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物中心装修指南.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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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物中心装修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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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物中心
装修指南
前言..............................................2
设施设备及技术资料................................2
照明及机电设施的设计标准及守则....................5
申请装修程序......................................8
一般惯例.........................................11
装修程序检索.....................................16
附件一...........................................19
附件二...........................................20
附件三...........................................21
一、前言
购物中心(以下简称:
购物中心)由**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进行管理,您所租赁经营的商铺是购物中心的一个组成部分。
物业公司将会协助贵商户装修的进行。
如果贵商户对本指南中的办理程序及所需资料有疑问,请与物业公司联系。
本指南载列重要资料,以提供贵商户及贵商户所雇之设计师/承造商参考,旨在帮助商户有效而迅速地规范装修,以开展业务。
您详阅此份指南后,请在本指南的承诺书上签署盖章,并连同已经填写清楚的资料问卷交回物业公司,以证明您承诺遵守本指南内所列的一切规则及条款。
您应通知受雇于您的设计师及承造商遵守一切规则及条款。
虽然本装修指南的内容是经过细心编写的,物业公司或其代表对于内容中任何误差,并不会构成或因此而承担任何责任。
此外,物业公司保留修改权利。
而所有您的方案和图纸亦续获得物业公司批准方可实行。
二、设施设备及技术资料
以下技术资料将有助您及您所雇的设计师:
2.1图纸
2.1.1公制1:
100比例的楼层平面图。
2.1.2公制1:
100比例的设备布置图。
(注意:
上述图纸中的资料只反映购物中心之完成情况,但如有资料与现场不符,物业公司将不会负任何责任。
您及受雇于您的设计师及承造商应在现场核实所有图纸中的资料及尺寸。
)
2.2电力
2.2.1商户分电表由购物中心提供,设置于商户铺内。
2.2.2购物中心已安装供电电缆至商户,并于贵商户室内以隔离开关为终端。
2.3通风
2.3.1整个购物中心均以风管形式提供通风。
2.4消防
2.4.1购物中心设有给排水系统,全自动喷淋系统,湿式消火栓系统,消防排烟系统。
2.4.2购物中心设有消防自动报警系统,现场设有手动报警按钮和警铃。
2.4.3购物中心设有手提式灭火器。
上述设施设备均通过消防局的检验。
2.5公共广播系统
2.5.1购物中心设有公共广播音箱。
2.6楼层承载
2.6.1购物中心的首层允许标准承载:
5.0KN/M2,标准层:
3.5KN/M2。
2.7电话及宽带
购物中心设有电话及网络系统,可以满足您的需求。
2.8天花
2.8.1天花板上已有各类照明灯(紧急照明灯、出风口、回风口、烟感、喷淋、排烟风口、广播喇叭)等设备,均不得擅自增加、移位。
2.8.2地下淘宝街统设天花上均不得加装灯具。
2.8.3地下淘宝街大部分天花上商场已统一规划并施装,均不得加装灯具,确有需要(经购物中心审核确认后)方可加装。
