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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街道夏季消防检查工作方案

xx街道夏季消防检查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中央领导重要批示指示精神,深刻吸取近年来人员密集场所、易燃易爆企业、文物古建筑火灾事故教训,切实加强夏季火灾防控工作,进一步提升全街道火灾防控和灭火救援能力,坚决防止重特大尤其是群死群伤火灾事故发生,从即日起至9月20日,在全街道范围内开展夏季消防检查。

现制定方案如下:

一、指导原则和工作目标

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集中开展以火灾隐患整治、消防执法检查、灭火逃生救援演练、公共消防设施和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建设、消防安全宣传为主要内容的夏季消防检查,着力提升消防应急救援能力、提升群众消防安全意识、提升公共消防基础建设水平,进一步落实行业部门监管职责,提高社会单位自我管理水平,夯实消防基层基础,增强社会火灾防控能力,确保夏季全街道不发生重特大尤其是群死群伤火灾事故,重大活动期间不发生有影响的火灾事故。

二、组织机构

为加强街道夏季消防检查工作实施的组织领导,现成立xx街道夏季消防检查工作实施领导小组:

组长:

张亮驰(党工委、办事处)

副组长:

谭晓滨(党工委)、陈华达(党工委、办事处)、容越光(办事处)

成员:

李伟鹏(安监局)、林海棠(xx供电所)、余海生(开发区供电所)、赵铭光(七堡供电所)、李球泉(环城派出所)、李锦发(中心派出所)、陈永贵(浐湾派出所)、余元均(河南派出所)、李鹏飞(北门派出所)、谈日抄(都会派出所)、尹庆强(七堡派出所)、黄文才(三和派出所)、许明楼(城北工商所)、梁子良(城东工商所)、梁文富(中心工商所)、吴杰夫(城西工商所)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街道安监局,具体负责组织协调、联络沟通、情况汇总、督查考核等工作,由黎国杰同志任办公室主任。

各村(社区)及有关部门单位也要相应成立领导机构,制定工作方案,确保工作有序推进。

三、检查内容

(一)火灾隐患和消防安全违法行为整治

1.重点企业。

以石油化工等易燃易爆企业为重点,主要检查建立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消防设施运行和维护保养,日常消防检查巡查,防火防爆防雷防泄漏,储备灭火药剂,灭火应急预案制定和组织演练,建立专职消防队,人员消防安全教育培训等情况。

2.重点场所。

以商(市)场、公共娱乐场所等人员密集场所和寺庙、古村寨等文物古建筑为重点,主要检查建立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消防专(兼)职人员、消防控制室操作人员和保安等五类人员培训,日常消防检查巡查,消防设施运行和维护保养,人员安全疏散,用火用电管理,违规设置住宿与生产储存经营合用场所,灭火应急预案制定和组织演练等情况。

按照《关于印发的通知》(会办〔2015〕22号)要求,继续开展劳动密集型企业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工作。

3.重点行业。

经促局、安监局、建环局、供电所、派出所及工商所等行业主管部门,主要检查落实部门监管职责,组织开展行业系统消防安全检查,制定行业消防安全管理标准和工作制度,实行标准化管理等情况。

各相关部门要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各司其职,相互配合,协同行动。

同时要依据各自职责,研究出台相应加强人员密集场所、易燃易爆企业、文物古建筑的消防安全监管工作方案。

安监局、建环局及派出所要依法查处人员密集场所、易燃易爆企业、文物古建筑的违法用地、违法建设行为。

供电所可对违法违规的企业单位实施停电处理。

工商所要对有关部门撤销许可的企业,依法督促其办理变更经营范围或注销登记,配合有关部门依法取缔未经安全生产、消防安全许可的企业。

4.重点单位。

检查消防安全重点单位主体责任和各相关部门监管责任落实情况。

重点检查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消防专(兼)职人员、消防控制室值班操作人员和保安等“五类人员”登记培训和消防控制室值班操作人员持证上岗情况。

检查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六条、十七条情况。

5.重点地区。

按照江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全市第四批火灾隐患重点地区整治工作检查验收结果和挂牌督办第五批火灾隐患重点地区的通知》(江府办函〔2015〕34号)要求和整治标准,狠抓第五批火灾隐患重点地区整治。

