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会计师税法复习笔记总论增值税城建税营业税消费税企业所得税.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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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会计师税法复习笔记总论增值税城建税营业税消费税企业所得税

税法复习

一、税法总论

(一)税收的无偿性、强制性、固定性。

(二)税法原则:

四基(税收法定原则、公平、效率、实质课税)六适(法律优位、法律不溯及过往、新法优于旧法、特别法优于普通法、实体从旧程序从新、程序优于实体)

(三)税收法律关系:

●主体(征纳双方,征-国家行政机关<国家各级税务机关、海关和财政机关>)、客体(征税对象)和内容。

●税收法律关系内容:

主体所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税收法律关系中最实质的东西,是税法的灵魂。

税法是税收法律关系产生的前提条件,但税法本身并不产生税收法律关系。

●税收法律关系事实(税收法律事件和税收法律行为),引起税收法律关系产生、变更、消亡

(四)税收分类:

法律、准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部门规章、地方规章。

1.税收法律(四法一决定):

全国人大及常委会制定:

《企业所得税法》、《个人所得税法》、《车船税法》、《税收征管法》、《关于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适用增值税、消费税和营业税等税收暂行条例的决定》。

2.准法律:

全国人大或常委会授权立法:

增值税、营业税、消费税、资源税、土地增值税、企业所得税6个暂行条例。

3.行政法规:

国务院制定:

《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税收征收管理法细则》

4.地方性法规:

地方人大及常委会制定。

海南省、民族自治地区按照全国人大授权立法。

5.部门规章:

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制定。

《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税务代理试行办法》

6.地方规章:

(五)税收实体法体系:

1.流转税类:

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和关税。

2.所得税类:

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

3.财产和行为税类:

房产税、车船税、印花税、契税。

4.资源税类:

资源税、土地增值税、城镇土地使用税。

5.特定目的税类:

城市维护建设税、车辆购置税、耕地占用税。

代收代缴、代扣代缴主要涉及消费税、分包单位的营业税、城建税、教育附加、印花税、个人所得税等。

其他比如增值税也有涉及但范围较小。

二、增值税

营改增试点的行业包括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

(一)征税范围:

销售或进口(生产、批发、零售、进口四个环节)货物(有形动产,包括电力、热力、气体);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

具体规定:

特殊项目和特殊行为

1.特殊项目:

货物期货:

期货实物交割环节

2.银行销售金银

3.除中国人民银行和对外经济贸易合作部批准的经营融资租赁业务的单位外,其他单位从事融资租赁业务,所有权转移的征收增值税,所有权未转移的不征收增值税。

4.

融资性售后回租中承租方出售资产的行为,不属于增值税和营业税的征税范围,不征收增值税和营业税。

(二)视同销售

1.视同销售行为(与企业所得税视同销售对比):

(1)

将货物交付给其他单位或个人代销

(2)销售代销货物。

(3)设有两个以上机构并实行统一清算的纳税人,将货物从一个机构移送至其他机构用于销售,但相关机构设在同一县市的除外。

(4)将自产、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

(5)将自产、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

(6)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者购进的货物用于投资,提供给其他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

(7)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者购进货物用于分配给股东或其他投资者。

(8)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进货物用于无偿赠送给其他单位或个人。

2.销售额的确定

(1)按纳税人最近时期同类货物平均销售价格

(2)按其他纳税人最近时期同类货物平均销售价格

(3)组成计税价格

组成计税价格=成本*(1+成本利润率)+消费税or成本*(1+成本利润率)/(1-消费税税率)

(三)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只需理解,在脑子里形成印象,不需背诵)

1.基本标准,应税销售额,

从事货物生产或者提供应税劳务的纳税人,以及从事货物生产或者提供应税劳务为主,兼营货物批发或者零售的纳税人,年应税销售额50万以下。

(生产、提供劳务,或生产、提供劳务为主,兼营批发零售)

除此之外,年应税销售额80万以下。

2.特殊规定

其他个人(自然人)

