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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各级各类人员岗位职责

医院各级各类人员岗位职责

第一章管理工作人员职责

一、院长职责

1.院长是医院的法人,在现行法律法规的框架内,履行法人的职能,承担法人的责任,应当具有相关管理知识与技能。

2.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法规和上级指示,在上级卫生主管部门的指导下,全面领导医院的医疗、教学、科研、预防和行政管理等工作。

按上级党委和主管部门的要求,准确、及时有效地完成各项任务,不断进行改革创新,使医院的各项工作高效有序地进行。

3.根据医院的功能任务,使用医院的医疗资源,为患者提供有质量和安全保证的、适宜的医疗技术服务。

4.负责制定医院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按期布置、检查、总结,并向上级领导机关汇报。

5.负责制定并保持医院的质量方针和质量目标、指标,并有具体实施的措施。

6.负责组织、检查医疗护理工作,定期深入门诊、病房及其他科室,并采取积极有效措施,保证不断提高医疗质量。

7.负责组织、检查临床教学、培养干部和业务技术学习。

8.负责领导、检查全院医学科学研究工作计划的拟订和贯彻执行情况,采取措施,促进研究工作的开展。

不断地运用、开展和引进新技术,提高全院医疗、教学和科研水平。

9.负责组织、检查本院担负的分级分工医疗工作和社区医疗工作。

10.教育职工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和良好的医德,改进医疗作风和工作作风,改善服务态度。

督促检查以岗位责任制为中心的医院各项核心制度和技术操作规程的执行,严防差错事故的发生。

11.根据国家人事制度改革的要求,不断深化改革,建立新的用人机制;组织领导医院工作人员的考核、考察、任免、奖惩、调动及晋升等工作。

12.加强对后勤工作的领导,审查基本建设、物资供应计划,检查督促财务收入开支,审查预决算,关心职工生活,逐步提高职工的物质文化生活水平和福利待遇。

13.组织落实社会监督制度,及时研究和妥善处理人民群众来信来访。

14.经常深入实际,开展调查研究,不断总结经验,抓好典型,以点带面,推动医院各项工作不断深入发展。

15.副院长协助院长负责相应的工作。

二、办公室主任职责

1.在院长/分管院长领导下,负责全院的秘书、行政管理工作。

2.安排各种行政会议,做好会议记录,负责草拟医院的工作计划、总结及有关文件,并负责督促其贯彻执行。

3.负责领导行政文件的收发登记、转递传阅、立卷归档、保管、利用等工作。

4.负责院务公开目录制定及信息发布工作。

领导有关人员做好印鉴、打字、外勤、通讯联络、人民群众来访来信处理、参观及外宾的接待等工作。

5.负责院长临时交办的其他工作。

6.办公室副主任协助主任负责相应的工作。

三、医务科/处主任职责

1.在院长/分管院长领导下,具体组织实施全院的医疗、教学、科研、预防工作。

负责医院“医疗质量管理方案”具体实施与反馈工作。

2.负责实施医院的质量方针和质量目标、指标,制定医疗部分的具体落实措施,履行监控职能。

3.负责制定医务科/处及医疗发展的工作计划,并督查工作完成情况及做出阶段和年终工作总结。

4.拟订医疗质量管理方案与患者安全目标等有关业务计划,经院长、分管院长批准后,组织实施。

经常督促检查,按时总结汇报。

5.深入各科室,了解和掌握情况。

组织重大抢救和院外会诊。

督促各种制度和规章的执行,定期检查,采取措施,提高医疗质量,严防差错事故。

6.对医疗事故进行调查,组织讨论,及时向院长、副院长提出处理意见。

7.负责实施、检查全院医务技术人员的业务训练和技术考核。

不断提高业务技术水平。

协助人事科做好卫生技术人员的晋升、奖惩、调配工作。

8.负责组织实施临时性院外医疗任务和对基层的技术指导工作。

9.检查督促各科进修和教学科研计划的贯彻执行。

组织科室之间的协作,改进门诊、急诊工作。

10.督促检查药品、医疗器械的供应和管理工作。

11.抓好病案质量控制及统计、图书资料管理工作。

12.副主任协助主任负责相应的工作。

四、预防保健科科长职责

1.在院长/分管院长领导下,主要负责各类传染病、恶性肿瘤报告管理,职业病预防,健康教育,计划生育管理,红十字会,组织献血以及本院职工健康管理等工作。

2.定期讨论本科在贯彻医院(预防保健方面)的质量方针和落实质量目标、执行质量指标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意见与措施,并有反馈记录文件。

