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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化考核制度

崇州市燎原小学

信息化建设管理制度

第一章  燎原小学信息化建设管理制度

     总   则

    为了保障燎原小学校园网络系统安全、促进校园数字化应用和发展、保证校园网络的正常运行,为我校师生提供一个先进、可靠、安全的计算机网络教学、科研和办公环境,促进学校与外界的信息交流、资源共享和科研合作,制定本管理条例。

                  

 第一节管理组织机构

第一条 校园网管理小组由学校校长、分管副校长、教导处和信息技术教师等组成,下设校园网络信息安全小组。

第二条 校园网管理小组的主要职责是:

1、负责制定我校计算机校园网及信息化建设的中长期发展规划;

2、统筹入网部门与校园网中心主结点的联接;

3、监督校园网的运行及网络安全、保密事宜;

4、研究和审定校园网建设和运行中的重大决策。

第三条 校园网信息安全小组由分管领导牵头,各室主要负责人为本室的网络安全责任人。

第四条 信息技术教师在校园网管理小组指导下开展具体工作,负责校园网的短期规划、建设、日常技术运行管理。

第五条 校园网的信息安全稽查工作由校长办公室负责。

 

         第二节应用安全管理

第六条 学校园网信息安全由校园网信息安全小组负责。

第七条 学校任何室和个人不得利用校园网络从事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机密的活动,不得危害计算机网络及信息系统的安全。

第八条 校园网出口处应安装防火墙以便对有害连接和有害信息进行记录和过滤。

所有提供公开服务的计算机上均应安装病毒防火墙和入侵检测系统,对网络连接进行记录。

第九条 校园网用户必须自觉接受并配合校园网管理小组进行的监督检查以及所采取的必要措施。

第十条 配备的防病毒软件必须是经过公安部门认证的产品。

对防病毒软件必须及时进行升级和更新。

第十一条 任何连入校园网络的计算机均须安装病毒防火墙。

重要部门的计算机,如财务管理系统、财产管理系统、图书管理系统等,应当做到专机、专人、专管、专用,避免交叉使用。

第十二条 严禁使用来历不明的光盘、软盘、硬盘及其它移动存储器。

对外来光盘、软盘、硬盘及其它移动存储器,使用前要进行病毒检测,确认无病毒方可使用。

第十三条 如用户发现计算机感染病毒,必须马上将受感染的计算机与校园网隔离,防止病毒扩散,同时上报信息安全组,以便迅速对网络和所有工作站进行查毒。

 

           第三节信息管理

第十四条 校园网用户不得利用校园网及互联网查阅、复制和传播危害国家、破坏安定、有碍社会治安和伤风败俗的各种不良信息。

第十五条 学校各室对上网信息进行审查,严格把关,凡涉及国家及学校机密的信息严禁上网。

校园网用户不允许在网络上发布不真实的信息。

第十六条 校园网的系统软件、应用软件及信息数据要实施保密措施。

信息资源保密等级可分为:

可向Internet公开的、可向校内公开的。

 

          第四节网络教学应用

第十七条 学校重视和加强学校信息化建设,各室应根据履行职能,利用计算机网络技术和通讯技术,在校园网平台上开展信息开发、应用与研究工作,实现办公自动化,管理科学化,以信息化促进管理水平提高,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第十八条 广大教师要认真学习计算机基本知识,不断提高计算机应用能力;正确地使用计算机,独立完成常规事务,开发网络教学课程,将计算机更好地应用于教育教学和管理。

第十九条 学校将积极引进一些制作质量好,学科内容精,教学设计特色鲜明的优秀的网络教学课程。

供广大的教师和学生们共享。

积极引进和开发制作平台,为教师提供良好的开发环境和技术支持。

第二十条 学校鼓励各教研组、各科组利用网络集体备课,并制作出内容充实、版面活泼、能充分利用多媒体手段将抽象内容具体、形象、生动化的网络教学课程。

               

           第五节 违约责任与处罚

第二十一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者,学校及校园网管理部门可提出警告、停止其使用网络,情节严重者,提交校行政部门或有关司法部门处理。

 

