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高职高专院校人才培养工作水平方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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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高职高专院校人才培养工作水平方案

山西省高职高专院校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

实施细则

(2014年)

第一部分评估专家队伍建设

一、专家库建设

1.省教育厅建立“山西省高职高专院校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专家库”。

2.专家库成员的基本条件是:

具备某一领域的良好专业背景,了解高等职业教育教学规律,且有一定的评估工作理论研究和实践经验;具有较强的工作能力,具有良好的敬业与合作精神;主要来自教学和教学管理第一线,一般应具有副教授以上职称;办事公正廉洁,作风正派,组织性和原则性强;身体健康,能胜任工作。

3.省教育厅组织开展针对院校及部门负责人、专业带头人的评估理论及技术培训,把符合条件的优秀人员充实到专家库中。

二、专家组组成及要求

1.评估工作专家组由省教育厅从“山西省高职高专院校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专家库”中抽取专家组成。

专家组一般由7名专家和1-2名秘书组成,设组长、副组长各1名,其中省外专家或企业、行业专家不少于1人。

2.坚持专家与学校的回避制度。

专家遴选既考虑专家组与被评学校的专业匹配,考虑专业与管理特长的互补,又考虑地区、行业及社会关系的回避;既照顾到专家的职称职务平衡,又兼顾到专家性格年龄的搭配,从而保证骨干队伍的稳定。

3.为保证专家组的组建质量并减少外界干扰,不预先公布专家组名单,成员名单在进校前两天内通报学校。

对聘请的专家由各学校制作评估专家证,专家在现场评估时必须自觉佩戴专家证上岗。

三、专家组工作职责

(一)通过多种途径和方法对学校提供的主要信息和自评结果进行现场检查和复核,准确掌握学校人才培养工作的实际情况。

(二)在掌握学校实际情况的基础上,通过科学分析和充分讨论,按照《评估等级标准及内涵》,对学校人才培养工作水平按二级指标及主要观测点逐项赋分、评定A、B、C等级,并提出评估结论建议。

经专家组集体讨论,形成评估反馈意见。

(三)对学校人才培养工作进行系统分析,既要肯定成绩,指出问题,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还要与被评学校及主管部门交换意见。

(四)向山西省高职高专人才培养工作委员会提交评估工作报告。

(五)现场考察评估一般为3到4天。

主要工作内容和方法包括:

审阅学校自评报告和近三年人才培养工作状态数据,听取自评汇报,考察教学基础设施和实践教学条件,查阅资料,核查数据,召开座谈会、双向交流研讨会、个别访谈,技能测试、听课、说课、评课、专业剖析等。

四、专家组组长职责

1.专家组组长具体负责本组评估工作的计划、组织、协调、实施和检查,副组长协助组长开展工作。

2.就评估工作的程序和结果对省教育厅和学校负责。

3.负责制定考察评估工作计划、日程安排,专家组成员内部分工,并负责组织实施。

负责与学校联系协商有关事宜。

4.召集全体专家组成员会议,交流情况,按照评估标准对各项指标赋分、评定等级,提出评估结论建议。

5.经过专家组全体会议充分讨论,形成专家组集体意见,撰写对学校的评估意见。

代表专家组向学校和主管部门通报评估反馈意见。

组织专家组成员听取学校和学校主管部门对考察意见的反映。

6.组织撰写评估工作报告、评估结论建议及简要说明。

对评估反馈意见和评估结论建议的准确性负责。

五、专家组成员任务

1.在组长领导下,按照分工认真完成工作任务,做好所负责指标的考察、赋分、等级和问题与建议。

2.参与讨论撰写评估反馈意见。

对学校整体人才培养工作按A、B、C三类等级作出评定等级建议。

3.专家组成员在承担重点考察项目或内容的同时,还须承担以下基本任务:

审阅学校自评报告和分项自查表,听取学校和专业自评汇报;考察相关教学基础设施和实验实训教学条件;查阅相关资料,核查有关数据;剖析1-2个专业(组长可除外),并以专业剖析为主线,听课不少于2节次,个别访谈2名以上教职工,走访全校3个以上教学单位和职能部门,抽查3-5门课程的教学计划和教案、1个班一学期的试卷、作业或毕业设计;填报有关数据、信息资料、填写工作表格;在反馈会上就人才培养工作某一方面提出问题及建议等。

