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量标准化检查评分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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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标准化检查评分表
项目
项目内容及标准
标准分
检查方法
评分办法
得分
扣分原因
一
安全
管理
机构
和人
员资
质
(21
)
1.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足安全
管理人员
5
检查机构
设置及人
数
安全管理机构不健全该项不得
分,安全机构人员不足,每缺 1
人扣 1 分
2、法定代表人、矿长、生产副矿长、机电
副矿长、安全副矿长、总工程师(技术
负责人)取得安全资格证
6
检查资格
证书
法定代表人、矿长、生产副矿
长、机电副矿长、安全副矿长、
总工程师(技术负责人)每发现 1
人无证上岗本项不得分
3.特种作业人员(瓦斯检查员、安全员、
爆破工、绞车司机、采掘机司机、电机
车司机、把钩工、电钳工、监测工等)
必须取得操作资格证
6
检查证件
瓦斯检查员、安全员、爆破工、
绞车司机、采掘机司机、电机车
司机、电钳工、监测工每发现 1
人无证上岗的该项不得分,其他
特种作业人员每发现 1 人未持证
上岗扣 1 分
4.必须有职工岗前安全培训计划,安全教
育培训符合要求,相关资料妥善存档管
理
2
查看计划、
培训档案
等
无培训计划扣 1 分,井下作业
人员未按规定培训发现 1 人扣 1
分,培训考核不存档扣 1 分
5.按规定成立工会组织,设立安全群众监
督站,配备人员。
2
查看资料
未成立工会组织,不得分,人
员配备不足,扣 1 分
二
安全
制度
及落
实情
况
(6
)
煤矿应制定和落实下列制度:
1.各级领导、岗位人员、职能机构安全生
产责任制;
2.矿级领导和生产经营管理人员入井带班
制度;
3.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报告制度;
4.安全质量检查及跟踪处理制度、安全监
测监控联合值守制度;
5.安全办公会议制度;
6.安全目标管理及奖惩制度;
7.安全技术审批制度;
8.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9.设备器材检查维修管理制度;
10.爆破器材使用管理制度;
11.入井检身和出入井人员清点制度
6
逐项检查
各种制度
及落实情
况
1、2、3 条有缺项或未落实到
位,本项不得分,4-11 条每缺 1
项或未落实到位扣 2 分
三
图纸
资料
管理
(5)
煤矿应有下列图纸:
1.矿井地质和水文地质图;
2.井上、下对照图;
3.采掘工程平面图;
4.通风系统图和网络图;
5.井下避灾路线图;
6.井上、下供配电系统图和井下电器设备
布置图;
7.井下运输系统图;
8.瓦斯抽采系统图;
9.安全监测装备布置图;
10.排水、防尘、防火注浆、压风、充填
等管路系统图;
11.井下通讯系统图;
12.主要巷道布置图
5
查看图纸
资料
《井上下对照图》、《采掘工程
平面图》、《通风系统图》三种图
纸每缺 1 种或发现图纸与实际不
符的本项不得分,内容不全或填
绘不及时 1 处扣 1 分;其他图纸
每缺 1 种或与实际不符扣 1 分
安全管理质量标准化标准及考核评级办法(100 分)
一安全管理
项目
项目内容及标准
标准分
检查方法
评分办法
得分
扣分原因
四
操作
规程
和作
业规
程
(5)
各工种操作规程齐全。
采掘工作面均有
符合《规程》规定的作业规程,且符合工
作地点实际情况,并经总工程师(技术负
责人)审批。
作业规程内容符合相关法规
和标准,有针对性、可操作性,内容齐全、
整洁,图文清晰,保存完好,学习、贯彻
手续完备,有考核和签名。
施工及地质条
件变化时有补充措施。
维修作业点有符合
要求的安全技术措施
5
逐项检查
作业规程缺少 1 种该项不得分,
主要工种的操作规程每少 1 种扣
1 分,内容不符合要求 1 处扣 1
