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唐代谏官魏徵之历史形象.docx
《论唐代谏官魏徵之历史形象.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论唐代谏官魏徵之历史形象.docx(9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论唐代谏官魏徵之历史形象.docx](https://file1.bdocx.com/fileroot1/2023-1/9/0375ef6e-3e0e-46d0-ae02-aae5713a388c/0375ef6e-3e0e-46d0-ae02-aae5713a388c1.gif)
论唐代谏官魏徵之历史形象
論唐代諫官魏徵之歷史形象
一‧前言
二‧魏徵之家世
三‧對魏徵歷史形象的一些淺見
1‧論魏徵之忠誠:
忠誠乎?
2‧論魏徵之行為:
正直乎?
無私乎?
諂媚乎?
3‧論魏徵之諫諍:
畏懼乎?
敢言乎?
聽從乎?
4‧論魏徵之品性:
愛財乎?
四‧結論
姓名:
鄭勇智
職業:
北市雙園國中歷史教師
電話:
(02)22681636
聯絡住址:
北縣土城市中央路四段25—7號5樓
戶籍地址:
北縣土城市員信里21鄰福仁街45號7樓
一‧前言
談起唐代諫官魏徵,相信凡是讀過中國歷史的人,一定不會對其陌生,其與唐代名君太宗的合作關係,常被喻為史上君臣合作的典範;其本人在歷史研究與教學上,更是強烈地被賦予正面的評價,試以較近新舊版國中教科書為例:
舊版談魏徵曰:
「‧‧‧太宗又以能容納直諫聞名,魏徵便常當面批評其缺失‧‧‧」(注1),新版則以「忠直敢言」四字形容魏徵(注2);若以史學研究來看,史書上唐太宗的一席話:
「夫以銅為鏡,可以正衣冠;以古為鏡,可以知興替;以人為鏡,可以明得失。
朕常保此三鏡,以防己過。
今魏徵殂逝,遂亡一鏡矣!
‧‧‧」(注3),更是把魏徵的歷史形象及評價推到最高點。
正因如此,魏徵在吾人之集體記億裏,形象一直非常良好,無懈可擊。
然而魏徵真如此完美嗎?
本文試就此點加以探討,其目的並不在於推翻魏徵在歷史上所有正面評價及形象,而主要在於提出一些關於魏徵歷史形象的另類個人看法,希望藉此刺激大家重新思考,達到參考目的。
由於筆者能力、時間‧‧‧等皆有限,寫作疏漏、不全、謬誤之處在所難免,尚請讀者多包涵諒解,不吝指正。
二‧魏徵之家世
論及魏徵,若欲了解此人,不能不先從其家世看起。
史上關於魏徵家世的記載並不多,其中描述較多的是唐代著名史家李延壽所著的《北史》,此人約與魏徵處同期,其《北史》中有篇關於魏徵父親的記載,其中談及魏徵的家世(注4),但諷刺的是,該篇記載竟然是附屬在別人的列傳之內(注5)。
李延壽之後,關於魏徵家世的記載皆描述不多,舉例來說:
唐朝吳兢於其《貞觀政要》中只提到「魏徵,鉅鹿人也。
近徙家相州之內黃。
」短短兩句話(注6);後晉劉煦在其《舊唐書》中也只提到「魏徵字玄成,鉅鹿曲城人也。
父長賢,北齊屯留令」兩句話(注7);而更妙的是北宋歐陽修等在《新唐書》中論魏徵家世竟只提到「魏徵字玄成,魏州曲城人」短短一句話(注8)!
不知是否因李延壽已有詳載,故後世學者史家略而少記?
抑或是沒看到李延壽的作品且亦不太清楚魏徵家世?
還是另有其它原因?
否則何以日後典籍對這位當時及後世負有盛名的人物家世記載如此少?
