其他自然生态保护用地予以控制,纳入镇域土地综合利用规划中的非建设用地范围。
规划建设区内,将结合各功能用地布局特点和各地段地形、河流〔涌〕水体分布情况,相对均匀分布公共绿地,强化道路绿化带建设,并结合与外围自然生态绿地的轴线锲合,构成点、面结合,轴线连贯的绿化系统和丰富的景观视线走廊。
规划在镇内规划了多块大型公共绿地,可做镇级公园或其他开敞绿地之用。
另外高等级过境道路及铁路线两侧,控制布置一定宽度的防护绿化带、部分功能用地交界布置一定宽度的绿化隔离带。
第九节市政设施用地规划
本规划区内的市政设施主要有变电站、消防站和水厂、污水厂。
有关规划市政设施项目的详细配置情况见“表4-2江高镇中心区规划公共服务与市政公用设施配置一览表”和“公共与市政公用设施规划图”。
第十节对外交通用地规划
江高镇范围有假设干区域性交通干道经过,计有白云五线、北二环高速路、白云五线、南岗北路和槎神大道、广清高速路、新广花快速路
在新规划的镇中心大道旁设客运车站一处。
另外设公交总站3个。
第十一节给水工程规划
1.1水源
1.1.1广州市自来水公司的江村水厂和江村二水厂,两水厂都有DN800的供水管联合供应江高镇。
1.1.2合并神山镇域内现有镇办自来水厂一座,由于水厂水源达不到《生活饮用水水质卫生标准》〔2001〕的要求,水厂近期内将取消。
1.2用水量预测
1.2.1规划区最高日用水量为:
2010年13万m33/日。
1.2.2规划消防用水量为55升/秒,火灾同时发生次数按2次计算,则最大时需水量Qh=3586l/s
1.3、近期沿大源中路DN600的给水管,与镇域内的给水管网连接,增强江高镇镇域供水的安全性;远期由新广从公路DN800的给水管延长和从106国道DN1000给水管开口接DN800供水。
1.4近期管网采用环状和树枝状相结合形式,远期管网连成环状。
1.5道路宽度大于60米的按双边供水即按双线布置考虑。
给水管布置在分区道路的西侧和北侧。
给水采用低压制,消火栓为地上式,设置间距不大于120米。
第十二节排水工程规划
2.1规划排水体制及原则
2.1.1规划新建区采用雨水、污水分流制的排水系统。
2.1.2近期采用截污管渠截流污水,形成截流式合流排水体制;远期结合城市道路改造,逐步改为完全分流制排水体制。
2.1.3医疗卫生机构的污水和含有病原体的工业污水在进行必要的单独处理后,还必须严格进行消毒程序。
2.1.4工生活区内的一些无污染、水量小的一类工业企业的废水或与城市生活污水水质相近的经工厂企业预处理能把污水水质控制在国家标准的工业污水引入生活污水管网,通过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入雅瑶河。
2.1.5轻度污染,但未超过国家排放标准的工业废水,直接排到城市雨水管渠。
不符合国家排放标准的工业污水必须在工厂内部进行污水处理。
2.2根据广州污水治理总体规划修编规划纲要〔待审批稿〕,江高镇的污水处理纳入石井污水处理厂处理范围内,镇域范围内不设污水处理厂。
石井污水处理厂位于石井镇石井工业区东侧,污水处理厂2020年规模为40万m3/d。
处理后的尾水排入石井河。
2.3排水管网建设
2.3.1污水管网采用支状布置,干管沿道路敷设至污水处理厂,当管顶覆土超过时,应设污水提升泵站加以提升。
新建设区的污水管一直延伸至污水厂而不与旧城区合流管渠连接;
2.4雨水及雨水管渠规划
2.4.1雨水尽量自排入附近水体,当发生内涝时利用电排站抽排。
2.4.2新建设区的雨水就近排出雅瑶河及其支流,与旧城区合流管渠严格分开;旧城区管渠应校验过水能力,不足的要扩建、改建。
雨水管渠排出口以非淹没出流为主。
2.4.3在规划区沿山脚线处设截洪渠,截洪渠雨水分段采用暗管排入规划区内的雨水干管。
4.12.4.4雨水量计算采用广州市暴雨强度公式:
a.设计暴雨强度·
q=————————
〔t+〕
2.4.5规划雨水管渠系统,充分利用地形并与道路系统相结合,利用天然排水河涌尽量缩短管渠长度,减少埋深,以节省工程造价。
2.4.6规划新建区采用雨水、污水分流制的排水系统。
中心区部分旧区难以改造可实行截流式合流制,沿河涌截污。
第十三节防洪排涝工程规划
3.1建成区排涝标准:
采用20年一遇24小时暴雨不成灾。
3.2农田排涝标准:
采用10年一遇24小时雨一日排至农作物淹水深;不耐淹作物适当提高标准。
3.3江高镇的防河洪标准:
流溪河为100年一遇,白坭河为50年一遇,新街河为20年一遇。
3.4采取以重建为主、技改为辅的方针,力争使电排站从标准的提高、总体布局到环境建设逐步踏上一个台阶。
第十四节防灾工程规划
4.1消防规划
4.1.1根据城市总体布局,应分别设置4个消防站。
4.2及时完善消防装备和消防通信设施。
4.3消防栓按100~120米间距沿城市道路设置,每个交叉口均须布有消火栓。
4.4全镇按同时发生火灾两次考虑,每次消防水量为55升/秒,两次共110升/秒,城市供水管网应按最高时用水量加消防流量进行校核,以保证消防用水。
4.5化学危险品仓库的建设需考虑消防要求,并需报请消防管理部门批准方能开工建设。
第十五节电力工程规划
4.15.1江高镇的电力负荷预测:
2020年32万kW。
4.15.2加快电源建设步伐,确保电力在经济建设中的先行作用,实现供需平衡且略有盈余。
网络结构。
变压器的容量充裕。
远期实现双电源供电,双主变的网络结构。
变压器的容量充裕,供电系统安全、可靠。
规划在中心区边缘新建一座220KV变电站,暂名茅山站,220KV电源从北郊站—石井站、北郊站—罗涌站及北郊站—郭塘站中各取一回T接引入,该站按3×18万千伏安主变容量规模控制好周边用地。
4.15.5.1110KV及以上高压线路沿山林、墟镇外围架空敷设。
10KV线路沿镇区的主、次干道绿化带架空敷设,条件许可时,在中心城区繁华路段采用电缆线路,原架空线逐步改用电缆,新敷设10KV线路采用电缆。
4.15.5.2500KV高压走廊宽度取60米,220KV高压走廊宽度取36米,110KV高压走廊宽度取24米,10KV高压线的安全距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