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奖惩管理要点暂行无耻建龙集团.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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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奖惩管理要点暂行无耻建龙集团

抚顺新钢铁有限责任公司

制度编号:

150A100203

制度页数:

共15页

员工奖惩管理要点(暂行)

编制人:

付  威

审核 人:

孟繁荣

批准人:

万如铁

主办单位:

人力资源处

发布日期:

2009年4月14日

生效日期:

2009年4月14日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增强员工爱岗敬业的责任感,激励员工工作的积极性和创造性,维护正常生产和工作秩序,提高劳动生产率和工作效率,促进公司的快速发展,依据国家有关规定,制定本要点。

第二条 本要点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在公司短期工作的人员参照执行。

第二章奖惩类别、待遇

第三条 公司对员工的奖励分为行政奖励、经济奖励。

1、行政奖励包括:

通报表扬、记功、记大功。

2、经济奖励包括:

提薪奖励、一次性经济奖励。

第四条公司对员工进行行政奖励的同时,可视情况给予相应的经济奖励。

第五条公司对员工的处罚分为行政处分、经济处罚。

1、行政处分包括:

通报批评、记过、记大过、留岗察看、降职、撤职、待岗、解除劳动合同。

2、经济处罚包括:

降薪处罚、一次性经济处罚

第六条公司对员工进行行政处分的同时,可视情况给予相应的经济处罚.

第七条留岗察看、待岗处分期间的待遇:

1、留岗察看处分期限最长不超过3个月。

2、待岗期间待遇如下:

待岗是由原单位将待岗人员送交公司统一管理,由公司对待岗人员进行考核,组织待岗人员进行待岗培训,待岗期限为一至六个月;薪酬待遇按《薪资管理要点(暂行)》中有关规定执行.

3、待岗者在待岗期间,如本单位或其他单位提出用人需求,且符合岗位用人标准的,可通过竞聘重新上岗。

4、公司为待岗人员提供培训和2次上岗机会,仍不能上岗者视为不能胜任工作,公司与其解除劳动合同,有关待遇按公司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章 奖励

第八条 员工有下列行为者可以给予相应的奖励:

1、公司对每年度评选出的优秀员工进行通报表扬,并按照《评比表彰管理制度》给予相应的经济奖励。

2、对生产设备维护得当,或提前完成抢修任务,或节约工程费用的主要责任者,公司给予通报表扬或记功一次、奖励500~5000元.

3、不利用工作之便接受外界赠予,有事实为证者,公司给予通报表扬或记功一次、奖励100~5000元。

4、敢于同有损于公司利益的行为作斗争,对维护正常生产、工作秩序和维护企业安定有显著功绩者,给予通报表扬或记功一次、奖励1000~10000元.

5、对生产、研发、维护、采购、销售、财务管理、人力资源运用、管理方法等方面重大改善的特优提案者,公司按照提案制度给予经济奖励的同时,可给予记功或记大功一次。

6、对维护公司财经纪律、抵制歪风邪气,敢于揭发重大问题,而且避免了公司遭受重大经济损失,消除不良影响者,奖励1000~10000元,公司并为其保守秘密。

7、保护公司财产,防止或挽救事故有功,使公司利益免受损失1万元以下者,通报表扬一次、奖励100~500元;使公司利益免受损失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者,记功一次、奖励500~5000元;使公司利益免受损失10万元以上者,记大功一次、奖励5000~10000元。

8、对10小时以上的计划检修项目,提前1小时以上完成检修任务的,对提前完成检修做出突出贡献的员工可给予通报表扬并奖励100~1000元,对检修组织得力导致检修提前完成的可根据直接创造效益情况参照第八条第七款给予主管相应的奖励。

9、对维护公司利益或公司形象有突出贡献者,可根据情况给予适当奖励。

第九条员工在年度内受到三次通报表扬的视同记功奖励一次、二次记功的视同记大功奖励一次。

第十条 员工在年度内受到记功三次,或记大功二次者,公司在年终调薪时给予提薪奖励。

第四章 惩罚

第十一条员工有下列行为者,给予解除劳动合同,不享受任何经济补偿和其他待遇:

1、贪污、盗窃公司财物或其它盗窃行为者。

2、专职护厂人员,因失职在防范区域内造成公司财物被盗,或内外勾结盗窃公司财物的。

3、财会人员、库房保管人员、供销涉外人员和其他人员(不含专职护厂人员),由于责任心不强等个人原因,造成现金、物资、票证、公司财产等损失重大的。

4、泄露公司机密、重要信息、偷拿公司资料并给公司声誉造成极坏影响或给公司造成重大经济损失者。

5、盗用他人信息系统用户密码,破坏信息化系统正常使用,且后果严重者。

6、私自扣除、截留、虚造工资、奖金者。

7、为了个人目的伪造学历和证书或报表时虚报、瞒报、弄虚作假,给公司声誉造成极坏影响或给公司造成重大经济损失者。

8、未经批准擅自使用公司印章,或编造虚假理由骗用公司印章并造成严重后果者。

9、虚构或假传领导指示,或以公司名义,在外招摇撞骗致使公司信誉或利益受损者。

10、向客户或利益关系人索要或接受贿赂者.

11、利用工作时间擅自在外兼职,经公司劝阻无效者。

12、由于违反安全操作规程导致发生重、特死亡责任事故的直接责任者.

13、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被拘留、劳动教养、判刑(含缓刑的)者。

14、虚构或传播对公司不利的言论或文字,并造成不良影响者。

15、员工有无理取闹、纠缠刁难甚至以暴力报复劳动纪律检查、保卫、监察等人员,以及要挟威胁领导和他人的,给予解除劳动合同。

造成人身等伤害的,由肇事者赔偿损失,构成犯罪的交由司法机关处理。

16、其他给公司造成特别严重损失的或特别恶劣影响的行为.

17、新入企员工在试用期间被证明,达不到公司对劳动者技术能力、身体健康状况、工作能力、工作业绩等方面的要求的.

18、不服从公司管理,寻衅滋事,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运行或给公司形象造成严重不良影响的.

19、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经公司提出解除与原公司劳动关系后,拒不改正者。

第十二条 员工因严重违反公司各项规章制度或因工作失职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的,可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经济处罚.

1、在动火管制区域、禁烟区域内任意动火、吸烟者,给予通报批评一次,并罚款200~500元.

2、恶意煽动事端,故意或非法怠工,有具体事实者,公司视情节给予待岗或解除劳动合同,造成公司财产损失、不良影响的比照本条第3款给予相应的经济处罚.

3、违反操作规程(包括领导违章指挥、员工违章作业)导致发生生产事故、设备事故、质量事故、质量异议、工具损坏等给企业造成直接经济损失者,公司将给予行政处分及经济处罚(如专业考核中有经济处罚规定的,执行专业考核制度;专业考核中没有,执行以下经济处罚)。

造成公司损失1万元以下者,通报批评、罚款500~1000元;造成公司损失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者,记过处分、罚款1000~5000元;造成公司损失10万元以上者,记大过处分、罚款5000~10000元,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4、专业人员由于在制定操作规程、作业标准方面,失职、渎职、严重不作为,导致发生安全事故、生产事故、设备事故、质量事故、质量异议等给企业造成经济损失者,公司将给予行政处分,造成经济损失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给予通报批评;造成经济损失1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给予记过处分、造成经济损失5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给予记大过处分、造成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上给予降职处分。

5、发生一般生产安全责任事故,对责任事故单位给予一级正主管记过处分;一级副主管给予记大过处分;综合管理室主任降职或撤职处分;事故作业区的二级正主管降职或撤职处分;当班二级副主管给予撤职处分;当班三级主管给予撤职处分;驻厂安全管理师给予记过处分;对事故主要责任者给予待岗3个月处分,情节特别严重的解除劳动合同;次要责任者给予通报批评或记过处分,对负有责任的职能部门将追究其责任并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及经济处罚。

6、发生较大以上生产安全责任事故,对责任事故单位给予一级正主管降职或撤职处分;一级副主管给予撤职处分;二级主管及三级主管撤职处分;对事故主要责任者给予解除劳动合同。

7、公司在一个年度内发生生产安全责任死亡事故累计超过较大生产安全事故标准的给予安全环保处处长记过或降职处分、给予安全管理室主任降职或撤职处分。

8、发生生产安全重伤责任事故或一起3人(含3人)以上生产安全轻伤责任事故,对责任事故单位给予二级主管及三级主管记过或记大过处分,对事故主要责任者待岗1-3个月处分,次要责任者给予通报批评处分,如果事故性质严重属管理不善或该单位事故频发可给予一级主管通报批评处分。

9、发生生产安全轻伤责任事故(1-2人),对责任事故单位给予二级主管通报评批;三级主管及班长记过处分,对事故主要责任者给予记过处分。

10、责任事故单位在一个年度内,生产安全责任死亡事故累计达到较大事故标准,给予一级正主管记过或降职处分,给予一级副主管降职处分,给予综合管理室主任降职或撤职处分;给予驻厂安全管理师降职处分。

11、对于工伤事故隐瞒不报的,给予直接主管降职或撤职处分.

