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市松山湖实验中学教学平台设备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模板.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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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市松山湖实验中学教学平台设备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模板

XX市XX实验中学教学平台设备采购项目

 

竞争性磋商文件

项目编号:

441900-1-202005-20501-0143Z 

采购单位:

XX市XX实验中学

采购代理机构:

XX公司

二〇二〇年六月

第一部分采购邀请4

一、采购邀请函5

第二部分供应商须知7

一、说明8

1.适用范围及资金来源8

2.定义8

3.合格的供应商8

4.踏勘现场及答疑会9

5.合格的货物和服务9

6.知识产权9

7.磋商费用9

二、磋商文件10

8.磋商文件的组成10

9.磋商文件的澄清或修改10

三、响应文件的编制10

10.响应文件的语言及度量衡单位10

11.响应文件的组成11

12.响应文件格式11

13.报价说明11

14.磋商有效期11

15.磋商保证金12

16.响应文件的装订、份数和签署13

四、响应文件的递交13

17.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记13

18.磋商截止期14

19.迟交的响应文件14

20.响应文件的补充、修改与撤回14

五、磋商与评审14

21.开启响应文件14

22.响应文件的有效性15

23.磋商小组与评审方法15

24.响应文件的评审15

25.纪律和保密事项19

六、合同的授予19

26.成交通知19

27.履约保证金(如有要求)19

28.合同的签订20

七、询问或质疑20

29.询问20

30.质疑20

八、其他21

31.成交服务费21

32.磋商文件的解释权21

第三部分用户需求书22

第四部分合同样板29

第五部分响应文件格式37

一、价格文件格式38

附件1.报价总表格式39

附件2.报价明细表格式40

二、商务技术文件格式41

三、唱标信封57

四、磋商保证金汇入情况说明58

 

第一部分采购邀请

 

一、采购邀请函

XX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XX市XX实验中学(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现就XX市XX实验中学教学平台设备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方式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国内供应商参与本次采购活动。

一、磋商项目的名称、内容、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

1、项目名称:

XX市XX实验中学教学平台设备采购项目

2、项目编号:

441900-1-202005-20501-0143Z

3、项目内容:

序号

采购项目名称

交货期

质保期

交货地点

采购供应商数量

1

XX市XX实验中学教学平台设备采购项目

合同签订生效后30日内完成所有设备的安装、调试并交付使用

项目最终验收合格之日起二年

采购人指定地点

1家

4、本项目预算为:

245460.00元(大写人民币:

贰拾肆万伍仟肆佰陆拾元整),采购内容:

详见磋商文件《第三部分:

用户需求书》。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供应商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3)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须提供书面声明)

4)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

 

 

第二部分供应商须知

一、说明

适用范围及资金来源

1.1.本次采购标的为XX市XX实验中学教学平台设备采购项目,详细要求见《用户需求书》

1.2.资金来源:

已批复的财政资金。

定义

1.3.采购人:

XXXXX实验中学。

1.4.供应商:

是指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

1.5.成交人:

XXX商小组评审推荐、采购人确认的获得本项目成交资格的供应商。

1.6.采购代理机构:

XX公司。

1.7.磋商小组:

磋商小组是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财库[2014]214号)等组建的专门负责本次评审工作的临时性机构。

1.8.日期:

指公历日。

1.9.时间:

指北京时间。

1.10.合同:

指由本次磋商所产生的合同或合约文件。

1.11.磋商文件中所规定“书面形式”,是指任何手写的、打印的或印刷的方式,通讯方式包括专人递交或传真发送。

合格的供应商

1.12.法定资格条件

1.12.1.供应商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2.2.供应商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1.12.3.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须提供书面声明)。

1.12.4.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记录名单;未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

(以招标代理机构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1.12.5.注: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磋商。

踏勘现场及答疑会

1.13.该项目不组织集中踏勘现场和答疑会。

合格的货物和服务

1.14.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必须是合法生产的、全新的、符合国家有关标准要求的货物,并满足磋商文件规定的规格、参数、质量、有效期、售后服务等要求。

供应商必须保证提供的所有货物或货物的任何部分均为最新正式稳定版本。

1.15.供应商的有关服务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企业标准和/或其它标准。

供应商所提供的服务必须符合磋商文件《用户需求书》和采购人要求。

1.16.货物验收。

1.16.1.验收工作由采购人(或采购人指定的单位)和成交人共同进行。

1.16.2.在验收时,供应商应向采购人提供货物的出厂合格证书、出厂检测报告、厂家装箱清单、使用说明、操作手册、随机附件及其他相关资料,严格按采购人提出的方式验收。

