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照明检修工艺规程

照明检修工艺规程

23.1照明概述及技术规范

23.1.1照明的设置标准

23.1.1.1各生产场所为便于正常运行检修,检查等设置长久性工作照明。

23.1.1.2各重要生产场所为确保正常及非正常时安全运行,应设置长久性的事故照明。

23.1.1.3为确保人身安全,检修场所附近应装行灯插座。

行灯变压器二次电压不得超过36伏,较危险场所应用12伏,行灯插座必须标明电压等级。

23.1.1.4烟囱等超高建筑物顶部,应有防护用航空红灯。

23.1.2照明电网

23.1.2.1一般照明的分支线应用15安培以下的保险丝保护,除支形挂灯,照明壁灯等线路外,每一线路不应超过20个照明器,插座也算照明器。

23.1.2.2局部照明器的电源,如车床照明等,可取车床的动力电源。

23.1.2.3一般照明电源对地电压不应大于250伏。

23.1.2.4照明装置接地与接零应符合下列规定:

a、现场生产照明装置的金属外壳(不带电压金属部分)均应接地。

b、36伏以下降压变压器的低压侧出线之一应予接地。

c、常用照明网络,可利用已接地的没有装熔断器的工作零线作为零线。

d、常用照明箱的零母线应在就地接线。

e、事故照明接零时,不允许利用其线路本身的工作零线作为接零线,应采用第三根

导线(专用接零线),此导线可由常用照明零线上引线。

f、在有爆炸性危险的房间内,也应采用专用接零线。

g、被利用为接零的工作零线必须两端接地,此项重接地实施方法,由以下几种:

(1)在具有若干个配电箱的建筑物内,可以将各配电箱引出的工作零线各末端连接起来。

(2)当建筑物内只有一个配电箱时,其引出的工作零线末端连接,可接于就近的接地装

(3)当建筑物内只有一个配电箱而附近又没有接地装置或水管道时,可将各分支线路的零线末端连接起来,每一应予接零的设备,需用单独的接零支线,不许将若干被接零线末端的设备串接于一接零支线上。

23.1.2.5熔断器装设在不接地的各相上,在中性线接零时,中性线线上不得装熔断器,直

流系统的两线上均应装设熔断器。

23.1.3导线截面的选择

23.1.3.1导线截面积的选择应符合下列要求:

a.导线的长期容许负荷电流,不应小于线路的负荷电流。

b.线路受电端电压损失不应超过2.5%(机、炉、电、燃现场照明)

c.应有足够的机械强度,一般干线的截面:

铝线为4.0mm²以上,分支线最小截面铝线为2.5mm²,铜线为1.5mm²,灯头及用器引线不小于1.0mm²的软线。

d.三相四线制零线允许载流量不应小于线路最大的不平衡电流,零线的截面积不得小于相线截面的一半。

e.塑料绝缘线安全载流量见下表:

导线

截面

(mm2)

