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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武冈矿产资源总体规划

 

湖南省武冈市矿产资源总体规划

(2016~2020年)

 

湖南省武冈市人民政府

二〇一七年四月

目录

总则1

一、现状与形势2

(一)矿产资源现状2

(二)上一轮矿产资源总体规划实施成效5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7

(四)形势与要求7

二、指导原则和目标9

(一)指导思想9

(二)基本原则9

(三)规划目标10

三、矿产资源勘查开发与产业布局12

(一)矿业空间布局12

(二)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利用方向与总量调控12

(三)矿产资源产业重点发展区域16

(四)矿业布局优化调整与转型升级17

(五)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准入退出机制17

四、绿色矿业发展20

(一)矿产资源综合勘查评价20

(二)矿产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20

(三)矿山用地与复垦20

(四)矿业循环经济21

(五)绿色矿山建设22

(六)绿色矿业发展示范区建设24

(七)绿色矿业管制措施24

五、部省市级发证矿业权设置26

(一)探矿权设置区划26

(二)部省级发证采矿权设置26

(三)市级发证采矿权设置27

(四)勘查开发监督检查27

六、县级发证采矿权设置28

(一)县级发证采矿权开采总量28

(二)县级发证采矿权开采布局28

(三)县级发证采矿权设置区划30

(四)县级发证采矿权准入退出条件及监管30

七、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32

(一)矿山地质环境保护32

(二)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工作机制32

八、重点工程34

(一)基础性、公益性地质调查工程34

(二)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工程34

(三)绿色矿山建设工程35

(四)矿产资源开发重大项目35

九、规划实施管理36

(一)建立完善规划实施目标责任考核制度36

(二)健全完善矿产资源总体规划年度实施制度36

(三)严格矿产资源勘查开发项目规划审核36

(四)健全完善规划实施评估调整机制36

(五)提高规划管理信息化水平37

附 表 目 录

附表1、截至2015年湖南省武冈市主要矿产资源储量表

附表2、截至2015年湖南省武冈市主要矿区(床)资源储量基本情况表

附表3、2015年湖南省武冈市主要矿产开发利用现状表

附表4、2015年湖南省武冈市主要矿山开发利用现状表

附表5、2015年湖南省武冈市主要矿产探矿权现状表

附表6、2015年湖南省武冈市采矿权现状表

附表7、湖南省武冈市矿产资源重点调查评价分区表

附表8、湖南省武冈市矿产资源勘查分区表

附表9、湖南省武冈市主要矿产资源探矿权设置区划表

附表10、湖南省武冈市矿产资源开采分区表

附表11、湖南省武冈市主要矿产资源采矿权设置区划表

附表12、湖南省武冈市矿产资源开发重大项目规划表

附表13、湖南省武冈市主要矿产矿山最低开采规模和“三率”规划表

附表14、湖南省武冈市主要矿区最低开采规模和“三率”规划表

附表15、湖南省武冈市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规划表

附 图 目 录

顺序号

图号

图名

比例尺

1

01

武冈市矿产资源分布图

1:

100000

2

02

武冈市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现状图

1:

100000

3

03

武冈市矿产资源勘查规划分区及区块图

1:

100000

4

04

武冈市矿产资源开发利用规划分区及开采区块图

1:

100000

5

05

武冈市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规划图

1:

100000

总则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推进矿产资源管理改革,加快构建矿政管理新的机制,促进资源利用方式和管理方式的根本转变,加快武冈市矿业开发,提高矿产资源对地方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保障能力,在认真总结第二轮矿产资源规划编制与实施的基础上,以《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矿产资源规划编制实施办法》、《关于开展第三轮矿产资源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湖南省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16~2020年)》、《邵阳市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16~2020年)》、《武冈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三五”规划纲要》等为依据,同时与相关行业和部门编制的发展规划进行衔接,结合第二轮矿产资源总体规划实施情况、全市矿产资源特点、矿业经济发展现状及形势等因素,编制《湖南省武冈市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16~2020年)》(以下称《规划》)。