结合本地实际,切实抓好违章既有建筑、高层地下公共建筑、生产经营性场所违规住人、家庭作坊、老城区和城中村等六个专项整治。

(二)消防安全宣传

1.消防安全培训情况。

对各村(社区)及有关部门单位消防工作负责人、驻村(社区)民警、消防网格员开展消防培训、轮训。

各村(社区)及有关部门单位要增加开设消防安全培训班,落实每周半天以上消防培训,将消防培训与监督执法同步开展,提高专(兼)职消防人员能力。

2.消防宣传“七进”情况。

各村(社区)及有关部门单位要部署开展消防宣传“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农村、进家庭、进机关、进网站”的“七进”工作,各村(社区)及有关部门单位要将消防宣传教育培训纳入减灾规划,指导村(居)民小组协助开展日常消防宣传教育。

教育、消防部门要联合编印消防知识教材,将消防安全教育纳入中小学教育计划,明确规定每学期不少于2课时,为每所中小学培养一批“消防宣传大使”,集中开展消防安全示范课评比活动;实现全街道50%以上的中小学校将消防知识纳入必修、选修课程和学校教材内容。

安监局、工商所等部门要推进人员密集场所、易燃易爆企业和寺庙、古村寨等文物古建筑以及劳动密集型企业等开展消防安全“三提示”、员工“一懂三会”教育培训。

组织基层网格化力量、消防志愿者、“消防宣传大使”进村入户。

同时推进消防安全教育进“机关”,按“机关、学校、社区、生产企业、农村、家庭、宾馆、KTV、电影院、商场”等类别,结合实际分别打造消防安全宣传工作“样板”,以点带面推进消防宣传“七进”工作。

3.媒体消防宣传情况。

各村(社区)及有关部门单位分管消防工作领导、行业部门负责人、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消防专(兼)职人员、派出所消防民警、网格长(员)和微博、微信粉丝等目标人群要关注移动互联网消防信息服务平台。

4.消防科普基地作用发挥情况。

根据要求,年内至少要打造1个消防宣传示范街或消防科普教育基地,利用节假日,通过招募消防志愿者、“消防宣传大使”等多种形式,全面向社会预约开放。

四、时间步骤

夏季消防检查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5月30日前)。

各村(社区)及有关部门单位结合实际,制定印发工作方案,召开专题动员部署会议,对夏季消防检查工作进行动员部署,统一工作方法,明确职责任务和检查要点,组织对所有检查人员进行培训,开展排查摸底,利用新闻媒体和社会宣传资源广泛发动,营造社会舆论声势。

(二)全面检查阶段(9月1日前)。

通过统一组织经促局、安监局、建环局、供电所、派出所、工商所等行业部门,对易燃易爆企业、人员密集场所、文物古建筑的公共消防设施规划建设管理和消防宣传“七进”工作等开展检查;对检查发现的问题,逐一列出清单,落实整改责任、整改计划和整改任务,依法跟踪督促整改。

(三)总结考核阶段(9月10日前)。

各村(社区)及有关部门单位对本地夏季消防检查工作情况进行分析,统一组织考核,认真总结经验,查找工作不足,建立提升火灾防范和灭火救援能力的长效机制。

五、措施与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村(社区)及有关部门单位要充分认识做好人员密集场所、易燃易爆企业、文物古建筑消防安全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切实将夏季消防检查作为稳定火灾形势、夯实火灾防控基础、促进源头治理、建立长效工作机制的重要举措,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实施综合治理。

各村(社区)及有关部门单位领导要带头落实责任,主要领导要亲自带队检查督导工作情况,分管领导要牵头研究重点事项,切实将此项工作抓好、抓实、抓出成效。

(二)落实监管责任。

认真贯彻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各村(社区)及有关部门单位要高度重视,把夏季消防检查纳入议事日程,领导要带队检查消防安全工作,研究解决城乡消防规划、消防安全布局和公共消防设施、消防装备建设等重大问题。

各行业主管部门要结合本部门、本行业实际,组织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加强指导培训,制定行业消防安全管理标准和工作制度,以标准化促进行业消防安全管理规范化。

发现城乡消防安全布局、公共消防设施不符合消防安全要求,或者发现本地区存在影响公共安全的重大火灾隐患的,应当组织相关部门集体研究解决。

对严重影响公共安全的重大隐患和违法行为,该重罚的重罚、该关停的关停、该查封的查封、该拘留的拘留;对难以整改又严重影响公共安全的重大火灾隐患和区域性火灾隐患,提请地方政府研究解决。

