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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技术服务费发票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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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技术服务费发票所得税

  篇一:

各行业税率一览表

  税务发票基本主要有三大类别:

  商业统一发票---主要是商品流通业使用较多,纳税以实际商品品名,对应税务部门规定的税率进行纳税。

  服务类发票---服务类公司开具,为小规模纳税人,使用普通发票,缴纳营业税;

  增值税发票---生产加工,商品流通类公司为一般纳税人,使用增值税发票,享受抵扣税,缴纳增值税。

  增值税按销售收入17%、6%、4%缴纳(分别适用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小规模生产加工纳税人和商业企业纳税人营业税按提供的服务收入5%缴纳

  从事建筑业装潢业的营业税按提供的服务收入3%缴纳增值税按销售收入17%、6%、4%缴纳城建及教育附加:

(增值税+营业税)*5%查帐征收企业所得税按照利润33%计征

  核定征收根据年销售收入工业生产商业批发零售年销售收入428571.43元以下适用18%税率428571.43--1428571.43适用27%税率1428571.43以上适用33%税率目前执行应税所得率为7%服务业30万以下适用18%税率30--100万适用27%税率100万以上适用33%税率目前执行应税所得率为10%

  月度申报时,以当月累计收入总额换算全年后计算所得-额,确定适用税

  税目征收范围税率

  一、交通运输业陆路运输、水路运输、航空运输、管道运输、装卸搬运3%

  二、建筑业建筑、安装、修缮、装饰及其他工程作业3%三、金融保险业5%四、邮电通信业3%五、文化体育业3%

  六、娱乐业歌厅、舞厅、卡拉OK歌舞厅、音乐茶座、台球、高尔夫球、保龄球、游艺5%-20%

  七、服务业代理业、旅店业、饮食业、旅游业、仓储业、租赁业、广告业及其他服务业5%

  八、转让无形资产转让土地使用权、专利权、非专利技术、商标权、著作权、商誉5%

  九、销售不动产销售建筑物及其他土地附着物5%

  行业征收增值税及带征企业带征个人营业税税率所得税税率所得税税率工业生产增值税17%工业加工增值税17%商贸增值税17%商业建材增值税17%小规模商贸增值税4%(申请后)

  小规模生产增值税6%装潢营业税3%建筑及安装营业税3%广告业营业税5%咨询业营业税5%服务及仓储业营业税5%装卸营业税3%陆上运输营业税3%水上运输营业税3%娱乐业营业税5-20%其中:

电子游戏8.00%1.00%1.50%0.50%0.25%0.50%1.00%2.00%1.00%3.50%5%4%2%1.50%0.80%4.50%1.60%

  0.20%0.30%0.10%0.05%0.10%0.20%0.40%0.20%0.70%1%0.80%0.40%0.30%0.16%0.90%

  饮食业营业税5%3%0.60%

  含税价是包括税金在内的价,不含税价则是除去税金的价。

  含的税一般是增值税和国税.增值税可以抵扣,国税可以做固定资产.最简单的说法就是要不要开发票.要开发票的,就是含税价可通过公式将含税价折算成不含税价,即不含税价=含税价/(1+税率),一般的税率有17%,4%,6%,25%,最常见的是17%的增值税.

  比如,含17%增值税价为100,不含税价即是

  100/1.17=85.47008,税金是85.47008*0.17=14.5299,企业就可以抵扣14.53的税.

  在实际业务操作中,报价一般多为含税价,因为这就好像是默认的潜规则一样。

至于把含税价再分离为不含税价和税金,多半为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和企业会计在对收入入账时应该处理的事情。

过程也比较简单。

三者的关系如下所示:

不含税价=含税价/(1+适用(:

6%技术服务费发票所得税)税率)销项税额=不含税价*适用税率含税价=不含税价+销项税额

  篇二:

20XX最新营改增税率及营改增后税率表

  20XX最新营改增税率及营改增后税率表

  营改增:

  营改增其实就是以前缴纳营业税的应税项目改成缴纳增值税,增值税就是对于产品或者服务的增值部分纳税,减少了重复纳税的环节,简单说一个产品100元生产者销售时已经缴纳了相应的税金,购买者再次销售时卖出150元,那么他买来的时候100元相应的税金可以抵减,购买者只需要对增值的50元计算缴纳相应的税金,同样营改增就是对以前交营业税的项目比如提供的服务也采取增值部分纳税的原则计税。

  营业税改增值税后的税率变化:

  1.税率:

在现行增值税17%标准税率和13%低税率基础上,新增11%和6%两档低税率。

\租赁有形动产等适用11%税率,其他部门现代服务业适用6%税率。

  2.计税方式:

交通运输业、建筑业、邮电通信业、现代服务业、文化体育业、销售不动产和转让无形资产,原则上适用增值税一般计税方法。

金融保险业和生活性服务业,原则上适用增值税简易计税方法。

  3.计税依据:

纳税人计税依据原则上发生应税交易取得的全部收入。

对一些存在大量代收转付或代垫资金的行业,其代收代垫金额可予以合理扣除。

  4.服务贸易进出口:

服务贸易进出口在国内环节征收增值税,出口实行税率或免税制度。

应税服务范围:

  1.交通运输业:

改为11%(包括陆路运输服务、水路运输服务、航空运输服务-湿租业务、管道运输服务)

  2.部分现代服务业:

改为6%(包括研发和技术服务、信息技术服务、文化创意服务、物流辅助服务、有形动产租赁服务、验证咨询服务)

  水路运输服务水路运输服务11%(税率)、3%(征收率)水路运输3%

  航空运输服务

  航空运输服务

  3%

  11%(税率)、3%(征收率)航空运输

  管道运输服务

  管道运输服务

  3%

  11%(税率)、3%(征收率)管道运输

  研发服务

  5%

  6%(税率)、3%(征收率)其他服务业

  技术转让服务

  6%(税率)、3%(征收率)

  转让专利权、转让非专利技术

  5%

  研发和技术服务

  技术咨询服务

  5%

  6%(税率)、3%(征收率)其他服务业

  5%

  合同能源管理服务6%(税率)、3%(征收率)其他服务业

  5%

  工程勘察勘探服务6%(税率)、3%(征收率)测绘、勘探

  软件服务

  部分现代服务业

  电路设计及测试服务

  信息技术服务

  5%

  6%(税率)、3%(征收率)其他服务业

  5%

  6%(税率)、3%(征收率)其他服务业

  信息系统服务

  5%

  6%(税率)、3%(征收率)其他服务业

  5%

  业务流程管理服务6%(税率)、3%(征收率)其他服务业

  设计服务

  5%

  6%(税率)、3%(征收率)其他服务业

  文化创意服务

  商标著作权转让服务

  6%(税率)、3%(征收率)

  转让商标权、转让著作权、转让商誉

  5%

  知识产权服务

  5%

  6%(税率)、3%(征收率)其他服务业

  广告服务6%(税率)、3%(征收率)广告业5%

  会议展览服务

  3%

  6%(税率)、3%(征收率)其他文化业

  航空服务

  3%

  6%(税率)、3%(征收率)航空运输

  港口码头服务

  3%

  6%(税率)、3%(征收率)水路运输

  公路运输、其他服务业

  3%、5%

  货运客运场站服务6%(税率)、3%(征收率)

  打捞救助服务

  物流辅助服务

  3%

  6%(税率)、3%(征收率)水路运输

  5%

  货物运输代理服务6%(税率)、3%(征收率)代理业

  代理报关服务

  5%

  6%(税率)、3%(征收率)代理业

  仓储服务

  5%

  6%(税率)、3%(征收率)仓储业

  装卸搬运服务

  3%

  6%(税率)、3%(征收率)装卸搬运

  5%

  有形动产融资租赁17%(税率)、3%(征收率)融资租赁

  有形动产租赁服

  务

  有形动产经营性租赁

  5%

  17%(税率)、3%(征收率)租赁业

  认证服务

  5%

  6%(税率)、3%(征收率)其他服务业

  鉴证咨询服务

  鉴证服务

  5%

  6%(税率)、3%(征收率)其他服务业

  咨询服务

  5%

  6%(税率)、3%(征收率)咨询

  税率与征收率的区别:

  征收率是指在纳税人因财务会计核算制度不健全,不能提供税法规定的课税对象和计税依据等资料的条件下,由税务机关经调查核定,按与课税对象和计税依据相关的其他数据计算应纳税额的比例。

  税率是指应纳税额与征税对象数额之间的比例,是计算应纳税额的尺度。

税率的种类主要包括:

比例税率(对同一征税对象只规定一个征税比例)、累进税率(按征税对象数额大小规定不同等级的税率,数额越大税率越高。

又分全额累进、超额累进和超倍累进)、累退税率(按征税对象数额大小规定不同等级的税率,数额越大税率越低)、定额税率(即直接规定一个固定的税额,一般适用于从量计征的税种)。