固定敷线用线芯

明线

装置

钢管布线

塑料管布线

护套线

软线

mm

近似英规线号

二根

三根

四根

二根

三根

四根

二芯

三及

四芯

单芯

双芯

1.0

1

1.13

18/17

12

11

10

10

10

9

13

9.6

17

13

1.5

1

1.37

17

21

16

17

13

15

11

14

10

14

11

13

10

11

9

17

13

10

8

21

17

2.0

1

1.60

16

19

13

25

18

2.5

1

1.76

15

28

22

23

17

21

16

19

13

21

16

18

14

17

12

23

17

17

14

29

21

4

1

2.24

13

37

28

30

23

27

21

24

19

27

21

24

19

22

17

30

23

23

19

6

1

2.73

11

48

37

41

30

36

28

32

24

36

27

31

23

28

22

37

29

28

22

10

1

1.33

17

65

51

56

42

49

38

43

33

49

36

42

33

38

29

57

44

45

35

16

1

1.70

16

91

69

71

55

64

49

56

43

62

48

56

42

49

38

23.1.3.1.1为保证人身及设备安全,金属管配线,瓷瓶,瓷夹配线,必须采用绝缘导线,灯头及电器引线必须采用橡皮软线,不能用绝缘不良导线代替。

23.1.3.1.2室内外配线,应采用不低于500伏的绝缘导线。

23.1.3.1.3铝芯导线可以在一切固定场所使用,但下列场所应采用铜芯线。

a.机、炉、电、燃现场。

b.移动用导线。

c.特别潮湿场所,和有严重腐蚀性场所。

d.有剧烈震动的电报设备线路。

e.重要的公共建筑。

40.1.2荧光高压汞灯基本参数及使用要求

23.1.4.1型号、主要尺寸及基本参数

灯泡

型号

额定电压(V)

光电参数

启动时间不大于m

再启动时间不大于m

功率(W)

启动电压不大于V

启动电流(A)

工作电压(V)

工作电流

(A)

灭弧电压不大于V

初始光通量(Lm)

定值

限值

额定值

极限值

GGY80

220

80

85.6

180

1.3

110+15

0.85

198

2940

2380

8

10

GGY125

125

133.75

1.8

115+15

1.25

4990

4038

GGY250

250

262.60

3.7

130+15

2.15

11025

8925

GGY400

400

420.00

5.7

135+15

2.25

21000

17000

灯泡型号

主要尺寸(mm)

灯头型号

平均寿命

最大直径D

全长L

GGY80

71

165+5

E27

3500

GGY125

81

184+7

5000

GGY250

91

227+7

E40

6000

GGY400

122

292+10

23.1.4.2镇流器要求:

高压汞灯是利用汞蒸气电弧放电而发光,故在使用时,灯泡必须与相应的镇流器配套使用,否则灯泡不能正常使用,或被烧坏。

其要求参数如下:

配用灯泡额定功率(W)

额定电压(V)

频率(HZ)

工作电流(A)

阻抗(Ω)

80

220

50

0.85

202

125

1.25

134

250

2.15

71

400

3.25

45

23.1.4.3工作特点:

a、高压汞灯在起挥时电流较大,正常工作时温度较高,电路上使用的电器设备及材

料都要相应,灯具内部空间不宜过小,以免影响灯泡性能和寿命。

b、电路上接点必须牢固,防止振动引起线路断路,造成灯泡自动熄灭和启辉困难。

c、电源电压波动不能过大,电压如突然降低超过5%,可能造成灯泡自行熄灭。

23.1.4.4使用基本电路

高压汞灯的使用电路可按镇流器的型式进行联结,一般镇流器功率因数较小,仅为0.5~0.9,为了要得到较高的功率因数,可在电路上接一电容器进行调整。

23.1.5NGX高压钠灯基本参数及使用要求、工作特点

a、NGX型高压钠灯必须分别与相应的镇流器和启动器配套,并按安装接

线图安装使用,各接点必须接触牢固、良好,若镇流器上有中线接线柱,则是供安装过渡使用的。

b、NGX型高压钠灯应使用220V/50HZ交流电源,电源电压允许波动范围±10%,当

电压超过极限值时,将影响灯的使用寿命和启动性能。

c、为了提高供电线路的功率因数,应在镇流器输入端并接耐压大于等于400V相应

容量的补偿电容(也可以在干线上集中补偿)。

d、设计或选用灯具时,应考虑到由于灯具引起的灯电压上升值是否合格,玻壳和灯

头上任意上一点的温度是否超过允许值。

e、当取下钠灯或钠灯损坏寿终,或其它原因使灯座处于断开时,应及时切断电源

以免电子启动器处于长期工作状态。

f、钠灯正常工作时,应防止玻璃与或冷物体接触,至使玻壳炸裂破损。

23.2照明检修工艺及质量标准

23.2.1照明线路敷设

23.2.1.1根据环境特点,工作要求,选择最佳方式,要满足下列要求

a、设计时材料的选用,导线的布设、均应考虑到人身、设备及建筑物的安全,在施

工时,不能损伤建筑物或减低建筑物的强度。

b、照明设施是为了生产服务的,要确保正常及非正常情况下安全发电。

c、在确保安全可靠的同时,选用最经济的材料和电气装置及最佳施工方法。

d、照明设备的布局,要考虑使用维修方便。

e、照明的设计与施工,对布线和电气器具的选用,要注意建筑物的美化问题。

23.2.1.2配线工程的支持件固定应在砖、石、混凝土上、安装时,宜用粘接法或膨胀螺栓固定,用木螺钉或铁钉固定支持件时,宜选用尼龙塞或塑料塞。

23.2.1.3配线不得在锅炉、烟道和其它的发热表面敷设,与各种管道间的最小距离见下表:

配线方式

最小距离(mm)

试验项目

穿管配线

绝缘导

线明配线

裸导

线配线

蒸汽管

平行

1000

(500)

1000

(500)

1500

交叉

300

300

1500

暖热器管

平行

300

(200)

320

(200)

1500

交叉

100

100

1500

通风、上下水压缩空气管

平行

100

200

1500

交叉

50

100

1500

注:

1)表内有括号者为在管道下边的数据。

2)在达不到表中距离时,应采取下列措施:

(1)蒸气管一在管外包隔热层后,上下平行净距可减少200毫米。

交叉距离须考虑便于维修,但管线周围温度应经常在35℃以下。

(2)暖、热水管—包隔热层。

(3)裸导线—在裸导线处加装保护网。

3)裸导线应敷设在管道的上面。

23.2.1.4铁管的配线

23.2.1.4.1敷设于多尘和潮湿场所的电线管路、管口、管子连接处均应作密封处理。

23.2.1.4.2暗配的电线管路,宜沿最近的路线敷设并应减少弯曲,埋入墙或混凝土内的管子,离表面的净距离不应小于15毫米。

23.2.1.4.3电线管路的弯曲处,不应有折皱,凹穴和裂缝等现象,弯曲程序不应大于管外径的10%,弯曲半径应符合下列要求:

a.明配时,一般不小于管外径的6倍,如只有一个弯时,可不小于管外径的4倍。

b.暗配时,不应小于管外径的6倍,埋设于地下或混凝土楼板内时,不应小于管外径的10倍。

23.2.1.4.4在电线管路超过下列长度时,中间应加装接线盒或拉线盒,其位置应便于穿线。

a.管子长度每超过45米,无弯曲时。

b.管子长度每超过30米,有一个弯时,

c.管子长度每超过12米,有三个弯时。

23.2.1.4.5铁管在加工前应用一根钢丝,并代钢丝刷(或破布),从管子的一端拉到另一端,往返数次清除管中污物。

23.2.1.4.6铁管连接时用代丝机将端部套扣,再用管接头连接,并应遵守下列规定:

a.刀口应垂直平光,不得破裂。

b.丝扣应整齐,不得发生倾斜。

c.每个丝扣一般须套两回以上,且须加油,管口上的毛刺要去掉。

d.电气用管篐,应为全丝扣的,管接头要抹铅油,埋地管尚须缠麻,接头不得松

动,采用焊接时,应加套筒。

e.铁管与接线盒或铁制配电箱连接时,内外须加防护垫圈,管口要套护圈,并须

拧紧不得松动,铁管伸入木制配电箱的长度,不得超过100毫米,并应排列整齐

一致。

f.铁管必须接地,连接部分即管接头或管子与接线盒等之间,应用直径4毫米裸

线或铁线连接焊牢。

23.2.1.4.7明敷设时可采用标准弯接头,即有盖直角弯接头,丁字型管接头、十字型接头。

23.2.1.4.8各接线盒之间或接线盒与电气具之间的管路其90度弯,不得超过三个。

23.2.1.4.9现场管路及潮湿场所的管路。

应采取镀锌铁管,其它场所的管路,可采用电线管。

23.2.1.4.10管路明配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a、管路应横平竖直:

1)水平敷设时,每5米偏差不得大于10毫米。

2)垂直敷设时,每3米偏差不得大于5毫米。

b、管路应随兼筑物的形态弯曲,排管弯度应一致。

c、管路沿吊架‘支架或贴墙安装时,其固定点间,最大允许间距应符合下表规定。

管长应端正、间距一致,其偏差不得大于30毫米。

类别

线管直径(mm)

20以下

25~32

40~50

70~100

最大允许距离(m)

铁管

1.5

2

2.5

3.5

电线管

1

1.5

2

d、沿吊架与支架敷设时,不得使管路本身承受拉力,管路应用管卡固定。

23.2.1.4.11管路暗配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a、四角或八角铁盒孔应与管子外径一致,在铁盒内外处应加代扣管垫,管头应戴管

帽,连接要牢固。

b、暗设开关盒、插座盒与门边的间距不得小于200毫米,位于墙中心的管子,应煨

成鸭脖弯,与铁盒连接,铁盒出墙的面积程度应与抹灰层相同。

c、暗配管路在土建施工时有人维护,以确保管路不活动、不错位。

23.2.1.4.12管路垂直敷设时与导线盒内应固定,固定点间的最大距离一般不宜大于20米。

23.2.1.4.13钢管进入灯头盒、开关盒、拉线盒、接线盒及配电箱时,暗配可用焊接固定,管口露出盒应小于5毫米,明配管应用锁紧螺母或护垫圈固定,露出锁紧螺母的丝扣为2~4扣。

23.2.1.4.14管路引出地面时,管口距地面在不应小于300mm,室外应用防水弯头,室内管口应包扎严密。

23.2.1.4.15铁管内穿线应遵守下列规定:

a.同一回路的导线穿入一根管内。

b.不得使不同电压之导线,强电流与弱电流之导线;交流与直流导线,穿入同一管内。

c.穿入电线前,须用适当方法除去管中之湿气及尘埃。

d.导线穿入铁管时,应该同时一次拉入,为减少穿线阻力,可在导线上撒一些滑石粉,不可用润滑油。

e.管内不得接头。

f.所有导线接头盒分支均应在接线盒中,不得使盒盖挤压接线头。

g.接线前,应用试验灯或摇表法进行校线,然后在线头上做好标志,以分别相线、火线、中线和开关线。

23.2.1.5硬质塑料管配线

23.2.1.5.1硬质塑料管配线除遵守本章铁管配线有关规定外,还应遵守下列规定:

a、管与管连接采用胀口时,连接长度不应小于管外径的1.5倍,采用套管时,长度

不应小于管径3倍,接口处应用黏合剂粘牢,不同管径连接应做接线盒。

b、管与管连接采用焊接时,管口应打成坡口无毛刺,管口处机械强度不应低于管本

身的强度。

c、敷设在受重力压、轧或可能受外力冲击的地段应套金属管保护。

d、接线盒、开关盒、灯头盒等不应采用金属盒。

e、暗装管、接线盒、开关盒等的连接,明装时采用粘接或焊接,暗装时采用水泥砂

浆固定。

23.2.1.5.2硬质塑料管配线用吊架,支架敷设或贴墙安装时,固定点之间的距离应符合下表数值:

塑料管直径(mm)

20及以下

25~40

50及以下

垂直距离(m)

1.0

1.5

2.0

水平距离(m)

0.8

1.2

1.5

23.2.1.5.3用电设备如没有专用接零装置时,在管内必须穿入接零导线。

23.2.2导线的连接

23.2.2.1导线接头要求:

a、在剥去导线绝缘物时,不应使导线受伤,而降低其机械强度。

b、接头应接触紧密,不得增加电阻。

c、接头处绝缘强度不应降低。

d、工作电流较大的接头,应镀焊增加接触面。

e、导线分支时,接头不应受外力。

23.2.2.2单芯铜导线的连接法

单芯导线平接头时,有绞接法和缠绕法两种。

绞接法使用于直径小于2.5毫米以下,要求绞接紧密整齐,如果导线直径大于2.5毫米时,单芯铜线可采用缠绕法,如果单芯铜导线为丁字接头,可采用分绞支接和分支缠绕两种方法。

