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中考政策解读.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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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中考政策解读
2014年济南中考政策解读
一.序言
为帮助初三家庭提前把握中考动向,熟悉政策走向,赢在超前,因此本着创新性原则、适用性原则、实用性原则制定本册解读。
创新性原则:
本解读突破了市场上类似材料的零的突破,实现了中考政策的文字化、文本化、切实保障家长与孩子有章可循,有本可依!
适用性原则:
基于2014年济南中考政策以及政策相对稳定性原则,本政策解读为孩子提前了解中考政策、政策变化、志愿填报细节等方面提供了参考与咨询。
实用性原则:
通过政策解读及志愿填报的了解,学生可以根据自己的目标情况,适时调整学习计划,合理定位学科学习方向,提升备考效率。
二.济南市中考政策解读
1.济南市中考政策解读
2013年,济南市中考政策作出了创新性的调整与变化。
根据历来政策的稳定性原则,这些变化将继续沿用到2014年,新的变化基本不会发生。
现将济南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与大家分享。
济南市初三年级学生学业水平考试(中考)由市教育局组织高中阶段学校实施。
高中阶段学校以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为依据录取新生。
综合素质评价结果以学生学业水平考试(中考)成绩为主,同时将学生日常学习成绩和基础性发展目标评价成绩作为录取的重要参考或限定条件。
(一)稳步推进高中阶段招生改革
2014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工作将继续采取“先考试后报志愿”的办法,学生可根据实际情况多次选择和填报志愿。
落实《济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县(市)区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实施意见》(济政办发〔2013〕16号)“将普通高中学校招生计划全部分配到初中学校”的要求,自2013年初中一年级新生开始,2016年中考实施该办法,具体细则届时将依据国家政策和我市实际另行制定。
(二)扩大职业教育招生范围
允许职业学校在招收初中毕业生的基础上,招收和培养未升入高校的高中毕业生。
继续实行初三分流试点工作。
职业学校提前注册录取并参加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中考)的初三学生,纳入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对初中学校在校生巩固率的评价范围。
(三)高中阶段学校志愿填报
高中阶段学校志愿填报采取网络填报的方式。
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中考)成绩公布后,考生可在互联网上登录报名网站填报高中阶段学校志愿。
1.报考普通高中的考生,初中三年日常学习成绩(含实验能力考核成绩)、基础性发展目标评价总评等级、生物、地理、历史、思想品德、信息技术学科学业水平考试等级须达到C级(含C级)以上等级,且达到普通高中最低录取分数线。
2.普通中专录取工作按省考试院有关规定执行。
第一次填报志愿报考普通中专的考生,不得兼报普通高中(填报师范类除外)。
填报师范类并兼报普通高中且达到师范类学校录取分数线的考生,由师范类学校优先录取。
凡第一次填报职业学校志愿的考生,其余批次志愿只允许填报各类职业学校。
职业学校实行提前注册及多次录取的弹性招生办法。
3.志愿填报依据录取进程分为4个时段,每个考生均有4次志愿选择的机会,但仅在全市第一次志愿填报时享有指标生资格。
考生通过互联网登录报名系统填报志愿。
初中学校须及时开放网络微机教室并指导学生填报志愿,避免漏报等情况发生。
4.每次志愿填报工作结束后志愿不得更改。
各招生学校完成录取后,须向社会公布录取结果及录取分数线。
