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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代汉语胡安顺第十单元

古代汉语教案

陕西师范大学文学院古代汉语教研室

 

第十单元

文选

報任安書司馬遷

【作者簡介】司馬遷(公元前一四五-前?

年),字子長,西漢夏陽(今陝西韓城市)人,偉大的史學家和文學家。

早年曾從董仲舒學《春秋》,從孔安國學《尚書》。

二十歲時遍遊名山大川,考察風物古跡,採集史料,隨後任郎中,立志實現父親的遺願,完成一部史書。

元封三年(前一〇八年)三十八歲時繼父司馬談擔任太史令,盡閱皇家所藏舊史。

太初元年(前一〇四年)四十二歲時開始編著《史記》,同年參與《太初曆》的修訂。

天漢二年(前九九年)因替李陵辯護被處以宮刑,出獄後任中書令,發憤繼續《史記》的撰寫,歴十二年約於征和二年(前九十一年)五十四、五歲時完成《史記》(當時稱《太史公書》,三國後通稱《史記》)。

盖不久即去世。

生平事迹主要見於《史記·太史公自序》和《漢書·司馬遷傳》。

【題解】任安,字少卿,西漢滎陽(今河南滎陽縣)人,幼時家貧,曾為大將軍衛青舍人,後被舉歴官郎中、益州刺史、北軍使者護軍(京城禁衛軍北軍的監軍)等職。

漢武帝征和二年,任安因受到戾太子事件的牽連,被處腰斬。

任安是司馬遷的好友,做刺史時曾寫信給司馬遷,希望他能利用在皇帝身邊任職的機會積極向朝廷推薦人才。

司馬遷一直沒有作答,也沒有向朝廷推薦人才,直到任安臨刑前才寫了這封回信。

信中以向任安做解釋為線索,無比悲憤地傾訴了自己因李陵事件慘遭刑罰和刑後隱忍苟活的原因,表達了他堅持撰寫《史記》“成一家之言”決心,同時揭露了漢武帝的不公和寡恩、朝臣的自私和冷漠,說明了自己未能遵從任安之意向朝廷推薦人才的苦衷。

文章哀怨憤激,起伏跌宕,深沉曲回,从中可以看出司馬遷當時痛苦複雜的心境以及積極昂揚的人生觀和“重於泰山”的價值觀。

本文見於《漢書·司馬遷傳》和《文選》,兩種本子有出入,今以《文選》李善注本爲底本,同時參照五臣注本及《漢書》所載進行了校勘。

太史公牛馬走司馬遷再拜言①。

少卿足下,曩(nǎng)者辱賜書,教以慎於接物、推賢進士爲務②。

意氣懃懃懇懇,若望僕不相師,而用流俗人之言③。

僕非敢如此也。

僕雖罷駑(pínú),亦嘗側聞長者之遺風矣④。

顧自以爲身殘處穢,動而見尤,欲益反損,是以獨鬰悒(yùyì)而誰與語⑤!

諺曰:

“誰爲爲(wèiwéi)之?

孰令聽之⑥?

”蓋鍾子期死,伯牙終身不復鼓琴⑦。

何則?

士爲知己者用,女爲說(yuè)己者容。

若僕大質已虧缺矣,雖才懷隨和,行若由夷,終不可以爲榮,適足以見笑而自點耳⑧。

①太史公:

太史令的通稱,司馬遷自指。

牛馬走:

像牛馬一樣供驅使的僕人,謙詞。

②曩者:

從前;過去。

辱:

表敬副詞。

推賢進士:

指向朝廷推薦人才。

為務:

作為要務。

③意氣:

指用意。

懃懃懇懇:

誠懇貌。

若望句:

好像擔心我不會遵命似的。

望:

抱怨;擔心。

相:

指代性副詞,指任安。

師:

動詞,效法。

這裏義為“遵從、遵命”。

流俗人之言:

指謹慎小心、明哲保身一類的論調。

④罷駑:

比喻德才低下。

罷,通“疲”。

駑。

劣馬。

側聞:

在一旁聽到,謙詞。

遺風:

流傳下來的風尚。

⑤身殘:

指身受宮刑。

處穢:

處在被人看不起的可恥地位。

顧:

副詞,只是。

見尤:

被指責。

見,助動詞,表被動。

尤:

指責;責備。

鬰悒:

雙聲聯綿詞,憂愁苦悶貌。

誰與語:

與誰語。

⑥誰為二句:

為誰去做?