23.2.2.3合股铜导线的连接法

合股铜导线的接头,一般采用缠绕法和平头缠绕法。

23.2.2.4软线连接法

敷设室内导线应用软线连接,先把芯线拧成单股导线导线的样子,然后再按单股导线方法进行连接。

23.2.2.5接线盒内接头连接

单芯铜导线在盒内连接时,适用缠绕法,缠绕长度是单导线直径的10倍。

为了防止线头插破所包的胶布带和黑包布带,应把两线的前端折回来压紧。

23.2.2.6导线连接处应包扎绝缘带,使接头处绝缘强度与导线绝缘强度相同,绝缘带应扎紧密结实,粘接在一起,潮气不易侵入。

23.2.2.7导线的连接要附和工艺要求。

23.2.3检修周期、项目

23.2.3.1检修周期

照明设备应随机组设备进行检修,其它地方视实际情况而定,大修间隔每隔三年一次,小修间隔每4~6个一次。

23.2.3.2检修项目

23.2.3.2.1测量绝缘电阻

应用1000伏摇表测导线对地和相间绝缘电阻值,取下电源保险器的熔丝,拧悼灯泡。

a.电源电缆:

绝缘电阻值不低于10兆欧。

b.低压架空线路绝缘电阻值不低于2兆欧。

c.照明回路每段绝缘电阻值,新安装与大修后不低于2兆欧,运行中测定不低于0.5

兆欧。

23.2.3.2.2清扫和检查低压架空线路和照明

23.2.3.2.3更换电杆、横担。

瓷瓶、金属拉线等。

23.2.3.2.4更换导线和处理接头,消除线伤,驰度不平衡。

23.2.3.2.5检修照明开关箱,更换或修理少部分(小于四分之一)开关和保险器等,达到固定、整齐、牢固、无损伤,接触良好。

23.2.3.2.6更换少量的绝缘不良的室内外导线,有老化龟裂等现象亦应抽出更换。

23.2.3.2.7检修室内外照明管线,达到走线整齐,卡具完整固定牢靠,接线盒封闭有盖。

23.2.3.2.8检修灯具更换部分元件,达到整齐牢靠。

23.2.3.2.9更换灯泡、灯管,符合肇渎标准。

23.2.3.2.10检修回路达到正确与实际相符,测定负荷,分配均匀,标志齐全正确。

23.2.3.3小修项目

23.2.3.3.1照明箱、室内配线照明灯具检查,更换损坏的灯泡(管),发现铅丝不良等小缺陷应配合处理掉。

23.2.3.3.2清扫配电箱,灯具和灯泡。

23.2.3.3.3测定回路绝缘电阻值不得小于0.5兆欧。

23.2.3.4照明装置的定期检查巡视

23.2.3.4.1照明母线室每月巡视二次。

23.2.3.4.2架空线、路灯、接户线、室内配线及照明装置每月巡视二次。

23.2.3.4.3灯具清扫室内每季一次,室外半年一次。

23.2.3.4.4电缆线路每半年一次。

23.2.4工艺、质量标准

23.2.4.1照明器具的安装

23.2.4.1.1灯具的安装

A、灯具配件应齐全,无机械损伤,变形、油漆剥落、灯罩破裂等现象。

B、安装木台前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a.安装木台前,应检查试验各种线路是否正确。

