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环保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通过.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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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市环保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通过
2014年,全市环保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通过各方面共同努力,积极主动适应环保新常态,坚持环保优先、预防为主、防治结合,抓重点、破难点、创亮点,更加注重源头严防、过程严管、结果严惩,较好地完成了年度目标任务,环境质量保持在全省前列,环境综合整治成效明显,环境监管和执法水平进一步提高,环保产业发展势头良好,争资立项成绩斐然。
1.0水环境
2014年,通过对分布在耒水、舂陵江、永乐江、武水和集中式饮用水源地等43个水质监测断面的监测结果表明:
达到水域功能区划要求的断面为37个,断面功能达标率为86.0%,与2013年基本持平。
总的来看,郴州市水环境质量状况良好,污染仅限于局部水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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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地表水主要表现为氨氮和氟化物污染,生活污水、农业面源和工业源排污为其主要来源。
1.1水环境状况
1.1.1城镇生活饮用水源
2014年,全市11个饮用水水源地中,小东江、山河水库、方元水库水质达到Ⅰ类标准,城关松山村、龙虎洞水库、肖家山水库、盘江水库、长河水库、黄岑岭水库、大源水库、龙潭水库水质达到Ⅱ类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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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主要水系地表水
1、耒水干流及其支流
耒水干流:
11个监测断面中,Ⅰ类水质断面2个,占18.1%;Ⅱ类水质断面4个,占36.4%;Ⅲ类水质断面4个,占36.4%;Ⅳ类水质断面1个,占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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耒水支流郴江:
3个监测断面中,Ⅲ类水质断面1个,占33.3%;Ⅳ类水质断面1个(同心河天成桥),占33.3%;劣Ⅴ类水质断面个(梁家湾),占3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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耒水支流西河:
2个监测断面中,Ⅲ类水质断面1个,劣Ⅴ类水质断面1个,为官溪桥。
耒水支流浙水:
3个监测断面水质全部达到Ⅱ类标准。
耒水支流滁水:
1个监测断面达到Ⅲ类水质标准。
2、舂陵江:
5个监测断面中,Ⅱ类水质断面3个,占60.0%;Ⅲ类水质断面1个,占20.0%;劣Ⅴ类水质断面1个(无义河两江口),占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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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永乐江:
2个监测断面中,Ⅱ类水质断面1个,占50.0%;Ⅲ类水质断面1个,占50.0%。
4、武水:
6个监测断面中,Ⅱ类水质断面2个,占33.3%;Ⅲ类水质断面3个,占50.0%,Ⅳ类水质断面1个(芙安河老桥上),占1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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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水域污染程度由重到轻排序为:
耒水支流郴江、耒水支流西河、武水、耒水支流滁水、舂陵江、耒水支流浙水、耒水干流、永乐江。
与2013年相比,耒水支流西河、武水平均污染负荷指数有所下降,耒水干流平均污染负荷指数持平,耒水支流郴江、耒水支流滁水、舂陵江、耒水支流浙水、永乐江平均污染负荷指数有所上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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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表水主要污染指标为:
化学需氧量、溶解氧、高锰酸盐指数、五日生化需氧量、氨氮等。
与2013年相比,除溶解氧、化学需氧量、氨氮、氟化物、硒、砷、氰化物、石油类、阴离子表面活性剂平均污染指数有所上升,其它评价项目平均污染指数均有不同程度下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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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废水及主要污染物排放量