1.16.3.由采购人对货物的质量、规格和数量及其他进行检验。

如发现质量、规格和数量等任何一项与采购要求规定不符,采购人有权拒绝接受。

知识产权

1.17.供应商应保证在本项目使用的任何产品和服务(包括部分使用)时,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和经济纠纷,如因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法律和经济纠纷,由供应商承担所有相关责任。

1.18.采购人享有本项目实施过程中产生的知识成果及知识产权。

1.19.供应商如欲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采用自有知识成果,需在响应文件中声明,并提供相关知识产权证明文件。

使用该知识成果后,供应商需提供开发接口和开发手册等技术文档,并承诺提供无限期技术支持,采购人享有永久使用权。

1.20.如采用供应商所不拥有的知识产权,则在报价中必须包括合法获取该知识产权的相关费用。

报价应包括所有应支付的对专利权和版权、设计或其他知识产权而需要向其他方支付的版税。

磋商费用

1.21.供应商应承担所有与编写响应文件和参加磋商有关的自身的所有费用,不论磋商的结果如何,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1.22.本次采购向成交人收取的成交服务费,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二、磋商文件

磋商文件的组成

1.23.磋商文件包括:

1.23.1.采购邀请函;

1.23.2.供应商须知;

1.23.3.用户需求书;

1.23.4.合同书格式;

1.23.5.响应文件格式;

1.23.6.在磋商过程中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发出的修正和补充文件等。

1.24.供应商应认真阅读、并充分理解磋商文件的全部内容(包括所有的补充、修改内容、重要事项、格式、条款和技术规范、参数及要求等)。

供应商没有按照磋商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响应文件没有对磋商文件在各方面都做出实质性响应是供应商的风险,没有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要求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磋商文件的澄清或修改

1.25.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磋商小组可以对已发出的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至少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不足5日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顺延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1.26.澄清或修改内容在指定的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公告,供应商应及时查看并于收到该澄清或修改文件的二十四小时内以书面形式给予确认。

1.27.磋商文件的澄清、修改等内容均以书面形式确认后的内容为准。

当磋商文件、磋商文件的澄清、修改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书面文件为准。

磋商文件的澄清或修改内容作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约束作用。

三、响应文件的编制

响应文件的语言及度量衡单位

1.28.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以及供应商与采购代理机构就有关磋商的所有来往函件均应使用简体中文书写。

对于任何非中文的资料,都应提供简体中文翻译本,有矛盾时以简体中文翻译本为准。

1.29.在响应文件中以及所有供应商与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往来文件中的所有计量单位和规格都应按国家有关规定使用公制标准。

响应文件的组成

1.30.供应商编写的响应文件应包括下列部分:

1.30.1.价格文件;

1.30.2.商务、技术响应文件;

1.30.3.报价信封(需密封提交);

详见磋商文件“第五部分响应文件格式”内容;

1.31.供应商应如实详细提供第11.1款所要求的全部资料;

1.32.对磋商文件“用户需求”部分作出书面响应,包括但不限于招标时主要需求等。

响应文件格式

1.33.供应商应按磋商文件的规定以及附件要求的内容和格式完整地填写(表格可以按同样格式扩展)和提供资料,并保证所提供全部资料的真实性。

报价说明

1.34.本次采购,供应商须就用户需求书中的所有内容进行报价,少报无效。

1.35.本项目预算为:

245460.00元(大写人民币:

贰拾肆万伍仟肆佰陆拾元整),投标人报价超出本项目预算的视为非实质性响应投标而予以拒绝。

1.36.报价应包含货物及所需附件的购置费、包装费、运输费、安装调试费、人工费、验收费、售后服务费及合同实施过程中的应预见和不可预见费用等完成合同规定责任和义务、达到合同目的的一切费用。

(适用于货物)

1.37.报价应包含完成本次招标所有服务内容的费用,包含合同实施过程中的应预见和不可预见费用等完成合同规定责任和义务、达到合同目的的一切费用。

(适用于服务)

1.38.若报价小写与大写存在差异,以大写为准。

1.39.供应商最后的报价在合同执行期间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

报价不是固定价的响应文件将作为非实质性响应报价而予以拒绝。

1.40.成交后开出的所有发票都须与成交供应商的名称一致。

磋商有效期

1.41.响应文件应根据供应商须知的规定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日后的90天内保持有效。

磋商有效期比规定期限短的将被视为非实质性响应并予以拒绝。

1.42.特殊情况下,在原有磋商有效期截止之前,采购代理机构可要求供应商同意延长磋商有效期,此要求与答复均应以书面形式提交。

1.43.成交人的响应文件作为合同附件,合同失效时同时失效。

磋商保证金

1.44.供应商应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交磋商保证金,并作为其响应文件的一部分。

磋商保证金的金额:

序号

采购项目名称

保证金

1

XX市XX实验中学教学平台设备采购项目

4000.00元

大写人民币:

肆仟元整

1.45.磋商保证金是为了保护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免遭因供应商的行为而蒙受损失,供应商的行为让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受到损害时,其磋商保证金可不予退还。

1.46.如供应商发生下列情形之一时,磋商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46.1.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响应文件的;

1.46.2.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

1.46.3.除因不可抗力或磋商文件认可的情形以外,成交供应商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1.46.4.供应商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

1.46.5.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

1.47.供应商应按要求提交磋商保证金,供应商必须采用银行转账、电汇或《政府采购投标担保函》形式缴交。

磋商保证金作为供应商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与响应文件一同递交。

1.48.磋商保证金以银行划账形式提交,应符合下列规定:

1.48.1.采用银行转账、电汇方式提交的,账户信息如下:

收款单位名称:

XX公司

收款单位开户行:

XX公司东联支行

收款单位账号:

310010190010065271

1.48.2.供应商必须保证资金以其名称账户(以分公司或子公司汇款无效)汇入到保证金专用账户(以银行到帐为准)。

1.48.3.如项目出现分包情况的,供应商必须按包号分别提交磋商保证金。

1.49.磋商保证金采用《政府采购投标担保函》提交的,应符合下列规定:

1.49.1.由专业担保机构或金融机构出具。

1.49.2.磋商担保函有效期应与磋商有效期一致。

1.49.3.须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将保函原件交至代理机构处。

1.50.未按照磋商文件的规定提交磋商保证金的,报价无效。

1.51.未成交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应当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

1.52.成交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应当在采购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

逾期办理的,采购代理机构不承担迟延退款责任。

响应文件的装订、份数和签署

1.53.供应商应提交以下响应文件:

序号

响应文件类型

响应文件名称

份数

装订

包装

1

正本

价格文件

1

每份独立装订

一起密封包装

(内附电子光盘)

商务技术文件

1

每份独立装订

2

副本

价格文件

3

每份独立装订

一起密封包装

商务技术文件

3

每份独立装订

3

唱标信封

1

单独密封包装

注:

1、供应商应提交一套正本(包括价格文件、商务、技术文件,一起密封包装)、三套副本(包括价格文件、商务、技术文件,一起密封包装)和一份唱标信封的响应文件,电子光盘内容应包含价格文件、商务、技术文件。

2、供应商应当对响应文件进行装订(所有文件均不允许采用活动夹方式装订)。

1.54.响应文件正本除签字外必须是印刷形式,响应文件副本的所有资料都可以用响应文件的正本复印而成,并应在响应文件封面的右上角清楚地注明“正本”或“副本”字样。

正本和副本如有不一致之处,以正本为准。

1.55.响应文件正本主要内容(磋商文件格式中要求法人代表或授权招标人签字的内容和加盖供应商公章)须由供应商的法人代表或授权招标人签字(或盖章)和加盖供应商公章。

响应文件的[正本]及所有[副本]的封面及骑缝均须加盖供应商公章。

1.56.电子文件用MSWORD/EXCEL/PDF2003简体中文版制作,内容包括:

由供应商自行制作的与正本文件一致的所有文件。

电子文件由光盘或U盘储存,光盘上注明供应商名称及项目名称、采购编号。

1.57.除供应商对错误处修改外,全套响应文件应无涂改或行间插字和增删。

如有修改,修改处须加盖供应商公章或授权招标人签字。

1.58.传真或电传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四、响应文件的递交

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1.59.供应商应将响应文件的正本、所有副本和唱标信封分开单独密封包装,在密封袋上清楚地标明“正本”、“副本”、“唱标信封”字样,并在密封袋的封口处加盖供应商公章。

1.60.在响应文件密封袋上均应标明以下内容:

(1)收件人:

XXX凯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项目名称:

(3)采购编号:

(4)2020年06月17日14时30分开标,此时间以前不得开封;

(5)标明供应商名称、地址、联系人和电话以及文件的种类(如商务技术文件、唱标信封等)。

1.61.如果响应文件没有按本供应商须知第16款和第17.1~17.2款的规定装订、签署、密封和加写标记,采购代理机构将不承担响应文件提前开封的责任。

对由此造成提前开封的响应文件将予以拒绝,并退还给供应商。

磋商截止期

1.62.供应商应在磋商文件规定的截止日期和时间前,将响应文件送达到指定地点。

1.63.采购代理机构可按本须知第9款规定以澄清或修改通知的方式,酌情延长递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

在此情况下,供应商的所有权利和义务以及供应商受制约的截止时间,均以延长后新的磋商截止时间为准。

迟交的响应文件

1.64.采购代理机构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以后收到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并退回给供应商。

