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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坝煤矿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贵州富强圣能源投资有限公司

织金县珠藏镇中坝煤矿

 

2020年3月15日

 

调度指挥中心职责…………………………………………3

调度值班制度………………………………………………5

调度员交接班制度…………………………………………6

安全检查员调度汇报制度…………………………………7

瓦斯检查员工作职责及调度汇报制度……………………9

调度会议制度……………………………………………...11

安全生产办公会议………………………………………...13

班前会议制度……………………………………………...15

请假制度……………………………………………...........16

考勤制度…………………………………………………...18

矿级领导入井带班及地面值班制度……………………..19

入井检身与出入井人员清点制度………………………..23

安全隐患自查自纠制度…………………………………..24

 

调度指挥中心职责

一、认真贯彻安全生产方针,按目标计划协调、组织各单位生产;;

二、掌握产、运、存情况,建立完整的原始记录,认真填写调度台帐,编制调度日报;

三、认真做好上情下达、下情上报工作。

准确无误地传达领导批示、上级通知,并检查贯彻执行情况。

对基层反映的生产活动情况以及出现的重大问题,如实迅速上报;

四、发生重伤及其以上人身伤亡事故、重大非伤亡事故或可能对生产稳定造成较大影响的设备事故,必须按事故汇报程序及时汇报,并协助领导组织人力、物力进行抢救;

五、对主要生产环节的大修时间进行控制,确保均衡生产。

六、做好季节性调度工作,特别是对雨季“三防”,要进行适时调度,防止突发性事故发生;

七、负责组织召开调度例会及生产性专题会议,凡是涉及影响安全生产的问题,有权对同级业务部门进行统一调度,行使调度职权;

八、组织学习生产、安全及调度业务知识,不断提高调度人员综合素质和工作水平;

九、发现问题要到现场,深入基层调查研究,熟悉掌握生产实际情况,提高调度工作质量;

十、认真执行安全询问制度。

询问采掘工作面地质变化情况、工程质量情况、设备运转情况、各大系统有无隐患、违章操作;询问有无计划外停风、停电、瓦斯聚集等现象;询问各类事故和隐患问题的处理情况;

十一、加强调度业务建设,建立完善的原始记录,定期归档保存,不断更新调度通讯设施,采用现代化的调度通讯手段;开展调度业务竞赛,提高调度人员的素质,不断提高调度工作质量。

十二、负责每日及时向上级调度指挥部汇报当日的生产、安全、经营情况;

十三、负责有关会议、文件、通知的传达和传真复印,并按矿领导的指示及时传达至各相关单位。

十四、调度严格落实汇报情况及矿领导下井情况,对特殊情况说明原因,每月开出付款单。

 

调度值班制度

一、矿值班人员值班期间为24小时,要对全矿井的安全生产负责,并全权处理值班期间的安全生产中出现的问题。

当日早8点到第二天8点交接班,认真填写交接班记录,以备查阅。

二、矿值班人员必须按时参加当日班前会和下午七点调度会,并根据安全生产存在的问题进行安排,安排工作必须有针对性,并对井下安全生产汇报反映内容,进行强调及时安排处理并安排复查,以利于安全生产的有序发展。

不按时组织班前会的,每次罚责任人30元;

三、值班期间必须至少有一人在调度台指挥安全生产,严禁脱离岗位,需要离开时必须向当班调度员说明情况及去向和联系方式;

四、矿值班人员在值班期间遇到安全检查或质量月、旬检、可不参加,但是值班的头天必须下井,以便掌握安全生产情况;

五、值班期间如发生工伤或非人身事故(轻伤及以上的人身事故、重大绕幸事故,或影响30分以上的生产事故),值班人员必须及时汇报分管领导,并在第二天的调度会议上汇报值班期间的安全生产情况时,一并汇报事故情况。

经领导确认后的分析处理结果;

六、值班人员因工作需要无法值班时,须向生产矿长请假,安排其他同志代替,但必须向调度主任说明;

七、当班调度员要依照本规定掌握值班人员的活动情况,若发现调度员有帮助值班人员弄虚作假行为的,每发现一次罚责任人30至50元;