           第六节附  则

第二十二条 本管理条例若与国家或上级部门的有关管理法规相抵触,则以后者为准。

第二十三条 本管理条例解释权为燎原小学校园网络管理小组。

第二十四条 本管理条例自公布之日起生效实施。

 

 

 

 

 

 

                                

 

       第二章  燎原小学网站管理制度

 

第一节学校网站安全与信息发布审核制度

为加强学校网站信息管理,提高网站信息质量,保证网站安全,特做出以下规定:

第一条 在网站发布的信息必须符合国家法律和法规,不得含有下列内容:

1、违反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

2、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破坏国家统一;

3、损害国家的荣誉和利益;

4、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

5、破坏国家宗教政策,宣扬邪教,宣扬封建迷信;

6、散布谣言,编造和传播假新闻,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

7、散布淫秽、色情、赌博、暴力、恐怖或者教唆犯罪;

8、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

9、法律、法规禁止的其他内容。

第二条 学校网站制定信息发布审核制度,由校级领导负责。

校领导对上传信息要严格审核、管理,以确保网上信息的合法性、真实性、准确性、及时性。

坚决杜绝出现本制度第一条中禁止发布的内容,一经发现有害信息应报有关部门处理。

 未经审签的信息不得以任何理由或借口在网上发布。

第三条 学校网站实行定期备份制度。

网络管理人员每月须对学校网站更新信息进行备份,以防学校网站软件系统遭受破坏性攻击或大量网站信息丢失。

第四条 网络加强防毒措施。

部门负责人使用固定电脑更新信息,每台电脑安装杀毒软件,并定期升级。

第五条 信息技术中心以及各部门负责人对学校网站密码必须按规定妥善管理,账号密码不得外泄,如有外泄应立即与网站管理员联系。

 

     第二节 学校网站维护更新制度

 学校网站是实现学校教育信息化、网络化、现代化,塑造学校形象的重要手段。

为规范学校网站的建设和管理,促进学校信息化建设,学校特制定以下制度:

第一条 校园网站布局由学校信息管理部门统一规划。

信息管理部门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开设相应栏目,此栏目不得随意修改。

第二条 校园网站维护实行统一维护制。

网络管理员必须每周定期做好网站维护,如有问题,应立即解决。

第三条 校园网站更新实行部门责任制。

校园网站信息由部门负责人及时更新。

常规工作(活动)信息应在一周内上传;学校重大活动安排、政策制度、重大决策、对外招生宣传等在三天内上传。

如遇到技术问题,可向信息管理部门申请援助。

学校网站信息确保每周更新不少于四条。

第四条 网站信息的发布实行审批制。

学校网站信息的发布由校领导负责。

校领导对上传信息要严格审核、管理,以确保网上信息的合法性、真实性、准确性、及时性。

第五条 信息管理部门以及各部门负责人对学校网站密码必须按规定妥善管理,同时遵守网络公共道德,尊重他人隐私,严禁做出引起混乱或造成破坏的行为。

 

      第三节 学校网站突发事件预案

为保证学校网站正常运转,维护互联网的安全,特制定以下预案:

第一条  网站软件系统遭受破坏性攻击或大量网站信息丢失的紧急处理措施:

1、要认真执行《学校网站安全与信息审核发布制度》中的定期备份制度。

网站系统管理员定期对各种数据进行备份。

2、学校网站一旦无法浏览或受破坏性攻击时,应立即向网站系统管理员报告,网站系统管理员检查原因,通过技术处理解决问题,从备份数据中恢复,必要时向虚拟主机服务商请求支援。

第二条 当网站、网页出现非法言论时的紧急处置措施:

    网站信息由校领导审核通过。

每位教师有责任和义务监督和检查各种信息,一经发现有不良信息及时通知校领导和网络管理员,由技术人员采取删除等处理措施,并查明非法信息的来源,作好相关记录,防止不良信息扩散。

有必要时向相关部门举报。

第三条 当有网页内容被篡改或删除时的处理措施:

第一步当发现学校网站发布的信息内容被篡改或删除时,在排除本校账号使用人员所为的情况下,可能是网站账号密码已经被他人所获,追究原因,一是网站账号密码外泄,二是发布信息的电脑被黑客入侵。

