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届毕业生离校工作方案

首都师范大学

2014届毕业生离校期间纪律要求

为维护学校正常的教学、科研秩序,同时又使2014届毕业生圆满完成学业,办理好离校的相关手续,顺利走上工作岗位。

现提出首都师范大学毕业生离校期间纪律要求,请同学们遵照执行。

1、自觉遵守《首都市民文明公约》和《首都师范大学学生手册》的有关规定,认真履行公民义务,做到文明离校。

2、严格遵守学校各项制度,维护校园秩序,服从学校管理。

3、严格按照学校和院系的统一安排,认真完成毕业期间的各项工作。

4、遵守学校的公寓管理制度,及时办理退宿手续,在规定时间内带好个人物品离开宿舍,服从公寓管理人员的管理。

5、不得在宿舍及其他公共场所大声喧哗、吵闹,不要影响他人的正常工作、学习和生活。

6、严禁酗酒、赌博、摔砸酒瓶、乱扔杂物、燃点废物、使用明火等。

7、爱护校内所有公共设施、设备。

8、在离校期间要保管好自己的财物,以防丢失。

9、凡违反毕业生在校纪律要求者将按照《学生违纪处罚条例》、《学籍管理》中的有关规定从重给予行政处分,直至取消毕业资格。

 

首都师范大学招生就业处

2014年5月

 

首都师范大学2014届毕业生离校工作方案

1.毕业班期末考试:

5月9日(星期五)结束

2.各院系毕业活动:

5月26日-6月6日

毕业生鉴定、填写毕业生登记表、照毕业照等

3.毕业生体检:

5月21日(星期三)至23日(星期五)

时间

7:

30

8:

10

8:

50

9:

30

10:

10

10:

40

5月21日

文学院

政法学院

历史学院

教育学院

外语学院

书法院、高等教育研究所

5月22日

数科院

物理系

化学系

资环学院

管理学院

马教院、教育技术系

5月23日

信工学院

音乐学院

美术学院

生科院

初教院

计算机联合研究院

参加人员:

未参加过体检的毕业生(包括研究生)

地点:

校医院具体要求及注意事项(详见附件二)

提示:

毕业生公费医疗报销截止到6月25日,就诊截止到6月23日。

4.毕业生欠费的补交及助学金、校园卡余额、派遣费的发放

请有助学金、劳务费、派遣费的毕业生务必保留在学校登记的银行卡至7月底。

(1)毕业生补交欠费:

6月20日(星期五)前,请毕业生在离校前登录“校园信息门户”在“学生缴费管理”中查询自己是否有欠费,如果有欠费,请及时通过网银将所欠费用交齐,否则将会影响办理离校手续;如果对所欠费用有异议,请到财务处14号窗口或拨打电话68902735咨询。

(2)毕业生助学金发放:

毕业生7月份助学金、部分毕业生劳务费需要7月8日左右打入银行卡中。

(3)毕业生校园卡余额:

数字校园中心于7月2日早将离校学生校园卡冻结,财务处于7月8日左右返还至对应银行卡中。

(4)派遣费:

财务处于7月8日左右将毕业生派遣费打入银行卡中。

5.图书馆手续办理:

☆5月26日-6月20日毕业生向图书馆提交纸本和电子版论文

☆5月31日毕业生校园卡借阅权限到期,阅览功能可使用至6月20日

☆5月31日前归还所有借书(详见附件三)

6.户档留存办理:

时间:

6月4-6日上午8:

30-11:

30下午13:

30-17:

00

时间

上午

下午

6月4日

文学院

政法学院

历史学院

教育学院

外语学院

书法院、高等教育研究所

6月5日

数科院

物理系

化学系

资环学院

管理学院

马教院、教育技术系

6月6日

信工学院

音乐学院

美术学院

生科院

初教院

计算机联合研究院

学前教育学院

地点:

北一区就业指导中心会议室

7.户口迁移地址登记

时间:

6月4-6日上午8:

30-11:

30下午13:

30-17:

00

地点:

户籍办公室(本部图书馆北侧红楼201)(详见附件四)

注:

户口在校的所有学生都需要到户籍科进行个人信息确认

户籍地址登记和迁出领取必须本人办理,不允许代办和邮寄

考上研究生的同学,包括考本校研的同学,也要到户籍科登记

京外生源确定二分回省的毕业生可提前去办理

8.贷款毕业生还款确认

时间:

5月15日(星期四)前办理完毕,具体内容及要求另见通知

9.党员组织关系转递:

6月5-6日,6月9-12日

地点:

组织部(具体工作要求详见附件六)

时间

院系

6月5日

文学院、政法学院、初等教育学院、中国书法研究院

6月6日

物理系、化学系、生命科学学院、马克思主义教育学院

6月9日

外国语学院、教育学院、数科院、教育技术系

6月10日

历史学院、资环学院、信息工程学院

6月11日

管理学院、计算机联合实验室、高等教育研究所

6月12日

美术学院、音乐学院、科德学院、学前教育学院

10.团员组织关系转递:

6月10日前由各院系团委安排

11.核对毕业生数据库

6月13日之前,就业中心与教务处和研究生院联合进行

12.教务及研究生系统相关工作:

6月16日(星期一)前

审查毕业资格、毕业生学籍库,统计结业生和无学位生、打印证书等(具体由教务处及研究生院安排)

13.校园卡信息查询、结算与加盖“离校留念”章:

6月10日(星期二)开始:

毕业生查询校园卡信息并完成离校项目

6月19日-20日:

毕业生完成离校所有项目,由数字校园核对后加盖“离校留念”章(详见附件五)

14.学生公寓手续办理:

办理时间:

8:

00-17:

00

☆6月20日:

在本校继续升学毕业生集中存放行李

办理地点:

详见学生公寓通知

☆6月20日:

外地毕业生托运行李

办理地点:

校本部学生公寓7号楼前

☆6月20-21日:

毕业生办理退宿手续

办理地点:

校本部学生公寓办公室,北一区学生公寓办公室,北二区学生公寓办公室,9A楼一层办公室,9B楼一层办公室,东校区学生公寓办公室

☆6月20日,学前教育学院专科学生办理退宿手续

办理地点:

良乡学生公寓2号楼一层大厅

注:

请学生务必于6月23日(含)前离开宿舍,6月24日8:

00将进行宿舍楼清理。

15.报到证办理与领取:

6月16-18日:

就业计划报批

6月18日下午:

各院系到就业中心领取报到证并核对后,自行分发给学生。

16.全校毕业典礼:

时间:

6月20日(星期五)

地点:

首都师范大学体育馆

17.外地毕业生凭报到证复印件领取户口迁移卡:

时间:

6月19日-20日

地点:

本部图书馆北侧红楼201

18.离校:

6月23日

☆各院系确认以下手续办理后,发放报到证及毕业证、学位证:

确认毕业生去向及是否填写“选择去向表”

确认校园卡已经加盖“离校留念”

核对毕业生在院系有无其他需要办理的手续

☆研究生离校手续办理按照研究生院有关通知执行。

19.档案转递:

7月1日开始

招生就业处

2014年5月

 

附件一:

毕业生离校工作日程

时间

工作安排

负责部门

5月9日

毕业班考试结束

教务处、研究生院

5月13日

职能部门协调会

学校办

5月15日

院系及相关部门协调会

学校办、招就处

5月21-23日

毕业生体检

校医院

5月26-6月20日

毕业生向图书馆提交纸本和电子版论文

图书馆

5月26日-6月6日

毕业生鉴定、填写毕业生登记表、照毕业照

各院系

5月31日前

毕业生办理退还图书等手续

图书馆

6月20日前

毕业生查询是否欠费,毕业生还欠款

财务处

6月4-6日

户档留存

招就处

6月4-6日

户籍迁移登记

户籍办

6月10-20日

毕业生查询离校信息,办理相关项目

数字校园建设中心

5月15日前

贷款毕业生还款确认

学生处

6月5-6,9-12日

毕业生党员转递组织关系

组织部

6月10日前

毕业生团员转递组织关系

各分团委

6月16-18日

上报毕业生就业方案

招就处

6月16日前

审查毕业资格、核对毕业生学籍库、证书

教务处、研究生院

6月20日

在本校继续升学毕业生集中存放行李

公寓中心

6月20日

外省毕业生托运行李

公寓中心

6月20-21日

毕业生办退宿手续(含学前教育学院)

公寓中心

6月19-20日

毕业生加盖“离校留念”章,数字离校完成

数字校园建设中心

6月19-20日

外地毕业生凭报到证复印件领户籍卡

户籍办

6月20日

毕业典礼

学校办、学生处、研究生院

6月24-27日

装毕业生档案

各院系

7月1日

开始转递毕业生档案

招就处

7月8日左右

将助学金、劳务费、派遣费、校园卡内余额,发放及返还到银行卡中

财务处

注:

毕业生办理手续时均须携带校园卡

附件二:

2014届毕业生校医院体检要求及注意事项

一、毕业生体检要求

1、必须空腹

2、每人带一寸证件照一张

注:

①请各院系于5月20日8点—16:

30以班为单位到校医院保健科417室交费(100元/人)并领取体检表;

②已经参加过体检的毕业生将原件交至院系就业工作办公室。

二、毕业体检温馨提示

✧请提前在体检表和化验单填写自己的姓名、年龄、院系、联系电话、体检表贴照片

✧体检前日注意休息,不要饮酒;体检当日早晨空腹。

✧请从医院侧门进入医院开始体检;体检结束正门离开。

✧体检时间:

7:

30-11:

30

三、各层体检项目

◆一楼体检项目:

拍胸片、身高体重

注意:

本次体检胸透改为拍片。

✧拍片时务必注意事项:

1)摘掉脖子上项链、吊坠;

2)只穿一件单衣;

 

(要求:

衣服上无装饰物,无塑料,无扣子,无金属,无漆字画,女生需脱掉胸罩。

3)长发女生将头发一律扎起在头顶。

◆二楼体检项目:

抽血、内科、血压

◆三楼体检项目:

外科、五官科

◆四楼体检项目:

眼科

✧体检完成后,请将体检表交回一楼咨询台。

✧如有疑问请到咨询台询问。

校医院

2014年5月

 

附件三:

关于毕业生停止借书、使用网络阅览室的通知

一、2014年5月31日毕业生借阅权限到期,6月1日起图书馆不再向毕业生提供外借服务。

请毕业生于5月31日(含)前归还所有外借文献,包括馆际互借图书、馆际互借证等。

二、有遗失或者损坏图书馆文献资料的毕业生,确定无法找回的,建议赔偿原样文献,实在无法购买原样文献的可以赔款,前者到所借文献借还处办理手续,后者到图书馆办证处办理。

相关手续请于5月31日前办理完成。

三、6月20日前毕业生可以凭校园卡可以进入图书馆各阅览室阅览,包括网络阅览室。

四、博士硕士研究生在毕业论文答辩通过后,向图书馆提交电子版论文和纸本论文。

电子版论文可随时通过图书馆网上论文提交系统提交(说明详见图书馆主页——学位论文——论文提交——相关文件——《毕业研究生向图书馆提交学位论文的要求》。

电子版论文通过后,请于5月26日至6月20日,将纸本论文交到北一区或本部图书馆网络阅览室;论文提交有疑问的可电话咨询。

咨询电话:

68903271-22。

办公时间:

周一至周五8:

00-11:

30;13:

00-16:

30,周四下午及节假日暂停。

 

图书馆

2014年5月

 

附件四:

2014届毕业生办理户口迁移登记的通知

各院系:

今年毕业生户口迁出工作将于6月4日—6日进行,地点在保卫处户籍办(本部图书馆北侧红楼201室)。

户口在校的所有学生都需要到户籍科办理户口迁出手续,以免造成毕业生户口遗留的问题。

已经签订三方协议的学生,持三方协议书到户籍科办理户口迁出手续。

定向生和已经确定回原省二分的学生,持校园卡或学生证,到户籍科办理户口迁出手续。

(注:

已经确定回原籍、考上研究生的学生,可以提前至户籍科办理手续。

迁移地址登记说明:

迁移地址可为家庭地址或单位地址,需要写明:

XX省XX市具体到门牌号码或者到XX村(不能填写XX派出所)。

一旦办理了户口迁出手续,无法办理户口迁回或更改,请学生提前询问好地址再来登记。

例如:

张某找到山东大学教师的工作,工作单位能解决其户口,迁移地址应填写:

山东省济南市山大南路27号山东大学。

例如:

王某想把户口迁回家,迁移地址可为自己名下房产,或跟父母户口本上地址一致,迁移地址应填写:

山东省烟台市牟平区龙泉镇小苇子村。

例如:

宋某考上了清华的博士,迁移地址应填写:

清华大学XX学院。

拿到派遣证或录取通知书后,凭复印件到学校户籍科领取户口迁移证。

保卫处

2014年5月

                               

附件五:

2014届毕业生办理自助离校手续及离校信息查询办法

目前毕业生持有的校园卡按照规定需要办理校园卡结算等手续,同时本着以人为本、为毕业生提供便利服务的原则,毕业生也可以通过自助查询机进行离校相关信息查询。

现将查询及结算等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2014届毕业的本科生及研究生均需通过设在校园内的自助查询机办理上述手续,(其中东校区毕业生到本部图书馆办理,良乡校区毕业生到综合楼1121办理。

