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大期末考试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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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大期末考试全

【国际公法】电大期末考试最新小抄(全)

 

【国际公法】电大期末考试最新小抄(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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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公法期末复习资料

国际公法期末复习资料

GATT保障措施:

是指GATT允许的进口国,在外国产品正常进口的数量大幅增加,给国内相关工业造成损害时采取进口限制措施。

不质疑条款:

是指对转让的技术的合法性不得提出异议。

WTO:

世界贸易组织是在组织上取代关贸总协定,协调和约束成员国贸易政策法规和措施的政府间国际组织。

国际经济法:

是调整国际经济活动中和国际经济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和。

居民税收管辖权:

是根据属人原则确立的管辖权,它是指一国对其本国居民在世界范围内的所得进行征税的权力。

国际货物买卖合同:

是指营业地分处不同国家的当事人之间订立的货物买卖合同。

国际贸易术语:

是以不同的交货地点为标准,用简短的概念或英文缩写字母表示商品价格构成以及买卖双方在交易中的费用、责任与风险的划分。

根本违约:

是指一方的当事人违反合同的结果,使另一方蒙受损害,实际上剥夺了他根据合同规定有权期待得到的东西。

要约:

是向一个或一个以上的特定的人提出的订立合同的建议。

承诺:

是受要约人对要约人表示无条件接受的意思表示。

提单:

是一种用以证明海上运输合同和货物已由承运人接管或装船,以及承运人保证凭以交付货物的单据。

租船运输合同:

是指船舶出租人按一定条件将船舶全部或部分出租给承租人进行货物运输的合同。

多式联运单据:

是证明多式联运合同及多式联运经营人接管货物并按合同条款提交货物的证据。

定期租船合同:

是指出租人在一定期限内把船舶出租给承租人供其按约定的用途使用的书面协议。

共同海损:

指海上运输中,船舶、货物遭到共同危险,船长为了共同安全,有意和合理地作出特别牺牲或支出的特别费用。

实际全损:

指货物全部毁灭或因受损失而失去原有用途,或被保险人已无挽回地丧失了保险标的。

推定全损:

是指货物受损后对货物的修理费用中加上续运到目的地的费用超过其运到后的价值。

倾销:

一国产品以低于正常价格进入另一国市场,如果因此对某一缔约方领土内已经建立的相关工业造成实质性损害或实质损害威胁,或对某一国内工业新建产生实质性阻碍,构成倾销。

世界贸易组织:

是指在组织上取代关贸总协定,协调和约束成员国贸易政策法规和措施的政府间国际组织。

最惠国待遇原则:

一成员就任何一项原产地另一成员的进口产品给予另一成员在关税或其它方面的优惠,必须立即无条件地给予原产于其他成员和相同或类似的进口产品。

专利权商标权的独立性原则:

是巴黎公约规定的重要原则,是指各国授予商标和专利的权利相互独立、互不干涉,一缔约国对某项专利、商标权申请的处理对另一缔约国没有影响。

专利权:

是国家专利主管部门依据专利法授予发明创造人或合法申请人对某项发明创造在法定期限内所享有的独占权。

版权:

也称著作权指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的作者依照法律规定对其作品(《世界版权公约的规定》,作品包括:

文字的、音乐的、戏剧的、电影的作品以及绘画、雕刻和雕塑。

)享有的权利。

国际投资:

是指以资本增值,生产力提高为目标的国际资本流动,是投资者将其资本投入国外进行的以营利为目的的经济活动。

国际投资法:

是指调整跨国私人直接投资关系的有关国内法和国际法财规范的总称。

海外投资保险制度:

海外保险制是资本输出国与政府对本国海外投资者在国外可能遇到的政治风险,提供保证或保险,投资者和本国投资保险机构申请保险后,若承保的政治风险发生,致使用投资者遭受损失,则由国骨保险机构补偿其损失的制度。

国际货币制度:

是一个综合体,它既包括成文的调整国际货币关系规则和制度,也包括不成文的各国在实践中共是遵守的一些规则和惯例。

国际贷款:

又称国际借款、国际信贷。

它是指借款人以贷款协议方式向其他国家或地区的贷款人借贷资金的国际融资方式。

国际商业银行贷款:

又称商业贷款,商业银行贷款,它是指一国的商业银行(或国际金融机构)作为贷款人以贷款协议方式向其他国家的借款人提供的商业贷款。

国际税法:

是国际经济法的一个组成部分。

是调整国际税收关系的国内法规和国际法规范的总称。

国家税收管辖权:

是指国家在主权范围内对一定的人和一定对象形势的征税权力。

居民税收管辖权:

是根据属人原则确立的管辖权,它是指一国对其本国居民在世界范围内所得进行征税的权力。

国际双重征税:

是指二个或二个以上国家各自依据其税收管辖权,对同一纳税或同一纳税客体在同一征税期间征收同样或类似的税收。

国际重复征税:

是指二个或二个以上国家对是一跨国纳税人就同一征税对象在同一时间同时课税。

问答题

融资租赁:

是指由出租方融通资金为承租方提供所需的设备,具有融资,融物双重职能的租赁交易。

国际经济争议:

是指国际经济活动主体之间在国际经济活动中所产生的纠纷。

国际经济诉讼:

也称国际民事诉讼,它是指国家经济争议当事人将其争议提交给某一国家的法院予以审理并做了判决的争议解决方法。

1、提单:

BillofLading,B/L是由船长或承运人或承运人的代理人签发,证明收到特定货物,允许将货物运至特定目的地并交付于收货人的凭证。

2、《海牙规则》:

全称为《1924年统一提单的若干法律规则的国际公约》,是最早规范海运承运人责任的国际公约。

3、国际货物多式联运:

以至少两种不同的运输方式将货物从一国接管货物的地点运至另一国境内指定交付货物的地点的运输。

4、定期租船合同:

是指出租人在一定期限内把船舶出租给承租人供其按约定的用途使用的书面协议。

5、意外事故:

指与航行有关的如触礁、颠覆、碰撞、失踪等意外事故。

6、实际全损:

指货物全部毁灭或因受损而失去原有用途,或被保险人已无挽回地丧失了保险标的。

7、推定全损:

指货物受损后对货物的修理费用加上续运到目的地的费用超过其运到后的价值。

8、单独海损:

是指货物因承保风险险引起的不属于共同海损的部分损失。

9、单独费用:

是为了防止货物遭受承保风险造成的损失或灭失而支出的费用。

10、流动保险单:

指保险人与被保险人就总的承保条件事项事先约定,细节留待以后商定的保单。

11、国际经济法;是调整国际经济活动和国际经济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12、商标:

是用于区别商品生产者或销售者、服务提供者的标志,通常由文字、图形或其结合组成。

13、不质疑条款:

对转让的技术的合法性不得提出异议。

14、商标权:

是商标所有人对法律确认并给予保护的商标所享有的权利,通常包括商标专用权、商标续展权、商标转让权、商标许可权等。

15、BOT(建设?

经营?

转让):

是指政府(通过契约)授予私营企业(包括外国企业)以一定期限的特许专营权,许可其融资建设和经营特定的公用基础设施,并准许其通过向用户收取费用或出售产品以清偿贷款、回收投资并赚取利润。

特许权期限届满时,该基础设施无偿移交给政府。

16、融资租赁:

是指由出租方融通资金为承租方提供所需设备,具有融资、融物双重职能的租赁交易。

17、来源地税收管辖权:

来源地税收管辖权是指依据属地原则确定的管辖权。

它是一国对非居民来源于本国的所得进行征税的权力。

18、专利权商标权的独立性原则。

专利权独立性原则是指在巴黎公约成员国内享有国民待遇的人,就其同一项发明在不同成员国内享有的专利权,彼此是互相独立、互不影响。

商标权独立原则是指对成员国国民在任何成员国中提出的商标注册申请,不能以未在本国申请、注册为理由而加以拒绝或使其注册失效。

19、国际货物多式联运:

以至少两种不同的运输方式将货物从一国接管货物的地点运至另一国境内指定交付货物的地点的运输。

20、直接投资:

伴有对企业经营管理权和控制权的投资。

21、要约:

是向一个或一个以上特定的人提出的订立合同的建议。

22、外资企业:

根据东道国法律设立,全部资本属于外国投资者所有的企业,属于东道国法人。

23、反倾销税:

是进口国对于来自外国的倾销产品征收的一种进口附加税,目的是阻止倾销产品进口和消除倾销造成的损害。

24、倾销:

一国产品以低于正常价格进入另一国市场,如果因此对某一缔约方领土内已经建立的某项工业造成实质性损害或实质损害威胁,或对某一国内工业新建产生实质性阻碍,就构成倾销。

25、信用证中的受益人:

即有权享受信用证利益的人,一般为出口方或中间商。

26、国际金融机构贷款:

是指国际金融机构贷款人向借款人以贷款协议方式提供的优惠性国际贷款。

27、承诺:

是受要约人对要约表示无条件接受的意思表示。

28、商品检验证书:

是商检机构出具的证明商品品质、数量等是否符合合同要求的书面文件,是买卖双方交接货物、议付货款并据以进行索赔的重要法律文件。

29、许可协议中的限制性商业条款:

是国际贸易中各种限制性商业条款的一个方面,主要表现在供方对受让方在技术的使用、改进、产品销售等方面进行限制,当然也有少部分属于受让方对供方的限制规定。

限制性商业条款又称限制性商业行为、限制性商业惯例、限制性贸易做法、违背公平贸易条款等。

30、国际货币基金组织:

是根据1944年联合国国际货币金融会议通过的《国际货币基金协定》,1945年正式成立。

是联合国的一个专门机构。

国际货币基金组织是协调成员国货币政策的国际组织。

31、不质疑条款:

对转让的技术的合法性不得提出异议。

32、居民税收管辖权:

是根据属人原则确立的管辖权,它是指一国对其本国居民在世界范围内的所得进行征税的权力。

33、国际重复征税:

指两个或两个以上国家对同一跨国纳税人的同一征税对象,同时课税。

国际税法上通常所说的国际双重征税就是指国际重复征税。

34、代位求偿权:

当约定的保险事故发生后,被保险人有权获得保险人所支付的保险金。

保险人在支付保险金后,代位取得被保险人基于保险事故对东道国所享有的索赔权及其它权益,向东道国索赔。

35、反倾销税:

是进口国对于来自外国的倾销产品征收的一种进口附加税,目的是阻止倾销产品进口和消除倾销造成的损害。

36、仲裁协议的独立性:

是指仲裁协议(包括仲裁条款和仲裁协议书)应视为与合同的其它条款分离地、独立地存在的条款或部分,国际商事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无效或失效以及存在与否,均不影响仲裁协议的效力,一方当事人仍可依据仲裁协议提交双方约定的仲裁机构仲裁。

37、定期租船合同:

是指出租人在一定期限内把船舶出租给承租人供其按约定的用途使用的书面协议。

38、信用证:

由一家银行依照客户要求和指示或以自身名义,在符合信用证条款的情况下,凭规定单据由自己或授权另一家银行向第三者或其指定人付款或承兑并支付受益人出具的汇票。

39、国际投资法-指调整跨国私人直接投资关系的有关国内法和国际法律规范的总称。

40、共同海损--是指在同一海上航程中,当船舶、货物和其它财产遭遇共同危险时,为了共同安全,有意地、合理地采取措施所直接造成的特殊牺牲、支付的特殊费用,由各受益方按比例分摊的法律制度

问答题

1简述在卖方违约时,买方可以采取哪些法律救济?

当卖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时,买方可要求其实际履行合同义务,包括要求卖方提交符合合同规定的货物或对不符合规定的货物进行修理、更换或提交替代物等。

买方并可通过法院强制手段强迫卖方履行以上义务。

根据公约的规定,实际履行应满足以下条件:

1买方不得采取与这一要求相抵触的救济方法;2买方应给予卖方履行合同的宽限期;3当卖方交货不符时,只有这种不符构成根本违反合同时,买方才能要求提交替代物,而且应在发现交货不符时,将这一要求及时通知对方;4法院是否做出实际履行的判决依赖于该国国内法的规定。

2、简述在国际货物买卖中,价格条款的主要内容?

价格是指每一计量单位的货值。

价格条款的主要内容有:

每一计量单位的价格金额、计价货币,指定交货地点,贸易术语与商品的作价方法等。

3、简述《汉堡规则》对《海牙规则》的主要修订是什么?