2014年,郴州市废水排放总量22853.23万吨,比2013年增加382.87万吨,增幅1.70%。
其中,COD排放总量61191.94吨,比去年增加4.55%;氨氮排放总量6850.80吨,比去年增加3.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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废水及主要污染物年度比较
项目
2013年
2014年
比上年增减(%)
废水
(万吨)
总量
22470.36
22853.23
1.70
工业
9014.01
8898.21
-1.29
生活
13456.35
13955.02
3.71
COD
(吨)
总量
58527.98
61191.94
4.55
工业
18949.64
18617.62
-1.75
生活
39578.34
42574.32
7.57
氨氮
(吨)
总量
6591.85
6850.8
3.93
工业
1094.95
1107.74
1.17
生活
5496.90
5743.06
4.48
1.2.1工业废水排放
全市工业废水排放量为8898.21万吨,比去年减少1.29%,废水中主要污染物排放量为:
化学需氧量18617.62吨、氨氮1107.74吨、石油类46.81吨、挥发酚0.044吨、氰化物0.806吨、砷2.338吨、铅3.488吨、汞0.007吨、镉0.409吨、六价铬0.012吨、总铬4.498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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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2生活污水排放
全市生活污水排放量13955.02万吨,比去年增加3.71%;生活污水中COD排放量42574.32吨,比去年增加7.57%;氨氮排放量5743.06吨,比去年增加4.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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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措施与行动
1.3.1扎实推进湘江污染与防治“第一个三年行动计划”。
遵循“控新治旧,削减存量”的治理思路,围绕“堵源头”的治理目标,突出重点区域、重点行业污染综合整治,全面实施产业结构调整,严格环境准入条件,深入开展工业污染源废水治理、尾矿库综合治理和矿山综合治理,严防历史遗留废渣重金属迁移扩散。
2014年省政府下达我市“湘江污染与防治第一个三年行动计划”年度项目94个,完成92个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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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2抓结构调整,强化源头控制。
坚持“两型”引领,深入实施“产业转型发展三年行动计划”,加快产业结构调整,着力从源头上控制和减少污染。
一是加快传统产业提质改造。
依法关闭、淘汰200余家小非法采选、小冶炼和存在重大环境安全隐患的涉重金属企业,对杂、散、小企业实施整合,并进行统一入园管理。
二是严格项目环保准入。
坚持“既要金山银山,更要绿水青山”,按照“有保有压”原则,严格把好项目准入关、选址关、审批关和验收关,严格落实“四个一律不批”,严防新上高污染项目,鼓励发展低污染、无污染项目。
三是大力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
着力推进节能环保、电子信息、先进装备制造、新材料等战略性新兴产业以及现代服务业、现代农业发展壮大,优化产业结构,促进污染物减排。
全市实现了矿山由乱到治、由多到少,产业由散到合、由粗到精,经济由黑到绿、由好到优的重大转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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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3抓污染整治,消化历史欠账。
一是突出抓好重金属污染治理。
大力实施重金属历史遗留污染治理项目,促进流域生态恢复。
按照属地管理原则,明确各县(市、区)长为当地重金属污染综合防治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将全市重金属污染综合防治工作任务以环保工作目标责任书等形式细化分解到各县市区政府,纳入年终对领导干部政绩考核的重要内容,明确了各级的职责任务,做到任务交到底,责任追到底,事事有人抓,事事有考核,形成了齐抓共管的工作合力。
这一系列重金属治理项目的实施,使得我市之前重金属经常超标的出境断面水质现在已经基本稳定在地表水Ⅲ类标准,水体质量得到了显著改善。
二是突出抓好尾矿库环境治理。
组织对尾矿库及周边环境现状摸底排查,督促尾矿库企业开展环境风险评估,取缔、关闭一批非法、违法和不具备安全环保条件的尾矿库,对无主尾矿库进行闭库治理,改造升级存在污染隐患的尾矿库,深度处理尾矿库排放废水,确保废水达标排放。
三是突出抓好城镇基础设施建设工程。
大力整治农村环境,建设农村生活垃圾转运站、生活污水处理厂、规模化畜禽养殖污染治理设施;加快城镇污水处理厂建设,完善生活污水收集管网,提高污水处理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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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4抓生态建设,提升人居环境。