)延长学籍的学生不需办理离校手续。

二、6月10日开始,学生本人持校园卡到自助查询机上查询本人离校信息,并按照提示办理相关手续。

学生需要提前办理的手续有以下五项内容:

⏹缴纳欠费

⏹还清校图书馆及院系资料室图书及缴纳相关费用

⏹有贷款的同学,签署还款确认书

⏹研究生将电子和纸本毕业论文提交到图书馆

⏹办理组织关系

⏹办理户籍迁移手续或办理户档留存手续

三、必须先办理完成退宿手续才能办理校园卡自助离校手续。

四、6月19-20日9:

00-17:

00,学生本人可持校园卡到任意一台自助查询机处完成下列工作并办理校园卡自助离校手续

⏹确认各项离校工作均已完成

⏹自助办理离校确认

⏹校园卡加盖“离校留念”章

说明:

1.盖章后的校园卡在7月1日之前仍可以学生身份进行消费。

7月2日早晨,数字校园建设中心将全部离校学生校园卡冻结,并于7月8日左右将卡内余额返还到银行卡中,请同学们暂时不要注销银行卡,待还款完成后方可注销。

2.校园卡盖章后样式

背面

3.设立学生自助查询机的公共场所有:

◆本部图书馆二层大厅

◆北一区图书馆二层大厅

4.各院系副书记可以查询本院系毕业生离校手续办理信息,各院系资料室可以添加修改院系资料室借书情况。

 

数字校园建设中心

2014年5月

 

附件六:

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移须知

1.什么是党员组织关系?

党员组织关系,是指党员与党的基层组织的隶属关系。

按照党章规定,每个党员不论职务高低,都必须编入党的一个支部,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接受党内外群众的监督。

党员一旦被编入党的支部,从此就确定了他的组织关系。

党员因升学、就业、调动工作、参军、招工以及其他原因,需要从一个单位或地区到另一个单位或地区,应按规定转移党组织关系,即开写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

2.对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移有哪些规定?

高校毕业生党员,已经落实工作单位的,应将组织关系及时转至该单位党组织;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既可将组织关系转移到本人或父母居住地的街道、乡镇党组织,也可随同档案转移到县以上政府人事(劳动)部门所属的人才(劳动)服务机构党组织;无特殊原因,毕业生党员不得将组织关系留存学校。

3.如何办理组织关系转移手续?

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移应根据所在院系的安排来办理。

一般程序是这样的:

党员应在确定工作单位后,主动向所去单位党组织询问介绍信抬头如何写,然后到院系党委办公室办理,院系再统一到学校组织部办理,最后把介绍信发到党员手中,由党员本人把介绍信交到新单位党组织。

4.组织关系介绍信与党员档案的区别?

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是党员证明身份和转移组织关系的一份凭证,需要自己完成转移手续;毕业生党员档案作为个人档案的一部分,是和个人档案存放在一起的,一般由学校完成个人档案转移手续;毕业生党员必须通过组织关系介绍信来转移组织关系,不能认为党员档案转移可以代替组织关系转移。

5.组织关系转移地点和个人档案存放地点的联系和区别?

组织关系转移地点和个人档案存放地点可以一致,也可以分开。

主要以该地点是否接受组织关系或个人档案、是否便于个人参加组织生活等为转移依据。

例如办理户档留存的学生可以将组织关系转至本人或父母居住地的街道、乡镇党组织,也可随同档案转移到县以上政府人事(劳动)部门所属的人才(劳动)服务机构党组织。

6.组织关系介绍信的携带与保管

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由党员自己携带,妥善保管,不得涂改,到了新单位应立即交给党组织。

如果不能自已携带,应由机要交通或机要邮政转递。

7.关于组织关系介绍信的有效期问题

组织关系介绍信的有效期一般不超过30天,党员应在有效期内把组织关系交到新单位党组织。

对超过六个月不接转组织关系的党员,按照党章规定,以自行脱党处理。

8.组织关系丢失如何处理?

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若丢失,党员本人应立即写一份重新办理组织关系的申请,写明原因,再到原所在院系开具证明,并重新开具组织关系介绍信。

转出时间超过6个月的不再办理补开手续,按自行脱党处理。

9.党员换了新单位如何处理?

党员应在有效期内及时完成组织关系介绍信转移,若后期换了新单位,可从组织关系介绍信转往地新开组织关系介绍信,再转至新单位。

党委组织部

2014年5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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