然不論原因如何,根據這些典籍及後人的研究,吾人可略窺魏徵的家世大體為:
魏徵,字玄成,今河北省人(注9),生於北周靜帝大象二年庚子,卒於唐太宗貞觀十七年癸卯(注10),約西元580到643年(注11),享年六十四。
其太祖魏處,北魏孝文帝追贈為順州刺史;曾祖魏釗「文雅善辯,文武具備」頗有名氣,於北魏孝文帝征南齊時晉用,授內都直,曾獻良策於帝奏效,授義陽太守、陵江、建忠將軍;祖父魏彥「博學善文」,曾任北魏鎮西參軍、記室參軍,卸軍職後,欲撰《晉書》不成,被彭城王攬為掾兼知主客郎中,後又任清河王諮議,清河王勢高名重,為權幸所疾,為防受累,魏彥以病辭官,至北魏孝明帝時,復出任驃騎長史、光州刺史;父魏長賢「博涉經史,詞藻清華」,曾求學於洛陽,東魏孝靜帝時薦舉為秀才,擔任過參軍事,高洋篡東魏建北齊,任法曹參軍、著作佐郎,亦曾欲撰《晉書》,北齊武成帝高湛時,上書評時政,被貶為上黨屯留令,親故皆寫信責其不是,但魏長賢不以為然,自認其作風問心無愧,符合忠孝之義,其致親故書云「‧‧‧夫孝則竭力所生,忠則致身所事,未有孝而遺其親,忠而後其君者也‧‧‧」,對其貶官之事怡然自得,北齊後主高緯時以生病辭屯留令,至北齊亡,不復任官,北周滅北齊,周武帝屢次召之,皆以病辭,唐貞觀年中去逝,贈定州刺史,享年七十四。
(注12)由上述得知,魏徵的家世開始時似乎不錯,是否為大族,雖有疑議(注13),但其日後確實有每況愈下的趨勢,至其父時,所任官皆不大,甚至還被貶,最後還辭官,可以說是家道中落,此情況恰可與史書所記相呼應(注14)。
然家道雖然中落,但基本上書香傳家應是可以肯定的,此點一方面可從其先世表現看出,另一方面也可以從魏徵日後的表現來看,舉例來說:
魏徵在勸諫唐太宗時,常引經據典;在學術上,魏徵嘗撰寫及編有許多圖書(注15)。
此種種作為若非書香傳家或飽讀經書,安能如此?
吾人若從魏徵死後唐太宗所賜諡號「文貞」中亦可看出。
有人以為,魏徵的所做所為能名留青史,與其家世傳統有相當的關係,尤其是父親的影響(注16),但吾人以為,家世或許有關,但萬事成敗關鍵,真正取決應該還是在於魏徵他自己。
既然取決於己,行事豈可能毫無缺失?
今史上關於魏徵的正面評價看法已太多,且不勝枚舉,筆者不才,試圖從另一角度來尋找建構對魏徵的另類看法,希望對讀者能有所參考助益。
三‧對魏徵歷史形象的一些淺見
1‧論魏徵之忠誠:
忠誠乎?
從魏徵早年的經歷來看,魏徵似乎是一位汲汲於營求權利的人物,他並不能如其父親般,忍受不被重用的寂默而怡然自得。
先是隋煬帝大業末年為武陽郡元寶藏書記,後李密召之,遽投李密。
在李密幕下,進密「十策」不為所用,說密軍長史應敵之策被喻為老生常談,雖憤怨,卻不離去。
及密敗,魏徵隨密降唐,久不見用,又「自請」安輯山東,結果被竇建德所俘,又任其起居舍人。
建德敗,又為唐建成太子引為洗馬,待建成敗,又馬上投建成仇弟太宗門下。
其前生一直在東奔西投,只要能夠生存、能被任用或有更大的勢力願意用之,魏徵無不拒絕,毫無志節與忠誠可言。
雖俗諺云:
「良禽相木而棲,賢臣擇主而佐」(注17),然以魏徵之賢能,何以一再地嘗試錯誤而從不拒絕?
