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然气管道安装工程合同.docx

上传人:b****6 文档编号:7326007 上传时间:2023-01-23 格式:DOCX 页数:7 大小:20.03KB
下载 相关 举报
天然气管道安装工程合同.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7页
天然气管道安装工程合同.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7页
天然气管道安装工程合同.docx_第3页
第3页 / 共7页
天然气管道安装工程合同.docx_第4页
第4页 / 共7页
天然气管道安装工程合同.docx_第5页
第5页 / 共7页
点击查看更多>>
下载资源
资源描述

天然气管道安装工程合同.docx

《天然气管道安装工程合同.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天然气管道安装工程合同.docx(7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天然气管道安装工程合同.docx

天然气管道安装工程合同

合同编号:

 

范县产业集聚区濮王产业园天然气管网安装工程施工合同

 

建设单位:

范县天然气有限公司

承包单位:

濮阳市华隆建设集团市政有限公司

监理单位:

濮阳市诚德咨询造价有限公司

年月日

发包人(全称):

承包人(全称):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它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工程建设施工相关事宜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简况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工程内容:

工程批准文号:

资金来源:

企业自筹。

工程质量:

达到设计文件及《城镇燃气输配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CJJ33-2005)的要求。

开工时间:

竣工时间:

二、工程承包范围

范县产业集聚区濮王产业园天然气管道、设备的安装、管沟的开挖、清沟、回填、夯实及警示带的敷设、标志牌的埋设及安装完毕后的吹扫、试压、置换工作。

三、发包人的主要工作

3.1负责筹集工程资金,依照合同约定的金额及工程进度向承包人支付工程款。

3.2负责外部关系协调(征地、拆迁工作),负责办理管道沿线的征占地、拆迁及穿越手续。

3.3负责工程所需主要设备材料的采办(见合同附件1:

《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一览表》),负责按计划和施工进度供应,负责将设备材料送到双方商定适合的地点。

3.4开工前三日内,发包人组织进行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并将水准点、坐标控制点位置提供给承包人,及时解决图纸或安装中可能出现的各种问题。

3.5发包人在不妨碍承包人正常作业的情况下,可以随时对作业进度、质量进行检查。

3.6隐蔽工程隐蔽之前,承包人应当通知发包人及监理检查,发包人及监理没有及时检查的,承包人可以顺延工程日期,并有权要求赔偿停工、窝工等损失。

3.7建设工程竣工后,发包人应当根据施工图纸及说明书、国家颁发的施工验收规范和质量检查标准及时进行验收。

验收合格的,发包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价款,并接收该建设工程。

建设工程竣工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合用;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

3.8因承包人的原因致使建设工程质量不符合约定的,发包人有权要求施工人在合理期限内无偿修理或者返工、改建。

经过修理或返工、改建后,造成逾期交付的,承包人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四、工程监理的主要工作

4.1本标段工程总监是:

现场施工监理是:

未经发包人同意不得更换。

4.2按照ISO9002审查承包人的质量管理体系,审核承包人的施工组织机构,审查施工组织设计。

4.3质量控制

对承包人质量保证体系审核、认可并监督在现场的有效运行,对现场关键工序质量进行旁站监控,并对承包人自检结果进行确认。

不经工程监理对上道工序质量进行确认,不得进行下道工序的施工。

经工程监理确认质量的工程的质量责任仍由承包人负责。

工程监理认为有必要时可对任何工序质量进行不定期抽查,对工程中出现的质量问题和事故提出处理意见,对工程质量验收提出初步评定意见,对设备和材料质量进行审核、检查、抽查和认定。

4.4投资控制

对承包人进度款拨付及工程变更和工程量的审查签证。

4.5进度控制

签发开工令、停工令和复工令,按施工作业计划协调现场施工,控制工程进度,参与工程投产试运转。

4.6本工程质量管理权属于监理。

在处理工程质量问题时,承包人若有异议,政府质量监督有权做出最后的裁决,此裁决为最终裁决,承包人和工程监理必须无条件服从。

4.7隐蔽工程必须经工程监理代表检查,管道下沟作业必须有工程监理代表在场才能施工。

4.8管道接头防腐补口必须有工程监理现场监督才能施工。

4.9所有施工记录按工程监理统一表格来填写原始记录。

4.10监理规划和监理细则经发包人审查通过后实施,承包人必须执行。

五、承包人的主要工作

5.1本工程工程经理是:

未经发包人同意不得更换。

工程经理在施工现场的时间每月不少于20天,每少一天扣除相应工程款元。

5.2在合同签订后五日内,承包人应到达本工程现场,发包人将开始进行交接桩工作。

5.3在合同签订后十日内,承包人应开始管线的施工放线工作,发包人将派出代表配合和协助承包人完成此项工作。

5.4本工程管道焊接焊口的无损探伤检验工作,包括射线探伤(RT)检验,由其它承包人完成。

承包人应积极配合探伤承包人的工作,并服从探伤检验结果。

如果探伤检验发现焊口不符合设计文件和/或国家现行最新的规范要求,承包人应自费负责重做。

5.5提供发包人供货范围之外的所有工程承包范围内的材料、设备,但其供货厂家及价格必须由发包人及现场监理的认可,若出现质量问题,由承包人承担相应经济责任。

5.6在总的征地方针确定后,配合发包人进行永久性和临时占地征地工作,包括征地范围的丈量、地表物的统计。

配合发包人办理线路乡、村及个人的临时征地及地面附着物、障碍物的清除赔偿工作,配合发包人办理小型河流及沟渠和乡、村公路通过手续。

5.7工程施工

承包人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内容负责施工作业带的清理,但不得防碍交通干道的通行,负责所需管材从双方商定的存放地运至现场作业地点,负责设备、材料的运输及出库后的一切责任。

严格按相关国家规范、设计图纸的要求进行施工。

5.8报表制度

按发包人的规定,承包人按日、周定期向工程监理、发包人上报。

5.9负责工程试运转过程中的保修、抢修、维修、清除险情及故障等工作。

保投产时间为投产后一个月。

5.10施工现场交通的要求

承包人应按有关规定标准,保证施工期间不能堵塞原有交通通道,必须占道时,应与交通部门联系采取措施,并采取警示等安全措施,其费用由承包人自行负责。

(占道手续由发包人办理)

5.11环境保护和文物保护

按地方政府有关规定对沿线环境和文物进行保护,按设计要求和地方政府规定在管道建设的同时完成保护工作。

否则造成环境和文物的破坏时,其经济损失应由承包人赔偿,并承担全部责任。

5.12地貌恢复

对施工期间破坏的地表层恢复原貌及土地复耕,河堤岸、河床的恢复等,达到施工图纸设计要求。

5.13施工场地周围建构筑物和隐蔽物包括地下管线、通讯设施等由承包人负责妥善保护。

施工中因承包人保护不当造成损坏的由承包人承担相应损失。

5.14施工场地清理

按建设部颁发的有关规定执行,做到文明施工,竣工后及时拆除临时设施,撤退施工机械设备,清理和平整临时征用的施工用地,建筑垃圾按当地政府的规定及时清运,并做到工完料净场地清。

5.15承包人有义务接受工程监理的监理(如采办、质量、工期、施工调度等),同监理密切合作,保证监理工作的顺利进行,对不按规范和设计要求进行施工或不接受工程监理监督的承包人人员,工程监理有权宣布其为不受欢迎的人,报发包人代表同意后,被宣布不受欢迎的人必须在24小时之内退出施工现场,承包人必须用符合条件的人员替换。

5.16承包人应接受政府质量监督,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并提供所要求的各方面资料,其费用由承包人自理,发包人予以配合。

5.17承包人应当遵守发包人及工程监理单位为该项工程制定的各项规章管理制度。

5.18正式开工前,必须按发包人及监理要求进行严格的焊工考试(PE管焊接人员经监理和甲方技术人员现场测试合格并登记后方可上岗),考试合格的焊工持证上岗(未经发包人同意不得更换),不合格焊工需无条件更换,再进行焊工考试。