完成招生计划的学校不再接受考生下一次志愿选报,未完成招生计划的学校将向社会公布计划余额并继续征集志愿。
5.推荐生试点学校之间不可兼报。
推荐生试点学校为:
山东省实验中学、山东师范大学附属中学、济南第一中学、济南中学、济钢高级中学、济南外国语学校、历城第一中学、历城第二中学。
各县(市)区所属普通高中学校除市教育局下达有面向市区招生计划的学校外,其他学校不得在市区招生。
6.高中阶段学校将严格按照考生志愿录取,考生一经所报学校录取即不再享有下次志愿填报的资格。
7.普通高中学校招生要严格控制班额,每班原则上不超过56人。
(四)指标生分配与录取办法
1.山东省实验中学、山东师范大学附属中学、济南第一中学、济南第二中学、济南第三中学、济南中学、济钢高级中学、历城第一中学、历城第二中学、章丘第四中学、济北中学将计划内招生人数的80%作为指标生进行分配。
济南外国语学校、济南回民中学、济南第七中学、济南第九中学、济南第十一中学、济南第三职业中专综合高中将计划内招生人数的55%作为指标生进行分配。
各指标生分配学校指标分配办法如下:
山东省实验中学、山东师范大学附属中学、济南第一中学、济南第二中学、济南第三中学、济南中学、济钢高级中学、历城第一中学、历城第二中学、章丘第四中学、济北中学将计划内招生人数的70%,济南回民中学、济南第七中学、济南第九中学、济南第十一中学、济南第三职业中专综合高中将计划内招生人数的45%,按历下区、市中区、槐荫区、天桥区的初中学校和历城第三中学、历城第六中学、历城双语实验学校、济钢鲍山学校、济南高新区第一实验学校、济南高新区第二实验学校、孙村中学等初中学校毕业生人数平均分配。
将计划内招生人数的10%作为奖励指标进行分配,其中将5%指标生奖励数额分配至2012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一志愿计划内录取率超过55%的初中学校,另将5%的指标生奖励计划按比例分配至以上区属被评为“2012至2013年度济南市义务教育课程改革先进学校”的初中学校。
济南外国语学校指标生按历下区、市中区、槐荫区、天桥区的初中学校和历城第三中学、历城第六中学、历城双语实验学校、济钢鲍山学校、济南高新区第一实验学校、济南高新区第二实验学校、孙村中学等初中学校毕业生人数平均分配。
2.普通高中学校录取时,继续实行先录取指标生再录取计划内统招生的办法。
按照“定校定额、公平择优”的原则,凡达到指标生最低录取提档分数线且学生在校三年日常学习成绩(含实验能力考核成绩)、基础性发展目标评价总评等级、生物、地理、思想品德、历史、信息技术学科学业水平考试等级达到B级(含B级)以上等级的考生列入指标生录取。
未完成的指标生配额纳入计划内统招使用。
往届初中毕业生和初中第三学年转入(随父母工作调动转入的除外)的学生不享有指标生资格。
3.根据《济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教育局关于2006年中小学招生工作意见的通知》精神,义务教育阶段择校生不享有指标生和推荐生资格。
4.对2012年未认真履行省市规范办学行为有关规定,违反素质教育有关要求,发生违规违纪行为的初中学校,将视情节轻重,在2014年度高中招生指标生录取奖励数额分配中扣除5%至10%。
(五)择校生录取办法
1.根据《关于转发教育部等七部门关于2011年治理教育乱收费规范教育收费工作的实施意见》(鲁教监字〔2011〕4号)要求,2014年普通高中学校可根据有关招生政策招收择校生,每个学校招收择校生比例控制在当年招收高中学生计划数(不包括择校生数)的20%以内,收取择校费后一律不准再收取学费。
2.普通高中学校招收择校生必须严格执行“三限”(即限人数、限分数、限钱数)政策,严格按照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六)特长生录取办法
1.普通高中学校经市教育局批准可招收一定数量的艺术、体育特长生。
推荐生试点学校招收体育特长生总人数不超过40人、艺术特长生总人数不超过30人,非推荐生试点学校招收体育特长生总人数不超过60人、艺术特长生总人数不超过40人。
2.招收艺体特长生的学校要在市教育局统一指导下,组织报名和测试工作,招生测试时间及要求另行公布。
测试结果须在招考学校及特长生初中毕业学校分别公示3天后,按照择优原则确定人选,填写特长生登记表,报市教育局审批。