非企业性单位、不经常发生应税行为的企业,可选择按小规模纳税人纳税。

对会计核算健全,也达到一般纳税人的销售额,没有按规定申请成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则按照销售额依照增值税的税率计算应纳税,还不能抵扣进项税。

(四)税率与征收率

1.基本税率:

17%

2.低税率:

13%

(4)粮食、食用植物油、鲜奶

(5)水(自来水、热水)、煤(居民用煤炭制品)、气(冷气、暖气、煤气、石油液化气、天然气、沼气)

(6)图书、报纸、杂志

(7)饲料、化肥、农机、农药、农膜

(8)国务院规定的其他。

(干姜、姜黄、橄榄油、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二甲醚13%,)

3.征收率

(1)小规模纳税人3%

(2)销售自己使用过的物品:

(3)销售旧货:

一般纳税人,4%减半;小规模纳税人,2%。

销售自己使用过的物品

经营旧货

除固定资产外其它物品

固定资产

一般纳税人

含税销售额÷(1+税率)*税率

不得抵扣且未抵扣进项税的固定资产、小汽车,含税销售额÷(1+4%)*4%÷2

含税销售额÷(1+4%)*4%÷2

小规模纳税人

含税销售额÷(1+3%)*3%

含税销售额÷(1+3%)*2%

含税销售额÷(1+3%)*2%

(4)可选择简易办法6%(纳税人自产货物),河里涨了大水【自来水】——冲来了砂石块【砂、土和石料】——把石块烧成了石灰【砖、瓦、石灰】——和水泥【商品混凝土】——建成了一个小水电站【县以下小型水力发电单位生产电力】自来水(就是6%非可选择)、砂土石料、自产砂土石料连续生产砖瓦石灰、商品混凝土(以水泥为原料生产的水泥混凝土)、微生物……、人体血液、小规模电力。

(5)简易办法4%,寄售、典当死当、免税商店零售

(五)销项税额计算(★★★内容要求必须掌握,相关内容需背诵,熟记于心。

1.采取以旧换新方式销售

(1)一般按新货同期销售价格确定销售额,不得减除旧货收购价格;

(2)金银首饰以旧换新业务按销售方实际收到的不含增值税的全部价款征税。

(六)进项税额计算

1.准予抵扣的进项税

(1)凭票抵扣

增值税专用发票,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

(2)计算抵扣

购进农产品准予抵扣的进项税=买价*13%

收购烟叶准予抵扣的进项税=烟叶收购价格*1.1*1.2*扣除率(13%)

运输费准予抵扣的进项税=运输费用金额(运输费用+建设基金,不包括装卸费和保险费)*7%

购进免税商品的运输费不得扣除,购进免税农产品除外

国际货物运输代理业发票和国际货物运输发票,不得计算抵扣进项税。

关于销售额是否含税的归纳:

商业企业的零售价、普通发票上所列明的销售额、价税合并收取的金额、价外费用一般都是含税收入、包装物押金一般都是含税收入、建筑安装合同上的自产货物金额(自产货物部分交增值税,一般都是含税的)

2.

1.增值税专用发票上的销售额一定是不含税;

2.价外费用、逾期包装物押金一定是含税的;

3.“零售额”、支票上的金额一定是含税的;

4.普通发票上的销售额一定是含税的;

5.价税合计金额一定是含税的(同义反复,呵呵);

6.以旧换新实际收取的价款,没有其他的暗示,则是含税的。

7.销售旧货收取的价款,没有其他的暗示,则是含税的。

8.一般纳税人的非零售交易价格,没有其他的暗示,则是不含税的。

9.建筑安装合同上货物的金额,是含税的。

10.价外费用的价格是含税的

11.包装物押金是含税的(实际上包装物押金本身是价外费用的一种);

12.销售给小规模纳税人的价格是含税的。

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

(1)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免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个人消费。

(2)非正常损失

(3)纳税人自用消费品:

应征消费税的摩托车、汽车、游艇

(4)以上货物及免税货物的运费

(5)兼营免税项目或非增值税应税项目无法划分的,不得抵扣的进项税=当月无法划分的全部进项税*当月免税项目销售额、非增值税应税劳务营业额÷当月全部销售额、营业额合计

具体分析:

第一类,购入时不予抵扣----直接计入购货的成本。

第二类,已抵扣后改变用途、发生损失、出口不得免抵退税额----作进项税转出处理

  进项税额转出有常见的三种转出方法,即:

  直接计算转出法;

  还原计算转出法;

  比例计算转出法。

  

(1)直接计算进项税转出的方法——适用于材料的非正常损失

  

(2)还原计算进项税转出的方法----适用于免税农产品、运费的非正常损失

  (3)比例计算进项税转出的方法----适用于在产品、产成品的非正常损失

  第三类,平销返利的返还收入——冲减进项税额

  凡与商品销售量、销售额无必然联系,且商业企业向供货方提供一定劳务的收入,例如进场费、广告促销费、上架费、展示费、管理费等,不属于平销返利,不冲减当期增值税进项税金,应按营业税的适用税目税率征收营业税。

  凡与商品销售量、销售额挂钩(如以一定比例、金额、数量计算)的各种返还收入,均应按照平销返利行为的有关规定冲减当期增值税进项税金,不征收营业税。

  取得的返还收入采取冲减进项税的方法:

  当期应冲减进项税金=当期取得的返还资金/(1+所购货物适用增值税税率)×所购货物适用增值税税率

  商业企业向供货方收取的各种收入,即便缴纳增值税,也一律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七)混合销售和兼营

1.兼营:

(1)兼营不同税率:

分别核算,未分别核算的从高适用。

(2)兼营非应税劳务:

分别核算,未分别核算的由主管税务机关核定。

2.混合销售:

一项销售行为既涉及货物又涉及非应税劳务。

销售货物与提供营业税劳务之间存在因果关系和内在联系。

按主营业务划分。

特殊规定:

销售自产货物同时提供建筑业劳务,要求分别核算,未分别核算的由主管税务机关核定。

(八)进口货物应纳税额

1.应纳税额计算

增值税应纳税额=组成计税价格*税率

组成计税价格=关税完税价格+关税+消费税

2.其他:

(1)进口货物的税率为17%和13%,不使用征收率。

  

(2)进口环节按组价公式直接计算出的是应纳税额,在进口环节不能抵扣任何境外税款。

  (3)进口环节增值税、关税、消费税的组合出题是常考不衰的组合

(九)出口货物免抵退税

免剔抵退-生产企业

先征后退-外贸企业

1.基本条件:

(1)生产企业自营出口或委托外贸企业代理出口的自产货物。

(2)外贸企业收购出口

(3)其他:

对外承包工程公司用于对外承包项目;对外承接修理修配业务的企业用于对外修理修配;销售给外轮、远洋国轮收取外汇的货物;国内采购运往境外投资。

2.免税不退税的企业:

(1)小规模纳税人出口

(2)外贸企业从小规模纳税人处购进出口。

(3)外贸企业购进免税货物出口。

3.免税不退税的货物

(1)来料加工复出口

(2)避孕药品用具、古旧图书

(3)出口卷烟

免税货物所耗用的原材料、零部件等所含进项税,包括准予抵扣的运费所含进项税,应作进项税额转出,计入产品成本。

4.生产企业-免剔抵退

(1)基本公式:

当期应纳税额=当期内销货物销项税-(当期进项税-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上期留抵税额

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的税额=出口货物离岸价格*外汇人民币牌价*(征税率-退税率)-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的抵减额

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的抵减额=免税购进原材料价格*(征税率-退税率)

(2)计算过程

免:

出口货物生产环节增值税

剔:

(出口货物离岸价格*外汇人民币牌价-免税购进原材料价格)*(征税率-退税率)

抵:

当期应纳税额=当期内销货物销项税-(当期进项税-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上期留抵税额(正数:

不涉及退税;负数即期末留抵税额:

计算退税)

退:

免抵退税额=(外销额FOB-免税购进原材料价格)×退税率

期末留抵税额≤免抵退税额,当期应退税额=期末留抵税额,当期免抵税额=免抵退税额-应退税额

期末留抵税额>免抵退税额,当期应退税额=免抵退税额,当期免抵税额=0

(一十)外贸企业-先征后退

由于外贸企业出口环节免税,所以外贸企业的先征后退,不是退其应纳税额,而是退其采购进货的增值税发票注明的收购金额与退税率相乘计算的金额。

  应退税额=外贸收购不含增值税购进金额×退税率

(一十一)税收优惠

(1)法定免税项目

“农民古书学避孕,盲人援助显微镜”

  农民——

(1)农业生产者销售自产农产品

  古书——

(2)古旧图书

避孕——(3)避孕药品和用具

  盲人——(4)由残疾人组织直接进口供残疾人专用的物品

援助——(5)外国政府、图际组织无偿援助的进口物资和设备

  显微镜——(6)直接用于科学研究、科学试验和教学的进口仪器、设备

  农业生产者销售的自产农产品;避孕药品和用具;古旧图书;直接用于科学研究、科学试验和教学的进口仪器、设备;外国政府、国际组织(不是外国企业)无偿援助的进口物资和设备;由残疾人的组织(不是个人或企业)直接进口供残疾人专用的物品;销售的自己使用过的物品(仅指其他个人,不包括企业)。

(2)资源综合利用鼓励节能减排的优惠

优惠方式

优惠项目

免征

再生水、污水处理劳务、以废旧轮胎为全部生产原料生产的胶粉、翻新轮胎等

即征即退

工业废气为原料生产的高纯度二氧化碳产品、以垃圾及垃圾发酵的沼气为原料生产的电力和热力、以煤炭开采过程中的舍弃物油母页岩为原料生产的页岩油等自产货物

即征即退50%

以煤泥、石煤、油母页岩为原料生产的电力和热力、利用风力生产的电力

(3)对宣传文化事业实行增值税优惠的规定

党报党刊、政府及政府组织报刊、中小学课本、少年儿童报刊、少数民主文字出版物、盲文书刊、五个民族自治区内注册的出版单位的出版物等特殊出版物先征后退。

县以下书店免增值税;新疆自治区和乌鲁木齐市书店先征后退。

2008年6月1日起,纳税人生产和批发、零售有机肥产品免征增值税

(4)软件产品、动漫产业自主开发生产的动漫软件的增值税优惠政策。

(2012年新增)

软件产品增值税政策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其自行开发的软件产品,按17%税率征收增值税后,对增值税实际税负超过3%的部分实行即征即退政策。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将进口软件产品进行本地化改造后对外销售,其销售的软件产品可享受规定的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

销售及开发软件

征收增值税的行为

不征收增值税的行为

纳税人销售软件产品并随同销售一并收取的软件安装费、维护费、培训费等收入

受托开发软件产品,著作权属于受托方的

软件产品交付使用后,按期或按次收取的维护、技术服务费、培训费

受托开发软件产品,著作权属于委托方或属于双方共同拥有的

软件产品增值税退税额的计算

软件产品增值税即征即退税额的计算方法:

即征即退额=当期软件产品增值税应纳税额-当期软件产品销售额*3%

当期软件产品增值税应纳税额=当期软件产品销项税额-当期软件产品进项税额

嵌入式软件产品增值税即征即退税额的计算方法:

即征即退税额=当期嵌入式软件产品增值税应纳税额-当期嵌入式软件产品销售额*3%

当期软件产品增值税应纳税额=当期嵌入式软件产品销项税额-当当期嵌入式软件产品进项税额

当期嵌入式软件产品销项税额=当期嵌入式软件产品销售额*17%

当期嵌入式软件产品销售额=当期嵌入式软件产品与计算机硬件、机器设备的销售额合计=当期计算机硬件、机器设备销售额

(一十二)纳税义务发生的时间考频:

★★内容要求掌握,在脑子里形成印象,看到相关习题能有思路,不用刻意背诵。

1.一般规定:

(1)销售货物或应税劳务,收讫销售款项或获取销售款项凭据的当天。

先开发票的,为开具发票当天。

(2)进口货物,报关进口当天。

(3)扣缴义务,纳税人纳税义务发生当天。

3.具体规定

(1)直接销售,收到货款或获取销售款凭据当天。

先开发票的,为开具发票当天。

(2)托收承付、委托银行收款,发出货物并办妥托收手续的当天。

(3)赊销、分期收款,合同约定,无约定则货物发出当天

(4)预收货款,货物发出当天。

销售生产工期超过12个月的大型设备,收到预收款或合同约定日。

(5)委托代销,收到代销清单,或收到部分或全部货款当天。

(6)销售应税劳务,提供劳务收讫货款或取得索取销售款凭据的当天

(7)视同销售,货物移送当天。

4.纳税期限:

1,3,5,10,15(期满日起5日内预缴),1月,1季度(期满日起15日内申报)

(一十三)纳税地点

1.固定业户,机构所在地

2.固定业户外出,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构开具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机构所在地,无证明——销售或劳务发生地;未在销售或劳务发生地缴纳——机构所在地补征

3.非固定业户,销售地或劳务发生地,未在销售地或劳务发生地缴纳——机构所在地或居住地

4.进口货物——报关地海关

5.代扣代缴——扣缴义务人机构所在地或居住地。

三、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

(进口不征、出口不退、出口免抵要交)

(一)纳税义务人:

缴纳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的单位和个人。

(二)税率:

城7%,县镇5%,城县镇以外1%

(三)计税依据:

1.纳税人实际缴纳的三税税额,不含三税的滞纳金和罚款。

2.免征或减征三税,同时减免城建税

3.出口退还增值税、消费税,不退还已缴纳的城建税。

4.海关对进口产品代征的增值税、消费税,不征城建税

四、营业税

(一)纳税义务人

境内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销售不动产的单位或个人。

1.境内:

提供或接受应税劳务的单位或个人在境内;转让无形资产的接受方在境内;土地使用权在境内;不动产在境内

2.应税劳务的范围:

金融保险、服务业(5%),交通运输业、邮电通信业、建筑业、文化体育业(3%),娱乐业(5-20%)

特殊事项;自建建筑物后销售,要交纳两道营业税

(二)税目与税率(今宵五福,交流见闻-金融保险、销售不动产、转让无形资产、服务业(5%),交通运输业、邮电通信业、建筑业、文化体育业(3%),娱乐业(5-20%)

1.金融保险5%

特殊事项;我国境内外资银行从事离岸银行业务,征营业税

2.服务业5%(代理、广告、租赁、仓储、旅游、旅店、饮食)

(1)代理:

无船承运

(2)租赁:

远洋运输干租、航空运输光租、交通部门有偿转让高速公路收费权

(3)旅游:

景点索道

(4)其他:

受托种植植物、饲养动物;代销单位销售福利彩票;港口设施保安费全额缴纳营业税

(5)不缴纳营业税:

福利彩票机构(含电脑福利彩票投注站)发行福利彩票;2012年1月1日起,旅店业和饮食业纳税人销售非现场消费的食品缴纳增值税。

3.交通运输业3%(陆路、水路、航空、管道、装卸搬运)

程租、期租、湿租;公路经营企业收取的高速公路车辆通行费收入(服务业)按3%征收营业税

4.邮电通信业3%(邮政、电信)

邮政业务中报刊发行、邮务物品销售与增值税征税范围的区别

电信业务里电信物品销售与增值税征税范围的划分

5.建筑业3%(建筑、安装、修缮、装饰和其他建筑工程作业)