  如增值税税率有17%、13%、0三档税率,而小规模纳税人的增值税征收率是3%。

  增值税进项不能抵扣,需对3%全额征税,2000/(1+3%)*3%=58.25征收率在核定征收的时候才出现,税务局规定一个征收的收入或者开票收入,然后乘以规定的税率就是应纳的税额

  征收率在所得税中比较常用,比如一家企业年收入100万,核定利润率8%,再乘以25%,征收率为2%。

  增值税的征收率一般就是增值税率3%或者17%,他的开票收入是税务局确定的。

  附注:

建筑业营改增原拟今年下半年出台,现又延后出台。

建筑行业不一定就全缴纳营业税开建筑业统一发票。

主要看他经营项目是否涉及增值税,比如,建筑公司销售建筑材料;承揽钢结构工程项目,制作销售钢结构配件等等。

  如果工程总包,那就可以是开建筑业统一发票;发包方为了取得增值税可将增值税剥离出来单独承包,或在总合同中将营业税、增值税项目单独约定,然后合计工程总造价,当然,这得需要对方税务登记证中有核定纳税种类缴纳信息,假如没有核定增值税经营项目和缴纳增值税的辅导信息,那他就没有资质从事经营,也就无法开增值税发票。

只能开建筑业统一发票,只能以总包的形式完成建筑招标合同。

  混合经营行为能分清收入的单独纳税,不能分清的,按税率高的缴纳。

比如:

做钢结构的,他肯定有土建基础,这属于营业税纳税范围,钢结构属于增值税纳税范围,以钢结构为项目名称签订合同,就得交纳增值税;即便是按建筑业统一发票开了发票,如果税务稽查查到了拿的即补税、有罚款、有的补交滞纳金。

再者对方不开增值税专用票,对发包方是损失,因为国家允许固定资产中设备及钢结构类等设备设施的进项税抵扣。

  篇三:

技术服务合同免税政策

  篇一:

技术合同认定及优惠政策

  第一部分:

技术合同优惠政策

  一、营改增优惠政府

  1、《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在全国开展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XX]37号)附件四《应税服务适用增值税零税率和免税政策的规定》。

  2、《北京市国家税务局关于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期间有关增值税优惠政策管理问题的公告》(北京市国家税务局公告20XX年第6号)

  二、可以免税的技术合同范围

  1.技术转让。

  技术转让,是指转让者将其拥有的专利和非专利技术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有偿转让他人的行为。

  2、技术开发。

  技术开发,是指开发者接受他人委托,就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或者新材料及其系统进行研究开发的行为。

  其中,关于知识产权的归属,必须约定为归委托方所有或委托方与受托方共有,否则不能认定为技术开发合同。

  3、与技术转让、技术开发相关的技术咨询1、技术服务。

  与技术转让、技术开发相关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是指转让方(或受托方)根据技术转让或开发合同的规定,为帮助受让方(或委托方)掌握所转让(或委托开发)的技术,而提供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业务,且这部分技术咨询、服务的价款与技术转让(或开发)的价款应当开在同一张发票上。

  三、备案的材料

  1、申请享受营业税改征增值税优惠政策的试点纳税人,应按照规定,到国税主管税务机关办1技术咨询,是指就特定技术项目提供可行性论证、技术预测、专题技术调查、分析评价报告等。

理备案或审批手续。

  2、纳税人提供技术转让、技术开发和与之相关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时,报送的材料为:

  

(1)《北京市营业税改征增值税优惠政策审批确认表》;

  

(2)经省级科技主管部门认定的技术转让、技术开发的书面合同及复印件1份(英文合同须附带中文译本);

  (3)技术合同技术性收入核定表;

  (4)技术交易奖酬金领取单。

  四、技术合同免税优惠注意事项

  1、应税项目与免税项目须分别核算。

  2、享受免税政策项目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3、享受免税政策项目的进项税额不得抵扣。

  4、一个合同一备案(其他项目则是一事一备案)。

  注:

海淀国税要求,须先进行备案登记,才能申报免税。

同时,需注意将相关材料留存齐全,以待备查。

  5、技术合同如涉密,备案前须做脱密处理。

  第二部分技术合同认定具体内容

  一、什么是技术合同认定

  技术合同认定是指根据《技术合同认定登记管理办法》设立的技术合同登记机构对技术合同当事人申请认定登记的合同文本从技术上进行核查,确认其是否符合技术合同要求的专项管

  理工作。

  二、目的

  1、落实国家有关促进科技成果转化财税优惠政策2、作为高新技术认定的依据。

  三、认定的依据

  1、《合同法》

  2、《技术合同认定登记管理办法》(国科发政字[2000]063号)