4.全体专家要参加“双向交流研讨会”,考察校外实习基地和产学研合作基地。

六、专家组成员守则

1.认真学习和掌握评估标准,本着对上级主管部门负责,对被评学校负责的精神,自始至终维护评估的独立性和公正性,排除干扰。

坚持讲客观证据,不凭感觉、感情、印象评判。

注重了解实际情况,不局限于学校提供的资料。

2.在工作中既要严格坚持标准,又要尊重学校实际,不介入学校内部事务。

对被评院校保持坦诚、中肯的态度,主动为学校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

3.专家组成员之间要互相尊重、精诚合作。

在讨论评估意见时应积极表达个人见解,一旦专家组形成对学校评估的结论性意见,专家个人应自觉遵守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

4.掌握工作方法,严格评估标准,抓住高职院校人才培养工作的特点和主要环节,突出重点,反映被评学校的实际情况和特点,提高工作效率。

5.严肃评估工作纪律,发扬良好工作作风,集中精力完成评估工作。

要保守评估秘密。

第二部分学校自评工作

一、自评准备

1.建立学校自评工作系统。

评建工作是一项综合性、系统性工程,学校应成立由党政领导和主要部门负责人组成的“评估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整个评建工作的组织和领导。

下设由分管校领导为主任、指定的中层干部为副主任、兼职或专职人员为成员的“评估工作办公室”,具体承担学校自评工作。

2.制定自评工作计划。

明确自评工作组织、工作目标、主要任务、任务分解落实、工作计划和进度、指导意见、具体措施、自评检查等。

建立自评工作责任制,将自评任务落实到各个部门和教学单位,任务到人,责任到人。

动员全校干部、教师和学生积极参与,做到人人知晓,个个争先。

3.组织学习和研究。

组织干部、教师和学生学习教育部和教育厅有关评估文件精神,准确理解评估基本精神,掌握一级指标、二级指标和主要观测点的内涵与等级标准,提高对评估工作的认识和理解。

二、学校自评

1.寻找差距,评前整改。

根据省教育厅颁布的《山西省高职高专院校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方案》,以“主要观测点及内涵”为单元逐条进行对照,找出薄弱部分,列出目前不达标项目,制订整改计划,并按时间表进行整改。

整改既要重视硬件,更要重视软件,积极推进学校内涵建设。

2.自评赋分,确定等级。

组织校内专家和干部、教师,按评估指标和“主要观测点及内涵”进行分项自评赋分,客观、实事求是地确定各级评估指标和主要观测点的自评等级和结论。

3.评估办公室对学校各部门提交的自评表格及附件进行核查,形成《自评结果汇总表和学校分项自评结果一览表》(内容包括指标名称、自评等级、评定该等级的依据说明、证据或佐证资料目录四个方面,依据说明要具体到观测点)。

4.在民主讨论的基础上,由学校集体(或评估工作领导小组)审定,最终形成学校的《自评报告》。

《自评报告》的内容主要包括:

(1)学校概况(沿革与现状);

(2)自我评估(包括在改革、建设、管理、发展总体上取得的成果和自评结果);(3)存在的主要问题;(4)整改方案等。

三、评估前的准备工作

根据省教育厅的统一部署,在接到教育厅评估书面通知后,学校需做好以下准备工作。

1.需在专家组进校的一周前,向省教育厅职教处提交如下资料(纸质材料一式2份,电子文本传送指定电子邮箱):

(1)《自评报告》、《自评结果汇总表和学校分项自评结果一览表》。

(2)可供专家从外网浏览学校校园网核心内容的技术支持参数。

(3)最新版本的《高等职业院校人才培养工作状态数据采集平台》。

2.提供以下资料供专家组现场使用(其中序号

(1)至序号(6)的资料需为每位专家各准备一套):

(1)全校管理机构和管理人员一览表。

管理机构包含党政、教学、学生、后勤等机构。

管理人员含学校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和党政中层干部,按部门分类填写,内容包括姓名、性别、年龄、学历、学位、职务、职称、任职时间、分管工作、兼课周学时等。

(2)全校教师一览表。

该表需按“普通类教师”和“其他类教师”两部分整理:

第一部分为普通类教师名单;第二部分为其他类教师名单。

其他类教师是指行政与教学“双肩挑”人员、退休返聘教师、外聘教师(合同一年以上者)三类。

填写内容均包括姓名、性别、年龄、部门/系科、最后学历、最后学位、职称、主要任课类型(公共基础课、专业基础课、专业课、实践课四类),任课周学时,是否具有“双师”素质等项目。

(3)全校专业设置一览表。

内容包括专业所在院系、专业名称、批准设置时间、师资情况、班级、毕业学生数、现有学生数(近三年)、是否是省部级教改试点或品牌特色专业、变动情况等。

(4)全校班级名单。

内容包括系部名称、班级名称、班级总人数、本省生源数、外省生源数等。

(5)学校现行校历、作息时间表和全校课程表(含实践环节)。

(6)评估当周的全校总课表。

每节课应提供的信息内容包括:

课程名称、任课教师姓名、职称、年龄、专兼职、课型(公共基础课、专业基础课、专业课、实践课),便于专家有针对性地选课。

(7)学校近三年《普通高等学校基层报表》(复印件)。

(8)学校近三年《年度教育事业费决算》(复印件)。

(9)全校教师近三年教学与科研成果一览表。

(10)最新版学校管理制度汇编。

上述的“近三年”,不包括评估所在学期,以下均同。

各类状态数据统计的时间节点,是评估前的上一个学期结束时间。

其他有明确要求的按具体时限要求执行。

“学生数”应按当年各类全日制学生的自然人数计算。

四、评估期间需要学校配合开展的工作

为使专家组现场考察活动能顺利进行,学校要积极给予配合,做好各项评估考察活动前的准备工作。

专家组现场评估活动主要有:

听取学校汇报、考察教学基础设施和实验实训条件、查阅资料、核查数据、专业剖析、听课(说课、评课)、座谈会或个别访谈、双向交流研讨会、评估意见反馈会。

活动准备的实质意义在于促进学校人才培养工作水平的提高,如通过“听课”活动,可以促进在全校开展改进教学方法的研讨活动,可以促进加大课堂教学中运用现代教育技术的力度,可以促进健全课堂教学质量的保障机制,可以促进开展全校教师的教学大比武活动从而提高全校的整体教学水平。

要把一切活动准备的着眼点、立足点、着力点都放到“内涵建设”上来。

五、自评资料准备

学校要根据评估指标,提供资料待专家组进校后查阅。

在数据平台、学校档案已有的资料,标明数据出处或档案号码即可。

评估资料体现针对性、原始性、真实性的原则,不得对原始材料和数据加工处理,不要彩色印制、豪华包装。

汇总性资料可集中在专家工作室供专家查阅,原始资料可按档案管理要求存放在学校有关部门。

各专业的《专业剖析报告》集中放专家工作室,其他材料均放系、部、处供专家查阅。

建议学校按照评估指标体系对资料进行归类整理。

六、专家组的工作条件准备

1.专家工作室

专家工作室是专供专家查阅资料、集中讨论的场所,其他人员未经邀请一般不得进入专家工作室。

学校要在专家工作室配备可供上网的计算机、打印机、电话等必备办公设备及用品。

学校备查资料按《评估指标》顺序集中摆放。

此外,学校还要安排一些方便专家访谈和召开座谈会、研讨会的场所。

2.专家工作联络员

为方便专家工作,学校要为专家配备工作联络员。

联络员可固定联络某一专家,也可一人联络多个专家。

专家组进校后,学校把联络员的姓名和联系方式告知专家组成员。

主要部门负责人既有日常工作,又有可能随时接受专家的询问和访谈,不建议安排做联络员。

联络员办公室应安排在专家工作室附近。

3.发布《评估公告》

学校在专家组进校前一天,要在校园网发布统一格式的《评估公告》,开辟专家与师生员工的交流渠道,同时接受师生员工对评估的监督,提高评估工作的透明度。

《评估公告》由学校制作,且至少保留5天。

《评估公告》的格式如下:

评估公告

山西省高等职业院校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专家组将于××月××日至××月××日对我院(校)人才培养工作实施评估。

专家组办公地点:

××××,办公电话:

××××××;监督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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