坚持保护优先、绿色发展,努力建设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示范区、生态文明建设的先行区。
一是全力保护东江湖水环境。
抢抓东江湖列入国家重点保护生态湖泊机遇,扎实推进污染源治理、生态修复与保护、饮用水源地规范化建设等六大类保护项目的实施,着力改善全流域生态环境,实现东江湖流域可持续发展。
未来三年,东江湖治理将可获中省生态环境保护资金10.5亿元。
通过一批生态保护项目的实施,目前,东江湖总体水质处于优良状态,一级保护区水质长期优于国家地表水二类水标准,二级保护区绝大部分水域水质优于国家地表水三类水标准,局部水质得到改善。
二是全力创建国家森林城市。
坚持城乡、市县联动和点面结合,掀起新一轮城乡绿化攻坚高潮,打造一批绿化精品、亮点工程,改善森林生态环境,促进湘江保护和治理。
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已通过验收。
三是全力创建全国水生态文明城市。
坚持规划引领、统筹城乡,大力推进水生态文明建设,全面保护“山青水碧”环境,精心打造“城水相依”景观,大力弘扬“人水和谐”文化,打造宜居利居乐居的山水名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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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5抓改革创新,构建长效机制。
一是创新融资机制。
多举措并举,大手笔破解资金难题。
逐步建立多元投融资机制,有效弥补地方治理配套资金的缺口。
2010年至今,我市124个重金属治理项目共获得中、省约17.1亿元资金支持。
同时,积极探索BT、PPP、企业债券等市场化融资机制,争取更大规模融资。
坚持“容量有限、资源有价、使用有偿”理念,积极发展环保市场,推进主要污染物排放权有偿使用和交易,促进企业主体作用发挥,调动社会力量参与。
二是创新落实机制。
年初把环保工作会议开到乡镇一级,层层签订目标责任状,不定期组织“一号工程”任务落实情况督查暗访,2014年5月和7月,对各个县(市、区)的“一号工程”项目现场进行了暗访,即时掌握了进展情况及存在的问题,起到了较好的督促作用。
通过开展电视问政,严格目标管理考核,确保任务落实到位。
三是创新监管机制。
加强环境监管能力建设,强化环境监管巡查,严格企业环保设施运营监管,通过完善重点企业污染源在线监测体系,确保环保设施依法运营、正常运营,随时掌握企业排污达标情况。
健全环境信息公开制度,加强社会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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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大气环境
2.1大气环境状况
2.1.1城市环境空气
2014年全市城市环境空气质量较好,参加统计的10个市(县、市)中,二氧化氮浓度年均值均达到国家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一级标准,二氧化硫浓度年均值郴州市城区、永兴县、嘉禾县、桂东县、临武县、资兴市达到了二级标准,宜章县、桂阳县、汝城县、安仁县达到一级标准,可吸入颗粒物浓度年均值均达到了二级标准。
其中,宜章、安仁、汝城三县空气质量状况达到一级标准(优);郴州市城区、永兴、嘉禾、桂阳、资兴、临武、桂东县空气质量状况为二级(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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郴州各市(县、市)四季空气质量综合指数从大到小排序:
冬季>秋季>春季>夏季,季节综合指数都在1.60以下,空气质量良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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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郴州市城区兴隆步行街、市职中、市审计局三个空气自动监测地面站全年日报统计天数为365天,达到一级的116天,占总天数的31.8%;达到二级标准的219天,占总天数的60%;达到三级标准的25天,占总天数的6.8%。
郴州市城区日空气质量优良率达9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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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2酸雨
我市属酸雨控制区,少数地区酸雨现象仍然较严重,属典型的硫酸型酸雨。
2014年参与全市降水统计的4市、县(市)中,郴州市城区酸雨频率为35.3%,较2013年上升了35.3个百分点。
pH年均值为5.60,较2013年pH年均值下降了0.22;永兴县酸雨频率为1.9%,较2013年上升了1.9个百分点。
pH年均值为6.59,较2013年pH年均值下降了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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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废气及主要污染物排放量
2.2.1工业废气及主要污染物排放
2014年全市工业废气排放量1582.15亿标立方米,比2013年增加71.70亿标立方米,增幅4.75%。