b.软线灯、防火软线灯,座灯台等木台的安装,可用同一个螺丝固定。

c.链子灯、弯灯、直付灯、天棚灯等木台的安装,至少需用二个螺丝固定。

d.裝于铁盒上的木台,应用铁螺丝拧紧,电线应一线一孔的从八角盒、接线盒、开关盒、等内甩出木台。

e.瓷瓶、瓷夹等明配线的灯具木台,不得压线装设,电线应在木台明面引进灯线盒、座灯头等。

f.铅皮或塑料护套线,直敷配线的灯具木台应按护套线外径的粗度挖槽,将护套线压在木台内不得去护套绝缘。

23.2.4.1.2螺口灯头的接线应符合下列要求:

a.相线应接在中心触点的端子上,零线接在螺纹的端子上。

b.灯头的绝缘外壳不应有损伤和漏电。

c.灯头开关的手柄不应有裸露的金属部分。

23.2.4.1.3一般灯具安装应符合下列要求:

a.采用钢管作灯具的吊杆时,钢管内径一般不小于10毫米。

b.吊链灯具的灯线不应受拉力,灯线宜与吊链编叉在一起。

c.软线吊灯,其软线的两端应作保险扣。

d.同一室内成排安装的灯具,其中心偏差不大于5毫米。

e.火光灯和高压水银灯及其附件应配套使用,安装位置便于检查。

f.固定灯具用的螺钉或螺栓不少于两个,木台直径在75毫米及以下时,可用一个螺

钉和螺栓固定。

23.2.4.1.4变配电所内高、低压盘及母线的正上方,不得安装灯具(不包括采用封闭母线,封闭式盘柜的变配电所)。

23.2.1.4.5各照明盘、配电箱、金属管、接线盒均与接地网相连,接地导线截面不小于下列规定:

a.钢导线12mm²。

b.裸钢导线4mm²。

c.裸铝导线6mm²。

d.绝缘导线6mm²。

23.2.4.1.6特殊潮湿粉尘场所,应用防火防尘灯具,若用普通开关应安装在临近的室内,在有易燃易爆气体场所,应用防爆型灯具。

23.2.4.1.7新换线及大修后的照明线路,在使用前必须测绝缘电阻,绝缘电阻不低于1百万欧姆。

23.2.4.1.8事故照明灯具应有特殊标志。

23.2.4.1.9室外照明灯具安装高度不低于3米(在墙上安装时不低于2.5米)。

23.2.4.1.10一般每套路灯相线应装有熔断器,线路进入灯具处,应做防水弯。

23.2.4.1.11装有白炽灯泡的吸顶灯灯具,若灯泡与木台过近(如半扁罩灯),在灯泡与木台间应有隔热措施。

23.2.4.1.12每个照明回路的灯和插座数,不宜超过25个(不包括花灯回路),且应有15安及以下的熔丝保护。

23.2.4.1.13振动场所的灯具应有防震措施,并应符合设计要求。

23.1.4.1.14行灯安装应符合下列要求:

a.电压不得超过36伏。

b.灯体及手柄应绝缘良好,坚固耐热、耐潮湿。

c.灯头与灯体结合紧固,灯头应无开关。

d.灯泡外部应有金属防护网。

e.金属网、反光罩及悬吊挂钩,均应固定在灯具的绝缘部分。

f.在潮湿场所或导电良好的地面上,若工作地点狭窄,行动不便(如在锅炉内、

金属容器内工作),行灯的电压不得超过12伏。

23.2.4.1.1536伏及以下照明变压器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要求:

a.电源侧应有短路保护,其熔丝的额定电流不应大于变压器额定电流。

b.外壳、铁芯和低压侧的一端或中心点,均应接地或接零。

23.2.4.1.16携带式局部照明灯具用的导线,宜采用橡套软线接地或接零线应在同一护套内。

23.2.4.1.17吊灯灯具的重量超过3公斤时,应预埋吊钩或螺栓,软线吊灯限于公斤以下,超过者应加吊链。

23.2.4.1.18投光灯的底座应固定牢固,按需要的光轴方向将枢轴拧紧固定。

23.2.4.1.19金属卤化物灯安装应符合下列要求:

a.灯具安装高度宜在5米以上,电源线应经接线柱连接,并不得使电源线靠近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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