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电厂脱硫系统吸收塔安全监理细则教材.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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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电厂脱硫系统吸收塔安全监理细则教材

 

华能轮台电厂(2×350MW)热电联产工程

 

脱硫装置防腐施工安全监理细则

 

西北电力建设工程监理有限责任公司

华能轮台电厂(2×350MW)热电联产工程项目监理部

2015年6月15日

 

批准:

审核:

编制:

 

1、工程概述----------------------------------------------4

2、安全监理实施细则编制目的------------------------------4

3、安全监理实施细则编制依据------------------------------4

4、安全监理目标------------------------------------------5

5、安全文明施工的工作方针和目标--------------------------6

6、安全文明施工控制的主要内容----------------------------6

7、安全控制的监理措施------------------------------------7

8、安全监理工作程序-------------------------------------12

9、安全旁站主要部位及工作程序---------------------------15

10、重点安全监控项目(程序)一览表----------------------16

11、职业健康安全重大风险预控表--------------------------17

12、环境重大危害预控表----------------------------------19

 

1.工程概述

1.1项目名称:

华能轮台电厂(2×350MW)热电联产工程

1.2建设地点:

新疆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轮台县城西北约20km的拉依苏石油化工区

1.3建设目标:

按照集团公司“安、快、好、省、廉”的总体要求,认真贯彻“高质量、高速度、低造价”的基本建设管理方针,以“创建自治区级安全文明工地、国家AAA级安全文明标准化诚信工地;高水平达标投产、创行业优质工程,争创国家优质工程;加强优化设计,过程概算指标控制,对标管理,建成一流火电企业”。

1.4建设意义:

华能轮台电厂(2×350MW)热电联产工程,是自治区人民政府和华能集团公司签署的《关于加快实施能源领域战略合作协议》中重点支持开发的项目,也是自治区“十二五”重点建设项目。

该项目于2011年4月27日取得国家能源局批复的“路条”,项目的建设对促进南疆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缓解南疆地区缺电局面,确保南疆电网安全稳定运行具有重要意义。

1.5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

华能轮台电厂(2×350MW)热电联产工程,规划装机容量2×350MW+2×660MW,本期建设2×350MW,超临界、间接空冷、燃煤供热机组,同步建设脱硫、脱硝装置。

本期工程(2×350MW)机组年耗煤量(标煤)为164×104t,由轮台阳霞矿区煤矿及库车俄霍布尔克煤矿供给,燃煤采用公路运输;年用水量280×104m3,通过迪那河流域五一水库取水的园区水厂供水;发电送出接入厂址东边5km处的台远220KV变电站;灰渣综合利用,同时设置事故灰场,位于厂址西北侧4km处;工程动态投资281869万元。

2、安全监理细则编制目的:

2.1为深入贯彻《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的精神和电力生产“安全第一”及消防工作“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保障设备和人身安全,进一步规范和加强脱硫系统防腐工作的安全管理,确保脱硫系统正常运行,特制定本措施。

2.2本措施适用于华能轮台电厂(2×350MW)热电联产工程烟气脱硫系统吸收塔及烟道橡胶衬里和玻璃鳞片衬里防腐作业的安全管理。

2.3结合现场实际情况,根据国家及行业标准规范、防腐设计和防腐材料的技术要求,遵照本措施,制订实施细则,经批准后执行。

3、安全监理实施细则编制依据:

3.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3.2《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DL5009.1-2014

3.3《涂装作业安全规程安全管理通则》GB7691-2003

3.4《涂装作业安全规程有限空间作业》GB12942-2006

3.5《电力设备典型消防规程》DL5027-93

3.6《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130-2011

3.7《橡胶衬里第4部分烟气脱硫衬里》GB18241.4-2006

3.8《涂装前钢材表面锈蚀等级和除锈等级》GB/T8923-2008

3.9《橡胶衬里化工设备设计规范》HG/T20677-2013

3.10《玻璃鳞片衬里施工技术条件》HG/T2640-2004

3.11《玻璃鳞片树脂衬里标准》JIS6940-1998

3.12《金属基体和半精加工制品上实施有机涂层和衬里》DIN28053、

3.13《华能轮台电厂2×350MW热电联产工程监理合同》

3.14《华能轮台电厂2×350MW热电联产工程监理规划》。

4、安全文明施工及环境保护目标

4.1安全目标:

4.1.1不发生人身死亡与重伤事故。

4.1.2不发生重大设备事故(含施工机械事故)。

4.1.3不发生建、构筑物重大垮(坍)塌事故。

4.1.4不发生重大火灾、爆炸事故。

4.1.5不发生负主要责任的重大交通事故。

4.1.6不发生重大误操作事故。

4.1.7不发生移交生产后因基建原因的停机事故。

4.1.8基础及结构沉降符合规定。

4.1.9设备及系统接地安全、可靠。

4.2文明施工目标:

4.2.1现场布局模块化;区域管理定置化;安全设施标准化;施工过程程序化;作业行为规范化;环境协调和谐化;创建自治区级安全文明工地、国家AAA级安全文明标准化诚信工地。

4.2.2参建单位的文明施工责任落实,监督到位,施工组织周密,行业行为规范,杜绝违章指挥、违章操作、违反劳动纪律等行为。

4.2.3保持施工场所整洁,做到“工完料净场地清”,设备材料堆放有序、标识清楚,保持施工道路畅通,保持排水设施完好。

4.2.4场区文明施工标识、重点防火部位标志及紧急救护标志醒目、齐全。

4.2.5生产生活临时设施布置得当,搭设合理,责任区划分内环境整洁、道路平坦、排水畅通、无积油、无垃圾、窗明几净。

4.2.6成品保护做到责任落实、措施具体、执行到位,杜绝二次污染。

4.3环境保护目标

4.3.1按《绿色施工导则》(建质[2007]223号)规定,“四节一环保”(即节地、节能、节水、节材、和环保)贯穿于项目建设全过程。

4.3.2施工单位建立健全环境保护责任制。

4.3.3污水、废气、噪音、扬尘、废弃物排放符合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

4.3.4不发生环境污染事故。

4.3.5环境投诉率为“零”。

4.3.6废水循环使用实现零排放。

4.3.7烟尘、二氧化硫、氮氧化物、COD等排放执行国家(地方)标准。

4.3.8厂界噪声符合国家(地方)标准。

4.3.9干灰、灰渣、脱硫、脱硝副产品利用率达到100%。

4.3.10力求施工中最小程度破坏,最大程度恢复。

4.3.11现场施工垃圾集中回收分检处理,防止二次污染。

4.3.12以人为本,预防为主,营造绿色环境,致力于可持续发展。

5、安全文明施工的工作方针和目标

贯彻国家、行业有关安全生产、劳动保护、环境保护有关法律、法规,按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以落实强制性条文、事前审查为基础,以落实责任制作为核心,以管理程序规范化、现场安全设施标准化、信息传递网络化为要求,达到工程建设安全、环保、文明施工、职业健康的目标。

不断提高华能轮台电厂2×350MW热电联产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水平。

6、主要监理工作内容

6.1协助项目法人审查施工总承包单位的企业信誉及安全施工资质。

6.2审查施工承包商的施工组织设计、重大技术方案及现场总平面布置所涉及的安全文明施工和环境保护措施。

6.3监督检查施工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状况,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

6.4主持定期召开的安全工作例会或不定期召开的安全文明施工专题会议;确保奖惩措施及时兑现,把各级管理制度认真贯彻落实,并传达到每一个班组、每一个施工人员,在工作中加以落实,执行项目法人安全文明施工考评制度,协助项目法人及时处理施工方面需要解决协调的问题。