3.拟定预防保健和计划生育工作计划,经院长批准后组织实施,并经常督促检查,按时总结汇报。

4.领导本科人员完成本院职工的健康管理工作,定期组织体检,掌握健康情况,提出保护职工身体健康的防护和保健措施。

5.督促本科人员认真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和操作常规,防止差错事故的发生。

6.组织本科人员的业务学习和技术考核,并对本科人员的晋升、奖惩提出具体意见。

7.副科长协助科长负责相应的工作。

五、病案管理员职责

1.在医务科科长/处长领导下进行工作。

负责编报上级规定的报表和提供本院领导及医疗、教学、科研需要的统计资料,所需资料准确、完整,按期上报。

2.经常检查各科病历书写情况,提出改进意见,提高病历书写质量。

3.负责病案的回收、整理、装订、归档、检查和保管工作。

4.负责病案资料的索引、登记、编目工作。

5.查找再次入院和复诊病员的病案号,保证病案的供应,办理借阅病案的手续。

6.提供教学、科研、临床经验总结等使用的病案。

7.做好病案室的管理工作,保持清洁、整齐、通风、干燥,防止病案霉烂,虫蛀和火灾。

六、人事职责

1.在院长/分管院长领导下,根据国家人事工作政策、卫生行政部门规范、制度和有关规定,承担医院人力资源的管理工作,重点对象是直接影响到医院医疗质量与患者安全的卫生技术人员。

2.定期讨论本科在为医院贯彻质量方针和落实质量目标、执行质量指标过程中提供人力资源支持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意见与措施,并有反馈记录文件。

3.根据医院的功能任务与床位设置,与相关职能部门及临床科室负责人,按照国家规范,编制医院卫生技术人员配置计划,报经院长批准后执行。

4.掌握熟悉国家规范,制定卫生技术人员配置技能要求,任用、或聘用合法的技术骨干,使技术人员梯队适应医院功能任务的需要。

5.定期与相关职能部门、临床科室负责人联合组织对卫生技术人员的技术评价,决定其是否能适宜所在岗位继续任职,并为患者提供有质量保障、安全的服务。

6.主动和有关科室研究,提出全院工作人员的考核、晋升、奖惩和调整工资的意见。

7.承担人员调出、调入工作,按照国家规定,做好工作人员的退职退休、离职休养工作。

8.负责管理工作人员档案和收集、整理档案材料及全院的人事统计、人员鉴定工作。

9.收集、整理卫生技术人员的技术档案,建立健全技术档案制度。

10.副科长协助科长负责相应的工作。

七、医疗保险管理部门负责人职责(试行)

1.在院长领导下,负责本院的医疗保险工作。

领导医疗保险人员认真履行职责,做好各项医疗保险管理工作,保障全院医疗保险任务的完成。

2.贯彻国家医疗保险相关法律法规制度,按照医院与医疗保险管理部门签订的《医保服务协议》要求,建立相应的部门管理制度、工作流程以及岗位责任制。

3.建立完善与医疗保险管理相适应的医院内部管理制度和相应措施。

4.履行与医疗保险管理部门签订的《医保服务协议》要求。

5.督导临床科室选用适宜的诊疗指南指导参保患者的诊疗服务,以适宜的临床路径规范诊疗服务行为,用质量指标评价诊疗服务质量,保持参保患者诊疗服务的公平性。

6.使用卫生部《基本药物目录(基层医院版)》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医保报销目录》公布药品,控制并降低住院药品比例、自费项目比例。