(三)完善治理体系。

各村(社区)及有关部门单位要继续深入推进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将消防安全纳入基层综治或城区社会服务管理平台实体运行。

同时发动综治、安监、村(社区)、治安巡防队等基层力量,组织对人员密集场所、易燃易爆企业、文物古建筑开展全面排查,摸清底数,建立台帐,开展常态化消防安全检查和经常性消防宣传教育,防止失控漏管。

要加强对各级网格长、网格员消防业务培训,切实提高基层网格人员检查常见火灾隐患和宣传消防常识的能力。

各村(社区)及有关部门单位要积极研究适应新常态下消防安全治理的新机制、新举措,探索建立立体化的火灾综合防控体系。

要切实发挥社会消防中介组织力量,探索第三方消防安全评估。

探索建立社会单位区域联防协作机制,定期组织开展经验交流、安全互查、联合演练,提高区域火灾防控整体水平。

要试点运用消防“大数据”和物联网,推动实现信息互联、资源共享、监管同步,实现对消防安全状态重点监督和动态预警。

(四)加强宣传培训。

各村(社区)及有关部门单位要充分利用媒体等各类渠道,针对夏季火灾多发、易发的特点,广泛开展针对性强的提示宣传。

既要宣传党委政府重视支持依法整治火灾隐患的决心和举措,也要宣传各部门服务企业、便民利民的做法和成效,进一步提升群众消防安全感和满意度。

要注重从正反两方面进行宣传报道,推广典型经验,曝光重大隐患,营造浓厚氛围。

要深化消防宣传“进社区、进企业、进学校、进家庭”活动,广泛开展消防宣传和逃生疏散演练。

要利用“96119”举报投诉电话和消防官方微博,开展火灾隐患有奖举报活动,切实形成社会舆论监督和群众监督的浓厚氛围。

(五)严格督导问责。

各村(社区)及有关部门单位要层层分解工作责任,将任务逐项落实到具体部门、具体岗位、具体人员,各部门要严格依法履行监督职责,对检查发现的隐患,要狠抓整改环节各项措施的落实。

各级领导干部要分片包干、靠前指挥、蹲点督导、跟踪问效。

区消安委将根据工作进展情况,采取“四不两直”的方式开展督导检查,并严格依法依规落实奖惩措施。

对发生较大以上亡人火灾的,严格实行责任倒查,对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严肃追责。

各村(社区)及有关部门单位制定的夏季消防检查工作方案请于6月5日前报街道安监局,每月25日报当月工作开展情况,9月15日前报送工作总结。

联系人:

梁俊峰,联系电话:

6675735,传真:

6673753。

附件:

1.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检查要点

2.易燃易爆企业消防安全检查要点

3.文物古建筑消防安全检查要点

4.用火用电用气消防安全管理措施

5.消防控制室管理及应急程序

6.工作小结要点

7.工作情况统计表

(一)

8.工作情况统计表

(二)

 

附件1:

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检查要点

一、是否建立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明确消防管理人员,落实逐级和岗位消防安全责任。

二、是否组织开展防火检查、巡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和消防车通道是否保持畅通,是否有违规住人、在营业使用期间违规施工、违规使用存放易燃易爆危险品等现象。

三、是否有擅自改变建筑结构和用途,违规使用易燃、可燃材料装修装饰,在外墙门窗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障碍物等情形。

四、是否按规定对建筑消防设施进行维护保养,确保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自动灭火系统、消火栓系统、防烟排烟系统以及应急广播和应急照明、安全疏散设施完好有效。

五、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是否保证24小时双人值班,持证上岗,掌握应急处置程序和设施设备操作技能;自动喷水灭火系统、防排烟系统和联动控制的其他消防设施是否设置在自动状态;墙上是否悬挂《消防控制室管理制度》和《火灾事故应急处置程序》。

六、是否按照规范安装、敷设电器产品、燃气用具及其线路、管路,并定期维护、检测;是否有违规使用明火作业、照明,违规进行电焊、气焊,超负荷用电、私拉乱接电线等现象。

七、是否落实员工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员工是否懂得本场所火灾危险性,会报火警、会扑救初起火灾、会组织逃生和自救。

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开展消防演练。

八、是否制定灭火应急疏散预案并开展演练,相关岗位人员是否明确疏散引导人员的职责。

九、人员密集场所举办大型群众性活动,是否向公安机关申请安全许可。

 