故基本上,事奉誰對魏徵來說並無太大的差別。
又史書云魏徵有大志,通貫書數,好讀書,尤屬意縱橫之說(注18)。
對一個喜歡縱橫之說的人,誰能用之、誰能立於不敗之地、誰能得到最後勝利,他便忠於誰。
唐太宗因為是最後的勝利者,故能得到魏徵之最後效忠,試問這種見風轉舵式的效忠為真忠乎?
2‧論魏徵之行為:
正直乎?
無私乎?
諂媚乎?
在吾人一般印象裏,魏徵為人正直,然事實上真如此嗎?
據史載,魏徵嘗於隋代出家為道士。
吾人若據此思之,則會發現:
以魏徵之書香傳家,何以出家為道士?
即使家道中落,亦不一定要出家為道士,但為何如此?
事實上,自西漢末佛教傳入中國以來,經魏晉南北朝以至唐初,佛、道二教在中國非常盛行,出家信教者眾,唐初高祖武德年間,還為了是否要除佛法而辯論,太史令傅奕上疏贊成除佛法,其理由為「佛在西域,言妖路遠,漢譯胡書,恣其假託。
使不忠不孝削髮而揖君親,遊手遊食易服以逃租賦。
偽啟三塗,謬張六道,恐愒愚夫,詐欺庸品。
乃追懺既往之罪,虛規將來之福;布施萬錢,希萬倍之報,持齋一日,冀百日之糧。
‧‧‧且生死壽夭,由於自然‧‧‧而愚僧矯詐,皆云由佛。
竊人主之權,擅造化之力,其為害政,良可悲矣!
‧‧‧今天下僧尼,數盈十萬,翦刻繪綵,裝束泥人,競為厭魅,迷惑萬姓。
請令匹配,即成十萬餘戶,產育男女,十年長養,一紀教訓,可以足兵。
‧‧‧」(注19),而當時唐高祖亦認為沙門、道士茍避征傜,不守戒律,皆如奕言,又寺觀鄰接廛邸,溷雜屠沽。
乃下令「命有司沙汰天下僧、尼、道士、女冠,其精勤練行者,遷居大寺觀,‧‧‧庸猥粗穢者,悉令罷道,勒還鄉里。
‧‧‧」(注20),即使日後唐太宗,亦對佛、道教有所不滿,認為佛、道教僧尼道士違背禮節,坐受父母之拜,主張糾正之(注21)。
由此可知,僧尼、道士女冠在當時可規避國家賦稅勞役,又受人尊敬奉養,無怪乎魏徵要出家為道士。
有人認為,魏徵之如此,為亂世使然,試問亂世非為道士不可乎?
又魏徵於亂世以出家為名逃避稅役,又如何對得起同期眾生?
此種行為合於正直乎?
舊唐書云魏徵「不事生業,出家為道士」;新唐書形容更妙,云魏徵「詭為道士」,何謂「詭」?
蓋「欺詐、假也」(注22)。
此外,關於魏徵的公正無私,早在太宗貞觀元年,便已有人提出質疑,說魏徵偏坦親戚。
針對此,太宗特別令御史大夫溫彥博查之,雖然沒查到證據,但溫彥博對太宗講了幾句很特別的話,內容是:
「徵為人臣,須存形跡,不能遠避嫌疑,遂招此謗。
雖情在無私,亦有可責。
」(注23),可見溫彥博似乎對魏徵亦有所懷疑,只是沒有查到證據。
然若以常人觀點來看,查不到證據是否便代表沒有,則有待斟酌,況且日後上書言魏徵缺失的不乏其人,其中甚至有告魏徵欲謀反者,但太宗竟不問魏徵,遽斬所告者(注24)。
太宗此舉,固然代表對魏徵的信任,但並不能斷其對魏徵的懷疑之心,以致於在魏徵死後不久,太宗停止與魏家的婚姻,毀所立魏徵之碑。
引起太宗停婚毀碑的原因有二:
一是魏徵生前所薦兩位人才先後以罪黜、伏誅,使太宗疑魏徵阿黨;二是有關魏徵生前自錄前後諫諍言辭往復以示史官起居郎褚遂良(注25)。
第一個原因歷史已有交待,係個人所為,與魏徵無關,倒是第二個原因,頗令人玩味。
試以魏徵之正直公正無私,怎可不經一定法定程序而自錄言論交付史官紀錄?