3.艺体特长生初中三年日常学习成绩(含实验能力考核成绩)须达到C级(含C级)以上等级(所报考的特长学科日常学习成绩必须为A级),基础性发展目标评价总评等级达到C级(含C级)以上等级,学业水平考试(中考)中地理、生物、信息技术等级考核达到C级(含C级)以上等级。
4.推荐生试点学校的艺体特长生参加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中考)文化课总成绩达到该校指标生录取分数线的,可被招生学校列入计划内录取。
体育特长生学业水平考试(中考)成绩低于该校指标生录取分数线但高于公办普通高中最低录取提档分数线的、艺术特长生学业水平考试(中考)成绩低于该校指标生录取分数线下40分以内但高于公办普通高中最低录取提档分数线的,招生学校报经市教育局中招办审批后,可按照招收择校生的有关规定予以录取。
其他学校体育特长生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中考)文化课成绩达到招生学校计划内统招分数线的70%、其他各类特长生考试成绩达到招生学校计划内统招分数线80%的,且不低于公办普通高中最低录取提档分数线的,可被招生学校按照计划数从高到低列入计划内录取。
达不到上述分数线要求但超过公办普通高中最低录取提档分数线的,招生学校报经市教育局中招办审批后,可按照招收择校生的有关规定予以录取。
5.招收特长生的普通高中学校要严格遵守招生工作纪律,不准与学生签订各种形式的承诺性合同和协议,不得增加特长生招生计划。
(七)特殊考生录取政策
1.根据国家有关规定须照顾增加分数的考生范围和增加分值
应届初中毕业生中,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照顾30分并计入学业水平考试(中考)总成绩:
烈士子女(含烈士未成年弟妹);驻国家确定的三类(含三类)以上艰苦边远地区和西藏自治区的现役军人子女,解放军总部划定的二类(含二类)以上岛屿部队的现役军人子女,以及在飞行、潜艇、航天、涉核等高风险、高危害岗位工作的现役军人子女。
应届初中毕业生中,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照顾20分并计入学业水平考试(中考)总成绩:
作战部队(专指国家进入战争状态或有局部战争发生时参与作战的部队)、驻国家确定的一类、二类艰苦边远地区和解放军总部划定的三类岛屿部队现役军人子女和因公牺牲军人子女,一至四级残疾军人子女,以及平时荣获二等功或战时三等功以上奖励的现役军人子女。
应届初中毕业生中,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照顾10分并计入学业水平考试(中考)总成绩:
现役军人子女(非第1条、2条中所列现役军人子女);残疾军人、归侨青年、归侨子女、华侨子女、港澳台籍考生;少数民族考生。
第一志愿报考济南回民中学以及职业中专、职业高中的少数民族应届初中毕业生可降低20分(含对少数民族学生已照顾的10分)投档,达到招生学校录取分数线的列入计划内录取。
2.申报审批要求和程序
如果特殊考生符合多个条件,只按照最高分值计入总成绩,不累加计算。
符合照顾加分条件的应届初中毕业生,可向所在学校提出申请、领取并如实填写《特殊考生升学照顾审批表》(一式两份),班主任和学校负责人须审查签字并加盖学校公章。
各初中学校须在规定时间内为符合照顾加分条件的考生集体办理特殊考生升学照顾审批手续。
审批的相关要求见《特殊考生升学照顾审批表》所附的“审批说明”。
毕业学校必须在5月30日结束前,将符合照顾加分条件并办理了审批手续的特殊考生名单在校内张榜公示3天。
(八)推荐生政策
1.推荐生试点学校及招生范围
山东省实验中学、山东师范大学附属中学、济南第一中学、济南中学、济钢高级中学、历城第一中学、历城第二中学将计划内统招部分的10%用于招收初中推荐生,济南外国语学校将招生计划的30%用于招收初中推荐生。
推荐生招生计划面向市区,凡是符合推荐资格的历下、市中、槐荫、天桥及历城第三中学、历城第六中学、历城双语实验学校、济钢鲍山学校、济南高新区第一实验学校、济南高新区第二实验学校、孙村中学初中优秀毕业生,经毕业学校推荐和招生学校审核考查同意后可免试升入招生学校。
2.推荐条件和程序