7.采取切实措施,落实医疗保险住院费用控制标准,合理控制医疗费用过快增长,杜绝分解住院、挂名住院和其他不正当的医疗行为。

8.做好医疗保险收费项目公示,公开医疗价格收费标准,提高服务透明度。

9.定期与不定期检查各科室执行医疗保险政策情况,及时发现问题,评价整改意见与措施的成效。

10.定期与不定期对来院患者、全院职工开展多种形式的医疗保险政策的宣教活动。

第二章医疗工作人员职责

一、临床科主任职责

1.在院长/分管院长领导下,负责本科的医疗、教学、科研、预防及行政管理工作。

科主任是本科室诊疗质量与安全管理和持续改进第一责任人,应当对院长负责。

2.定期讨论本科在贯彻医院(医疗方面)的质量方针和落实质量目标、执行质量指标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意见与措施,并有反馈记录文件。

3.根据医院的功能任务,制定本科工作计划,组织实施,经常督促检查,按期总结汇报。

4.领导本科人员完成门诊、急诊、住院患者的诊治工作和院内外会诊工作。

应用临床诊疗规范(常规)指导诊疗活动,有条件的可用临床路径来规范诊疗行为。

5.定时查房,共同研究解决危重疑难病例诊断治疗上的问题。

参加门诊、会诊、出诊,决定科内病员的转科转院和组织临床病例讨论。

6.组织全科人员学习、运用国内外医学先进经验,开展新技术、新疗法,进行科研工作,及时总结经验。

7.保证医院的各项规章制度和技术操作常规在本科贯彻、执行。

可制定具有本科特点、符合本学科发展规律的规章制度,经院长批准后执行。

严防并及时处理医疗差错。

8.按手术(有创操作)分级管理原则,决定各级医师手术权限,并督促实施。

9.确定医师轮换、值班、会诊、出诊。

组织领导有关本科对挂钩医疗机构的技术指导工作、帮助基层医务人员提高医疗技术水平。

10.领导组织本科人员的三基训练和继续教育人员培养工作并定期开展人员技术能力评价,提出升、调、奖、惩意见。

妥善安排进修、实习人员的培训工作。

组织并担任临床教学。

11.参加或组织院内外各类突发事件的应急救治工作,并接受和完成院长指令性任务。

12.应具备的基本条件和任职资格:

工作资历:

必须是本专业的主任(副主任)医师(二级甲等及以上医院),具有自己的专业研究方向和技术专长。

工作能力:

对本专业临床及行政管理工作具有全面的组织管理能力。

13.副主任协助主任负责相应的工作。

二、临床主任医师职责

1.在科主任领导下,指导全科医疗、教学、科研、技术培养与理论提高工作。

2.定期查房并亲自参加、指导急、重、疑、难病例的抢救处理,主持死亡和特殊疑难病例的讨论会诊,参加院外会诊和病例讨论会。

3.指导本科主治医师和住院医师做好各项医疗工作,有计划地开展基本功训练。

4.担任教学和进修、实习人员的培训工作。

5.定期参加门诊工作。

6.掌握或基本掌握本科国内外研究动态,定期或不定期组织临床进展的培训。

7.运用国内外先进经验指导临床实践,不断开展新技术,提高医疗质量。

8.督促下级医师认真贯彻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和医疗操作规程。

9.指导全科进行临床经验总结,结合临床开展科学研究工作。

10.副主任医师参照主任医师职责执行。

三、临床主治医师职责

1.在科主任领导和主任医师指导下,负责本科一定范围的医疗、教学、科研、预防工作。

2.按时查房,具体指导住院医师进行诊断、治疗及特殊诊疗操作。

3.掌握病员的病情变化,病员发生病危、死亡、医疗事故或其他重要问题时,应当及时处理,并向科主任汇报。

4.参加值班、门诊、会诊、出诊工作。

5.参加病房的临床病例讨论及会诊,检查、修改下级医师书写的医疗文件,决定病员出院,审签出(转)院病历。

6.认真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和技术操作常规,经常检查本病房的医疗质量,严防差错事故。