分,其他工种操作规程每缺少 1
种扣 0.5 分,维修措施缺 1 项或
内容不符合要求扣 1 分
五
矿用
产品
和安
全规
划、
安全
费用
(9)
1.按规定使用有煤矿矿用安全标志的产
品;需检测检验的矿用产品按要求送有资
质单位进行检测检验
3
按规定检
查标志和
检测检验
情况
发现一台(件)设备无煤矿矿
用安全标志或使用国家明令淘汰
禁止使用产品,该项不得分。
发
现 1 样使用产品未按要求送有资
质单位检测检验合格的,扣 1 分
2.井下各类标志牌齐全、清晰、准确
2
抽查
发现一处不规范扣 1 分
3.按规定提取和使用安全费用、安全风
险抵押金、维简费
2
查台帐及
有关资料
未提取该项不得分;提取不足
或未按规定管理和使用的扣 1 分
4.年度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生产建设
长远发展规划、年度生产建设计划、安全
技术发展规划、安全技术措施计划等的编
制和贯彻落实情况
2
逐项检查
未编制该项不得分,编制内容
不全扣 1 分;未落实一项扣 1 分
六
上级
检查
落实
情况
、
技术
资料
建档
管理
(6)
1.对上级的有关文件和指示精神、上级
现场检查提出的隐患和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4
查阅有关
文件和资
料管理,
现场检查
未贯彻落实指示精神,1 次扣
2 分,对上级检查提出的隐患和
问题未整改完善 1 次不得分
2.技术资料需建档管理,档案明确清晰
2
查阅有关
技术资料
不合格 1 处扣 0.5 分
七
停
产
整
顿
及
复
工
情
况
(8)
1.停产整顿情况。
3
检查资料
年度内被停产整顿 1 次该项不
得分。
2.开工和复工的方案、措施和上级验收
批准情况
3
检查资料
年度内违反 1 次该项不得分
3.“三违”情况的检查
2
根据记录
和现场检
查
存在如下现象之一的,该项不
得分:
1、瓦斯超限作业的;2、
无风或微分作业的;3、未消除水
患作业的;4、有突出预兆作业的;
5、存在其他重大安全隐患作业的
项目
项目内容及标准
标准分
检查方法
评分办法
得分
扣分原因
八
监
测
监
控
系
统
管
理
(12
)
1、煤矿应将安全监测监控系统主机或显
示终端设置在矿调度室内,实行调度指挥
与安全监测监控联合值守制度
3
现场检查
安全监测监控系统主机或显示
终端未设置在矿调度室内,该项
不得分。
未实现联合值守的扣 1
分
2、煤矿应明确安全监测监控管理及维护
机构,配齐相应的系统维护人员(可入井)
:
设计能力 30 万吨/年及以下的矿井,系
统维护人员不得低于 3 人;设计能力 30 万
吨/年以上矿井,系统维护人员不得低于 5
人。
系统维护人员应熟悉“一通三防”、电
器控制、安全监控系统运行基本知识和电
脑操作应用技能,并经三级及以上煤矿安
全培训机构取得资格证书
3
检查资料
及人数。
未设置机构该项不得分;
安全监测监控系统维护人员每
缺一人扣 1 分;安全监测监控系
统维护人员未取得培训资格证上
岗,发现一人扣 1 分
3、煤矿安全监测监控系统的主机必须双
机或多机备份,24h 不间断运行并有人值
班。
当工作主机发生故障时,备份主机能
在 5min 内投入正常运行。
安全监测监控系
统中心站应保证双回路供电并配备不小于
2h 在线式不间断电源。
中心站设备应有可
靠的防雷电接地装置。
安全监测监控系统
发生故障时必须立即处理
3
检查监测
监控中心,
系统维护
人员现场
操作演示。
无备份主机或备份主机不能正
常运行,该项不得分;主机与备
份主机相互转换时间超过 5min,
扣 1 分。
未实现双回路供电扣 1
分;无大于 2 小时在线式电源扣
1 分。
无防雷电接地装置扣 1 分。
防雷电接地装置不可靠,扣 1 分
4、煤矿必须与本集团公司或所在县(市、
区、特区)安全监测监控系统联网
3
现场检查
并操作。
未实现联网该项不得分;实现
了联网,但检查时不能正常运行,
扣 1 分
九
监
测
监
控
传
感
器
设
置
(12
)
1、安全监测监控传感器的种类、数量、
安设位置、信号电缆和电源电缆的敷设等
应符合规定。
传感器示值准确
6
按照
《煤矿安
全规程》、
《AQ1029
—2007》
对照检查.