应立即修改账号密码,加强对发布信息电脑的安全防范措施,升级电脑杀毒软件,检查电脑是否感染了木马杀毒、黑客病毒。

如果发现木马杀毒、黑客病毒,要立即清除,并再次修改网站账号密码。

第二步完成第一步之后,应立即与网站管理员研究如何恢复信息:

一是从本单位电脑中调出原文件,对被篡改或被删除的信息重新发布;二是由网站系统管理员从备份数据库是恢复。

 

      第四节校园网网络安全管理制度

为切实加强学校校园网网络安全管理工作,维护校园网网络的正常运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管理暂行规定》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特制定本规范。

第一条 学校信息管理小组在校长室的领导下主管学校网络安全工作,网络管理员及部门信息员负责学校网络安全管理的具体事务。

网络安全管理工作应履行下列职责:

1、传达并执行上级有关网络安全的条例、法规,并制止有关违反网络安全条例、法规的行为。

2、购置和配备应用于网络安全管理的软、硬件(如防火墙、路由器、杀毒软件等)。

3、对校园网上发布的信息进行安全检查和审核。

第二条 学校信息管理小组可对校园内所有计算机进行安全检查,相关部门或个人应积极配合,提供有关情况和资料。

第三条 学校所有计算机的网络配置(如IP地址等)应由网络管理员统一规划与配置,任何部门或个人不得擅自更改配置信息。

第四条 学校为学生提供上机服务的微机房,必须有专门的负责人负责管理,禁止学生浏览色情网站、利用网络散布反动言论等,如有违反,应按学校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第五条 学校应建立网站和个人主页的备案、定期审核制度。

未经审核或审核不合格的网站或个人主页应予以取缔。

第六条 学校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利用校园网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不得侵犯国家、社会、集体的利益,不得从事任何违法犯罪活动。

第七条 学校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从事下列危害校园网网络安全的活动:

1、未经允许,进入学校信息网络或者使用学校信息网络资源;

2、未经允许,对学校网络功能进行删除、修改或者增加的;

3、未经允许,对学校网络中存储、处理或者传输的数据和应用程序进行删除、修改或者增加的;

4、故意制作、传播计算机病毒等破坏性程序的;

5、使用各类黑客软件进行黑客攻击活动的;

6、未经学校批准,在校园网内私自建立网站或提供对外网络服务的。

第八条 为了有效防范网上的非法活动,校园网要统一出口管理、统一用户管理,未经学校信息领导小组批准,任何部门或个人一律不得开设代理服务器等应用服务器。

第九条 学校信息化领导小组必须落实各项管理制度和技术规范,有效监控、封堵、清除网上有害信息。

网络管理员应定期检查网络安全保护管理以及技术措施的落实情况,重点加强校园网交互式栏目的管理和监控,并定期对这些栏目的内容进行审核和检查,及时发现和删除各类有害信息。

第十条 学生在教学时间内不允许擅自利用网络聊天、玩游戏、看电影或其它娱乐(教学需要的除外):

教职工在上班时间内不允许利用网络进行聊天、玩游戏、看电影或其它娱乐行为,教职工应自觉控制自己的上网时间与上网内容,正确处理好上网与教学的关系,不沉迷于上网,正确处理好娱乐与工作的关系,明确上网的开通是为了让师生多一种学习、工作的途径与方法,上网是为了更好地促进工作与学习。

在校时间内严禁任何人浏览、制作或传播反动黄色的不良信息。

全体师生应严格、自觉地遵守学校的有关网络使用的规定,并应及时向学校上报违反规定的行为。

为了保障网络数据的流畅,电脑室使用时段,尽量避免大数据量的下载工作。

    对违反本规范的,由学校办公室根据情节给予警告、责成相关部门、网络管理员和当事人写出书面检查、停机整顿的处理;情节严重的,由学校依据有关规定对当事人给予相应行政纪律处分;造成重大影响和损失的将向公安部门报案,由个人依法承担相关责任。

        