协助护士长搞好病房管理。

7.组织本组医师学习和运用国内外先进医学科学技术,开展新技术、新疗法,进行科研工作,做好资料积累,及时总结经验。

8.担任临床教学,指导进修、实习医师工作。

四、临床住院医师职责

1.在科主任领导和主治医师指导下,根据工作能力、年限,负责一定数量病员的医疗工作。

新毕业的医师实行3年24小时住院医师负责制。

担任住院、门诊、急诊的值班工作。

2.对病员进行检查、诊断、治疗,开写医嘱并检查其执行情况,同时还要做一些必要的检验和放射线检查工作。

3.书写病历。

新入院病员的病历,一般应当于病员入院后24小时内完成。

检查和改正实习4.向主治医师及时报告诊断、治疗上的困难以及病员病情的变化,提出需要转科或出院的意见。

5.住院医师对所管病员应当全面负责,在下班以前,做好交班工作。

对需要特殊观察的重症病员,用口头方式向值班医师交班。

6.参加科内查房。

对所管病员每天至少上、下午各巡诊1次。

科主任,主治医师查房(巡诊)时,应详细汇报病员的病情和诊疗意见。

请他科会诊时,应陪同诊视。

7.认真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和技术操作常规,亲自操作或指导护士进行各种重要的检查和治疗,严防差错事故。

8.认真学习、运用国内外的先进医学科学技术,积极开展新技术、新疗法,参加科研工作,及时总结经验。

9.随时了解病员的思想、生活情况,征求病员对医疗护理工作的意见,做好病员的思想工作。

10.在门诊或急诊室工作时,应当按门诊、急诊室工作制度进行工作。

11.按照卫生部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要求,完成到相关临床及医技科室轮转工作。

医师的病历记录。

负责书写病员住院期间的病程记录,及时完成出院病员的病案小结。

第三章护理工作人员职责

一、护理部主任职责

1.在院长的领导下,负责领导全院的护理工作,组织制定全院各科室护理人员配置方案,批准后组织实施与协调,适时调整;是医院护理质量与安全管理和持续改进第一责任人,应当对院长负责。