缺少一类传感器扣 2 分;缺少一
台传感器扣 1 分;每发现一台传
感器安装位置不正确,扣 0.5 分;
每发现一处电缆的敷设不符合要
求,扣 0.5 分;每发现一台示值
超差的,扣 0.5 分
2、采掘作业规程,必须对安全监测监控
设备的种类、数量和位置,信号电缆和电
源电缆的敷设,断电区域等做出明确规定,
并绘制布置图和断电控制图。
井下有采掘
机作业的,必须设置机载式甲烷断电仪或
悬挂便携式甲烷报警仪
6
依照
《煤矿安
全规程》、
《AQ1029
—2007》,
抽查《采
掘作业规
采掘作业规程未对传感器种类、
数量、位置进行明确的,该项不
得分;规程中缺传感器布置图,
扣 1 分,缺断电控制图,扣 1 分。
采掘机未设置机载式甲烷断电仪
或未悬挂便携式甲烷报警仪该项
不得分。
机栽式甲烷断电仪或便
携式甲烷报警仪不能正常显示,
项目
项目内容及标准
标准分
检查方法
评分办法
得分
扣分原因
程》。
发现一台扣 1 分
十
便携
式甲
烷检
测
(3)
按规定佩带便携式甲烷检测报警仪,便
携式甲烷检测报警仪示值准确。
有发放记
录
3
井下现场
检查。
每发现一人(次)未携带和使
用便携式甲烷检测报警仪,该项
不得分;无发放记录及记录不全
扣 1 分;无维修调校制度扣 1 分;
每发现一台示值超差的,扣 1 分
十一
监
测
监
控
系
统
维
护
(13
)
1、建立安全监测监控设备的定期调试校
正制度,所有调校及测试均应建立记录,
报分管领导审阅;安全监测监控设备每月
至少进行 1 次调试、校正;每 7 天必须使
用校准气样和空气样调校 1 次,每 7 天必
须对甲烷超限断电功能进行测试
5
检查调试、
校正记录。
未建立制度的,扣 2 分;未定
期调试、校正的,该项不得分;
有记录,但记录不完整,每发现
一处扣 1 分;记录未经分管领导
长审阅签字,每发现一处扣 1 分
2、地面监测监控中心应建立以下台账和
记录:
(1)安全监测监控设备台账;
(2)安
全监测监控设备故障登记表;(3)检修记录;
(4) 传感器调校记录;(5) 中心站运行日
志;(6) 安全监测监控日报;(7) 甲烷超
限断电闭锁功能测试记录; (8)安全监测
监控设备使用情况月报等;(9)日报必须
有矿长和总工程师审阅签字
4
检查地面
监测监控
中心。
每缺一处扣 1 分;台账、登记、
记录、报表、日志内容不完整,
发现一处扣 1 分。
日报无矿长和
总工程师审阅签字的,每发现一
处,扣 1 分
3、安全监测监控系统的分站、传感器等
装置在井下连续运行 6 个月~12 个月,必
须升井检修;便携式甲烷检测仪和甲烷传
感器应定期送有资质的机构进行检测检验
4
检查检修
记录。
未按时升井检修及检修无记录,
该项不得分。
便携式甲烷检测仪
和甲烷传感器未定期送检的,发
现 1 台扣 1 分
项目
项目内容及标准
标准分
检查方法
评分办法
得分
扣分原因
一
基
础
资
料
管
理
(10)
1.建立支护质量和顶板动态监测分析、处
理制度,有记录资料。
分层开采必须有方案论证
2
检查资料
一项无扣0.5分
分层开采未进行论证的该项不得
分
2.采煤区队坚持开展工作面顶板管理、规
程贯彻落实和安全隐患整改工作,每旬
组织工程质量检查
2.5
检查资料
一项无扣0.5分
3.矿地测部门开展工作面地质及水文地质
预报工作,每月至少有一次预报,预报