凡初中三年日常学习成绩(含实验能力考核成绩)和基础性发展目标评价总评等级均达到A级,生物、地理、思想品德、历史、信息技术学科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为A级的上述范围初中学校优秀应届毕业生,均可根据本人意愿,填写《济南市初中优秀毕业生推荐申请表》,并经初中学校两名初三任课教师联名推荐。
初中学校须于5月20日前完成推荐工作,并将确定的推荐生名单在本校张榜公示3天。
公示结束后,于5月23日前将推荐名单、学生自荐信、教师推荐信及相关成长记录材料报送相应推荐生试点学校。
3.试点学校审核考查内容和程序
推荐生试点学校要本着公开公正的原则,公布审查内容及程序,建立推荐生选拔、培养的科学管理体制,采取面试、综合能力考查及审查学生成长记录评价内容相结合的办法,对推荐生进行全面考查和选拔。
不得以奥赛等竞赛成绩作为选拔录取依据,不得单纯采用文化课考试形式选拔推荐生。
5月28日前,完成全部审查考核工作,并将录取的推荐生名单通过学校网站和校务公开栏公示3天。
6月1日前全市录取的推荐生名单将在市教育局网站上公示。
4.通过审查考核并予以录取的推荐生,可直接获得推荐生试点学校免试录取资格,不得再参加学业水平考试(中考)。
5.为扶持民族教育,济南党家中学的初中应届毕业生可继续向济南第三中学推荐保送优秀毕业生。
推荐保送数量原则上不超过初中学校应届毕业生的20%。
6.初中和招收推荐生的试点学校要分别成立推荐审查测试工作委员会,选拔有良好职业道德、作风正派、诚实守信、具有多年一线教育教学工作经验,且综合分析能力较强的教师或教育行政人员担任推荐审查测试委员会成员。
7.建立推荐审查测试工作诚信和监督约束机制。
各校要规范推荐工作程序,严格标准,明确职责,保证推荐工作公开、公正,切实增加工作透明度,确保推荐质量。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向社会公布监督电话,加强对推荐工作审查监督力度。
四、加强领导,严肃招生纪律
教育行政部门要强化中小学招生工作的法治观念,加强领导和管理,精心组织、规范操作、严格程序、严明纪律,保证各项工作顺利进行。
(一)进一步加强制度建设。
要以保密和严格考风考纪、规范招生考试行为和加强诚信建设为主要内容,加强和完善各项制度,积极探索招生工作的新机制,杜绝不正之风,确保公正、公平、公开。
(二)继续实施“阳光招生”工程。
做到招生政策、招生计划、招生进程、招生时间、招生监督电话、录取分数线、录取结果等全部公开。
招生工作要严格执行《济南市中小学招生工作“十不准”》规定,规定包含:
“十不准”包括:
不准学校利用各种形式进行虚假招生宣传;不准高中学校明码标价或宴请初中学校校长和教师以及赠送纪念品等,以经济手段招揽生源;不准高中学校与家长、学生签订承诺性合同或协议;不准初中学校以任何形式违背学生意愿强制学生选报志愿,或强迫学业成绩相对差的学生提前离校并不准其参加学业水平考试;不准各类学校违背政策乱开口子,乱招生,乱收费;不准借招生之机接受家长或学生的馈赠、宴请和参加娱乐活动;不准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以文化课考试的方式选拔新生或分班;不准各类学校举办未经教育行政部门批准的各类实验班、快慢班、特长班等;不准对考试高分学生进行物质奖励和渲染宣传;不准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单纯以考试成绩为学校和教师排队,或只将学生报某些学校的录取结果作为评价和奖励学校和教师的依据。
同时为进一步增强招生工作的透明度,使广大考生和家长更方便地了解考试招生政策,了解各招生学校,各高中学校要组织学校开放日活动,进行招生宣传,内容包括招生有关政策,学校基本情况等。
各初中学校要通过召开家长会、设立咨询热线、印发公开信等多种方式进行宣传,让全社会特别是学生家长了解招生政策。
(三)强化廉政意识。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的考试招生工作人员要认真学习和执行招生工作的各项政策规定,以对社会、对考生高度负责的精神,恪尽职守,严密组织考试和录取工作。
要自觉抵制不正之风,廉洁自律,对借工作之便违反招生纪律、弄虚作假、徇私舞弊造成不良影响的单位或个人,要追究其责任并按有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维护教育的良好形象。
五、关键词解读:
指标生、统招生、择校生、推荐生、省招生
什么是指标生?
指标如何分配?