2.负责实施医院的质量方针和落实质量目标、实施质量指标,制定护理部分的具体落实措施,履行监控职能。

3.根据医院的计划负责拟订全院的护理工作计划及目标,组织实施。

定期考核,按期总结汇报。

4.深入科室了解掌握护理人员的思想工作情况,教育护理人员改进工作作风,加强医德医风建设,改善服务态度。

督促检查护理制度、常规的执行和完成护理任务的情况,检查护理质量,严防差错事故的发生。

5.组织护理人员三基三严培训、学习业务技术,定期进行技术考核,开展护理科研工作和技术革新,不断提高护理技术水平。

6.指导各科护士长搞好病房和门诊的科学管理、消毒隔离和物资保管工作。

7.组织检查护生、进修生的实习工作,指导各级护理人员严格要求学生,做好传、帮、带。

8.确定全院护理人员的工作时间和分配原则,根据具体情况对全院护士做院内或临时调配。

9.审查各科室提出的有关护理用具使用情况的意见,并与有关部门联系协同解决问题。

10.主持和召开全院护士长会议,分析全院护理工作情况,并定期组织全院护士长到科室交叉检查,互相学习,不断提高护理质量。

11.提出对护理人员的奖惩、晋升、晋级、任免以及调动的意见。

12.教育全院各级护理人员热爱护理工作,培养良好的作风,关心护理人员的思想、工作、学习和生活,充分调动护理人员的积极性。

13.作为医院质量管理组织主要成员,承担相关工作。

二、护理部副主任职责

1.在护理部主任的领导下,负责所分管的工作,定期向主任汇报

2.主任外出期间代理主任主持日常护理工作。

三、科护士长职责

1.在护理部、科主任领导下全面负责所属科室的临床护理、教学、科研及在职教育的管理工作;是本部门护理质量与安全管理和持续改进第一责任人,应对护理部、科主任负责。

2.根据护理部、科工作计划制定本科室的护理工作计划,按期督促检查、组织实施并总结。

3.负责督促本科各病室认真执行各项规章制度、护理技术操作规程。

4.负责督促检查本科各病室护理工作质量,发现问题及时解决,把好质量关,并有记录。

5.解决本科护理业务上的疑难问题,指导危重、疑难患者护理计划的制定及实施。

6.有计划地组织科内护理查房,及时总结本科室护理工作中的经验和教训。

7.有计划地组织安排全科业务学习。

负责全科护士的三基三严培训和在职教育工作。

8.负责组织本科护理科研、护理革新计划的制定和实施,指导本科护士及时总结护理经验及撰写护理文章。

9.对科内发生的护理问题和差错,应当及时了解原因,总结经验教训,采取防范措施,并及时上报护理部。

10.科学管理病房,做好文字记录及教学各项统计工作,每月总结、分析提出整改意见。

11.每月听取进修护士意见,检查护生教学计划的实施情况。

四、护士长职责

1.在科护士长和科主任的领导下,负责本病室行政管理和护理工作;是本部门护理质量与安全管理和持续改进第一责任人,应对科护士长、科主任负责。

2.根据护理部及科内工作计划,制定病房护理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认真做好护理质量检查,记录和统计工作,并定期总结。

3.负责本病房护理人员的素质培养工作,教育护理人员加强责任心,改善服务态度,遵守劳动纪律,密切医护配合。

4.合理安排和检查本病房的护理工作,落实质量控制方案,参加并指导危重、大手术患者的护理及抢救工作。

5.督促护理人员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严防差错、事故的发生。

对本病区发生的护理差错、事故,及时查明原因报告科护士长及护理部,并组织整改。

6.定期参加科主任和主治医师查房,参加科内会诊及大手术或新手术前、疑难病例、死亡病例的讨论。

7.组织护理查房,护理会诊,积极开展护理科研工作和护理经验总结。

8.组织领导护理人员的业务学习及技术训练,实施三基三严培训工作。

9.定期检查表格用品、护理用具、仪器设备、被服、药品的请领及保管工作。

10.负责护生、进修护士的实习安排及检查教学工作的完成情况。

11.检查护理员、配膳员、卫生员的工作质量,搞好病房的保洁、消毒隔离工作。

12.定期召开工休人员座谈会,组织安排健康教育宣传工作,听取病人对医疗、护理及饮食等方面意见,不断改进病室管理工作。

五、主任(副主任)护师职责

1.负责或参与指导本科护理技术、科研和教学工作。

2.检查指导本科急、危重、疑难病人护理计划的实施,护理会诊及危重病人的抢救工作。

3.了解国内外护理发展动态,根据医院具体条件努力引进先进技术,提高护理质量,发展护理学科。

4.主持全院或本科护理大查房,指导下级护理人员的查房,不断提高护理业务水平。

5.对院内护理差错、事故提出技术鉴定意见。

6.组织主管护师、护师及进修护士的业务学习和护士规范化培训,拟定教学计划和内容,编写教材并负责讲课。

7.带教护理系和护理专科学生的临床实习,担任部分课程的讲授并指导主管护师完成此项工作。

8.负责组织全院或本科护理学术讲座和护理病案讨论。

9.制定本科护理科研计划,并组织实施,通过临床实践写出有较高水平的科研论文,不断总结护理工作经验。

10.参与审定、评价护理论文和科研成果以及新业务、新技术成果。

11.协助护理部做好主管护师、护师的晋升、考核及评审工作,承担对下级护理人员的培养工作。

12.参与全院业务技术管理和组织管理工作,经常提出建设性意见,协助护理部主任加强对全院护理工作的业务指导。

13.参与全院护理质量督察工作,指导护理质量控制工作。

六、主管护师职责

1.对病房护理工作质量负有责任,发现问题,及时解决,把好护理质量关。

2.解决本科护理业务上的疑难问题,指导危重、疑难病人护理计划的制定及实施。

3.负责指导本科各病房的护理查房和护理会诊,对护理业务给予具体指导。

4.负责本科质量督查工作,对各病房发生的护理差错、事故进行分析鉴定,并提出防范措施。

5.组织本科护师、护士进行业务培训,拟定培训计划,编写教材,负责讲课。

6.组织护理进修生和护生的临床实习,负责讲课考核和评定成绩。

7.制定本科护理科研和技术革新计划,并组织实施。

指导全科护师、护士开展护理科研工作,写出具有一定水平的护理论文及科研文章。

8.协助本科护士长做好行政管理和队伍建设工作。

七、护师职责

1.参加病房的护理临床实践,指导护士正确执行医嘱及各项护理技术操作规程,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2.参与病房危重、疑难病人的护理工作,承担难度较大的护理技术操作,带领护士完成新业务、新技术的临床实践。