八、调度主任将值班人员的值班情况在每月的安全办公会议上公布。

调度员交接班制度

为加强调度管理,严格调度交接班制度,提高调度工作质量,特制定调度员交接班制度如下;

一、在交班前对当班生产情况进行认真分析总结,填写好调度记录。

二、当班发生的主要问题应将处理结果作好记录,待办事宜和未解决的问题要进行详细交班,具体做到“八交清”。

1、交清当班任务完成情况。

2、交清安全生产情况及各类事故,重点工程和关键部位的变化情况。

3、交清领导指示,上级通知通报的贯沏落实情况。

4、交清正在处理和待处理的工作详细内容。

5、交清下一班生产任务预计和可能出现的问题。

6、交清办公设备;交接班时要交清计算机、传真机和调度电话等主要办公设备的使用情况。

7、交接班时,对记录本、传真纸和打印纸等其他办公用品的剩余量要交清,以免影响正常工作。

8、室内卫生,交接班时要保持室内清洁卫生,棹台面办公用品用具摆放有序无浮尘,地面无纸屑、烟头等杂物,烟缸干净无异味。

三、交接班调度员要严格执行“手拉手,口对口,你不来,我不走”的原则,杜绝空岗空班现像发生。

接班调度员要认真听取交班调度员所交的情况,仔细查看调度记录及时掌握情况,对不清楚的情况要当面问清,并要在交接班记录本上签字。

安全检查员调度汇报制度

为了全面强化安全生产指挥协调工作,规范调度工作,发挥调度协调指挥作用,详细了解生产运行情况,为矿领导决策提供准确信息,现对调度室日常汇报工作作如下规定;

一、执行班汇报制度。

应汇报以下内容;当班全矿原煤产量、掘进总进尺、当班人员出勤情况、影响安全生产的因素。

二、执行异常情况立即汇报制度。

主要包括安全事故、影响安全生产的重大隐患。

为规范调度工作,充分发挥调度协调指挥作用,对我矿调度室遇重大隐患、紧急问题、突发事件时的情况汇报作如下规定;

1、人身伤亡事故汇报;井下发生重伤及以上事故,调度员接到事故汇报后,要立即采取措施,自已处理不到的要及时向当班值班领导汇报处理。

2、非伤亡事故汇报;发生影响全矿安全生产的机电事故、二级及以上非伤亡事故或重大安全隐患(矿井主扇停电停风、通风系统发生变化、瓦斯涌出异常、风流中有毒有害气体超限、井下发生火灾以及地面变电站、供电线路、采区变电所、主扇、大型提升设备、主排水系统等发生故障),都要立即向值班领导汇报,并立即启动事故应急预案。

3、突发性事件汇报;对影响矿区稳定的群体性事件以及较大的自然灾害,都要立即向上级汇报,并立即启动应急预案。

三、“三大监控系统”即瓦斯监测监控系统、视频监控系统及人员定位系统,值班人员要严格执行监测监控系统异常情况汇报制度。

主要包括瓦斯超限,监测监控系统数据不能正常上传10分钟以上等情况必须立即向调度室汇报。

四、重大情况汇报

1、巷道贯通;地测科要认真掌握巷道贯通进度,对巷道贯通要在贯通前2天将情况汇报调度室。

2、排放瓦斯、开启采空区以及火区密闭;矿通防队要提前两天将安全技术措施报调度室。

3、与老空贯透、透水预兆;调度室接到汇报后,要立即通知相关部门到现场指导处理。

4、节假日停工、复产工作安排及安全措施、矿井停产大检修工作安全措施、主要大型设备检修(更换)安排及安全措施;各科室要提前两天报调度室。

五、严格执行现场交接班,严禁脱岗、睡岗,认真交清工作面的安全生产情况及存在的问题。

六、入井安全员每班必须向调度室汇报三次,让调度室能如实掌握井下情况,不汇报一次处罚10元

 

瓦斯检查员工作职责及调度汇报制度

为确保全矿安全生产,明确安全目标和强化责任,杜绝各类事故的发生,圆满完成全年煤矿安全生产的各项指标,按照上级文件要求和本矿实际情况制定并实行安全目标管理,特制定本制定。

一、工作任务:

1、严格遵守煤矿各项规章制度及本岗位有关标准、安全规程和安全措施,持证上岗,按章作业,对本岗位工作负直接责任。

2、上岗必须按规定检查所使用的仪器和用具,做到仪器完好,用具齐全,并妥善保管和正确使用各种防护用具。

3、坚守岗位,不得空班漏检,严格执行井下指定地点交接班制度、瓦斯巡回检查制度和请示报告制度,做到及时汇报,服从指挥。

4、负责所管区域各检查点瓦斯、二氧化碳等参数检查测量工作,做到数据准确无误。

5、认真填写瓦斯巡回报表,瓦斯记录牌板,损坏后要及时汇报、更换。

6、负责局扇运转情况、风筒状况的检查,并及时吊挂临时风筒,严格执行局扇停、送风措施,检查局扇停转原因。

7、详细检查所管辖巷道通风设施的使用和损坏情况、通风巷道的失修情况、风量变化情况。

8、熟悉矿井通风系统和避灾路线,一旦发现灾情,积极协助灾区人员做好救灾及避灾工作。

9、发现所管区域瓦斯积聚或超限等异常情况,查明原因,及时进行处理和汇报。

10、工作中注意观察周围环境,保证自身和他人的安全。

11、接受教育培训,钻研业务技术,不断提高劳动技能和操作水平。

12、按时填写瓦斯手册瓦斯检查日报表。

二、入井瓦检员每班必须向调度室汇报三次,让调度室能如实掌握井下情况,不汇报一次处罚10元

 

调度会议制度

为了全面落实矿领导的决策、决定和指令、强化生产调度管理、落实管理责任,更好地发挥生产调度例会在全矿安全、生产工作中的组织和协调指挥作用,特制定生产调度例会制度。

一、生产调度会议;开会时间为星期一、星期三、星期五、下午5点、主要分析安全生产情况,针对生产薄弱环节,确定生产安排和落实措施,解决生产上所需材料及设备,确保生产计划的完成。

汇报、总结当天生产情况和存在问题的落实情况。

安排布置第二天的生产工作。

二、参加会议的相关要求。

1、各单位必须按要求按时参加生产调度会,参加人员有矿长、总工、安全矿长、生产矿长、机电矿长、调度主任、通防副总、采掘副总、地测副总、机电副总、通防队长、采掘队长、安全班长、瓦检班长、机电班长、机修班长、监控维护工、杂工队长,打钻队长。

2、会议要坚持高效运行、求真务实、重点突出的原则。

汇报人员要准备齐全汇报资料。

要实事求是,简明扼要、重点突出。

3、所有参人员会必须作好会议记录,记录要全面、详细,并认真传达贯彻落实,无故不参加会议者,每一次罚款50元,迟到、早退者一次罚款20元。

开会时间所有参会人员手机必须关机或调到静音,发现手机响每次处罚20元。

4、生产调度会安排的各工作必须按要求的时间进行落实,没有特殊情况不得超过规定的时间;确实因其它因素完不成的,必须向分管领导汇报,征得分管领导同意,方可适当延时,无故不按时完成的,视影响情况和程度,并对有关单位负责人罚款50一200元。

5、调度主任要及时对生产调度会议安排工作的进展和落实情况,并积极进行协调、平衡、确保各工作的顺利开展。

6、各单位必须建立生产调度会安排工作落实情况记录薄,并认真填写贯彻落实情况。

三、不得特殊情况严禁请假,否则按不参加开会处理;

四、本会议制度希望参加人员自觉遵守,从公布之日起开始执行,以上制度由调度主任负责人督促落实。

五、该制度由生产矿长负责。

 

 

安全生产办公会议

为了加强我矿的安全管理,及时解决在生产中出现的各类隐患和存在的问题,使我矿的安全、生产能得到稳定发展,特制定本制度。

一、安全生产办公会议每周一次,具体时间为周日下午7点整。

二、每周的安全生产办公会议由矿长主持,矿长不在家时由安全矿长主持。

参加人员有矿长、总工、安全矿长、生产矿长、机电矿长、通防副总、采掘副总、地测副总、机电副总、调度主任、通防队长、通防技术员、防突检测工、打钻队长、机电班长、机修班长、运输班长、采掘队、班长、杂工班长、安全员、瓦检员、电钳工、监控员、监控维护工、绞车工、办公室主任、调度员、检身工、矿灯房。