第十三条公司各级主管有严重失职、渎职、滥用职权或严重不作为行为的,在按相关规定给予处罚外,应视其情节轻重给予降职或撤职处分。

公司各类专业人员有严重失职、渎职、滥用职权或严重不作为行为的,在按相关规定给予处罚外,应视其情节轻重给予降低或撤消职位处分。

第十四条员工因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及违反劳动纪律有下列情况之一的,要根据情节轻重,分别给予以下处罚:

1、迟到、早退月内达五次者给予留岗察看处分。

2、月内旷工一天,给予通报批评,罚款200元;月内旷工两天及以上者,给予留岗察看处分;连续旷工满15天或年内累计满30天者,给予解除劳动合同。

3、无正当理由不接受主管领导分配工作任务的给予留岗察看1个月处分,在受处分期间如果再次出现类似行为者给予解除劳动合同。

4、不按程序以群体的形式上访,或在工作场所喧哗争吵,影响生产(工作)秩序等行为者,给予通报批评,罚款100元,情节特别严重的可给予留岗察看或待岗处分。

5、工作时间擅离职守,如串岗、脱岗、睡觉或从事影响履行职责的其他活动,如看与本岗位无关的书籍、杂志,看电视、听收音机、玩游戏机,织毛衣等,对工作未造成不良后果的,发生一次给予通报批评,罚款200元,月内累计达二次者可给予记过处分;对公司造成经济损失及其他不良后果的,比照第十二条第3款规定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或经济处罚。

6、公司区域内有打扑克、下棋、打麻将(由公司统一组织的文体活动除外)或在工作时间将小孩带入工作岗位等影响工作和生产行为者。

发生一次给予通报批评,罚款100元并免当月全部奖金,月内发生两次或年内累计发生三次及以上者给予留岗察看处分,造成不良后果的比照第十二条第3款规定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经济处罚。

7、班中饮酒或酒后上岗者,一次罚款200元,并给予通报批评;年度内两次以上(含两次),视情节轻重给予留岗察看或待岗处分;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及其他不良后果的,比照第十二条第3款规定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或经济处罚。

8、员工有班中打架斗殴、泄私愤、图报复等行为,对事故责任者给予留岗察看处分,同时视情节轻重给予100~1000元罚款,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及其他不良后果的,比照第十二条第3款规定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或经济处罚.

9、连续多次违反公司规定,公司可视情节给予留岗察看、待岗处分。

10、在公司区域内,利用工作时间进行各类赌博的,发现一次罚款500元、给予解除劳动合同;利用下班时间进行各类赌博,发现一次给予通报批评并罚款1000~5000元,年内累计达二次者给予待岗处分,年内累计达三次及以上者给予解除劳动合同。

同时,由于以上两种情况的发生而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及其他不良后果的,比照第十二条第3款规定给予相应的经济处罚。

11、未经许可,携带危险或违禁物品进入工作场所者,给予记过处分。

12、未经公司许可,接待外部人员进入公司生产现场参观、访问者,给予记过处分。

第十五条月度绩效考核为C者,主管面谈时要口头警告绩效需要改进;连续三个月绩效考核为C者,公司下发书面处理决定,主管序列人员给予降职或撤职处分、专业序列人员给予降职处分、基层序列人员给予留岗察看一个月处分;基层序列人员在受处分期间绩效没有明显改善,月度考核仍为C者,给予待岗处分(一般不超过3个月)。

公司为待岗人员提供培训和2次上岗机会,仍不能上岗者视为不能胜任工作,公司与其解除劳动合同,有关待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六条员工在年度内受到三次通报批评的视同一次记过处分;年度内受到二次记过处分的视同一次记大过处分。

第十七条对10小时以上的计划检修项目,由于人为原因造成延时1小时以上的,对造成检修延时的主要责任人或员工可给予通报批评或记过处分并罚款100--1000元,对检修组织不力导致检修延时的可根据直接损失情况,给予直接责任主管记过或记大过处分;情节特别严重的给予降职或撤职的处分,同时给予一级主管通报批评。