二氧化硫排放总量44373.46吨,比去年减少2.02%,其中工业废气中二氧化硫排放量为38255.67吨,占总量的86.21%;生活废气中二氧化硫排放量6117.79吨,占总量的13.79%。
烟(粉)尘排放总量38067.27吨,比去年增加43.55%,其中工业烟(粉)尘排放量33954.47吨,占总量的89.20%;生活烟尘排放量4112.80吨,占总量的10.80%。
氮氧化物排放量55019.66吨,比去年减少6.06%,其中,工业氮氧化物排放量53989.13吨,占总量的98.13%,生活及其它氮氧化物排放量1030.53吨,占总量的1.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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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2生活废气排放
生活废气主要污染物是二氧化硫、烟尘、氮氧化物。
二氧化硫排放量6117.79吨,较去年增加71.88吨,增幅1.19%;烟尘排放量4112.80吨,较去年增加48.32吨,增幅1.19%。
生活及其它氮氧化物排放量1030.53吨,较去年增幅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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废气中主要污染物排放年度比较
项目
2013年
2014年
比上年增减(%)
二氧化硫
(吨)
总量
45289.46
44373.46
-2.02
工业
39243.55
38255.67
-2.52
生活
6045.91
6117.79
1.19
烟(粉)尘
(吨)
总量
26519.41
38067.27
43.55
工业
22454.93
33954.47
51.21
生活
4064.48
4112.80
1.19
氮氧化物
(吨)
总量
58565.53
55019.66
-6.06
工业
57547.56
53989.13
-6.18
生活及其它
1017.97
1030.53
1.23
2.3措施与行动
2.3.1强化工业污染整治。
积极推动清洁生产,突出抓好重点行业企业污染治理和环境监管。
全市100多家重点企业实施了清洁生产审核,华润A厂、B厂和全市11条新型干法水泥生产线完成脱硝设施建设。
同时,从2014年7月1日起在全市新型干法水泥企业和火电企业执行了更为严格的排放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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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2深化扬尘污染整治。
积极打造绿色、文明施工环境。
我市结合文明城市、环保模范城市创建等工作,积极推进城市精细化管理,加强建设工地和渣土车辆监管,严禁渣土道路遗撒和乱倾乱倒,进一步加大道路清扫、清洗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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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3持续推进燃煤锅炉和餐饮油烟整治。
加快清洁能源改造和淘汰分散燃煤小锅炉。
持续开展餐饮企业油烟专项整治行动,减轻了餐饮油烟污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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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4全面启动机动车排气污染治理。
积极发展公共交通,推动绿色出行。
逐步强化公交车、班线客运车、出租车中超污染标准车辆的淘汰力度,全力更新、使用新能源车辆。
同时开展公交车尾气治理,加大了对冒“黑烟”车辆的治理,加强公交车发动机保养,做好车辆日常清洁工作,在年底前供应国四车用柴油,加大黄标车及老旧车淘汰力度。
识饒鎂錕缢灩筧嚌俨淒侬减。
2.3.5加快推动产业结构转型升级。
严格执行国家、省里各项环保政策法规、产业政策,切实把好建设项目环评审批关,做好我市湘南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项目环评筛选、把关工作,严格限制钢铁、水泥、有色、化工等行业中的高污染项目。
严格执行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制度,依法将污染物排放总量作为环评审批的前置条件,以总量定项目,新建排放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的项目实行污染物排放减量替代。
对未通过环评审查的投资项目,相关部门不审批、核准、批准开工建设。
迫使项目业主摒弃“两高一资”项目,自觉选择低消耗、低排放、附加值高的项目,减少大气污染物的排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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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6大力加强环境监管执法。
开展大气污染执法专项行动。
实行“有计划、全覆盖、规范化”的计划执法检查制度。
对全市的计划执法统筹安排,积极调度,严格按执法计划开展执法检查工作,严格执法程序,依法办事,今年全市共出动执法人员12356次,车辆3246台次,检查企业6385家次,限期治理722家,停产整治171家,下达停电函102份,下达《违法行为限期改正通知书》424份,关闭拆除98家,立案查处65件、处罚金额279万元。
