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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产权法教案1

第一讲课程简介与知识产权的概念

课程名称

知识产权法原理与实务

授课顺序

1

章标题

第一章:

认识知识产权

第一节:

知识产权

本章学时

6

本讲标题

课程简介与知识产权的概念

本讲学时

2

授课对象

2014级知识产权专业本科生

课时累计

2

教学目的

结合人生规划点明学习本课意义,结合知识产权与法律、民商法的关系介绍学好本门课程的要点。

讲解知识产权的概念,结合生活拉近知识产权与同学的距离。

教学内容

一、课程简介

二、知识产权的界定

重点难点

重点:

1、学习课程的方法;2、知识产权的概念;

难点:

知识产权与民法的关系

方法与手段

故事、经验穿插,适当引申并概括介绍其他理论。

课后作业

1、知识产权是什么?

2、知识产权与民法的关系是什么?

3、如何学好知识产权?

教学过程:

板书设计:

 

第一章:

认识知识产权

第一节知识产权

一、课程简介

(一)什么是知识产权

第一,知识产权是一种权利

第二,知识产权是一种有关知识与创造的权利

第三,知识产权是一种与工业生产、文化传播、科技进步、创造财富有关的权利

(二)为何学习知识产权

第一,知识产权法专业的基础课程

第二,从事专业工作的必备知识

第三,与学习、生活息息相关

(三)如何学习知识产权

第一,从基础开始,善于抓住教材重点

第二,如何使用法条

第三,注意总结、比较,在头脑中构建法学知识体系

第四,注重培养法律逻辑,养成法学思维习惯

第五,善于质疑与自我解疑(从属-特性-比较-目的、效果)

第六,学会宽容与刻苦(诸多理论、法律不完备、老师万能)

二、知识产权的界定

(一)知识产权的定义

第一,国内学者的定义

本书:

人们对自己的智力活动创造的成果和经营管理活动中的标记、信誉等依法享有的权利

其他学者:

刘春田、王利民、郑成思、吴汉东教授的定义(人智力成果、标记等依法权利或专有权)

第二,我国港、澳、台地区与国外学者的称谓

“一切来自知识活动的权利”intellectualpropertygeistigeseigentum,智慧财产权、智力财产权“知的所有权”“无形财产权”

第三,《建立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公约》的列举性定义,

创作性成果权利识别性标记权利

总之,知识产权强调知识的力量,但并不等同于知识。

(二)知识产权在民法中的地位

第一,知识产权是民事权利体系中的一种

人身权:

包括人格权身份权

民事权利财产权:

包括物权、债权

知识产权:

主要包括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

第二,民法是知识产权各专门法的一般法

第三,知识产权是特别法

总之,知识产权涉及一种平等主体间的财产关系,因而是民事权利;但又不限于财产关系,因而是一种新型民事权利。

 

教学内容设计:

内容及步骤

设计思路

课程导入:

(15分钟)

组织教学:

包括师生问候、考勤检查等上课前的准备,并作自我介绍,了解班级基本情况。

正式课程开始之前,和同学们讲一则法律故事。

我国侵权法中设计高空坠物的条款就符合中国国情。

在侵权法制定之前,我国立法专家曾经非常头疼如何为不明高空坠物或高空坠人造成的损失分配民法侵权责,因为该种情路况下侵权主体不明,但损失得不到补偿又不大合适…为此专家们去咨询西方专家,结果西方专家被问了个丈二和尚——完全摸不到头脑。

他们从来不需要焦虑这个问题。

因为他们地少人稀少有高层民居,而低层坠物一般是砸不坏人的。

就算是高层民居,他们习惯在楼体墙外安装摄像头监控安全,如果有坠落物的话会被直接记录来源,人们自然就不敢扔了。

好吧,在感叹西方人高素质从不随手乱扔东西,嗯,还有人的同时,他们脆弱的安全感终于起到了作用。

最后还是聪明的中国人为自己的难题想出了解决办法,侵权法87条规定:

“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或者从建筑物上坠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的,除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