  3、《技术合同认定规则》

  4、《北京市技术市场条例》

  四、审查的主要事项

  技术合同登记机构对当事人所提交的合同文本和有关材料进行审查和认定。

其主要事项是:

  

(1)是否属于技术合同;

  

(2)分类登记;

  (3)核定技术性收入。

  五、技术合同的分类

  

(一)技术开发合同

  1、委托开发技术合同

  2、合作开发技术合同

  

(二)技术转让合同

  1、专利权转让合同

  2、专利申请权转让合同

  3、专利实施许可合同

  4、技术秘密转让合同

  (三)技术咨询合同

  (四)技术服务合同

  1、技术服务合同2、技术培训合同

  3、技术中介合同

  六、技术合同的基本条款及条款不明确、未履行或不合理的后果

  

(一)基本条款

  1、项目名称;2、标的内容、范围、要求;3、履行的计划、进度、期限、地点;4、技术情报、资料的保密5、风险责任的负担;6、技术成果归属的受益分成办法;7、验收标准及方法;8、价款、报酬或使用费及支付方式9、违约金或损失赔偿的计算方法10、解决争议的方法;11、名称和术语的解释。

  

(二)条款不明确的后果

  1、申请认定登记的技术合同下列主要条款不明确的,不予登记:

  

(1)合同主体不明确的;

  

(2)合同标的不明确,不能使登记人员了解其技术内容的;

  (3)合同价款、报酬、使用费等约定不明确的。

  2、申请认定登记的技术合同,合同名称与合同中的权利义务关系不一致的,技术合同登记机构应当要求当事人补正后重新申请认定登记;拒不补正的,不予登记。

  (三)条款未履行的后果

  约定担保条款(定金、抵押、保证等)并以此为合同成立条件的技术合同,申请认定登记时当事人担保义务尚未履行的,不予登记。

  (四)条款不合理的后果

  申请认定登记的技术合同,其合同条款含有下列非法垄断技术、妨碍技术进步等不合理限制

  条款的,不予登记:

  

(1)一方限制另一方在合同标的技术的基础上进行新的研究开发的;

  

(2)一方强制性要求另一方在合同标的基础上研究开发所取得的科技成果及其知识产权独占回授的;(3)一方限制另一方从其他渠道吸收竞争技术的;

  (4)一方限制另一方根据市场需求实施专利和使用技术秘密的。

  申请认定登记的技术合同,当事人约定提交有关技术成果的载体,不得超出合理的数量范围。

  七、技术成果载体数量的合理范围

  1、技术文件(包括技术方案、产品和工艺设计、工程设计图纸、试验报告及其他文字性技术资料),以通常掌握该技术和必要存档所需份数为限。

  2、磁盘、光盘等软件性技术载体、动植物(包括转基因动植物)新品种、微生物菌种,以及样品、样机等产品技术和硬件性技术载体,以当事人进行必要试验和掌握、使用该技术所需数量为限。

  3、成套技术设备和试验装置一般限于1-2套。

  八、技术合同的认定

  

(一)技术开发合同

  1、认定条件

  

(1)有明确、具体的科学研究和技术开发目标;

  

(2)合同标的为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尚未掌握的技术方案;

  (3)研究开发工作及其预期成果有相应的技术创新内容。

  注:

单纯以揭示自然现象、规律和特征为目标的基础性研究项目所订立的合同,以及软科学研究项目所订立的合同,不予登记。

  2、不属于技术开发合同的情形

  

(1)合同标的为当事人已经掌握的技术方案,包括已完成产业化开发的产品、工艺、材料及其系统;

  

(2)合同标的为通过简单改变尺寸、参数、排列,或者通过类似技术手段的变换实现的产品改型、工艺变更以及材料配方调整;篇二:

技术合同免税指南

  技术合同免税指南

  ·什么是技术合同

  技术合同是指当事人就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订立的确立相互之间权利和义务的合同。

  1、什么是技术开发合同

  技术开发合同是指当事人之间就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或者新材料及其系统的研究开发所订立的合同。

  技术开发合同的范围包括以下方面:

(1)小试、中试技术成果的产业化开发项目;

(2)技术改造项目;(3)成套技术设备和试验装置的技术改进项目;(4)引进技术和设备消化、吸收基础上的创新开发项目;(5)信息技术的研究开发项目,包括语言系统、过程控制、管理工程、特定专家系统、计算机辅助设计、计算机集成制造系统等,但软件复制和无原创性的程序编制的除外;(6)自然资源的开发利用项目;(7)治理污染、保护环境和生态项目;