济南市各普通高中的招生计划有两大类,一是统招计划,二是择校计划。
分配原则:
以市区初中各校应届毕业生人数为分配基数,将优质高中学校计划内招生份额中的部分名额按相应比例以指标分配的形式直接分配至各初中学校。
指标生是指小升初以直升的身份入读初中并在中考时,各科成绩均达到B级的学生,中考时,可享受指标生名额的部分学生。
指标生可以简单地理解为定向招生,是指部分普通高中拿出部分招生计划分配到一定范围的学校招生,指标生名额将统一公示。
指标生由教育局统一分配,其目的是促进教育平等化,使各处的学生都有机会上好的高中。
截至11年,济南市指标生录取比例上升到80%,因此,指标生身份在中考时就显得尤为重要了,而值得注意的是,07年以后入读小学的学生,将有别于07年之前的学生的最大区别在于,幼升小(既幼儿园升小学)时,注意选择户籍所在地对应的小学,因为,按照济南市招生政策,07年后幼升小时的入学身份,将自动带入初中,也就是说,升小学时择校了的小学生,即便直升小学对应的中学,身份依旧是择校生身份,不能享受指标名额。
这部分考生叫做指标生。
济南学业水平测试(中考)指标生的报考条件:
(拟填报指标生志愿的考生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①符合正取生招生条件的应届初中毕业生;
②参加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
③综合表现评定等级为B以上;
④须已在报名所在初中学校就读,并已取得该校初三学年学籍。
指标生录取条件(同时满足以下几个条件)
①考生学业水平考试的分数要达到所报考高中学校的指标生录取分数线;
②考生在本校(初中学校)报考同一所高中学校的所有学生中,学业水平考试的名次要达到本校分配到的指标生计划人数之内,比如某高中学校分配到本校的指标生计划为20人,那么考生中考的名次要进入本校报考该高中学校所有指标生学的前20名才行;
③初中3年的学习成绩(含实验能力考核成绩)、基础发展目标以及史地生政等要达到B级以上,且满足学籍要求。
哪些学生不能享受指标生待遇?
①义务教育阶段择校生;
②往届初中毕业生和初中第三学年转入(随父母工作调动转入的除外)的学生;
③在校三年日常学习成绩(含实验能力考核成绩)或基础性发展目标评价总评等级达不到B级(含B级)以上等级的学生;
④达不到指标生最低提档分数线的学生。
●什么是统招生?
统招生是指非直升学生,以及初中学测水平测试时成绩未达到B级的考生,在中考录取时,参照的分数线为统招线并录取。
这部分考生叫做统招生。
●什么是择校生?
高中择校生有别于初中择校生身份,高中择校生指的是成绩未达到统招线,却过了择校线的学生,这部分考生将按照分数缴纳对应择校费进入高中,在家长群里,高中择校生往往被视为"分不够拿钱凑"的意思。
●什么是推荐生?
也俗称"保送生"、"免试生"。
济南市自2005年开始,在省实验中学、山师大附中、济南一中试点进行初中优秀毕业生推荐升入高中就读,凡成长记录优异符合推荐资格的市区初中优秀毕业生,经毕业学校推荐和招生学校审核测试同意后可中考免试直接升入招生学校。
接受推荐生学校为:
山东省实验中学、山东师大附中、济南一中、济钢高中、济南外国语学校。
●什么是省招生?