第十八条员工因病需要治疗者,享受国家规定医疗期待遇,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岗位工作,也不能从事由公司另行安排工作者,给予解除劳动合同。

有关待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五章其它事项

第十九条 在职责范围内,如本单位员工发生违章、违纪、违反安全操作规程等行为时,现场的单位负责人、项目负责人、职能部门现场检查、指导人员,应及时进行制止,对于应制止而没有进行制止并造成公司财产损失、不良后果的,公司可根据具体情况给予行政处分、经济处罚。

第二十条在职责范围内,如本单位员工出现违章、违规和违纪现象时,将追究当事责任员工直接领导的失察责任,对未造成公司财产损失和不良后果的,给予相应的经济处罚;对造成公司财产损失和不良后果的,公司可根据具体情况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经济处罚.

第二十一条其他违反公司各项规章制度的视情节轻重可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经济处罚

第二十二条对违纪行为由公司查处的,公司将从本人薪资中直接扣除罚金;违纪行为由单位查处时,人力资源处代扣,罚款由单位内部用于奖励先进员工.

第二十三条 各单位对员工进行奖励时,须将奖励材料及何种奖励上报公司人力资源处.通报表扬的,由单位申报(附件一),主管经理及人事经理会签;记功及以上奖励,由单位申报,主管经理审核,公司经理办公会审批.

第二十四条各单位对员工进行处罚时,须将违纪材料及处理意见上报公司人力资源处.通报批评的,由单位申报(附件二),主管经理及人事经理会签;记过及以上处分,由单位申报,主管经理审核,公司经理办公会审批;解除劳动合同或辞退处分须经公司工会讨论通过后实施。

第六章附则

第二十五条本要点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原编号为“A1002A1”的《员工奖惩条例》(2007年2月14日发布)同时废止。

第二十六条本要点经总经理核定后发布,修订时亦同。

附件一:

抚顺新钢铁有限责任公司员工奖励审批表

编号:

员工工号

姓名

性别

身份证号码

年龄

政治面貌

文化程度

参加工作时间

家庭住址

联系电话

所在单位

现岗位

主要事迹

(可附页)

呈报单位意见

(公章)

领导签字:

   年月日

人力资源处意见

(公章)

领导签字:

   年 月日

主管

人事

经理

会   签

年月 日

公司意见

(公章)

领导签字:

     年月 日

公司工会意见

(公章)

领导签字:

    年  月 日

附件二:

抚顺新钢铁有限责任公司员工处罚审批表

编号:

员工工号

姓名

性别

身份证号码

年龄

政治面貌

文化程度

参加工作时间

家庭住址

联系电话

所在单位

现岗位

主要违纪事实

(可附页)

呈报单位意见

(公章)

领导签字:

    年 月日

人力资源处意见

(公章)

领导签字:

   年月日

主管经理

人事经理

会 签

年月  日

公司意见

(公章)

领导签字:

          年月 日

公司工会意见

(公章)

领导签字:

      年月 日

附件三

抚顺新钢铁有限责任公司绩效警告

    厂/处     员工:

您好!

您 月至   月的月度绩效类别连续为C,公司秉承对您负责的态度,根据您的绩效情况,特发此绩效警告:

如果您  月的绩效无明显改善,且月度绩效仍然为C,公司将给予您待岗一个月处分.在待岗期间,公司将为您提供培训,并给予2次竞聘上岗的机会,若您仍不能符合竞聘岗位的任职资格基本条件,公司将与您解除劳动合同。

公司衷心希望您提升个人能力,提高个人绩效,用自己的双手努力创造个人美好的明天,创造新钢铁美好的未来,为打造具有更强竞争力的新钢铁而努力奋斗!

员  工:

       直接主管:

年 月  日  年月  日

经办人:

     备案日期:

    

附件四:

附件五:

权责划分表

工作内容

岗位层级

奖惩呈报单位ﻫ行政管理师

奖惩呈报单位

一级正主管

人力资源处ﻫ员工管理师

人力资源处ﻫ处长

工会主席

人事行政副总

呈报单位

主管经理

行政管理处ﻫ接待管理师

员工奖励申报审批

申报

审核

拟订奖励意见

审核

审批

员工处罚申报申报审批

申报

审核

拟订处罚意见(解除劳动关系)

审核

审核

审批

 

员工处罚申报申报审批

申报

审核

拟订处罚意见(不解除劳动关系)

审核

审批

 

公司文件发布奖惩处理意见

 

起草公文

审核

审批

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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