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测机构设置及制度汇编 1.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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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测机构设置及制度汇编 1.docx

地测机构设置及制度汇编1

金龙川煤矿

地测制度及岗位责任制

 

地测科

二0一七年三月编制

目录

一、机构及人员设置………………………………………………………3

二、制度及岗位责任制……………………………………………………6

1、地测科工作职责……………………………………………………6

2、地测科工作联系制度………………………………………………6

3、地测工作质量、事故分析及奖惩制度……………………………8

4、地测技术审批制度…………………………………………………8

5、地测资料收集、整理、分析、保管、提供制度………………..9

6、地测设备、仪器、工具使用、保管、校核、发放及报废制…9

7、地测科长岗位责任制………………………………..……………10

8、地质、水文工程师岗位责任制………………………………..…11

9、测量工程师岗位责任制…………………………………………..12

10、测量员岗位责任制…………………………………………..…..13

11、制图员岗位责任制………………………………………………14

13、中腰线管理办法…………………………………………………15

 

一、机构及岗位设置

1、地质测量工作是一项技术性、专业性很强的工作。

具有施工、生产和技术管理的双重职能,根据金龙川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需要,特设置地测工作专职部门—地测科,全面负责金龙川的地质测量工作。

2、地测科人员及其设备的配备由矿统一安排、任命;煤矿主要负责人是地测工作第一责任人。

3、地测科受生产技术部的直接领导;矿总工负责地测科的技术指导和日常管理工作。

4、地测科人员设置:

(1)、设置副总一名,负责地测科全面工作。

(2)、配备一定数量的地质、水文、测量专业和资料管理及制图方面的人员。

5、地测科设备配置:

地测科应当配备本矿地测工作必需的测量设备,如全站仪、GPS接收机、计算机、地质罗盘绘图仪等。

 

地测科机构设置和人员配备图

金龙川煤矿地测科仪器设备配置一览表

仪器名称

型号

单位

数量

备注

全站仪

1

 

全站仪

1

 

电脑

2

 

地质罗盘

 

2

 

钢尺

50m

2

 

皮尺

30m

2

 

 小卷尺

5m 

个 

4 

 

 激光指向仪

YBJ850(A) 

台 

2 

 

 

 

 

 

 

 

 

 

 

 

 

 

 

 

 

 

 

 

 

 

 

 

 

 

 

二、制度及岗位责任制

1、地测科工作职责

(1)、地测科负责组织实施本矿地质测量方面的具体工作。

(2)、地测科负责收集、测绘、编制有关工程地质、水文地质、测量方面的报告和图件资料等。

(3)、地测科负责矿山井上井下的图纸测量绘制、地质编录、水文观测等;工作时应严格执行相关规程和实施细则,做好并保存好各种原始记录。

(4)、做好地质’三书’、地质预报、水情水害的预报工作。

(5)、做好三量管理,按月填制报表,以采掘工程平面图为基础,绘制出三量管理图。

(6)、建立矿井地面和井下的测量控制系统,做好永久性测绘标志的保护工作。

(7)、地测科要根据安全生产需要,及时测绘井巷的延伸巷道,放出中腰线,填写放线通知单。

(8)、贯通测量的工作面,在岩巷剩下20—30米,煤巷剩下30—40米时,应向施工单位、矿安检部门及地测部门等发出巷道贯通通知书。

(9)、经常组织安全知识及地测技术的学习,大力推广使用新技术、新工艺。

2、地测科工作联系制度

(1)、每月至少召开一次生产、安全、质检、地测部门的协

调工作会议。

 

(2)、地测作业人员下井作业前,应先向生产部门和安全部门了解井下作业点的全面情况,并向生产、安全等部门告知地测作业的工作内容,便于现场工作的协调配合。

(3)、测量放线作业,定标人员在每次进行施工放线工作结束后,应向使用放线点的有关人员和单位下达放线数据书面通知书。

 (4)、凡井巷贯通和向老巷老塘或向水,火,瓦斯等危险边界掘进,在岩巷剩下30米,煤巷剩下30-40米时,综掘剩下60米时,测量人员必须向施工单位及有关部门发出贯通通知单,并在现场标出透点位置,以便采取安全措施。