讓誰去聽?

為爲:

前一“爲”是介詞;後一“爲”是動詞。

孰:

誰。

作“令”的賓語,前置。

⑦蓋:

發語詞,作用同“夫”。

鍾子期、伯牙:

均春秋時楚人。

伯牙善鼓琴,鍾子期善知音,兩人成爲好友。

後鍾子期死,伯牙以爲世間再無知音,遂終身不復鼓琴。

事見《呂氏春秋·本味》《列子·湯問》。

⑧大質:

指身體。

雖才二句:

即使懷著隨侯珠、和氏璧那樣寶貴的才能,品行像許由、伯夷那樣高尚。

隨:

隨侯珠。

和:

和氏璧。

由:

許由。

尧时著名的高士,拒絕天子之位。

詳本單元《獄中上梁王書》第六段注⑨。

夷:

伯夷,商末孤竹君長子,著名的廉士,曾辭讓君位。

詳第七單元第一段注⑤。

適:

副詞,恰恰。

點:

辱。

書辭宜答,會東從上來,又迫賤事,相見日淺,卒卒(ù)無須臾之閒(xián)得竭指意①。

今少卿抱不測之罪②,涉旬月,迫季冬,僕又薄從上雍,恐卒(cù)然不可爲諱③。

是僕終已不得舒憤懣以曉左右,則是長逝者魂魄私恨無窮④。

請略陳固陋。

闕然久不報,幸勿爲過⑤。

①會東句:

我剛跟隨皇上東巡迴來。

會:

副詞。

東:

指東巡。

或將“東從上來”理解成“從上東來”,意思是,跟隨皇上從甘泉宮向東回到長安。

征和二年夏,武帝到甘泉宮養病,七月發生了巫蠱事件,可能武帝於其時趕回到長安。

甘泉宮在今陝西淳化縣境,位於長安西北方向。

相見日淺:

指活着相處的時間越來越少了。

卒卒:

通“猝猝”,急促貌。

得:

得以;能夠。

指意:

心意。

②不測之罪:

指死罪。

按:

戾太子據(武帝子,衛皇后子夫所生,故又稱衛太子)與大臣江充不合,設計用巫蠱(用詛咒、針刺草木假人等邪術加害人稱為巫蠱)陷害太子,太子被迫殺江充(武帝晚年多病,江充擔心武帝死後,太子一旦即位自己將性命難保,於是進言武帝的病是有人用巫蠱詛咒所致。

征和二年七月,武帝命江充等人在宮內外搜查,包括皇后、太子宫中。

當時長安城中因受巫蠱牽連被殺者數萬人。

最後在太子宮中掘出一桐木人,太子知遭陷害,不能自辯,遂捕殺江充),接着組織力量抵抗朝廷平亂的軍隊,令時任京城禁衛軍北軍使者護軍的任安發兵助己,任安表面接受了命令,實際却按兵未動。

事件結束後,武帝認為任安接受了太子的命令,不忠,交法吏判處腰斬。

③旬月:

滿一個月。

旬,滿;足。

迫:

靠近。

季冬:

冬季的第三月,即夏曆十二月。

漢律十二月處決犯人。

僕又句:

我又將跟隨皇帝到雍州去。

薄,迫近。

上,應為“上上”,脫一字。

《漢書·司馬遷傳》作“薄從上上雍”。

雍,雍州,在今陝西鳳翔縣境。

雍洲有五帝祭壇,征和三年正月武帝到雍州祭祀五帝。

不可爲諱:

“死”的婉詞,指任安將被處死刑。

④終已:

終究。

左右:

指任安,表示尊敬的稱呼。

長逝者:

將要死去的人,指任安。

恨:

遺憾。

⑤闕然:

間斷貌,這裏指隔了很長時間。

報:

答復。

幸:

表敬副詞。

僕聞之:

脩身者,智之符也;愛施者,仁之端也;取與者,義之表也;恥辱者,勇之決也;立名者,行(xìng)之極也①。

士有此五者,然後可以託於世,而列於君子之林矣。

故禍莫憯(cǎn)於欲利,悲莫痛於傷心;行莫醜於辱先,詬莫大於宮刑②。

刑餘之人,無所比數(shǔ)③,非一世也,所從來遠矣④。

昔衛靈公與雍渠同載,孔子適陳⑤;商鞅因景監見,趙良寒心⑥;同子參乘,袁絲變色⑦:

自古而恥之。

夫以中才之人,事有關於宦豎,莫不傷氣,而況於慷慨之士乎⑧?