  (8)其它科技成果转化项目。

  2、什么是技术转让合同

  技术转让合同是当事人之间就专利权转让、专利申请权转让、专利实施许可、技术秘密转让所订立的合同。

  3、什么是技术咨询合同

  技术咨询合同是一方当事人(受托方)为另一方(委托方)就特定技术项目提供可行性论证、

  技术预测、专题技术调查、分析评价所订立的合同。

  4、什么是技术服务合同

  技术服务合同是一方当事人(受托方)以技术知识为另一方(委托方)解决特定技术问题所订立的合同。

  技术服务合同的范围包括以下方面:

(1)产品设计服务,包括关键零部件、国产化配套件、专用工模量具及工装设计和具有特殊技术要求的非标准设备的设计,以及其他改进产品结构的设计;

(2)工艺服务,包括有特殊技术要求的工艺编制、新产品试制中的工艺技术指导,以及其他工艺流程的改进设计;(3)测试分析服务,包括有特殊技术要求的技术成果测试分析,新产品、新材料、植物新品种性能的测试分析,以及其他非标准化的测试分析;(4)计算机技术应用服务,包括计算机硬件、软件、嵌入式系统、计算机网络技术的应用服务,计算机辅助设计系统(cad)和计算机集成制造系统(cims)的推广、应用和技术指导等;

  (5)新型或者复杂生产线的调试及技术指导;(6)特定技术项目的信息加工、分析和检索;

  (7)农业的产前、产中、产后技术服务,包括为技术成果推广,以及为提高农业产量、品质、发展新品种、降低消耗、提高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有关技术服务;(8)为特殊产品技术标准的制订;(9)对动植物细胞植入特定基因、进行重组;(10)对重大事故进行定量技术分析;

  (11)为重大科技成果进行定性定量技术鉴定或者评价。

  ·技术合同免税政策

  1、对于单位和个人从事技术转让,技术开发业务和与之相关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业务取得的收入,免征营业税。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技术创新,发展高科技,实现产业化的决定”》财税字[1999]273号文件)

  2、企业符合条件的技术转让所得可以免征、减征企业所得税。

实施条例据此明确,一个纳税年度内,居民企业技术转让所得不超过500万元的部分,免征企业所得税;超过500万部分,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篇三:

技术合同与减免税的注意事项

  关于技术合同与减免税的注意事项

  根据税法要求,技术合同要交营业税及附加(占合同金额的

  5.55%)。

为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提高我国产业的技术水平,国家对不同的技术合同给予了不同的减免税政策,因此对技术合同的认定是保证这一政策得到有效贯彻的最重要的一环。

在江苏省,只有符合条件的技术开发和转让合同可免交营业税及附加,技术咨询和服务合同不享受减免税政策。

根据有关政策的要求,在签订技术开发和技术转让合同时应注意以下几点:

  1.合同标题和内容中不得出现“咨询”、“服务”的字眼,不得有培训的内容,如有应注明培训的金额,或“免费培训”。

  2.合同内容突出一个“新”字,如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等。

合同要体现出开发(转让)的新技术的特征,写明达到指标,领先水平,以及专利、获奖等能够反映涉及技术先进性的情况。

  3.合同主体和公章。

合同主体必须为法人或自然人。

合同的受托方(开发方)、转让方的名称应为“南京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并盖学院技术合同章,合同的委托方、受让方的名称应为具有法人资格的单位,并与所加盖公章名称一字不差。

  4.知识产权归属。

合同中必须明确约定知识产权归属,知识产权归我方的,要在合同中写明委托方、受让方有使用权。

  5.软件开发合同涉及软件开发的,必须在合同中写明其知识产权或所有权归委托方或双方共享;软件转让合同还应注明著作权归让与方所有,否则征收增值税(比营业税还高)。

为以后工作方便,可在开发合同中写上“知识产权归委托方或双方所有”,转让合同中写明“将使用权或所有权转让给对方。

但不影响开发方、转让方利用类似技术为第三方提供服务。

  软件开发和转让合同中不得出现“产品”、“x份”的字样,否则将作为销售软件产品处理,征收增值税。

  6.技术合同中涉及外购硬件材料的,采购后尽量开增值税发票。

切割经费与开发(转让)费用适用不同的管理费提取比例。

外购硬件材料发票中尽量不要出现“设备”字样,“材料”、“器材”均可。

开发费经合同认定后可以免扣营业税。

开发、转让类技术合同操作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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