一般來說,史官記史是神聖的,要對歷史負責,太宗曾欲窺其內容不得其門而入(注26),更何況如此草率為之?
不知是史官褚遂良的疏失還是魏徵的疏失,抑或是另有其它原因?
動機雖不明,但魏徵私錄諫論以示史官是事實,從任何角度來看,魏徵皆難逃循私之嫌,無怪乎太宗大為不悅。
雖然日後太宗攻打高麗因損失慘重而想起魏徵,派人重立其碑、重祀之並賞勞其家屬(注27),但此舉並不能代表太宗承認自己誤會魏徵或還魏徵清白——也許此舉只是太宗有感而發抑或是太宗認為魏徵畢生功大於過,而不再計較也說不定。
倘若吾人把這些關於魏徵的批評都視為無中生有、不正確的話,那至少亦可證明一點,那就是魏徵人緣極差,做人處事有待琢磨。
至於談到魏徵的諂媚,誰說魏徵不會諂媚呢?
「諂媚」二字從正面來看叫講好聽的話,從負面來看則叫拍馬屁,即使是「形象極佳」的魏徵,也會諂媚,而且其諂媚功夫,不下於其他人,從其諫太宗過程中,吾人發現其諂媚功夫愈來愈精進:
早期諫太宗多直說貶之,從不褒之;到後來開始使用小技巧,先褒再貶或者是先貶再褒,使得太宗龍心大悅,甚至覺得魏徵非常「嫵媚」(注28)。
今以貞觀五年魏徵主編《群書治要》所上太宗序文為例,其內容節略如下:
「竊惟載籍之興,其來尚矣。
左史右史,記事記言,皆所以昭德塞違,勸善懲惡‧‧‧皇上以天縱之多才,運生知之叡思,性與道合,動妙幾神,玄德潛通,化前王之所未化,損己利物,行列聖之所不能行。
翰海龍庭之野,並為郡國;扶桑若木之域,咸襲纓冕。
天地成平,外內禔福,猶且為而不恃,雖休勿休,俯協堯、舜,式遵稽古,不察貌乎止水,將取鑒乎哲人。
‧‧‧故爰命臣等採摭群書,翦截淫放,光昭訓典。
聖思所存,務乎政術,綴敘大略,咸發神衷,雅致鉤深,規摹宏遠‧‧‧爰自六經,訖乎諸子,上始五帝,下盡晉年,‧‧‧合五十卷,本求治要,故以治要為名‧‧‧崇巍巍之盛業,開蕩蕩之王道,可久可大之功,並天地之貞觀,日用日新之德,將金鏡以長懸‧‧‧」(注29)。
文中將太宗諂媚崇高至極,文末還加「貞觀」二字,很難令人想像兩人曾經是敵人(注30)。
當時魏徵已五十一歲,而太宗才三十二歲正值青壯,魏徵上此序言,不知太宗觀後感想如何?
是覺的肉麻抑或是心有戚戚焉?
3‧論魏徵之諫諍:
畏懼乎?
敢言乎?
聽從乎?
談起魏徵之勸諫太宗,在吾人既有印象裏,總以為太宗對於魏徵的勸諫無所不從,甚至到了「敬畏」的態度,這主要是受到兩則歷史記載所影響:
一則是貞觀二年記載太宗欲出行至南山,萬事俱備,結果未成行,未成行的原因是因為太宗怕魏徵生氣;一則是同年太宗嘗得佳鷂,置手臂上賞玩,聞魏徵至,藏佳鷂於懷中,魏徵奏事久留不去,佳鷂遂死太宗懷中(注31)。
事實上,太宗並不懼怕魏徵,甚至還一度揚言欲殺魏徵(注32),而魏徵也不是如吾人所想凡事皆敢言,基本上,魏徵的敢言是有條件性的,必須在一大前提成立下才行得通,那便是太宗願意讓其開口,這點魏徵自己也承認,他說:
「陛下導之使言,臣所以敢諫,若陛下不受臣諫,豈敢數犯龍鱗?