(5)、当采掘工作面经过其它巷道或危险区的上下方,其间距小于25米时,测量部门应向有关单位发出安全通知单。

(并附平、剖面图)

(6)、石门穿层巷道揭穿煤层时,地质人员必须严控制掌握所揭煤层的层位和到迎头的距离及变化情况。

迎头到揭煤最少距离为15米时,必须停头打钻查明层位的实际距离和煤层赋存情况,根据钻探成果整理、绘制平、剖面图纸,提供给有关部门领导做揭煤工作的具体安排。

   (7)、地质员要熟悉掌握矿井地质构造和地质变化规律,在矿井巷道生产临近断层破碎带、含水层等地质结构复杂的地点应及时下达书面通知,以便生产单位采取安全施工保护措施,做好妥善处理。

(8)、凡接近巷道转向,变坡,地质构造变化,或有突水预兆,瓦斯变化等特殊情况时,地测人员除及时深入现场掌握第一手资料外,应三班向施工单位了解情况,以便及时做好服务工作。

(9)、地测部门出具的有关书面通知,应有施工部门的接收签字,地测部门需留档备查。

(10)、及时按旬进尺和月进尺填报上图,定期交换

3、地测工作质量及事故分析制度

(1)、地质,测量,绘图等必须严格按规程和地测质量标准化的有关规定要求开展工作,每项工作必须保证工作质量,每月必须对地测工作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对不符合规程规定的必须重做。

(2)、部门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对各自范围内的业务工作,要经常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分析处理或限期落实整改措施。

(3)、对检查出的质量问体,除立即返工外,要组织有关人员讨论分析,找出原因,接受教训。

地测人员必须按时,按要求发放地质预报,采掘工作面情况预报及透窝通知单,一旦发生误揭煤层,找错层位,突水误透等重大责任事故,必须严肃处理,落实责任者。

(4)、定期组织召开地测工作质量总结会。

4、地测资料、技术报告等审批制度

(1)、测量成果必须有两人上计算、校对、保证资料准确无误。

(2)、地测资料提供完毕后,必须经审核〈技术负责人审核〉、

部门负责人签字,再经总工程师审阅同意后方能出图使用。

(3)、地测图纸资料必须设专人保管,建立地测资料借阅、转抄

复制登记制度。

(4)、各科室摘引资料必须进行严格的检查和校对。

(5)、凡上报的地测资料,包括图表文件等;须经地测部门负

责人审核同意,报矿总工程师批准后方可报出。

(6)、凡属交换性质的图件,需以旧换新,不交旧的,停发新的,

特殊情况经公司主要领导或总工程师同意后方可发放,为防止图纸

外流,对丢失图纸者应追究责任。

5、地测资料管理制度

(1)、地质测量图纸资料必须设有专人管理,负责保管,发放,借阅,复制、使用等各环节工作。

资料保管必须符合防火,防潮,防盗的要求。

(2)、凡提交矿内各单位使用的图纸资料,必须经过地质或测量负责人审核,报矿总工程师审查批准,方能提供。

矿内各单位需要临时索取地测资料或数据,须经地质或测量负责人审查允许,个人不得随意提供。

(3)、凡上报的地测资料,必须经矿总工程师批准;其数据必须以地测部门提供的为准。

(4)、外单位借阅,索取地测资料时,必须持有单位介绍信,经公司主要领导和矿总工程师批准,并办理有关登记手续。

凡借阅资料、图纸,均不得转抄、复制。

只有单份的图件资料不得外借。

(5)、外单位索取、转抄、复制地测图纸资料时,必须列出清单,经公司主要领导和矿总工程师批准。

凡索取、转抄、复制的图纸资料,都要注明复制、转抄、索取日期,其保密责任由索取、转抄、复制单位承担。

(6)、地测人员自己使用的地测图纸资料,必须爱护好,注意保密,不得损坏、丢失,否则应当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7)、所有地测资料〈包括数据、台帐、卡片、图纸等〉的保管应采用电子文档;分门别类,有目录、索引,方便查找。