现有天花不可加装任何东西及悬吊物。
2.8.4店铺采用的灯具,必须为国内现有合格免检产品,光源必须采用欧斯朗、飞利浦或同类产品,日光灯为电子式镇流器。
各店铺内灯具的接驳必须严格按照国家规范执行,接线不得采用压线帽或胶布连接。
照明灯具在易燃结构、装饰部位及木器家具上安装时,灯具周围应采取防火隔热措施。
2.9B1、1F-3F店铺门头为购物中心统一装设,厂商可加装LOGO,LOGO如钻铝单板镭射切割的尺寸参照购物中心设计规范。
LOGO可选用材质,有以下几种:
2.9.11F-3F门头LOGO材质可选用不锈钢、亚克力。
2.9.2B1门头LOGO材质应采用立体做法,LOGO做内发光。
2.9.3门头照明商户自行接至铺内配电箱。
2.9.44F-5F店铺门头为厂商自行设计和施装,商场对基本位置均有所规定,商户应在商场规定范围之内设计和施装。
三、照明及机电设施的设计标准及守则
3.1基本照明标准
3.1.1**老街设有一套照明标准,以统一商场灯光之整体强度和色温。
3.1.2**老街的统设天花是采用泛光照明与重点结合的照明方式,说明如下表。
厂商设计柜内道具照明时,应事先了解商场基本照明计划表内容。
统设公共
楼层
天花高
照度
色温
基本灯具
B1淘宝街
露明
800
4000
金卤灯70w、日光灯带、筒灯
1F
4100
700
4000
金卤灯70w、日光灯带、筒灯
2F
2900
500
4000
金卤灯70w、日光灯带、筒灯及造型灯具
3F
2800~3000
450
3000~4000
金卤灯70w、日光灯带、筒灯及造型灯具
4F美食街
3000
300
3000~4000
筒灯
5F美食街
待定
3.2.1基本照明及装饰性照明的设计标准
a)基本照明的设计应与**老街的总体设计概念和谐统一。
并与购物层之照度平衡。
b)应该尽量使用不眩光式照明,灯光设计应避免在墙壁或橱窗发生反射作用。
c)照明设备应符合中国国家标准及本地规例。
d)(美食街)霓虹灯的电线应使用聚氯乙烯(vinylchloride)不燃物质包裹,500v专用电线,及不能被顾客触及。
亦须在可维修之位置,安装整流器。
e)所有选用的装饰性照明设备须先得到**老街的批准。
以确保购物层之总体风格可以一致。
3.2.2电线及有关电器设施的标准
a)除特殊要求业种外(B1、1F、2F和3F店铺之电力预留量为100w/㎡),其他4F、5F商铺预留量在150W/㎡。
预留量包括租户之所有电器设备及所有新增照明设备,如装饰性照明、家具及墙上电力插座等。
租户将不会在原有电力预留量以外,获取额外的电力供应。
每户商铺均有独立之配电箱。
b)商铺内部之电路铺设由厂商自行铺设。
铺设导线截面为4mm2。
c)墙壁上之电源和电话插头不可遮盖,以方便可随时检修。
d)店铺之电力线路系统须安装断路器。
两个商铺之电力线路系统会预留电气接线箱,中岛各临时区域电力系统将预留插座面板,所有接电之外露的金属装置必须正确地安装地线,以保安全。
e)照明设备的电源须有开关掣,必须随时可供检查,不可遮盖。
f)电力配电箱必须随时可供检查,不可遮盖。
g)二眼三眼插座额定载流量10A,使用耐压等级750伏特容量的电线。
h)动力机器的电源须有开关器,必须随时可供检查,不可遮盖。
i)电器设施须用三眼插头与电源连接,连接到各种电力设施及家具之供电插座必须安装地线。
j)电器设备的整流器应放在容易检查和维修的地方,下部放置防火板。
k)店铺之电力系统须在营业时间以外关闭。
如使用某些需要24小时供电的电器设备,如计算机等,应事先提交详细数据,获批准后方可设置。
每个商户必须安装单独分路开关箱(PZ-30),保证营业后能关闭商户内照明。
四、申请装修程序
4.1在接到本装修指南的15天内,请您向物业公司提交一式二套有关招牌、橱窗、效果图等详尽的图纸及技术资料说明。
如有必要,您将被邀请与物业公司进行商谈。
4.2物业公司将会要求您认真填写《施工许可证》并签署一份承诺书,同意有关装修的规则,同时提供下列文件:
4.2.1设计商、装修商的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
4.2.2设计商的资质证书副本及复印件。
4.2.3装修商的资质证书副本及复印件。