」(注33),可見魏徵也是一名察顏觀色投機之徒,其觀主氣色能力,不下於一般逢迎諂媚者,無怪乎愈來愈得太宗喜愛器重(注34)。
而太宗對魏徵諫言,也不是都一律聽從,舉例來說,像「封禪」大事,先是貞觀五年武士韄等地方朝集使聯名上書請太宗封禪,太宗不許(注35),至貞觀六年春正月,文武官又復請封禪,經過討論,太宗又未封禪,未封禪原因,一說是太宗本來便不欲封禪;一說是魏徵上諫堅決反對;一說是正好當時河南、北數州淹大水,眾說紛紜。
(注36)。
倘若吾人以魏徵反對封禪角度來看,則當貞觀十一年三月群臣再度請封禪時,太宗似乎已不再顧先前魏徵的反對,而命秘書監顏師古等議其禮,房玄齡著手裁定了(注37),此種情況,恰可從當時魏徵上太宗的疏中看出:
三月群臣請封禪;四月,魏徵便上太宗「十思」疏(注38);緊接著五月又上疏言太宗「‧‧‧欲善之志不及於昔時,聞過必改少虧於曩日‧‧‧夫取之實難,守之甚易,陛下能得其所難,豈不能保其所易乎!
」(注39),要太宗好好反省。
事實上,太宗一生並未封禪,未封禪的原因頗多,魏徵的反對只是其中的一項說法(注40),且影響力有限,否則何以貞觀六年之後,斷斷續續有封禪之議被提起(注41),而太宗亦不諱言討論甚至採取準備活動,足見太宗心中還是對封禪有所眷念的,並未因魏徵的反對而中斷,況且從日後魏徵參與封禪禮式的議定(注42)可知,魏徵本人似乎已不再堅持反對封禪,而以太宗的意向為依歸了。
此外,像貞觀四年唐朝滅東突厥,突厥部落或北附薛延陀,或西奔西域,或南向降唐,其中降唐者眾,約有十萬口。
面對突厥降眾,太宗曾請大臣討論發表意見,有人主張將降眾遷黃河以南,化胡虜為農民,永空塞北之地;有人主張遷黃河以北,分立酋長各領其部落,永絕後患;有人主張學西漢武帝,遷降眾於塞下,保全其部落,順其原風俗,實北方空虛之地,為中國屏障;只有魏徵持反對意見,主張將降眾遷返突厥故土,其理由為突厥世為盜寇,百姓之讎,應遷返故土,以免重蹈五胡亂華之禍(注43)。
結果太宗不用魏徵之言,置突厥於塞下,設都督府治之,直至貞觀十三年,突厥突利可汗之弟結社率入朝發動政變不成被擒殺(注44),太宗才悔當初不用魏徵言,幾致狼狽(注45)。
又如貞觀十四年,侯君集滅高昌,太宗欲以高昌為州縣直轄之,魏徵上諫以為不可,認為高昌之罪只在於國王夫婦,太宗只要撫其百姓,另立高昌王子為王即可,不必為一點好處,派兵統治其地而耗散國力於無用之地(注46)。
結果太宗依舊設州縣統治高昌。
故由此可見,魏徵對太宗的諫諍非吾人所想像中那樣理想,基本上,一切取決還是在於太宗,魏徵所言僅供參考而已。
所幸太宗還算是頗明理之人,才能夠讓魏徵在史上有如此精彩的表現,以魏徵的角度來看,魏徵願意為太宗所用;以太宗的角度來看,太宗亦樂於利用魏徵以彰顯己德,真可謂各得其所,各取所需。
然由於一般史書太過強調魏徵對太宗諫諍的光明面而忽略其黑暗面,遂造成吾人產生對魏徵一向良好的「刻板印象」。
4‧論魏徵之品性:
愛財乎?