三、召开安全生产办公会议之前、各单位要作好充分的准备,认真回顾本周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问题作出书面总结,并提出下一步安全生产工作目标。

四、会上首先由安全矿长贯彻上级有关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及有关安全电文等。

会后,各单位要把上级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到每位职工当中。

五、参会人员要认真听取有关部门提出的安全隐患以及安全管理和安全监察存在的问题,认真听取有关工伤、“三违”及事故的情况通报,做好记录,提出相应的解决办法和措施。

六、会上,矿管理人员要分折当前存在的隐患(问题),落实好解决的办法,确保安全生产,人、财、物的到位,具体落实到有关部门和人员。

七、安全科要认真作好记录,存档备案,对指令性监测较强或作出重大决策的会议,还要写出会议纪要发至相关单位以便贯彻落实。

八、各单位要不折不扣地认真落实安全生产办公会议所决定的事项。

同时,安全部门要对安全生产办公会决定事项的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九、各单位主要负责人要准时参加每周一次的安全生产办公会议,如有特殊情况必须向会议主持人请假。

十、在规定开会的时间内迟到或早退的每次处罚20元,无故不参加的每次处罚50元,开会时间所有参会人员手机必须关机或调到静音,发现手机响每次响每次处罚20元。

十一、该制度从公布之日起执行,请各部门自己自觉遵守。

 

班前会议制度

一、当日值班领导和当班带班领导必须亲自组织生产班前会。

二、参加班前会的值班领导为当日安全生产负责人,值班期间对井上井下,早;中,夜三班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

带班领导为当班安全生产的第一负责人,带班期间对井下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

三、每班班前会在上班时间为;夜班23点30分、早班7点30分,中班15点30分准时召开,各班根据工作地点的情况强调以下问题;

1、主要隐患及相关措施;

2、上一班的不足及本班的改进方法;

3、各环节的人员调配情况及任务分配;

4、安全注意事项及工作安排;

5、不参加班前会的人员不得入井,无故不参加会议下井的,每一次罚款50元,迟到、早退者一次罚款20元。

6、班前会必须由当班带班领导做好记录,矿领导及队干发言要简便,抓其中要害,不说空话,对员工在安全生产方面要严格要求。

7、该制度由生产矿长负责督促落实。

8、本制度从公布之日起执行。

 

请假制度

1、为了加强组织纪律性,严格劳动纪律,保证煤矿的正常生产,管理人员以及各环节、各岗位作业人员一律执行请假制度。

二、因事或因病需要休班的,由本人填写正式请假条,经本人所在部门负责人签字,报副矿长、矿长、矿部批准后,送交财务管理人员,方可休假。

三、地面环节的工作人员请假,由主管地面工作的后勤矿长批准,生产环节的人员请假,由分管生产工作的副矿长批准。

四、批准权限:

安全员、瓦检员、电钳工、五职矿长及五职技术员,1-2日以内的由分管副矿长审批,3-5天的由分管副矿长审批后报矿长批准,6天以上的由分管副矿长审批报矿长审批完,报总经理审批。

必须逐级审批,越权批准的,越权批准部分无效。

五、必须遵守先请假,后休假的原则,除极特殊情况外,一律不准先休假后补假。

六、因事请假的,婚事、丧事请假的,最多可批7天,其它事假酌情批准。

因病需要请假的,必须持医疗诊断书,按诊断书上证明的治疗或休养时间批假。

七、专职人员休假,必须提前请假,由部门负责人安排人员替班后,方可休班,一律禁止擅自休班和自行找人替班、换班、连班。

对经批准发生连班的,一律不准休班后还班。

八、队长休假必须提前请假,由副矿长安排副队长替班,不准自行找人替班、换班、连班。

9、岗位工有事须找同等岗位的人员替代,但每月不能超过3天,若有事请假超过3天的,矿上另行安排人员上班。

10、以上制度请大家自觉遵守,有事不办理好手续离矿的,1-3天按每天处罚100元,超过4天以上的按自动离职处理,(特殊情况打电话说明情况)。

11、本制度从公布之日起执行。

 