《规划》基期年为2015年,规划期为2016~2020年,目标年为2020年,展望到2025年。

《规划》适用武冈市所辖行政区域范围。

《规划》是指导武冈市规划期内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利用与保护的指导性文件,是武冈市人民政府依法审批和监督管理行政辖区内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利用、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的重要依据。

《规划》经湖南省国土资源厅审查批准后,由武冈市人民政府发布实施。

实施过程中的相关事宜,由武冈市国土资源局负责解释。

一、现状与形势

武冈市位于湖南省西南部,属湘西南中心城市,地处邵阳市西南五县(市)中心,周边与隆回、邵阳、洞口、绥宁、城步、新宁等县接壤,为湘桂门户,素有“黔巫要地”之称,地理坐标为:

东经110°25′35〞~111°01′58〞,北纬26°32′42〞~27°02′09〞。

全市总面积1539.37平方公里,辖3个乡、11个镇、4个街道办事处。

2015年,武冈市人口总数为84.13万人,国内生产总值119.42亿元,同比增长9.4%。

(一)矿产资源现状

1、矿产资源概况

武冈市域内煤和非金属矿产资源较为丰富,金属矿产资源相对贫乏。

已发现矿种有煤、铁、锰、钨、铅、锑、金、石灰岩、白云岩、大理岩、粉石英、滑石、硫铁矿、磷、陶瓷用粘土、雄黄、重晶石、石膏、砖瓦用页岩、砖瓦用粘土、石英砂、矿泉水和地下热水等23种,其中能源矿产2种、黑色金属矿产2种、有色金属矿产3种、贵金属矿产1种,其他为非金属矿产。

全市上表矿区共5个,主要为煤、铁和水泥用灰岩,4个为小型矿区,1个为中型矿区,矿区普查程度为普查—详查。

市域内矿床、矿(化)点共135处,其中中型矿床1处,小型62处,其余为矿(化)点。

煤、水泥用灰岩为优势矿产,白云岩、矿泉水等为潜在优势矿产。

已探明煤炭储量1303.4万吨,铁矿石105.5万吨,水泥用灰岩1.2亿吨,白云岩资源量465.4万吨,矿泉水矿点9处。

2、矿产资源勘查开发现状

(1)矿产资源调查评价与勘查现状

①基础地质调查

武冈市已全面完成1:

20万、1:

25万区域地质调查,完成了矿产资源利用现状调查,已完成邓家铺、安心观等6个图幅1:

5万区域地质调查,面积809.2km2,占全市总面积的52.2%。

完成了安心观和武阳2个图幅1:

5万区域矿产调查,面积222.0km2,占全市总面积的14.4%。

完成了全市1∶20万水文地质普查,以及1∶10万、1:

5万地质灾害调查评价,完成了邓家铺和稠树塘2幅1:

5万岩溶塌陷调查。

②矿产资源勘查

武冈市有已查明资源储量矿区5个,其中中型矿区1个,小型矿区4个。

3个为详查程度,2处为普查程度。

现有探矿权4个,登记勘查工作面积41.96平方公里,主要分布在武冈市中南部辕门口街道、龙溪镇及东部的秦桥镇,勘查矿种涉及煤、铅锌钨和水泥用灰岩等5个矿种,勘查阶段1个为预查,2个为普查,1个为详查。

其中,3个探矿权已到期,目前有效探矿权仅1个,即“湖南省武冈市塘坑岭矿区水泥用石灰岩矿详查”,登记勘查工作面积4.19平方公里,位于武冈市龙溪镇,勘查矿种为水泥用灰岩,该探矿权为省级两权价款项目,拟定2016年详查工作完成后转采。

武冈市西部38.4平方千米范围位于省级整装勘查区“湖南省邵阳地区钨多金属矿重点勘查区”内,重点勘查钨矿;东部231.9平方千米范围位于省级整装勘查区“湖南省邵阳盆地锰矿重点勘查区”内,重点勘查锰矿。

3、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现状

截至2015年底,全市共发现23种矿产,其中已开发利用的矿产资源有煤、铁、含镁白云岩、滑石、建筑用灰岩、水泥用灰岩、陶瓷用粘土、砖瓦用粘土、砖瓦用页岩、饰面用灰岩、饰面用大理岩、矿泉水等12种,资源利用率为52%。