必须经矿总工程师(矿技术负责人)签
字认可并向相关部门报告
1
检查资料
资料不全不得分
4.有作业规程和管理制度
(1)作业规程必须符合规程规定和技
术规范要求,并能结合实际,指导现场工
作。
(2)从编制、审批、贯彻、实施有健
全的管理制度,并由矿总工程师(矿技术
负责人)每月至少组织一次复审,并有复
审意见。
(3)工作面支护设计根据类似工作面
矿压观测、地质资料进行科学计算。
(4)工作面有初次放顶、收尾、过地
质构造带、过老巷、采面安装、回收的专
项措施
2
检查资料
缺少一项扣 0.5 分
5.支护材料有基础台帐(规格、型号、数
量及合格证等),有检修记录
1
检查资料
一项无扣0.25分
6.定时(每小班三次)检查乳化液泵站压
力(压力≥18MPa)、乳化液浓度(不低
于 2﹪)、水质清洁、有检查处理记录
1.5
现场检查
压力不够不得分
浓度不够扣 0.5 分
水质不符扣 0.5 分
无记录扣 0.5 分
二
工
作
面
管
理
(60)
1.三直:
煤壁、溜子、单体柱均成一条直
线。
单体柱柱、排距偏差均不大于±100㎜。
炮道宽度不大于作业规程规定 200mm,不
小于 100mm
6
现场检查
一处不符扣 1 分
2.一平:
顶板平整
不出现台阶下沉。
铰接顶梁接顶严实,炮道梁端至煤壁顶
板空顶高度不大于 200mm
4
现场检查
一处不符扣 1 分
3.采面支护
单体柱完好,不漏液、不卸载、无外观
缺损,活柱不低于 200mm。
支柱迎山有力,不出现连续 3 根以上迎
山角过大或退山。
单体柱初撑力 Ф80㎜
≥60KN,Ф100㎜≥90KN。
单体柱不得打在浮煤、浮矸上,必须有
防倒措施,三用阀应平行煤壁,注液口方
向保持一致。
底板松软时,单体柱要穿柱
鞋(钻底量≯100㎜)。
15
现场检查
一处不符扣 1 分
铁木混支的该项不得分
炮采工作面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及考核评分表(满分 100 分)
二采煤
项目
项目内容及标准
标准分
检查方法
评分办法
得分
扣分原因
贴帮柱、前探梁数量及支设方式符合作
业规程规定。
铰接顶梁完好,铰接率>90%,严禁出
现单梁单柱、铁木混支。
炮道内顶梁水平楔数量齐全,与铰接顶
梁联挂。
及时挂梁,破碎顶板要掏窝挂梁,悬臂
梁到位,端面距≤300㎜。
在同一采煤工作面不得使用不同类型和
不同性能的支柱。
必须使用时,必须制定
安全措施并经矿总工程师(矿技术负责人)
批准
4.回柱放顶
切顶排支柱数量齐全,挡矸有效。
特殊
支护符合作业规程要求。
采空区出现局部
悬顶达 10㎡,必须加强支护,悬顶过大要
采取措施进行强制放顶。
放顶时按组配足
水平楔
6
现场检查
一处不符扣 1 分
5.采高
采高控制在作业规程规定的范围内。
保
持活柱不低于 200mm
2
现场检查
一处不符扣 1 分
6.爆破
放炮地点、警戒点有明显警示标志。
安
检员、放炮员、瓦检员必须专职且持证上
岗。
坚持“一炮三检查”和“三人联锁放
炮”制,一次装药一次起爆,雷管、炸药
必须分开存放。
必须使用水炮泥
2
现场检查
一处不符扣 1 分
一次装药分段起爆的该项不得分
7.防滑
倾角≥25°时,刮板输送机有防滑装置,
有防止煤(矸)窜出刮板输送机伤人的措施。
4
现场检查
一处不符扣 1 分
8.端头支护