考勤制度

一、考勤范围

1、生产部门及地面全体人员

2、下井的科队管理人员、井下三●八制的岗位人员(含组长)。

二、考勤方式:

实行点名考勤。

三、考勤办法

1、凡被考勤人员必须上、下班进行指纹考勤,班前会一律实行点名考勤、专人分口考勤制度、考勤时间;上午7点30分、下午15点30分、零点班为23点30分

2、三班执行点名:

不参加点名按迟到处罚20元/次,

3、每班指纹考勤和专人考勤必须对上,没有指纹考勤的按旷工处理,特殊情况指纹不能考勤的以调度室证明为准。

4、因公外出人员必须经分管领导批准,生产矿长审批后方可办理记工手续。

四、具体要求

1、考勤室要妥善保管各种手续,做到台帐准确。

2、考勤人员不得随意更改考勤数据。

3、要妥善管理好考勤本。

4、每月1日,负责考勤的人员将各单位职工出勤进行汇总,张贴公布,以便让员工查阅对照,有误者3日内到负责考勤的人员更正,过期不候本人自负。

5、个人考勤严格按考勤本数据登记考勤,特殊情况特殊对待。

6、本制度从公布之日起执行。

矿级领导入井带班及地面值班制度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煤矿领导带班下井及监督检查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第33号令)的规定精神,以及集团公司有关领导干部下井带班的相关规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督促各级领导深入现场了解安全生产实际情况,及时发现和消除事故隐患,有效制止违章违纪现象,结合我矿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一、一般规定

1、带班人员范围:

下井带班的矿领导必须是煤矿五职矿长和五职技术员。

2、带班人员必须严格执行下井带班工作计划的安排,特殊情况不能带班的,必须提前与其他带班人员协商调换,确保每班有领导入井带班。

3、带班人员在井下进行交接班,并认真填写带班记录和交接班记录。

二、带班领导职责

1、带班人员必须掌握当班的安全生产状况:

即人员到岗情况、设备情况、生产(作业环境)安全情况、生产任务(产量)完成情况等,对当班的安全生产负领导责任。

2、带班人员必须做到与工人同时下井、同时升井;

3、带班人员必须坚守岗位,加强对重点部位、关键环节的检查巡视,及时发现并组织消除事故隐患和险情,及时制止违章、违纪行为,严禁违章指挥。

4、重点加大对生产中各重点环节的检查和巡视,必要时,重点工作、关键环节及重大隐患的处理必须蹲点把关,杜绝现场安全管理的失控。

5、认真检查各作业点的工作人员是否按操作规程执行,有无违章作业现象,协调所在区域的班队之间、各环节的关系,维护安全生产秩序。

6、发生危及职工生命安全的重大隐患和严重问题时,带班人员必须立即组织采取停产、撤人、排除隐患等紧急处置措施,并及时向矿调度室汇报。

7、认真做好交接班记录,将本班安全生产情况、存在的问题及处理情况需要注意的事项以及对下一班的建议等,填记在交接班记录簿中,同时在带班记录上如实填写本班的安全生产现场情况,现场交接班。

三、矿级领导值班制度及入井次数规定

1、在矿井生产(建设)期间,每天指派1人值班,1人下井带班(必须是矿级领导)。

2、值班人员必须坚持24小时值班制,时间安排:

当日8:

30点至次日8:

30点,值班人员有外出或特殊情况不能值班时,必须向生产矿长说明情况,便于调整值班人员。

3、值班人员在值班时间内全权处理本班所发生的生产安全问题。

4、值班人员在值班期间与遇有重大安全生产问题时,必须有一人到现场解决问题。

5、值班时必须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交接班时要见面签字。

6、每月入井次数规定:

矿长不少于10次:

总工不少于10次,机电矿长不少于20次,安全、生产矿长不少于20次:

副总工程师不少于15次,以上人员下井次数不足的每少一次处罚100元。

(注:

包含带班,特殊情况必须说明清楚原因)。

四、入井按识别卡、矿灯发放记录、入井检查记录及调度考勤为准,弄虚作假、虚报入井者或每月入井少于规定次数的,每次罚款100元,特殊情况必须写出书面原因。

如因当班应带班下井的领导不能下井,必须由本人与其他矿级领导调配,确保每班都有矿级领导带班。

五、为防止矿级领导带班下井走过场,当天带班下井领导姓名、职务和照片要在井口明显位置挂牌公示;煤矿领导每月带班下井工作计划的完成情况,要在煤矿公示栏公示,接受群众监督。

