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一级开发流程.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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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一级开发流程

土地一级开发具体实施流程表

实施阶段

程序

文件及内容

文件需要单位

文件来源

拟用时间

费用

备注

计 划 编制

依  据

政府产业政策

土地储备中心

区政府

1个

工作日

区城市总体规划

土地储备中心

区规划分局

1个

工作日

控制性详细规划

土地储备中心

区规划分局

1个

工作日

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土地储备中心

区国土分局

1个

工作日

报批市政府计划

区土地年度供应计划

土地储备中心

区国土分局

1个

工作日

区土地年度利用计划

土地储备中心

区国土分局

1个

工作日

区土地储备开发总体思路

土地储备中心

区国土分局

1个

工作日

前期 筹 划----

原土地所有者 或使用者对 土地一级开 发意见

村民代表大会决定

土地储备中心

村委会

村委会决定

土地储备中心

村委会

乡、镇政府批复意见

土地储备中心

村委会

区政府批复意见

土地储备中心

村委会

土地一级开发申请

区国土分局

村委会

国有土地使用者决定

土地储备中心

国有土地使用者

国有土地使用者上级

主管单位意见

土地储备中心

国有土地使用者

----前期筹 划

编制土地一级 开发 实施方案(详见附件2)

国有土地使用者土地一级开发、直接入市、收购申请(详见附件1)

土地储备中心

国有土地使用者

征地工作方案

土地储备中心

储备机构或有资质的编制单位

累计

拆迁工作方案

土地储备中心

储备机构或有资质的编制单位

累计

市政建设工作方案

土地储备中心

储备机构或有资质的编制单位

累计

土地供应方案

土地储备中心

储备机构或有资质的编制单位

累计

市政规划设计咨询

储备机构或有资质的编制单位

相关单位

规划设计方案汇总

市规委规划设计院

储备机构或有资质的编制单位

规划设计方案审批

市规委

储备机构或有资质的编制单位

规划平面位置图

土地储备中心

区规划分局

地形图

土地储备中心

有资质的测绘单位

控制性详细规划

土地储备中心

区规划分局

用地钉桩成果报告

土地储备中心

有资质的测绘单位

项目设计方案

土地储备中心

有资质的设计单位

现状情况

储备机构或有资质的编制单位

村委会和原土地

使用者

周边房地产市场价格

土地储备中心

市场调查

投资方案

储备机构或有资质的编制单位

储备机构或有资质的编制单位

累计

考古勘探报告

储备机构或有资质的编制单位

储备机构或有资质的编制单位

征询 意 见 和审批 -------

请示 与 批复

土地一级开发实施方案请示

市国土局

区国土分局

土地一级开发实施方案请示

区政府

区国土分局

土地一级开发实施方案批复

区国土分局

市国土局、区政府

Ppt

土地一级开发申请

市土地储备中心

区土地储备中心

乡镇、区政府相关文件

市土地储备中心

区土地储备中心

地形图1:

2000(3份)

市土地储备中心

区土地储备中心

土地一级开发地块情况说明

市土地储备中心

区土地储备中心

申报日期前一个月内的现场照片(3份)

市土地储备中心

区土地储备中心

规划审批文件复印件(3份)

市土地储备中心

区土地储备中心

市联席会

Ppt文档

市联席会

市土地储备中心

土地一级开发实施方案及依据、计划、一级开发意见(文件内容见前几项)

市联席会

市土地储备中心

-------征  求   意见 和 审 批-------

确 定土地一级开发主体

制定土地一级开发主体

招标方案

区国土分局

区土地储备中心

区国土分局局长办公会

确定招标底价

区国土分局

区国土分局

区联席会审定招标底价

区联席会

区国土分局

招标底价申请

区政府

区联席会

编制招标文件

区土地储备中心

区土地储备中心或有资质的编制单位

发布《招标公告》

投标意向者

区国土分局

购买招标文件

投标意向者

区土地储备中心

现场踏勘、答疑和招标前会议

投标意向者

区土地储备中心

成立评标委员会

区国土分局

评标专家

投标人交纳投标保证金

区土地储备中心

投标意向者

招标、开标、唱标

评标委员会

投标意向者

评标

评标委员会

投标意向者

确定中标人

投标意向者

区国土分局

发出《中标通知书》

投标意向者

区国土分局

退还未中标人的保证金

未中标人

区国土储备中心

申请与批复

土地一级开发

土地一级开发申请

市国土局

开发主体

下达一级开发批复

国资项目由市发改委

土地一级开发批复

开发主体

市国土局

开发合同

签订土地一级

土地一级开发合同

土地储备中心

开发主体

土地储备中心

开发主体

------- 征  求意见 和审 批  

预审

用地

(详见附件3)