《汉堡规则》按照船方和货方合理风险的原则,适当加重了承运人的责任,使双方权利义务趋于合理、平等。

其主要内容包括以下几方面:

1适用范围。

与《海牙一维斯比规则》相比,《汉堡规则》的适用范围更为明确。

2增加实际承运人的概念。

《汉堡规则》所有关于承运人责任的规定,不但适用于承运人的代理人、雇员,也同样适用于受其委托的实际承运人。

3货物。

将《海牙规则》中货物的概念有条件地扩大到舱面货物或集装箱装运的货物以及活动物。

4承运人责任起讫。

《汉堡规则》将《海牙规则》规定的钩至钩,舷至舷,扩展为自承运人接管货物时起至货交收货人为止,货物在承运人掌管之下的整个期间。

5承运人赔偿责任基础。

《汉堡规则》将《海牙规则》中承运人的不完全过失责任改为承运人的推定完全过失责任制。

6赔偿金额。

《汉堡规则》将承运人的最低赔偿金额在《海牙规则》和《维斯比规则》规定的基础上提高到每件或每一货运单位835计算单位或相当于毛重每千克2.5计算单位的金额,以较高者为限。

所谓计算单位是指国际货物基金组织规定的特别提款权,以此取代原来采用单一货币所带来的汇率波动风险。

7保函。

《汉堡规则》将保函合法化。

规定托运人为取得清洁提单而向承运人出具承担赔偿责任的保函在托运人与承运人之间有效,但对提单受让人,包括任何收货人在内的第三方无效。

在发生欺诈行为的情况下无论是托运人或承运人欺诈,承运人均需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并且不能享受公约规定的责任限制的利益。

8索赔与诉讼时效。

《汉堡规则》将《海牙规则》和《维斯比规则》规定的1年时效改为2年,并经接到索赔要求人的声明,可以多次延长。

9管辖权。

《汉堡规则》增加了关于管辖权的规定。

4、简述保险单种类

与海上货物运输保险有关的保险单主要有以下几种:

1)定值保险单。

指载明保险标的保险单。

通常为货物CIF或CIP价加上10%的买方预期利润;2)航程保险单。

指以一次或多次航程为期限的保险单。

3)流动保险单。

指保险人与被保险人就总的承保条件,如承保风险费率、总保险金额、承保期限等事先予以约定,细节留待以后商定的保单。

根据流动保单,被保险人按承保期间内可能启运的货物价值预交保险存款Premiumdeposit在每批需要承保的货物装运后通知保险人,保险单自动生效,每批货值从货物的总价值中扣除,直至保险总额用完,保险合同终止。

4)预约保险单。

又称开口保单,与流动保单类似,只是在保单中未规定保险总金额。

承保货物一经启运,被保险人通知保险人后,保单自动生效。

合同终止取决于被保险人和保险人之间的约定。

5)重复保险单指被保险人在同一保险期间内与数个保险人,就同一保险利益,同一保险事故分别订立数个保险合同。

重复保险金额的总额不得超过保险标的价值。

6)保险凭证?

?

是一种简式保险合同。

通常仅载有正式保险单正面条款,如被保险人名称,保险货物名称,运输工具种类与名称,投保险别;保险期限,保险金额等,而对保险单背面有关保险人和被保险人权利义务的条款则不予登载。

在当事人采用流动保单或预约保单投保时,被保险人得不到正式保单,只能得到保险凭证。

5、简述WTO协议序言规定的世界贸易组织的宗旨?

世界贸易组织的宗旨是:

“提高生活水平,保证充分就业和大幅度、稳步提高实际收入和有效需求,扩大货物和服务的生产和贸易”,“积极努力确保发展中国家,尤其是最不发达国家在国际贸易增长中的份额,与其经济发展需要相称”。

6、简述WTO协议第三条规定的世贸组织的职能。

根据世界贸易组织第三条规定,世界贸易组织的职能是:

为该协定和各多边贸易协定的执行、管理、运作和进一步目标的实现提供方便,并提供框架,为该协定及其附件有关各成员方的多边贸易关系谈判提供场所,为在部长级会议决定下谈判的结果的执行提供框架,为该协定附件2有关争端处理规则和程序谅解书进行管理

7、多边《反补贴协议》是如何认定补贴的定义?

其范围包括哪些?