6.5审查设计承包商设计体系履行安全职责的状况,发现问题及时督促解决。

6.6审查施工承包商编制的安全和健康工作程序;审批单位工程开工措施,并监督实施。

6.7审查重大项目、重要工序、危险性作业和特殊作业的安全施工措施,并监督实施。

6.8协调解决各施工承包商间交叉作业和工序交接中存在的影响安全文明施工的问题,对重大的问题,应跟踪控制。

6.9监督检查施工承包单位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自觉执行安全生产的有关规定;监督检查施工承包单位建立健全劳动生产安全教育培训制度和培训、考核结果;监督检查施工承包单位对其分包单位的安全文明施工管理与教育。

6.10每日对施工现场进行巡视检查,对重要特殊作业进行旁站监督。

及时发现安全隐患,监督施工承包单位采取纠正和预防措施,遇到威胁安全的紧急正大问题时有权发出“工程暂停令”,责令施工承包单位停工整改,待安全隐患彻底消除后,签发“工程复工报审表”恢复施工。

6.10防腐施工前督促施工单位做好防火、防高处坠落应急演练活动,并要求其对演练活动进行总结评价,提出督促落实改进措施,同时做好演练见证记录。

6.11对吸收塔内部防腐搭设的脚手架检查验收,并做好记录。

6.12按照规定做好各项安全台账的记录和管理工作;参加安全事故的调查分析和处理工作。

7、安全控制的监理措施

7.1总则

7.1.1坚决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和安全生产的政策、法规、条例和规定。

7.1.2监督各施工承包单位在开工前建立、健全以行政正职为第一安全责任人的安全生产领导机构,建议以安全部门为主管的三级安全监察网络和有效的安全保证体系,并监督检查其正常运行和实施。

7.1.3在业主领导下全面推行以安全施工为主、实行全面教育、全员管理及全面预防为宗旨的安全管理体制。

7.1.4加大安全教育培训的监管力度,要求各参建单位要组织所有人员认真学习《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及有关安全施工文件,所有施工人员必须经过进厂三级安全教育并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7.1.5严格各施工单位选用外协队伍的资质审查管,认真执行《电力建设安全健康与环境管理工作规定》中第十一章,施工企业的分包单位临时工的安全管理规定。

要求按规定设立安全管理机构或专职安全员,杜绝现场出现以包代管和以罚代管等现象的发生。

7.2防腐人员及资质管理

7.2.1承担防腐施工的单位应符合合同和招标文件的约定,进场的施工队伍应持有施工资质证书和安全生产许可证书。

7.2.2防腐施工单位进场前应提供组织机构方案,其中必须设置专职安全员,安全员的数量根据作业规模确定。

进场的人员按照经批准的组织机构方案配置。

7.2.3防腐施工单位的项目经理、安全质监人员、现场管理人员应设置齐全且持有相应的上岗证书。

7.2.4进入现场的施工人员,应持有体检合格证明,特殊工种人员应持证上岗。

7.2.5所有工作人员都应学会触电、窒息急救法、心肺复苏法[详见《电业安全工作规程》(发电厂和变电所电气部分)附录七],并熟悉有关烧伤、烫伤、外伤、气体中毒等急救常识。

