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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文写作3

《论文写作》论文

浅谈失独者家庭的法律保障

学院:

政治与行政学院

专业:

法学

姓名:

罗姣

学号:

201111031024

指导教师:

鲁世平

完成时间:

2012年12月

 

摘要

分析失独者群体、家庭在中国近年的发展状况,为解决失独者家庭的物质生活和精神生活提供一些具体可行的建议。

并针对失独者家庭当前所面临的养老问题提出相应的解决措施以及提出有关失独者法律家庭保障及完善相关法律的建议。

关键词失独者群体生活保障失独家庭法律保障

Lostonthelegalprotectionofthefamilyalone

Theanalysisofthegroup,thefamilyinChinainrecentyearsdevelopmentcondition,inordertosolvethelossofthefamilyofmateriallifeandspirituallifeprovidesomeconcreteSuggestions.Andtothoseofthefamilytheproblemofprovidingfortheagedputforwardcorrespondingmeasuresandputforwardrelevantlosttheonlylegalfamilysecurityandperfectrelevantlegaladvice.

Keywords:

LosttheonlygroupLifetoensureLostfamilyaloneLegalprotection

 

目录

摘要2

1、引言4

2、失独者家庭的出现和现状4

2.1失独家庭的出现4

2.2失独家庭的数据分析4

3、失独家庭出现的影响因素5

3.1意外等不可抗力因素5

3.2主观或者是家庭因素5

4、失独家庭的困境及带来的社会问题6

4.1失独家庭承受精神打击遭遇经济困难,成为新的弱势群体6

4.2失独家庭带来的一系列社会问题6

5、失独的家庭相关法律建议和对策7

5.1建立群体养老院7

5.2建立互助养老关爱中心7

5.3完善相关立法,政府部门提供经济补助7

5.4心理专家介入化解心结8

5.5完善法律,具体立法8

结语9

参考文献10

致谢10

1、引言

我国一直传承家庭养老为主要习俗的养老制度,虽然目前国家有社会养老保险或其他一些社会保障制度,但是家庭养老仍然是最主要的一种养老方式。

养儿防老、代际传承让父母找到自己安身立命的生活意义。

他们在自己孩子身上寄托着对美好生活的全部向往。

独生子女没有了,失独家庭也失去了传统习俗上唯一的养老来源。

那么丧子的失独老人们又该怎么度过“无依无靠”的余生呢?

如何接手他们原本寄希望于子女身上的未来,成为摆在整个社会面前待解的课题。

为了让失独家庭走出精神上的阴影,在生活上得到有效的社会保障,一些民间团体组织和政府部门,正在进行积极有力的帮扶尝试,希望能搀扶这些失独家庭的父母们,迈过晚年最高的那道门槛。

对此提出相关的法律保障措施。

2、失独者家庭的出现和现状

2.1失独家庭的出现

近年,社会上出现了这样一些家庭、人群,“失独者群体“失独家庭”问题是指独生子女遭意外亡故或严重伤残,家里的老人父母由谁来养老、送终引发的社会问题。

一对夫妇,响应政府号召,实行计划生育,只生一个孩子。

但是独生子女一旦亡故或严重伤残,家庭中的老人父母,在承受精神打击的同时,也遭遇经济困难,养老成了难题。

现虽有养老院、敬老院等,但公办的数量少、大多数属私营,收费昂贵。

2.2失独家庭的数据分析

全国暮年失独的家庭到底有多少?

目前我国还没有进行过详细的数据统计,我们只能根据国家统计局和卫生部此前发布的一系列统计数据进行推算。

统计局发布的数据显示,2011年,全国总人口约为134735万人,此前抽样调查则显示,2009年我国15~19岁年轻人约占总人口的7.17%,20~24岁的年轻人约占总人口的7.52%,25岁~29岁的年轻人约占总人口的6.48%,此前,国防大学教授刘明福曾估计,目前军队中独生子女率已经不低于70%,作战部队则超过80%。

如果按照军队的样本来估计,我国15岁至30岁的独生子女总人数至少也有1.9亿人。

另根据卫生部发布的《2010中国卫生统计年鉴》所显示的该年龄段人口疾病死亡率来推算,15岁至30岁年龄段的死亡率至少为40人/10万人,由此估计,目前我国每年15~30岁独生子女死亡人数至少7.6万人,由此带来的是每年约7.6万个家庭的分崩离析,难以补救。

