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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规范书

中国移动2016年光缆终端盒

集中采购

 

技术规格参数及采购要求

 

中国移动通信有限公司

2016年1月

 

1.概述

1.1投标方必须对本文件的每一条款作出明确答复,并给出详细的技术数据。

诸如“已知”、“理解”、“注意”或“同意”等不明确、不具体的答复视为不满足。

1.2投标方应在招标文件中提供包括以下应答内容的技术文件。

1.2.1设备的详细技术性能、功能和指标,结构(容量、尺寸和重量)等。

1.2.2主要器部件的生产厂家及技术指标。

1.2.3设备的可靠性。

1.2.4所提供设备工厂验证测试报告样本。

1.2.5投标方厂家把产品的相关参数按塑料外壳和金属外壳两大类。

终端盒壳体尺寸规格(塑料外壳)

表1-1

序号

终端盒芯数

外壳材料

尺寸规格(高*宽*深mm)

不大于

1

12芯

塑料

340

265

120

2

24芯

387

260

112

3

48芯

420

320

125

终端盒壳体尺寸规格(金属外壳)

表1-2

序号

终端盒芯数

外壳材料

尺寸规格(高*宽*深mm)

不大于

4

12芯

金属

330

145

77

5

24芯

360

190

80

6

48芯

360

190

140

 

1.2.6请提供壳体(外部尺寸、壳体壁厚、壳体重量)、内部结构、熔纤盘等部件图片及尺寸大小。

1.2.7第三方终端盒测试报告。

应包括测试方法、条件和测试结果。

1.2.8终端盒安装的详细说明书。

1.2.9保证终端盒使用寿命的技术措施(回标文件中应详细应答,包含有实际使用纪录并提供用户使用证明,作为单独1个附件)。

1.2.10终端盒生产厂家供货能力,具体填写下表2

终端盒生产厂家供货能力套/月

表2

厂家生产能力

对中国移动的供货能力

投标方必须详细阐述折合成12芯终端盒的月生产能力(_______套)。

设备每天工作时间按18小时,每月工作天数按25天计算。

1.3投标方所提供的设备必须是经过工程实际使用并通过竣工验收。

1.4投标方所提供的设备必须满足中国国家标准、通信行业标准和制造行业标准的要求。

本技术规范书未标明日期的中国国家标准、通信行业标准和制造行业标准均使用最新版本(截至到发标日)。

 

1.5产品相关性能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有关规定。

1.6本次招标光缆终端盒主要为室内型、非露天使用的室外型。

主要基本功能为:

光缆终端盒主要用于光缆终端的固定,光缆与尾纤的熔接及余纤的收容和保护。

光缆终端盒适用于光缆进入机房后,光缆尾部与终端机架通过尾纤活动连接器的接续;亦可适用于光缆进机房后的分歧接续。

本次招标光缆终端盒外形采用箱体壁挂结构(墙壁或铁塔)。

1.7本次招标光缆终端盒技术要求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通信行业标准《光缆终端盒》(YD/T925-2009)。

1.8本文件的解释权属于招标方。

 

2.技术要求

以下规定了本次采购的光缆终端盒的技术要求。

投标方所提出的任何替代指标应不劣于本技术规范书的要求。

2.1适用环境要求

2.1.1温度

光缆终端盒适用于室内或非露天室外使用,不适合于露天使用,如要使用,应采取密封保护措施。

工作温度:

室内型:

-5℃~+40℃,室外型:

-20℃~+60℃。

2.1.2相对湿度

参考相对湿度:

25%~75%(+30℃)

2.2结构与功能

2.2.1外壳

(1)外壳应方便开启,便于安装。

具有不同使用场合的安装功能。

(2)当需要时,应有将光缆金属构件高压防护接地引出的装置。

(3)当需要时,应具有标识和记录功能。

(4)应具有安装在墙壁或铁塔的固定(卡具)装置。

2.2.2内部构件

内部构件应包括以下部分:

(1)光缆和尾纤的固定装置:

用于光缆护套、光缆加强构件和尾纤的固定,并使其性能不受影响。

光缆金属构件之间、光缆金属构件与外壳及内部金属构件之间均应绝缘。

(2)集纤盘:

用于有顺序地存放光纤接头和余留光纤,光纤接头应牢固可靠地固定于集纤盘上。

(3)电气连接装置:

用于光缆中金属构件的电气连通或断开。

(4)高压防护接地装置:

用于高压防护接地。

采用高压防护接地装置,其与光缆中金属加强芯及金属护套相连的连接线的截面积应大于6平方毫米,其与地相连的连接端子的截面积应大于35平方毫米,接地处有明显的接地标志。

2.2.3光纤接头保护件

光纤接头的保护可采用热收缩光纤保护管、护夹等。

2.2.4装配适配器的构件

该构件应能方便地固定适配器。

2.2.5尾纤和适配器

光缆终端盒应配置尾纤、适配器。

2.3外观与装配要求

2.3.1外观

光缆终端盒应形状完整,各金属构件表面光洁、色泽均匀、表面涂层或镀层附着力牢固。

各塑料件应无毛刺、气泡、龟裂、空洞、翘曲、杂质等缺陷。

2.3.2装配要求

光缆终端盒装配后,各构件不扭曲,紧固件连结牢固。

光缆光纤穿过金属板孔及沿结构件锐边转弯时,应装保护及衬垫。

2.4材料

2.4.1防腐蚀材料

光缆终端盒采用的材料之间应相容,并具有防腐蚀性能,如无防腐蚀性能的应作表面处理,处理后的构件物理、化学性能应稳定,并与其可能接触的光缆材料相容。

表面电镀处理的金属结构件,在通过GB/T2423.17的试验方法进行48小时试验后,外观不得有目力可见的锈斑。

2.4.2涂覆处理要求

采用涂覆处理的金属构件,其涂层与基体应具有良好的附着力,附着力应不低于GB/T9286表1中2级要求。

2.4.3燃烧性能

光缆终端盒外壳如采用塑料件,其燃烧性能应符合GB/T5169.16表1中V-1的规定。

2.4.4光纤固定接头保护件要求

光纤固定接头保护件应符合YD/T1024中的规定。

2.4.5尾纤、适配器要求

尾纤、适配器应符合下表中的规定:

尾纤、适配器执行标准

标准号

标准名称

YD/T987-1998

ST/PC型单模光纤光缆活动连接器技术

YD/T1200-2002

MU型单模光纤活动连接器技术条件

YD/T1272.1-2003

光纤活动连接器第一部分:

LC型

YD/T1272.2-2005

光纤活动连接器第二部分:

MT-RJ型

YD/T1272.3-2005

光纤活动连接器第三部分:

SC型

YD/T1272.4-2007

光纤活动连接器第四部分:

FC型

本次采购连接器及适配器类型为FC/UPC型。

2.5光学性能及曲率半径

光缆终端盒内的余留光纤盘绕在集纤盘内,在光缆终端盒安装使用的操作中,余留光纤和光纤接头应无明显附加衰减。

光纤和尾纤曲率半径应不小于30mm,对于弯曲损耗不敏感光纤,其曲率半径可按光纤的要求执行。

注:

无明显附加衰减的定义按GB/T13993.2-2002的规定。

衰减变化用传输功率监测法监测,其测量值的绝对值不超过0.03dB时,判为无明显附加衰减,允许衰减有某数值变化时,其允许值已包括0.03dB在内。

2.6机械性能

2.6.1拉伸

光缆终端盒与任一根光缆间应能承受不小于500N的轴向拉伸力。

2.6.2压扁

光缆终端盒盒体各面均应能承受不小于200N的垂直静压力。

试验后光缆终端盒不应有永久变形及出现异常现象。

2.6.3扭转

光缆终端盒与光缆之间应能承受角度:

±90º,共3次循环的扭转。

试验时和试验后,固定于光缆终端盒内的光缆不应发生扭转以及出现异常现象。

2.6.4弯曲

光缆终端盒与光缆之间接合处应能承受弯曲角度土:

45º,共3个循环的弯曲。

试验时和试验后,固定于光缆终端盒以内的光缆不应发生扭转以及出现异常现象。

2.7电气性能

2.7.1绝缘电阻

光缆终端盒与光缆金属构件之间、光缆金属构件之间、光缆金属构件与地之间的绝缘电阻应不小于2x104MΩ(测试电压为500VDC)。

2.7.2耐电压强度

光缆终端盒与光缆金属构件之间、光缆金属构件之间、光缆金属构件与地之间在3000V直流电作用下1min不击穿,无飞弧现象。

2.8环境性能

2.8.1高温试验

按GB/T2423.2中规定的试验Bb进行,温度:

室内型应为+40ºC,室外型应为+60ºC,试验后,光缆终端盒表面无损伤,外壳和各构件无变化及异常现象。

2.8.2低温试验

按GB/T2423.1中规定的试验Ab进行,温度:

室内型应为-5ºC,室外型应为-20ºC,试验后,光缆终端盒表面无损伤,外壳和各构件无变化及异常现象。

2.9有毒有害物质含量

当需要时,光缆终端盒组成材料应符合SJ/T11363-2006规定的均匀材料(EIP-A类)有毒有害物质含量的要求。

2.10产品试验/测试要求

对光缆终端盒的各项试验/测试按中华人民共和国通信行业标准《光缆终端盒》YD/T925-2009中的相关要求进行,产品必须满足相关试验/测试要求。

2.11运输

本产品的包装应适合任何运输工具运输,在运输中应避免碰撞、跌落、雨雪的直接淋袭和暴晒。

经包装的产品能适应于火车、轮船、汽车和飞机等交通工具的正常运输。

3质量保证体系

3.1概要

投标方应按国际ISO9001系列标准要求进行系统质量管理。

投标方应在履行合同的全过程(从开始供货到验收),对所有供货和服务的质量保证负责,即要保证所有这些供货和服务的质量符合合同中有关技术、交付、验收和价格所规定的要求。

3.2质量保证体系和要求

投标方的质量保证体系应满足以下要求:

(1)投标方的质量保证系统应首先由国际认可的质量保证体系任证机构正式承认符合ISO9001系列标准的要求,并提供与该确认有关的所有评估和访问报告的副本。

(2)投标方应提交公司质量手册,厂方的相关质量保证体系以及针对本合同的质量保证计划。

4.产品检验

4.1检测项目、测试方法及判断标准

检测项目、测试方法及判断标准见附件1。

4.2工厂检验

若招标方进行工厂检验,将按以下条款进行。

(1)产品需经生产厂质量检验部门检验合格并附有质量合格标识方可出厂。

(2)检验分类:

产品检验分为出厂检验和型式检验。

4.2.1出厂检验:

1)出厂检验项目按照YD/T925-2009表3中规定执行。

其中外观与装配要求100%检验,其余按照GB/T2828.1特殊检查水平为S-1,正常检验一次抽样方案进行抽样,光缆终端盒抽样样本按套数计,AQL值B类不合格为:

2.5;C类不合格为:

10。

2)100%出厂检验项目中,有任何一项不合格,则判该产品为不合格。

抽检项目中发现有任意一项不合格的,该产品判为不合格,不合格品数大于或等于拒收数,则该检验批判为不合格。

不合格的检验批不许出厂。

4.2.2型式检验

1)型式检验项目按照YD/T925-2009表3中规定执行。

2)型式检验的样本应从出厂检验合格的批中随机抽取,数量为3套。

3)型式检验的要求

一般情况下每一年进行一次。

如若有以下情况之一,也应进行型式检验:

a)新产品或老产品转厂生产的试制定型鉴定;

b)产品结构、材料、工艺有较大变动,可能影响产品性能时;

c)产品连续停产六个月以上再恢复生产时;

d)出厂检验结果与上次型式检验结果有较大差异时;