1)补贴是指政府或任何公共机构提供的财政捐助和对收入或价格的支持。

2)其范围包括:

1政府直接转让资金、捐赠或贷款,资产注入,或贷款担保;2政府财政收入的放弃或不收缴;3政府提供货物、服务或购买货物;4政府向基金机构拔款,或委托指令私人机构履行同前述政府职能。

5构成总协定第16条含义内的任何形式的收入或价格支持。

协议强调一项补贴首先要区别是普遍性的还是特殊性的,只有特殊性的,给予个别企业或行业的补贴才应受到约束,这种补贴带有专向性和歧视性,与GATT不符。

WTO《反补贴协议》约束的并允许其成员采取反补贴措施的补贴是有限制的某些特定的补贴。

8、简述〈〈保护文学和艺术作品伯尔尼公约〉〉对作品的保护期限?

(1)一般般作品的保护期限是作者有生之年及死后50年。

(2)电影作品的保护期限是在作者同意下自作品完成公之于众后50年期满。

如自作品完成后50年内尚未公之于众,则自作品完成后50年期满。

(3)不具名作品和假名作品的保护期自其合法公之于众之日起50年。

如在公之于众后50年内作者身份公开或确定,则保护期为作者有生之年及其死后50年内。

(4)摄影作品和作为艺术作品保护的实用艺术作品的保护期限不应少于自该作品完成之后算起的25年。

除上述主要内容外,公约附件中还具体规定了对发展中国家的优惠,即发展中国家由于其经济情况及社会或文化需要,而不能立即规定对公约文本规定的全部权利进行保护时,可在交存批准书或加入书的同时作出声明,有权实施翻译的强制许可和复制的强制许可。

9、简述解决投资争议国际中心的宗旨和行使管辖权的必要条件?

1中心的成立旨在为解决国家和他国国民间投资争端提供调解和仲裁的便利.2中心管辖的主体要件:

投资争议的一方必须是公约缔约国,另一方是公约另一缔约国国民.3中心管辖的客观要件:

争议必须直接产生于投资而且必须是法律争议.4中心管辖的主观要件:

双方必须书面同意提交中心管辖.上述三个要件必须同时具备,缺一不可.

10.什么是海外投资保险制度,有那些特征?

海外投资保险制度是资本输出国政府对本国海外投资者在国外投资可能遇到的政治风险提供保证或保险,投资者向本国投资保险机构申请保险后,若承保的政治风险发生致使投资者遭受损失,由国内保险机构补偿其损失的制度。

特征如下:

(1)由政府机构或公营公司承保,是一种政府保证,不以赢利为目的,而是以保护海外投资为目的;

(2)保险对象只限于海外私人直接投资;(3)承保范围只限于政治风险。

11、简述国际投资法的关系

国际投资法调整的投资关系。

仅限于国际私人投资关系。

即所涉及的只是外国自然人、法人,其他民间组织、企业团体及机构(其活动是以商业目的为基础)所作的投资。

不包括政府间或国家组织与政府间的资金融通关系,如贷款、援助等。

12、简述融资租赁不完全等同于一般的借贷协议

虽然融资租赁实质而言是融资方法的一种,租赁公司所承受的不是贩卖危险,而是信用危险,但二者仍有一些不同之处,例如融资租赁租金构成不同于借贷契约借款人应偿付的本金加利息;借贷契约不涉及物件的使用关系而融资租赁以物件的使用为中介;融资租赁期满后承租人对于相当于融资担保的租赁物享有三项选择权即返还租物,续租和回购。

而借贷契约期限届满后,如果借款人已还本付息,则借贷担保物当然回归借贷人或担保人,不发生选择权问题。

13、简述巴塞尔协议取得的成就及面临的挑战

巴塞尔协议取得的成就:

在以下方面结束了国家金融领域无法律秩序的历史:

(1)对国际金融关系主体资格提出了法律性要求;

(2)对国际金融关系客体确定了国际监管对象。

特别是规定了风险权数;

面临的挑战:

今后需加强规范和监管国际金融活动中的表外业务。

14、简述国际税收关系的客体

国际税收关系的客体,即国际税收的征税对象,是纳税人的跨国所得或跨国财产价值。

15、简述所得税所得包括几种?