现在媒体经常应用的数据为全国有7000万独子女家庭、超百万失独家庭。

另外有2个个体数据可参考——失独者“老怪”所在的太仓县总人口71.72万,他们县共有115家和他境况相同的家庭,如果以太仓县作为全国的样本,那么,全国失去独生子女的家庭肯定超过百万个。

据全国人大代表赵超调查发现:

在咸阳独生子女家庭近20万户,独生子女伤亡家庭424户,其中子女伤残家庭178户,子女死亡家庭246户。

失独家庭为独子女家庭的12.3%,比率就更高了。

3、失独家庭出现的影响因素

3.1意外等不可抗力因素

独生子女在成年后突然夭折的原因,按抽样调查的比例高低,依次为:

绝症,急慢性病;车祸;溺水死亡;坠楼;等。

我们高中时代女同学唐某,独女在澳大利亚车祸致死,还留下外孙在澳就学、需负担生活费用。

他先生说服唐某,卖掉市区房产及家底,住进了浦东的养和源老年公寓。

“谁先走了,就让老年公寓来照顾好料理!

”这是有财力和比较开明的处理方式。

现在经常碰到她,精神状态比前好多了,看来此举选择得当,但是有财力、有智慧选择这条道路的毕竟是少数!

某镇有个苏北来的知青家庭,独儿在结婚后‘突然死亡’。

什么病?

无论如何不讲。

据知情者说是上班时突然休克死亡,也没有认定为工伤。

他们按照地方风俗习惯,准备从女方认个小辈继承房产和料理后事。

但是这毕竟是少数,也有特殊性。

应该为他们树立榜样、指明方向。

更多人是无所适从、过到哪里是那里。

需要政府扶持。

3.2主观或者是家庭因素

在社会不断的发展过程中,青少年的教育问题不断的出现,特别是发生在当今大学生身上的事迹屡屡可见,一方面,由于生活压力和社会竞争的不断加大,很多的青年在心理方面出现很多问题,比如在学习上,生活上,情感上,甚至还有其他我们想不到的方面,当这些问题堆积在一起而得不到解决的时候,事故就如山洪暴发般震耳欲聋,发人深省,造成很多独生子女轻生的悲剧。

以至于父母痛彻心扉,造成无法挽回的局面。

另一方面,由于父母的离异,以至于在孩子身上留下可怕的阴影,造成很多孩子不爱惜生命等情况。

最后不得不以悲剧结局,让父母悔不当初。

4、失独家庭的困境及带来的社会问题

4.1失独家庭承受精神打击的同时遭遇经济困难,成为新的社会弱势群体。

独生子女去世后,父母容易陷入自行封闭,精神濒临崩溃;而子女伤残的家庭则容易陷入经济困境。

经调查,因子女伤残求医治病而导致家庭返贫的占到50%以上。

同时,他们的养老也是难题,现行的国家计生特别扶助政策,每月对独生子女伤亡家庭进行补贴,上海每人每月150元(算高的),但在年龄方面有所限制,要求女方年满49周岁时,夫妻双方才能同时纳入扶助范围。

但这样的救助力度不够,而且60%以上对象由于地方或年龄原因享受不了该政策。

今年五月上旬,全国一百多失独父母齐聚北京,在国家计生委诉求。

但是国家计生委主任王侠一直不出面。

大家还在那里等待。

上午是五位代表先去,计生委不理不睬。

然后就是一百多位失独者都去了。

这才让大家到会议室集中。

但是王侠一直不出面。

一百多人,三餐饭没吃。

其中还有身患癌症的人......”国家计生委不能让执行国家“计生”政策的“失独”父母没有赡养保障!

这是一个国家的起码职责!

生育对女人尤为重要。

很多失独家庭的妇女在失去了孩子之后,丈夫也离她们而去。

妇女平均比男人长寿几岁,而妻子通常又比丈夫年轻几岁。

丈夫去世后,失独的妇女还将行尸走肉般地生活十多年,面临的不仅是物质上的困境,更有精神上的孤独。

确实非常让人同情。

100万个家庭,对于13亿人口来说,确实是“少数”,但是这“少数”,对于一个家庭来说,就是一切。

碰到亲友结婚、做寿、给小孩摆满月酒时更是如此,他们往往会将礼金奉上,但从来都不会去参加婚礼。

睹物思人、触景伤情。

4.2失独家庭带来的一系列社会问题

因为这些人是响应国家要求只生一胎的政策,当他们近50岁的时候孩子刚刚长大成人却因为各种原因逝去了,这些父母失去了唯一的孩子,也没有了再生育的可能,从此成了无人赡养的孤寡老人,以后他们老了,病了,无人照料,死了无人知晓。