如今朝廷雖乏人,奈何令刀鋸之餘薦天下豪俊哉?

①符:

徵兆;象徵。

端:

開端;起點。

取與:

指對待索取和給與的態度。

恥辱:

以辱為恥。

恥,以動用法。

決:

決斷;決定。

《禮記·中庸》:

“子曰:

‘好學近乎知,力行近乎仁,知恥近乎勇。

’”朱熹注:

“呂氏曰:

‘故好學非知,然足以破愚;力行非仁,然足以忘私;知恥非勇,然足以起懦。

’”極:

最高的境界。

②憯:

通“慘”。

欲利:

貪財所帶來的災禍。

宮刑:

閹割男子的酷刑。

③刑餘之人:

受過刑的人。

無所比數:

沒有和別人放在一起計算的的資格。

即不能相提並論。

所比數,所字結構。

比,排列。

數,計算。

④所從來:

“所”字結構,起源。

從,介詞。

遠:

久遠。

⑤雍渠:

春秋時衛國的宦官。

一次,衛靈公與夫人出遊,讓雍渠同坐在車上,孔子乘副車。

孔子感到恥辱,遂即離開了衛國。

至陳。

⑥景監:

戰國時秦國宦官。

商鞅是通過他的介紹才見到秦孝公的。

趙良:

秦國賢士。

寒心:

痛心。

商鞅為秦相十年時,宗室貴戚多有不滿,趙良勸商鞅退隱,指出其前途危險,商鞅沒有同意。

⑦同子:

指漢文帝的宦官趙談,因與司馬遷父司馬談同名,故稱同子以避父諱。

袁絲:

即袁盎,西漢大臣。

一次文帝拜見母親,讓趙談同車作為參乘,被袁盎諫阻。

變色:

感到震惊而变脸。

⑧宦豎:

對宦官的蔑稱。

傷氣:

感到晦氣、恥辱。

慷慨之士:

指賢能之士。

僕賴先人緒業,得待罪輦轂(gǔ)下①,二十餘年矣。

所以自惟②:

上之不能納忠效信,有奇策才力之譽,自結明主;次之又不能拾遺補闕,招賢進能,顯巖穴之士③;外之又不能備行伍,攻城野戰,有斬將搴(qiān)旗之功④;下之不能積日累勞,取尊官厚祿,以爲宗族交遊光寵。

四者無一遂,苟合取容,無所短長之效⑤,可見於此矣。

嚮者,僕常厠下大夫之列,陪外廷末議⑥,不以此時引綱維,盡思慮,今已虧形爲掃除之隸,在闒茸(tàróng)之中⑦,乃欲仰首伸眉,論列是非,不亦輕朝廷,羞當世之士邪?

嗟乎!

嗟乎!

如僕尚何言哉!

尚何言哉!

①绪業:

遺業。

指接替父親太史令之職。

待罪:

指做官,謙詞。

輦轂:

帝王的车舆,指代京城。

②所以:

义同“是以”,因此。

惟:

思。

③自结:

主动接近。

结,闕:

缺点;疏失。

顯:

使動用法,使……显扬。

巖穴之士:

代指隱士。

④備;供职;服役。

行伍:

軍隊。

古代軍隊編制:

五人爲伍,二十五人爲行。

搴:

拔取。

⑤遂:

成就。

苟合:

無原則地附和。

取容:

取悅,指取得皇帝的歡心。

無所句:

没有一点好的功效。

所短長:

“所”字结构。

少许长。

⑥常:

通“嘗”,曾經。

厠:

夾雜在其中。

“參與”的謙虚说法。

下大夫:

漢制,太史令官祿六百石,相當周代的下大夫。

外廷:

即外朝。

漢承周制把朝廷分爲外朝和内朝,丞相以下处理朝政的官员属外朝。

太史令屬外朝;大司马、侍中、散骑等官员属内朝(即中朝)。

陪:

陪着,谦词。

末议:

发表微不足道的意见,谦词。

⑦引:

援引;根据。

綱維:

指國家的大法。

綱,本为網上的總繩。

維,本为系物的大繩。

掃除之隸:

清扫垃圾的仆役。

闒茸:

聯綿詞,卑微。

且事本末未易明也。

僕少負不羈之才,長無鄉曲之譽①。

主上幸以先人之故,使得奏薄技,出入周衛之中②。

僕以爲戴盆何以望天,故絕賓客之知,忘室家之業,日夜思竭其不肖之才力,務一心營職,以求親媚於主上③。

而事乃有大謬不然者!

[1]負:

懷抱。

或釋為“無”。

《漢書·司馬遷傳》顏師古注:

“負者,亦言無此事也。

”不羈:

指才智高超,不可制約。

羈,本為馬籠頭。

鄉曲:

鄉里。

漢代自文帝起,选拔官吏的制度是先由鄉里推舉,然後由朝廷授官,推舉的科目有孝廉(孝順父母、清廉有才)、賢良方正等。

司馬遷沒有被舉為孝廉,“長無鄉曲之譽”蓋指此。

[2]奏:

進;奉獻。

薄技:

淺薄之才。

周衛:

指宮中,周圍被嚴密護衛。

[3]戴盆句:

當時諺語,戴着盆子不可能同時望見天。

比喻一心不能二用。

賓客:

朋友。

知:

交往。

親媚:

親近、取悅。

媚,取悅。

夫僕與李陵俱居門下,素非能相善也①。

趣(qū)舍異路,未嘗銜杯酒,接慇懃之餘歡②。

然僕觀其爲人,自守奇士:

事親孝,與士信,臨財廉,取與義,分別有讓,恭儉下人③,常思奮不顧身,以徇國家之急④。

其素所蓄積也,僕以爲有國士之風。

夫人臣出萬死不顧一生之計,赴公家之難,斯以奇矣⑤。

今舉事一不當,而全軀保妻子之臣,隨而媒孽(niè)其短⑥,僕誠私心痛之。

且李陵提步卒不滿五千,深踐戎馬之地,足歷王庭,垂餌虎口,橫(hèng)挑彊胡,仰億萬之師,與單于連戰十有餘日,所殺過當(dàng)⑦。

虜救死扶傷不給(jǐ),旃(zhān)裘之君長咸震怖,乃悉徵其左右賢王,舉引弓之民,一國共攻而圍之⑧。

轉鬥千里,矢盡道窮,救兵不至,士卒死傷如積。

然陵一呼勞軍,士無不起,躬自流涕,沬(huì)血飲泣,更張空弮(quān),冒白刃,北向爭死敵者⑨。

陵未沒時,使有來報,漢公卿王侯皆奉觴(shāng)上壽⑩。

後數日,陵敗書聞,主上爲之食不甘味,聽朝不怡。

大臣憂懼,不知所出。

僕竊不自料其卑賤,見主上慘愴怛(chuàngdá)悼,誠欲效其款款之愚,以爲李陵素與士大夫絕甘分少,能得人死力⑾,雖古之名將,不能過也。

身雖陷敗,彼觀其意,且欲得其當而報於漢⑿。

事已無可奈何,其所摧敗,功亦足以暴(bào)於天下矣⒀。

僕懷欲陳之,而未有路,適會召問,即以此指推言陵之功,欲以廣主上之意,塞睚眥(yázì)之辭⒁。

未能盡明,明主不曉,以爲僕沮貳師,而爲李陵遊説,遂下於理⒂。

拳拳之忠,終不能自列,因爲誣上,卒從吏議⒃。

家貧,貨賂不足以自贖;交遊莫救,左右親近不爲一言⒄。

身非木石,獨與法吏爲伍,身幽囹圄(língyǔ)之中,誰可告愬者!

此真少卿所親見,僕行事豈不然乎?

李陵既生降,隤(tuí)其家聲,而僕又佴(èr)之蠶室,重(zhòng)爲天下觀笑⒅。

悲夫!