六、暂停施工、延期开工

6.1发包人代表或工程监理要求停止施工时,必须以书面的形式通知承包人派往工地的代表,紧急情况下可直接命令承包人停工,在24小时之内补书面通知。

6.2因承包人的责任不能按期开工,则每延期一天罚款元,且工期不予顺延。

因发包人责任不能按期开工,工期相应顺延。

七、合同价款及调整

7.1本合同价款为暂估价款,人民币元(大写:

,含税)。

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按照河南省内燃气版块依据《河南省市政工程单位综合基价(2008版)》及2008版定额配套的造价相关文件、规定(人工费市场指导价除外)据实结算,人工工费差价按53元/工日调差,计入税前。

7.2工程结算优惠比率为:

6%,最终结算款按此比例下浮优惠。

7.3双方约定合同暂定价款的调整因素:

施工图纸、设计变更、现场签证。

八、付款方法

双方约定的工程款(进度款)支付的方式和时间:

正式开工后,按每月完成的工程进度百分比支付月进度款的65%,当付款金额达到合同预算价的65%时,停止付款。

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并进行竣工结算后,支付至工程结算款的95%,剩余5%为质量保证金,质保期满1年无任何质量问题一次性支付。

九、保修

本工程保修期从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保修期为1年。

以结算款的5%作为保修金。

保修一年后,结算保修金。

保修期间,承包人在接到整改通知之日3天内派人修理,否则发包人可委托其它单位或人员修理。

因承包人的原因造成的返修费用,发包人在保修金内扣除,不足部分承包人另行支付。

因承包人之外原因造成返修的经济支出,由发包人承担。

发包人不支付保修金利息。

十、工程质量

10.1承包人应建立施工质量管理保证体系和质量检查机构。

10.2承包人对工程应严格按图纸、设计文件和国家及部颁施工验收规范及标准组织制作、安装、验收,确保优良工程。

10.3无损探伤合格率应达到95%,若低于则发生的二次探伤费由承包人负责。

10.4发生重大质量事故,应及时通知监理和发包人,并提出事故分析报告和处理意见报监理核定、发包人审批后方可进行,承包人处理完事故后,需经监理及发包人确认合格方可继续施工。

十一、违约

11.1承包人未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应属于违约。

工期每拖延一天,按每天元人民币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质量不合格,除限期无偿返修合格外,并赔偿其造成的全部直接和间接损失。

11.2发包人未履行本合同规定的义务,应属于违约,应赔偿承包人的损失,影响工期的工期顺延。

11.3承包方必须按要求及时向发包方提交竣工资料,进行验收、办理退料手续和上报工程竣工结算书;施工完毕到完成结算不准超过7天,如果超出规定时间将给予一定的罚款;工程部出具超出天数的书面材料,经主管副总签字认可后,罚款由财务部门直接从其工程款里扣除,按照每天以最终结算价格的0.5%的比例扣除。

十二、不可抗力的因素

12.1在施工过程中出现下列不可抗力的因素造成的损失属于发包人的由发包人自行承担,属于承包人的由承包人自行承担。

工程的恢复完善由双方协商解决。

不可抗力因素标准:

(1)风:

9级以上大风连刮两天以上;

(2)雨:

日降雨量100mm连续三天以上;

(3)地震:

发生7级以上地震或连续发生5级以上地震;

(4)高温天气:

当日最高气温超过40℃以上(以国家气象局发布天气预报为准);

(5)战争、暴乱。

(6)国家或政府相关政策调整。

12.2如出现其它程度无法确定的、不可抗拒的因素,由双方协商解决。

12.3如事先可以得到灾害预告,而承包人未采取预防措施或措施不力,发包人将不承担责任。

十三、合同工期

合同工期为个日历天数,届时工程达到竣工条件。

十四、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两份。

十五、未尽事宜及争议的解决

15.1承包人、发包人发生合同纠纷时,应协商解决。

协商不成时,均可向合同签订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5.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十六、合同生效

合同订立时间:

合同订立地点:

市(甲方经营所在地)

本合同自发包人、承包人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发包人:

(公章)承包人:

(公章)

住所:

住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表人:

委托代表人: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号:

帐号: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资源标签

当前位置:首页 > 总结汇报 > 其它

copyright@ 2008-2022 冰豆网网站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鄂ICP备2022015515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