1、跨国经常性所得,2、跨国超额所得,3、跨国资本所得,4、跨国其他所得

16、按所得来源的不同性质,简述跨国经常性所得的分类。

跨国经常性所得是指跨国纳税人在一定时期内,可以恒久或经常获得的所得,而不是临时性的所得。

按所得来源的不同性质,可将其分为以下几类:

1、经营所得,2、劳务所得,3投资所得,4、租赁所得,5、其他一般经常性所得。

17、简述来源地税收管辖权之经营所得来源地的确认。

经营所得是包括各种经营业务在内的一种综合性所得。

对于这种所得,各国采用的确认来源地标准有:

营业机构所在地标准,商品交货地标准,销售合同缔结地标准,商品交付之前的储存地标准,商品使用地标准及产品制造地标准。

18、简述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受理案件的范围。

1、国际的或涉外的争议,2、涉及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或台湾地区的争议,3、外商投资企业相互之间以及外商投资企业与中国其他法人、自然人及或经济组织之间的争议4、涉及中国法人、自然人及或其他经济组织利用外国的、国际组织的或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台湾地区的资金、技术或服务进行项目融资、招标投标、工程建筑等活动的争议,5、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行政法规特别规定或特别授权由仲裁委员会受理的争议。

19、简述国际货物买卖合同中的支付手段。

国际贸易中的支付是指用什么手段,在什么时间、地点,用什么方式收取货款及其从属费用。

支付条款的主要内容包括支付手段、支付方式、支付时间和地点:

1.支付手段。

有货币和金融票据本票、支票、汇票,主要是汇票。

2.付款方式:

可分为两类三种:

1双方不由银行提供信用,但通过银行代为办理,如直接付款和托收。

2银行提供信用,从银行得到信用保证和资金周转的便利,如信用证。

无论采用以上哪种方式,都应考虑交易地区的贸易法令和习惯。

3.支付时间与地点。

支付时间涉及利息问题,而且对买卖双方尽快实现各自的利益有重大关系。

按交货交单与付款先后,可分为预付款、即期付款与延期付款。

预付款是在交货或交单前即支付部分或全部货款;即期付款是在交货或交单时付款;延期付款是在交货或交单后的规定时间付款或分期付款。

付款人或其指定银行所在地即为付款地点。

22、简述国际货物买卖合同法律适用条款。

国际货物买卖合同是在营业地分处不同国家的当事人之间订立的。

由于各国政治、经济、法律制度不同,就产生了法律冲突和法律适用问题。

当事人在合同中明确宣布合同适用何国法律的条款称作法律适用条款或法律选择条款。

根据意思自治原则,各国都允许当事人通过合同自由选择合同适用的法律。

这些法律可以是当事人的国内法买方或卖方国家的法律;可以是第三国法律;可以是与合同有联系的,也可以是与合同并无联系的法律;可以是国际公约,也可以是国际惯例。

在选择方法上可以有以下几种:

1单一选择。

即在合同中明确指明合同适用某一国家的法律本国的或外国的作为合同的准据法。

2多边选择。

即规定整个合同受一国法律管辖,特定条款受另一国法律管辖。

3无准据法。

即当事人法。

合同中规定,合同除受其本身条款约束外,不受任何国家的法律管辖,或由于某种原因,当事人在合同中未规定合同适用的法律。

在这种情况下,法院通常为当事人寻求解决合同争议的准据法,特别是当某一特定法律很明显与该合同有"最密切联系"的时候。

在国际货物买卖中,通常卖方是给合同以实质履行的一方,因此,在双方无规定合同适用的法律时,按照与合同?

quot;最密切联系"的原则,多适用卖方国家的法律。

23、试述什么是商检证书?

他有何法律效力?

商检证书是商检机构出具的证明商品品质、数量等是否符合合同要求的书面文件,是买卖双方交接货物、议付货款并据以进行索赔的重要法律文件。

按照商品的性质及检验要求,商检证书主要有品质检验证、重量检验证、卫生健康检验证、产地证、以及根据某些国家的特殊法律或规定出具的特殊证书等。

检验证书的法律效力如下:

1是货物进、出海关的凭证;2是征收或减免关税的必备文件;3是买卖双方履行合同义务、交接货物、结算货款的有效凭证;4是计算运费的凭证;5是进行索赔、证明情况、明确责任的法律依据.

20简述国际货物买卖合同检验条款。

商品检验指由商品检验机关对进出口商品的品质、数量、重量、包装、标记、产地、残损等进行查验分析与公证鉴定,并出具检验证明。

检验条款的主要内容包括:

检验机构、检验权与复验权,检验与复检的时间与地点,检验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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