龙江、双江、粟山园和湖南省云峰水泥有限公司王家桥石山采石场等4个上表矿区均已不同程度地开发利用,但受到煤炭赋存特征、产能过剩等方面的影响,目前,武冈市煤矿山已全部关停。

截至2015年底,全市省、市、县三级发证矿山共91个,其中省级发证矿山4个,分别为煤矿3个、铁矿1个;县级发证87个,分别为砖瓦用页岩45个、建筑石料用灰岩38个、天然石英砂1个、水泥配料用粘土1个、水泥用灰岩2个。

全市矿山中仅“湖南省云峰水泥有限公司王家桥石山采石场”开采规模达到中型,其余均为小型矿山。

2015年,全市矿山企业从业人员4000人,全县年产矿石总量770万吨,矿业总产值33330万元,利润总额5348万元,矿业年总产值占到全市工业年总产值的11.8%,采矿业增加值同比增长1.6%。

其中大宗矿产:

水泥用灰岩总产量55万吨,产值19010万元;建筑石料用灰岩总产量315万吨,产值6682万元;砖瓦用页岩总产量385万吨,产值7238万元。

4、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现状

目前,全市矿山地质环境仍存在三个方面问题:

一是矿山占用及破坏土地。

全市各类矿山占用及破坏土地面积439.6公顷,其中占用耕地4.7公顷,占总面积的1.1%;占用林、草地430.4公顷,占总面积的97.9%;占用其它地类4.6公顷,占总面积的1.0%。

二是固体废弃物、废水、废气对环境的污染。

全市矿山年产废渣量26.2万吨,矿业废水(包括矿坑水、选冶废水和尾矿池水)年排放量为17.8万立方米。

三是采矿活动诱发的地面塌陷(采空区)、山体崩塌、滑坡、泥石流等次生地质灾害等。

全市地质灾害隐患点共57处,其中特大型1处、大型3处、中型31处、小型22处。

矿山地质环境问题主要集中在非金属矿山,煤矿和砖瓦用页岩矿山为甚。

占用破坏土地中恢复治理难度较大的集中分布在文坪镇、司马冲镇、大甸镇、邓元泰镇。

(二)上一轮矿产资源总体规划实施成效

1、地质矿产勘查

上轮规划实施期间,矿产资源勘查取得一定进展。

邓家铺矿区新增煤炭资源量1469万吨,在邓元泰镇资源村发现了地热资源,地热井产量为420立方米/日。

2、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与保护

依照矿产资源规划对矿山开采秩序进行了进一步整顿,依法依规将一些资源条件差、环境条件差的小矿山逐步关闭;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布局得到优化,矿山总量得到有效控制,由2007年的124个县级发证矿山减少至2015年的87个;煤矿整顿工作成效显著,市内小煤矿由2007年末的18家减少至2015年末的3家;煤矿开采回采率达80%,选矿回收率83%,“三率”水平比上轮规划基期有所增长。

3、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

上轮规划期间,武冈市投入资金1000万余元,通过开展文坪矿区地质环境综合治理及复绿工作,文坪矿区煤矿山地质环境得到一定改善。

通过开展龙坪、龙江矿区等采煤沉降区综合治理及复绿工作,解决了矿区1万多人的饮水难题。

同时通过对晏田乡梅树村、双牌镇双岭滑坡治理工作,对滑坡等次生地质灾害进行了有效的防治,为当地的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提供了有力保障。

完善并实施了矿山地质环境保护治理和矿山环境治理备用金制度及矿山环境治理恢复验收制度,所有新建矿山都严格执行了矿山环境准入条件。

矿山地质环境破坏得到一定程度控制,有效降低矿山地质灾害发生频率及其造成的损失;对矿山“三废”进行严格的监管,2015年全市废渣综合利用率40.2%、废水达标排放率100%,均达到或超过上轮规划目标;全市矿山土地复绿面积50.2公顷,复垦面积11.9公顷,矿区土地复垦率较上轮规划期提高2.6%。