响应文件的补充、修改与撤回

1.65.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以后,在规定的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之前,可以书面形式补充修改或撤回已提交的响应文件,并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人。

补充、修改的内容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

1.66.供应商对响应文件的补充、修改,应按本须知第17款密封、标记相关规定提交,并在内外层响应文件密封袋上清楚标明“补充、修改”或“撤回”字样。

1.67.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之后,供应商不得补充、修改响应文件。

1.68.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至磋商有效期满之前,供应商不得撤回其响应文件。

五、磋商与评审

开启响应文件

1.69.采购代理机构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竞争性磋商,并邀请所有供应商代表参加。

1.70.按磋商文件规定提交撤回通知的响应文件不予开封,并退回给供应商。

1.71.经确认密封情况后,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按磋商文件的要求宣读各供应商的首次报价。

1.72.采购代理机构对磋商过程进行记录,由供应商签字确认,并存档备查。

响应文件的有效性

1.73.开标时,响应文件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作为无效响应文件,不得进入评审,并将其响应文件退回:

1.73.1.响应文件未按照本须知第17款的要求密封和标记的;

1.73.2.未按照磋商文件规定报名截止时间内办理报名手续的。

磋商小组与评审方法

1.74.磋商小组

1.74.1.本次采购依法组建磋商小组。

磋商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共3人以上单数组成。

评审专家从采购评审专家库内相关专业的专家名单中随机抽取。

1.74.2.磋商小组成员(不含采购人代表)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受到邀请应主动提出回避:

1.74.2.1.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与供应商存在劳动关系,或者担任过供应商的董事、监事,或者是供应商的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

1.74.2.2.与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

1.74.2.3.与供应商有其他可能影响采购活动公平、公正进行的关系;

1.74.2.4.就该采购项目磋商文件征询过意见的。

1.75.评审方法

1.75.1.评审方法:

评审方法采用综合评分法。

通过资格性和符合性审查的有效供应商方有资格提交最终报价及进入综合评分。

1.75.2.磋商小组将按照磋商文件确定的评审方法进行评审。

对采购文件中描述有歧义或前后不一致的地方,磋商小组有权按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评判,但对同一条款的评判应适用于每个供应商。

1.76.评审办法:

磋商小组成员独立评出其商务评分和技术评分。

磋商小组各成员的评分算术平均值即为该供应商的商务评分和技术评分。

然后,评出价格得分。

将商务评分、技术评分和价格评分相加得出综合得分(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

响应文件的评审

1.77.响应文件初步评审。

1.77.1.资格性检查。

磋商小组应当依法对供应商的资格进行审查。

1.77.2.符合性检查。

磋商小组应当对符合资格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磋商文件的实质性要求。

1.77.3.响应文件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被认定为响应无效:

1)供应商未按磋商文件要求提交磋商保证金;

2)供应商不满足磋商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

3)报价总价超出采购预算;

4)响应文件不完整或响应文件份数不足;

5)响应文件未按磋商文件要求制作签署盖章;

6)磋商有效期及服务期/供货期/完成期不符合要求;

7)响应文件不符合磋商文件中带“★”号要求的内容;

8)响应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

9)报价不是固定价或方案不是唯一;

10)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

1.78.响应文件的澄清和补正

1.78.1.磋商小组在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

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1.78.2.磋商小组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

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

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

1.79.磋商

1.79.1.磋商小组所有成员应当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一轮或多轮的磋商(具体磋商轮次由磋商小组视情况决定)在磋商中,磋商小组及有关当事人应当严格遵循保密原则,任何人不得透露与磋商有关的供应商的技术、价格和其他信息。

1.79.2.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并应当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

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

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

1.79.3.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或补充以书面材料),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

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

补充文件是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

1.79.4.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

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只有2家的,经采购人同意后,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可以继续进行。

1.80.响应文件的比较与评价

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

1.80.1.商务评分:

磋商小组对供应商的商务状况及响应程度进行评议和比较,并依据评分标准,评出其商务评分。

1.80.2.技术评分:

磋商小组对供应商的技术状况及响应程度进行评议和比较,并依据评分标准,评出其技术评分。

1.80.3.价格评分:

本项目的价格分采统一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最后报价最低的供应商的价格为磋商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

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磋商报价得分=(磋商基准价/最后磋商报价)×价格权值×100

项目评审过程中,不得去掉最后报价中的最高报价和最低报价。

1.80.4.评分标准

(1)价格部分(满分30分)

(2)商务部分(满分20分)

(3)技术部分(满分50分)

序号

评分内容

分值

评分标准

价格评分(30分)

1

价格

30分

价格分计算方法: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

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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