4.3在接到您所移交的图纸及资料的七个工作日内,物业公司将会书面通知批准与否提出修改的要求,如物业公司认为所交的资料不清楚或不完全或认为您的方案需要做出修改,您需要重新移交有关图纸,并将视作重新办理该项申请。
4.4您的移交日是从租约或合约书所述的交付日期开始。
申请装修及重新移交资料所需时间,并不影响这移交日的开始。
4.5您在未收到物业公司的书面批准前,不能开始装修工作。
4.6临时电费
4.6.1于7月份入场施工的商户,因尚无计量表,收到书面批准后,需要交付临时电费人民币500元(一次性付费)。
付款应以支票或现金交到物业公司,如以支票付款,收款人请写“**购物中心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4.6.2于8月份入场施工的商户,在您的商铺内已有计量表,物业公司不另收费。
4.7垃圾清运费
您需要支付5元/平方米的装修垃圾清运费,以支付垃
圾清运公司垃圾清运服务的费用。
4.8装修押金
您需要交付装修押金的同时,以支付装修过程中,您所雇装修商,未能完全清理废物的清理费用或造成损坏的修补费用等。
4.8.1装修押金收取标准:
商户面积小于等于50平方米,押金人民币5000元;商户面积大于50平方米,小于等于100平方米,押金人民币6000元,100平方米以上至500平方米,押金人民币10000元,500平方米以上,押金人民币20000元。
装修押金付款方法与4.6相同。
如果押金不足支付所有费用,物业公司有权追收不足金额。
4.8.2当装修工程完工,并通过验收合格,装修押金在扣除所需的费用后,余额将无息退还给您。
4.9装修方案
装修方案应包括下列所有图纸(效果图、平面图、立面图、剖面图等图纸)和技术资料:
4.9.1总体布置包括橱窗和储备物的地方。
4.9.1.1所有要间隔的位置、厚度、高度和材料。
请谨记,管理部将不会批准阻碍通往防火门通道的布局设计。
4.9.1.2地面装修类型(商户入口处地面,不能高或低于
公共走廊)。
4.9.1.3要摆放的重型设备如保险箱、防火文件柜等的位置,底部面积和重量应能适应允许承载的设计。
4.9.1.4拟摆放的高设备位置,如高柜等。
4.9.2户位立面图清楚显示;
4.9.2.1材料详情。
4.9.2.2橱窗及招牌的设计及安装方法,包括尺寸、字体、店徽及色彩设计。
4.9.2.3各个立面详情。
4.9.3天花平面图清楚显示;
4.9.3.1拟装吊顶类型、布置及高度;不装吊顶之装修方案通常不予接纳。
4.9.3.2照明位置(发光器类型及容量)。
4.9.3.3消防喷淋头原来位置及更换后位置。
4.9.3.4消防烟雾探测器和温度探测器原来位置及更改后位置(原则上不变)。
4.9.3.5中央广播音箱原来位置及更改后位置。
4.9.3.6出风口原来位置及更改后位置。
4.9.3.7所有检查口位置及尺寸。
4.9.4消防设计图清楚显示;
4.9.4.1消防栓位置。
4.9.4.2消防喷淋头原来位置及更改后位置,喉管大小及走向。
4.9.4.3消防烟雾探测器和温度探测器原来位置及更改后位置。
4.9.4.4消防手报及警报系统的线路走向。
4.9.5如有空调设计图,清楚显示:
4.9.5.1空调出风口原来位置及更改后位置。
4.9.5.2各风管的走向。
4.9.5.3室外机位置
4.9.6电力照明设计图,清楚显示;
4.9.6.1总开关的规格及位置。
4.9.6.2商户的最高用电之电流/功率,以分项功率计算。
4.9.6.3商户内电器电源,插座的线路走向。
4.9.6.4商户内照明(包括户面)的线路走向及灯具容量。
4.9.6.5电话、信息插座位置。
五、一般惯例
5.1所有消防、配电、空调、给排水及煤气的施工,由物业公司指定的施工单位进行。
5.2一切喷淋系统的改动在完工时整个系统必须完全符合现行的**市消防条例和规定。
在整个商户内的所有喷头扩散器水平线以下必须经常保留至少0.5米的空间。
5.3所有电器的安装必须遵照市供电局的有关规定,并按有关规定要求施工。
所有电线一定要保护在镀锌管内,而未先得物业公司同意,不得将电线直接嵌入购物中心的任何部分,也不得随意乱接、拉电线。
5.4除了购物中心所提供的招牌灯箱位置外,其他位置不可以装设店徽或招牌。
招牌的设计如字体等必须得到物业公司的审批。
在没有得到物业公司特别的书面批准外,户面及橱窗一律不能安装闪灯。
5.5不得安装面向公共走廊或会对其他商户或顾客造成骚扰或影响的音箱。