”在这里采用了过错推定原则,即公共安全靠大家,安全连着你我他。

不是找不出侵权人吗,那么推定具体楼层以上,比如说20层,坠落物品,经过法医鉴定比较可能造成某具体伤害程度,那么就推定全部20层以上住户均摊补偿。

这里呢只是补偿,不是全部损害金额,剩下的靠保险解决,如果没买保险,那么剩余损害只能自认倒霉了。

因为这个问题本来就是一个风险问题,现代工业发展、科技进步进步使我们住上了高楼大厦,同时也产生了风险,这笔风险是全体人类所不得不承受之痛,理应靠现代风险分摊机制——各种保险来救济。

考虑中国国情,该种风险的概率还是比较大的,法律规定分摊补偿已经是仁至义尽了。

好,现在讲完了这个故事,大家是不是对侵权法87条有了更直观更深入的认知?

不管是故事也好、传说也好,其实文科类的学习也是需要背景故事和联想才能更好理解和记忆的学科。

法律的学习更是能从背景事件和法制史中获得一些有趣的东西。

再聊一聊祖籍、大家的兴趣,挑几名同学作自我介绍等,最后谈有没有接触过法律,同学们认为法律是什么呢?

同学回答。

导入新课:

大家都对法律有一定的认识,说的都很好,我再进行一下补充。

什么是法律?

社会主义法学家认为法律是统治阶级给被统治阶级订立的规则,体现阶级意志,这是从阶级上来说;西方法学家认为法律是自由意志的体现,是每个人让渡权利给国家以厘定社会规则、实现共同统治的工具。

古希腊哲学家亚里士多德说过“法治比任何一个人的统治来得更好。

”这是从三权分立、权利来源角度来说;中国古代传说中有一种头生独角,形貌似鹿的神兽—解廌,现作獬豸,“触不直而去之”,代表正义。

而繁体的灋,一取水的纯洁、公平,一取廌的正义,正是代表了公平正义,这是从法律所追求的精神上来说。

而法律是各部门法的统称,比如民法是规定平等主体权利、义务的法律,刑法是有关犯罪定罪量刑的法律,行政法是有关行政主体行为规范的法律。

依照这种思路,知识产权法是不是也是有关知识产权的法律呢?

没错,知识产权法较之其他部门法律出现的较晚,是近代工业革命为保护知识产权,促进科技进步而产生的法律,它所规制的内容正是各类知识产权,比如说著作权、商标权、专利权。

谈到知识产权法就必须首先搞清楚什么是知识产权。

同学们从字面上看,能说一说什么是知识产权吗?

我们大家一起来“望文生义”一下,知识产权为什么被称为知识/产/权呢?

同学回答。

从这里开始我们正式步入了知识产权法的殿堂。

这一讲里,我们先从感性上认识一下知识产权这门课程,再来一起学习第一章第一节知识产权的概念,以及知识产权与民法的关系。

一、课程简介(40分钟)

(一)什么是知识产权?

第一,知识产权是一种权利

大千世界,芸芸众生,人们在社会生活中总有自己的理由和主张,为自己争取利益,我们认为这是每个人与生俱来的,是正当的。

但是人们在为自己争取利益的时候难免与他人利益发生冲突,当每人都竭尽为自己去谋取利益,甚至不顾道德与他人利益的时候,势必发生混乱。

那么为了划定方圆、厘定秩序,法律就把那些合理、正当、合乎道德、符合法律的,规定为权利,并借助国家的强制力,赋予个人某种力量,以保障其享受利益。

所以,权利就是个人得以享受利益的法律上之力。

与其相对的,处于权利另一端的人则负有义务,应当尊重他人权利,不去干涉、侵害他人的权利,或者在法律的规定下,应他人请求积极的去行动帮助他人实现权利。

同时享有权利的人要在法律规定的框架下去行使权利,不能以不合理的方式去滥用权力,侵犯他人,造成实质上的不公平。

在关涉某项权利的若干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往往是相对的、相互的。

我的此项权利是他人的某种义务,他人的彼项权利又成为了我的某种义务。

人们互相尊重、互相忍让、互相帮助,利益才得以实现。

知识产权也是一项权利,并且在绝对权与相对权的划分中它是一种绝对权利。

和有形物的物权一样,我拥有物、拥有知识,想用知识获取利益,并不像相对权那样,必须请求他人配合、帮助才能实现。

(什么是相对权呢?

