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民用建筑工程设计技术措施电气.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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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民用建筑工程设计技术措施电气

1总则

1.0.1为贯彻执行国务院和建设部颁布的“建筑法”、“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筑工程勘察设计条例”和“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等技术法规,适应我国加人WTO后建筑设计市场的需求,规范建筑电气设计工作,提高设计效率和工程设计质量,编写本技术措施。

1.0.2本技术措施的内容为:

汇总、阐述民用建筑电气设计中遵守、执行的技术规范、规程的关键条款、实施要点、注意事项;介绍、分析国内外新技术、新产品的技术性能、应用示例;推荐建筑电气设计的方法、步骤,提供技术数据和计算方法,供广大建筑电气设计、施工及有关人员参照、选用。

1.0.3本技术措施适用于新建、改建和扩建的办公楼、综合楼、住宅(小区)的民用建筑工程电气设计。

1.0.4建筑电气设计应认真贯彻国家有关建设方针和技术政策,并做到设计依据完备、可靠;设计程序严谨、合理;设计内容正确、详实;设计深度满足各阶段的需要;设计文件规范、工整,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确保安全可靠、经济合理。

1.0.5系统配置和设备选型,应与工程的性质、规模、功能要求、建筑环境、经济发展水平和人文习惯相适应,应适当考虑专业技术和建筑功能扩展的可能性,以延长工程寿命,节省投资,提高系统的性能价格比。

1.0.6应选用技术先进、性能可靠、安装方便、操作简单的标准化、节能型设备装置,严禁使用已被国家淘汰的和不符合国家技术标准、没有产品质量认证的设备装置。

设计选用的新技术、新产品、新设备必须首先进行技术论证,切实掌握产品及其系统配置的技术性能、试验数据、使用条件和应用示例。

1.0.7应综合考虑环境保护,积极采取各项节能措施,尽可能减少资源损耗和环境污染。

1.0.8设计工作是整个建筑工程设计的一部分,有着与建筑、结构、给排水、采暖动力多个专业和电气专业内部的配合,在各个设计阶段,都要互提资料,互有要求,要密切配合,才能节省时间,保证工程的设计、施工质量。

1.0.9随着新技术、新产品的发展,建筑物功能要求的提高,建筑电气设计包括的系统多、产品类别多、技术参数多,在设计工作中,应逐步应用计算机技术和信息网络系统,依靠局域网、广域网、Internet网,实现资源共享,提高科技和经济效益。

1.0.10对于中外合资或国外独资的建设项目,必须严格执行我国现行规范,当有关方面要求执行严于我国规范的国外规范条款或我国尚未制定的规范规定时,可全部或部分执行,但应征得有关主管部门的审核同意。

 

2供电系统

2.1一般规定

2.1.1供配电系统的设计,首先应确定用电负荷的等级,并根据负荷等级采取相应的供电措施,以保证供电系统的合理性。

2.1.2供配电系统应简单、安全、可靠,分级要少而明确,保证供电质量,便于管理、便于维护、节约建设投资、减少运行时的电能损失。

2.1.3为了更好的贯彻执行国家和行业规范,本措施根据民用建筑的用电特点,对“规范”中的有关条款进行了汇总、阐述或细化,提高可操作性。

2.1.4本章的主要内容包括负荷分级、供电措施、供电质量要求、负荷计算及自备电源的设置等。

2.2负荷分级及供电措施

2.2.1负荷分级

民用建筑电气负荷,根据建筑物在政治、经济上的重要性或用电设备对供电可靠性的要求,分为三级。

即一级负荷、二级负荷、三级负荷。

根据设计规范GB50052-95第2.0.1条及JGJ/T16-92第3.1.1条,某些“特等建筑”和“不允许中断供电”的负荷列为特别重要负荷。

1一级负荷

l)中断供电将造成人身伤亡、重大政治影响、重大经济损失、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等情况之一的用户或设备,为一级负荷。