       第三章  信息技术教室使用管理制度

         第一节信息技术教室管理制度

1、本室由专人负责管理,须保持室内的卫生清洁,保证机件无灰尘。

2、机房内固定资产登记入册,每次使用、维护均要做好登记。

3、进入机房必须换鞋或穿好鞋套。

4、上课过程中,须按照教师统一安排规范操作。

5、每次上课后要按程序关机,认真检查电源,切断电源后方可离开。

6、有防火措施,防水、防电、避光,保持室内正常温度,门窗关好。

7、定期对电脑进行查杀病毒工作,防止病毒进入损坏软件。

8、师生必须在规定时间内上机练习,杜绝上机随意性。

9、爱护微机,如有人为损坏,则需原价赔偿,并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

10、没有任课教师允许不得随意上网或安装软件。

 

      第二节信息技术教室使用制度

1、学生到信息教室上课必须提前5分钟,严格按规定的机器号对号入座,保持安静,不得随意调整或离开座位。

经教师许可后开启计算机电源。

  

2、进微机教室前,需要穿上鞋套。

  

3、开机前,应检查计算机设备是否齐全,发现问题,立即向老师报告。

  

4、上机操作必须严格按程序进行,下课时按程序关机。

严禁外来存贮设备带入,以防病毒侵入。

  

5、保持信息教室清洁,学生不许携带与上机无关的物品入内,严禁在微机教室内吃零食,喝饮料,乱扔纸屑杂物,严禁在机器、微机桌、墙上乱写乱画。

  

6、教师应及时巡查学生上机情况,一旦发现计算机有损坏,要查明原因,追究责任,若是人为事故,要照价赔偿。

学生遇到计算机出现异常情况,应立即报告老师,不得擅自处理。

  

8、下课学生要正常关闭机器、显示器,将键盘、鼠标、桌椅摆放整齐,做好本机周围的清洁工作,带走杂物,检查完毕,关闭电灯、门窗后,方可离去。

  

  

      第三节语言教室使用管理制度

1、语言专用教室由专职教师负责管理。

专管教师对学生机、教师机设置的管理员密码不得告知他人,并将管理员和普通用户的用户名、密码、IP地址、机器名以电子文档形式上交信息中心备份。

2、语言专用教室为各种口语、听力、视听说、写作、外国文学赏析等教学专用,教师需向语音室专管教师登记后方可使用。

3、为防止上课时发生故障,教师须在上课前五分钟进入语言教室,做好上课一切准备工作。

每次上课结束后,检查设备完好情况,填写设备使用手册,发现问题及时与语言教室专管教师联系。

4、学生须在任课教师做好上课准备工作后,方可进入教室。

按室内指定的编号就座,不得任意调动座位。

在室内保持肃静,禁止喧哗、走动、打闹,下课要有秩序离室。

5、学生必须按标准规范使用设备,不得随意插拔耳机,出现故障时,及时报告教师处理。

违反操作规程,造成设备损坏,照价赔偿。

使用结束后,根据设备实际运行情况填写设备使用手册。

6、室内禁止喝饮料、吃零食。

注意室内卫生,不准乱丢纸屑、杂物,不准在电脑、桌椅、墙壁上乱刻乱画。

7、使用用户只能登录信息中心开通的指定用户名。

8、任课教师须要使用网络资源,应提前向专管教师联系,经专管教师设置后方可上网。

计算机联网时,严禁登录与教育无关的网站。

9、任课教师不得使用未经病毒检查的磁盘,不能安装除教学所需的任何软件,不能随意格式化硬盘或者安装其它操作系统。

如需安装教学软件,应提前与专管教师联系,经专管教师安装后,方可使用。

10、室内不堆放易燃物品,使用电热设备等注意安全,按章使用,消防设施定期检查,摆放于安全、方便之处。

发现火警,任课教师应立即关闭所有电闸,拨打电话119,疏散学生,保证学生的人身安全,若火势不大,用小型灭火器进行扑救。

11、非教学用途使用语言专用教室,必须征得学校主管校长同意,方可使用。

12、专管教师每周定期检查语言专用教室设备运行状况,定期查杀病毒,保证设备正常使用。

14、管理教师应在下班前作全面的检查,整理、检查室内的设备,关好窗、锁好门,最后切断总电源。

 