比如说我想购买他人的IPAD,只能和对方商量请求他卖给我,并且达成协议后也只能请求他人将IPAD实际交付给我,而不能强行夺取,因为他人对IPAD享有排他性的绝对的所有权)。

知识产权是绝对权,权利人则可以径直去利用、去实施、去实现,并且他人不得干涉。

当然,静态的、权利人绝对掌控知识产权,通过合同方式许可、转让的则是静态权利的动态流转的过程,这时涉及到请求是另外一回事,事实上这时候就是一个相对请求的债权而不单单是一个绝对的知识产权了。

第二,知识产权是一种有关知识与创造的权利

知识产权的客体是无形的知识,换言之,是通过知识来创造财富、实现利益的权利。

知识是人们在认识和改造自然过程中获得的认识和经验的总和,是人类改造世界的强大思想武器。

培根说:

“知识就是力量”,现代科学技术知识是各国发展经济的重要支柱,技术知识已经成为一种经济增长方式。

那么,知识是否等同于知识产权呢?

托马斯·富勒说:

“知识是珍宝,但实践是得到它的钥匙”。

可见并不是所有的知识都能成为知识产权被保护,只有那些具有独特性或者创造性,具有价值并能够切实实施、利用的才是知识产权法中所说的知识,才能被法律所保护。

所以说,知识产权以知识为基础,但不等同于知识。

在知识经济背景下,知识产权而不是知识才能够视作重要资源与财富,才能得到法律的保护。

 

第三,知识产权是一种与工业生产、文化传播、科技进步、创造财富有关的权利

2012年最新福斯布财富排行榜单中,知识型产业公司三甲中有其二,第一是墨西哥卡洛斯·斯利姆家族的电信产业,第二是美国比尔·盖茨的科技产业,第三才是沃伦·巴菲特的投资产业。

可见,在某种程度上讲,知识比石油、资金等传统资源更加重要,创造了巨大的财富。

日本岛国区区弹丸之地,资源贫乏,长期以来却占据世界经济第二把交椅,不能不说是其高科产业的功劳,索尼、松下、东芝都是大家耳熟能详的品牌,虽然说近年来被中国赶超(2012年GDP5.3万亿美元比中国8.3万亿美元少了整整3万亿美元),但是其高端科技水平与人均财富水平仍仍远超中国。

如果说专利权与商标权直接创造了巨额的有形财富,那么著作权则间接创造了有形财富,直接创造了伟大的精神财富。

随着人们对精神生活需求的增高,一大批电影、动漫、书籍产业也留下了不菲的功绩,而这种功绩更是物质与精神双重性质的。

这个“产”字一说可以理解为工业生产。

工业化大生产背景下,专利直接被实施制造成商品,商品批量出售又被打上了商标,所以直接与生产有关。

而著作权一方面创造传播着优秀的思想、先进的科技,一方面又间接促了生产。

但是由于人们对著作权的认识与立法往往晚于专利权,更加注重与工业生产有关直接创造财富的专利权、商标权,于是1967年《成立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公约》签订后,知识产权便为国际社会所接受。

事实上这个“产”字不仅代表了与工业生产有关的专利权、商标权,还包括了与文学艺术有关的著作权等其他权利。

“产”字二说可以理解为无形财产。

与传统有形的财产相比较,它没有形体却实实在在可以转化为利益和金钱,通过国家登记名册和一纸文书来表彰权利,通过产品、商品、纸张等作为载体来依附性的存在,是比有形物更为重要的财产。

