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九世纪上半期的中国粮食亩产量及总产量再估计 经济风云.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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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九世纪上半期的中国粮食亩产量及总产量再估计经济风云

十九世纪上半期的中国粮食亩产量及总产量再估计【经济风云】

十九世纪上半期的中国粮食亩产量及总产量再估计(节录)史志宏粮食总产量可以用平均亩产乘以粮食生产用地面积进行计算。

清前期,由于人口激增,耕地紧张,我国种植业以粮食生产为主体的特点表现得十分突出。

尽管粮食生产用地在当时的全部耕地中占多大比例并无直接史料可供判断,但二十世纪上半期至五十年代初的统计数据可以提供参考。

这一时期的人口数量、人均耕地面积、种植业整体结构都与十九世纪中期没有太大差别,故其数据具有参考价值。

早期的数据有民国初年的统计。

据北洋政府农商部刊行的《中华民国四年第四次农商统计表》计算,1914年农作物总种植面积为16.28亿亩,其中稻、麦、豆、黍、玉米、高粱等粮食作物的种植面积为13.7亿亩,占总面积的84.2%;1915年的总种植面积为9.98亿亩,其中粮食作物种植面积为8.6亿多亩,占86.8%[71]。

国民党政府时期,据国民政府主计处统计局发布的《中华民国统计提要》,1933年各种粮食作物的耕作总面积为6635364千公亩(约合9.95亿市亩),占其时7672507千公亩(约合11.51亿市亩)总耕地面积的86.5%[72]。

又据1947年版的《中华民国统计提要》的数据(仅为部分省份的统计)计算,1937年粮食作物种植面积约占农作物总种植面积的86.3%,1947年占85.4%[73]。

解放初期,粮食播种面积占总播种面积的比例仍维持在上半个世纪的水平上;由于当时的特殊情况,甚至还更高一些。

据国家统计局公布的数据,1949年全国农作物总播种面积为124286千公顷,其中粮食作物播种面积为109959千公顷,占88.5%;1952年总播种面积141256千公顷,其中粮食播种面积123979千公顷,占87.8%[74]。

以上统计数据显示,二十世纪上半期直至五十年代初,粮食生产用地占我国种植业总耕作面积的比重始终高达80%以上[75]。

考虑到近代以来随着农业商品化发展带来的种植业结构变化,十九世纪中期粮食生产用地的比例应不低于90%。

本项研究即据此取值,将当时的粮食种植面积估定为占总耕地的90%,即约为12.25亿清亩,约合11.29亿市亩。

根据这个估计,将其与当时每亩耕地的平均产粮数相乘,可得十九世纪中期粮食总产量的估算结果如下:

(1)按低限计算,粮食总产量=2×12.25≈24.5(亿石);

(2)按高限计算,粮食总产量=2.2×12.25≈26.95(亿石)。

如上估算结果,换算成市制斤数约为3503-3853亿斤,中值为3678亿斤。

我国近代的粮食总产量,二十世纪三十年代前期的1931年为2192亿斤,1932年为2338亿斤,1933年为2321亿斤,1934年为2016亿斤,1935年为2244亿斤,1936年为2318亿斤;抗战胜利后的1946年为2249亿斤,1947年为2150亿斤[76]。

解放初期的粮食总产量,1949年为2264亿斤,1952年为3278亿斤,1957年为3901亿斤[77]。

上述近代粮食产量的数据显示,十九世纪中期以后的一个世纪里,中国的粮食总产量不仅停滞不前,而且大大低于此前历史时期。

这种情况,直至1949年全国解放,结束了长达100年之久的社会动荡、国家分裂局面以后,才得以改变。

粮食总产量的变化,从一个侧面反映了近代中国的历史命运。

与此前时期比较,十九世纪中期的粮食产量,无论单产还是总产,都是中国传统农业发展的最高点。

表6是笔者对从明万历到十九世纪中几个历史时点我国粮食生产主要指标的估计:

表6:

明万历至清道光末的粮食生产用地面积、亩产量及总产量估计时期耕地面积(百万市亩)亩产量(市斤)总产量(亿市斤)全国总耕地总耕地中粮食用地明万历*(1573-1620)756718.2243.51749清初顺治**(1644-1661)607576.7243.51404康雍之际***(1720年代)984910.2279.22541道光末(1850)1254.21128.8325.53674注:

*此时期为明朝“盛世”,所估各项指标的年代为1600年前后(万历中)。

其时的全国耕地面积,笔者在《十九世纪上半期的中国耕地面积再估计》一文中仍沿袭自己过去的估计,即民田6.8亿亩、官田0.8亿亩,合计为7.6亿亩(明亩)。

这个估计应该是偏低的,主要问题是没有将民田的隐漏因素也计算进去。

万历时虽进行过较大规模的土地清丈,但隐漏仍不可避免。

如果将当时的5.66亿多亩民田(用清雍正二年的湖广耕地数修正后的全国民田数字)不仅用20%的折亩比例加以修正,而且再同时计入10%的隐漏率,则民田的实际面积应为7.36亿亩。

当时的官田约为0.82亿亩,与民田合计,估计明后期的耕地总数约为8.2亿亩,合7.56亿市亩。

总耕地中的粮地面积系按总耕地面积的95%计算(明代经济作物种植规模不及清代,故粮地占比应较后者为高)。

此时期的粮食平均亩产仍依笔者《清代前期的小农经济》一书,按1.65石估计(该书第197页),合243.5市斤。

**此为明清易代,清朝入关并统一全国时期,所估各项指标的年代为1661年(顺治十八年)。

官方记载的是年全国耕地面积为549万顷(见康熙《大清会典》卷20《户部·田土一·田土总数》),假定隐漏率为20%(其时社会动荡,又清初为恢复生产,垦荒土地的登记起科政策较为宽松,故对耕地隐漏率的估计应比明万历时为高),则实际耕地面积为658.8万顷,合市制607万顷。

总耕地中的粮地占比按95%估计。

平均粮食亩产量亦按明万历时的243.5斤估计。

***此为清初经济恢复时期结束、即将进入“盛世”门槛的“前夕”,所估各项指标的年代为1720年代初。

是时的全国耕地面积见笔者《十九世纪上半期的中国耕地面积再估计》一文。

粮地占比假定为92.5%(取明万历和清道光末占比的中间值)。

当时的北方旱粮亩产,大致仍可按1石左右估计;南方旱地亩产,按嘉、道时亩产估计区间的低限下调10%即2.25石计(当时一年种两造的地方没有嘉、道时广,故应估计得略低);与旱粮复种的水田总亩产按嘉、道时的低限下调10%即3石计;只种稻水田的亩产亦按3石计(当时双季稻的种植较后来为少,因此水田的稻产量可按一季晚稻的通常产量计)。

南北耕地及南方水田不同耕作方式的占地比例,北方耕地仍按全国耕地的53%计(其中种稻的水田很少,忽略不计),南方占47%;南方耕地中,仍假定水、旱田地各占一半,水田中与旱粮复种之田的比例按30%计,只种稻之田按70%计,即估定南方旱地占全国总耕地的23.5%,与旱粮复种的水田占7%,只种稻的水田占16.5%。

按以上的估计加权计算,康、雍之际的粮食平均亩产量为1.76石,因系保守估计,可约计为1.8石,合每市亩279.2市斤。

如果表6的估计靠谱的话,那么除清初顺治时期外,清代的粮食生产在亩产和总产两方面均较明万历时有较大幅度的提高:

康、雍之际的粮食亩产量约比明代全盛时期提高14.8%,总产量则增长了45.3%;又经过100多年的和平发展,到道光末年,即中国历史即将进入长期动荡的“近代”前夕,粮食亩产水平较康、雍之际又提高了16.8%,总产则约提高了44.7%(道光末数均按估计区间的中值计),达到了中国传统农业粮食生产水平的“顶峰”。

然而这只是观察其时农业状况的一个方面。

事情的另一个方面是,清前期出现了中国历史上罕见的人口快速增长。

明盛世的人口,笔者估计最多也就在1.2亿上下。

清初承长期战乱和社会动荡之后,人口有所减少。

但随着康熙二三十年代以后和平安定局面到来,经济逐渐恢复并进一步发展,至晚到康熙末、雍正初,人口数量就又重新达到了明盛世的水平。

乾隆初年,全国按保甲统计的“民数”约计1.4亿多。

此后一个多世纪里,人口连上2亿、3亿、4亿几个台阶,至道光末年达到了近代人口增长趋于停滞前的官方记录峰值4.3亿左右;再计入不入保甲“民数”的人口,实际人口更可能高达4.5亿以上。