4)型式检验判定规则

检验项目不合格时,则须随机抽取双倍样品对该项进行复检,仍不合格,则判该型式检验为不合格。

型式检验不合格的应对该型号产品停止验收,停止继续生产。

同时应分析原因,采取措施,直至新的型式检验合格后,才能恢复生产与验收。

4.3到货抽样检验

若招标方没有进行工厂检验,将保留对产品到货后抽样检验的权利,并按以下条款进行。

4.3.1招标方将从到货后的产品中随机抽样,样品将分为同等数量的一号样品与二号样品。

招标方将样品中有关厂家信息的内容屏蔽后送至招标方指定的第三方检测机构检测。

4.3.2第三方检测机构将根据招标方的要求,从附件1中选择测试项目,按照附件1规定的测试方法对A样品进行检测。

4.3.3若一号样品某项测试结果不合格,将对二号样品进行同项测试,若二号样品的该项测试仍然不合格,则认定样品的该项测试不合格。

测试结果中有1个A类指标或累计3个B类指标不合格时,则认为该批产品不合格。

4.3.4投标方应可按招标方要求提供任意批次产品的全部材料进货清单,以供核实。

4.4最终验收

4.4.1招标方将光缆及接头盒安装完毕后在每一中继段上进行最终验收测试,其程序将在开始前通告投标方。

4.4.2测试的测试项目将由招标方确定,其测试结果由招标方和投标方双方签字认可。

4.4.3在上述测试中,若发生指标不合格,且不合格系由投标方原因造成,投标方应在7-10个工作日内更换其不合格产品,并承担所有相关费用。

5.保修期

投标方对所提供的产品应实行保修,保修期为试运行稳定报告签发后24个月。

在保修期内,投标方应提供以下服务:

(1)提供24小时电话故障诊断服务;

(2)现场故障排除服务,技术人员48小时内到达现场;

(3)生产厂家应提供相关资料共享;

(4)无偿更换由于原材料缺陷及制造工艺等问题而发生故障的产品,更换的产品在7-10个工作日内到达现场,并承担相关费用。

 

6.技术文件

6.1.1所有文件应以招标方接受的标准书写,应尽量使用国标或行业标准所推荐的标准符号和词汇。

6.1.2投标方提供的技术文件应至少包括下列内容:

1)产品制造厂家的名称和地点。

2)产品的技术标准和制造方法及质量保证措施。

3)产品的测试资料和所依据的标准及其标准号。

4)产品的截面图以及详细的几何尺寸。

5)产品的物理机械性能参数及检测方法。

6)产品的化学性能参数及检测方法。

7)产品的寿命年限。

8)投标方主要的生产设备及检测仪器、仪表类型,具体填写表6-1光缆终端盒生产设备(或生产线)统计表和表6-2光缆终端盒检测设备、仪表及工具统计表。

9)全国销售服务体系(格式见表6-3)。

6.1.3技术文件提供时间:

技术文件应随终端盒产品一同到货。

7.技术应答偏离表

投标方将投标应答中优于、不满足或部分满足招标采购要求的项目情况,填入表7中。

 

2014年1月至2015年12月光缆终端盒销售业绩统计表表1-1

序号

产品名称

采购方名称

工程项目名称

规格型号

数量(套)

供货金额(元)

供货地点

供货时间

买方联系人及电话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合计

 

 

 

 

 

注:

填报范围仅限于电信运营商。

请按买方单位分类进行数据小计,最终合计。

 

光缆终端盒生产设备(或生产线)统计表表6-1

设备或生产线名称

品牌及制造商

规格型号

数量(条)

投入使用时间

具体用途

生产设备(或生产线)的产能情况说明(折算成1小时的最大产能,单位为“套”)

 

 

 

 

 

 

 

 

 

 

 

 

 

 

 

 

 

 

 

 

 

 

 

 

 

 

 

 

 

 

 

 

 

 

 

 

 

 

 

 

 

 

 

 

 

 

 

 

 

 

 

 

 

 

 

 

 

 

 

 

 

 

 

 

 

 

 

 

 

 

 

 

 

 

 

 

 

 

 

 

 

 

 

 

 

 

 

 

 

 

 

注:

1、按生产12芯光缆终端盒规格的情况,计算生产设备(或生产线)的产能。

光缆终端盒检测设备、仪表及工具统计表表6-2

序号

检测仪器、仪表工具名称

品牌及制造商

型号

投入使用时间

具体用途

单位

数量

备注:

投标方应提供最近一次仪表校验机构校验通过的证明文件。

 

全国服务支撑体系

表6-4

机构名称

服务区域

具体地址

联系人

电话

人员数量

技术应答偏离表

表7

序号

条目

招标采购要求

投标应答

偏离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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