除去在本地区招生外,在省内其他地市招收中考生。
目前济南市只有济南外国语学校有资格面向全市招生,每年招130人(含国际课程50人)
2.2014年志愿选择三根据
1、根据当年中考成绩及考生类别,参照往年招生分数线,慎重选择第一
志愿,不可冒险。
如果第一志愿选择不好,高分考生就会直接到二类学校中去了,这是中考志愿填报方式改革后最让人担心的地方。
2、根据孩子自身特点,尊重孩子的意愿选择最适合的学校。
自身特点:
文理情况、学习类型、学习习惯、爱好特长、自我约束能力等;孩子意愿:
宁为鸡头,不做凤尾、同学分布情况、是否愿意寄宿等。
三、根据未来的发展方向选择志愿,切忌盲目跟风。
发展方向:
高考、保送、自主招生、出国深造(1、公派出国新加坡SM2项目2、自费出国3、目前国际课程项目的现状)
3.2014年志愿填报注意事项:
一、分清考生类别,掌握四次网上填报好时间(具体时间以当年官方公布时间为准)。
前三次志愿填报只能填一所学校,无二志愿,每次均为第一志愿,一经录取,不再不再参与下一批次录取
二、网络操作要得当。
1、准备充分,填好草表后再上网填写,修改机会受限,在规定时间只有两次修改机会。
2、一定要点击“保存”或“提交”,如有打印功能最好打印验证。
4.重点高中一览
山东省实验中学:
山东省实验中学建校于1948年,是首批省级重点学校、省级规范化学校。
学校分本校(走读)和东校(寄宿)两个校区,现有教学班110个,在校学生5900余名,教职工500人。
在60多年的办学历程中,学校培养了数以万计的优秀学子,以聪明才智和卓越贡献为母校和泉城增光添彩,而实验中学也以骄人的办学成绩获得了“全国教育系统先进集体”、“国家级绿色学校”、“国家级体育传统项目学校”、“全国学校艺术教育先进单位”、“全国模范职工之家”、“全国和谐校园先进学校”、“中小学生创造力培养示范学校”、“省级文明单位”、“山东省师德建设先进单位”、“山东省教学示范校”、“山东省心理健康教育先进单位”、“山东省校本培训示范校”、“山东省教育国际交流与合作先进单位”、“山东省依法治校示范学校”等荣誉称号。
教育部领导多次高度评价学校的育人举措和办学成果,很多做法和经验被《中国教育报》、《光明日报》等媒体多次报道,成为全国新课程改革的典型和齐鲁素质教育的领跑者。
近年来,学校一直努力体现“实验性”和“示范性”的办学特色,鲜明地提出“为每个学生创造主动发展的无限空间”的教育理念,以“高远、大气、宽松、求新”的学校文化作根基,以创建促进学生全面而有个性发展的课程体系作保障,努力创办“高境界、高品质,能够影响学生一生发展的教育”。
一、全面推进教师专业成长,积极打造优秀师资队伍
学生发展是学校的核心工作,教师发展则是学校发展的基本保障。
实验中学以富有实效性的活动为载体,探索教师发展的有效模式。
设立了“教师专业发展日”,为教师提供新的学习平台和展示空间,开展了“教师读书节”活动,让读书丰盈教师的心灵和智慧;开展了六届“十佳青年教师”评选,深化了“名师团队建设工程”,启动教科研“燎原计划”,实行课题竞标,推动教学“小课题研究”,成立“教育星空”教师成长分享汇。
众多举措激发了教师工作激情,引领教师实现专业成长。
学校现有享受国务院津贴专家2人,山东省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2人,特级教师14人,全国优秀教师5人,山东省教育创新人物3人,齐鲁名校长、齐鲁名师4人,省市级教学能手22人、济南专业技术拔尖人才10人、济南名师5人,全国、省市级优质课评比获奖者百余人。
根基雄厚、结构合理、素质一流的教师队伍,为打造优质教育品牌提供了重要保证。
二、全面深化课程改革,促进教学水平不断提升
学校注重全方位实施素质教育、全面提升教育教学质量。
在国家大力推行的新课改中,精心实施,大胆推进,不断丰富课程体系,在更高层次上增强办学特色。
实验中学充分利用课程自主权,具有“学校特色、地域特色、科技特色、文化特色”的校本课程已开设了125门;“选课走班制”让每位学生拥有了一份适合自我发展的个性化课程表;日语、韩语、德语、俄语和法语等多门语言选修课程的设置满足社会对多元化外语人才的需要;综合实践活动课程涵盖六大类型,使学生广泛接触社会、了解社会、服务社会,展示了实验学子的良好形象,赢得了社会的高度赞誉。
科技创新教育和学科特长培养使学生的创新意识和科研能力大大增强,有数百人次在全国、全省科技创新大赛、学科奥赛、电脑制作和各类发明比赛中获奖,并因此被保送全国重点大学。
学校不断加大课堂教学改革力度,组织“深化课堂教学改革行动”,实施以“聚焦课堂,科学高效,百花齐放”为主题的教学活动,进一步促进教师育人理念的转变和教学方式的优化。
注重培养学生主体精神,实现学生有效自主学习。
开展了形式多样的主题教学活动,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巩固和延伸课堂教学。
定期进行学情调查分析,对学生的学习状况和教师的教学状况进行准确、细致的掌控,增强了教学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根据学校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