(二)为何学习知识产权

第一,是知识产权法专业的基础课程。

我们学校开设知识产权法专业,知识产权就是我们的特色,要想与其他综合性法律专业学生比拼,就要扎实学好专业课程,掌握实践技能。

本门课程只对知识产权作概括介绍,日后我们还要学习专利法、商标法、著作权法、律师实务等专门课程,这里的基础性意义不言而喻。

第二,从事专业工作的必备知识。

同学们都是法科学生,科班出身就要有其凭证,我认为除了毕业证外,法律从业资格证是一张代表了我们法律水平更加有力的凭证,更是帮助我们就业的有益凭证。

而知识产权部分知识虽然比例不大,但也是司法资格考试中的必考内容。

当然,律师资格证不是必考的。

有的同学可能选择从事非诉业务、融资担保等金融业务、公司法务行当或选择到政府知识产权部门工作等等,这些行当可能不需要资格证,但知识产权法也是工作中必不可少的知识。

第三,与学习、生活息息相关。

知识产权距离我们的生活其实并不遥远。

学习中,大家在完成课业论文或者撰写毕业论文时要避免抄袭、侵犯他人权利;生活中,有的同学上传电影到网络共享赚取积分,要知道严格来讲这也是侵权的;工作中,为社团或假期打工的企业事业单位制作企划时,要注意使用图案不要侵权等问题。

(就拿上传电影来说,你没有经过拍摄电影的制作人同意,就把电影上传论坛传播给大家,就是侵犯了录音录像制作着权中的网络传播权)可见知识产权可以减少我们侵权的危险,使让我们在生活中做一个更加尊重他人,更加正直的人。

(三)怎么学习知识产权

第一,从基础开始,善于抓住教材重点。

我也当过学生,也有过经验教训。

09、10年考研的时候,我报考的是中国政法大学,大家知道像政法大学这样的高校,往往考试科目是很多的,当年的考试科目更是高达14门之多。

正是由于没有抓住教材重点,十几本课本加上参考书从头到尾一字不落的看下来。

结果根本看不完,重点看不穿,理论吃不透,经过2年奋斗,最终还是以3分之差失之交臂。

所以你们在学习的过程中要抓住重点,注重理解,像民法、刑法这样的大部头、晦涩深奥的学科更是要注重理解、思考,理解之后构建起自己的知识框架,再加上刻苦的识记、努力的练习,相信大家一定可以学懂法学、学好法学、学精法学。

并且在这个过程中,我们自己不断得到提高、不断被充实,最终必将成为一名高水平高素质的法律专业人才。

不仅眼前的学业、未来的工作,乃至我们整个的人生都可能被改写。

第二,如何使用法条

关于法条,它本质上是一种工具书,其作用在于学习到有关知识时加深理解、规范术语,在发生知识模糊或权利冲突不知如何解决时提供帮助,遇到课本不曾涉及的具体细节内容时提供实体与程序上的细节帮助。

不建议以法条替代课本,因为法条的编纂体系有时不能体现知识脉络,各类诉讼法备考情况除外。

第三,注意总结、比较,在头脑中构建法学知识体系

法律规定、各种知识浩如烟海,多如牛毛,在如此多的知识中能够形成联想、比较思维,形成各种脉络习惯各种套路,是十分有益的。

比如说债权的订立、变更、履行、违约救济、履行完毕消灭时间上的顺序,再如概念分析上的定义、主体、客体、特征套路,又如相似概念、相似制度、相似程序之间的比同比异等,都是今后在逐渐学习中同学们可以体会到,应该提起重视的脉络。

但是,切忌急功近利、揠苗助长,更忌讳钻牛角尖。

按照脉络梳理时,遇到不能理解的或者不重要的问题,在现有知识体系内查询不能理解时,就不要浪费太多时间。

我们追求的是与已经学过的知识心有灵犀一点通,而不是贪大求全攀求知识,就像练习绝世武功,在层次达不到时千万不能心急。

第四,注重培养法律逻辑,养成法学思维习惯

所谓法律思维、法律逻辑,就是要习惯作为一个法律人,用法律的规定与体系、抽象概括的问题归属、权利层级的冲突协调、权利行使与救济的程序方式来思考问题,而不是用情感与日常思维来解决问题。

比如说一只铅笔用普通的生活思维来思考就是一种可以用来书写的工具,价格不贵。

而在法律人眼里根据不同门类法律就应当转换成不同的法律问题,作为物它就是物权、绝对支配,卖给他人就是合同、债权、物的流转,如果附有专利技术则涉及知识产权,如果有人偷窃或者歹徒用来行凶便构成了犯罪等等问题。

(这种法律思维方式久了,就自然养成做为法律工作者的“职业病”,这恰巧是我们所需要的品质。

第五,善于质疑与自我解疑(从属-特性-比较-目的、效果)