2014年10月起,在全市集中开展为期2个月的大气污染执法专项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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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声环境
3.1声环境状况
3.1.1交通噪声
2014年,郴州市城区及10个县(市)开展了城市道路交通噪声监测,郴州市城区和各县(市)交通噪声昼间平均等效声级范围61.3~69.9dB(A),平均值为66.7dB(A),低于70dB(A),达到了《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规定的4a类标准,表明城市道路交通声环境质量较好。
鯊腎鑰诎褳鉀沩懼統庫摇饬。
与2013年相比,郴州市区、临武县、汝城县和安仁县呈上升趋势,分别上升0.2dB(A)、1.8dB(A)、0.2dB(A)和0.1dB(A),桂阳县、宜章县、永兴县、嘉禾县、资兴市和桂东县均呈下降趋势,分别下降4.4dB(A)、0.3dB(A)、1.2dB(A)、2.4dB(A)、0.2dB(A)和2.2dB(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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郴州市交通噪声等效声级年度比较图
3.1.2区域环境噪声
2014年全市统计了10个市、县的区域环境噪声,各市、(县、市)区域环境噪声昼间平均等效声级范围为43.4~56.0dB(A),昼间等效声级平均值为51.2dB(A),除郴州市城区区域噪声等效声级达到国家2类功能区标准之外,其它县(市)均达到国家1类功能区标准。
阌擻輳嬪諫迁择楨秘騖輛埙。
郴州市区域噪声等效声级年度比较图
与2013年相比,郴州市区、桂阳县、宜章县、嘉禾县和安仁县的区域等效声级噪声分别上升4.0dB(A)、0.2dB(A)、0.1dB(A)、0.7dB(A)和0.1dB(A),永兴县、临武县、汝城县、资兴市和桂东县分别下降0.3dB(A)、0.6dB(A)、0.8dB(A)、0.6dB(A)和5.8dB(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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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措施与行动
3.2.1常抓不懈,继续推进城区餐饮油烟环境噪声污染综合整治工作。
按照“组织、协调、兑现、考核”的工作原则,以加强城区环境管理和解决群众合法环境权益为目的,通过政治的、法律的、经济的等手段,制定工作方案,协调解决油烟整治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及问题,组织三区开展油烟噪声综合整治行动。
共组织40余次巡查,出动执法人员300人次,解决或移送86个环境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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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2严格声环境准入。
严格建设项目声环境影响评价,明确改善噪声污染防治的措施要求。
严格项目环境噪声“三同时”验收管理,未通过验收的噪声排放项目,一律不得投入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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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3加强重点源监管。
市环保局会同有关部门确定了我市交通、建筑施工、社会生活和工业等领域的重点噪声排放源单位,同时严格各项管理制度,确保重点排放源噪声排放达标。
谚辞調担鈧谄动禪泻類谨觋。
3.2.4加强交通噪声污染防治。
全面落实《地面交通噪声污染防治技术政策》,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以下简称“敏感区”)的高架路、快速路、高速公路、城市轨道等道路两边应配套建设隔声屏障,严格实施禁鸣、限行、限速等措施。
嘰觐詿缧铴嗫偽純铪锩癱恳。
3.2.5强化施工噪声污染防治。
严格执行《建筑施工场界噪声限值》,查处施工噪声超过排放标准的行为。
加强施工噪声排放申报管理,实施城市建筑施工环保公告制度。
依法限定施工作业时间,严格限制在敏感区内夜间进行产生噪声污染的施工作业。
实施城市夜间施工审批管理。
熒绐譏钲鏌觶鷹緇機库圆鍰。
3.2.6推进社会生活噪声污染防治。
严格实施《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禁止商业经营活动在室外使用音响器材招揽顾客。
严格控制加工、维修、餐饮、娱乐、健身、超市及其他商业服务业噪声污染,同时加大治理冷却塔、电梯间、水泵房和空调器等配套服务设施造成的噪声污染,严格管理敏感区内的文体活动和室内娱乐活动。
对室内装修进行严格管理,明确限制作业时间,严格控制在已竣工交付使用居民宅楼内进行产生噪声的装修作业。
加强了高考绿色护考工作,为考生创造良好的考试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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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7深化工业企业噪声污染防治。
