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来人员管控制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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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来人员管控制度》
《外来人员管控制度》
各部门、各车间:
随着公司业务的增加,外来人员(包括外来客户及外协外包人员)越来越多。
为加强外来人员的管理和协调,防止各类不安全事故的发生。
根据公司的管理规定,特就外来人员管控问题作如下规定:
1、所有外来人员进入公司前必须在门卫进行登记,登记时须提供相关身份证明(身份证、驾驶证均可)。
不能提供身份证明的,必须由到访部门人员电话告知并签出入证方可进入。
2、门卫对所有外来人员应登记并发放《贵宾证》或《出入证》,必须佩戴此证方可进出。
《出入证》须交证件押金10元或将其有关身份资料暂时留置(贵宾客户及政府部门人员到访的除外),离厂时予以交换。
《出入证》丢失的须到财务上交证件工本费20元,收据交由门卫处方可离开。
3、政府机关或重要单位来访贵宾人员,无需登记签字。
门卫应主动询问来访人员的单位、职务及姓名。
并及时通知被访人员,必要时,相关人员到大门处迎接。
对于不清楚来历的,要求出示相关执法证明或证件后联系行政办公室接待方可进入。
4、所有外来人员进入公司时,对交通工具应同时进行登记,并由门卫值班人员安排车辆停放地点。
未经允许不得进入生产区域或生活区域。
对外出车辆由门卫人员按规定进行查验。
5、对常驻外贸客户,由相关业务部门负责管控并将人员名单报行政办公室存档,进出公司时无需办理登记签字手续。
6、外来人员携带物品出入的,需进行查验、登记。
7、外包人员管控如下(加工、维修、施工等人员):
7.1、主管部门应根据外包业务性质,允许外包业务单位或人员到公司从事加工、制作、安装业务。
必须到门卫处备案,由门卫给予发放证件时,讲解注意事项及安全要求。
7.2门卫人员对外包人员进行管控。
没有有效证件的一律不得允许其进入工作区域。
7.3相关合同经批准签订后,主管部门通知行政办公室予以备案,并注明施工单位、施工地点、施工范围、施工期限、需动用的设备、电力等。
对需动火或电源的,必须事先申报,并经行政办公室同意后方可开工。
8、主管部门的其他责任:
8.1、凡是有组织的外包人员进入公司时(如施工队),不得出现穿奇装异服、赤脚、光膀、穿拖鞋、穿超短裤等现象。
否则,门卫人员应禁止其进入公司。
8.2、应教育外来人员自觉爱护公司财物,如有损坏,应照价赔偿;如发现有偷盗现象,应立即上报处理。
8.3、应教育外来人员严格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在公司规定范围内不得喝酒、吸烟。
8.4、应要求外来人员在指定的区域施工或办理业务,严禁到其他区域随意走动。
8.5、应教育外来人员自觉接收守卫人员的监督和检查。
对于态度恶劣的应提出警告,对拒不配合检查或对提出的问题拒不整改的,应暂停其施工或相关业务的办理。
9、凡不按要求执行的,每发现一人次,则给予相关部门负责人100元以上处罚;造成损失,其一切损失均由相关部门负责人承担。
10、外来人员出入佩戴证件注意事项:
10.1、出入证件不得转借他人,一经发现给予没收,并不退押金;若有丢失,请到门卫补办,并到财务补交证件费20元。
2、工作结束后,将出入证退回,并退还押金或证件。
10.3、自觉遵守施工安全要求。
发现任何异常情况,及时拨打电话0880。
10.4、所有施工人员离开时请主动接受门卫安防检查。
本通知解释权归行政办公室,自xx年八月一日起执行。
第二篇:
外来人员制度外来人员管理制度
学校门卫制度是对一切进出学校的人员和物质进行有效监控和严格管理的制度。
包括进出人员证件查验制度、外来人员如入校登记制度、会客制度、车辆准入制度、物品出入查验制度。
(一)进出人员证件查验制度
1、本校教职工凭学校统一制作的工作证进入学校,本校学生凭校牌进入学校。
2、门卫室应认真查验进入学校的外来人员的相关证件,严禁不明身份人员进入学校。
3、对拒不出示证件或不能证明其身份的外来人员,学校门卫室有权拒绝其进入学校并做好解释工作。
4、上课期间,学生因特殊情况需出校门时,必须持有班主任老师签字同意的请假条,门卫室对照学生证查验后方可放行并将假条存档备查。