带班下井要重点现场检查带班长、安检员、瓦斯检查员、通风工、放炮员等重要岗位人员履行岗位职责情况,并做好记录,建档备查。

六、下井带班领导对当班安全生产工作负责。

要切实掌握当班井下的各个系统及作业地点的安全生产状况,掌握当班井下的出勤人数,加强对重点部位、关键环节的检查巡视,及时发现和组织消除事故隐患,制止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和违反劳动纪律行为,严禁超能力组织生产。

煤矿出现危及职工生命安全的重大隐患和严重问题时,带班人员必须立即组织采取停采、停掘、撤人、排除隐患等紧急处置措施,并及时向矿长报告。

七、加强关键环节现场指挥。

煤矿在贯通、初次放顶、排瓦斯、揭露煤层、处理火区、探放水、过断层等关键阶段,煤矿主要领导和技术负责人要按规定到现场指导,督促落实各项安全防范措施,确保安全生产。

八、带班下井领导要认真履责,不得弄虚作假,否则一经查实,对本人处以500元的罚款。

九、入井带班矿领导每班必须向调度室汇报三次,让调度室能如实掌握井下情况,不汇报一次处罚20元。

十、对应带班下井的领导而没有带班下井而发生事故的,对该负责人依照下列规定处以罚款:

1、发生一般事故的,处当月收入20%的罚款。

2、发生较大事故的,处当月收入40%的罚款。

3、发生重大事故的,处当月收入60%的罚款。

4、发生特别重大事故的,处当月收入的80%的罚款。

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十一、本制度从公布之日起执行。

 

 

入井检身与出入井人员清点制度

为加强安全生产工作,做好对各个井口入井,出井人员和规范化管理,特制订入井检身与出入井人员清点制度。

1、井口检身工必须执行24小时值班制度,严格执行检身房交接班,严禁空岗、脱岗、睡岗。

2、井口检身工必须佩带上岗证,对入井人员认真执行排队检身,凡是不接受检身的严禁入井。

3、所有入井人员必须吃好、睡好、休息好、要保证有充沛的精神,严禁精神不振的人员入井。

4、入井人员必须佩带安全帽,随身携带自救器、识别卡和矿灯,严禁携带烟草和点火物品入井,严禁穿化纤衣服入井,严禁喝酒入井。

5、认真配合做好班前会议记录、矿灯发放记录、入井检身记录,做好入井“三对口”。

6、外来人员必须有本矿人员带领,否则不准入井。

7、对班中出入井的人员必须认真清点,禁止一人替多人签字;

8、班中需要入井的人员,必须经矿领导及调度室值班人员同意,方可登记入井。

9、每班结束后,对当班出入井人员必须进行清点,对尚未出井人员要向下一班交代清楚,并汇报调度室,做好记录。

10、督促出井人员必须将矿灯及时交回灯房,矿灯房值班人员对交回的矿灯情况进行登记,如因施工人员工作要求延班时,对未交回的人员、数量等情况向下一班灯房值班人员交代清楚。

检身工不负责任造成的后果由检身工全权负责。

安全隐患自查自纠制度

为了能够及时处理各类隐患,规范区队、班组、个人的安全管理行为,做好安全生产工作,坚决杜绝较大以上事故的发生,加强安全管理的监督与检查,构建安全生产机构机制,特制订安全隐患排查、自查自纠制度。

1、成立安全自查自纠领导小组

组长:

卢庚忠

副组长:

常开云、张明仔、陈卫、周诗刚

成员:

五职副总、调度主任、各科室负责人、各工队负责人。

二、安全隐患自查自纠组织

安全隐患排查(检查)、入井自查自纠工作是煤矿管理人员的职责,每位管理人员下井,积极排查(检查)管理中和工作现场存在的问题。

每位管理人员每周对本单位工作区域的安全生产情况,进行全面细致的排查、自查自纠,隐患不得少于三条。

并及时登记建档,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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