当今的社会有病手术需要有人签字,进养老院需要有人担保,这些谁来管。

计划生育给国家带来的聚集效益是显著的,但计划生育给失独父母造成的伤害国家也要负责任的,老年丧子是人生最大的悲哀,更何况丧的是唯一的孩子,这种痛是没有经历的人无法想象的到的。

因此失独家庭的赡养问题、他们以后的生存问题、住房,医疗、社会保障以及由此给他们带来的精神得不到安慰等社会问题都有待解决,这样问题如果解决不好,还会造成更多的社会问题。

5、失独的家庭相关法律建议和对策

5.1建立群体养老院

一部分失独家庭则建议政府能为他们考虑,专门建立精神家园活动场所;建议政府为这类家庭的孤独父母建立专门的养老院。

让这些同病相怜的孤独的人找到自己的大家庭,以便过好余生,奉献社会。

他们的唯一愿望:

建独立养老院。

因为只有这些失独父母待在一起,他们的心理才没有芥蒂,并且能够互相帮助,“其他养老院的老人都有儿女,入院时,儿女要签字成为老人的监护人,儿女们也会时常来看望老人。

我们一方面进养老院时,手续上会遇到问题;另一方面,看到别人的儿女来看望自己的父母,我们情绪上受不了。

”希望这个养老院成为他们这些暮年丧子者养老送终的所在,“我们不可能同时生病,总能够有健康的人来照顾那些生病的人,我们这群人,所有人都是病人,所有人也都是医生,我们痛苦时,只有跟我们一样的同命人,才能劝住我们,“因为绝大多数中国人不信神,是靠代际传承来找到安身立命之所的,孩子身上寄托着他们生命的全部意义。

他们想要在一起抱团取暖,建立一个只属于他们这个群体的养老院。

5.2建立互助养老关爱中心

据了解,他们自己也愿意出一部分钱,来建这个养老院。

她们在“年轻”时会去无偿照顾年迈者,等到她也年迈时,再由别人来照顾她。

其实就是一种换工的形式。

她现在的工作是为将来养老创造条件,这是一个非常好的办法。

“大连星星苑互助养老关爱中心”正在大连市民政局办理营业执照,可办了两年执照也没办下来,因为找不到主管部门。

希望早日予以解决,在全国树立一个样板。

5.3完善相关立法,政府部门提供经济补助

除了期待完善立法,很多失独家庭还有两个期望,一部分家庭期望国家尽快出台相关政策,对失独家庭给予经济补偿,“我们当初是响应计划生育的号召,只生了一个孩子,如今却要面临中年丧子的悲怆,难道不应该获得一些赔偿吗?

”大多数人如此表示。

自上世纪80年代起,计生委每年收了几百亿的“社会抚养费(即计生罚款)”,这次审计又查出2.7亿危及收入。

计生委收那么多钱,可没听说交给了民政部和社保局,拿出来抚养这些可怜的老人啊!

如果出现独生子女死亡,国家应该给予赔偿和照顾。

其扶助标准是:

独生子女死亡后未再生育或合法收养子女的夫妻,由政府给予每人每月不低于200元的扶助金;独生子女伤、病、残后未再生育或收养子女的夫妻,由政府给予每人每月不低于150元的扶助金。

(指上海地区,目前为每月每户150元)。

尤其是独生子女每月的30元补贴还有不少非国有单位职工还拿不到,真的一点办法都没有?

政府应该全部承担。

5.4心理专家介入化解心结

对这些家庭在微观层面上提供支持,需要心理学专家介入,对家庭创伤进行治疗。

更重要的是形成制度化的支持,其关键又在于从根本上逐步转变传统的家庭养老模式,实现真正的社会化养老。

对此国家要有为,只有完成该政策议题,才能在基础的层面解决“失独”家庭或者其他家庭的保障问题。

首先在社区中展开工作。

社区可成为解决“失独”家庭问题的重要场域:

作为人与人之间生活的共同体,其提供的以归属感为表现形式的心理支持是其他单位所不可超越的,进而降低“失独”者的精神风险;作为政策实践的场所,又能通过社区的支持网络完成社会养老网络的构建,降低“失独”者的生存风险。

强大的社会力量是社会养老的基础,其中社会组织又是重要的一环,帮助“失独”家庭的社会组织即是其中的一个部分。

若逐步放宽社会组织登记,让非营利中介组织关注这个群体,在某种意义上也给该群体提供一个发声的空间,而不至于成为被社会遗忘的一部分。

5.5完善法律,具体立法

归根结底,这些问题很大原因在于目前我国在这方面存在着立法空白。

据了解,我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二章和《婚姻法》第二十一条都规定了子女对父母的赡养责任和义务。

那么,因为执行计划生育而实行了一胎化的家庭,在遭受子女不幸伤亡,失去赡养人的情况下,赡养责任和义务应该在法律中如何体现呢?