区国土分局

申请人

项目核准

给区级提交的申请

(详见附件4)

区发改委

相关单位及开发主体

20个

工作日

给市级提交的申请

(详见附件5)

市发改委

相关单位

20个

工作日

(选址)意见书

征求规划

(详见附件6)

相关单位及开发主体

市规委

20个

工作日

土地一级开发主体工作

市建委建设意见

开发主体

市建委

市交通委交通评价意见

(详见附件7)

开发主体

市交通委

20个

工作日

市园林局古树处理意见

开发主体

市园林局

市文物局文物保护意见

(详见附件8)

开发主体

市文物局

20个

工作日

市环保局环境评价意见

(详见附件9)

开发主体

市环保局

市政专业部门市政接用意见(详见附件10)

开发主体

市政专业部门

征地

用地批准(详见附件11)

区国土分局

申请人

收回国有土 地使用权

原土地使用者收购申请

土地储备中心

原土地使用者

权属调查

土地储备中心

原土地使用者

征询规划意见

土地储备中心

区规划部门

费用测算

土地储备中心

评估机构

收购方案请示

区政府

土地储备中心

收购方案批复

土地储备中心

区政府

收购补偿

原土地使用者

土地储备中心

权属变更

市国土局

原土地使用者

土地储备中心

交付土地

土地储备中心

原土地使用者

组 织实 施土 地  一 级  开发 -------

办理征地手续

耕地开垦费

市国土局

开发主体

1.5-1.8万元/亩

防洪费

市国土局

开发主体

1.33

万元/亩

超转费

市国土局

开发主体

300

元/亩

新增建设用地使用费

市国土局

开发主体

1.13

万元/亩

下发市政府用地批复

开发主体

市国土局

公告

市政府用地批复

土地所有者

区政府

10日

工作日

拆迁手续

核发集体土地房屋拆迁

许可证(详见附件12)

开发主体

区建委

30个

工作日

核发城市房屋拆迁许可证(详见附件13)

开发主体

区建委

30个

工作日

市政基础设施建设

(详见附件14)

开发主体

市政委

组织 实施征地

协商征地补偿

村集体、开发主体

村集体、开发主体

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大会

村集体

土地使用者

公示征地补偿协议

土地使用者

村集体

监督与听取村民意见

土地管理部门

土地使用者

报送征用土地方案

区政府

区国土分局

征地公告

乡镇、村

区政府

支付征地补偿费

土地所有者及

土地使用者

征地单位

征地补偿费监管公布

乡镇、村

土地管理部门

土地变更

征地单位

村集体

实施拆迁

开发主体

办理征地结案表

(详见附件15)

