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金湾区国家排污许可证核发及信息公开情况.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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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金湾区国家排污许可证核发及信息公开情况

珠海市金湾区2017-2019年国家排污许可证核发及信息公开情况

审核技术服务采购项目

招标文件

第一章招标邀请

珠海市金湾区环境保护局(以下简称“采购人”),就珠海市金湾区2017-2019年国家排污许可证核发及信息公开情况审核技术服务进行询价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与密封投标。

1.项目名称及数量:

珠海市金湾区2017-2019年国家排污许可证核发及信息公开情况审核技术服务,一项。

2.本项目预算金额为人民币肆拾肆万元整(¥440,000.00),超出预算金额的投标将被拒绝。

3.报名方式:

本项目采用现场或快递方式(报名表盖章)报名,报名地点:

4.报名截止时间:

2018年月日17:

00(快递以送达时间为准,寄送后请电话告知联系人便于登记)

※注:

报名不收取任何费用。

5.接收投标文件地点:

珠海市金湾区湖心路口区府大院16号楼金湾区环境保护局204室,李小姐。

6.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

2018年月日17:

00;2018年月日15:

00;(北京时间)。

7.投标时须提供下列文件:

(1)投标人须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的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2)投标经办人,需提供:

①经办人如是法定代表人,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②如是投标人被授权代表,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3)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同时,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

(说明:

①在上述网站查询结果显示“很抱歉,没有找到您搜索的企业”或“共0条记录”,视为没有上述不良信用信息记录;②提供两个网站的信用记录查询结果打印或网页截图页面加盖投标人公章);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第二章投标资料表

1.说明

(1)本项目预算金额为人民币肆拾肆万元整(¥440,000.00),超出预算金额的投标将被拒绝。

(2)招标单位:

珠海市金湾区环境保护局

(3)合格投标人:

凡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有能力提供本项目相关服务,符合并承认和履行本招标文件中的各项规定者为合格的投标人。

2.投标报价和货币

(1)投标报价:

包括完成本项目的所有服务招标、税费、劳务费、利润及一切技术和售后服务等全部费用。

投标人漏报或不报,采购人将视为该漏报或不报部分的费用已包括在已报的分项报价中而不予支付。

(2)投标货币:

投标人报人民币。

4.投标书编制与递交

(1)资格标准

1、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投标人编制的投标文件中须包含以下资格证明文件:

A、投标人须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的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B、法人资格证明书及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若参加投标的代表为法定代表人,则只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及其身份证复印件);

C、投标人近三年以来(招标公告发出之日开始计算)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声明函加盖投标人公章(格式见招标文件附件);

D、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投标人必须在招标机构登记报名。

(2)投标文件数量

纸质投标文件:

正本一份,副本二份。

5.开标与评标

(1)开标日期与地点:

开标时间:

2018年月日15:

00(北京时间),开标地点:

珠海市金湾区湖心路口区府大院16号楼金湾区环境保护局302室

(2)实质上没有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将被拒绝。

在投标截止时间后,投标人不得通过修正或撤消不合要求的偏离或保留从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上响应的投标。

如发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其投标将被视为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将做无效投标处理:

1)投标文件逾期送达的;

2)投标文件未密封的或者未按要求盖公章的;

3)投标文件未加盖法人或者单位公章和未有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者被授权人签名的;

4)资格证明文件不全的;

5)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格式填写或者字迹模糊不清的;

6)未提供有效投标文件的;

7)投标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的;

8)投标报价超过本项目的预算总价的;

9)投标文件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的;

10)不符合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

(3)评标细则

①评标办法:

综合评分法,评价指标及权重如下表。

评标指标

权重(%)

技术部分

55

商务部分

35

经济部分

10

合计

100

②评标分项细则:

技术部分(满分55分)

评价

指标

分值

评分细则及分值范围

项目

分析

20分

评委对各投标人的项目分析进行综合比较打分:

考察投标单位对排污许可相关工作组织协调能力,技术与工作流程熟悉程度,相关法律法规与国家、省市排污许可相关工作规范与指引的掌握程度,工作推进有具体的时间倒推图表的有无及科学可行性

优[20]良[15]中[8]差[0]

项目服务方案

20分

评委对各投标人的项目方案进行综合比较打分:

 

服务方案科学、合理、可操性,投标单位对项目所在地的实际情况及2017-2019年国家排污许可证核发产业行业情况的熟悉程度,对项目所在地的环保法规、地理环境、环境功能区划、发展规划、区域产业定位、污染排放标准及总量减排政策熟悉程度。

 

优[20]良[15]中[8]差[0]

机构

能力

10分

评委对各投标人的机构能力进行综合比较打分:

 

组织机构完善程度,针对国家排污许可证核发及信息公开情况审核能成立相应工作组(工作组成员不少于5人)组建情况,工作组成员分工清晰程度和组织安排合理性,聚集优势资源和人才平台的搭建情况,服务本地区能力,专业技术人员充足程度;

优[10]良[8]中[5]差[0]

说明:

具有聚集优势资源和人才平台是指同时具备专家库、与高校和科研单位等有合作关系、聚集环保服务企业与污染源企业的平台。

服务

能力

5分

根据投标人的技术支持度、合同实施过程的跟踪服务能力、本地化服务的计划和实施的情况进行评分 

服务响应及时性,服务质量,是否在本地有固定的服务场所和固定的专职人员,人员沟通便利性,是否有便利的会议场所。

 

优[5]良[4]中[2]差[0]

商务部分(满分35分)

评价

指标

分值

评分细则及分值范围

投标单位认证

10分

1、投标人具有有效期内政府部门颁发的市级或以上社会组织评估“AAAAA”等级证书的,得10分,具有“AAAA”等级证书的得6分,具有“AAA”等级证书的得3分,其他不得分。

2、投标人具有环境影响评价乙级及以上资质证书或环保咨询乙级及以上资质证书,每项得5分,最多得10分。

3、投标人具有环境工程设计或施工或运营资质证书或具有省级以上环境保护产业协会颁发的环境污染治理资格/能力行业认定证书的,每项得5分,最多10分。

注:

本指标(上述1-3项)最多得10分;投标文件中须提供上述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项目业绩需要提供验收报告或结款证明。

技术与组织力量

15分

1、投标人项目负责人具有高级工程师职称人员或环评工程师执业资格人员的,每人得7分。

本项最高7分。

 

2、投标人项目工作组人员具有环保相关主业本科学历人员或助理工程师职称人员的,每人得1分,最多得4分;具有环保相关专业研究生学历人员或中级工程师职称人员的,每人得2分,最多得4分。

说明:

投标文件中提供上述人员的职称或资格证书复印件、社保机构出具的投标人为其购买社保的证明(退休返聘人员不需提供,行业协会等社会组织投标可以提供其会员单位购买拟派驻人员的社保证明及会员同意人员派驻的证明材料)、劳动合同或劳务派遣协议复印件。

相关业绩

10分

自国家排污许可制颁布实施以来(2016年9月至今)来投标人具有与政府环保部门环保服务类业绩的,有具体排污许可管理和核发等业绩相关的可得6分,其余与环保部门开展的污染源核查、环境统计、环境风险排查等有关的每项再加1分,最多得4分。

 

说明:

(1)提供相应合同(以签订合同时间为准)证明资料。

(3)评标现场提供原件或甲方证明原件核对,没有原件,相应项不得分。

 

经济部分(满分10分)

投标

报价

10分

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得分按以下公式进行计算:

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评标价)×10,

说明:

评标基准价为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最低的评标价,其价格分为满分。

若投标报价高于报价上限,则其投标文件按无效投标文件处理。

 

第三章合同条款资料表

一、项目基本情况

包组号

项目名称

服务期

备注

01

珠海市金湾区2017-2019年国家排污许可证核发及信息公开情况审核技术服务

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2020年4月底前完成。

二、项目背景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国家依照法律规定实行排污许可管理制度。

纳入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应当按照规定的时限申请并取得排污许可证。

根据《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2017年版)》(环境保护部令第45号)要求,2019年需要完成21个行业的排污许可证核发工作,同时还需完成本项目签订采购合同以前2017年和2018年已经实施的行业排污许可证的变更和新企业排污许可证核发、信息公开情况审核工作;综合以上要求,在2019年12月31日前共需完成约145家企事业单位的排污许可证核发工作(具体以实际完成工作量为准)。

而排污许可证的核发,其专业程度高、相关技术复杂、涉及门类庞杂,按照《排污许可管理办法(试行)》(环境保护部令第48号),结合采购人实际情况,针对珠海市金湾区须纳入国家排污许可管理的排污单位,采购人将委托第三方机构对排污许可证核发及信息公开情况进行审核和技术指导。

三、服务内容

按照《排污许可管理办法(试行)》(环境保护部令第48号),在2019年金湾区环保局审批权限内,由中标人对排污单位的实际排污状况及其在全国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提交的排污许可证申请材料的完整性、规范性进行技术审核并出具审核意见,指导排污单位完成网上申报,根据相关技术规范和排污许可证副本载明的各项要求,审核持证单位信息公开情况并指导其开展执行报告和台账等材料编制,指导其规范信息公开工作编制工作报告。

具体服务内容有:

(1)完成排污许可证申请材料审核;

(2)编制排污许可证正副本,制作符合规范要求的发证档案;

(3)实施排污许可监督、管理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协助核查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数据、台账记录和执行报告以及协助开展各项抽查、专项检查等;

(4)根据授权协助管理金湾区的国家排污许可管理信息平台;

(5)根据相关技术规范和排污许可证副本载明的各项要求,对2017年和2018年已发证的区管企业开展排污许可证信息公开情况审核工作,提出审核意见,并编制核查报告;

(6)配合采购人完成珠海市金湾区环境保护局关于排污许可的其他相关工作。

四、服务质量要求

根据工作需要,对提出许可证申请及变更的企业开展现场核查工作。

其中首次申请的企业,需要按比例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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