6、地测科设备、工具的使用、发放、保管制度

(1)、地测仪器,工具必须妥善保管,建立技术档案,档案中应填写仪器、工具名称、制造厂名、规格、型号、单价、由来及时间等,要有历次检查、校对、损坏和修理的记录。

(2)、地测仪器及其附属工具必须有专人保管,定期或根据需要进行检校,并填写检校记录卡片。

(3)、仪器工具必须存放在清洁、干燥、通风良好且室温变化不大的屋内。

仪器箱内应放置干燥剂,并有专人定期检查,发现霉锈等现象,需查明原因立即处理。

(4)、仪器设备使用前,操作者必须掌握仪器设备的构造、性能原理及使用方法,不熟悉前不能使用。

搬运时应轻拿轻放,不得碰撞,不能坐压。

(5)、仪器工具使用前,应进行检查,以保证性能正常,精度可靠。

用后必须擦净、吹干、经检查后入存放室。

(6)、经纬仪、全站仪、水准仪应配备有一定技术水平的人员管理使用。

并每年对仪器设备检定一次,合格的方可继续使用,需要修理的要及时修理,需要报废的每年底要及时办理报废手续。

(7)、仪器工具发生丢失或损坏时,必须及时追查处理,如属于严重仪器事故,须写出专题仪器事故报告,交由上级处理,事故责任者要接受教训,防止类似事故的再次发生。

(8)、仪器工具外借时,必须经单位领导同意,方可按手续借出。

借出使用后应及时收回,收回仪器时均应当面进行检查,如返还时有损坏,应照价赔偿。

7、地测科长岗位责任制

(1)、在矿长及总工程师的领导下,负责地测科的行政及技术业务的领导工作,组织领导班子讨论策划地测科的工作方案、工作计划、并督促检查各项地测工作的落实情况。

(2)、科长是地测科的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本科室的安全生产负全面责任;地测科长要认真贯彻执行测绘主管部门、煤炭工业主管部门和公司制定的有关地测方面的规程、规定、和实施细则。

(3)、组织制定、完善本部门规章制度,定期召开科室地测工作会议,解决工作中存在的具体问题。

(4)、审查与地测有关的技术设计、地质报告等。

(5)、根据公司、矿部安全生产的总体要求,组织制定地测科年度工作计划,组织对年度工作进行总结。

(6)、督促、检查、落实地测科各项工作任务,负责组织完成上级

交办的其它各项工作任务

8、地质、水文工程师岗位责任制

(1)、在科长的领导下负责地测科的地质、水文及质量标准化建设工作;结合本矿实际制定相应的实施细则。

(2)、协助科长抓好地测科的一体化管理工作,编制并完善各项管理制度。

(3)、编制矿区防治水方案,地测工作规划;协助组织落实并向上级主管部门汇报。

(4)、抓好矿井“三书一总结”、地质及水文预报,储量管理等工作。

(5)、抓好地测技术人员的业务培训,和安全教育培训工作。

(6)、组织召开地测业务技术会议,解决地测工作中的业务问题,参加学术交流活动,积极推广先进的技术。

(7)、经常深入现场组织工程技术人员分析研究地质资料,及时帮助解决生产中遇到的实际问题。

(8)、组织建立统一的地质报表、台账、卡片等;向安全部门提供相关资料。

(9)、完成上级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9、测量工程师岗位职责

(1)、负责测绘方面的技术工作,组织编制测量工作计划,协助搞好地测部门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