2)重要的交通枢纽、重要的通信枢纽、国宾馆、国家级及承担重大国事活动的会堂、国家级大型体育中心、经常用于重要国际活动的大量人员集中的公共场所等用电单位中的重要电力负荷。

3)中断供电将影响实时处理计算机及计算机网络正常工作,或中断供电将发生爆炸、火灾及严重中毒的负荷为特别重要负荷。

2二级负荷

中断供电将造成较大政治影响、较大经济损失及公共场所秩序混乱的用户或设备;中断供电将影响用电单位的正常工作,例如交通枢纽、高层普通住宅、甲等电影院、中型百货商店、大型冷库等用户为二级负荷用户;普通办公楼、高层普通住宅楼、百货商场等用户中的客梯电力、主要通道照明等用电设备为二级负荷设备。

3三级负荷

不属于一、二级的负荷。

2.2.2各类负荷分级。

见表2.2.2。

2.2.3各级负荷的供电措施

各级负荷用户和设备的供电措施,均与外部电源条件有关,而外部电源条件取决于工程筹建单位提供的由当地供电部门出据的“供电方案”。

根据“供电方案”设计本工程的电源及供配电系统。

假若工程筹建单位和当地供电部门未提供“供电方案”,工程设计者应根据工程所在地的公共电网现状及其发展规划,结合本工程的用电量、负荷等级、供电距离等因素,经过技术经济比较确定本工程的外部电源、备用电源及供配电系统,并经筹建单位报当地供电部门批准

表2.2.2负荷分级表

电的负荷

负荷所属用户

用电设备(或场所)名称

 

 

 

 

 

1.中断供电将发生中毒、爆炸和火灾等情况的负荷

2.特另叨重要场所不允许中断供

电的负荷:

电的负荷:

国家气象台

国家计算中心

甲等剧院

大型博物馆、展览馆

重要图书馆(藏书上百万册)

大型国际比赛场馆

大型百货商店(场)

大型金融中心(银行)

国家及省、市、自治区广播、电视电台

电信枢纽卫星站

民用机场台

 

国宾馆、国家级大会堂、国家级国际会议中心

 

气象业务用电子计算机系统

电子计算机系统

调光用电子计算机系统

防盗信号电源、珍贵展品展室的照明

检索用电子计算机

计时记分电子计算机系统以及监控系统

经营管理用电子计算机系统关键电子计算机系统和防盗报警系统电子计算机系统

 

保证通信不中断的主要设备和重要场所的应急照明航空管制、导航、通信、气象、助航灯光系统设施和台站;边防、海关的安全检查设备;航班预报设备;三级以上油库,为飞行及旅客服务的办公用房;

主会场、接见厅、宴会厅、照明、电声、录像电子计算机系统

 

 

 

一级负荷用电单位中的右列设备

 

1.消防用电设备,例如:

消防水泵、消防电梯、排烟及正压风机、消防中心(控制室)电源2.应急照明、疏散标志灯3.走道照明、值班照明、警卫照明、障碍标志灯4.主要业务用电子计算机系统电源5.保安系统电源6.电话机房电源7.客梯电力8.排污泵9.变频调速恒压供水生活水泵

 

四星级及以上宾馆

宴会厅电声、新闻摄影、录像电源;宴会厅、走道照明

电的负荷

负荷所属用户

用电设备(或场所)名称

 

 

 

 

 

国宾馆、国家级大会堂、

国际会议中心

总值班室、会议室、主要办公室、档案室、排污泵、客梯电源

地、市级及以上气象台

气象雷达、电报及传真收发设备、卫星云图接收机及语言广播电源、气象绘图及预报照明

科研院所、高等院校

重要实验室,如:

生物制品、培养剂等

甲等剧场

舞台、贵宾室、演员化妆室照明,舞台机械电力、电声、广播、电视转播及新闻摄影电源

省、直辖市级及以上体育场、馆

比赛厅、主席台、贵宾室、接待室、新闻发布厅及走道照明,检录处、仲裁录放室、终点摄像室、编印室、电脑室、电声、广播、电视转播及新闻摄影电源

县级及以上医院

急诊部、监护病房、手术部、分娩室、婴儿室、血液病房的净化室、血液透析室、病理切片分析、CT扫描室、血库、高压氧仓、加速器机房、治疗室、配血室的电力照明,培养箱、冰箱、恒温箱的电源、走道照明