4、矿政管理改革迈出新步伐

建设了矿业权登记查询制度,规范了矿业权设置;建立和完善了规划审查、规划评估和规划调整机制;健全矿产资源储量动态监管、资源储量评审备案等制度;形成了完整的采矿权设立、审批、监管制度体系;新建矿山采矿权全部以“招、拍、挂”等市场竞争方式出让,建立了公平有序的矿业权市场;开展了矿山超深越界开采专项行动,无证开采、超深越界、非法转让等行为得到整治;进一步完善了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备用金制度及矿山环境治理恢复验收制度,加强了矿山地质环境治理项目资金管理,明确了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责任。

政府出台了《矿区综合治理统筹调节资金及治理押金管理办法》、《对采矿活动引发环境污染和地灾治理补偿暂行管理办法》等文件,科学管理矿山环境治理工作。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1、勘查程度低,后备资源短缺。

铁、铅、锌、钨等金属矿产找矿工作无重大突破。

2、资源有效开发及高效利用仍显不足。

全市矿产资源开发程度及效益水平整体较底,白云岩、粉石英等优势矿种未能开发利用,矿泉水、地下水等可再生资源开发力度不够。

3、矿山地质环境保护和治理工作仍待加强。

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资金不足,监管难度大,矿山企业”重开发,轻治理”的现象仍然严重。

(四)形势与要求

1、矿产资源开发面临的主要形势

规划期内,煤炭价格有回暖趋势,但前景仍不明确。

因煤炭产能过剩,煤炭等矿产资源价格低迷,且开采成本高,导致武冈市煤矿山发展举步维艰,以致全市煤矿山处于关停状态。

此外,矿山普遍存在选冶技术研发力度不够,矿业产品附加值低的问题,资源利用效率亟待提高。

当前,武冈市社会经济发展态势良好,经济持续增长必将带动矿业发展,建筑用灰岩、砖瓦用页岩等矿产的需求将稳步上升。

滑石、优质白云岩、粉石英等矿产存在一定的市场需求,饰面石材、地热、矿泉水等矿产资源的开发前景十分广阔。

2、资源管理改革的总体要求

(1)在矿产资源的开发利用上,必须认真贯彻落实执行矿产资源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要求。

严格按照本规划统筹谋划武冈市“十三五”期间矿业经济布局、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布局、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布局及绿色矿山建设等。

(2)进一步加强武冈市矿产资源调查评价与勘查工作,按照市场经济发展规律,引导和鼓励多渠道投资开展商业性矿产资源勘查活动。

(3)切实加强对武冈市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的宏观调控,依靠科技进步和科学管理,促进矿产资源利用结构的调整和优化,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及产品附加值。

(4)加大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力度,严格督促矿山企业对采矿诱发的环境问题实施治理,严格执行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备用金征收政策,推进绿色矿山建设,积极开展矿山环境恢复治理各项工作。

二、指导原则和目标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和“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合理布局矿产资源勘查与开发,提高矿产资源的综合利用水平和管理水平。

按照生态文明建设总体要求,改善矿山生态环境,推进绿色矿业发展,统筹兼顾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的经济效益、环境效益、社会效益,推动武冈市矿业持续、快速、健康发展。

(二)基本原则

矿业经济发展与县域经济发展相统一。

根据武冈市发展需要及本地区资源分布特点,因地制宜,发展与资源禀赋、区位条件、区域发展要求适应的矿业,变资源优势为经济优势,充分发挥矿业的先导性作用。

坚持特定矿种保护、促进资源优势转化的原则。

充分发挥矿业作为基础性支柱产业的作用与优势,促进资源优势转化为市场竞争优势,统一规划保护性开采的特定矿种的勘查和开采,不断提高优势矿产开发利用水平。

坚持矿产开发与环境保护并重原则。

优先安排经济建设急需、环境影响程度低的矿产资源勘查开发项目,推进矿山地质环境综合治理工作,遏制以牺牲环境为代价的粗放式矿产开发,确保生态环境安全。

坚持科技兴矿。

应用新理论、新技术、新方法提高本地区基础地质研究,加大矿产资源调查评价、勘查和开发利用的技术创新力度;采用新工艺,研究新方法,不断提高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效率和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水平,降低矿业开发引起的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