7.2.6由于脱硫防腐材料具有可燃性,工作人员应接受过专业培训,熟悉材料的特性和防火防爆规则,掌握消防灭火技能。

7.2.7工作人员的工作服不应有可能被转动的机器绞住的部分;工作时应穿着工作服,衣服和袖口必须扣好;禁止戴围巾和穿长衣服。

工作服禁止使用尼龙、化纤或棉、化纤混纺的衣料制做,以防工作服遇火燃烧加重烧伤程度。

工作人员进入生产现场禁止穿拖鞋、凉鞋,女工作人员禁止穿裙子、穿高跟鞋。

辫子、长发必须盘在工作帽内。

做接触高温物体的工作时,应戴手套并穿专用的防护工作服。

7.2.8任何人进入施工现场,应戴安全帽。

噪音较大时,还应佩戴耳塞。

7.2.9从事高空作业人员应进行体格检查,患有高血压、心脏病及不适宜高空作业人员,不得从事高空作业。

7.2.10对喷砂作业的工作人员,还应配备防护眼罩、手套等保护用品。

7.2.11参加现场施工所有工作人员均应接受安全技术教育,开工前由专职安全技术人员负责培训。

对新进场的工人应进行三级安全教育。

安全考试合格后方可参加作业。

7.2.12凡进入作业区域的人员严禁带火种,现场严禁吸烟。

7.2.13防腐作业单位应配置专职防腐监护人,24小时监护。

监护人随身携带灭火器,在防腐施工现场进行安全监护,直至防腐涂层完全凝固后,方可离开,严禁间断性或者涂层未完全凝固前离开防腐作业现场。

7.2.14对于非材料供应商指定的施工队伍,进场前应由材料供应商进行培训,并形成书面培训记录。

7.3机具及设备管理

7.3.1施工机具的管理应满足《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第4.7的要求。

7.3.2施工机具的准备按照要求执行。

7.3.3材料、机具按照施工技术方案布置,不得随意摆放。

7.3.4吊装机具钢索、绳索施工前应进行严格检查,对不符合安全规范要求的,须进行修理或更换。

7.3.5所有用电设备,均应安装漏电保护器,以确保人身安全。

7.3.6电源的引入施工柜体内应有良好绝缘,并应采取保护性措施。

7.3.7现场临时用电设施的拆装,不得私自进行,均应由电工负责。

7.3.8所用的电气设备应接地。

每个电源开关应安装漏电安全保护开关。

设备内照明装置应采用保护罩保护,防止灯泡打破引起火灾,电压不得高于24V。

灯线应采用胶皮线,不得漏电。

在易燃、易爆环境中使用的电气设备照明灯具及开关应选用防爆型。

一切电气工具在使用完后或操作人员离开工作岗位时,必须关闭电气开关,切断电源。

7.3.9施工现场严禁施工碘钨灯等高温灯具。

7.3.10临时用电应配漏电保护、报警装置,挂警示牌,临时电缆要埋地或架空,防止漏电事故发生。

7.3.11安全变压器应设置在吸收塔或烟道外,考虑防雨措施,应使用防水电缆和防爆灯具。

7.3.12喷砂用机具应布置在工件周围,且不影响其他工作的正常进行。

7.3.13金属表面喷砂前,应检查喷砂设备、管道压力表等。

一切正常时,方可开车。

操作时,待操作人员拿好喷枪并发出信号后,方可将压缩空气送入喷砂设备。

操作终了或中途停车时,应等喷砂管内压缩空气排净后方可放下喷枪。

喷砂时,无关人员不得靠近喷砂现场。

7.3.14高空作业应系安全带,并做到“高挂低用”,高处移动作业时,必须使用双背安全带。

7.3.15施工现场应配置强制通风设备,并运行正常,保证通风效果。

7.3.16在施工过程中加热方式不得选用电加热方式。

7.4材料的储存管理

7.4.1材料进场前应进行库房布置规划,并完成报批手续。

7.4.2库房的布置,应按照批准的方案进行,不得随意布置。

7.4.3库房不得设在食堂、明火作业场所、变电所和仪表间附近。

7.4.4库房内的电源装置、照明灯具应采用相应的防爆、隔离或封闭式的安全电气设备,开关、插座严禁设在库房内。

7.4.5库房应做好防火、防泄漏、防中毒的措施。

7.4.6易燃、易爆、危险品存放区,应配置合适的灭火器,且数量足够,存放区应设置“严禁动火”标志,在其附近严禁动火。