悲夫!

事未易一二爲俗人言也。

①李陵(公元前?

-前七十四年):

西漢名將李廣之孫,字少卿,隴西成紀(今甘肅秦安縣)人,官至騎都尉。

武帝天漢二年秋,貳師將軍李廣利將三萬騎擊匈奴右賢王於祁連天山,李陵率五千步兵往居延(地在今內蒙古額濟納旗一帶)以北分散匈奴兵力,被敵大軍包圍,激戰八天,因糧盡矢絕救兵不至而投降。

俱居門下:

李陵任侍中建章監,司馬遷初為郎中,後任太史令,同出入出入於宮門,故言“俱居門下”。

素非句:

向來沒有特別的交往。

②銜杯酒:

在一起喝過一杯酒。

接:

表示。

慇懃:

情意殷切貌。

餘歡:

充分的歡樂。

趣舍異路:

進退都走的是不同的道路,喻志向不同。

趣:

通“趨”。

舍,止。

③自守:

堅守自己的節操。

分別句:

明尊卑之禮而以謙讓待人。

分別,指明長幼尊卑有別之禮。

恭儉:

恭謹謙遜。

儉,有節制。

下人:

對人謙下。

④徇:

從;服從。

或說通“殉”。

⑤出:

作出。

計:

這裏義為決定。

公家:

即國家。

以:

通“已”。

⑥媒孽其短:

擴大他的罪過。

媒,通“酶”,釀酒的酵母。

孽,通“糵”,酒麯。

“媒孽”這裏作動詞用,比喻擴大、釀造。

⑦戎馬之地:

指匈奴腹地。

王庭:

指匈奴王單於的宮廷。

橫挑:

左右出擊。

仰:

仰攻。

⑧不給:

顧不上。

旃裘:

旃子和裘衣,匈奴的毛制用品和服飾,用以指代匈奴。

旃,通“氈”,或作“氈”。

賢王:

匈奴中僅次於單于的高級官員,由單于子弟擔任。

引弓之民:

會射箭的人。

⑨勞:

疲勞。

沬血:

用血洗臉,即血流滿面。

沬,同“頮”(huì),用手掬水洗臉。

弮:

弩弓。

死敵:

與敵拼死。

者:

語氣詞,表肯定,不便譯。

《漢書·李廣蘇建傳》:

“陵至浚稽山,與單于相直,騎可三萬圍陵軍。

軍居兩山間,以大車為營。

陵引士出營外為陳,前行持戟盾,後行持弓弩,令曰:

‘聞鼓聲而縱,聞金聲而止。

’虜見漢軍少,直前就營。

陵搏戰攻之,千弩俱發,應弦而倒。

虜還走上山,漢軍追擊,殺數千人。

單于大驚,召左右地兵八萬餘騎攻陵。

陵且戰且引,南行數日,抵山谷中。

連戰,士卒中矢傷,三創者載輦,兩創者將車,一創者持兵戰。

……明日復戰,斬首三千餘級。

引兵東南,循故龍城道行四五日,抵大澤葭葦中,虜從上風縱火,陵亦令軍中縱火以自救。

南行至山下,單于在南山上,使其子將騎擊陵。

陵軍步鬥樹木間,復殺數千人,因發連弩射單于,單于下走。

……是時,陵軍益急,匈奴騎多,戰一日數十合,復傷殺虜二千餘人。

……陵居谷中,虜在山上,四面射,矢如雨下。

漢軍南行,未至鞮汗山,一日五十萬矢皆盡,即棄車去。

士尚三千餘人,徒斬車輻而持之,軍吏持尺刀,抵山入峽谷。

單于遮其後,乘隅下壘石,士卒多死,不得行。

……於是盡斬旌旗,及珍寶埋地中,陵嘆曰:

‘復得數十矢,足以脫矣。

今無兵復戰,天明坐受縛矣!