(三)规划目标

1、2020年规划目标

根据武冈市矿业现状及未来发展态势,制定如下相关规划指标。

新发现矿产地1处,采矿权总数控制在90个以内,其中县级发证采矿权控制在77个以内,大中型矿山比例达到7%,矿业总产值达到10亿元,矿业增加值达到3亿元(详见专栏一)。

2、2025年远景目标

展望至2025年,全市大中型矿山比例达到8%,矿山“三率”水平达标率提升到85%,全市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利用格局进一步优化,矿业经济发展更加健康。

绿色矿山比例提高到60%,矿产开发与生态环境保护全面协调发展,矿山地质环境得到更好的治理与保护,全市基本形成绿色矿山格局。

 

专栏一湖南省武冈市矿产资源总体规划指标体系表

类别

指标名称

属性

地质矿产勘查

探矿权数

5个

预期性

新发现矿产地

1处

预期性

新增矿产资源储量

矿泉水:

1000吨/天

预期性

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与保护

分矿种开采量

煤:

50万吨

预期性

水泥用灰岩:

360万吨

预期性

矿泉水:

40万吨

预期性

饰面石材:

30万立方米

预期性

省部级发证采矿权数

6个

预期性

市级发证采矿权数

7个

预期性

县级发证采矿权数

77个

约束性

大中型矿山比例

7%

预期性

矿山“三率”水平达标率

80%

约束性

重要矿产地储备数

/

预期性

矿业经济

矿业总产值

10亿元

预期性

矿业增加值

3亿元

预期性

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绿色矿业发展

绿色矿山比例

50%

预期性

历史遗留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面积

/

约束性

矿山地质环境监测率

100%

预期性

矿区土地复垦面积

/

约束性

土地还绿率

65%

预期性

三、矿产资源勘查开发与产业布局

(一)矿业空间布局

根据本市矿产资源分布特点、资源潜力、矿业产业基础及国家的产业政策,规划期内逐步形成中西部—西南部以地热、矿泉水等特色矿种为主,中东部—中南部以能源、饰面石材及其它优质非金属矿产为主的矿产资源勘查与开发利用空间布局。

其中,地热、矿泉水等矿产资源集中分布在武冈市西部和西南部地区,设有邓元泰-云山地热、矿泉水调查评价区;煤炭资源集中分布于市域中东部和中南地区,煤炭作为限制开采矿种,划分有秦桥煤矿限制开采区、曹家塘—小温煤矿限制开采区和双江煤矿限制开采区。

另外,中南部设有司马冲-文坪粉石英、大理岩、石灰岩调查评价区。

(二)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利用方向与总量调控

1、开采总量调控

调整主要矿种开发结构,重点推进饰面石材、白云岩和滑石的开采及加工,提高非金属矿业在国民经济中的地位和作用,加快地热和矿泉水的开发利用。

严格控制煤炭、水泥用灰岩开采总量,其中:

煤:

开采总量50万吨/年;

水泥用灰岩:

开采总量360万吨/年。

2、矿山数量调控

规划期内,严格执行矿山数量调控指标,严格把关矿山开采准入条件。

全市矿山总数不超过90个,其中县级发证矿山不超过77个。

3、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利用方向调控

(1)勘查开发矿种

规划勘查锰、饰面石材和矿泉水等矿种。

鼓励开采矿种:

白云岩、粉石英、滑石、饰面石材、地下热水和矿泉水等矿种。

鼓励开采矿种在符合矿山准入条件前提下,可以考虑优先设置采矿权。

限制开采矿种:

煤和水泥用灰岩。

限制开采矿种严格控制采矿权总数及其年度开采总量。

禁止开采矿种:

高硫煤和可耕地砖瓦用粘土。

(2)勘查规划分区

全市规划重点勘查区1处、限制勘查区5处。

①重点勘查区:

跟据本市资源赋存特征、找矿潜力、勘查程度以及勘查活动对生态环境影响等因素,全市规划重点勘查区1处(专栏二),即邵阳盆地锰矿重点勘查区(武冈市域内)。

专栏二湖南省武冈市重点勘查区

编号

名称

所在行政区

已设探矿权数

规划拟设探矿权数

面积(km2)