端头支护符合作业规程规定。
工作面上
下机头、机尾处正确使用 4 对 8 根长钢梁
支护
8
现场检查
一处不符扣 1 分
9.超前支护
上、下出口超前支护距煤壁 10m 范围内
打双排柱,10~20m 范围内打单排柱,并
符合作业规程规定。
超前 20m 范围内支护
完整,高度≮1.6m,人行道宽≮0.7m。
巷道
整洁。
单体柱三用阀、注液口方向应平行
巷帮,并保持一致。
有可靠的防倒措施。
铰接顶梁铰接率达到 100%
8
现场检查
一处不符扣 1 分
10.控顶距
控顶距符合作业规程要求。
进、回风巷
与工作面放顶线放齐
5
现场检查
一处不符扣 1 分
项目
项目内容及标准
标准分
检查方法
评分办法
得分
扣分原因
三
假
顶
和
煤
炭
回
收
(10)
上、中分层假顶工作面:
1.分层开采工作面铺设人工假顶符合作业
规程要求,及时灌浆洒水
4
现场检查
一处不符不得分
2.分层工作面必须把分层煤厚和铺网情况
3
及假顶上冒落大块岩石(>2.0m )记
载在(1:
500)图上
2
现场检查
一处不符扣0.5分
3.分层采高按作业规程规定不得超过
±100mm
2
现场检查
一处不符扣0.5分
4.不任意丢顶煤和留煤柱
2
现场检查
一处不符不得分
一次采全高和底分层工作面:
1.回收率达到要求
4
现场检查
一处不符扣1分
2.不丢顶、底煤。
(必须留时要有专项批
准的措施)
2
现场检查
一处不符扣1分
3.浮煤净(单一煤层和分层底层工作面在
2
2.0m 内浮煤平均厚度不超过 30mm)
2
现场检查
一处不符扣0.5分
4.不任意留煤柱
2
现场检查
一处不符不得分
四
其
他
要
求
(20)
1.进回风巷断面不小于设计断面的
2/3,同时必须满足通风、运输、行人、
设备安装、检修的需要,支护完好
3
现场检查
一处不符扣 1 分
2.进回风巷安全设施齐全完好,其数量及
位置符合作业规程规定
3
现场检查
一处不符扣 1 分
3.进回风巷无淤泥、无积水、无杂物。
设
备、材料、工器具、堆放整齐,挂牌管
理。
电缆、管线吊挂规范。
临时水沟畅
通
4
现场检查
一处不符扣 1 分
4.各种图牌板(设备布置图、工作面支护
示意图、正规作业循环图表、避灾路线
图等)清晰、规范
3
现场检查
一处不符扣 1 分
5.备用支护材料的数量、规格符合作业规
程规定
2
现场检查
一处不符扣 1 分
6.电气设备完好,不失爆,按规定上架,
挂牌管理
1
现场检查
一处不符扣 1 分
7.胶带输送机机架、滚筒、托滚齐全完好,
不跑偏,并使用综合保护。
转载点喷雾
装置齐全可靠
2
现场检查
一处不符扣 1 分
8.行人跨越输送机的地点有过桥。
胶带输
送机机头、机尾、煤仓(溜煤眼)上口
必须有防护装置
2
现场检查
一处不符扣 1 分
项目
项目内容及标准
标准分
检查方法
评分办法
得
分
扣分原因
一
基
础
资
料
管
理
(10
)
1.建立支护质量和顶板动态监测分析、
处理制度,有记录资料
分层开采必须有方案论证
2
检查资料
一项无扣0.5分
分层开采未进行论证的该项不
得分
2.采煤区队坚持开展工作面顶板管理、
规程贯彻落实和安全隐患整改工作,
每旬组织工程质量检查
2.5
检查资料
一项无扣0.5分
3.矿地测部门开展工作面地质及水文地
质预报工作,每月至少有一次预报,
预报必须经矿总工程师(矿技术负责
人)签字认可并有材料向相关部门报