     第四节电子备课室使用管理制度

1、进入“电子备课室”的所有人员必须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

任何个人不得利用计算机网络从事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活动;不得查阅、复制和传播有害社会的信息。

2、进入“电子备课室”,不允许在室内喧哗、吸烟、吃食物、乱扔杂物以及其他影响他人创作活动的行为。

不准在上班期间在”电子备课室"从事玩游戏、聊天等与教学无关的活动。

3、自觉维护教师“电子备课室”的所有设施,除管理人员外,其他教师不得擅自拆装机器,有意损坏设备、器材应按价赔偿。

严禁私自修改"电子备课室"有校园网的一切硬件与软件资源数据,不得私自携带或更换备课室的硬件,不得把私人设备带到“电子备课室”进行不正当操作。

4、在“电子备课室”进行电子备课的教师应保持安静,不得干扰他人的正常工作,禁止浏览色情、反动网站;严禁在网上发表诽谤他人言论等法律禁止的内容。

5、请不要随意更改或删除电脑已有软件和文件,未经管理人许可,不得私自安装任何软件。

有特殊需要的软件,需征管理人员同意后方可安装。

使用自带软盘,应先查杀病毒,发现病毒,及时清除和禁用。

6、搞好室内环境卫生,垃圾、纸屑请放在指定的地方,并保持设备的干净、整洁,爱惜设备。

操作完毕之后应正常关机,并切断电源,认真填写"电子备课室"使用情况登记册。

7、备课室管理人员必须每天关好门窗,并检查设备电源、电灯、窗帘,做好安全防范工作。

 

      第五节 教室多媒体设备使用管理制度 

 1、教室多媒体设备仅为教育教学活动开放。

学生管理员要在教师不用的情况下及时关闭电源并锁柜。

特别是放学之后。

2、教室多媒体设备的所有操作均应由教师自己进行,不得让学生进行操作。

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相应的教师负责。

3、多媒体设备的使用必须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违反操作规程人为造成设备损坏,对当事人不仅要进行批评,问题严重的还要照价赔偿。

4、设备出现故障时应立即关闭电源,并及时向电教管理员报告。

5、每天都要对机柜进行卫生清洁,要求柜内外无灰尘,柜内无杂物。

6、任何人不能擅自改动IP地址和主机名等电脑设置。

7、不准擅自折装硬件,不能擅自安装与删除软件。

8、禁止频繁重新启动计算机和开关各种设备;较长时间不用时要关机。

9、实物展台的镜头和镜头臂的转动范围有严格的限制,绝对不能用力扳动。

10、绝对不允许用手摸实物展台的镜头或用实物展台展示有液体的实验。

11、使用计算机时请注意保持手的干燥,勿将液体滴入键盘、鼠标或其他设备中。

12、设备使用后须做好情况登记,学校信息管理小组定期统计和检查各个教室设备的使用和保养的情况。

 

        第六节办公室电脑使用管理制度

1、教师电脑只服务于学校的教育教学,不得用于其他方面。

2、每位教师都要学会计算机简单的操作,将多媒体作为一种主要的教育手段,把它渗透到日常的各个教育领域中。

不能为学电脑而学电脑,要利用所学为教学所用。

3、各位教师在平时应做好所属微机的使用、清洗和保养工作。

4、在长时间离开电脑前应设置屏幕保护,或者退出系统并关机,以保护自己微机的显示系统。

5、进行资料备份使用软盘前,必须确保无病毒。

6、任何人未经同意,不得擅自使用他人的电脑。

7、所有微机不得安装游戏软件,严厉禁止在工作时间玩网络游戏、网上聊天,不得边批改作业边听音乐。

8、严厉禁止上网浏览有关反动、黄色、暴力等不健康网站。

9、微机设备在使用中出现故障,不论是人为损坏还是器材本身故障,应及时通知网络管理人员,不得自己拆卸器材。

非易损物品损坏,要查明原因,报告主管领导,并做好详细记录。

10、所有教师都要加强责任心,关心学校网络发展,正确使用、积极维护,支持校园网建设。

 