注意营业税修缮(不动产、构筑物)与增值税修理的划分

自建自用、出租、投资的建筑物,其自建行为不是建筑业劳务的征税范围

6.文化体育业3%

出租场地举办文化活动属于“服务业——租赁业”范围

7.娱乐业5-20%

由省级人民政府确定税率

8.销售不动产5%(销售建筑物、构筑物,其他土地附着物)

以不动产投资,参与利润分配、共担风险,不收营业税。

投资后转让股权,也不收营业税。

自建销售,交两道营业税

9.转让无形资产5%(转让土地使用权、商标、专利、非专利技术、著作权、商誉,出租电影拷贝)

以无形资产投资,参与利润分配、共担风险,不收营业税。

投资后转让股权,也不收营业税。

(三)计税依据:

★★★内容要求必须掌握,相关内容需背诵,熟记于心

1.

营业额:

纳税人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销售不动产向对方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

2.具体规定

(1)金融保险业:

贷款:

按应收利息,结息后超过90天未收回按实际收到利息。

融资租赁-(应收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实际成本)×(本期天数÷实际天数)

外汇、有价证券、期货,买入价-卖出价(不含相关税费)

经纪业务,手续费收入

保险业务,初保:

全部价款,储金:

(期初储金+期末储金)÷2×1年定存月利率,分保:

减分保保费

(2)服务业

差额计税:

广告(减发布费,注意不能扣广告制作费),无船承运(减海关费,报关、港杂、装卸费),旅游(减替旅游者支付的食宿门票交通等)

(3)交通运输业

减支付给其他合作运输方的费用

(4)邮电通信业

减支付给合作方的价款

(5)建筑业

全额计税

总包与分包,减支付给分包方的价款(差额计税)

提供建筑业劳务,营业额包括工程所用原材料、设备、其他物资及动力,不含建设方提供的设备价款。

从事安装工程作业,安装设备价值作为安装工程产值的,营业额包括所安装设备的价款。

自建对外,营业额组价,组成计税价格=工程成本×(1+成本利润率)÷(1-营业税税率)

(6)文化体育业

(7)转让无形资产-一般全额计税,但转让土地使用权差额计税

(8)销售不动产、转让土地使用权-差额计税

销售或转让购入的,减购入成本

销售或转让抵债所得的,减抵债作价

转让自建的不动产全额计税,但是转让购置或抵债得来的不动产,差额计税

个人销售住房,不满5年全额计税;非普通住房超过5年差额计税,普通住房超过5年免税。

(9)娱乐业-全额计税

(10)其他规定

折扣额和价款在同一张发票上注明,按折扣后价格计税;折扣额另开发票,折扣额不得扣除。

营业税纳税人购置税控收款机,可抵免税额=价款÷(1+17%)×17%

(四)应纳税额计算

1.兼营不同税目,分别核算,未分别核算从高适用

2.混合销售:

既涉及应税劳务又涉及货物。

按主营划分。

特殊的需要分别核算,未分别核算的由主管税务机关核定。

(营业税与增值税范围划分)

(1)邮电业:

集邮商品生产,增值税;

集邮商品销售、发行报刊,邮政部门-营业税,其他单位个人-增值税

电信单位,销售电信物品并提供相关电信服务-营业税,仅销售电信物品-增值税

(2)其他

燃气公司,初装费-增值税

销售汽车同时提供按揭服务和代办服务-增值税,单独提供按揭服务和代办服务-营业税

(3)销售自产货物同时提供建筑业劳务,分别核算,未分别核算的由主管税务机关核定。

(同兼营)

纳税人自产货物提供增值税应税劳务并同时提供建筑业劳务的征税问题

核心规则——符合规定的混合销售按照兼营处理。

具体规定——纳税人销售自产货物提供增值税应税劳务并同时提供建筑业劳务,要按如下规定执行:

纳税人以签订建设工程施工总包或分包合同方式开展经营活动时,销售自产货物、提供增值税应税劳务并同时提供建筑业劳务,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对销售自产货物、提供增值税应税劳务取得的收入征收增值税,提供建筑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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