5.6所有门不得敞开伸入到一般的公共地方,包括走廊或电梯厅。
5.7所有外墙不准装设招牌及广告以免影响建筑物外观,室内装修不能凸出公共走廊。
5.8除得到物业公司批准外,所有内部隔墙需要采用防火材料,例如金属框石膏板。
5.9请不要采用木制吊顶。
5.10不能阻挡消防通道、防火门、紧急逃生指示、消防栓。
5.11不能阻挡机房的回风及进出机房的通道及维修空间。
5.12不能改变防火防烟门、玻璃门的功能及位置。
5.13商户应该为其商户内的吊顶上每一个水管闸,每一个电源箱或任何重要设备下加装检查口。
5.14不得在玻璃上打孔或粘贴任何类型的设施。
一切装置不得触及到外墙玻璃的结构组成或任何一部分。
商户的内间隔亦不得固定在外墙玻璃上。
5.15您在未获得物业公司的书面批准下,不得挖槽、切割、砍击或雕刻结构楼面、柱和墙,以及与邻铺共用之隔墙。
任何施工,包括击刻,打洞等均不许危及墙壁及地板的结构。
如果发现有违例,商户有责任自行支付修复损坏部分的所有费用,物业公司人员,有权停止商户的装修工作,直至对所有损失做出全面评估为止。
5.16物业公司的审批,不代表对方案中技术参数的认可,同时物业公司也不保证此方案中所选设备材料的规格性能及效果。
设备与材料如发生问题而引致任何后果,概由您负责。
5.17您应对商户完工后情况负责,即使按照审批方案完工后发现通风或其他系统的情况变坏,物业公司并不负责。
5.18对已审批及已完成的工程做出改动时,物业公司与商户协调解决。
5.19在施工前,您需投保火灾及水浸或所雇承造商及雇员引致的个人损伤等保险类别。
5.20您应预先知会物业公司计划施工日期,届时物业公司人员在施工期内做相应的检查。
5.21在开始任何施工前,必须把所有参与施工人员的姓名、住址和身份证复印件交给保安部。
每一个工人必须于保安部领取出入证一张方可进入购物中心工作,每张出入证交纳押金人民币10元/证,不收取工本费。
押金将在工程结束物业公司验收合格并交回出入证后,不计息返还。
5.22所有施工必须严格按照已审批图纸及说明完成,并保证通过物业公司验收合格。
5.23您应确保装修商不会对购物中心的设备设施及装修,造成任何损坏,如有任何损坏,无论以外与否,将由物业公司安排修理,其所有修理费用将再加上15%的行政费,由您支付。
5.24所有商户工程及其后之使用所造成的破坏、损伤及其影响等(包括购物中心以内及以外),完全由您负责赔偿。
5.25在施工前及施工期,商户外必须张贴由物业公司发出的批准装修通知书,以便物业公司人员检查。
5.26您在施工期内应对商户内的防火安全负责。
5.27在一切施工开始前及整个施工过程中,您须在商户设置足够数量的手提灭火器,必要时其数量依据商户面积及动火情况由物业公司确认。
原则上,每100平方米至少配备1具5kg干粉灭火器。
5.28施工需要动火或烧焊前,必须事前做到物业保安部办理“动火证”,并按消防管理制度执行,对电器设备的使用,也应按规定操作。
5.29所有施工必须在承租区域内进行,不得占用公共走廊或其他公共区域。
5.30施工过程中,所有材料,工具及废物等在任何时候都必须放置在商户内,不得阻塞公共走廊或任何公共地方。
5.31所有发出噪音、震动或可能发出异味的工程及任何材料或工具的运送及运出,必须要晚十时至次日早八时内进行,不得干扰购物中心其他商户。
5.32所有商户内的废弃物必须于指定时间内清出,废弃物以不织布打包后运送至物业公司指定的地点。
5.33只有货用电梯(或物业公司指定的其他电梯/楼梯)才可用来运输材料或废物。
无论在任何情况下,工人未经物业公司许可不得使用任何客梯和电扶梯。
不得使用装有金属车轮的运货手推车。
5.34装修期间,商户应放下拉门,以免尘土飞扬而影响他人。
5.35所有装入商户的家具都应在购物中心外预制组合和上漆。
一切在商户内的油漆工作或其他施工,如物业公司认为这工作可能会影响其他商户,必须在正常购物中心营业时间外或物业公司指定的时间或地点完成。
5.36在不损害商户装修施工情况下,您应提供足够的通道让一切公共设施、设备和装置等获得保养及维修。
5.37您需对有施工人员的行为负责并加以约束。
5.38施工人员需穿着整齐,不得穿背心、拖鞋,不得在非工作区退留,不得随地吐痰,不得吸烟,不得高声喧哗,不得打闹,不得使用任何放声设备如收音机,电视等,绝对禁止赌博酗酒。