             第四章  电教设备使用保管制度

   

    为保证设备处于良好的工作状态,更好地为教学和宣传工作服务,特制订以下管理制度。

第一条 电教设备要统一管理,使用要建立设备使用档案,按照设备要求操作。

电教设备管理员,收到购入电教器材时,必须按规定建帐。

第二条 所有电教设备的《说明书》和《图纸》必须妥善保存,并按规定分类装订存档,严禁丢失。

第三条 在使用中必须爱护设备,严格按照规程操作设备。

定期保养,及时维修,并做好记录。

第四条 对丢失、损坏的电教设备要及时落实责任,按有关规定处理,对报损的电教器材要按《报损制度》中的规定处理。

第五条 严格管理多媒体电教资源的使用。

对外借的资源要限期使用,并注意保护好电教资源的完整性和可用性,电教资源使用寿命有限,要爱护并正确地去运用,对损坏的电教资源按要求照价赔偿。

第六条 对外借的电教设备,发放前和收回时都要认真检查投备的性能,并留有记录,以便落实责任。

过期不还的设备必须立即追回。

第七条 将安全措施落实到实处,确保设备正常发挥其作用。

定期检查电路情况和用电负荷,防止电线老化和超大型负荷引起事故。

机房装修要符合防盗、防火、防尘、防高温和防磁要求,保持电教设备的良好工作状况。

必须掌握灭火器的使用方法。

第八条 使用、存放设备的场所,必须保持室内整齐、清洁、有序,严禁堆放杂物。

非工作人员未经许可不得擅自入内。

第九条 未经有关领导批准,一切电教设备不准外借。

 

        第五章  网络管理员岗位职责

 

第一条 有强烈的责任感和事业心,工作认真、细致。

第二条 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未经许可不公开、不泄露、不私自获取学校或个人信息。

第三条 富有团队精神,做好网络管理的服务工作。

第四条 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完成领导交办的各项任务。

协助部门领导进行校园网的建设。

第五条 保证中心机房主交换机、各功能服务器等网络主设备的合理配置和安全运行。

第六条 对校内各网络终端设备、终端外设和网络线路的统一维护和管理,保证信息通畅。

第七条 及时处理各个终端用户的报障和技术支持并做好相关记录。

第八条 严格按照操作规程操作网络设备,严禁私自拆卸校园设备。

第九条 未经领导批准,不得擅自出借任何校园网设备;不得擅自关停校园网。

第十条 熟悉我院校园网的网络结构并随时对网络进行有效建设。

第十一条 根据我院校园网络系统的情况及时进行各种信息资源的更新和升级。

第十二条 严格管理并定期更新网络设备的管理密码。

第十三条 负责岗络安全监测及安全管理并定期进行相关数据的备份。

第十四条 建立并健全相关的网络管理规章制度。

第十五条 学习网络新技术,优化和扩展校园网功能。

第十六条 网络设备间环境及网络设备必须保持整洁、干净,做到定期清洁。

 第六章  电教人员工作职责 

第一条 负责学校各种电教器材的管理、维护,并建立器材专帐。

第二条 负责电教教材的收集、引进和推介,做好电视教材的摄录编制工作,指导和协助教师开展电教教材和课件制作,编制电教教材目录。

第三条 指导科任教师掌握电教软硬件的性能、使用、保管等知识。

配合学校和教师做好现场直播(录播)、上好各种多媒体组合教学课。

第四条 坚持电教工作管理制度,认真填写《设备维修登记表》、《设备借用登记册》,组织各种电教手段课堂使用登记,做好各种电教管理表册的归档、统计工作。

第五条 负责保管各种电教软(硬)件,使之符合防尘、防潮、防磁、防晒、防盗、恒温的要求,做好电教设备(投影机、视频展示台、电视机、幻灯机、录音机等)的维修保养工作。

第六条 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保护好学校电教设施设备,延长设备寿命,提高设备的完好率和利用率。

不得私自外借电教器材,凡因管理不善造成损坏或丢失,应按有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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