[78]如果将人口因素也纳入到观察的视野里,那么,清前期的粮食产量数据就不再像表面看起来那样耀眼了。

表7是笔者对明万历至十九世纪中几个历史时点的耕地面积和粮食产出的人均指标的估计。

表7:

明万历至清道光末的人均耕地面积和粮食产出估计时期人口(百万人)人均耕地面积(市亩)人均粮食产出(市斤)明万历(1573-1620)120*6.31458清初顺治(1644-1661)100**6.11404康雍之际(1720年代)130***7.61955道光末(1850)4502.8816注:

*明万历时期人口的估计,参见笔者《清代前期的小农经济》,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4年版,第123页。

**明末农民战争至清顺治入关初期几十年的战乱,笔者估计应使中国损失了不下20%的人口,即顺治前期的全国人口可能只有9600多万。

但考虑到顺治后期已无全国规模的战乱,人口当有所恢复,故此处粗估为1亿人。

***清康、雍之际的人口至少应有明万历时的水平,很肯能更多一些。

考虑到乾隆六年(1741年)首次通过保甲册报的人口数已达1.4亿,笔者将1720年代初的人口估计为1.3亿,以与前后数字相衔接。

可见,按人口数量平均,清前期只在康、雍之际这个时段,由于粮食总产量提高(得益于耕地面积和亩产量的双重增加),而人口尚未大增,人均粮食占有量超过明盛世。

但当道光末年人口数量达到明代的3.75倍时,尽管耕地面积和粮食总产量又有进一步的增加,人均耕地和人均粮食产出均反而比明万历时大幅度下降了,其中前者下降了近56%,后者下降了44%。

道光末人均816斤的粮食占有量是按原粮估计的,按当时的技术水平加工为成品粮,最多也就在500斤左右[79]。

考虑到粮食总产出中还要除去种子、饲料、工业(如酿酒等)及储备用粮,因此余下能用到食用上的,也就是一个基本温饱的水平(这里还没有涉及分配制度的问题),没有多少富裕。

与明代及康、雍之际的情况比较起来,道光末年的民生状况,无疑是更加艰难而不是改善了。

明万历至清道光末耕地面积及粮食产出总量增长而人均指标下降的情形,如图1、图2所示图1图2人口激增也影响到农业劳动生产率。

在传统时代,农业是国民经济的最主要部门,绝大部分人口都是从事农业生产。

由于人口成倍增长而耕地只有不到66%的增加,道光末年的人均耕地面积下降到不足3亩,远低于明代。

更多的劳动力投入到更少的土地上,如果没有土地产出的相应增加,无疑将造成劳动生产率的降低。

清前期的人口结构与明代相比不会变化很大,因此总人口的成倍增长也就意味着农业劳动力的成倍增长。

道光末的总人口比明代多了2.75倍,即便当时的人口结构有些变化,从事农业生产的劳动力的增加倍率也不会与此相差太远。

而其时的粮食生产总量只比明代增加了1倍稍多,平均到每个农业劳动力的粮食产出即粮食的劳动生产率,不用具体计算也可以知道肯定是比明代大大降低了,而不是提高了。

人口激增带给清前期农业的影响,是值得好好研究的当时农业状况的另外一个方面。

不过,这方面的讨论不是本文写作的主旨,这里只是点到为止。

注释:

*本文是2010年国家社科基金重点项目“十九世纪上半期的中国经济总量估值”农业部分的阶段成果之一。

[①]见《中国经济史研究》2011年4期。

[②]前人收集并发表的清代粮食亩产量数据,绝大部分都集中在郭松义《清前期南方稻作区的粮食生产》(《中国经济史研究》1994年1期)、《清代北方旱作区的粮食生产》(《中国经济史研究》1995年1期)两篇专文及赵刚、刘永成、吴慧、朱金甫、陈慈玉、陈秋坤编著的《清代粮食亩产量研究》(中国农业出版社1995年出版)一书中。

其他一些研究者的著作,特别是一些区域性研究的专著和论文,也对清代粮食亩产量数据的收集做出了贡献。

前人发表过的数据资料,凡已经见到的,我们在做本项研究时均一一根据原始文献重加核实、订正并吸收进各省数据表(少数无法得见原始出处,又判断其大体可靠者则注明转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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