(二)外来人员入校通报、登记、引领制度
1、外来人员进入学校,必须在门卫处进行登记,经允许后方可进入。
必要时,要求外来人员将有效证件(身份证、工作证)放在门卫室,待离校时领走。
2、对拒不进行登记的外来人员或登记内容与事实不符的,门卫室有权拒绝其进入学校并做好解释工作。
(三)会客制度
1、学校教师在开展教育教学工作期间原则上不会客,确因工作需要会客的,需由教师本人到门卫室确认和登记后准予进入。
2、学生家长到学校找教师交流或了解学生情况时,需由教师本人到门卫室确认和登记后准予进入。
3、学生家长要进学校找自己的孩子或其他学生,只能在课间由班主任老师陪同并登记后进入。
(四)车辆准入放行制度。
1、学校在正常教育教学工作期间,应关闭好校门,严禁机动车辆进入学校。
2、教职工车辆进入学校要先与门卫室打招呼,并按学校划定的停车位有序停放。
(五)出入物品查验制度
1、门卫室对进出学校的外来人员携带的物品进行登记,对可疑物品要进行查验,严禁易燃易爆、剧毒、管制刀具等危险物品进入校园。
2、门卫室对带出学校的大宗物品进行查验,凭学校签署的大宗物品出校通知单,查验核实并登记后方可放行。
3、门卫室要加强对带入或带出学校的可疑物品的盘查,确保学校和师生的人身安全。
保安希望小学
第三篇:
外来人员管理制度1.目的
为加强外来人员进入公司生产区的管理,确保安全,外来人员管理制度。
2.范围
适用于进入公司生产区的所有外来人员。
3.责任者
安全部、保卫科、工程部、各施工单位。
4.程序
4.1各类外包合同中,必须订有明确具体的安全内容和要求。
4.2外包单位人员进入生产区作业前,须由负责外包部门及外包单位负责人对其进行以安全方面的规章制度、管理规定等为主要内容的安全教育,并按规定进行登记。
4.3我公司与外包单位属于甲方、乙方关系,按有关规定,乙方在施工中发生事故,责任自负。
4.4外来人员进入生产区必须遵守本公司各项有关规定。
4.5外包单位工作时间按我公司作息制度执行,如果要提早或推迟下班,经安全保卫部门同意。
4.6外来人员中的电焊工、电工、管子工等特殊工种必须持证操作,其他专业工种也要有合格的业务水平,有一定的安全基础知识,普工、杂工等一律不得从事技术性的工作。
4.7外包单位在场区施工,运输行车路线必须按公司交通安全管理制度执行,时速不得超过每小时10公里,管理制度《外来人员管理制度》。
4.8从事起重、吊装、搬运作业时,外包单位要设有安全监护人和明显的安全标志,严禁利用公司管道、电杆、机电设备和建筑物等作为吊装锚点。
4.9外包单位所用的木工圆锯等噪音设备,不能超过九十分贝,以免影响正常的生产和工作。
4.10外包单位没有安全防护装置机电设备,不得在生产区使用。
4.11外包单位使用本公司电源时,必须事先向公司负责外包部门提出申请,再由外包部门按照规定办理,不得自行其事。
4.12外包单位的露天机电设备,使用后必须及时切断电源,并有封管措施。
4.13严禁非焊工动火、焊接工具不得转借无合格证人员使用。
4.14气焊工的乙炔瓶、氧气瓶、明火点三者之间的距离,电焊作业的二次线、接地线搭挂,都必须符合安全操作规程规定。
4.15外包单位焊工动火和其它明火使用时,须按本公司制度规定办理动火手续。
4.16外包单位人员须进入容器(包括坑、釜、井、贮槽)作业时,必须严格执行化工部四十一条禁令中进入容器设备的八个必须,作好各项安全防范工作,报经安全部批准后,方可入内工作。
4.17外包单位人员进行高空、起重吊装、动土打桩等危险性较大的作业时,须报安全部门审批,经批准后方可进行作业。
4.18施工现场的各种防护设施,如护栏、设备预留口的盖板、跳板、安全网绳、地沟、电葫芦、楼梯、操作台板等,未经本公司安全部门同意,不得移动或拆除。
4.19外包工程施工过程中,如遇与合同不同处或合同中难以包括的具体问题须经双方妥善商定有关安全注意事项后,方可进行。
4.20外来人员在作业中,不准将化工原料桶随意拿来当脚手架,以免中毒、爆炸。
多工种上下层交叉作业要采取可靠的安全兼顾措施,以防发生事故。
4.21外包单位人员在施工过程中,要注意保证施工现场道路和通道畅通。
每项施工作业完后,必须及时清理现场,否则不予办理工程结算。
4.22外来人员要遵守本公司禁烟制度,违反者按本公司制度处理。
4.23外包人员在装卸化工原料及气瓶时,须作到轻放轻卸、文明装卸,严格遵照“危险货物运输规则”。
4.24外来人员未经有关负责人同意,不得随意进入与作业无关的生产区域,不准动用生产工具、原料、设备、车辆、设施等。