7.4.7库房和施工区域应有一定的距离,距离要求在50米左右。

7.4.8防腐材料的装卸搬运过程应轻装轻卸,不得撞击、翻滚、倾倒,防止包装容器损坏及爆炸。

7.4.9库房应设立分隔区,不同类物质分类单独存放,并应与酸类、氧化剂等隔离存放,同类材料存放,应设置隔层或搁架。

7.4.10库房应设专人负责保管,保管员不得穿用丝绸、合成纤维等易产生静电的服装。

7.4.11每种危险品的储存应保持适当的安全距离,并设置明显标志。

7.4.12库房内应通风、阴凉、干燥。

远离明火和热源,防止日光直射。

7.4.13防腐材料临时存放实行许可审批制度,材料严格按照审批的数量、地点存放,并将《危险化学品临时贮存许可证》悬挂在存放地点。

7.5作业环境安全管理

7.5.1防腐作业应满足《涂装作业安全规程安全管理通则》、《涂装作业安全规程有限空间作业》要求。

7.5.2防腐施工区域应采取严密的全封闭式隔离措施,设置1个或多个出入口。

3.5.3防腐期间,防腐施工区及周围30米范围内严禁一切动火作业,并在隔离防护墙上四周悬挂醒目的“防腐施工,严禁动火!

”等醒目的警告标识。

7.5.3防腐施工单位在施工前,应以“工作联系单”的形式,告知相关单位的防腐安全要求,工作联系单要说明防腐施工开工时间、预计完工时间、对动火作业管理要求、防腐危险点、要求各单位协调和安全注意事项等。

7.5.4现场具备条件时,工件附近可设置操作间,与其他作业面应有大于10米的距离;如工件附近没有条件,则在库房附近设置,吸收塔内部不得设置操作间。

7.5.5防腐施工过程中,应打开部分人孔用于通风,并同时配备通风机强制通风,打开的人孔选择在没有其它施工单位施工一侧,对有毒,易燃,易爆,易挥发性气体作必要的浓度监测和控制,配备浓度监测仪和危险浓度报警装置。

7.5.6橡胶衬里施工环境应达到《橡胶衬里化工设备》HG/T20677-1990的要求及材料供应商要求。

7.5.7玻璃鳞片衬里施工环境满足《玻璃鳞片衬里施工技术条件》HG/T2640-2004的要求及材料供应商要求。

7.5.8现场配备足够的消防器材和设施,且完好有效;应配备水消防,消防水至少接引到吸收塔除雾器层平台上或烟道防腐区域内部;现场设置明显的消防标志,消防通道保持畅通。

有条件的配备消防车。

7.5.9防腐作业材料按需领取,不可堆积。

7.5.10防腐施工现场施工材料应一日一清,严禁在防腐作业现场堆放防腐材料,确保防腐施工区域保持干净,无可燃易燃物。

7.5.11在防腐作业全部结束前执行24小时巡检制度。

7.5.12应及时清除电缆槽内的杂物,严防电缆着火和损坏。

7.6防腐施工的安全管理

7.6.1施工作业前,设计单位应就防腐类型、范围等进行设计交底。

7.6.2防腐材料供应商应针对本项目防腐材料选择、施工方案等进行设计交底,交底内容应包括危险源分析等安全要求。

7.6.3设计交底应保留交底记录。

7.6.4现场应建立事故应急体系,其中包括高空坠物、人员中毒、现场火灾等应急措施,做到有情况可即时报告,以便快速反应。

7.6.5现场的安全监督、动火作业票管理、消防保卫制度(吸收塔进出管理制度)已建立并投入运行,安全监督人员数量足够且合格上岗。

7.6.6施工开始前应进行防腐作业扩大全员安全技术交底,完成全员消防常识及器材使用培训,并应进行全员消防演习。

7.6.7防腐作业区应设置紧急逃生孔,并保证逃生路线畅通。

7.6.8施工开始前应完成紧急逃生演习。

7.6.9施工单位在每日上班前应组织班前会,进行“三交三查”,保证人员和机具处于安全状态,并保持站班会记录。

7.6.10高空作业时,搭设脚手架,严禁攀、爬、登、踏等冒险行为。

7.6.11防腐作业脚手架和工作平台的搭建按照《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执行,严禁钢木混搭,脚手板严禁使用木板、竹板,应使用钢脚手板。