5.39施工人员应与物业公司人员密切配合,互相尊重,如发生矛盾,应由双方领导协商解决,禁止在购物中心内发生打骂行为。
5.40装修完成后,您必须以书面通知物业公司,以便安排作最后检查。
5.41如发现装修未依审批图纸施工或未能符合物业公司要求,您将获得通知并负责进行所需更改。
5.42如您的装修工程经物业公司认可满意后,您将获签发装修工程竣工证明书。
5.43**坊商业项目特别规定:
如商户需在户内设置楼梯经营,楼梯在结构版面改造开洞、补洞由物业公司统一代为施工,按照开洞净面积每平方米150元、补洞净面积每平方米300元作为计费标准,向商户收取管理费。
如涉及结构加固则费用另行计算。
餐饮商户的户外隔油池由物业公司统一代为施工,小于1平方米按照12000元/平方米、超过1立方米的按照9000元/立方米作为计费标准,由物业公司向商户收取管理费。
5.44**坊施工现场违规行为处理规定:
违规事件
处理方法
Ø当日施工结束未清运建渣。
Ø施工人员大声喧哗、打闹、赤足、赤背、在非施工区无故逗留。
Ø施工作业时,未关闭施工区大门。
Ø使用非指定卫生间;乱扔废弃物;随地吐痰、大小便。
Ø施工垃圾及建渣未堆放施工现场;未按指定时间、路线运送。
Ø施工现场吸烟、酗酒、赌博。
Ø未在指定施工现场施工。
罚款50~100元
Ø商铺内未依规定配备足额灭火器或使用过期灭火器。
Ø使用切割机未采取遮挡。
Ø电气安装施工人员未持证上岗。
Ø未经批准,擅自使用甲方电源或插座。
Ø违反施工现场油漆作业管理规定。
罚款100~500元
Ø未办理施工许可证与未办理施工人员出入证。
Ø未合理进行成品保护。
Ø当日施工结束未关闭总电源与照明。
Ø施工临时线未使用护套线或电缆。
罚款500~1000元
Ø施工现场管理特别混乱。
Ø在施工中造成甲方或其他商户设备设施损坏。
Ø动火作业未办理动火证。
Ø施工作业内容与申报审批内容严重不符。
Ø私自拆改消防设施。
Ø电焊机未设立专用地线;未使用电源接头,直接将电源线插入插座;使用老化、破损、裸露电源线。
Ø擅自调改施工专用配电箱内的保护装置。
罚款1000~1500元
Ø施工过程中累计违规达三次(含)以上。
Ø电焊、气焊操作者没有操作证。
Ø施工违反有关规定,造成起火、冒烟和造成人身伤害事故的。
Ø施工人员打架斗殴、偷盗扒窃、或其他违法犯罪事件。
罚款1500~2000元
备注
以上仅为违规罚款,若造成人身、财务等之损害赔偿,另行追究。
六、装修程序检索表
6.1收取《**坊购物中心装修指南》,问卷,图纸等。
6.2如果有必要,可安排物业公司人员与您的设计师/承造商进行会谈。
6.3装修方案的图纸和技术资料,已填写的装修申请书及承诺书,以及该缴付的行政管理费用单据及装修押金单据出示到物业公司。
6.4收取装修方案的审批同意书。
6.5施工人员名单交到物业公司。
6.6装修工程开始。
6.7装修工程完成后书面通知物业公司。
6.8由物业公司人员最后检查。
如果装修工程达到物业公司要求并扣除开支或做出必要的赔偿后,可获通知于三星期内无息发还装修押金余数。
附件一:
装修流程图
商户选定之装修商根据要求提供相应资料、图纸交物业公司。
物业工程部将于7个工作日内完成图纸提供防水意见及对公共部分接点审批,并发意见书通知,由物业公司转交商户及装修商。
物业工程部协助办理送交有关图纸至当地消防处审批,并取得认可同意施工文件,副本将交回物业公司及装修商各一份存档。
施工组织设计。
(交总包及监理公司有关施工组设计、运输、楼面保护、个楼层公共地方、地面)
申请办理进场手续及使用货梯日期及时间,办理临时水电供应申请等。
装修进行期间将由物业工程部及保安部门监督有关各项工程安装规范及守则。
装修完毕后请通知物业公司进行办理验收工作。
物业公司指定之消防承建商通知申请单当地有关消防处派员进行二次装修验收并取得消防验收合格证明文件。
商户将搬迁进场营业
附件二:
承诺书
**购物中心商业经营管理有限公司:
本人为**市**购物中心**坊购物中心号的商户,现申明已详阅此份《装修指南》,已经明白并承诺遵守本《装修指南》中所列全部规则及条款。
商户名称:
签署人:
日期:
公司印章:
附件三、
常用联系电话:
**购物中心商业经营管理有限公司:
管理部:
工程部:
设计部:
保卫部:
巡警:
110
火警:
119
急救中心:
1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