主攻矿种

1

邵阳盆地锰矿重点勘查区

双牌、邓家铺、秦桥

1

231.90

重点勘查区内,优先安排国家、省级财政投资的矿产勘查项目和基础性、公益性地质勘查项目,鼓励引导社会资金和力量依法进行矿产勘查。

对于区内非重点勘查矿种,在符合规划要求、不影响重点矿种的整体勘查、符合勘查准入条件下,可适量划定勘查区块,设置探矿权。

②限制勘查区:

规划5处限制勘查区(专栏三),包括具有资源保护功能的限制商业性勘查区和具有生态环境保护功能的限制勘查区。

专栏三湖南省武冈市限制勘查区

编号

名称

所在行政区

面积(km2)

1

龙江—双江煤矿限制勘查区

大甸文坪司马冲

124.10

2

邵阳地区钨多金属矿限制勘查区

邓元泰

38.40

3

武冈机场限制勘查区

湾头桥水西门迎春亭

14.18

4

武冈市城市规划限制勘查区

水西门迎春亭法相岩辕门口

41.90

5

威溪水库—云山国家级森林公园限制勘查区

邓元泰辕门口

36.18

具有生态环境保护功能的限制勘查区和重要市政、水利、交通等基础工程设施一定范围内,原则上不再新设探矿权,已设探矿权应区别情况、分类处理;各级自然保护区、基本农田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国家公园、湿地公园、地质遗迹保护区、历史文物和名胜古迹等保护区、县级以上地表水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已设探矿权应依法有序退出。

具有资源保护功能的限制勘查区内,原则上不新设保护矿种的商业性探矿权,已设探矿权不得扩界,完成勘查工作后有序退出;区内其他矿种严格执行规划准入、退出要求。

(3)开采规划分区

全市规划限制开采区3处(专栏四),禁止开采区3处(专栏五)。

①限制开采区:

包括秦桥煤矿限制开采区,曹家塘—小温煤矿限制开采区和双江煤矿限制开采区。

限制开采区坚持资源环境保护优先、适度开发,严格控制煤矿采矿权数量和开采总量,原则上不新设采矿权。

专栏四湖南省武冈市限制开采区

编号

名称

所在行政区

面积(km2)

限制内容

1

秦桥煤矿限制开采区

秦桥

27.48

2

曹家塘—小温煤矿限制开采区

龙溪文坪大甸司马冲

49.60

3

双江煤矿限制开采区

司马冲大甸

46.30

具有生态环境保护功能的限制开采区内,不得开展不符合功能定位的开发活动;地质公园、森林公园、国家级公益林、水产种植资源保护区内采矿权的新设、延续、调整和保留,须征得所涉及保护区的主管部门同意。

具有资源保护功能的限制开采区内,原则上不新设限制开采矿种采矿权(可依法延续),确需新设或扩能、扩界的,必须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要求;区内其他矿种严格执行规划准入、退出要求。

②禁止开采区:

包括武冈机场禁止开采区、武冈市城市规划区禁止开采区和威溪水库—云山国家级森林公园禁止开采区。

其中,武冈机场禁止开采区内禁止开采一切矿种;武冈市城市规划区和威溪水库—云山国家级森林公园禁止开采区内原则上不再新设除地热、矿泉水以外的其它矿种的采矿权,已有矿产资源开发活动要逐步有序退出,及时恢复生态环境和复垦被破坏的土地。

 

专栏五湖南省武冈市禁止开采区

编号

名称

所在行政区

面积(km2)

1

武冈机场禁止开采区

湾头桥水西门迎春亭

14.18

2

武冈市城市规划区禁止开采区

水西门迎春亭法相岩辕门口

41.45

3

威溪水库—云山国家级森林公园禁止开采区

邓元泰辕门口

37.81

具有生态保护功能的禁止开采区和重要市政、水利、交通等基础工程设施一定范围内,严禁开展不符合功能定位的开发活动;各级自然保护区、基本农田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国家公园、湿地公园、地质遗迹保护区、历史文物和名胜古迹等自然与历史文化保护区、县级以上地表水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原则上不再新设采矿权,已设采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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