魏徵在歷史上,一向以「儉素」聞名,此種形象的形成,與史書中魏徵去逝前後的記載有關。
據史載,魏徵晚年病危時,太宗常派使者慰問病情、賜與許多物品:
包括藥物及各種素類物品(據說是依魏徵的喜好),並為其建主臥室,派人宿其第,隨時掌握消息。
此外,太宗還親臨魏徵家兩次,第二次時定下李魏兩家婚約。
待魏徵死,太宗親臨痛哭,為之罷朝五日,贈魏徵司空、相州都督、諡曰文貞,並給羽葆鼓吹、班劍以陪葬昭陵,令百官為之送行,又賜魏家絹布千段、米粟千石為喪葬補助。
待魏徵將出殯,魏徵妻裴氏突然說魏徵平生「儉素」,以一品禮葬非魏徵之志,乃辭一品禮,改用素車、白布、草人替魏徵下葬(注47)。
由於此段記載,魏徵被賦予「儉素」形象,並常與「廉潔」聯想在一起,以為魏徵必不愛財。
事實上,行為儉素不一定表示行為廉潔,行為廉潔也不一定表示必不愛財;實際上,魏徵是很愛財的,此點可從魏徵生前所受賞賜中看出。
縱觀史料記載,魏徵是太宗時代最受寵愛以及受賞賜頻率最高的人,其生前所受賞賜累積亦不少,今試以目前手上所有資料列之如下(病危及死後不計)(注48):
唐高祖武德九年,諫免點中男為兵,得太宗賞金甕一
唐太宗貞觀元年,諫安撫馮盎,得太宗賞絹五百匹
唐太宗貞觀元年,上太宗形跡論、忠良臣論,得太宗賞絹五百匹
唐太宗貞觀五年,諫權萬計小人,得太宗賞絹五百匹
唐太宗貞觀六年,諫長樂公主出嫁妝,得長孫皇后賞錢四十萬、絹四百匹(注49)
唐太宗貞觀十年,上梁、陳、齊、周、隋五代史,得太宗賜物二千段
唐太宗貞觀十二年,皇孫生,東宮宴五品官,得太宗賜隨身佩刀一把
唐太宗貞觀十三年,上太宗<十條不克終>疏,得太宗賜黃金十斤、廄馬二匹
唐太宗貞觀?
年,整理小戴禮記編《類禮》,得太宗賜物一千段
上述所列賞物為史載有名的,且出於帝、后之賞,其價值在當時來說,必然不在
話下;至於其它史籍未載的賞賜,價值雖無法預估,但數量以及次數理論上當不
下於史籍所載。
倘若吾人以上述史載所列賞賜觀之,試問面對這些賞賜時,魏徵
為何從不拒之?
即使是魏徵死時,其妻除了拒用一品禮葬之外,在面對太宗所賜
大批賞賜時,亦未曾拒絕,此舉似乎與魏徵向有的「儉素」形象有矛盾之處。
或
許有人會說,魏徵自認為當之無愧,故對於太宗等的賞賜,認為理所當然;但若
翻開史籍,吾人發現,魏徵嘗自以為無功於國,徒以辯說,參與帷幄,深懼滿盈
而以目疾頻表遜位(注50),如此看來,又豈能說魏徵自認為受賞是當之無愧?
倘魏徵遜位所言為謙虛之詞,依此謙虛個性,試問為何在收取賞賜時,魏徵從
未有拒收或先拒後收甚至言詞上的謙虛表現?