银行

大型银行营业厅照明、一般银行的防盗照明

百货商场

营业厅、门厅照明

广播电台、电视台

 

国家级政府办公楼

直接播出的语音播音室、控制室、电视演播厅、中心机房、录像室、微波机房及其发射机房的电力和照明

主要办公室、会议室、总值班室、档案室照明

民用机场

候机楼、外航驻机场办事处、机场宾馆及旅客过夜用房

高层建筑

消防用电、应急照明、水泵、排污泵

大型火车站

国境站的旅客站房,站台、天桥、地道的用电

水运客运站

通信、导航设施

 

监狱

警卫照明、提审室照明

电的负荷

负荷所属用户

用电设备(或场所)名称

 

 

 

 

二级负荷用户中的设备

消防用电、客梯电力、排污水泵、水泵、主要通道及楼梯间照明

省部级办公楼

主要办公室、会议室、总值班室、档案室

大型博物馆、展览馆

展览照明

四星级以上宾馆、饭店

客房照明

甲等影院

照明与放映用电

医院

电子显微镜、X光机电源,高级病房、肢体伤残康复病房照明

小型银行

营业厅、门厅照明

大型百货商场、贸易中心

自动扶梯、空调设备

中型百货商场

营业厅、门厅照明

电视台、广播电台

洗印室、电视电影室、审听室

民用机场

除特别重要及一级负荷以外的其他用电

水运客运站

港口重要作业区、一等客运站用电

大型或有特殊要求的冷库

制冷设备电力、电梯电力、库房照明

其他

 

一级负荷用户中:

生活水泵、客梯电力、厨房动力与照明、空调设备;特别重要负荷用户中的一般负荷

1一级负荷用户和设备的供电措施

l)供电电源。

①一级负荷用户应由两个电源供电,当一个电源发生故障时,另一个电源应不致同时受到破坏。

而且当一个电源中断供电时,另一个电源应能承担本用户的全部一级负荷设备的供电(根据当地电源的可靠程度及用户要求,在已有两路市电的情况下,可增设自备电源)。

②当一级负荷设备容量在200kw以上或有高压用电设备时,应采用两个高压电源,这两个高压电源一般是由当地电力系统的两个区域变电站分别引来。

两个电源的电压等级宜相同。

但根据负荷需要及地区供电条件,采用不同电压更经济合理时,亦可经当地供电部门同意,采用不同电压供电;或自备柴油发电机。

③当需双电源供电的用电设备容量在100kw及以下,又难于从地区电力网取得第二电源时,宜从邻近单位取得第二低压电源,否则应设EPS或柴油发电机组备用电源。

④当一级负荷用户符合下列条件之一时,宜设置自备电源。

a.根据当地供电部门的规定需设自备电源或外电源不能满足一级(含特别重要)负荷要求时。

b.所在地区偏僻、远离电力系统等原因,设置自备电源较从电力系统取得第二电源经济合理时。

c.有常年稳定余热、压差、废气可供发电,技术经济合理时。

⑤作为应急用电的自备电源与电力网的正常电源之间必须采取防止并列运行的措施。

⑥分散的小容量一级负荷,如电话机房、消防中心(控制室)、应急照明等,亦可采用设备自带的蓄电池(干电池)或集中供电的EPS作为自备应急电源。

⑦根据负荷对中断供电时间的要求,可分别选择下列应急电源。

a.允许中断供电时间为巧,以上时,可选用快速自起动柴油发电机组,并设置与市电自动切换的装置,有防止与市电并联的措施。

b.双电源自动切换装置的动作时间,能满足负荷对中断供电时间的要求时,可选用带自动投人装置的独立于正常电源的供电回路。

.允许中断供电时间仅为毫秒级的负荷,可选用各类可靠的不间断供电装置。

2)供配电系统。

①一级负荷用户的变配电室内的高低压配电系统,均应采用单母线分段系统。

分列运行互为备用。

②一级负荷设备应采用双电源供电,并在最末一级配电装置处自动切换。

③不同级别的负荷不应共用供电回路,为一级负荷供电的回路中,不应接人其他级别的负荷。

④为一级负荷供电的低压配电系统,应简单可靠,尽量减少配电级数。

一般情况下,配电级数不应超过三级。

2特别重要负荷用户和设备的供电措施

l)特别重要负荷用户,必须在考虑-电源系统检修或故障的同时,另一电源系统又发生故障的可能,应从电力系统取得第三电源或自备电源(一般是在已有两个市网电源的情况下,再设快速自起动柴油发电机组或大容量UPS或EPS不间断电源)。

2)在特别重要负荷用户的变电所内的低压配电系统中,应设置应急供电系统,为特别重要负荷和一级负荷设备供电。

并严禁将其他级别的负荷接人此应急供电系统。

3)特别重要负荷设备应由两个电源供电,在设备的控制装置内自动互投,并应满足设备对电源中断供电时间的要求或选用可靠的不间断电源装置供电(UPS)。

4)不同级别的负荷不应共用供电回路,为特别重要负荷设备供电的回路中,严禁接人其他级别的负荷。

3二级负荷用户和设备的供电措施

二级负荷的供电系统应做到当电力变压器或线路发生常见故障时,不致中断供电或中断供电能及时恢复。

l)二级负荷用户的供电可根据当地电网的条件,采取下列方式之一:

①宜由两个回路供电,其第二回路可来自地区电力网或邻近单位,也可自备柴油发电机组(但必须采取防止与正常电源并联运行的措施)。

②由同一座区域变电站的两段母线分别引来的两个回路供电。

③在负荷较小或地区供电条件困难时,可由一路6kV及以上专用的架空线路供电,或采用两根电缆供电,其每根电缆应能承担全部二级负荷。

2)二级负荷设备的供电应根据本单位的电源条件及负荷的重要程度,采取下列方式之一:

①双电源(或双回路)供电,在最末一级配电装置内自动切换。

②双电源(或双回路)供电到适当的配电点自动互投后用专线送到用电设备或其控制装置上。

③由变电所引出可靠的专用的单回路供电。

④应急照明等分散的小容量负荷,可采用一路市电加EPS或采用一路电源与设备自带的蓄(干)电池(组)在设备处自动切换。

4三级负荷用户和设备的供电措施

三级负荷对供电无特殊要求,采用单回路供电,但应使配电系统简洁可靠,尽量减少配电级数,低压配电级数一般不宜超过四级。

且应在技术经济合理的条件下,尽量减少电压偏差和电压波动。

在以三级负荷为主,有少量一、二级负荷的用户,可设置仅满足一、二级负荷需要的自备电源。

2.3电压等级与供电系统

2.3.1电压等级选择

1城镇的高压配电电压宜采用10kV,低压配电电压应采用220/3soV。

2用电单位(或称为用户)的供电电压,应根据其计算容量、供电距离、用电设备特性、供电回路数量、远景规划及当地公共电网的现状和发展规划等技术经济因素综合考虑确定。

3小负荷用户宜接人当地低压电网。

当用户的计算容量为200kVA或用电设备单台功率)250kw;当供电距离>250m,计算负荷>100kVA者,宜采用高压供电。

4地区电力网提供的电源电压为35kV,且采用35kv配电经济合理时,经当地供电部门同意,可采用35kv配电,并采用35/0.4kv直降的方式。

若根据用电设备的具体情况,选用6kv配电技术经济合理时,可采用6kV配电。

2.3.2供配电系统设计

l供配电系统应简单可靠,配电极数不宜过多,同一电压等级的配电级数高压不宜多于两级,低压一般不宜多于三级,三级负荷不宜多于四级。

2应根据用电负荷的容量及分布,使变压器深人负荷中心,以缩短低压供电半径,降低电能损耗,节约有色金属,减少电压损失,提高供电质量。

具备下列情况之一者,宜分散设置配电变压器:

l)单体建筑面积很大或场地大,用电负荷分散。

2)大型建筑群或建筑小区。

3)超高层或负荷很大的高层建筑,除在地下层或首层外,可根据负荷分布将变压器设在顶层、中间层。

具体要求见本措施第3.4节。

310kv配电系统应简单灵活,有较大的适应性。

根据负荷等级、容量、分布及线路走廊等情况设计,配电系统宜以环式为主,也可采用放射式或树干式。

4每条线路,每个配变电所都应有明确的供电范围,不宜交错重迭。

2.4供电质量与功率因数补偿

2.4.1电压偏差允许值

用电设备端子处的电压偏差(以额定电压的百分数表示):

110kV及以下三相供电为土7%。

2220V单相供电为+7%,-10%。

2.4.2减少电压偏差的措施

为减少用电设备端子处的电压偏差,应采取下列措施:

1正确选择变压器的变压比和电压分接头。

2选用小阻抗变压器及电线电缆,以降低配电系统阻抗。

3采用恰当的方式、适当的容量进行无功功率补偿,一般为自动调节补偿方式。

4应将单相负荷尽量均匀地分配到三相电源的各相上,使三相负荷趋于平衡。

由地区公共低压电网供电的220V照明负荷,当线路计算电流超过30A时,宜采用三相四线制供电。

5选用结线组别为D·yn11的三相电力变压器。

610(6)kV配电变压器不宜采用有载调压型,但在当地10(6)kV电源电压偏差不能满足要求,且用户有对电压要求严格的设备,单独设置调压装置技术经济不合理时,也可采用10(6)kV有载调压变压器。

2.4.3电压波动允许值及减少电压波动的措施

l电压波动允许值:

1)照明及一般动力设备因设备起动等因素引起的电压波动允许值为额定电压+5%、-10%。

2)医用X光机的电压波动允许值为额定电压的土10%。

3)电子计算机电源应满足表2.4.3的要求。

表2.4.3各级计算机性能允许的电能参数变动范围表

要求分级

项目

A级

B级

C级

稳态电压偏移范围(%)

土2

士5

+7

-13

稳态频率偏移范围(H:

土0.2

土0.5

土l

电压波形畸变率(%)

3~5

5~8

8~10

允许断电持续时间(sm)

0~4

4~200

200~1500

2供配电系统的设计应采取下列措施以减少电压波动和电压闪变:

l)将冲击性负荷与对电压波动、闪变敏感的负荷由不同的变压器供电。

当难于做到由不同变压器供电时,宜由变电所低压柜处采用专用回路供电。

2)将大容量电动机采用降压起动措施。

3)当冲击性负荷与其他负荷共用回路且容量较小时,宜采用加大导线截面或其他降低共用线路阻抗的措施。

2.4.4谐波电压限值及减小电压波形畸变率措施

1谐波电压限值。

公用电网谐波电压(相电压)限值见表2.4.4-1

表2.4.4-1谐波电压(相电压)限值表

电网标称电压(kV)

电压总谐波畸变率(%)

各次谐波电压含有率(%)

奇次

偶次

0.38

5.0

4.0

2.0

6

4.0

3.2

1.6

10

35

3.0

2.4

1.2

2注人公共连接点的谐波电流允许值见表2.4.4-2

表2.4.4-2各次谐波电流允许值表

标准

电压(kV)

波次数

谐波电流

允许值(A)

 

基准短路

容量(mVA)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0.38

10

78

62

39

62

26

44

19

21

16

28

13

24

6

100

43

34

21

34

14

24

11

11

8.5

16

7.1

13

10

100

26

20

13

20

8.5

15

6.4

6.8

5.1

9.3

4.3

7.9

注:

当电网短路容量与本表中的基准短路容量不同时,谐波电流允许值与电网的短路容量成正比。

3减少非线性用电设备产生的谐波对电网电压正弦波形畸变率影响的措施:

1)选用D·yn11接线组别的变压器。

2)将非线性用电设备接人短路容量较大的电网。

2.4.5无功补偿

2.4.5无功补偿

1功率因数要求值。

应满足当地供电部门的要求,当无明确要求时,应满足如下值:

l)高压用户的功率因数应为0.9以上。

2)低压用户的功率因数应为0.85以上。

2无功补偿措施。

l)提高自然功率因数。

①正确选择变压器容量。

②正确选择变压器台数,可以切除季节性负荷用的变压器。

③减少供电线路感抗。

④有条件时尽量采用同步电动机。

2)采用电力电容器补偿。

①一般采用在变电所低压侧集中补偿方式,当设备(吊车、电梯等机械负荷可能驱动电动机的用电设备除外)的无功计算负荷大于100kvar时,可在设备附近就地补偿。

②集中补偿时,宜采用自动调节式补偿装置,防止无功负荷倒送;采用就地补偿时,补偿装置宜与设备同时通断电。

③电容器组宜采用自动循环投切的方式。

④低压电力电容器装置的载流电器及导体(如断路器、导线、电缆等)的长期允许电流值,不应小于电力电容器额定值的1.5倍。

3)补偿的容量。

①在供电系统的方案设计时,无功补偿容量可按变压器容量的巧%-25%估算。

在施工图设计时,应进行无功功率计算。

每千瓦有功负荷设备所需无功补偿的电容器容量见表2.4.5

②采用自动调节补偿方式时,补偿电容器的安装容量宜留有适当余量。

表2.4.5无功功率补偿率(kvar/kW)

0.7

0.72

0.75

0.78

0.80

0.81

0.82

0.83

0.84

0.85

0.86

0.87

0.88

2.5.1负荷计算的内容

负荷计算的主要内容有设备容量、计算容量、计算电流、尖峰电流。

1设备容量。

设备容量也称为安装容量,它是用户安装的所有用电设备的额定容量或额定功率(设备名牌上的数据)之和,是配电系统设计和计算的基础资料和依据。

2计算容量。

计算容量也称为计算负荷、需要负荷或最大负荷。

它标志用户的最大用电功率。

是配电设计时选择变压器、确定备用电源容量、无功补偿容量和季节性负荷的依据。

也是计算配电系统各回路中电流的依据。

3计算电流。

计算电流是计算负荷在额定电压下的电流。

它是配电系统设计的重要参数,是选择配电变压器、导体、电器、计算电压偏差、功率损耗的依据。

也可以作为电能损耗及无功补偿的估算依据。

4尖峰电流。

尖峰电流是负荷的短时(如电动机起动等)最大电流。

它是计算电压降、电压波动和选择导体、电器及保护元件的依据。

2.5.2负荷计算的方法

1设备容量的计算。

在计算用户的设备容量时,应先对单台用电设备或用电设备组进行如下处理再相加:

l)单台设备的设备容量一般取其名牌上的额定容量或额定功率。

2)连续工作的电动机的设备容量即名牌上的额定功率,是轴输出有功功率,未计入电动机本身的损耗。

3)短时工作电动机,需考虑使用系数。

4)照明设备的设备容量采用光源的额定功率加上附属设备的功率。

如荧光灯、金属卤化物灯、高压钠灯、高压汞灯,均为灯泡的额定功率加上镇流器的损耗。

低压卤钨灯、低压钠灯为灯泡额定功率加上变压器的功耗。

5)成组用电设备的设备容量不包括备用设备。

6)消防设备与火灾时必然切除的设备取其大者计入总设备容量。

7)季节性负荷,如空调制冷设备与采暖设备取其大者计入总设备容量。

8)住宅的设备容量采用每户的用电指标之和。

2计算容量的计算。

l)方案设计阶段确定计算容量时,采用单位指标法计算、并根据计算结果确定电力变压器的容量和台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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