附件2:

易燃易爆企业消防安全检查要点

一、是否建立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明确消防管理人员,落实逐级和岗位消防安全责任。

二、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消防车通道、防火分区、防烟分区、防火间距、防火堤等应符合有关消防安全技术要求;是否按规定维护保养,确保消防设施、冷却系统保持正常运行;避雷、防静电设施设置是否符合要求。

三、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是否保证24小时双人值班,持证上岗,掌握应急处置程序和设施设备操作技能。

四、是否落实使用明火的管理措施,是否制定和落实夏季防火防爆措施。

五、是否对电气线路和各类化工、油气生产、储存和输送的设施、装置和管线等进行定期维护、检测,确保完好正常;

六、危险化学物品储存、装卸和生产是否建立并严格遵守操作规程,是否有违规储存、操作的现象。

七、是否定期组织员工开展消防安全培训,是否对专兼职管理人员以及从事操作、保管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等重点岗位人员进行专项培训。

八、是否依法建立专职消防队或志愿消防队,根据单位应急救援需要配备必要的器材、装备和泡沫液等灭火药剂,并定期进行有针对性的专业训练。

九、是否建立应急救援和响应机制,制订完善灭火和应急处置预案,明确专兼职消防力量,并组织开展消防演练。

 

附件3:

文物古建筑消防安全检查要点

一、文物古建筑是否明确消防安全管理单位,建立消防安全制度,落实逐级和岗位消防安全责任。

二、文物古建筑是否根据实际情况,设置消防车通道、消防水源,配置必要的消防设施、器材和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是否定期维护保养并保持完好有效;是否有擅自扩建或搭建建(构)筑物、占用防火间距和疏散通道的现象。

三、是否按照文物古建筑的保护等级组织开展常态化的防火检查、巡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

四、是否严格落实火源电源管理,是否有违规使用燃气、私拉乱接电线,是否对烧纸、焚香采取必要的防火措施。

五、是否对员工、宗教职业者开展经常性消防安全教育培训,达到懂得本单位、本岗位的火灾危险性和防火措施,会报警、会扑救初起火灾,会疏散逃生自救。

六、在文物古建筑保护范围内举办祭祀、庙会、游园、展览等大型活动,是否报当地公安部门审核同意。

七、是否依法建立专职和志愿消防队伍,并结合本单位实际配备相应的消防装备和灭火器材,定期开展训练,具备处置初起火灾和引导人员疏散的能力。

八、是否制定本单位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是否在宗教活动、民俗活动等人员集中的重点时段制定专门预案,明确报警、疏散、扑救初起火灾的人员及其职责。

 

附件4:

用火用电用气消防安全管理措施

一、严格明火管理

(一)严禁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动用明火。

(二)严禁在燃气设施保护范围内动用明火。

(三)严禁在公众聚集场所营业期间动用明火。

(四)严禁在公共娱乐场所的演出、放映场所观众厅内动用明火。

(五)严禁在库房内动用明火。

(六)严禁在城镇居民住宅楼的地下室储存、使用易燃易爆物品,从事经营活动的严禁动用明火。

(七)严禁明火作业人员超过规定时间和范围动用明火。

(八)严禁明火作业人员无证操作或违反操作规程。

二、严格用电管理

(一)严禁拆改金属配电箱,严禁在配电箱周围堆放可燃物和其他杂物。

(二)严禁电气线路使用麻花线,应使用铜芯电缆或护套软线。

(三)严禁电气线路铰接,应使用压接法连接。

(四)严禁将插座、变压器等放置在可燃物上或被可燃物覆盖,严禁串接、超负荷使用。

(五)严禁随意乱拉电线和接入过多或功率过大的电气设备。

(六)严禁在营业场所、厂房车间、仓库等防火重点部位使用大功率电器(如电炉子、电热褥子、电熨斗、热得快、电视机、电冰箱等)。

(七)严禁安装大于60瓦的白炽灯、卤钨灯、高压钠灯、金属卤灯光源、荧光高压汞灯(包括电感镇流器)等高温照明灯具。

(八)严禁超过额定功率超负荷安装使用电气设备。

三、严格用气管理

(一)严禁在住人的房间、办公室和公共场所存放液化石油气钢瓶。

严禁液化气钢瓶与其他火源同室布置。

(二)液化石油气钢瓶与单台燃气灶具之间应使用耐油橡胶软管连接,长度应控制在1.2米至2米之间,且不应有接口。

(三)多台燃气灶具、供气距离超过2米时,应采用硬管连接。

(四)瓶装液化石油气不得设在地下室、半地下室或通风不良的场所。

(五)气瓶总重量超过100公斤的,应设置独立的气瓶间。

(六)气瓶间建筑耐火等级不应低于二级,高度不应低于2.2米,地面材料应采用不发生火花材料,不得与厨房有连通的门、窗、洞口。

且应设通风面积不应小于300平方厘米/平方米的下通风式通风口。

(七)气瓶间应设置固定式可燃气体浓度报警装置,应使用防爆型电器设备,开关应安装在室外。

应配备不少于2具8公斤的干粉灭火器。

(八)燃气管道应明设,位置应远离热源,灶前管与燃气灶具的水平净距不得小于0.5米,且严禁敷设在灶具正上方。

 

附件5:

消防控制室管理及应急程序

一、消防控制室必须实行每日24小时专人值班制度,每班不应少于2人,值班人员应持有消防控制室操作职业资格证书。

二、消防设施日常维护管理应符合GB25201的要求。

三、应确保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灭火系统和其他联动控制设备处于正常工作状态,不得将应处于自动状态的设在手动状态。

四、应确保高位消防水箱、消防水池、气压水罐等消防储水设施水量充足;确保消防泵出水管阀门、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管道上的阀门常开;确保消防水泵、防排烟风机、防火卷帘等消防用电设备的配电柜开关处于自动位置(通电状态)。

五、接到火灾警报后,值班人员应立即以最快方式确认。

六、火灾确认后,值班人员应立即确认火灾报警联动控制开关处于自动状态,同时拨打“119”报警,报警时应说明着火单位地点、起火部位、着火物种类、火势大小、报警人姓名和联系电话。

七、值班人员应立即启动单位内部应急疏散和灭火预案,并同时报告单位负责人。

附件6:

工作小结要点

(月日)

一、亮点工作:

声势较大、成效明显、领导肯定、媒体关注相关工作。

二、典型做法:

完善机制、创新方法、解决难点问题典型做法。

三、排查整治:

地区、行业开展集中排查和联合检查、综合整治等工作情况;

四、突出案例:

对隐患问题采取行政、法律、约谈、抄告、移送、挂牌、曝光等措施。

五、基础工作:

消防安全标准化、户籍化、网格化管理及弱势群体关爱帮扶等工作。

六、宣传培训:

 

附件7:

工作情况统计表

(一)

领导带队检查、出动检查组和检查警力情况

统计项

区、区党委政府带队检查

领导

(名)

行业部门

乡镇、街道

公安分县局

公安消防部门

公安派出所

发动群防群治

力量

带队检查领导(名)

出动检查组(个)

带队检查领导(名)

出动检查组(个)

带队检查领导

(名)

其他

警种

检查组

(个)

出动

警力

(人)

出动检查组(个)

出动

警力

(人)

出动检查组(个)

出动

警力(人)

出动巡查组(个)

巡查

人员(人)

本周

累计

消防监督执法情况

统计项

发现

隐患(处)

整改

隐患(处)

拟临时查封(家)

拟罚款

(万元)

拟责令“三停”

单位(家)

行政拘留(人)

发放消防宣传

资料(份)

曝光单位

(家)

开展实战演练(次)

本周

累计

填报单位:

填报人:

联系方式(手机):

审核人:

附件8:

工作情况统计表

(二)

检查单位及场所情况

人员密集场所(家)

类别

劳动密集型

企业

大中型商区场

公共娱乐场所

宾馆

饭店

体育场馆

会堂

医院

学校、幼儿园、托儿所

养老院

福利院

本周排查数量

累计排查数量

类别

公共图书馆

公共展览馆

博物馆

旅游

宗教活动场所

网吧

“三合一”

场所

客运车站候车室、客运码头候船厅、民用机场航站楼

本周排查数量

累计排查数量

易燃易爆企业(家)

文物古建筑(家)

类别

石油化工企业

加油加气站

其他

国家级重点文物

保护单位

区级文物保护单位

区(县)级文物

保护单位

本周排查数量

累计排查数量

“本周排查数量”总和

“累计排查数量”总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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