若說早期不拒收賞是因為受到經
濟環境所致,但日後隨著魏徵官爵的扶搖直上,以其官祿之富裕仍然如此,則不
免有愛財之嫌疑,況且生活「儉素」也不一定代表家境不好,故從上述諸角度來
看,說魏徵完全不愛財,是難以令人置信的。
四‧結論
魏徵在中國史上及眾人集體記億裏,形象一向非常良好,其一生所為,雖受
家世影響,但基本上取決還是在於他自己。
既然取決於己,則行為難保毫無缺失。
舉例來說,魏徵在忠誠上、行為上、諫諍太宗以及品性上,事實上並非吾人所想像中完美:
其忠誠有待商榷;其正直、無私、不事諂媚形象有待調整;其勸諫太宗並非絕對,亦非凡事皆敢言;其品性同一般凡人,亦有愛財的傾向。
故透過本文,筆者試圖針對上述提出一系列個人看法,其目的不在於推翻魏徵所有歷史正面評價及形象,而主要在於刺激大家重新思考,達到參考的目的;其中若有疏漏、不妥之處,尚請讀者多包涵,不吝指教。
五‧注釋
注1:
《國民中學歷史教科書第一冊》,國立編譯館,八十五學年度
注2:
《國民中學歷史教科書第一冊》,國立編譯館,八十八學年度
注3:
《舊唐書》卷71,魏徵列傳
注4:
關於李延壽事蹟,見《舊唐書》卷73,李延壽列傳
注5:
《北史》卷56,魏收列傳
注6:
《貞觀政要》卷2,論任賢第三
注7:
《舊唐書》卷71,魏徵列傳
注8:
《新唐書》卷97,魏徵列傳
注9:
《舊唐書》云「鉅鹿曲城人」;《新唐書》云「魏州曲城人」;《貞觀政要》云「鉅鹿人,徙相州之內黃」;《唐魏文貞公徵年譜》云「邢州襄國郡鉅鹿縣」。
據《中國帝王宰相辭典》及《魏徵的人生哲學——忠諫人生》所云,其地約位於今河北省。
注10:
《唐魏文貞公徵年譜》
注11:
《中日韓對照年表》,文史哲
注12:
《北史》卷56,魏收列傳,魏長賢部份。
注13:
《魏徵的人生哲學——忠諫人生》,頁20、21
注14:
《舊唐書》云「徵少孤貧,落拓有大志‧‧‧」;《新唐書》云「少孤,落魄‧‧‧」。
注15:
魏徵嘗校閱秘府圖籍無數,撰有隋史序論、梁陳齊史總論、文思博要、新禮‧‧‧等書;編有群書治要、類禮‧‧‧等書
注16:
《魏徵的人生哲學——忠諫人生》,頁10~13
注17:
《三國志通俗演義》,卷一;轉引自《詩文典故辭典》,木鐸
注18:
《舊唐書》卷71,魏徵列傳
注19:
《資治通鑑》卷191,唐紀七,高祖武德九年
注20:
《資治通鑑》卷191,唐紀七,高祖武德九年
注21:
《貞觀政要》卷7,論禮樂第二十九
注22:
《辭海》,鐘文出版社
注23:
《舊唐書》卷71,魏徵列傳
注24:
《貞觀政要》卷6,杜讒邪第二十三
注25:
停婚毀碑之因舊唐書與新唐書、資治通鑑說法稍有出入,今採舊唐書所言;又毀碑之事舊唐書未載,其事見於新唐書、資治通鑑
注26:
《舊唐書》卷80,褚遂良列傳;《貞觀政要》卷7,論文史第二十八
注 27:
《新唐書》卷97,魏徵列傳;《資治通鑑》卷198,唐紀十四,太宗貞觀十九年
注28:
《舊唐書》卷71,魏徵列傳
注29:
《群書治要》,魏徵等撰,上海商務印
注30:
魏徵曾為太宗仇兄建成屬下,屢次諫建成圖謀太宗;建成敗,轉歸太宗門下,太宗初頗敵視之,事見《舊唐書》卷71,魏徵列傳
注31:
「南山之行」見《新唐書》卷97,魏徵列傳;「賞玩佳鷂」見《資治通鑑》卷193,唐紀九,太宗貞觀二年