3.协助护士长拟定病房护理工作计划,参与病房管理工作。

4.参加本科主任护师、主管护师组织的护理查房、会诊和病例讨论。

主持本病房的护理查房。

5.协助护士长负责本病房护士和进修护士业务培训,制定学习计划,并担任教学任务。

对护士进行技术考核。

6.参加护校部分临床教学,带教护生临床学习。

7.协助护士长制定本病房的科研、技术革新计划,积极参与科研活动。

8.对病房出现的护理差错、事故进行分析,提出防范措施。

八、护士职责

1.在护士长领导及护师指导下进行工作。

2.认真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岗位职责和护理技术操作规程,正确执行医嘱,准确及时地完成各项护理工作,严格执行查对及交接班制度、消毒隔离制度,防止差错事故的发生。

3.做好基础护理和患者的心理护理工作。

4.认真做好危重患者的抢救工作及各种抢救物品、药品的准备、保管工作。

5.协助医师进行各种治疗工作,负责采集各种检验标本。

6.经常巡视病人,密切观察记录危重患者的病情变化,如发现异常情况及时处理并报告。

7.参加护理教学和科研工作,工作中应不断总结经验,撰写论文,提高护理水平。

8.指导护生、护理员、配膳员、卫生员工作。

9.负责做好患者的入院介绍、在院健康教育、出院指导。

经常征求患者意见,做好说服解释工作并采取改进措施,在出院前做好卫生宣教工作。

10.办理入院、出院、转科、转院手续,做好有关文件的登记工作。

11.认真做好病室物资、器材的使用及保管工作,注意勤俭节约。

九、门诊护士长职责

1.在护理部、门诊部、科护士长领导下,负责本科室护理业务及行政管理工作;是本部门护理质量与安全管理和持续改进第一责任人,应当对护理部、门诊部、科护士长负责。

2.制定门诊工作计划,明确护理人员的分工,经常进行督促检查,不断提高护理质量,改善服务态度,与门诊医师组长取得密切联系。

3.认真执行岗位责任制、各项规章制度和技术操作规程。

严防差错事故,认真执行登记及上报制度,及时总结经验与教训。

4.负责组织护士做好协诊工作和等待服务。

5.负责组织专科业务和新技术的学习,不断提高门诊护理人员的业务技术水平。

6.负责对新调进的医生、护士和实习生、进修人员介绍门诊工作情况及各项规章制度,负责实习、进修护士的教学工作。

7.负责计划、组织候诊教育和健康教育工作。

8.负责督促检查抢救用物、毒麻药品和仪器管理工作。

9.认真执行疫情报告、消毒隔离制度,预防交叉感染,保证门诊清洁及工作有序。

10.督促检查诊疗登记和治疗统计工作。

11.负责家具、被服保管及物品请领、验收维修工作。

12.负责考勤、考核,奖优罚劣,促进门诊文明建设。

十、门诊护士职责

1.在门诊护士长或护士组长领导下进行工作。

2.负责器械的消毒和开诊前的准备工作。

3.协助医生完成有关工作,按医嘱对患者进行处置。

4.经常观察候诊患者的病情变化,对较重的患者应提前诊治或送急诊室处置。

5.负责诊疗室的整洁、安静,维持就诊秩序,做好等待服务。

6.实施候诊教育和健康教育工作。

7.做好消毒隔离工作,防止交叉感染。

8.认真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和技术操作规程,严格查对制度,防止差错事故的发生,做好交接班工作。

9.按照分工,负责领取、保管药品、器材和其他物品。

10.认真学习业务,提高理论水平,向患者做好解释工作,提高服务质量。

第四章药学工作人员职责

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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