市国土局

开发主体

-------组织 实 施土地 一级开发

地批准书

领取建设用

市政府用地批复

市国土局

开发主体

各项征地费凭证

市国土局

开发主体

征地结案表

市国土局

开发主体

其他材料

市国土局

开发主体

市政基础设施建设

开发主体

审核土地一级开发成本

所有支出凭证

审核单位

开发单位

土地一级开发实施方案

审核单位

开发单位

招标底价

审核单位

开发单位

中标通知书

审核单位

开发单位

其他资料

审核单位

开发单位

组织验收土地

土地一级开发实施方案

验收小组

开发单位

开发情况介绍

验收小组

开发单位、监督

单位、监管单位

现场踏勘

验收小组

开发单位

验收报告

市国土局

验收小组

收回国有土地

签订土地开发费支付和

土地转交协议

开发单位

土地储备中心

开发单位

土地储备中心

支付土地开发费

开发单位

土地储备中心

移交土地

土地储备中心

开发单位

纳入政府土地储备库

区政府

土地储备中心

入 市 准   备

依据市政府年度土地供应计划

平谷区国民经济发展计划

土地储备中心

区政府

1天

宏观调控和

房地产市场运行情况

土地储备中心

市场调查

1天

储备开发土地情况

土地储备中心

土地储备中心

1天

确定土地出让价格

规划意见书

土地储备中心

首规委

评估报告

土地储备中心

评估机构

分土地储备中心初审意见

市土地储备中心

土地储备分中心

2天

Ppt文档

市土地储备中心

土地储备分中心

确定土地出让方案

编制方案

区国土分局

土地储备中心

方案报批

市国土局

区国土分局

出让公告

公告

竞买者

市国土局

21天

挂文件制定招拍

招拍挂文件

土地储备中心

土地储备中心

挂文件 购买招拍

招拍挂文件

竞买者

土地储备中心

市 场交易

申请竞买

竞买申请

土地储备中心

竞买者

竞买保证金

土地储备中心

竞买者

土地交易服务成本费

土地储备中心

竞买者

董事会决议

土地储备中心

竞买者

法人身份证明

土地储备中心

竞买者

授权委托书

土地储备中心

竞买者

资金证明

土地储备中心

竞买者

联合竞买协议书及授权委托书

土地储备中心

竞买者

土地开发建设费担保书

土地储备中心

竞买者

竞买

报价

土地储备中心

竞买人

成交确认书

竞买人

土地储备中心

签定合同和 办理后续 手续

签订出 让合同

成交确认书

市或区国土局

竞买者

营业执照

市或区国土局

竞买者

法人身份证明

市或区国土局

竞买者

开户银行户名及人民币账号

市或区国土局

竞买者

交纳出让金

交纳出让金通知书

市国土局

竞买者

交纳契税

分局签订出让合同

市国土局

竞得人

交纳出让金发票

市或区税务局

竞得人

土 地一级开 发 费与土地交 付

补偿合同

市或区税务局

竞得人

成交确认书

市或区税务局

竞得人

交付协议

土地储备中心

竞得人

土地储备中心

竞得人

收取土地一级开发费

土地储备中心

竞得人

移交土地

竞得人

土地储备中心

ﻬ二级开发具体实施流程表

程序

承办

单位

具体工作

提交的材料

或预备工作

相关要求

拟用

时间

费用

备注

1

区国土分局

办理相关

土地手续

领取中标通知书、签订土地出让合同、缴纳土地出让金等。

区环保局

环境影响

的批复

(详见附件16)

如无一级开发,直接做二级开发的,还需做交评、地质灾害等评估

3

区发改委

项目核准

(详见附件17)

危改用房、高档房地产开发项目、容积率小于1.0的低密度房地产开发项目、总建筑面积5万平米级以上的住房建设项目由市发改委、市建委核准;总建筑面积5万平米以下的住房建设项目由区发改委、区建委核准。

20个

工作日

4

区发改委

招标方案核准

(详见附件18)

20个

工作日

5

市发改委

项目核准

(详见附件19)

20个

工作日

6

市、区建委

项目核准

(详见附件20)

各10个

工作日

7

区人防办

人民防空工程建设标准审查

(详见附件21)

20个

工作日

1640元/建筑平方米

区规划分局

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详见附件22)

设计单位做规划图及勘察设计,国资项目需招标;

20个

工作日

区国土分局

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设定登记

(详见附件23)

10

区发改委、区建委

商品房投资建设计划核准

(详见附件24)

同程序3的相关要求

10个

工作日

11

区规划分局

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详见附件22)

12

建设单位

勘查和施工图纸审核

土地证、项目核准书、工程规划许可、勘察报告、施工图纸

收费

13

区公安 分局

施工图纸

消防审核

(详见附件25)

14

区 建   委

申领施工

许可申请表

1、土地证

2、规划证

3、图纸审核报告

即时

不收费

15

1、招投标文件审核备案

2、招投标监督

(详见附件26)

1、提交建设工程单体回执单

由建委工程科提供

交纳招投标交易服务费:

按中标价的1.1%,甲方缴纳60%,乙方缴纳40%。

2、招标人自行招标条件备案

即时

3、招标方式抄报

即时

4、资格预审结果登记

即时

5、招标文件备案

自招标文件发出至开标最短不得少于20日

即时

6、开标、评标

在区招投标交易中心进行

7、提交招投标情况书面报告及中标通知书备案

中标结果在交易中心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即时

8、施工合同备案

中标通知书发出30日内签订

即时

16

办理质量

监督手续

1、中标通知书

2、图纸审核报告

3、建设工程单体回执单

4、工程质量监督注册登记表

5、项目监理人员资格登记表

6、建设单位管理人员资格登记表

7、施工单位管理人员资格登记表

5个

工作日

不收费

17

办理建筑节能备案手续

1、中标通知书

2、设计图纸说明

1个

工作日

墙体节能费8元/平,散装水泥3元/吨

18

办理安全

监督备案

(详见附件27)

即办

不收费

19

保险公司

办理工程

意外伤害险

1、中标通知书

2、已备案的施工合同

20

银 行

办理工程

资金证明

当年完工工程提交总投资不低于50%的资金证明,一年以上工程提交总投资不低于30%的资金证明。

21

区  建委

施工许可

受理、审批

(详见附件28)

含市建委5个工作日

11个

工作日

不收费

22

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

(详见附件29)

市建委办理

10个

工作日

23

自来水公司、市政管理处、热力公司

供电局、园林局、电信公司、歌华有线等

配套设施申报、设计施工

建设单位需提供总规划平面图,然后与各个单位签订协议

签订合同配合施工

24

建设 单位

1、组织施工监理单位进行分户验收

2、五方竣工验收

建设单位组织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勘察单位、设计单位并参与五方工程质量竣工验收,由除建设单位外的四方出具竣工验收报告及质量评估报告。