法律的规定是不同阶级不同时代的人根据当时当地的具体情况而制定的,古时法律必然不可用于今日,他国法律在本国也不一定适用,就连已经制定的法律也难免有不完备之处。

所以,同学们学习法律在扎实基本功的基础上要敢于生疑、善于质疑,多问几个为什么。

当然初学法律大多时候是因为知识不完备、理解不透彻而无疑而疑、空处生疑,这不要紧,关键在于要学会自我解疑。

通常的方法是从概念入手,探索其上位、下位概念,(知识的结构就好比一座金字塔,越是上位的概念愈加抽象也愈能涵盖更多内容。

那么除去顶端和末端,每个概念都有统领他的上位概念与它所涵盖的、所进一步分类而得出的下为概念,搞清楚上下位概念就能更加精确的描述概念的内涵与外延,给他一个清晰的定位)比较相似概念,或者从抽象出的法律问题入手,比较相似问题、相似制度,进而联想日常生活中的道理、通常人的行事方式,进一步联系调整这一问题法律制度的立法精神,它所维护的是什么,它所避免的是什么,问题常常能够迎刃而解。

通过自己的思考常常能想通不明了、不曾触及的问题,对同一问题在不同的法律层面与角度上会有更深层次的理解。

质疑-解疑的模式对我们学习法律是很有帮助的。

第六,学会宽容与刻苦(诸多理论、法律不完备、老师万能)

学习法律,除了严谨的态度,还要有一颗宽容的心。

众多学说彼此相异相鄙,让人摸不清头脑,不要混乱,要知道这是为了探求真理。

我们只需要理解并认同一种,初学则以课本为准。

想要弄清楚法律规定、具体法律程序,结果法律并没有规定,不要急躁。

要知道有时确实是法律规定的不完备,有时确实是法律为今后经济、社会发展留下的后手,是科学的立法方法。

想要请教老师,却发现老师也不能回答你提出的问题,不要生气。

要知道老师的专业不同,经历各异,知识储备有限,确实不是万能的机器人,我想即使是机器人也不是万能的。

“非所不愿,实所不能也”。

有些领域甚至并不比同学知道得多一些,这就需要我们共同探讨,相互学习。

面对诸多的不清楚、不明白、不如意,同学们,你们怕了吗?

法律需要理解的东西不少,需要识记的东西更多,不要怕,再多的东西只要坚持和刻苦一定可以掌握。

国家未来的理论研究,立法、司法、执法的过程需要你们的参与,祖国法律的未来,靠你们!

二、知识产权的界定(30分钟)

畅谈完法律以及如何学习法律,并且同学们已经对知识产权有了初步的了解,接下来我们正式学习教材内容,用专业术语给知识产权下一个定义。

(一)知识产权的定义

第一,国内学者的定义

本书:

人们对自己的智力活动创造的成果和经营管理活动中的标记、信誉等依法享有的权利。

其他学者给出的定义:

“知识产权是基于创造性智力成果和工商业标记依法产生的权利的统称”——人大刘春田教授(曾年两次入选全球50位最具影响力的知识产权人物,今年7、8月他又获奖了)

“知识产权,是指民事主体依法对其在科学、技术、文学艺术等领域从事智力劳动所创造的智力成果所享有的专有权”——大连海事王利民教授

“知识产权指的是人们可以就其智力创造的成果依法所享有的专有权利”——已故社科院郑成思教授

“知识产权是人们对于自己的智力活动创造的成果依法所享有的专有权利”——中南财经政法大吴汉东教授

郑成思教授与吴汉东教授在知识产权法领域被誉为“南吴北郑”,他们的著作十分具体、详实,推荐同学们在高年级具体学习时参考阅读。

我们发现,不管何种定义,都是在强调以下几个关键词:

人智力成果、标记等依法权利或专有权,主体是人,客体是智力成果、标记等,行使前提与方式是依据法律,实质是权利。

第二,我国港、澳、台地区与国外学者的称谓

“一切来自知识活动的权利”——比利时皮卡第

英语intellectualproperty,德语geistigeseigentum[`gaistigis][`aigntu:

m],港澳台译为智慧财产权或智力财产权。

日本“知的所有权”“无形财产权”

第三,《建立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公约》的列举性定义

创作性成果权利:

发明专利权、工业品外观设计权、版权、软件权、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权、植物新品种权、技术秘密权

识别性标记权利:

商标权、商号权、其他与制止不当竞争有关的识别性标记权

总之,知识产权强调知识的力量,但并不等同于知识。

而是人们在知识创造的基础上,对智力成果、标记等依法所享有的权利或着说专有权利。

(二)知识产权在民法中的地位

第一,知识产权是民事权利体系中的一种

人身权:

包括人格权身份权

民事权利财产权:

包括物权、债权

知识产权:

主要包括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

在民法通则中,知识产权是被安排在与人身权、财产权并列的位置,这就说明知识产权是一项民事权利,是一种私权,是平等民事主体间的权利,是与公权力相区别的权利,原则上更加注重当事人的意思自治与利益保护,而不是侧重权力强制与国家、社会客以义务的履行。

这种安排还说明知识产权是与单纯的人身权、财产权属性不同的第三类权利,它兼具人身与财产双重属性,在制定规则与行使权利时要同时注意保护这两个方面。

从人身与财产的关系来讲,首先人身是财产的来源和支撑,法学家耶林在其经典著作《为权利而斗争》中曾宣称:

“我通过使之为我物,而给它打上人格的印迹。

因此,有人侵害之就是侵害我的人格。

谁若殴打之,就是殴打含于其中的我自身——所有权无非扩展到物上的我的人格的外缘而已”,这说明了作为财产基础的,单纯维护人身、人格的价值取向,因为人的价值是无法用财产来衡量的;

另一方面财产是人格存在的证明,传统民法奉行“无财产即无人格”的规则,即没有承担责任的财产就不具有法律上的主体资格。

这种规则则更加注重对财产的价值利益的保护,包括财产静态的所有权与动态的转让安全等。

财产与人格的权利两分的实际效益在于,区分两种不同权利,分别适用不同的规则,使权利得到更好的保护。

而知识产权则要区分属性中所含的两个方面,分别适用其规则。

第二,民法是知识产权各专门法的一般法,民法的基本思想、类似制度有助理解知识产权制度

相对于知识产权来说,民法是一般法,民法的基本精神和基本原则适用于知识产权。

比如说民法的平等、自愿、公平、诚信、公序良俗等原则。

物权与知识产权同属绝对权,民法中的物权登记制度与知识产权的登记更是十分类似,但有所不同,在学习知识产权法的过程中有助于理解。

第三,知识产权是特别法,有关问题优先在知识产权框架内解决

知识产权脱胎于民法,在近代立法中,知识产权曾经一度按照物权来加以保护,但知识产权的分离更加注意到其特殊属性,无疑是一种法律的进步、社会的进步。

在解决具体法律问题、适用法律时应当优先适用知识产权的具体规定。

总之,知识产权涉及一种平等主体间的财产关系,因而是民事权利;但又不限于财产关系,因而是一种新型民事权利。

在学习知识产权的具体制度时可以联想记忆,加深理解。

课堂小结、布置作业:

(5分钟)

这一讲共讲了两个问题,知识产权介绍部分只需要大家认真感知,重点是知识产权的概念,要求大家掌握。

知识产权与民法的关系是难点,希望大家在今后的学习中能够慢慢理解。

 

亲近同学,了解同学的知识储备情况,建立师生互信。

 

从法律到各类法律再到知识产权法,提出问题“什么是知识产权”引入课程。

 

法律是阶级统治的工具,是公民让渡权利实现共同统治的制度安排,代表着公平正义。

 

知识产权法是具体的部门法,需要从知识产权入手进行了解。

 

从知识、产业、权利三方面对知识产权进行拆文解字,让同学形成初步印象。

 

联系学习、生活、就业谈知识产权的重要性。

 

从学习技巧、学习方法、思维习惯、学习态度等法规面讲解。

 

列举出各学者定义、各国家称谓、《公约》定义,帮助同学掌握教材定义。

 

引申阐述知识产权与民法的关系,让同学们在宏观上有所认识,有助于日后的学习。

 

知识产权是私权而非公权,是绝对权而非相对权,是人格与财产并重的权利,要适用相应部分的规则,为今后的学习做好铺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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