4.25因外包单位人员在生产区引起事故而造成的我公司各项损失及其后果,全部责任应由外包单位负责。
4.26本公司对外包单位及施工人员负责监督管理。
4.27外来人员进入生产区发生事故进行急诊或须用救护车辆时,我公司有关部门应大力支持。
第四篇:
外来人员管理制度1.目的
为加强外来人员进入公司生产区的管理,确保安全。
2.范围
适用于进入公司生产区的所有外来人员。
3.责任者
安全部、保卫科、工程部、各施工单位。
4.程序
4.1各类外包合同中,必须订有明确具体的安全内容和要求。
4.2外包单位人员进入生产区作业前,须由负责外包部门及外包单位负责人对其进行以安全方面的规章制度、管理规定等为主要内容的安全教育,并按规定进行登记。
4.3我公司与外包单位属于甲方、乙方关系,按有关规定,乙方在施工中发生事故,责任自负。
4.4外来人员进入生产区必须遵守本公司各项有关规定。
4.5外包单位工作时间按我公司作息制度执行,如果要提早或推迟下班,经安全保卫部门同意。
4.6外来人员中的电焊工、电工、管子工等特殊工种必须持证操作,其他专业工种也要有合格的业务水平,有一定的安全基础知识,普工、杂工等一律不得从事技术性的工作。
4.7外包单位在场区施工,运输行车路线必须按公司交通安全管理制度执行,时速不得超过每小时10公里。
4.8从事起重、吊装、搬运作业时,外包单位要设有安全监护人和明显的安全标志,严禁利用公司管道、电杆、机电设备和建筑物等作为吊装锚点。
4.9外包单位所用的木工圆锯等噪音设备,不能超过九十分贝,以免影响正常的生产和工作。
4.10外包单位没有安全防护装置机电设备,不得在生产区使用。
4.11外包单位使用本公司电源时,必须事先向公司负责外包部门提出申请,再由外包部门按照规定办理,不得自行其事。
4.12外包单位的露天机电设备,使用后必须及时切断电源,并有封管措施。
4.13严禁非焊工动火、焊接工具不得转借无合格证人员使用。
4.14气焊工的乙炔瓶、氧气瓶、明火点三者之间的距离,电焊作业的二次线、接地线搭挂,都必须符合安全操作规程规定。
4.15外包单位焊工动火和其它明火使用时,须按本公司制度规定办理动火手续。
4.16外包单位人员须进入容器(包括坑、釜、井、贮槽)作业时,必须严格执行化工部四十一条禁令中进入容器设备的八个必须,作好各项安全防范工作,报经安全部批准后,方可入内工作。
4.17外包单位人员进行高空、起重吊装、动土打桩等危险性较大的作业时,须报安全部门审批,经批准后方可进行作业。
4.18施工现场的各种防护设施,如护栏、设备预留口的盖板、跳板、安全网绳、地沟、电葫芦、楼梯、操作台板等,未经本公司安全部门同意,不得移动或拆除。
4.19外包工程施工过程中,如遇与合同不同处或合同中难以包括的具体问题须经双方妥善商定有关安全注意事项后,方可进行。
4.20外来人员在作业中,不准将化工原料桶随意拿来当脚手架,以免中毒、爆炸。
多工种上下层交叉作业要采取可靠的安全兼顾措施,以防发生事故。
4.21外包单位人员在施工过程中,要注意保证施工现场道路和通道畅通。
每项施工作业完后,必须及时清理现场,否则不予办理工程结算。
4.22外来人员要遵守本公司禁烟制度,违反者按本公司制度处理。
4.23外包人员在装卸化工原料及气瓶时,须作到轻放轻卸、文明装卸,严格遵照“危险货物运输规则”。
4.24外来人员未经有关负责人同意,不得随意进入与作业无关的生产区域,不准动用生产工具、原料、设备、车辆、设施等。
4.25因外包单位人员在生产区引起事故而造成的我公司各项损失及其后果,全部责任应由外包单位负责。
4.26本公司对外包单位及施工人员负责监督管理。
4.27外来人员进入生产区发生事故进行急诊或须用救护车辆时,我公司有关部门应大力支持。
第五篇:
外来人员登记制度外来人员登记制度
一、本单位实行外来人员登记制度。
对外来人员实行实名登记。
二、外来人员进入本单位应主动出示能证明本人身份的有效证件。
三、门卫工作人员应主动接待外来客人,进行询问、登记并为来访人员提供必要的服务。
四、外来人员应填写本单位提供的来访来客登记单。
由接待人员联系要找人员后,经允许方可上楼。
五、外来人员在进入本单位后应遵守本单位有关制度,尽可能地不影响本单位正常工作。
六、外来人员登记工作由门卫负责。
七、本制度所界定的外来人员是指本单位以外的人员。
内容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