区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

进行现场监督

25

区 规划分 局

建设工程

规划验收

(详见附件30)

26

区公安分局

消防验收

(详见附件31)

27

区环保局

建设项目环保设施验收

(详见附件32)

30个

工作日

28

区 建 委 工程质 量监督站

竣工验收备案

1、单位工程竣工验收报告;

2、工程施工许可证;

3、单位工程质量综合验收

4、备案机关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有关文件(工程款拨付证明95%以上);

5、规划、公安消防、环保等部门出具的认可文件或者批准;

6、施工单位签署的工程质量保修书;

7、商品住宅的《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

8、法规、规章规定必须提供的其他文件。

7个

工作日

29

区建委

组织综合验收

(详见附件33)

30个

工作日

30

建设单位

办理入住手续

31

区建委

办理房屋

所有权证

(详见附件34)

30个

工作日

不收费

32

建设单位

移交物业公司管理

ﻬ附件目录

附件1:

国有土地使用者土地一级开发、直接入市、收购申请20

附件2:

编制土地一级开发实施方案21

附件3:

用地预审23

附件4:

给区发改委提交的申请ﻩ24

附件5:

给市发改委提交的申请25

附件6:

征求规划意见书(选址)25

附件7:

市交通委交通评价意见25

附件8:

市文物局文物保护意见25

附件9:

市环保局环境评价意见26

附件10:

市政专业部门市政接用意见32

附件11:

用地批准39

附件12:

核发集体土地房屋拆迁许可证40

附件13:

核发城市房屋拆迁许可证41

附件14:

市政基础设施建设 (同附件10)ﻩ42

附件15:

办理征地结案表42

附件16:

环境影响的批复ﻩ42

附件17:

区发改委项目核准ﻩ47

附件18:

区发改委招标方案核准ﻩ47

附件19:

市发改委项目核准ﻩ48

附件20:

市、区建委项目核准48

附件21:

人民防空工程建设标准审查ﻩ48

附件22:

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和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49

附件23:

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设定登记ﻩ50

附件24:

商品房计划51

附件25:

施工图纸及消防审核51

附件26:

区建委办理招投标备案ﻩ53

附件27:

办理安全监督备案ﻩ55

附件28:

施工许可受理、审批ﻩ55

附件29:

办理预售许可ﻩ56

附件30:

建设工程规划验收56

附件31:

消防验收ﻩ57

附件32:

建设项目环保设施验收58

附件33:

组织综合验收ﻩ60

附件34:

办理房屋所有权证ﻩ60

ﻬ附件1:

国有土地使用者土地一级开发、直接入市、收购申请

国有土地使用权入市交易程序:

一、递交申请:

原土地使用权人或土地一级开发单位持有关材料向市国土局递交出让申请;

二、批转:

市国土局土地市场处初审后批转市土地整理储备中心;

三、核验:

市土地整理储备中心对原土地使用权人或土地一级开发单位所递交的材料进行核验;

四、联席会审议:

市国土局会同市规划委、市发改委、市建委、市交通委、市绿总指、市园林局、市文物局、市环保局、市规划院等联合对入市交易土地的规划、建设、交通、文物、环保等方面进行联合审议;

五、申领规划条件:

市土地整理储备中心根据联席会审议结果向市规划委申领规划条件;

六、市政方案咨询及土地评估:

原土地使用权人或土地一级开发单位根据规划意见书完成市政方案咨询和土地评估;

七、底价审核:

市国土局会同市价格管理部门对入市交易土地的底价进行审核;

八、编制方案:

市土地整理储备中心根据规划、底价审核等编制招标、拍卖、挂牌出让方案以及招标、拍卖、挂牌交易文件;

九、方案报批:

市土地整理储备中心将方案报市国土局土地市场处审核后,报局长审批;

十、签订土地入市交易协议:

同意入市交易的土地,原土地使用权人或土地一级开发单位与市土地整理储备中心签订土地入市交易协议;

十一、组织招、拍、挂交易:

市土地整理储备中心发布交易公告并组织交易;

十二、发成交确认书:

交易完成后,市国土局向竞得人核发成交确认书;

十三、签订出让合同及补偿协议:

竞得人持成交确认书在规定期限内与市国土局签订出让合同并与原土地使用权人或土地一级开发单位签订补偿协议;

十四、支付费用:

竞得人按出让合同及补偿协议的规定向市国土局及原土地使用权人或土地一级开发单位支付相关款项。

国有土地使用权入市交易需提供的材料:

一、入市申请;

二、主管部门批件。

申请单位上级主管部门(或其权益关系人)对土地入市交易的批准文件(或同意交易证明),其中在京中央单位需提交国务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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