各鳥獸散,猶有得脫歸報天子者。

’令軍士人持二升糒,一半冰,期至遮虜鄣者相待。

夜半時,擊鼓起士,鼓不鳴。

⑩沒:

指軍隊覆沒。

使有來報:

指李陵派人向朝廷報告軍情。

《漢書·李廣蘇建傳》:

“陵於是將其步卒五千人出居延,北行三十日,至浚稽山止營,舉圖所過山川地形,使麾下騎陳步樂還以聞。

步樂召見,道陵將率得士死力,上甚說,拜步樂為郎。

”觴:

盛滿酒的杯子。

上壽:

祝壽。

⑾慘愴怛悼:

四詞同義連用,悲傷。

款款:

忠誠貌。

絕甘:

遇到甘甜的食物自己不吃而讓人。

分少:

分東西時自己少分而多予人。

死力:

拼死相救。

⑿彼觀其意:

語序應為“觀彼其意”,即觀彼之意。

彼,指李陵。

當:

適當時機。

⒀所摧敗:

指消滅匈奴的戰績。

暴:

顯露;昭示。

⒁指:

通“旨”,想法。

廣主上之意:

寬慰皇上之心。

塞:

堵塞。

睚眥之辭:

指攻擊李陵者的言辭。

睚眥,怒目而視。

睚,眼眶;眥,眼角。

⒂沮:

詆毀;敗壞。

貳師:

指李廣利,其妹爲武帝的寵妃李夫人。

貳師本大宛國的城名(在今吉爾吉斯境內),太初元年(公元前一〇四年)武帝派李廣利到其地奪取良馬,因號其為貳師將軍。

按:

李陵的失敗和李廣利有關,當時李陵被圍激戰,李廣利未救,故武帝以爲司馬遷替李陵說話是在有意詆毀李廣利。

下:

交給。

理:

指大理卿或大理寺。

⒃拳拳:

忠誠恭謹貌。

列:

分辯。

因為:

於是判爲。

誣上:

欺騙皇上罪。

卒從:

最終同意。

吏議:

指法官的判決。

⒄貨賂:

錢財。

漢律規定死罪可以錢財免之。

左右親近:

指皇帝的左右和親近。

⒅生降:

活着投降。

隤:

敗壞。

佴:

相次;隨後。

這裏義為接着被投進。

蠶室:

施行宮刑的獄室。

受宮刑者畏風寒,其室緊閉保溫如養蠶之室,故稱蠶室。

重:

深深地。

僕之先非有剖符丹書之功①;文史星歷近乎卜祝之間,固主上所戲弄②,倡優畜(xù)之,流俗之所輕也。

假令僕伏法受誅,若九牛亡一毛,與螻蟻何以異?

而世又不與能死節者比,特以爲智窮罪極③,不能自免,卒就死耳。

何也?

素所自樹立使然也④。

人固有一死,或重於泰山,或輕於鴻毛,用之所趨異也。

太上不辱先,其次不辱身,其次不辱理色,其次不辱辭令,其次詘(qū)體受辱,其次易服受辱,其次關木索、被箠(chuí)楚受辱⑤,其次剔毛髮、嬰金鐵受辱,其次毀肌膚、斷肢體受辱,最下腐刑極矣⑥。

傳曰:

“刑不上大夫⑦。

”此言士節不可不勉勵也。

猛虎在深山,百獸震恐,及在檻(jiàn)穽之中,搖尾而求食,積威約之漸也⑧。

故士有畫地爲牢,勢不可入,削木爲吏,議不可對,定計於鮮也⑨。

今交手足,受木索,暴肌膚,受榜箠,幽於圜(yuán)牆之中,當此之時,見獄吏則頭槍地,視徒隸則心惕息⑩。

何者?

積威約之勢也。

及以至是,言不辱者,所謂強(qiǎng)顏耳,曷足貴乎?

且西伯,伯也,拘於羑里;李斯,相也,具於五刑⑾;淮陰,王也,受械於陳⑿;彭越、張敖,南面稱孤,繫獄抵罪⒀;絳侯誅諸呂,權傾五伯,囚於請室⒁;魏其,大將也,衣赭(zhě)衣,關三木⒂;季布爲朱家鉗奴;灌夫受辱於居室⒃。

此人皆身至於王侯將相,聲聞鄰國,及罪至罔加,不能引決自裁,在塵埃之中,古今一體,安在其不辱也⒄?

由此言之,勇怯,勢也;強弱,形也⒅。

審矣,何足怪乎?

夫人不能早自裁繩墨之外,以稍陵遲,至於鞭箠之間,乃欲引節,斯不亦遠乎⒆?