注32:
《資治通鑑》卷194,唐紀十,太宗貞觀六年
注33:
《舊唐書》卷71,魏徵列傳
注34:
例如貞觀七年太宗欲分遣大臣為諸道黜陟大使,未得其人,李靖薦魏徵,太宗曰:
「徵箴規朕失,不可一日離左右」,遂命他人為之;又貞觀十二年,皇孫誕育,太宗宴群臣云:
「‧‧‧貞觀之後,盡心於我,獻納忠讜,安國利民,犯顏正諫,匡朕之違者,唯魏徵而已‧‧‧」,上述事分見《資治通鑑》卷194,唐紀十,太宗貞觀七年;《舊唐書》卷71,魏徵列傳
注35:
《資治通鑑》卷193,唐紀九,太宗貞觀五年
注36:
見《舊唐書》卷71,魏徵列傳;《資治通鑑》卷194,唐紀十,太宗貞觀六年及所附胡三省注文
注37:
《資治通鑑》卷194,唐紀十,太宗貞觀十一年
注38:
「十思」內容為:
思知足、思知止、思謙沖、思江海、思三驅、思慎始、思虛心、思正身、思無謬賞、思無濫刑。
見《舊唐書》卷71,魏徵列傳,上疏二
注39:
見《舊唐書》卷71,魏徵列傳,上疏三;《資治通鑑》卷195,唐紀十一,太宗貞觀十一年
注40:
例如貞觀六年太宗以「氣疾,恐登高增劇」不行封禪;貞觀十五年,以天空出現慧星不祥,下詔罷封禪,事見《資治通鑑》卷194,唐紀十,太宗貞觀六年;新、舊《唐書》卷二、卷三,太宗本紀;《舊唐書》卷80,褚遂良列傳
注41:
像貞觀六年冬十二月、貞觀十一年三月、貞觀十四年冬十月、貞觀十四年十一月‧‧‧等皆有封禪之議提出,詳見《資治通鑑》貞觀六、十一、十四年
注42:
《唐魏文貞公徵年譜》,貞觀十一年
注43:
《資治通鑑》卷193,唐紀九,太宗貞觀四年
注44:
《資治通鑑》卷195,唐紀十一,太宗貞觀十三年
注45:
《資治通鑑》卷195,唐紀十一,太宗貞觀十三年
注46:
《資治通鑑》卷195,唐紀十一,太宗貞觀十四年
注47:
採《舊唐書》、《新唐書》、《資治通鑑》所載綜合論之
注48:
據《舊唐書》、《新唐書》、《貞觀政要》、《資治通鑑》所載錄之
注49:
《舊唐書》卷51,太宗文德皇后長孫氏傳云賞魏徵帛五百匹;《舊唐書》卷71,魏徵列傳云賞錢四十萬、絹四百匹;《資治通鑑》卷194,唐紀十,太宗貞觀六年云賞錢四百緡、絹四百匹,其下胡三省注引云賞錢二十萬,絹百匹。
今採《舊唐書》魏徵傳所說
注50:
《舊唐書》卷71,魏徵列傳
六‧參考書目
1‧《北史》,(唐)李延壽撰,鼎文
2‧《舊唐書》,(後晉)劉煦等撰,洪氏出版社
3‧《新唐書》,(北宋)歐陽修、宋祁等撰,鼎文
4‧《資治通鑑》,(北宋)司馬光撰,(宋)遺民胡三省注,章鈺校記,逸舜出版
5‧《群書治要》,(唐)魏徵等撰,上海商務印,民25
6‧《貞觀政要》,(唐)吳兢撰,黎明文化,民78
7‧《唐魏文貞公徵年譜》,王先恭編,台灣商務印,民70
8‧《唐語林》,(宋)王讜撰,廣文書局,民57
9‧《魏徵的人生哲學——忠諫人生》,余和祥,智揚,民86
10‧《中華通史》,陳致平,黎明文化,民75
11‧《中國十大宰相》,欒梅健,業強,民86
12‧《中國歷代宰相傳》,沈芝盈編譯,王春瑜審定,羅怡園校閱,建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