《人口计划生育法》第四章第二十七条规定:

“独生子女发生意外伤残、死亡,其父母不再生育和收养子女的,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给予必要的帮助。

”“‘帮助’不是责任和义务,《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婚姻法》与《人口计划生育法》在衔接上出现了空白点,我们成了被法律遗忘的群体。

据律师分析,首先,“帮助”与“责任义务”差别很大。

其次,给予“必要的帮助”这个概念很模糊。

何谓必要?

且不说在法律上没有一个具体的量化标准,执行起来也有很大的伸缩性,同时也反映出政府和法律的不明朗态度。

我们认为尽快完善相关法规,明确政府对失去独生子女家庭应履行的责任和义务,这是关键所在。

对此,多个失独子家庭父母表示,“希望能有政策救救我们。

”调整只生一胎政策,同时支持开放生育二胎!

“一胎化的政策就卡住了遵纪守法的城市汉人,这是种族歧视!

现在少数民族及农民和富人、自由职业者及有门路者照样‘超生’“这也是造成人心不稳的重要因素。

建议两会代表、委员应听取人口“信访工作报告”!

信访工作是党和政府联系群众工作的桥梁,是人民群众反映问题、提出诉求的窗口、总汇。

有助于维护社会稳定。

7月8日,国家人口计生委表示,“在我国人口老龄化问题日趋严重的现状下,老年人照料将与计划生育家庭养老相结合,并进一步加大对计划生育家庭的奖励扶助力度。

国家人口计生委发展规划与信息司司长于学军介绍说,自从2001年我国进入老年型社会以来,我国的人口老龄化相对其他国家速度快、规模大。

目前,中国65岁以上的老年人口1.2亿,而到2050年,将是目前的三倍。

与此同时,人口老龄化与经济增长方式、养老金支出以及养老模式之间的影响也开始显现。

而且随着高龄老人的快速增加,计划生育家庭现在所面临的养老护理问题也日益凸显。

国家人口计生委副主任崔丽说,未来将进一步加大对计划生育家庭的养老扶助,如奖励扶助制度,还有其他方面的养老补贴。

同时,在老龄化进程当中,还可以借助服务网络比较健全的优势,在对计划生育家庭服务的时候,为老年人提供力所能及的帮助。

遗憾的是,连‘失独家庭“和(后天)残疾独子女的名词都没有提,只是原则上讲‘奖励扶助’,苦难的老人们是等不了了,希望早日落实措施,让他们安心养老!

结语

随着社会的发展失独家庭这一社会问题正在潜移默化的影响着我们的生活,从中折射出社会存在的大问题,我们要正视失独者家庭的存在,正视新的社会问题的存在,立法部门应加强有关方面的具体立法,政府部门应重视失独家庭的生活状况,为其生活提供应有的社会保障,关注人民,关注民生,实现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的组织精神,社人士也应该自发组织有关爱心组织,为失独家庭排忧解难。

参考文献

【1】《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二章

【2】《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二十一条

【3】《人口计划生育法》第四章第二十七条

【4】全国失去独生子女超百万,大洋网广州日报,2012-05-09.

【5】《2010中国卫生统计年鉴》

【6】统计局发布2011年我国人口总量及结构变化情况,2012-01-18来源:

中国经济网

致谢

感谢我的论文指导老师—鲁老师,他对我进行了无私的指导和帮助,不厌其烦的帮助进行论文的修改和改进。

另外,在校图书馆查找资料的时候,图书馆的老师也给我提供了很多方面的支持与帮助。

在此向帮助和指导过我的老师表示最衷心的感谢!

感谢这篇论文所涉及到的各位学者。

本文引用了数位学者的研究文献,如果没有各位学者的研究成果的帮助和启发,我将很难完成本篇论文的写作。

感谢我的同学和朋友,在我写论文的过程中给予我了很多你问素材,还在论文的撰写和排版灯过程中提供热情的帮助。

由于我的学术水平有限,所写论文难免有不足之处,恳请各位老师和学友批评和指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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