7.6.12脚手架、工作平台搭设完成后经搭设单位、使用单位、监理单位验收合格方可使用。

7.6.13在吸收塔防腐施工前,应对除必须保留的人孔、通风孔、逃生孔之外的其他接口及烟气进出口进行封堵,以防电焊火花及其他火种从烟气进出口、人孔、管道接口等落入吸收塔内。

吸收塔有防腐作业时,在其20m范围内严禁动火。

严禁在吸收塔的烟气出口和入口附近进行动火作业,非动火不可时,应在吸收塔烟道出口和入口用彩钢板或防火帆布等进行严密封堵。

7.6.14在防腐施工过程中及施工后的罐体、烟道等均为重点防火部位,应避免安装和防腐工程同时施工。

7.6.15严禁防腐施工和动火作业交叉进行。

原则上,防腐施工开始后不得进行电火焊作业。

7.6.16对于防腐施工开始后或已完成防腐作业的设备,如果必须在局部进行电火焊作业应按程序办理一级动火票和工作票,逐级签发,并在动火前现场认真确认是否在其上下周边存在可燃物,是否具备动火条件。

具备动火条件后的动火作业要在安全人员和监护人员的监护下进行,并就地采取接焊渣措施,就地应设置灭火器,严禁火星四溅。

动火后要认真确认是否遗留火种和火险隐患。

7.6.17作业区内温度、湿度、气体浓度检测设备应悬挂到位并经检查可正常运行。

7.6.18烟道及吸收塔内外梯子平台(含临时)完备且利于行走,紧急情况下逃生路线清楚且有效。

7.6.19严格执行施工区域出入制度,安排专人值班,凭证出入,无证人员严禁入内。

7.6.20作业的工序及验收按照行业相关规定

7.6.21作业人员的劳保措施按照国家及行业相关规定执行。

8、安全监理工作程序

 

监理工作程序

(一)

制订安全施工管理制度建立安全文明施工管理体系

(施工承包商)

监督检查安全工作计划、安全施工措施及制度的执行、实施情况

(监理单位)

 

发现严重违章作业立即发出停工通知并报建设单位

(监理单位)

下达复工通知

(业主、监理单位)

报业主

(监理单位)

检查整改情况

(业主、监理单位)

整     改

(施工承包商)

发现问题通知施工承包商整改并报业主

(监理单位)

定期主持召开安全生产委员会议

(业主或监理单位主持)

审查安全施工措施及安全工作计划

(监理单位)

批准安全施工措施及安全工作计划

(业主)

执行安全工作计划、安全施工措施

(施工承包商)

编制安全施工措施及安全工作计划(专项安全施工措施、安全工作计划、施工组织设计及作业指导书中的安全文明施工措施)

(施工承包商)

签订安全施工协议

(业主、施工承包商)

      

 

                           

                         合格    不合格

 

      A

 

监理工作程序

(二)

监督整改

(监理单位)

参加事故分析会

(监理单位、业主)

整改,执行反事故措施

(事故发生单位)

检查整改结果

(业主、监理单位)

报业主

(监理单位)

提出事故报告,制订反事故措施

(事故发生单位)              

报送业主、监理单位、上级主管单位审查

(事故发生单位)

 

自查分析事故情况

(事故发生单位)

发生事故,报上级主管单位及业主、监理单位

(事故发生单位)

                                       

                                        

 

     

 

9安全旁站主要部位及工作程序:

9.1安全旁站主要部位:

火电工程以下重要及危险作业工序及部位(包括但不限于)应进行旁站监理:

防腐作业;压力管道或容器内作业等。

9.2程序概要:

明确旁站工序或工作

提出旁站申请

进入下道工序

鉴定过程或工作

实施旁站监督

审查施工方案安全部分

9.3程序细节:

整理出旁站监理部位或工作清单

 

在施工前三天以监理通知的形式将旁站工作内容通知施工单位

 

施工单位就需旁站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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