告
1
检查资料
资料不全不得分
4.有作业规程和管理制度
(1)作业规程必须符合规程规定和技
术规范要求,并能结合实际,指导现场
工作。
有突出危险的工作面严禁采用放
顶煤工艺。
(2)从编制、审批、贯彻、实施有健
全的管理制度,并由矿总工程师(矿技
术负责人)每月至少组织一次复审,并
有复审意见。
(3)工作面支护设计根据类似工作面
矿压观测、地质资料进行科学计算。
(4)工作面有初次放顶、收尾、过地
质构造带、过老巷、采面安装、回收的
专项措施
2
检查资料
缺少一项扣 0.5 分
未消突采用放顶煤的本大项不
得分
5.支护材料有基础台帐(规格、型号、
数量、合格证等),有检修记录
1
检查资料
一项无扣0.25分
6.定时(每小班三次)检查乳化液泵站
压力(压力≥18MPa)、乳化液浓度
(不低于 2%)、水质清洁、有检查
处理记录
1.5
现场检查
压力不够不得分
浓度不够扣 0.5 分
水质不符扣 0.5 分
无记录扣 0.5 分
二
工
作
面
管
理
(60
)
1.三直:
煤壁、溜子、单体柱均成一条
直线。
单体柱柱、排距偏差均不大于
±100㎜。
机道宽度不大于作业规程规定
200mm,不小于 100mm
6
现场检查
一处不符扣 1 分
2.一平:
顶板平整
不出现台阶下沉。
铰接顶梁接顶严实,
机道梁端至煤壁顶板空顶高度不大于
200mm
4
现场检查
一处不符扣 1 分
3.采面支护
单体柱完好,不漏液、不卸载、无外
观缺损,活柱不低于 200mm。
支柱迎山有力,不出现连续 3 根以上
迎山角过大或退山。
单体柱初撑力
Ф80㎜≥60KN,Ф100㎜≥90KN。
单体柱不得打在浮煤、浮矸上,必须
有防倒措施,三用阀应平行煤壁,注液
口方向保持一致。
底板松软时,单体柱
15
现场检查
一处不符扣 1 分
铁木混支的该项不得分
高档普采工作面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及考核评分表(满分 100 分)
项目
项目内容及标准
标准分
检查方法
评分办法
得
分
扣分原因
要穿柱鞋(钻底量≯100㎜)。
贴帮柱、前探梁数量及支设方式符合
作业规程规定。
铰接顶梁完好,铰接率>90%,严禁
出现单梁单柱、铁木混支。
机道内顶梁水平楔数量齐全,与铰接
顶梁联挂。
及时挂梁,破碎顶板要掏窝挂梁,悬
臂梁到位,端面距≤300㎜。
挂梁不得滞
后机组 10m(停机要及时跟上),不得在无
柱悬臂梁上再挂悬臂梁。
在同一采煤工作面不得使用不同类型
和不同性能的支柱。
必须使用时,必须
制定安全措施并经矿总工程师(矿技术
负责人)批准
4.回柱放顶
切顶排支柱数量齐全,挡矸有效。
特
殊支护符合作业规程要求。
采空区出现局部悬顶达 10㎡,必须
加强支护,悬顶过大要采取措施进行强
制放顶。
放顶时按组配足水平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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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检查
一处不符扣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