贯彻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坚决查处工业企业噪声排放超标扰民行为。
加大敏感区内噪声排放超标污染源关停力度。
同时加强工业园区噪声污染防治,禁止高噪声污染项目入园区。
纣忧蔣氳頑莶驅藥悯骛覲僨。
3.2.8妥善调处群众噪声投诉信访。
有机结合《关于坚决纠正环境保护中损害群众利益行为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郴环发〔2014〕3号)要求,畅通投诉渠道,切实解决公众诉求反映的噪声环境问题。
强化“12369”环保热线管理,确保“12369”公开投诉电话24小时通畅,及时化解环境矛盾,排除环境纠纷,着力解决影响群众健康的突出环境问题。
按“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信访工作原则,加强对各县市区环保局环境信访案件的转办和督办,大力加强环境信访现场监察,化解环境污染纠纷,切实保障群众环境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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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工业固体废物
4.1工业固体废物产生情况
2014年全市工业固体废弃物产生量为1512.78万吨,比2013年减少97.75万吨,减幅6.07%,其中危险废物产生量33.16万吨。
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量777.48万吨,比2013年减少24.64万吨,减少3.07%。
全市工业固废产生量前三位的企业是:
云南锡业郴州矿冶有限公司、湖南柿竹园有色金属有限责任公司、华润电力湖南有限公司;产生量最大的区域是苏仙区,其次为北湖区。
濫驂膽閉驟羥闈詔寢賻減栖。
4.2措施与行动
4.2.1狠抓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
从档案台账和现场监管入手,要求危险废物入库,一般固废入棚,实行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应急预案的备案管理和涉危废企业危险废物月申报制,督促企业按照要求开展应急演练,定期组织企业内部培训。
强化危险废物转移审批,建立动态危险废物信息管理台账,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
督促危险废物处置利用企业持证规范经营,鼓励持证企业参与突发环境污染事件中危险废物应急处置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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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2规范医疗废物集中处置。
定期对市医疗废物处置中心进行监督检查,督促该中心编制2015-2020年医疗废物处置规划,进一步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完善档案台账。
全市城区医院、乡镇卫生院及大部分诊所、村卫生室的医疗废物已集中收集至市医疗废物处置中心处置,该中心全年集中处置医疗废物2171.27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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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3积极推动固体废物综合利用处置工作。
督促企业选用先进工艺、先进设施设备最大化利用外购废物和自产废物,妥善处置暂不能资源化利用的废物。
引进战略投资者会同本地有实力的公司,推进建设危废运输北斗监控系统、仓储安全和运输车辆清洁系统、处置利用企业现场可视监控系统、事故应急处置服务系统和固废原料供应链服务“五大系统”。
推进建设冶炼废渣终极处置场和含砷废物资源化终极处置示范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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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生态环境
5.1措施与行动
5.1.1加大力度,有效推进农村环境综合整治,为永兴争取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整县推进专项资金4000万元,桂东县、汝城县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整县推进项目配套资金1000万元。
北湖、嘉禾、临武、桂东四个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问题村项目专项资金各100万元。
争取非生猪调出大县规模猪场粪污治理资金500万元,完成10个规模猪场的污染治理项目,改善了农村人居环境。
桂阳、永兴县共6个村庄被列为2014年第一批中国传统村落保护对象,已获得专项资金各3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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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2积极主动,认真组织生态乡镇(村)创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