古人所以重施刑於大夫者,殆爲此也⒇。

①剖符丹書:

朝廷分封大功臣或給予其他特權的憑證,君臣各執一半。

剖符,竹製,剖分爲二,上書同樣的誓詞,丹書:

即丹書鐵券,鐵製,或稱鐵契,高祖所創,用硃砂書寫誓詞,功臣的子孫可憑此免罪。

②文史星歷:

文獻,史籍,天文,曆法等,都是太史令所管的事。

卜祝:

卜官和巫祝。

漢代時卜祝的地位下降,遠不及殷周時期。

固:

原本。

戲弄:

作為玩好。

③死節:

為節操而死。

特殊的動賓詞組。

比:

並列。

特:

副詞。

只是;只不過。

④所自樹立:

“所”字結構。

自己用來立身的職業。

⑤太上:

最上等的結果。

理色:

臉面;臉色。

辭令:

言辭。

詘體:

指被捆綁。

詘:

通“屈”。

易服:

換上囚服。

古囚服為赭色(紅褐色)。

關:

帶上。

木索:

刑具,木枷和繩索。

被箠楚:

受杖刑。

被,遭受。

箠,同“棰”,杖。

楚,荊條。

⑥剔毛髮:

髡(kūn)刑,剔光頭髮。

剔,通“剃”。

嬰金鐵:

鉗刑,以鐵器鉗束人的頸項、手、足。

嬰,套住。

鉗,束頸的鐵圈。

毀肌膚:

黥(qíng)、刵(èr割耳)、劓(yì)等刑。

斷肢體:

指刖、臏等刑。

腐刑:

即宮刑。

⑦傳:

指《禮記》。

此句引自《禮記·曲禮上》。

《白虎通·卷九·五刑》:

“刑不上大夫何?

尊大夫。

禮不下庶人,欲勉民使至於士。

故禮為有知制,刑為無知設也。

庶人雖有千金衣幣,不得服。

刑不上大夫者,據禮無大夫刑。

或曰:

撻笞之刑也。

禮不及庶人者,謂酬酢之禮也。

”杜佑《通典·刑法四·雜議上》:

“又曰(指《大戴禮記》):

‘刑不上大夫者’,古之大夫有坐不廉污穢者,則曰‘簠簋不飾’;淫亂男女無別者,則曰‘帷薄不修’;罔上不忠者,則曰‘臣節未著’;罷軟不勝任者,則曰‘下官不職’;幹國之紀者,則曰‘行事不請’。

此五者,大夫定罪名矣,不忍斥然正以呼之。

是故大夫之罪,其在五刑之域者,聞有譴發,則白冠氂纓,盤水加劍,造乎闕而自請罪,君不使有司執縛牽而加之也。

其有大罪者,聞命則北面跪而自裁,君不使人捽引而刑殺之也,曰:

‘子大夫自取之耳!

吾遇子有禮矣。

’是曰‘刑不上大夫’。

⑧檻:

關野獸的木籠、柵欄。

穽:

同“阱”。

積威約之漸:

長時間施加威力使之逐漸馴服的結果。

約,約束。

漸,用作名詞,逐漸到達的結果。

⑨勢:

名詞作狀語,據情勢。

削木為吏:

用木刻的法官。

議:

名詞作狀語,按道理。

對:

指接受審訊。

定計於鮮:

決定在受辱前自殺,不打算多活。

鮮:

少。

按:

“畫地爲牢”“削木為吏”雖然是象徵性的坐牢和接受審訊,但一旦接受,即意味著接受羞辱,喪失氣節,故為了保持節操,寧可自殺而“不入”“不對”。

⑩幽:

深關。

圜牆:

指牢獄。

槍:

通“搶”。

碰;撞。

徒隸:

指獄卒。

惕息:

恐懼貌。

[11]西伯:

即周文王,殷末時為西伯侯。

羑里:

殷紂王囚西伯侯處,地在今河南湯陰縣境內。

具:

判處。

《史記·李斯列傳》:

“二世二年七月,具斯五刑,論腰斬咸陽市。

”五刑:

《漢書·刑法志》:

“當三族者,皆先黥劓,斬左右趾,笞殺之,梟其首,葅(剁成肉醬)其骨肉於市。

其誹謗詈詛者又先斷舌。

[12]淮陰:

淮陰侯韓信。

曾被封爲楚王。

受械:

被戴上刑具。

械,枷杻、鐐銬類的刑具。

漢初,劉邦得知韓信要謀反,用陳平計以天子巡狩會諸侯的名義通知諸侯會於陳(今河南淮陽市),韓信剛一到陳即被捕。

[13]彭越:

西漢昌邑(今山東金鄉縣西北)人,高祖功臣,封爲梁王。

西漢初,有人誣告彭越謀反,被捕,赦為庶人。

不久,呂后又設計殺彭越並滅其宗族。

張敖:

高祖功臣趙王張耳子,繼父位為趙王,王后為高祖長女魯元公主,後因其臣下謀反而被捕下獄,不久赦免。

抵罪:

受到應有的處罰。

[14]絳侯:

即周勃,高祖功臣。

呂后死後,周勃與陳平誅諸呂,迎立文帝,穩定了漢家天下,後有人誣告他謀反,被捕下獄,不久獲釋。

傾:

超過。

請室:

請罪之室,即牢獄。

或作“清室”,釋為“清洗罪惡之室”。

[15]魏其:

即竇嬰,漢文帝夫人竇后之侄,景帝時拜大將軍,平息吳楚七國之亂有功,封魏其侯。

武帝時因與丞相田蚡構怨,被捕處死。

赭衣:

囚服。

三木:

加在犯人頸、手、足上的三種刑具,即桎、梏和械。

[16]季布:

項羽部將,楚人。

劉邦平定天下後,重金捉拿季布,季布剔髮帶鉗,變姓名,到大俠魯人朱家爲奴。

後經朱家調停,劉邦赦免季布,並拜為郎中,官至河東太守。

灌夫:

景帝時任郎中將,在平息吳楚七國之亂中有功,武帝時因得罪丞相田蚡而被殺。

辱:

指被囚禁審訊。

居室:

漢少府所屬官署名,後多用以指其下屬拘禁犯人的官署。

[17]此人:

這些人。

罔“網”的古字,指法網。

引決:

下決心。

塵埃:

指屈辱。

安在:

哪里有。

[18]勇怯四句:

大意為,勇敢和怯懦,剛強和柔弱都是形勢造成的。

形,與“勢”義同。

[19]以:

連詞,表結果,以致。

稍:

逐漸。

陵遲:

衰減;衰弱。

引節:

自殺以保持氣節。

遠:

晚。

[20]重:

慎重,指不輕易。

殆:

副詞,大概。

參見本段注⑦。

夫人情莫不貪生惡(wù)死,念父母,顧妻子。

至激於義理者不然①,乃有所不得已也。

今僕不幸,早失父母,無兄弟之親,獨身孤立,少卿視僕於妻子何如哉?

且勇者不必死節,怯夫慕義,何處不勉焉②?

僕雖怯懦,欲苟活,亦頗識去就之分矣,何至自沉溺縲紲(léixiè)之辱哉③?

且夫臧獲婢妾,猶能引決④,況僕之不得已乎?

所以隱忍苟活,幽於糞土之中而不辭者,恨私心有所不盡,鄙陋沒世,而文采不表於後世也⑤。

①激於義理:

為某種信念所激發。

義理,指某種信念或道德準則。

然:

指貪生惡死顧念父母妻子。

②不必死節:

不必一定為既定的信念而死。

節,此處義信念。

何處句:

在什麼地方能不勉勵自己為道義獻身呢?

即隨時隨地都會為只要是合乎道義的事情獻身。

③去就之分:

怎樣活着和怎樣死去的原則。

去就,指死生。

分:

原則;界限。

或說“去就之分”義為“舍生取義”。

沉溺:

陷入。

縲紲:

或作“縲絏”,本為捆綁犯人的繩索,引申指獄中。

④臧獲:

奴婢的賤稱。

引決:

或作“引訣”,自殺。

義與上文“引決自裁”之“引決”有所不同。

⑤苟活:

苟且偷生。

幽:

深埋;埋沒。

糞土之中:

喻在屈辱中。

辭:

指自殺。

鄙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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