(2)、负责制定井下巷道贯通设计方案,组织测量技术人员的技术培训,不断提高地测科测量人员的整体技术水平。

(3)、组织建立矿区地面及井下的测量控制系统,做好测绘标志、测量控制点的保护工作。

(4)、协助研究解决矿山安全生产工作中的测量技术难题,积极提出建设性的方案和意见。

(5)、及时测绘、填制各种图纸,掌握矿山安全生产工作区的实际现状。

(6)、搞好测绘预报工作,对井巷贯通、揭穿煤层、临近地灾区的测绘信息,要及时掌握,准确预报。

(7)、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各项工作任务。

10、测量员岗位责任制

(1)、认真学习并执行国家的法令、政策、法规;在测量工程师的指导下工作。

(2)施工测量前要熟悉图纸,进行技术交底,编制测量方案。

(3)定位放线必须执行自检、互检,当场做好原始记录。

(4)正确使用维护仪器设备,按计划做好仪器的周期鉴定工作。

(5)测量计算要求认真仔细,方法正确,步步校核,结果可靠。

(6)不断学习充实自己的业务技能和技术水平,努力学习新技术

新工艺。

(7)经常到现场检查中、腰线,对于施工中存在的问题要及时纠

正,或者及时反应。

(8)接受技术负责人安排的其他工作。

11、中、腰线管理办法

为保证井巷工程的掘进质量,根本性的扭转井巷工程造成的不安全隐患的局面。

结合矿山实际情况并参照《煤矿测量规范》,特制订本管理办法。

(1)、各类巷道的开工必须具有施工设计图(书)或开工通知书,有关设计图件及资料应提前送(发)到测量技术部门。

(2)、测量部门应对设计图(书)中的相关数据进行复算,发现问题及时反馈设计部门,以便及时解决。

(3)、测量部门应严格按照设计参数进行放线作业,测量员对施工的作业面在测量放线之前,应与生产部门取得联系,井、班(队、组)应有施工管理人员会同测量人员现场实施测量放线工作,测量放线结束后应现场交底,出井后测量部门应及时以书面形式下发开工或放线通知书。

开口放线时施工单位要将中线点固定好,保护好,巷道进尺2米时要及时通知测量技术员进行复测,防止发生错向。

(4)、测量人员对巷道的中、腰线用固定的控制桩进行标定,中、腰线桩(点)要设置成组,每组不少于三个。

施工单位必须保护好已标定的中腰线桩(点),并负责中腰线的延续工作;质量监督验收部门要及时对各开掘头的中腰线进行监督、验收,发现中线误差超过±10cm,腰线误差超过±10cm,(巷道有特殊要求的除外)时;要责令停止掘进,进行整改。

(5)、需用激光指向仪指示中、腰线时,施工管理人员必须配合测量技术人员对激光指向仪进行安装和管理。

仪器的安置必须安全牢靠,仪器至掘进工作面的距离应不小于70m。

测量技术员负责定时调校,激光仪器使用期间施工单位要保证激光仪的稳定性,严禁乱调乱动,发现偏差及时向测量部门联系,由测量人员重新标定。

(6)、带班管理员、施工班组长负责对本区施工工程的中、腰线管理工作,专业测量人员负责定时(定距离)对中腰线进行校检。

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7)、施工班组长、跟班管理员负责测点到迎头直线巷道30米之内中、腰线的延伸工作,曲线巷道由测量人员适时现场指导放线。

(8)、最前面的一组中、腰线控制桩(点)至掘进工作面的距离,超过30-40m.时,应由测量人员延设,测量人员在延设中、腰线控制桩(点)时,对所使用的和新设的中、腰线桩(点)均须进行检查。

(9)、跟班管理员对当班中、腰线的现场管理工作负全面责任。

(10)、地测科测量技术人员负责全矿范围内巷道的中、腰线控制桩(点)的测设、延续,以及对施工单位中腰线延线的检查、监督和校正;对没按中、腰线施工的,或者班组中腰线延线错误的,要及时发出整改通知书,并跟踪监督,落实整改。

(11)、施工部门未按规定延线,造成工程质量事故的,应追究责任,并按公司有关规定,对责任人员进行严肃处理。

(12)、因测量原因造成工程事故的,将根据公司有关规定,对有关测量人员进行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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